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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九龙玉杯 如果说世界各地博物馆,哪座博物馆收藏的华夏古董最多,伦敦大英博物馆无疑能排行前三。 当年八国联军入侵华夏,英国不知道在华夏收刮了多少古董,不过大英博物馆盗窃案件也不少,甚至有一次一个月内发生了两起盗窃案件。 而随着博物馆连续发生盗窃案,现在大英博物馆看守更加严格了。 “不知道山口组的信息到底准不准?”虽然从田冈茂一那里得知,大英博物馆内有一件法器,但谁知道田冈茂一是不是看走眼了?毕竟不是谁都跟任建一样,可以感知法器的气息。 夜幕降临,凌晨时分,任建换上了蜘蛛侠套装,打开酒店窗户,直接从七楼跳了下去,现在已经是凌晨,街道上已经没什么人,任建悄悄潜伏到了博物馆前的广场。 “十五名保安,六十四个摄像头……”这三天任建也不是浪费时间,不过这仅仅是博物馆外面广场,相信内部的保安与摄像头将会更加多。 任建犹如黑暗中的精灵,快速避过摄像头与保安,不久后就潜入了博物馆内部,期间不得已任建拗断了三名保安的脖子。 博物馆窗口的铁棍有三根手指那么粗,任建爬上窗户抓住铁棍,微微一用力就把铁棍扭弯了,以任建八万多斤的力量,把整个窗户扭下来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趴在窗口任建观察里面的动静,发现光是摄像头就有数百个,甚至还有红外线,整个大厅基本没有什么死角,当然!这只是对于普通人而言,以任建的速度只要小心一些。还是能够躲避那些摄像头与红外线。 大厅内虽然漆黑不见五指,但任建可以夜能视物,眼力比之雄鹰也丝毫不弱,大厅内的布置与摆放的上千件古董,任建可以看的清清楚楚。 不过让任建为难的是,他对古董一窍不通。不知道这些古董那些比较值钱?直到这一刻任建才有些后悔,早知道就该跟李军华学学怎么鉴别古董,不然现在也不用这么为难了。 毕竟他身上只带着一个麻袋,最多也就装几十件古董,而大厅内可是有上千件古董任由他挑选。 任建悄悄从窗户爬进大厅,期间没有发出一丝的声音,毕竟谁知道有没有音控防盗器,要是发出一丝声音,到时候岂不是前功尽弃? 而在爬进大厅后。任建脸上不由浮现一丝激动神色,因为他感知到了法器的气息,以这股气息的强度来判断,绝对是三品以上的法器,这怎么能让任建不激动? “不仅是法器气息,还是有龙气……难道这件法器是皇帝御用之物?”这无怪乎任建大惊下怪,龙气乃百气之首,虽然任建暂时不能吞噬龙气。先前封印龙气的元气珠也存在银行里,但任建相信。以后他一定可以想到吞噬龙气的办法,任建隐隐感觉龙气对他非常重要,如果能够吞噬足够多的龙气,他的法身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任建脚尖一点,人已经飘向十余米外,这个方位正好是摄像头与红外线刚刚经过的地方。暂时算是安全的,任建七绕八绕躲过摄像头与红外线,最后来到那件散发法器气息与龙气的法器前。 “原来是九龙玉杯,难怪难怪……”任建喃喃自语的道。 九龙玉杯乃稀世珍宝,由白玉做成。长为6公分,宽为4公分,高为3公分,四角各有商龙戏珠,把手也是一条龙,共有九条龙,故称之为‘九龙玉杯‘。 九龙玉杯如果盛满玉酒,立即可见有九条翻腾之蛟龙,其实是因为白玉是半透明之状而显现,使九条龙活灵活现。 而且九龙玉杯有九杯一壶,而任建眼前只是单单一个玉杯,但就算是这样玉杯也是三品法器,内部更是含纳着一道龙气,如果能够找到其他八只玉杯和玉壶,合成一套法器,那绝对能达到五品以上的品级。 可惜找到一只玉杯已经不容易,想要找到其他八只玉杯与玉壶,可能性非常之渺小。 