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东篱黄昏后 把酒东篱黄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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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风继续吹 黄昏的脚步不紧不慢,昏暗的天空中偶尔飞过几只落群的候鸟。它们一掠而过,身影在天空中留下一道跌宕的弧线,似乎想把这冬日的阵阵凉意引向渐成一线的天际。然而,它们那种一掠而过的身影刹那间便隐没在淡淡的苍霭之中。 起风了,那些幼小的树苗在风的轻拂下,有种摇摇欲坠的感觉。也许是它们经受不住冬日凛冽的寒风吹拂,也许是还没从那气候宜人的秋日中苏醒,也许还没能适应那突降而来骤变的季节。此时它们也一定渴望那明媚的阳光,需要充足的养分滋润,也一定更向往那温暖舒适的环境。 但一种萧条的感觉总让人在内心极力排斥这匆忙而来的冬季。许是那种心境还沉浸在秋的意境中,许是怕这寒冷漫长的冬日会挫败内心的意志。然当风肆蘖的席卷而来时,心中却清晰的感受到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一种久违而渴望的依恋,心瞬间被这呼啸而来的北风深深折服了。 思忆在很多时候总如潮水般汹涌而来,顷刻扑向那干枯的心田,抚慰那肆意疯长的枯花野草。当风平浪静时,留下的是更多潮湿的痕迹。也许最经受不起的是似曾相识的情景对眼泪的催逼,一滴一滴无声的飘落,就如是一种情感的升华,又恰似象流星般穿过苍穹的天空,与风共舞。 望着被风吹落一地的树叶,它们的身影已渐枯黄,身躯无奈的卷缩着,静静地散落着聆听着风的吟唱。也许它们也会怀念那些明媚的阳光,留恋那些傲然走过的岁月,也会有一种新生的意念在心底蔓延。但此刻他们只能随风摇弋,在夕阳的余晖中显露着微弱的剪影。 当风再次掠过发梢,并不急于去拢络凌乱的秀发,而是任凭风的吹拂,任凭发丝的飘扬,任凭思绪随风飞舞。心中的草原由荒芜渐感生机,一种喜悦在日渐滋长,一份思忆在肆意蔓延。在这寒冷的冬日,将一份收获和期待埋藏在心田,等待那个春暖花开的季节。 岁月可以褪去美丽的容颜,却带不走心中那份沉淀的记忆。它洋溢着一份拥有,一份快乐。 风继续吹,吹不散所有的思绪,在所有有风的日子里,更能真切的感受到一份春意的浓浓,一份情意的绵绵……----------------------------------------------------------------
〖杂文〗从《勇敢的心》看"苏格兰独立" 最近,“苏格兰独立”的话题颇惹人关注。说起来虽是英国政治中的一个老问题,恐怕不少国人对此的认识,还仅限于好莱坞电影《勇敢的心》。那么我们就从这部电影说开去。   《勇敢的心》讲述13世纪苏格兰英雄威廉·华莱士反抗英格兰统治的故事。除了艺术上和商业上的成功,影片也确实激起了不少关于苏格兰的民族想象。今天在爱丁堡,你能看到很多以“勇敢的心”命名的酒吧、饭馆、旅店。   不过,这部电影也被公认为,在史实上有太多错误。可能最大的纰漏就是片名本身———“勇敢的心”一语其实和华莱士没关系,它的主人是苏格兰独立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位国王———布鲁斯的罗伯特。   电影中,导演安排这位罗伯特出卖了华莱士———当然也是不对的,罗伯特没干过这事。但他在为苏格兰赢得独立前,的确和英格兰关系暧昧,数次宣誓效忠又数次反叛。   晚年的他懊悔于自己的反复无常,决定以发动十字军、征讨异教徒的方式“洗罪”。