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航益日啊原3P 你真的不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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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修改是进步的,公平的。积极的!(原创) 首先我对于新婚姻法的修改基本是持赞同观点的。为什么? 首先,来看下背景,离婚率高的情况下,这样的目的是什么?保证双方婚姻比较短期对房子产权的要求。为什么要这个要求?例如。假如不这么改。那么一方在结婚前有首付,结婚后共同承担房贷。那么如果短期内(例如9个月。就是指2年以内),婚姻关系破裂。那么请问,短时间内房子忽然大幅度增值,那么你觉得怎么判好?举个例子。假如婚期首付15W,防止当时价值是30W。婚后一起承担房贷,2年后婚姻关系破裂,房子涨价到120W,那么房子怎么办?必然来说房子必然可以看出首付一方的投资,而不是双方的共同投资,而且,房子首付一方可能还需要呢?这就是一个解释。 其次,可以防止婚姻诈骗。很多人结婚就是抱着嫁富豪来提升自己的身价。就是说闪婚闪离来骗取财产。当然你可以否认,你不是抱着这个思想来的,可是这种现象多少呢?当然我承认是有偏向性,但是我必须说明的是,他是在保证婚姻前的财产,实质上就是说保证个人财产!或许说的有些偏激,但是这么说只是方便大家理解。这样规定之后,你骗婚的意义就没有了,因为你得不到了。而有效的增强了大家对婚姻的重视性! 再次。可以加强婚姻内关系。就中国的现状,房子往往是加在男方头上的山。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对女方增强了婚后自律。加强女人对自己的婚姻的重视度。最起码你得保证男方你是否真的值得依靠。另外可以有效的保障儿媳对公婆的态度。现在很多女人对结婚都很多要求。大家去搜索一下会发现,很多女人婚期都要求跟父母分开住,公公婆婆跟自己的父母区别对待,男人看了心里很不舒服,这样的修改,有助于改良婚后儿媳对公婆的态度,有助于家庭的和睦。如果你对待婆婆很好,那么男人不负责任必然将受到来自社会道德的谴责。 女方在房子上很多女人是保持在,男方自己付房贷,自己赚得钱自己管的状况下得。当然这不是全部,但是这应该不是占少数。女人先别急着站出来表明。你不能否认这个不占少数。 这是必然的。女性一方面在社会上要求独立性和平等性,但是在婚姻上往往是男人在承担大部分。这个谁也不能否认。 其实关键的条款在于哪?还是在于所谓保障女性权利的那一条,女人做不做母亲自己说了算。这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女人在事业上的独立性。但是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不孝有后,无后为大。那么生孩子你自己说了算,那么必然就会造成巨大的家庭矛盾。首先男方父母必然对此会大为不满,为什么?他们很早就急着抱孙子。你如果怀孕了选择打掉。那么很大程度上说服不了公婆的。这点最容易造成家庭矛盾。这个问题将会导致家庭的破裂。那么结婚估计3年内就会有强烈的生育要求,这是必然的。前面的所有的要求其实都是在保障这个修改的。 当然我必须承认,婚姻法的修改其实从我国现状来说是对女方的不公平,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改变大家的婚姻观,让大家在婚姻上保持谨慎的态度。而在婚后,让女方需要的更多的保持对公婆的尊敬。而不是说,女方婚前提得那么多要求,也许你是觉得婚后跟父母不能生活在一起,但是你想过最简单的一点,你的丈夫既然可以生活20多年,为什么你就不能尝试的加入进去?