任建小心翼翼的拿起玉杯,郑重的放在口袋里,感应到摄像头与红外线再次移动,任建连忙脚尖一点,移动方位避开,随后任建一边躲避红外线与摄像头,一边拿起大厅内的古董装进麻袋里。 片刻后麻袋里已经装下三十五件古董,大部分都是玉器,而且还是那种体积较小的古董,任建虽然不知道这些古董最后能买多少钱,但相信买个十几亿应该不成问题。 要知道大英博物馆收藏的古董,基本上都是珍品,特别是华夏古董,大英博物馆视作最重要的收藏之一,总数多达23000余件,珍品如山,涵盖将近7000年的历史,如汉代玉雕驭龙、晋顾恺之《女史箴图》、南北朝陶猎鹰坐俑和唐代黄玉坐犬等等,这样的珍贵文物多不胜数,不过任建不知道哪些古董最值钱,但凡是任建看中的古董都往麻袋里装。 等回到华夏,任建会让李军华找人鉴别这些古董,至少也得估个价。 看了眼装满古董的麻袋,任建有些意犹未尽的摇了摇头:“不能再装了,不太就不好带出去了。” 虽然任建的力量非人类,提起一袋子古董跟玩儿似的,但他总不可能从正门出去,等下还得从窗户爬出去,而窗户就那么大,袋子装的太满等下就挤不出去了。 虽然背着一袋子古董,预计至少上百斤的重量,但却丝毫不影响任建的速度,躲避起摄像头与红外线任建依然轻松写意。 正当任建准备离开大厅,悄悄潜出大厅的时候,任建突然停下了脚步,目光紧紧盯着旁边三丈远的一颗化石珠,化石珠的体积大约乒乓球大小,那是一颗精灵剔透的乳白色珠子。 渐渐的,任建脸上浮现一丝红潮,可见任建此时内心是何等的激动,只是这颗小小的化石珠,既没有散发龙气气息,又没有散发法器气息,为何任建会如此的激动呢?(未完待续。。) ps: 等下还有一章,今天四章,算是小小爆发一下
第146章 灭门惨案 上 “小哥,已经到小区门口了,小区车子是不让进的。.”司机回头看了任建一眼,居住在这片小区的人非富即贵,但任建的穿着实在太普通了,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有钱人。 “给!不用找了。”任建掏出钱递给司机,随后拿着木夹盒走了,盒子里装的自然是龙泉剑与村正刀,因为暂时没有时间炼化,两柄法器不管到哪里,任建都会随身携带,至少不能让它们离开自己的视线。 等解决了李家后,任建就准备找个地方闭关,炼化龙泉剑与村正刀,到时候应该就能突破五品法器之体,至于五品之后的六品,任建暂时没想那么多,如果以后寻找不到法器,想要从五品突破到六品,起码需要五六年的时间。 任建上火车前就已经变化了容貌,倒也不怕有人怀疑到他身上,只见他大摇大摆的闯进小区,甚至还在门口的摄像头下露了露脸,至于门口站岗的保安,早就被任建两记手刀砍晕了,他们连报信的时间都没有。 “六十六号别墅……”从李秀宁那里任建得知,李家的人就居住在六十六号别墅,然而当任建来到六十六号别墅门口,却感应到别墅内聚集了上百人:“有意思,难道李俊飞知道我今晚要对付他,所以他早有准备?甚至布下陷阱?” 不过不管是巧合也好,是李俊飞知道他要来布下陷阱也好,任建都没有理由退缩,李家今天他是灭定了!不灭李家他心不安,只有灭掉李家才能永绝后患。 “都准备好了吗?”别墅内李俊飞一脸杀气腾腾,在他对面站着一百多名枪手,每名枪手都携带着一把手枪,甚至还有十名枪手拿着半自动步枪。 “都已经准备妥当了!”阿文神色恭敬的道,而在阿文身边是其他堂口的堂主,李俊飞摩下的那些堂主也都在这里。 “很好,随我出发前往白沙。”李俊飞满意的点了点头,然而突然间李俊飞神色微变,因为这时候对面的枪手不断惨叫,只见一道人影快速穿梭在人群之中,一个个抢手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倒地,但凡被任建击中的人,可谓是碰撞伤触者死,运气好的没有当场毙命,运气不好的直接被击飞十几米,落在地上已经是一滩肉泥。 “开枪!给我开枪!”