他吩咐属下大将詹姆斯·道格拉斯,在他死后挖出心脏,随大军出征。道格拉斯在一次与摩尔人作战时中了埋伏,他取出罗伯特的心脏大喊:“冲啊,勇敢的心,如同你曾经的那样,我道格拉斯将追随你至死!”这才是“勇敢的心”的来历。   把这“心”的主人还原,再用它来看苏格兰的历史,我发现电影倒说对了一点:和普通百姓不同,苏格兰的精英阶层(从过去的贵族到今天的上层主流),在“统独”问题上始终是摇摆、分歧的。   这并不奇怪,近千年的交往,早使两族在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上密不可分。苏格兰是整个所谓“英国传统”中极重要的部分。也正因如此,所谓“苏格兰独立”的事业,远比一张独派报纸(《苏格兰人报》)做民意测验难得多。   很多人会举出苏格兰今天的独特性:有自己版本的英镑,盖尔语和低地苏格兰语是除英语之外的官方语言,有自己独立的司法和教育系统,1999年起又有了高度自治的苏格兰议会……   但同时,我们无法在国家层面将苏格兰与英国分开:苏格兰人亚当·斯密、瓦特、贝尔、司各特、史蒂文生、科南·道尔等等,直接开启工业革命及其后的朗朗文治;格拉斯哥作为19世纪最重要的造船、火车基地,更成就了帝国的煌煌武功。人与文的渊源早溶于血脉,像首相布莱尔就是在爱丁堡出生的。   所以,尽管历史上英格兰对苏格兰人的压迫和不公时有发生,但今天除了民族情感外,“独立”口号所能调动的智力和物质资源却比较有限。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英国自由主义的政治传统下,所谓“统独”之争,远没有在奉行“大一统”价值的文化传统中表现的那么激烈。这是东西文化不可比拟的一点。   实际上,今天苏格兰的独立呼声高涨,很大程度上导因于工党政府1990年代以来的“放权”(Devolu-tion)改革。北爱、苏格兰和威尔士的高度自治,多少是由上而下“赋予”的。一方面,三地和英格兰不是简单的“地方—中央”等级关系,而是一定程度上的联邦性质;另一方面,军事、外交等属国家的主权,无论英格兰还是苏格兰,都不会轻易调整。   再说苏格兰民族党的彻底独立主张,在苏格兰议会内部就有强大的反对意见。所以多数英国百姓,对此问题的反应不很激烈。   年初,我去爱丁堡旅游,最喜爱老城区那条“皇家英里街”。老街的下端,是这里最年轻的建筑———2004年启用的苏格兰议会大楼,游人可聆听党派间的争论。一层大厅中的展览简要介绍了议会历史。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时间,是1707年5月1日“联合法案”合并了英格兰与苏格兰,以及1998年英国国会通过“苏格兰法案”,重建苏格兰议会。   “皇家英里街”的上端,是最古老的爱丁堡城堡,初建于6世纪,现存最早的遗迹是11世纪的。英苏两族千年恩怨多在此上演。3月28日,我参观古堡的日子,不期然碰到一个重要的仪式。   在这里,英军的5个苏格兰战斗部队,被正式整合为一个新的“苏格兰皇家军团”。英军整编是为适应急速发展的军事变革,苏格兰五部虽保留了原有编制,但统一的徽章及着装,曾引发老兵和民族主义者的不满,认为它消弭了苏格兰军团的独特性。当然,所有这些关于身份认同的争论,在国家军队建设面前,最终归于寂静。   在“皇家英里街”两端,历史与现实,争论继续进行。议会的独立与军队的统合,矛盾与和解交替,大可象征“勇敢的心”的新演绎。这里不单有对自身特性的强调,更有相互妥协与彼此强化。两者相辅而相成。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宋念申
