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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水使用技巧和新版制造系词条研究 分享一些新手向前期技巧,有疏漏的话欢迎指出 先讲讲药水 其实前一阵就想讲了,起因是看到一位吧友分享的蟹人流程,提到曾因为开的创意模式没怎么加体力,一瓶强酸药剂灌下去暴毙 后来v47发布,琢磨新的制造系统花了些时间,有了点发现正好一起发出来 首先是基础药水,临时加属性的就不细说了,力量药剂喝加力量涂加防御,文明药剂喝加智慧涂加魅力,前期加的都不多,主要说说有特殊效果的 1.治疗药剂:喝了给一个持续缓慢回血的buff,涂敷是瞬间回血。前期回血量一般,不怎么能用到 2.火焰药剂:喝了会受到火焰伤害,涂敷会着火。荆棘人这样烧着了就不会自然熄灭的种族想靠涂敷来鉴定药水的话要注意这个 3.强酸药剂:喝了中毒,涂敷会受到酸蚀伤害,而且全身装备降级并脱落。如果被诅咒装备寄生的话可以用它摆脱 4.神力药剂:喝了恢复能量,涂敷加固定的50速度。似乎是唯一一种加属性为固定值的基础药水,涂敷效果对特定种族前期有极大加成,近战系跨越者可以得到短期内的大幅战力提升,而巨匠则可以获得很高的临时护甲值(在之前的版本配合巨匠造物词条的金属护甲,在前几层就可以很轻松地获得过千护甲值,达到免疫实验室射线的效果,可惜现在不太容易了) 另外药水还有个娱乐玩法,也就是扔着用,摔碎后造成范围性的涂敷效果,一般是拿火焰药剂往怪群里扔现版本怪察觉玩家的范围没上个版本大了,这用法也能拿来玩玩。当然如果力量太低就不要这么玩了,力量不到十的话扔东西也就一两格远
备份#31 他的心儿是把悬挂的琴;轻轻一拨就铮铮有声。 ——贝朗瑞 那年秋天,一个阴沉、昏暗、岑寂的日子,乌云低垂,厚重地笼罩着大地。整整一天,我孤零零地骑着马,驰过乡间一片无比萧索的旷野。暮色四合之际,令人忧伤的厄榭府终于遥遥在望。我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一瞥见那座建筑,心灵就充满难以忍受的忧伤。说难以忍受,是因为往常即便到了荒蛮之所或可怕的惨境,遇到那种无比严苛的自然景象,也难免有几分诗意,甚而生出几分喜悦;如今,这股忧伤的感觉却总是挥之不去。我愁肠百结地望着眼前的景物。我望着孤单的府邸和庄园里单一的山水风貌,望着荒凉的垣墙、空洞的眼睛一样的窗子、三五枝气味难闻的芦苇、几株枯木白花花的树干——心里真是愁苦至极,愁苦得俗世的情感已无法比拟,只有与染阿芙蓉癖者梦回以后的感觉作比,才足够贴切——苦痛流为日常,丑恶的面纱也摘除而去。我的心直翻腾,还冷冰冰地往下沉,凄凉得无可救赎,任是再有刺激人的想像力,也难说这是心灵的升华。究竟的怎么了?我思忖起来。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我在注目厄谢府时如此不能自控?这是个破解不了的谜。沉思间,模糊的幻想涌满心头,却又无从捉摸。我只得退而求其次,自圆其说罢了——简单的自然景物凑在一起,确实有左右人情绪的力量,但要剖析这种感染力,即便费尽心机,也是无迹可寻。我思量道,这片景物中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只消在细微处布置得稍有不同,带给人的那种悲伤的感觉,可能就会减轻,或许会归于消泯。这种念头一起,我策马奔至山中小湖的险岸边。小湖就傍着宅第,湖面泛着光泽,却一丝涟漪都没有,黑黢黢,阴森森,倒映出变形的灰色芦苇、惨白树干、空洞眼睛一样的窗子。我俯视着湖面,浑身颤抖,比刚才的感觉还要奇怪。 然而,目前我还是打算在这阴沉的府邸作几个星期的逗留。这座府邸的主人罗德里克。厄谢是我儿时的好朋友。我们有好多年没见过面了。可最近,我收到了一封从本国一个遥远的地方发来的信——是他写来的,信写得很急切,还非要我亲自去一趟。