李俊飞惊恐的发现,来人的实力实在太恐怖了,在来人面前他们根本就没有反抗之力,枪手们还没搞清楚情况就一个个不断倒下,李俊飞一狠心夺过旁边枪手的半自动步枪,向着任建扫射“哒哒哒……” 任建没想到李俊飞这么狠,居然连自己人的生死都不顾,任建无奈只能选择躲避,而任建这一躲其他的枪手也反应过来了,顿时近百把枪支遥指着任建,李俊飞喝道:“你是什么人?” 任建嘿嘿冷笑一声,道:“你不用管我是什么人,反正今晚你们李家我灭定了,谁叫你们李家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李俊飞眼中浮现一丝冷光:“杀!” “突突突……”由于枪手们手中的枪支有消声器,开枪时倒也没有惊动附近别墅的人,刚刚任建突袭杀了二十多名枪手,现在大约还有近百名枪手,面对近百把枪支,特别还有十把半自动步枪,任建想要躲避如此密集的子弹根本就不可能,不过任建也没有必要躲,只见任建表面皮肤瞬间变成金色,子弹射击在任建身上纷纷被弹开。 任建此时就像是修炼了电视剧《天下第一》里面的金刚不坏神功,整个人都变成了金色,子弹射击在他身上连印子都没有留下,任建甚至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疼痛。 这还是任建第一次面对枪支,本来他心里还没什么底,但现在他却发现自己的防御力,比他预料中要强大很多,李俊飞等人此时已经被惊呆了,人居然可以强大到不惧枪支:“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看着李俊飞满脸惊恐之色,任建哈哈笑道:“我说了你们李家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今晚就是你们李家灭门之时!” 李俊飞深吸了口气,压下心中的惊惧:“那阁下也要让我知道得罪了谁吧!我不想死的不明不白。” 任建见李俊飞一副坦然面对生死的模样,心下不由有些钦佩:“要怪就怪你弟弟李俊文,不是他李家也不会灭亡,好了,现在你们也该上路了……” 李俊飞闻言心中又惊又怒,心里把李俊文骂的狗血淋头,李俊飞知道这次李家真的要亡了,面对眼前的非人类,他们根本就没有丝毫反抗之力,人家来连子弹都不怕,他们还能有什么办法。 任建迅速收割着那些枪手的生命,片刻时间别墅大厅就只剩下李俊飞一个人了,正在任建准备解决李俊飞的时候,别墅二楼走下了一个老人,老人扶着墙壁一步步走下来,其身上自然而然散发着一股威势,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任建虽然没有见过诸州黑_道教父,但却也能猜测出他的身份,这老人正是李家的家主李天鸿。 “阁下且慢动手,有话好说,咳咳……”李天鸿一边咳嗽一边走下楼梯:“阁下的话我刚刚在上面也听到了,不知道我们李家有什么地方得罪了阁下,只要阁下能放过犬子一命,我们李家愿意拿出十亿美金谢罪。” 任建闻言有些吃惊,没想到李家居然这么有钱,那可不是十亿人民币,而是十亿美金,不过任建灭掉李家心意已决,别说李家拿十亿美金卖命,就算是拿百亿美金任建也不会心动。 不过如果李家给他找来几件法器,那任建倒是会考虑考虑,可惜法器并不是那么好找的,只见任建摇了摇头,冷冷道:“李家今晚必须要灭门!” 任建说完果断的一掌拍在李俊飞头顶,李俊飞的脑袋就像西瓜一样爆裂,至于李天鸿任建也没打算放过,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的道理任建还是懂的。(未完待续。)