只要你不是太懒,不是太过分,我估计你的公婆就不会让你难堪!而我身边的例子。我叔叔不是固定工作,而我婶婶是二婚,但是是事业编制,那么情况是什么?我叔叔每天得去送接,每天家务全部都得干,我婶婶每天就只干一点:洗衣服。我奶奶看了自然很不喜欢。也不吃他们做的饭。而我叔叔经常带挨我婶婶的骂。他们现在的关系还能延续就是因为怀孕了。而我一直在担心他们的未来。我叔叔自己的事情本来需要到处跑得,但是每天都必须计算好时间,接我婶婶,晚了一点就得挨骂。而且经常每天接送在车上都是在挨骂。那么这里面最关键在哪里?还是在我奶奶身上! 当然我必须承认在新婚姻法中是偏向于男方的。这个我必须承认的。 但是在促进家庭关系方面,我认为是更好的。让婚姻付出方面更少的一方承担了更大的风险,这是我对新婚姻法最基本的看法!其实我觉得,更大程度上回归了传统。而在女性平等上,也保证了时代性! 综上,我的以上观点就说明以下2点:首先我认为新婚姻法的修改是积极的,更是公平的,保障了婚姻关系的公平性。买房可以看做是在婚姻关系中的巨大付出。而从法律上对巨大付出者给予了保障,从而督促了付出少得一方要尽更大的努力来保证婚姻的完整性。这里得作出说明,即使是付出多得一方出轨,也是会保障另一方的权益的,这只是说明正常原因的由于性格不合这类下得离婚而作出的修改。 第二点:我认为.保障了老人的权益。未修改前,父母在子女购房中其实是承担了风险的,但是现在其实也存在,只是没那么严重。如果完全判定房屋为共同财产(这里指的是双方有过共同还贷,或者类似双人都出钱的)那么离婚时,父母给的买房的钱相当于单方父母赠与的共同财产,这于情于理都是不合理的。而事实上父母的赠与我觉得在财产上其实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而不应该认为是赠与双方的。因为父母的赠与我更偏向于赠送自己子女的。我觉得父母的赠与是依托于与子女的情感依托而得到实现的。而父母的意愿也应该是赠予自己的子女的。所以我觉得是保障了老人在子女婚姻关系中得权益,不能说婚姻只是2个人事,我更倾向于说婚姻是2个家庭的事! 但是我个人来讲,我是希望人一生只进一次婚姻办事处!
新婚姻法的修改实在太好了,这是进步,促进了公平! 首先我对于新婚姻法的修改基本是持赞同观点的。为什么? 首先,来看下背景,离婚率高的情况下,这样的目的是什么?保证双方婚姻比较短期对房子产权的要求。为什么要这个要求?例如。假如不这么改。那么一方在结婚前有首付,结婚后共同承担房贷。那么如果短期内(例如9个月。就是指2年以内),婚姻关系破裂。那么请问,短时间内房子忽然大幅度增值,那么你觉得怎么判好?举个例子。假如婚期首付15W,防止当时价值是30W。婚后一起承担房贷,2年后婚姻关系破裂,房子涨价到120W,那么房子怎么办?必然来说房子必然可以看出首付一方的投资,而不是双方的共同投资,而且,房子首付一方可能还需要呢?这就是一个解释。 其次,可以防止婚姻诈骗。很多人结婚就是抱着嫁富豪来提升自己的身价。就是说闪婚闪离来骗取财产。当然你可以否认,你不是抱着这个思想来的,可是这种现象多少呢?当然我承认是有偏向性,但是我必须说明的是,他是在保证婚姻前的财产,实质上就是说保证个人财产!或许说的有些偏激,但是这么说只是方便大家理解。这样规定之后,你骗婚的意义就没有了,因为你得不到了。而有效的增强了大家对婚姻的重视性! 再次。可以加强婚姻内关系。就中国的现状,房子往往是加在男方头上的山。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对女方增强了婚后自律。加强女人对自己的婚姻的重视度。最起码你得保证男方你是否真的值得依靠。另外可以有效的保障儿媳对公婆的态度。现在很多女人对结婚都很多要求。