在他的亲笔信里,显然透着股的神经不安的味道。他提到自己患有严重的疾病——是让他备受折磨的精神错乱,还说,真的很想见到我这个最好的朋友、惟一的知己,能跟我快活地呆上一阵子,病情便会减轻云云。全信如此这般说了很多。他的请求显然出于一片真心,让人片刻都不能犹豫。于是,我马上就应邀动身了。来是来了,我却依然认为,他的召唤真是蹊跷得紧。 我们虽然是童年时代的密友,可我对这位朋友确实知之甚少。他总是有所保留,这都成了他的习惯。不过我很清楚的是,很久以前,他的先祖就以多愁善感闻名。多少年来,这一特点总是经由高贵的艺术品体现出来;最近,则表现为举办一次又一次慷慨却不张扬的慈善活动,迷恋上音乐的复杂性,而不是热爱其一致公认、一听即懂的美。我也知道一个异乎寻常的事实,厄谢家族虽历来受人尊敬,但却从未有过不衰的旁系子孙,换句话说就是,这个家族属于一代单传,除了微乎其微、偶尔出现的例外,永远都是这样。想着这座房屋的特色跟人们普遍认定的厄谢家族的性格极其吻合,想着好几百年来,房屋的特色有可能影响到厄谢家族的性格,我不由认为,或许正是因为缺乏旁系支亲,才致使财产和姓氏总是祖孙相传,世代相袭,最后财产和姓氏终于混而为一,庄园的名称渐渐消失,一个离奇而模棱两可的名称——“厄谢府”,浮出了地表。庄稼人都用这个名称,在他们心里,这个名称似乎既包含了这个家族,又包含了这座府邸。 我上面说过了,俯视湖水这一略带幼稚的举止,只是加剧了早先那种奇怪的忧伤。无疑,这迅速弥漫的迷信感——何不就称之为迷信呢?——只会益发浓重。我早就晓得,惟有心里胡思乱想,才会觉得恐怖。这是个荒谬的定律。或许正是这个缘故,当我不再看那些水中倒影,再度举目望着府邸时,我的心里就生出了奇怪的幻象。那幻象是那么荒谬,真的,我提到它是想说明折磨人的种种思绪有着何其强大的威力。我这么胡思乱想着,竟然当真相信整座府邸和整片庄园都弥散着一种气息,连同附近一带都沾染了这种气息。这气息与天空中的大气迥然不同,而是从枯木、灰墙、死水中飘散而出,阴沉、迟滞、灰扑扑的模糊难辨,像瘟疫一样不可思议。 我抖落掉心中那些只能说是梦幻的念头,更仔细地端详这座府邸的真正面貌。看来它的主要特征,在于年代极为古远,时光的痕迹使它褪尽了鲜亮的颜色。墙上布满微小的真菌,乱糟糟地挂在屋檐下,酷似蜘蛛网。不过倒也找不出破损得特别厉害的地方。没有一堵墙是倒塌的。各部分配合完好,整齐划一,个别石头却碎裂了,看上去非常不协调。这使我不由想起无人问津的地窖里那旧的木制品,多年来它们吹不到外面的一缕风,看似完整,实则早已腐烂多年。不过厄谢府除了表面上的衰颓,整幢建筑看上去丝毫没有摇摇欲坠的迹象。如果仔细观察,兴许能发现一条细微的裂缝,它就从正面屋顶上开始,曲曲弯弯顺墙而下,直至消失在阴沉沉的湖水中。 我留意着这一切,沿着一条短短的堤道,骑马来到府邸门口。一个侍从接过马缰绳。我跨进了哥特式的大厅拱门。一个蹑手蹑脚的男仆,无声地带我穿过一道道昏暗而曲折的回廊,到主人的工作室去。不知为什么,一路上看到的景物,竟使我上面提及的那种含含糊糊的愁绪,变本加厉了。周遭的一切——天花板上的雕刻、四壁黑色的帷幔、乌黑的地板、幻影似的亦步亦趋发出“咔嗒咔嗒”声的纹章甲胄——我幼时就看惯了。我毫不犹疑地承认,一切都很熟悉,可我还是很惊讶,这些普通的物件,怎么就激起了那么陌生的幻想!在一座楼梯上,我遇见了他家的医生。他面露刁奸与困惑之色,他抖索着跟我搭了句话,便溜走了。这时男仆突然打开门,引我到他主人面前。
