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邪恶势力 挑战邪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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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样儿,搞死你 今天在高速公路上,远看出口就到了,我变道,插在一辆挂着军牌的奥迪A6前面, 准备超左道那辆货车! 谁知那辆军车距离我50米远,但是他不乐意了!猛嘀我!前面 暴闪一直闪着,还不断的用大灯闪我! 我没理他,故意把车速降的很慢,一直降到四十左右。 旁边有车,军车不能变道,它就像疯了一样嘀啊嘀,还把远光灯开着晃我! 我还是不理他,我心想要是把老子惹急了,老子一脚急刹车! 上了出口立交,那辆军车好不容易变了道,开到左边和我并行, 一个平头男放下车窗,指着我,面部表情愤怒至极,一看就知道在骂人。 我猛的向左一打把,军车吓得赶紧躲! 军车把警报器打开了,用喊话器让我靠边上,我把车停在路边,站出来,在车旁等他们 过来。 军车停在我前面,司机和副驾驶都是平头男,气势汹汹的就过来了。 等到我跟前还没说话,我挥手就给平头男一个嘴巴!说:你刚才骂谁呢!嘴贱!信不信 TMD废了你!!! 这俩人估计被我气势吓倒了,不知道我是干啥的,一时没反应过来! 平头男捂着脸,一脸诧异,估计这Y自出道以来没有受过这罪。 一辆警车闪着警灯过来了,停在我车后,一个胖JC过来问我:干什么?立交不准停车知 道吗?你车本和行驶证呢? 我说:干吗要我车本?他们俩让我靠边停车的! 胖JC小眼一转,看了看军车,又看了看我的车,立刻对我吼着说:车本、行驶证!快 点! 我一转身,一脚踹JC肚子上!朝他大吼:我说了是他俩让我靠边停的!你聋了 啊!!! 胖JC让我踹的坐在地上,一脸不相信的看着我! 军车那俩平头男看着这阵势想溜,刚回头,我拎着甩棍就追上去了! 刚想砸他们俩,被老婆拽住了,拽着我胳膊!一边晃一边喊着 :老公老公!!!! 快点起床!!!上班要迟到了!!!!
但愿“临时工”同工同酬不是梦 圆“临时工”同工同酬梦贵在落实 从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可以说,该修订案的实施将使广大“临时工”实现与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梦想又近了一步。 “临时工”是区别于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职工,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在2007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的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但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大量的临时工,其主体为农民工,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不健全。 然而,“临时工”的待遇与正式工却有着本质区别。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因为其与被派遣员工只有劳务关系,并不签订合同,因此众多企业想借此节省繁多的福利与成本。具体来说,“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主要表现在显性差别和隐性差别两个方面。工资落差是显性差别的核心,在某些岗位里,正式员工与“临时工”的工资差别少的有数百元,多的则达到三四千元。隐性差别表现为福利、奖金、休假权利等方面,福利差、奖金少甚至没有奖金、缺乏休假权利等是“临时工”的共同特点。 从法律上来讲,实现临时工同工同酬的问题早就被提出,并已列入法律条文之中。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状,使得同工同酬的梦想一直难以实现。 客观地讲,“临时工”与正式工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几乎不可能实现。对大多数用工单位而言,使用“临时工”的目的除了能够灵活用工外,更重要的是为了降低成本。因此,要想使“临时工”的待遇与正式工一致,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减少企业使用“临时工”的动机和规模。而此次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实际上也是鼓励企业走长期用工的路子,提倡公平合理的用工环境。 除此以外,政府还必须加强对违规企业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对部分用工单位超范围使用“临时工”、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临时工”低酬欠薪问题突出等现象,应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只有将法律落到实处,广大“临时工”同工同酬等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和谐劳动关系才能得以真正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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