〖探索〗南少林之谜:两百多年前为何消失 一千多年过去了,当年的南北两少林寺,只留下北少林,南少林寺却销声匿迹了。为此,人们开始了历史的追踪。 “天下功夫出少林”,以“南拳北腿”著称的南北两座少林寺院的僧人,匡扶正义,历次救国家于危难之中。然而,少林寺难逃被焚烧的命运。一千多年过去了,当年赫赫声名的南北两少林寺,只留下北少林依然屹立在嵩山之上,香火旺盛,南少林寺此刻却销声匿迹了。为此,人们开始了历史的追踪。 相传,公元1276年(新浪科技注:原文如此,康熙十三年应为1674年),康熙突然下旨三千御林军火烧南少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其中必定有着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 于是,莆田最先开始了他们的寻找,在林山村中,文物普查队发现了一口刻有“僧兵”铭文的北宋石槽。有关专家论证,“僧兵”是南少林寺独有的编制。从而,推断出石槽的所在地——林泉院就是传说中的南少林。然而,泉州的两本祖谱——《清源金氏族谱》和《西山杂志》更有详细记载,泉州存在过一座规模宏大的少林寺。不料,此时的福清出示了更为确凿的证据,出土的文物、古代的地图、以及相关的文献资料,一致指向福清的确存在着一座少林院。 然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教授罗炤的研究发现,却让南少林之谜进入了更深层次的探索。罗炤发现了福建闽南小镇的一种几乎绝迹的特殊的佛教派别——香花僧。香花僧也侍奉佛祖,为民众做丧喜事,宏扬佛法。但却有不同于正宗的佛教丛林的地方,他们可以杀生吃荤,可以娶妻生子。奇怪的是,香花僧的传人,有一本神秘的秘典——香花僧秘典。这本秘典中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它揭开了两百多年前的一个夜晚,南少林寺为何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以及寺院遗址的真正所在地。
【春秋】唐初甲骑具装衰落与轻骑兵兴起之原因 中国古代自十六国至隋代,一直以“甲骑具装”即人马都披铠甲的重骑兵为军队的主力,至唐初却一变为以人披铠甲,马不披甲的轻骑兵为主力,个中原因何在,一般认为,隋末农民大起义和随之而来的世族门阀的衰落是甲骑具装衰落的原因(1),笔者对此不敢苟同。笔者认为,这主要是由于随着战争实践的发展,逐渐发现了甲骑具装的一些重大缺陷——主要是机动性差,以及杀伤兵器的发展和北方少数民族尤其是突厥轻骑兵的影响。本文拟根据中外文献记载和石窟寺观壁画、岩画以及突厥文碑铭中的材料对此加以说明。   一   公元7世纪前后,从西亚、北非到东亚,重骑兵都面临轻骑兵的强劲挑战,形成了以轻骑兵压倒重骑兵的普遍趋势。在西亚、北非,阿拉伯轻骑兵击败了波斯和拜占庭的重骑兵,轻骑兵代替重骑兵成为战场上的王牌,在中亚,新兴的突厥王国以轻骑兵击败了柔然的重骑兵(2),突厥代替柔然成为草原霸主。而在中原,新兴的唐以轻骑兵击败了隋的甲骑具装,轻骑兵代替甲骑具装成为军队的主力。在西亚、北非和中亚,重装骑兵的衰落显然与农民大起义和世族门阀的衰落无关,而主要是与其机动性差有关。   在中原,甲骑具装的衰落也首先是由于其机动性差。沉重的具装铠甲虽然带来了防护力的增强,却减弱了机动性。据考古发现,一件完整的铁具装,约重40至50公斤,特制的重铠可达100公斤。又据《宋史》卷一九七《兵志十一》载,南宋初年,一领铁甲的重量是45至50斤(约,26。86—29。84公斤)。可见,战马驮载的人甲和马具装的重量至少有60—80公斤,最重者可达130公斤。