大家去搜索一下会发现,很多女人婚期都要求跟父母分开住,公公婆婆跟自己的父母区别对待,男人看了心里很不舒服,这样的修改,有助于改良婚后儿媳对公婆的态度,有助于家庭的和睦。如果你对待婆婆很好,那么男人不负责任必然将受到来自社会道德的谴责。 女方在房子上很多女人是保持在,男方自己付房贷,自己赚得钱自己管的状况下得。当然这不是全部,但是这应该不是占少数。女人先别急着站出来表明。你不能否认这个不占少数。 这是必然的。女性一方面在社会上要求独立性和平等性,但是在婚姻上往往是男人在承担大部分。这个谁也不能否认。 其实关键的条款在于哪?还是在于所谓保障女性权利的那一条,女人做不做母亲自己说了算。这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女人在事业上的独立性。但是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不孝有后,无后为大。那么生孩子你自己说了算,那么必然就会造成巨大的家庭矛盾。首先男方父母必然对此会大为不满,为什么?他们很早就急着抱孙子。你如果怀孕了选择打掉。那么很大程度上说服不了公婆的。这点最容易造成家庭矛盾。这个问题将会导致家庭的破裂。那么结婚估计3年内就会有强烈的生育要求,这是必然的。前面的所有的要求其实都是在保障这个修改的。 当然我必须承认,婚姻法的修改其实从我国现状来说是对女方的不公平,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改变大家的婚姻观,让大家在婚姻上保持谨慎的态度。而在婚后,让女方需要的更多的保持对公婆的尊敬。而不是说,女方婚前提得那么多要求,也许你是觉得婚后跟父母不能生活在一起,但是你想过最简单的一点,你的丈夫既然可以生活20多年,为什么你就不能尝试的加入进去?只要你不是太懒,不是太过分,我估计你的公婆就不会让你难堪!而我身边的例子。我叔叔不是固定工作,而我婶婶是二婚,但是是事业编制,那么情况是什么?我叔叔每天得去送接,每天家务全部都得干,我婶婶每天就只干一点:洗衣服。我奶奶看了自然很不喜欢。也不吃他们做的饭。而我叔叔经常带挨我婶婶的骂。他们现在的关系还能延续就是因为怀孕了。而我一直在担心他们的未来。我叔叔自己的事情本来需要到处跑得,但是每天都必须计算好时间,接我婶婶,晚了一点就得挨骂。而且经常每天接送在车上都是在挨骂。那么这里面最关键在哪里?还是在我奶奶身上! 当然我必须承认在新婚姻法中是偏向于男方的。这个我必须承认的。 但是在促进家庭关系方面,我认为是更好的。让婚姻付出方面更少的一方承担了更大的风险,这是我对新婚姻法最基本的看法!其实我觉得,更大程度上回归了传统。而在女性平等上,也保证了时代性!
新婚姻法的个人理解,勿喷。(原创) 首先我对于新婚姻法的修改基本是持赞同观点的。为什么? 首先,来看下背景,离婚率高的情况下,这样的目的是什么?保证双方婚姻比较短期对房子产权的要求。为什么要这个要求?例如。假如不这么改。那么一方在结婚前有首付,结婚后共同承担房贷。那么如果短期内(例如9个月。就是指2年以内),婚姻关系破裂。那么请问,短时间内房子忽然大幅度增值,那么你觉得怎么判好?举个例子。假如婚期首付15W,防止当时价值是30W。婚后一起承担房贷,2年后婚姻关系破裂,房子涨价到120W,那么房子怎么办?必然来说房子必然可以看出首付一方的投资,而不是双方的共同投资,而且,房子首付一方可能还需要呢?这就是一个解释。 其次,可以防止婚姻诈骗。很多人结婚就是抱着嫁富豪来提升自己的身价。就是说闪婚闪离来骗取财产。当然你可以否认,你不是抱着这个思想来的,可是这种现象多少呢?当然我承认是有偏向性,但是我必须说明的是,他是在保证婚姻前的财产,实质上就是说保证个人财产!或许说的有些偏激,但是这么说只是方便大家理解。这样规定之后,你骗婚的意义就没有了,因为你得不到了。