第147章 灭门惨案 下 “你也安心的去吧!”任建一步跨出便是十余米,眨眼来到李天鸿跟前一掌击向他的胸口。. 李天鸿张了张嘴还想说些什么,可惜任建根本就不给他机会,最后李天鸿死不瞑目的倒在地下,双眼无神的望着天花板。 这老家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年轻的时候不知道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任建可不会看在他是老头的份上就放过他,真要是放过李天鸿那就等着李家的疯狂报复吧。 李家就只有李俊飞和李俊文两兄弟,现在两兄弟一个已经死了,一个躺在医院成了植物人,李家基本已经绝后,要是放过李天鸿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来? 别墅内的仆人也都被任建灭口,等任建离开别墅时已经没有一个活人,自此叱咤诸州数十年的李家就此覆灭,或许等明天消息传出去后,整个诸州的地下势力都会震动。 不仅诸州市的地下势力,这一次任建可是足足灭杀了两百多人,别墅内血流成河,如此灭门惨案惊动上面那是必然的事,而等出了别墅后任建打了一个电话,很快就有十多名扶桑人潜入小区。 十余名扶桑人都带着黑纱,在黑夜里就更加看不清他们的容貌,任建看了一眼十余名扶桑人,这些人都是田冈茂一派来的:“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们了。” “先生请放心,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们了。”十余名扶桑人对任建恭敬有加,要知道这可是山口组的首领下达的任务,首领可是说了一切听从任建的指挥,就算让他们去死他们也必须去。 任建闻言缓缓点头,随即潜伏出了小区,有着山口组参与,相信警方会把目标锁定在山口组身上,这样任建和李秀宁的压力就减轻很多了,或许还会有人怀疑,但他们却找不到证据。 任建进小区的时候还在摄像头下露了露脸,相信别人也不会想到,这世界上还有变化易容术这种神奇技能,不仅能变化容貌,更是连身高体型都能改变,就算任建说出去可能也没人会相信。 一夜平静,谁也不知道曾经叱咤风云的李家,昨晚已经被灭们,等到第二天附近别墅的人上班时,发现李家门口有大量血迹报警,这时候大家才发现李家昨晚居然被灭门了,二百多人尸体几乎堆成了山。 顿时整个诸州市暗潮汹涌,李家既然已经灭亡,那李家留下的地盘谁都想分一杯羹,同时市正_府震动,甚至还惊动了省正_府,这可是两百多条人命啊,这种灭门惨案已经多少年没有出现过了? 而到了中午这事已经惊动了中眏,也不知道这事怎么泄露了消息,数以百计的记者从全国各地赶来,经过这些记者们一闹,到了下午华夏各地的人都知道了诸州发生灭门惨案,足足两百多条人命丧生,为了给民众一个交代,上面已经给省正_府下了死命令,三天内必须要破案,这下就更加不得了了,在国家机器力量的运转下,很快就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办公室内一众领导齐聚一堂,都在商讨李家灭门惨案的事:“已经查清楚了吗?真的是山口组做的?” “刘书记,已经可以确定,山口组绝对脱不了干系。”诸州市的一把手神情有些拘束,这位刘书记可是从省_委下来的人,专门负责调查李家被灭门的事。 “另外还有其他的线索,在李家灭门前李家的二子李俊文,被人打残现在正躺在医院,不过医生说李俊文估计很难再醒过来了,这条线索目前已经有人负责去跟……” “嗯!要加紧时间破案,我们的时间可不多了,这次事态严重,上面很多领导都在看着。”刘书记心中暗暗叹息,谁叫他倒霉摊上这事。 “刘书记放心,我们会拼尽全力,争取早曰破案!……” 任建也在关注李家被灭门的事,他也没想到事情会闹的这么大,任建暗自庆幸幸亏找了山口组帮忙,不然正_府第一个怀疑的对象就是他和李秀宁,虽然任建没有留下证据。 同时正_府在李家搜出大量枪支,不过这事却没有报道,不然事态又要扩大,到时候就真一发不可收拾了。 “爷爷,您孙子给您打电话了……”突然听到手机铃声响起,任建拿出手机一看居然是李悦打来的:“喂!