重铠增加了战马的负担,使其难以持久战斗,只有高大健壮而又稳重的马匹才能充当甲骑具装的坐骑,即使是这样的高头大马也只能以小跑、慢跑冲锋。   骑兵是进攻型的兵种,机动性是骑兵作战的基本特点,失去了快速机动能力,就等于改变了这一兵种的性质,就难以体现其优势。早在先秦时期,孙子就提出,“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4)认为作战时应以正面军队与敌交战,而以侧击、迂回、包围等取胜,很重视机动作战的作用。但由于当时的军队以车兵和步兵混合编成,车兵受道路的限制很大,步兵靠双脚步行,行动速度比较慢,二者的机动性都还很差,这一主张在实践中受到不少限制。只有到西汉时期,以轻骑兵组成的骑兵大集团出现后,这一主张才得到较充分的实践。骑兵大集团的出现使军队由注重力的对抗转变为注重寻找和创造机会,其实质是通过机动、速度来体现军队的战斗力。   魏晋南北朝以降,骑兵发展为人马都披铠甲的甲骑具装,防护力虽然提高了,机动性却降低了。美国军事史学家T。N。杜普伊指出,机动性、突然性、翼侧突击和冲锋的猛烈性这四项因素是古代骑兵战术的基础。而要真正发挥这些因素的潜在作用还需依仗马匹的高度机动性(5)。英国军事史学家富勒也认为骑兵的“王牌为速度和时间而不是打击力”(6)。随着战争实践的发展,甲骑具装的弱点逐渐暴露出来。甲骑具装机动性差,虽然适于正面突击,却不适于实施机动战术,不宜于穿插、迂回,出奇制胜沉重的具装使其战术简单、行动迟缓。   虽然甲骑具装在对付装备简陋的步兵时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在对付机动灵活的轻骑兵和装备精良的步兵时则往往力不从心,甚至处于不利地位。隋军在与突厥作战时“每虑胡骑奔突,皆以戎车步骑相参,舆鹿角为方阵,骑在其内。”(7)这说明隋军的甲骑具装(8)很难单独抵挡突厥轻骑兵机动灵活的进攻,需要与步兵配合作战,方能与之抗衡。这和十字军重骑兵与塞尔柱土耳其轻骑兵作战的情况十分相似。由于行动迅速的塞尔柱轻骑兵经常避开笨重的十字军重骑兵的正面进攻而迂回其侧翼和背后,十字军发展了一种步骑协同的战术,即以步兵弓箭手组成牢固的掩护屏障,骑兵在其后,当骑兵要发起冲锋时,步兵则让开通路,(9)以二者的协同来与塞尔柱轻骑兵对抗。隋义宁元年(617年),李渊在太原起兵,西取关中。九月,隋将”桑显和率骁果精骑数千人”,夜袭唐军,唐军初战不利,”诸军多已奔退”。此时,率部众随唐军出征的西突厥特勤史大柰”将数百骑出显和后,掩其不备,击大破之,诸军复振”(10)。隋军骑兵是甲骑具装而史大柰所部却是轻骑兵(11)。机动灵活的轻骑兵发挥速度优势绕到隋军阵后击败了防护力强但机动性差的甲骑具装。
【趣闻】关于玉玺 传国玉玺,应分为两个阶段来看,一是和氏璧时期,二是传国玉玺时期。 1、和氏璧时期 和氏璧是历史上著名的美玉,在它流传的数百年间,被奉为“价值连城”的“天下所共传之宝”。 春秋时,楚人卞和在楚山,一说荆山(今湖北南漳县)看见有凤凰栖落在山中的青石板上,依“凤凰不落无宝之地”之说,他认定山上有宝,经仔细寻找,终于在山中发现一块玉璞。 卞和将此璞献给楚厉王。然而经玉工辨认,璞被判定为石头,厉王以为卞和欺君,下令断卞和左脚,逐出国都。 武王即位,卞和又将璞玉献上,玉工仍然认为是石头,可怜卞和又因欺君之罪被砍去右足。 及楚文王即位,卞和怀揣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三天三夜,以致满眼溢血。文王很奇怪,派人问他:“天下被削足的人很多,为什么只有你如此悲伤?”卞和感叹道:“我并不是因为被削足而伤心,而是因为宝石被看作石头,忠贞之士被当作欺君之臣,是非颠倒而痛心啊!”这次文王直接命人剖璞,结果得到了一块无瑕的美玉。 