而有效的增强了大家对婚姻的重视性! 再次。可以加强婚姻内关系。就中国的现状,房子往往是加在男方头上的山。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对女方增强了婚后自律。加强女人对自己的婚姻的重视度。最起码你得保证男方你是否真的值得依靠。另外可以有效的保障儿媳对公婆的态度。现在很多女人对结婚都很多要求。大家去搜索一下会发现,很多女人婚期都要求跟父母分开住,公公婆婆跟自己的父母区别对待,男人看了心里很不舒服,这样的修改,有助于改良婚后儿媳对公婆的态度,有助于家庭的和睦。如果你对待婆婆很好,那么男人不负责任必然将受到来自社会道德的谴责。 女方在房子上很多女人是保持在,男方自己付房贷,自己赚得钱自己管的状况下得。当然这不是全部,但是这应该不是占少数。女人先别急着站出来表明。你不能否认这个不占少数。 这是必然的。女性一方面在社会上要求独立性和平等性,但是在婚姻上往往是男人在承担大部分。这个谁也不能否认。 其实关键的条款在于哪?还是在于所谓保障女性权利的那一条,女人做不做母亲自己说了算。这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女人在事业上的独立性。但是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不孝有后,无后为大。那么生孩子你自己说了算,那么必然就会造成巨大的家庭矛盾。首先男方父母必然对此会大为不满,为什么?他们很早就急着抱孙子。你如果怀孕了选择打掉。那么很大程度上说服不了公婆的。这点最容易造成家庭矛盾。这个问题将会导致家庭的破裂。那么结婚估计3年内就会有强烈的生育要求,这是必然的。前面的所有的要求其实都是在保障这个修改的。 当然我必须承认,婚姻法的修改其实从我国现状来说是对女方的不公平,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改变大家的婚姻观,让大家在婚姻上保持谨慎的态度。而在婚后,让女方需要的更多的保持对公婆的尊敬。而不是说,女方婚前提得那么多要求,也许你是觉得婚后跟父母不能生活在一起,但是你想过最简单的一点,你的丈夫既然可以生活20多年,为什么你就不能尝试的加入进去?只要你不是太懒,不是太过分,我估计你的公婆就不会让你难堪!而我身边的例子。我叔叔不是固定工作,而我婶婶是二婚,但是是事业编制,那么情况是什么?我叔叔每天得去送接,每天家务全部都得干,我婶婶每天就只干一点:洗衣服。我奶奶看了自然很不喜欢。也不吃他们做的饭。而我叔叔经常带挨我婶婶的骂。他们现在的关系还能延续就是因为怀孕了。而我一直在担心他们的未来。我叔叔自己的事情本来需要到处跑得,但是每天都必须计算好时间,接我婶婶,晚了一点就得挨骂。而且经常每天接送在车上都是在挨骂。那么这里面最关键在哪里?还是在我奶奶身上! 当然我必须承认在新婚姻法中是偏向于男方的。这个我必须承认的。 但是在促进家庭关系方面,我认为是更好的。让婚姻付出方面更少的一方承担了更大的风险,这是我对新婚姻法最基本的看法!其实我觉得,更大程度上回归了传统。而在女性平等上,也保证了时代性!
关于新婚姻法的我个人的小小理解(原创) 首先我对于新婚姻法的修改基本是持赞同观点的。为什么? 首先,来看下背景,离婚率高的情况下,这样的目的是什么?保证双方婚姻比较短期对房子产权的要求。为什么要这个要求?例如。假如不这么改。那么一方在结婚前有首付,结婚后共同承担房贷。那么如果短期内(例如9个月。就是指2年以内),婚姻关系破裂。那么请问,短时间内房子忽然大幅度增值,那么你觉得怎么判好?举个例子。假如婚期首付15W,防止当时价值是30W。婚后一起承担房贷,2年后婚姻关系破裂,房子涨价到120W,那么房子怎么办?必然来说房子必然可以看出首付一方的投资,而不是双方的共同投资,而且,房子首付一方可能还需要呢?