是李悦啊,嗯,我刚刚回白沙不久,好,那明天见。” 本来任建是打算今晚就离开白沙市,前往西安跟李秀宁会合,不过却没想到李悦突然打来电话,让他去参加一个什么聚会,也不知道李悦是怎么知道他回白沙市的,不过既然美女有约,任建自然不会去拒绝。 回到家里李佑林正在做菜,见任建回到连忙招呼:“马上就好,你下去买几瓶啤酒,再买点凉菜回来,今晚我们哥俩好好喝一杯。” 任建苦笑一声转身下楼,由于楼下就有小卖店,任建一去一回也就几分钟,回来时李佑林刚好做完菜:“刚刚李悦又打电话来了,我把你回来的事跟她说了,看来那小妞真对你有意思,你小子真是享尽齐人之福啊。” 任建这才明白原来自己是被李佑林给卖了,难怪李悦那小妞知道他回来了:“少来,你还是赶紧把李芸追到手吧!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李佑林嘿嘿笑了笑:“有哥出手那丫头逃不掉的,来来,喝酒……” 任建倒是真心希望李佑林把李芸追到手,李佑林都二十七岁了,也是该成家了,过了今年任建也二十六岁,不过任建可不着急,修炼有成的他寿元大增,活个两三百岁那是没问题的。 如果能突破宝器之体,那活上千年也是妥妥的事,任建根本就没想过结婚的事,况且身体炼成了防御法宝,还不知道能不能生孩子呢,当然!金枪不倒那是绝对没问题,一夜七次郎那是小儿科。(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一章 曹操与曹植 除了武将谋士,若要说谁在众多君主之中的人格魅力最大、最有才华,显然是曹操无疑,从现代来看,没有人可以否认曹操的雄才大略,便是在不少三国类的游戏中,曹操的综合数值也非常高。 萧逸仁仅仅看了一个曹操的本纪,虽然里面将曹操的一项项事迹说得很详细,但让他真正有所动容的,还是曹操本人在上的建树。 曹操的诗文,其实也是“建安风骨”的代表作品,东汉末年建安时期的作品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的动乱和人民的苦难,抒发建功立业的理想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同时也流露出人生短暂、壮志难酬的悲凉幽怨,意境宏大,笔调朗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个性特征,其雄健深沉、慷慨悲凉的艺术风格,史上称之为“建安风骨”或“汉魏风骨”。 而吴笛这第五本诗文附录,它的名字就是《建安风骨》。 萧逸仁看了两首短歌行之后,便迷上了第一首——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而实际上,这首短歌行的创作背景,正是曹操南下赤壁时的“横槊赋诗”,吴笛记得以前看过的电视剧《三国演义》上,鲍国安主演的曹操穿着华贵的红袍在船上赋诗的场景。非常的经典。有时候要深刻理解一首诗歌,必须代入到当时的时代背景中去。 萧逸仁再也无法忍住,怀着一种莫名的激动,在自己的那个帖子中,将自己所喜爱的几首曹操的名篇贴了上去…… 他本来想直接将作者的名字署名为曹操,但是转念一想,这《短歌行》写得再好,也是创造了“曹操”这个人物的吴笛的作品啊! 他不由呆住了。再死死地盯着这本《建安风骨》,只觉得那种震撼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天呐!吴笛在国外这一年到底干了什么,这部作品在当代诗歌没落的时代,绝对是可以获得华夏三大家之一的青衫诗歌奖的啊! 十七岁的青衫诗歌奖获得者?萧逸仁捏着这部《建安风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他很快就将这些作品发在了自己帖子里…… 大概是因为曹操的作品太过让他震撼,在看了曹操的儿子曹丕的名篇《燕歌行》时,他已经不那么触动了,可他一想到这些都是吴笛创作出来的,他就忍不住觉得可怕。