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如娘亲 月如娘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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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救人民 谁人救我 “我救人民谁救我?”   作者 | Alice   来源 | "医学界"微信号   今天,湖北广水市一位麻醉医师被打“截瘫”消息传遍医疗圈,引起众怒。   4月7日中午,《医学界》接到消息:湖北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4月6日发生“群体事件”,医护走出诊室,手举“我救人民谁救我”横幅。而起因是该院一名麻醉医师被患者家属打成“截瘫”。 据该院工作人员消息,事情原委是这样的——   4月6日凌晨4:30左右,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科医生接到产科会诊电话:一名41岁产妇产后发生羊水栓塞生命垂危,呼吸微弱,要求立即气管插管!   该医生立即带好插管用具前往手术室,参与抢救。   抢救中该医生行气管插管正压呼吸,同时进行胸外按压,抢救持续一个多小时,然而患者最终抢救无效,宣布临床死亡。   这时,20余名产妇家属纷纷行动了起来。   家属中的一些人堵住门口不让医护人员出去,其中两位年长女性对其进行言语攻击,而一名男性家属威胁医护人员要给死者抵命,并开始打砸物品。   一名家属准备用钢管袭击医护人员时,两名女医护开门躲避,却被家属在门外暴打之后再次被拖进产房,这时,死者家属逼迫医护人员给死者下跪……  另据《医学界》获悉,这场殴打麻醉医生的暴行持续了一个多小时!   4月7日,武汉协和医院骨科开出病情证明,麻醉科医生的诊断结果是:截瘫! 需要注意的是,这名麻醉科医生只是过来协助产科做紧急气管插管,而且是主动加入了抢救患者的行列,如果年仅34岁的他再也不能站立起来,他的命运将会如何? 希望麻醉医生还能够站起来,能够康复,也希望医院和有管部门依法惩处此事,给麻醉医生、给更多医务工作者一个交代。
“老父挂号见医生儿子,只为让其歇会”刷爆朋友圈  前天(1月27日),微信号杭州日报养生道推送的“老父挂号见医生儿子,想见只为让你歇会儿”刷爆朋友圈,戳中了无数人的泪点,讲述的是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一位急诊医生的故事:他的老父亲从外地来看儿子,到医院后看到儿子忙得抬不起头,根本说不上话。老人家只好挂了个号,和儿子见了一面。   很多读者在留言表示“看哭了”,“有类似经历”“向医生致敬”“感谢理解我们医护群体”。   文章同时呼吁尊重这些辛勤、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医护人员:如果您到医院就诊,请耐心些,没有人会故意做错事,没有人故意去慢待谁。医生护士不是官二代,也不是富二代,更拼不起爹,他们只能拼自己。看见忙碌的医护人员,没有必要像对待敌人似的;都是一群有梦想的年轻人,都是想生活的更好一些。   截止今天(29日)观察者网发稿,这条内容的点击量已超过105万。   以下为原文:   这两天,微信朋友圈里被一段视频刷爆,讲述的就是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一位急诊医生的故事:他的老父亲从外地来看儿子,到医院后看到儿子忙得抬不起头,根本说不上话。老人家只好挂了个号,和儿子见了一面。   记者从人民医院了解到,这段视频是该院宣传处和团委共同拍摄制作的,故事的“原型”是该院急诊科医生迟骋。那天,迟医生值夜班。忙了一晚,清晨当他接过下一张挂号条时,习惯性地问了一句:“您怎么不舒服?”正当他期待患者回答病情时,听到的却是熟悉的声音:“儿子,我没有不舒服,就是想让你歇一会儿,喝口水。”   他一抬头,看见了父亲。当时,迟大夫满眼泪水。原来,迟骋的父亲从山东济南来北京办事,他知道儿子当天上夜班,就决定到医院去看看儿子。老人一路找到了人民医院,看到了诊室里排着长队,为了不打扰儿子工作,就到走廊里等待。等了很久,儿子还是忙不完。父亲为了让儿子歇一会儿,就专门去挂了一个号,然后规规矩矩地排着队,等到老人坐在迟骋面前时,迟骋才知道父亲来了已经两个多小时了。老人坐下来,把一杯水放在了诊桌上,“喝口水”。