这就是一个解释。 其次,可以防止婚姻诈骗。很多人结婚就是抱着嫁富豪来提升自己的身价。就是说闪婚闪离来骗取财产。当然你可以否认,你不是抱着这个思想来的,可是这种现象多少呢?当然我承认是有偏向性,但是我必须说明的是,他是在保证婚姻前的财产,实质上就是说保证个人财产!或许说的有些偏激,但是这么说只是方便大家理解。这样规定之后,你骗婚的意义就没有了,因为你得不到了。而有效的增强了大家对婚姻的重视性! 再次。可以加强婚姻内关系。就中国的现状,房子往往是加在男方头上的山。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对女方增强了婚后自律。加强女人对自己的婚姻的重视度。最起码你得保证男方你是否真的值得依靠。另外可以有效的保障儿媳对公婆的态度。现在很多女人对结婚都很多要求。大家去搜索一下会发现,很多女人婚期都要求跟父母分开住,公公婆婆跟自己的父母区别对待,男人看了心里很不舒服,这样的修改,有助于改良婚后儿媳对公婆的态度,有助于家庭的和睦。如果你对待婆婆很好,那么男人不负责任必然将受到来自社会道德的谴责。 女方在房子上很多女人是保持在,男方自己付房贷,自己赚得钱自己管的状况下得。当然这不是全部,但是这应该不是占少数。女人先别急着站出来表明。你不能否认这个不占少数。 这是必然的。女性一方面在社会上要求独立性和平等性,但是在婚姻上往往是男人在承担大部分。这个谁也不能否认。 其实关键的条款在于哪?还是在于所谓保障女性权利的那一条,女人做不做母亲自己说了算。这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女人在事业上的独立性。但是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不孝有后,无后为大。那么生孩子你自己说了算,那么必然就会造成巨大的家庭矛盾。首先男方父母必然对此会大为不满,为什么?他们很早就急着抱孙子。你如果怀孕了选择打掉。那么很大程度上说服不了公婆的。这点最容易造成家庭矛盾。这个问题将会导致家庭的破裂。那么结婚估计3年内就会有强烈的生育要求,这是必然的。前面的所有的要求其实都是在保障这个修改的。 当然我必须承认,婚姻法的修改其实从我国现状来说是对女方的不公平,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改变大家的婚姻观,让大家在婚姻上保持谨慎的态度。而在婚后,让女方需要的更多的保持对公婆的尊敬。而不是说,女方婚前提得那么多要求,也许你是觉得婚后跟父母不能生活在一起,但是你想过最简单的一点,你的丈夫既然可以生活20多年,为什么你就不能尝试的加入进去?只要你不是太懒,不是太过分,我估计你的公婆就不会让你难堪!而我身边的例子。我叔叔不是固定工作,而我婶婶是二婚,但是是事业编制,那么情况是什么?我叔叔每天得去送接,每天家务全部都得干,我婶婶每天就只干一点:洗衣服。我奶奶看了自然很不喜欢。也不吃他们做的饭。而我叔叔经常带挨我婶婶的骂。他们现在的关系还能延续就是因为怀孕了。而我一直在担心他们的未来。我叔叔自己的事情本来需要到处跑得,但是每天都必须计算好时间,接我婶婶,晚了一点就得挨骂。而且经常每天接送在车上都是在挨骂。那么这里面最关键在哪里?还是在我奶奶身上! 当然我必须承认在新婚姻法中是偏向于男方的。这个我必须承认的。 但是在促进家庭关系方面,我认为是更好的。让婚姻付出方面更少的一方承担了更大的风险,这是我对新婚姻法最基本的看法!其实我觉得,更大程度上回归了传统。而在女性平等上,也保证了时代性!