这样的诗歌才华,怕是连大诗人南岛都比不上吧? 毕竟,这是古诗啊! 若不是吴笛作为天净沙。早就在她的各种古代架空小说中展现出了她的古诗词功力。萧逸仁绝对无法相信吴笛能写出这么让人震撼的古体诗出来! 然而,在萧逸仁看到曹操的另外一个儿子曹植的作品时,又耸然动容! 首先自然是曹植那首展现他才思敏捷的《七步诗》——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不过因为萧逸仁还不是很了解当时曹丕与曹植兄弟阋墙的状况。代入感不强,而这首诗在价值上相对来说不是很高,毕竟是仓促之间写出来的。 可是让萧逸仁一下子站了起来,差点弄倒自己椅子的,便是曹植的千古名篇——《洛神赋》!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 只要玩过《三国杀》的人,应该都知道甄姬的那句“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这便是出自《洛神赋》之中,而写出这首名篇的,便是曹植这位才华横溢的诗人。 而曹植《白马篇》中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同样也是千古名句。 南朝宋家谢灵运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诗品》的作者钟嵘亦赞曹植“骨气奇高,词彩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今古,卓尔不群。”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 可以说,曹植同样属于“建安风骨”的代表人物,甚至他作品的价值,比曹操的还要高,毕竟曹操的作品,更胜在那种“气魄雄伟”“慷慨悲凉”,而曹操在政治军事上的建树才是最主要的。 古往今来,能和曹操这样的人杰在诗才与功绩上双双相媲美的,或许就只有**了,毕竟大多数诗人都是“文章憎命达”,政治、官场上的失意者,甚至正因为各种贬谪而写出了流传千古的名篇;而某些很有才华的君主,比如李煜之流,虽然极善诗词,可往往在治国上一事无成,成了亡国之君。 萧逸仁的这个帖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又一下子火爆了起来,许多喜爱古典诗赋的人纷纷闻名而来,有人还将曹操、曹丕、曹植的作品转到了天净沙吧这个文艺青年聚集的地方,然后所引发的轰动,简直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不少人都因为三曹的诗歌,而对曹氏父子产生兴趣,更对那位《洛神赋》的主角甄姬产生了兴趣,什么奶茶妹妹,难道还比得上真正的洛水女神甄姬? 原本没有多少人买的设定集《三国正史》,现在却吸引了众多的目光,尤其是文坛上作家们,有许多作家都知道吴笛决定要写真正的巨著,可他们却根本没有意料到巨著来得这么突然!
第二百五十一章 月黑风高 两米半的黑色骨膜翅膀,此刻正让李锋整个人浮在空中,轻轻拍打扇动起来。 “我竟然真的能飞了。”李锋心中压着一股激动。 “提示,由于你移殖的大狐蝠使魔只有五阶,因此,你身上的翅翼也只是五阶,如果你想翅翼更高等阶,可以使用血精继续饲养,是否饲养?” 正当李锋把注意力重新落在展开的大狐蝠翅翼上,提示音再次传来。 “嗯?翅翼还可以饲养?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李锋心中一怔。 