为奖励卞和的忠诚,美玉被命名为“和氏之璧”,这就是后世传说的和氏璧。 楚王得此美玉,十分爱惜,都舍不得雕琢成器,就奉为宝物珍藏起来。又过了400余年,楚威王为表彰有功忠臣,特将和氏璧赐予相国昭阳。昭阳率宾客游赤山时,出玉璧供人观赏,不料众人散去后,和氏璧不翼而飞。 50余年后,赵国人缪贤在集市上用五百金购得一块玉。令人始料未及的是,经玉工鉴别,此玉就是失踪多年的和氏璧。赵惠文王听说和氏璧在赵国出现,遂据为己有。 秦昭王获悉此事后,致信赵王说,愿以秦国十五座城池换取玉璧。越王慑于秦国威力,派蔺相如奉璧出使秦国。机智过人的蔺相如不辱使命,设计取回玉璧,送回赵国。 公元前228年,秦灭赵,和氏璧最终还是落入秦国手中,不幸的是,和氏璧从此从历史记载中消失了。 〔后来的传说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将和氏璧制成了传国玉玺。)
【杂文】我离你一个转身的距离 我离你不远,不过一个转身的距离,我离你很远,还有一个转身的距离 我问你,天离我们多远,你说一滴雨的距离,我问你,星离我们多远,你说一颗流星的距离,我问你,我和你有多远,你说一个转身的距离? 一个转身的距离有多远?你沉默? 当我们离开同一片天空,“东边太阳西边雨”我们走近了不再相同的两个世界,也许有鲜花,也许有泥泞,或哭或笑,不再是一个转身可以看到。沉默地生活,我等待沧海一朵白色的泡沫,你守候苍天一次灿烂的流星雨,不知不觉中,时间砌起那道透明的玻璃门,我们在门边匆匆地走了又去走了又去,我的欢笑听不见你的眼泪,你的淡薄看不见我的喧哗。人生没有沉重,多有迷茫,每个夜晚穿堂而过的风会催促我们转身,好好地看看那道门,好好地看看,门那边的人,但原来一个转身太远? 沉默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孤独,每个人都寂寞,你在海边守候,等待海中的我转身回来,然而梦碎了洒了一地的斑驳?这辈子经过的不一定都有永远,以后的故事依然会有幸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是世上最美丽的童话。 物是人非是历史的必然,变化在一个转身的距离中酝酿,化成一个又一个十字路口,相隔的我们在不知不觉中越走越远,到偶然想起,已不再是想念了。 某个街角,我们擦身而过,蓦然间,忆起当年的对白: “你和我有多远?” “一个转身的距离” “一个转身的距离有多远?” “很近,也很远”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我离你不远,不过一个转身的距离,我离你很远,还有一个转身的距离
【感悟】八个爱情!你属于哪一种呢? 第一篇:送给已经不再相信爱的朋友 一天,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如果我只有一碗粥,我会把一半给我的母亲,另一半给你。”小女孩喜欢上了小男孩。那一年他12岁,她10岁。  过了10年,他们村里被洪水淹没了,他不停地救人,有老人,有孩子,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唯独没有亲自去救她。当她被别人救出后,有人问他:“你既然喜欢她,为什么不救她?”他轻轻地说:“正是因为我爱她,我才先去救别人。她死了,我也不会独活。”于是他们在那一年结了婚。那一年他22岁,她20岁。  后来,全国闹饥荒,他们同样穷得揭不开锅,最后只剩下一点点面了,做了一碗汤面。他舍不得吃,让她吃;她舍不得吃,让他吃!三天后,那碗汤面发霉了。当时,他42岁,她40岁!  因为祖父曾经是地主,他受到了批斗。