关于新婚姻法中的我的个人理解,希望大家能理解,别拍砖!(原创) 首先我对于新婚姻法的修改基本是持赞同观点的。为什么? 首先,来看下背景,离婚率高的情况下,这样的目的是什么?保证双方婚姻比较短期对房子产权的要求。为什么要这个要求?例如。假如不这么改。那么一方在结婚前有首付,结婚后共同承担房贷。那么如果短期内(例如9个月。就是指2年以内),婚姻关系破裂。那么请问,短时间内房子忽然大幅度增值,那么你觉得怎么判好?举个例子。假如婚期首付15W,防止当时价值是30W。婚后一起承担房贷,2年后婚姻关系破裂,房子涨价到120W,那么房子怎么办?必然来说房子必然可以看出首付一方的投资,而不是双方的共同投资,而且,房子首付一方可能还需要呢?这就是一个解释。 其次,可以防止婚姻诈骗。很多人结婚就是抱着嫁富豪来提升自己的身价。就是说闪婚闪离来骗取财产。当然你可以否认,你不是抱着这个思想来的,可是这种现象多少呢?当然我承认是有偏向性,但是我必须说明的是,他是在保证婚姻前的财产,实质上就是说保证个人财产!或许说的有些偏激,但是这么说只是方便大家理解。这样规定之后,你骗婚的意义就没有了,因为你得不到了。而有效的增强了大家对婚姻的重视性! 再次。可以加强婚姻内关系。就中国的现状,房子往往是加在男方头上的山。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对女方增强了婚后自律。加强女人对自己的婚姻的重视度。最起码你得保证男方你是否真的值得依靠。另外可以有效的保障儿媳对公婆的态度。现在很多女人对结婚都很多要求。大家去搜索一下会发现,很多女人婚期都要求跟父母分开住,公公婆婆跟自己的父母区别对待,男人看了心里很不舒服,这样的修改,有助于改良婚后儿媳对公婆的态度,有助于家庭的和睦。如果你对待婆婆很好,那么男人不负责任必然将受到来自社会道德的谴责。 女方在房子上很多女人是保持在,男方自己付房贷,自己赚得钱自己管的状况下得。当然这不是全部,但是这应该不是占少数。女人先别急着站出来表明。你不能否认这个不占少数。 这是必然的。女性一方面在社会上要求独立性和平等性,但是在婚姻上往往是男人在承担大部分。这个谁也不能否认。 其实关键的条款在于哪?还是在于所谓保障女性权利的那一条,女人做不做母亲自己说了算。这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女人在事业上的独立性。但是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不孝有后,无后为大。那么生孩子你自己说了算,那么必然就会造成巨大的家庭矛盾。首先男方父母必然对此会大为不满,为什么?他们很早就急着抱孙子。你如果怀孕了选择打掉。那么很大程度上说服不了公婆的。这点最容易造成家庭矛盾。这个问题将会导致家庭的破裂。那么结婚估计3年内就会有强烈的生育要求,这是必然的。前面的所有的要求其实都是在保障这个修改的。 当然我必须承认,婚姻法的修改其实从我国现状来说是对女方的不公平,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改变大家的婚姻观,让大家在婚姻上保持谨慎的态度。而在婚后,让女方需要的更多的保持对公婆的尊敬。而不是说,女方婚前提得那么多要求,也许你是觉得婚后跟父母不能生活在一起,但是你想过最简单的一点,你的丈夫既然可以生活20多年,为什么你就不能尝试的加入进去?只要你不是太懒,不是太过分,我估计你的公婆就不会让你难堪!而我身边的例子。我叔叔不是固定工作,而我婶婶是二婚,但是是事业编制,那么情况是什么?我叔叔每天得去送接,每天家务全部都得干,我婶婶每天就只干一点:洗衣服。我奶奶看了自然很不喜欢。也不吃他们做的饭。而我叔叔经常带挨我婶婶的骂。他们现在的关系还能延续就是因为怀孕了。而我一直在担心他们的未来。我叔叔自己的事情本来需要到处跑得,但是每天都必须计算好时间,接我婶婶,晚了一点就得挨骂。而且经常每天接送在车上都是在挨骂。那么这里面最关键在哪里?还是在我奶奶身上! 当然我必须承认在新婚姻法中是偏向于男方的。这个我必须承认的。 但是在促进家庭关系方面,我认为是更好的。让婚姻付出方面更少的一方承担了更大的风险,这是我对新婚姻法最基本的看法!其实我觉得,更大程度上回归了传统。而在女性平等上,也保证了时代性!
