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与诗🌀 我有自己的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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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果然是二班的队伍 足管中心被撤销?那如何当原告起诉苏小春并盖章? 网易体育3月16日报道: 据此前中国足协人士介绍,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早在今年2月已被撤销。近日,足管中心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员工苏小春,而且在起诉书中加盖了足管中心红色印章,让人觉得难以理解。本案将在3月23日1:30分在东城区法院(南区)开庭。足管中心起诉书 去年年底,中国足协脱钩国家体育总局之后迎来人事改革,一部分中层干部据报以“不适合足球工作”被劝离,其中就包括综合部财务主任苏小春。事后,苏小春一纸诉状将足管中心告上法庭。 足管中心与苏小春的仲裁案于2016年2月26日做出裁决,具体内容为:足管中心与苏小春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足管中心支付苏小春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日期间工资及福利。 近日,足管中心对与岁小春人事争议纠纷一案不服裁决,以原告的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被告方为苏小春。足管中心要求判决解除被告与原告之间的聘用合同,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在足管中心的起诉书上明确指出,在裁决作出之前,足管中心已正式被撤销,做出仲裁裁决的事实依据发生变化。在起诉书中,起诉岁小春的原告方是足管中心,法人是张剑。在具状人一栏中,填写的也是“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的字眼,而且还加盖了足管中心红色印章,并有张剑的签名。 我们暂且不去追问足管中心与苏小春孰是孰非,也不管谁是原告谁是被告。试问,已被撤销的足管中心有无资格起诉?具状人一栏填写的足管中心,目前是否存在?足管中心在起诉书中提到的“足管中心已被撤销”属实的话,那么红色印章为何没有被相关部门收回?一切的一切,只能等时间给我们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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