在那段年月里,“组织上”让她“划清界线、分清是非”,她说:“我不知道谁是人民内部的敌人,但是我知道,他是好人,他爱我,我也爱他,这就足够了!”于是,她陪着他挨批、挂牌游行,夫妻二人在苦难的岁月里接受了相同的命运!那一年,他52岁,她50岁!  许多年过去了,他和她为了锻炼身体一起学习气功。这时他们已经调到了城里,每天早上乘公共汽车去市中心的公园,当一个青年人给他们让座时,他们都不愿自己坐下而让对方站着。于是两人靠在一起手里抓着扶手,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微笑,车上的人竟不由自主地全部站了起来。那一年,他72岁,她70岁。   她说:“10年后如果我们都已死了,我一定变成他,他一定变成我,然后他再来喝我送他的半碗粥!”  70年风尘岁月,这就是爱情。
【杂文】旧了心言 大概最想的也就是这般了吧。 安静的地方,温和的日光,停止的时光,没有人的午后,只有我们促膝。淡淡的笑,淡淡的语。或失音,或对视。世间最深的红尘也只有这样了吧,我想。 你回头看看,墙上的花也开了,绿也深了,然而,我们没有旧去。我们依然在顷盆的日光下,细致的美丽的忧伤,因为忧伤,亦是洁净。一如此刻我渐渐聚集的温柔以及微迷,此中的隐痛只肯自已独享,它如此甜美的流淌。 或者,你缓缓起身,携我一起踱步,去看云,去看水。垄上野花悄悄地开放,蝴蝶寂静的靠拢,无非是琐碎的世事,但是安宁若琴。一如我们最亲的样子。是,我们一定会是亲人。 后来,黄昏渐渐来临,暗夜漫上来。然而,时间不曾消失。我们也不曾丢失。还可以在清凉的早晨,我们没有尽头的坐下来,喝一些茶。无事可做,却是好的。记着你悄悄拢过来的样子,就像那些散在午后中微甜的杏仁味。若有若无的浮动,散开来,散开来,即是柔软的寂寞,淡淡地小憩,安静的对视。 其实,起初,我便坐在这里。测想,绮念,看辰光一点一点爬过我的身体。而你,远在世间。在另一个春天的树下独自行吟。然而此生我们一定是亲人,只是亲到未成走过陌生,未成走出繁华盛世。但是,我一定不曾错过你答答的马蹄。否则,我如何肯原谅自已。 彼时,我也许早已在水畔细细地化好胭脂,颤颤地等着不远的春天。那些云下的风,也与我一起空空的睡去,因为等的太久了。你看,春天里的那些花都抽穗了。终于,你打马从江南走过。于是,我看到一场淡蓝色的夜暮,那里稻谷盈盈动人,月色倾城。农夫与他的妻安静的立在花下,洁净似佛。 我把我的故事放在日光下温和的翻晒,却,愁人了。世间有语:旧了心言,次第流离。 然而,这样寂静的风景中,是不是可以按放下我的一出红尘? 人言:我们相遇,在最深的红尘。然而,红尘外,是否就是一朵花开的地方?或许只是一场时间也带不走的灰烬。灰烬永生,世间流转 但是,此刻,我只相信我们温柔的长在风景中。你是农夫,我是村姑。我们平静的种地,浇水,养鸡鸭成群。你会唱歌,我会写字,这是暗夜中的大片花开,或者是我们奢华的寂寞。然而这样平静,就像吹过我额头的风。 我把我们的红尘各自剪开,重新密缝,嫁接。于是,这里,只有月色倾城,或者阳光明媚。不用再想,你的烦,我的琐。给自已片刻的自欺,并不是坏事。 我在这里。于是我们就不是遥望,就不是离散。我们经年此去,你在来时的路上,我在去时的路上。我们一直在靠近。一直在朝着这个安静的村庄上赶去。你只是个农夫,我只是个村妇。也许你曾暖过一条蛇,我曾摘过一朵花。我们愚顿。然而我们平静。 我们互相知晓,各自的好,各自的欢,各自的恼。种一株藤,每日望它延伸,静无声息的爬伸,爬伸。一如我们没有定期的后来。 多少年后,也许我会在镜前一下一下梳我的白发时,想你的长发。这世,你不曾回来,陷在深处,开着寂寞。与我,却如此奢华 那些黄昏,那些车声,那些阳光,那些月色。一处处消失,一处处恒在。