关于新婚姻法我的一些个人观点,希望对大家有提示 首先我对于新婚姻法的修改基本是持赞同观点的。为什么? 首先,来看下背景,离婚率高的情况下,这样的目的是什么?保证双方婚姻比较短期对房子产权的要求。为什么要这个要求?例如。假如不这么改。那么一方在结婚前有首付,结婚后共同承担房贷。那么如果短期内(例如9个月。就是指2年以内),婚姻关系破裂。那么请问,短时间内房子忽然大幅度增值,那么你觉得怎么判好?举个例子。假如婚期首付15W,防止当时价值是30W。婚后一起承担房贷,2年后婚姻关系破裂,房子涨价到120W,那么房子怎么办?必然来说房子必然可以看出首付一方的投资,而不是双方的共同投资,而且,房子首付一方可能还需要呢?这就是一个解释。 其次,可以防止婚姻诈骗。很多人结婚就是抱着嫁富豪来提升自己的身价。就是说闪婚闪离来骗取财产。当然你可以否认,你不是抱着这个思想来的,可是这种现象多少呢?当然我承认是有偏向性,但是我必须说明的是,他是在保证婚姻前的财产,实质上就是说保证个人财产!或许说的有些偏激,但是这么说只是方便大家理解。这样规定之后,你骗婚的意义就没有了,因为你得不到了。而有效的增强了大家对婚姻的重视性! 再次。可以加强婚姻内关系。就中国的现状,房子往往是加在男方头上的山。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对女方增强了婚后自律。加强女人对自己的婚姻的重视度。最起码你得保证男方你是否真的值得依靠。另外可以有效的保障儿媳对公婆的态度。现在很多女人对结婚都很多要求。大家去搜索一下会发现,很多女人婚期都要求跟父母分开住,公公婆婆跟自己的父母区别对待,男人看了心里很不舒服,这样的修改,有助于改良婚后儿媳对公婆的态度,有助于家庭的和睦。如果你对待婆婆很好,那么男人不负责任必然将受到来自社会道德的谴责。 女方在房子上很多女人是保持在,男方自己付房贷,自己赚得钱自己管的状况下得。当然这不是全部,但是这应该不是占少数。女人先别急着站出来表明。你不能否认这个不占少数。 这是必然的。女性一方面在社会上要求独立性和平等性,但是在婚姻上往往是男人在承担大部分。这个谁也不能否认。 其实关键的条款在于哪?还是在于所谓保障女性权利的那一条,女人做不做母亲自己说了算。这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女人在事业上的独立性。但是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不孝有后,无后为大。那么生孩子你自己说了算,那么必然就会造成巨大的家庭矛盾。首先男方父母必然对此会大为不满,为什么?他们很早就急着抱孙子。你如果怀孕了选择打掉。那么很大程度上说服不了公婆的。这点最容易造成家庭矛盾。这个问题将会导致家庭的破裂。那么结婚估计3年内就会有强烈的生育要求,这是必然的。前面的所有的要求其实都是在保障这个修改的。 当然我必须承认,婚姻法的修改其实从我国现状来说是对女方的不公平,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改变大家的婚姻观,让大家在婚姻上保持谨慎的态度。而在婚后,让女方需要的更多的保持对公婆的尊敬。而不是说,女方婚前提得那么多要求,也许你是觉得婚后跟父母不能生活在一起,但是你想过最简单的一点,你的丈夫既然可以生活20多年,为什么你就不能尝试的加入进去?只要你不是太懒,不是太过分,我估计你的公婆就不会让你难堪!而我身边的例子。我叔叔不是固定工作,而我婶婶是二婚,但是是事业编制,那么情况是什么?