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落尘 欲落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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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填】你和你和你 这是一座很没有名气的城市,里面塞满了很没有名气的人们。 他是一个乞丐。衬衣有很多划口,根本无法从泥和沙尘之中分辨出本来的颜色;裤子很薄,且少了一条裤腿,色彩上和上衣一样浑浊。不经修剪的胡须和蓬乱而腐臭生油的头发搅成一团,手脚和裸露在外的皮肤都青紫相间、疮脓肆虐,估计衣衬之下也没有几块好皮。 他倚在桥洞下的水泥支柱上,上面有各种小孩乱涂乱抹的“珍品佳作”,五光十色——这与他斑驳的色调浑成一体,就仿佛他身上有一层蔽开他人注意的保护色。任桥洞下的公路上人车川行,他不会得到一分钱,只是偶尔有情侣出没,偶尔会有女人为表现博爱,央求丈夫出资,之后携手满意地走掉。 乞丐决定换个让自己显眼的地方——商场。他曾在那里被驱逐,原因是影响市容。当时城管警棍挥舞,他却不识趣地跑了——若被打上一顿,上了新闻,就有同情心泛滥的大众来滋养他了。被打死了也一了百了,总比跑掉要好。 乞丐回到商场,这次他没有被驱逐,因为城管在注意另一件事。 一辆全新的洁白的法拉利被一台破旧的电三轮撞碎了保险杠,车下有一个满头血渍、嘟哝不清的老头。法拉利上下来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大概每个手指上都有镶满宝石的戒指。年轻人一脚将蹲在地的老头踢得人仰马翻,一边大声叫嚣:“老子车坏了,你个糟老头子赔不起!”说话时他用中指戳这老头前额的伤口。 老头哭得很离谱,道歉时的乡音中掺杂了报废的破旧声道特有的含一口浓痰的呜咽。 乞丐终于忍无可忍,挤进人群,大叫:“住手!” 然后他被揍得半死,围观的人们纷纷拍照,转发,点赞——毕竟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制止暴行的人士这样的货色——乞丐,还是衣着最不体面、最穷的乞丐。 他的全身色彩更加浑浊。但他得到了很多钱,而且出了名。 他从劳务工做起,扛包,吃饭,睡觉,周而复始。 一年后他成了包工头。 三年后他成了人力部经理。 五年后他成了公司董事长。 每当别人问及他的故乡,他便把那个没有名气的城市一再宣扬。 那座城很有名气,美名远播。 有一天,他开车去商场,一辆破三轮撞了上来。 “老子车坏了,你个糟老头子赔不起!”他大声叫嚣,中指戳着老头前额的伤口。 “住手!”一个乞丐冲进人群。 他一怔,若有所思,有所收敛。 他又一怔。“给他条活路吧。”他想。他苦笑。他抽泣。他面无表情了。 于是他把乞丐揍个半死。手机和相机的闪光灯和五年前一样耀眼。 那座城市依旧很有名气,毁誉参半。 那座城市塞满了企业家、慈善家、乞讨家,和另一群很没有名气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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