我们是否也可以在这样一张图中恒在。我们坐在藤制的椅上,幸福的喝茶,私语,冥想,微笑 还是记着那样的午后。我们坐在高楼上,周身静息。窗外是似乎可以伸手可及的云,它们像开在原上的棉花,在清透的阳光中大片大片的舒展。我们也似两朵云,散散的,无人打搅,无人来视,内心洁净。这是最美丽的生命。多少年后,我想起时,依然知晓这是恩情。 我也许也开始恋上酒。每夜为自已取暖。微迷,轻醉。可以若有若无的想。我用许多华丽的词,在这些词上,我陷入一种瘾。自知的,甘愿的陷溺。因,你在我心里,于我就是最安。 不肯翻检,不肯细究。只任时间流去,我便翻转属于我们的这一页。也许是一页开遍花的春天,也许只是空白。但是,我们一定有过痕。如此,与我就已足够。足够用尽一生的时间来怀想。此后,终将温柔遍生。
【杂文】三十女人看三十男人 �男人天生发育得慢,当女人为了年至三十而发愁时,男人才刚刚开始他真正的好时光。以照片为证:女人二十岁时的照片就已经是鲜花盛开了,到了三十虽说还是娇艳依然,但已明显的水分不足。男人二十岁时的照片看上去傻傻的,像枚青涩的果子,看看还行,根本不能吃。但三十岁的男人就不同了,三十岁的男人成熟饱满、果味香浓。看了不咬上一口那才叫脑袋让自己给踢了呢。所以三十岁的男人要当心,这是个一不小心就会被吞食的年龄。��男人三十要记往:让上司和同事知道自己忙就行了,不能和老爸、老妈、老婆说,因为他们听了会紧张,会更加担心你的身体,这会给他们带来心理负担。也不能和情人说,她会以为你说忙只不过是一种托辞,实际上你已经移情别恋。这会给她带来感情负担。给人造成负担是多么不厚道啊。一家人老的太老,小的太小。爱人又是小鸟依人。你是他们的核心,你是他们的精神领袖。你的状态直接影响着他们。所以三十岁的男人要学会承受和隐瞒,要学会故做轻松。不会撒谎的男人不是好男人。 �三十岁的男人要尽量尝试不同的工作,但不要尽量尝试不同的女人。工作经验多了,会让你明确下半生努力打拼的方向。感情经验多了,却只能让你对下半生的感情更加迷茫。有人做过调查说人的智商和情商是成反比的。在这个只重视结果的时代,“宝黛式”的唯美也只是一种爱情神话。,我们没有他们那么 大的家底供我们挥霍,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 去猜测对方。所以我们还要为了理想中的车子、房子、而努力奋斗。三十岁的男人想爱就爱,当机立断。不要再去相信“男人要想征服女人必先征服世界”的鬼话。你要知道女人是最不抗老的,等你征服了世界,你的爱人也许早成了别人的爱人。其实女人没那么贪心,她要的不是整个世界,她只是想要一整个的你。明确告诉她:你真的很爱她,她就是你要娶的人。那么,她就是你的了,就这么简单。��三十岁的男人看女人的眼光已经具有穿透力了,他不会因为一个天使的面孔或是一个曼妙的身材而轻易爱上一个毫无“内容”的花瓶女人。男人三十积累的有关女人的经验应该是够了,所以男人三十应该有一个固定的女人了,不管是老婆还是女朋友。这样不仅对自己的腰有好处,更对自己的腰包有好处。三十岁的男人送玫瑰不会再像二十岁时那样傻傻的捧上999朵。他知道女人更喜欢他专情的“一支独秀”。三十岁的男人真正爱上一个女人时不会像二十岁的时候只是N遍的说“我爱你”,他知道再多的“我爱你”也比不上一句“我想娶你”让女人感动得彻底。��三十岁的男人不一定要瘦,但一定不要胖。否则就有“好逸恶劳”之嫌。知道的明白你只是继承了父母的身材,不知道的一定会以为你是个躲避劳动的家伙。那以后历史书上最冤的就不是窦娥而是你了。��三十岁的男人不一定要做饭,但一定要会做饭。免得关键时刻儿女情长、胃口气短,一不小心娶了个“煮妇”回家。分手吧对不起人家,不分手吧,对不起自己,足够烦上一阵子的。��三十岁的男人不一定会打球,但一定要会打架。