难难难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医院会诊单写错一字要了患者命 被判赔31万元 原本是“胸痛待查”,会诊单上却写成了“腹痛待查”,这一个字的错误,导致诊疗方向发生重大偏差,最终患者在检查床上猝死。   死者家属将南京这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8万多元。南京鼓楼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患者死亡的根本原因是其自身的致命性疾病,但医院方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失误,对病情重视不足,延误了病情,应对患者死亡承担40%的赔偿责任,判决医院赔偿死者家属损失31万余元。   突发悲剧   患者坐起时猝死,家属打官司索赔   南京市民王大山胸口疼了半个月,2013年4月16日一早,他来到南京一家医院就诊。做了一系列检查后,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入院评估记载“病的预后不佳,可能会产生猝死等”。   当天上午,王大山入住心内科,入院记录主诉为“反复剑突下绞痛10天,加重3天”,初步诊断为胸痛待查。入院后,医院给王大山做了全腹部CT、血生化、心肌酶谱等检查,并给予扩血管、保护胃粘膜、解痉等治疗。   当天中午,王大山到医院外的小吃店吃了碗面条。随后回病房挂水,在挂水过程中,王大山感觉胸口越来越痛。中午12点39分,心内科请外科会诊,会诊单中“病历摘要”项记载称:王大山是被以“腹痛待查”收住。之后,王大山根据医方要求,自己步行前往CT室做检查。下午1点多时,王大山接受腹部血管成像检查后从床上坐起的瞬间,突发四肢抽搐,心跳呼吸骤停。   得知王大山的死讯,妻子和女儿悲痛万分,委托律师与医院多次沟通协商赔偿无果,随后将医院告到法院。原告方认为,因医方未告知可以申请尸检确定死因,故患方未行尸检,但无论哪一种疾病,最基本的措施都是要求卧床休息、监测生命体征、吸氧等,医方却让患者自行前往医技科室做诸多检查,中午还放任患者去院外吃饭,特别是做血管成像检查时,患者疼痛已很剧烈,医方仍让患者步行到CT室做检查,继而发生意外。   庭审焦点   鉴定称医院有错,原被告都不满意   医院方在法庭上辩称,患者的死亡是自身疾病发生发展的结果,与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申请法院委托南京医学会作出医疗损害鉴定书,“分析说明”为:患者入院记录主诉为“反复剑突下绞痛10天,加重3天”,初步诊断为“胸痛待查”,会诊单则错误地将门诊诊断“胸痛待查”记录为“腹痛待查”,相关诊疗措施主要围绕“腹痛待查”进行,说明医方对诊疗方向认识不清,未及时采取合理的诊疗护理措施,如嘱绝对卧床、心电监护、进一步行胸痛相关检查等,存在医疗过错行为。   原告认为,鉴定意见认定的被告责任程度过轻。从患者在事发当天7点半到医院就诊,至中午1点呼吸心跳骤停,间隔有5个多小时,如果医方没有在诊疗方向上犯错误,都有足够的时间给予明确诊断。更何况患者的心跳、呼吸骤停,是在做完检查坐起来的瞬间发生,如果医方让患者绝对卧床休息,也不会如此,被告对患者的死亡至少应负同等责任,申请重新鉴定。对此,法院认为没有必要,未予准许。   医院方面则认为,鉴定没有以客观的诊疗规范,作为评判医疗行为的依据。不同的医生对同样的疾病有着不同的判断或者诊疗思路,这在临床上很常见。鉴定意见认为医方对胸痛病情重视不足没有依据,认定被告过错是导致患者死亡的次要因素也缺乏客观性。   法院判决   医院犯多个错误,承担四成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会诊单错误地将门诊诊断“胸痛待查”记录为“腹痛待查”,患者病情入院评估记载“病的预后不佳,可能会产生猝死等”,说明被告已认识到患者病情严重,但未告知患者必须绝对卧床休息,导致患者在不知病情凶险的情况下外出就餐。护理记录单虽有“嘱其绝对卧床休息”的记载,但被告并无有效证据证明已告知。   法院还认为,患者病情凶险,被告应安排人员用可移动病床等方式护送患者行各项检查,但被告让患者自行前往,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促进了病情加重;患者死亡后,被告未告知原告可进行尸检,导致患者死因无法查明。最终,法院判定医院应对患方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并于近日判决医院一次性赔偿两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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