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名难FO 倾心520530
关注数: 15 粉丝数: 39 发帖数: 1,847 关注贴吧数: 20
司法不应盲从媒体舆论(温岭虐童案) 新京报社论:温岭虐童案尚有疑问需解释 2012年11月18日08:24 来源: 新京报 ■ 社论 热点案件的查处当排除一切干扰,忠实于事实和法律,独立作出判断,而不能盲从于舆论或服从上级指示。 新华社报道,女教师颜某虐童事件经温州警方深入侦查,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认为涉案当事人颜某不构成犯罪,现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温岭警方依法释放颜某。颜某的辩护律师向记者证实,颜某已于16日21时返回家中。 对于虐童教师的释放,有人也许不解:“是不是处罚太轻了?”但是从维护罪刑法定原则而言,这其实是必然的。虐童女教师尽管逃过了刑罚,却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舆论的聚焦下,她的信誉跌至谷底,不可能再从事幼教行业;几十天的拘留,也让她饱受失去自由之苦;接下来,她还可能面临受害儿童家长的民事追偿——面对这一结局,所有的教书育人者,都应从颜某身上吸取教训,学会尊重学生的权利。 从高调刑事立案,到低调放人,温岭虐童案真可谓一波三折。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公众至今仍坠云雾中。既然已**查终结,按理说,警方已将案件事实彻底查清,作为影响巨大的公共事件,应该向社会作一个完整的交待,但遗憾的是,温岭警方对于此案的信息公开,并不令人满意——当初基于什么理由和证据抓人;继续侦查时到底发现了什么新的事实,遇到什么情况,从而促使看法改变——整个办案过程,缺乏一个明晰的信息公开。 此外,此案的处理程序也似有瑕疵有待释疑。例如,10月25日颜某被温岭警方刑事拘留,10月29日即报请温岭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11月5日未批准逮捕。依刑诉法的规定,不予批捕的,警方必须立即无条件放人;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但也必须立即放人,警方是16日作出的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此前似乎不宜将颜某继续羁押。 **部近日印发《**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要求,**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事件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温岭虐童案作为热点公共事件,理应做好信息公开,以消除舆论的质疑。 更应看到的是,一个兴师动众的虐童案,最后却峰回路转。这个案件留给我们的启示是:对处于舆论热点中的案件,司法机关应该如何冷静中立地坚守法治的立场。 目前国内有一个现象,一个事件一旦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不管是不是犯罪,有的司法机关习惯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匆忙找一个罪名(找不着,就找一个接近的罪名)将行为人刑拘再说;随着侦查的深入,渐渐发现这种追诉不妥,有的甚至将错就错地追诉下去,有的则撤销案件。这都会严重地损害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其实,司法同行政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即强调公正优先,兼顾效率(行政工作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公正的重要保障是排除一切干扰,忠实于事实和法律,独立作出判断,而不能盲从于舆论或服从上级指示。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温岭虐童案的尴尬,才不至于重演。
【原创】兔子家的那些事(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剧场) 民:老公你去哪了这么迟回来? T:嗯。。。饿了,我要吃饭 民:你现在在外面做什么事怎么都不和我说吖!你知不知到我有多担心你吗! T:没事的~我有分寸。。。 民:你是不是又在外面和人打架了?为什么衣服上有血迹吖! T:不是我的血。。。 民:哼!别以为我不知道!隔壁秃子和他干爹鹰老还有几个街坊告状都告到我这来了!说你成天不务正业还和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还聚众打架!你知道那些人是谁么?鹰老头说他们是进过局子的吖! T:。。。。你别听他们胡说!你知道个啥!你怎么尽听外人的啊?! 民:这日子没法过了!你不替自己着想也替我和娃娃考虑下吖!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留下我们孤儿寡母的怎么过吖。。。当初刚结婚的时候你是怎么答应人家的?!是谁说会一辈子都听我的话啊?。。。(以上省略数百字) (民坐在床边开始数落着T一边流泪) T:我。。我还不都是为了你们娘儿俩! 民:当初怎么就嫁了你!你再这样信不信明天我就收拾包袱回娘家?信不信我。。我就离婚?! (T吓了一跳,暗想这老娘们以前不这样的吖。急忙开始辩解) T:你听我解释啊!其实都是白象瘦猴鹰老头还有脚盆鸡几个合伙欺负咱家的啊! 民:我不听!我不听!呜呜呜。。。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