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百姓心声 说出百姓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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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倡议书(转) 广大交通参与者: 您好! 道路交通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活动,交通文明是社会文明的窗口,交通文明的程度取决于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素质。共建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倡导文明行车,构建和谐交通,阿勒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全市广大市民倡议:“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倡导“自我约束和文明礼让”的社会公德,自我约束是文明礼让的基础,文明礼让是和谐社会应有的道德品质,每个人都能积极行动起来,本着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对他人的安全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在参与道路交通行为中,处处体现出阿勒泰市民文明交通新风尚,我们倡议如下: 1、倡导文明行车,构建和谐交通,从我做起,从脚下做起,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同维护“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切实履行对单位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管理的法定义务,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3、行人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有交通信号灯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翻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4、乘车人排队候车,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车辆,不向车外抛洒物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戴安全头盔,做到从机动车右侧上下车。 5、非机动车不闯信号灯,不驶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在人行道上骑行,不乱停乱放,不骑车带人;遇有停止信号时,不超过停止线;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 6、机动车不闯信号灯,不违法变道,不逆向行驶和争道抢行,不违反禁令警告标志、标线,不超速,不超载,不超员,不违法鸣喇叭,不乱停乱放,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违法超车、会车;注意行人,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扔垃圾;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头盔,按规定使用灯光,于已于他人都便捷。 7、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尊敬的广大交通参与者,人生短暂,生命是最宝贵的,而在车祸面前,生命又是如此脆弱。为了您和您家人、朋友,为了社会的稳定繁荣,我们应该更加珍惜生命,在行车时多一份小心谨慎、多一份对自己、对他人生命的关爱和责任。我们十分感谢您们对阿勒泰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也真诚地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我们一道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构建一个和谐的阿勒泰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祝您一路平安! 阿勒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 201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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