不过很快他就明白过来了,原来自己移殖过来的大狐蝠翅翼,刚好只是被饲养到五阶的使魔,所以也就是说,现在的大狐蝠翅翼仅只有五阶而已。 如果自己想大狐蝠翅翼等阶更高,那么还可以强化晋阶,我去,这唯一宿主名额移殖手段实在太实用了,李锋心中激动不已。 他把所有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背后生长出来的大狐蝠翅翼上。 果然,一股信息出现在他的脑海。 大狐蝠翅翼:目前五等级,翼展两米五,时速两百五十公里,全力承受的重量为两百五十公斤。 “唔……三百八十公里与承受重量。” 这应该就是目前五阶大狐蝠翅翼的速度极限与承重极限了。 得出了这个结论,李锋想也不想,马上就对自己的大狐蝠翅翼进行了第六阶饲养。 “你消耗了五千万血精,成功把大狐蝠翅翼晋升为第六阶……” 几乎是瞬间饲养成功,第六阶的大狐蝠翅翼信息,果然发生了提升。 翼展三米,时速三百公里,承重三百公斤。这就是第六阶大狐蝠翅翼的极限能力。 李锋双眼一亮,稍沉吟便果断进行了第七阶饲养,然后心一狠,第八阶继续。 至此,大狐蝠翅翼被他从第五阶饲养到了第八阶,翼展四米。最大时速四百公里,最大承重极限四百公斤。 本来,李锋还想饲养第九阶,可是第九阶的所需五百亿血精,此时还剩下一百二十亿血精总量的他,一切也只暂时这样了。 “砰”李锋拍打着翅翼,如箭般稳稳落到了地面,嘴上轻轻吐出一个字:“收。” 前后不到三秒时间,四米翼展的黑色骨膜翅翼。马上就如一把自动雨伞一样,瞬间变化动作收缩了起来,最后仅只剩下七支骨刺,然后就连骨刺也越缩越小,最后全部隐入了李锋的身体之内,消失不见。 在整个过程,李锋除了只感觉背部痒痒外,根本就没有任何痛觉。唯一的遗憾就是,以后自己的衣服。恐怕还真只能量身度做了。 必须要在背部的方位弄一个隐蔽的空隙。 “啧啧,真不愧是完全没有副作用的移殖名额。”李锋口中赞叹,他知道,此次收获可大了。 一连串提示下来,不单止蚁后的全面实力提示,甚至自己还获得了一对翅翼飞行。速度而且不慢,甚至还有潜力升级。 更加不说,新出现的使魔移殖功能,还有……对了,还有百体合成的新功能。 这百体合成的新功能到底是什么东东。至今,李锋仍然还未有仔细查看。 如今醒起来,自然连忙进入了血晶空间,找到了合成功能细细查看。 百体合成:用一百只十阶的同类使魔合成,将会合成一只拥有母虫之体的该类使魔母虫。 “我靠……” 很简单的一句注解释,可是这个百体合成的意义却是深远。 李锋足足重新细细品味了数次,最终他才终于可以肯定,这是合成母虫的超级逆天能力。 也就是说,今后有了这个新的合成能力,那么李锋自己就可以人为制造各种虫子的母虫了。 不是被限制在现在全球只有蚁后与白蚁后,还有蜂后即三类自带母虫之体特性的使魔。 不过一百只十阶使魔的合成条件,却是让李锋牙都酸了。尼玛,很显然,这是一笔非常恐怖的合成费用。 没有大量的血精,目前估计是难以尝试了。 稍一冷静下来,对照了一下时间,正是刚好入夜时份七时零五分。 李锋终于回过神来,明白,今晚还有事情要办,因此他不再在血晶空间逗留。 而是重新出现在庇护所,开始召集力量。 今晚将是灭亡残狼组织之日,这个邪恶的地下组织,也该是除去了。 事实上,原本李锋就有十分大把握,现在蚁后与自己的实力晋升,更是如此。 毫不夸张地说,现在的残狼组织,在李锋眼里,根本就不够看。 当然,只要自己不惧他们的细菌炸弹威胁的话。 随着李锋发出召集令,顿时,下一刻,所有人都被召集了起来。 兵王许文涛,莉莉丝安莉,山炮莫里山,压路机马求,杀手蝎子,还有四眼蛇卓南。 最后还有五螳者,这五具雄性的绿巨螳螂。 至于李锋目前的最强武力——僵尸王将臣,同样也被李锋呼唤了过来。 僵尸王需要只被李锋饲养了一阶,只有初步忠诚,但只要不触及它的核心利益,一般情况下,它倒是随召随到。 李锋望了一眼僵尸王,仅是短短十天没怎见,这头凶残的家伙,实力竟然又进一步提示了。 