打架是男子气概的招牌动作,一样优秀的两个男人,让女人选择,90%的女人会喜欢上打架的那个。女人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三十岁的男人不一定什么都去做,但一定要什么都会做,因为你是你老爸、老妈、老婆、孩子的“110”。你要做好一切准备为他们解决随时可能发生的状况。所以你要做老人的听众,爱人的观众,孩子的十万个为什么 。��男人三十,冷暖自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要对二十岁的男人的潇洒和自由心生羡慕;不要对四十岁男人的风度和殷实而耿耿于怀。每个季节有每个季节的绚丽,过的皆在心中,未来的尽展脚 下。你的生活你做主。
【搞笑】古龙版黛玉葬花     花谢。      花飞。      花满天。      秋残。      乱红飞舞中,站着一个人。就仿佛与这大地秋色溶为一体。      因为她太安静。      一种深入骨髓的忧郁和疲倦。      她忧郁,因为年年都要看尽花开花谢。      她疲倦,只因为她葬过太多的落花。      手中有锄。      只要有锄,她就永远不能停歇。      直到她也如同落花沉睡,死人,是不会葬花的。      宝玉远远地看着她。一身白衣的黛玉,白如雪,静如壁,飘逸如风,美如幽灵。      她没有回头。      她知道来的人一定是宝玉。      他们彼此都太熟悉。      他在她面前站住,望着她的眼睛。她的眼里总有些讥诮冷漠之意。      她太自负。也太孤高。      只有见到他的时侯,才有女人特有的温情。      她现在正用这种眼光看着他。      宝玉含笑而立。对她的眼光视而不见,他知道,如果他有半丝的得意,她的眼神就会转为嘲讽。女人……总是千方百计的收服男人,一旦你臣服,她对你就会不屑一顾。      “秋风很冷”宝玉说道。      “冷的不仅仅是秋风。”黛玉望着萧萧落木,语气比秋风更萧索。      “哦?”      “人心比风更冷。”      “是的。”      “你的花锄呢?”      “锄在。”      “在哪里?”      “无处不在,有花,就有锄。”      宝玉笑了。      “花开花落,天地万物,自有玄机。每一片落花所飘落的位置都是定数,何必葬花?”      “你错了。”黛玉的表情很庄重:“花来自尘土,而归于尘土。这才是冰清玉洁的最终归宿。”      她看着宝玉,眼里的忧郁更浓:“你就是太随意。”      宝玉笑了笑,他已经学会不和女人争论了。聪明的男人知道什么时侯应该闭嘴。      一片花瓣在风中飞舞着落在宝玉的眼前。      一瞬间,只一瞬间,黛玉已出手。      她看着自己的手,宝玉也顺着她的眼光看向她的手。      纤细修长,洁白如玉。这不是一双拿刀的手。可是现在有刀在手里。      黛玉露出一丝凄楚古怪的笑意:“我的手可以拿锄。”      “是的。”      “拿锄的手同样也可以拿刀。”      宝玉也露出和她一样古怪的笑意:“我早料到会有今天。”      “哦?”      “你不会让宝玉蒙尘的。”说完这句话,他缓缓倒了下去,那片落花静静地飘落在他的脸上。      黛玉将他抱在怀里。面无表情地看向远方。      又一阵秋风吹过。      落花如雨。      风声中隐隐传来歌声。      花落。      人亡。      两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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