我叔叔每天得去送接,每天家务全部都得干,我婶婶每天就只干一点:洗衣服。我奶奶看了自然很不喜欢。也不吃他们做的饭。而我叔叔经常带挨我婶婶的骂。他们现在的关系还能延续就是因为怀孕了。而我一直在担心他们的未来。我叔叔自己的事情本来需要到处跑得,但是每天都必须计算好时间,接我婶婶,晚了一点就得挨骂。而且经常每天接送在车上都是在挨骂。那么这里面最关键在哪里?还是在我奶奶身上! 当然我必须承认在新婚姻法中是偏向于男方的。这个我必须承认的。 但是在促进家庭关系方面,我认为是更好的。让婚姻付出方面更少的一方承担了更大的风险,这是我对新婚姻法最基本的看法!其实我觉得,更大程度上回归了传统。而在女性平等上,也保证了时代性!
关于新《婚姻法》的修改我提提我的观点 首先我对于新婚姻法的修改基本是持赞同观点的。为什么? 首先,来看下背景,离婚率高的情况下,这样的目的是什么?保证双方婚姻比较短期对房子产权的要求。为什么要这个要求?例如。假如不这么改。那么一方在结婚前有首付,结婚后共同承担房贷。那么如果短期内(例如9个月。就是指2年以内),婚姻关系破裂。那么请问,短时间内房子忽然大幅度增值,那么你觉得怎么判好?举个例子。假如婚期首付15W,防止当时价值是30W。婚后一起承担房贷,2年后婚姻关系破裂,房子涨价到120W,那么房子怎么办?必然来说房子必然可以看出首付一方的投资,而不是双方的共同投资,而且,房子首付一方可能还需要呢?这就是一个解释。 其次,可以防止婚姻诈骗。很多人结婚就是抱着嫁富豪来提升自己的身价。就是说闪婚闪离来骗取财产。当然你可以否认,你不是抱着这个思想来的,可是这种现象多少呢?当然我承认是有偏向性,但是我必须说明的是,他是在保证婚姻前的财产,实质上就是说保证个人财产!或许说的有些偏激,但是这么说只是方便大家理解。这样规定之后,你骗婚的意义就没有了,因为你得不到了。而有效的增强了大家对婚姻的重视性! 再次。可以加强婚姻内关系。就中国的现状,房子往往是加在男方头上的山。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对女方增强了婚后自律。加强女人对自己的婚姻的重视度。最起码你得保证男方你是否真的值得依靠。另外可以有效的保障儿媳对公婆的态度。现在很多女人对结婚都很多要求。大家去搜索一下会发现,很多女人婚期都要求跟父母分开住,公公婆婆跟自己的父母区别对待,男人看了心里很不舒服,这样的修改,有助于改良婚后儿媳对公婆的态度,有助于家庭的和睦。如果你对待婆婆很好,那么男人不负责任必然将受到来自社会道德的谴责。 女方在房子上很多女人是保持在,男方自己付房贷,自己赚得钱自己管的状况下得。当然这不是全部,但是这应该不是占少数。女人先别急着站出来表明。你不能否认这个不占少数。 这是必然的。女性一方面在社会上要求独立性和平等性,但是在婚姻上往往是男人在承担大部分。这个谁也不能否认。 其实关键的条款在于哪?还是在于所谓保障女性权利的那一条,女人做不做母亲自己说了算。这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女人在事业上的独立性。但是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不孝有后,无后为大。那么生孩子你自己说了算,那么必然就会造成巨大的家庭矛盾。首先男方父母必然对此会大为不满,为什么?他们很早就急着抱孙子。你如果怀孕了选择打掉。那么很大程度上说服不了公婆的。这点最容易造成家庭矛盾。这个问题将会导致家庭的破裂。那么结婚估计3年内就会有强烈的生育要求,这是必然的。前面的所有的要求其实都是在保障这个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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