虽然全身还是闪烁着铜星光点,但是比上一次却覆盖的更密集。 估计再让它这么吸食月阴之气,以月之精为修炼精华,以铜精为炼身,以血为食,天知道它最后将会成长到何等地步。 这同样也给李锋带来了一丝紧逼感,必须趁着它现在能力并不是太强横,一定要把它饲养到绝对忠诚。 血影小队,五螳者,僵尸王,全部一个不落。 庇护所的人。也不禁围了过来,双眼尽是好奇,很明显,看到李锋一连串的大动作,他们也知道,估计今晚血影将会有大事。 果然。召集了这些强横单位还不算,很快,众人便突然发现,在崖壁的蛇皇窟。 已经陆续有大量的合成兵种汹涌而出。 一千五百数量的四阶魔蚁兵人,其中魔蚁兵人王者有三个,每人率领着五百之数,从蛇皇窟陆续分出,它们整齐划一持着锋利冷厉的长矛,全数集结在李锋面前的河滩低空。正静静拍打着翅膀,漂浮着。 其次是近五千数量的跳噬蚁,这些凶残而敏捷极高的大跳蚁,也全数从各个蛇窟洞里汇集过来。 最后却是三千数量的爆炸飞蚁,它们在众人近百米顶壁的上空形聚,一片黑压压。 不得不说,此次为了对付残狼组织总部,李锋可谓是倾巢而出。 整个庇护所里面。现今除了蚁后与百万蚁群,还有被转移到这里饲养的六条死亡之虫。还有蜂后与她的十万蜂群留守之外。 现今基本能够战斗的兵种,都全数被召集过来了。 李锋撇了叶瑶这些被抓回来的十五人,并没有多说,虽然整个庇护所的全部兵力倾巢而出。 可是还有蜂后的十万蜂群与百万蚁群,单是这一点,他们就玩不出什么花样。 更别说罗承与张家茹这二十名魅惑小队。也会留在这里。 因此,他轻轻一挥手,然之后,大量的兵种,便如数弄始在众人眼里消失。 这个消失。当然是指进入了血晶空间了。 待得到所有进入完毕后,李锋第一时间把刚升到十五级血晶空间,获得新购买的第六特长空位栏购买,并从僵尸王身上,汲取了他的铜身特长。 至此,李锋拥有了铜甲与铜身两大防御特长,也确实比以前强上太多了。 残狼组织的所谓灭杀队,如今在李锋眼里,也仅只是笑话,他就不相信对方能够敌得过他的合成兵种虫海大军。 下一刻,李锋率先进入了传送。 随之后是血影团队,五螳者,僵尸王,然后之后才到所有合成兵种。 十五米直径的传送电梯面积,原本是不能一次性把所有在兵种传送。 不过无论是魔蚁兵人与爆炸飞蚁都是飞行性生物,因此,要容纳五千只跳噬蚁,勉强倒还是可以。 十秒之后。 李锋第一个踏出了血晶空间。 他环视周围一扫,这是一个宽阔的平原,一眼望无尽头的平原地带。 没错,这正是美国西部的一个知名小城镇。 这里同样也是牛仔牧场的发源地之一,拥有不少的牧场,偌大的领土,仅只有不到两百多万人居住。 由于是平原地带,这里经常出现飙风与龙卷风,因此,在李锋敏锐的视力之下,借着月亮的微光,一眼望不到头的平原地带。 倒是有偶尔有三三两两的木质结构房屋,环视一遍,却竟然不到三十户人家。 现在李锋种下的血晶所在地,更是偏静的可怕,可谓是毫无人烟。 随着大量的合成兵种被传送过来,李锋便一言不发,继续往西北方面行走。 金色的鹰身面具,黑色的长袍,包括兵王、莉莉丝等人,全都如此装扮。 在他们背后,却是黑压压的合成兵种,紧紧追随。 终于,大约行至了约有数量,当黑夜完全降临,在李锋的视野遥远之处,终于出现一座大牧场,名叫哈萨丝罗克牧场。 没错,如果不是夫人把地址指向这里,如果李锋不是经过提早踩点探索。 估计谁也没法知道,残狼的总部大本营,竟然是建立在一座占地面积极为广阔的大牧场底下。 不过仔细想想,有着大牧场的食物供应,这应该还是一个蛮正确的建立点吧。 “血蚊群,出动……”看着远处的大牧场,李锋轻轻一挥手,足足超过上百只以上的血蚊群,立刻分散了出去,进行最后的侦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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