备份#29 不幸的事情有多种形态,犹如绵延万里的大地有高山和沟壑,又如那地 平线上的彩虹,有七彩颜色,每一种颜色都是那么清晰,但所有的颜色却又 紧密地交织在一起,难分难离。我怎么竟然从美中得到了丑,从平静中引出 了痛苦?然而在伦理学中,恶是善的结果,所以嘛,痛苦也从快乐中诞生。 回忆以往的极乐会给今天带来巨大的痛苦,而这巨大的痛苦又源于过去的极 乐之中。 我的洗礼名叫作埃格斯,我不想在此提起我的家庭。但是在那一带,我 们家那阴沉的灰色大厦是最为古老的。我们家的人多少代以来都被称作幻想 家。这种称呼看来很有道理。从许多明显的细节来看,无论是我们家大厦的 样子,还是大厅里的壁画,还是屋里的挂毯,还是族徽中的图案,或是古老 的藏画,或是那风格独特的图书室,以及图书室中的藏书,都明确地显示出 我们家的人善于幻想。 我童年时的早期回忆就是与那个图书室联系在一起的,是与图书室中的 藏书联系在一起的——它的藏书,我下面就不再多说了。我母亲就是死在了 这个图书室里。我也是降生在这个图书室里。但是如果说我不曾有过前生, 如果我的灵魂以前没存在过,那么我认为这一定是在瞎说。你不相信这点? 好了,咱们不要争。我自己相信就得了,我不要求别人同我观点一致。然而, 我却有一种状似气体的回忆,我记得那神圣而意味深长的眼睛,我记得那哀 伤的音乐般的声音——这些记忆永远不会磨灭,它们像影子一样,模糊,变 幻,摇曳不定。它们的另一点也像影子:当我理智的阳光存在的时候,我就 不可能驱赶掉它们。 我出生在那个图书室里。我从那似乎并非实在的长夜中醒来,但并没有 就立刻进入一个仙境般的地方——并没有立刻进入想象之宫——并没有立刻 进行宗教的冥想。我瞪着大眼惊异地观看周围的东西,我的少年时代是在读 书中度过的,而我的青年时代则是在冥想中打发过去的。但是不同寻常的是, 随着时间一年年过去,我到了年近中年时,仍待在祖辈的大厦里。我的生命 之泉枯竭了,我最平常的思想也发生了逆转。我觉得现实世界就像是幻想, 只是幻想,而梦幻之国的疯狂却反而一下子成了真的,变得那么实在。
备份#27 我将降火于汝。 ——欧里庇得①《安德罗姆》 埃罗斯 你为什么叫我埃罗斯? 查米翁 从此以后你永远叫这个名字。你也必须忘掉我在人间的俗名,叫我查米 翁。 埃罗斯 这确实不是梦! 查米翁 你我再不会有梦了,有的只是现在的神秘。你眼前的黑暗已经消失,心 中无所畏惧。你的麻木感已经不复存在。我将亲自把你带进无限的快乐与新 生的奇迹中去。 埃罗斯 一点不错,我觉得不再麻木了,一点也不麻木了。恶心和黑暗已经离我 而去,我耳边也不再有那“流水”般的疾驰声。不过我有点不太习惯自己现 在的这种极为敏锐的新知觉,查米翁。 查米翁 过几天就习惯了。不过我完全理解你,也同情你。我经历过你现在经历 的这种情况,用尘世的时间计算也就是十年前。所以我仍然记得那是一种什 么样的感觉。不过你现在已经经受完了你在艾丹所应经受的一切痛苦。 埃罗斯 艾丹? 查米翁 艾丹。 埃罗斯啊,天哪!可怜可怜我吧,查米翁!我一下子知道了这么多重大 的东西,已经不胜重负——以前不知道的事情均已知道——还有那存在于实 实在在的现在中的庄严的未来。 查米翁 现在先不要总想这个,咱们明天再谈它。你的心在震颤,它会在回忆往 事中得到慰藉。不要东张西望,也不要朝前眺望,而要回首往事。我非常想 知道,是一个什么样的事件使你来到了我们当中,把这告诉我。让你我用那 个已毁灭的世界中你我都熟悉的旧有语言,来谈谈你我都熟悉的往事。 埃罗斯 可怕,太可怕了!——这确实不是在做梦。 查米翁 梦已经不复存在了。我的死引起了很大的悲伤吧,埃罗斯? 埃罗斯 悲伤,查米翁?——啊,极大的悲伤。在你奔赴黄泉之路时,你家里真 是愁云密布。 ① 欧里庇得(公元前 484— 前 406),古希腊悲剧作家。——译者注
备份#26 自衍自续,始而复周。 ——柏拉图①《辩解篇》 我对我的朋友莫蕾拉怀有一种深深的、但却十分奇特的感情。许多年前 我同她偶然相识,我们头一次见面时,我的心中就燃起一种以前从未有过的 熊熊火焰,不过这火焰绝非爱情的火焰。使我痛苦不堪的是,我逐渐发现自 己怎么也说不清这奇异的火焰究竟是怎么回事,也绝无办法控制这火焰的烈 度。然而我们认识了。命运又把我们结合在了一起,我没说起过激情,也没 想到过爱。她退出尘世,与我单独厮守,给我幸福。这是一种令人惊异的幸 福,是一种令人梦想的幸福。 莫蕾拉学识渊博,聪明绝顶,才智过人。我对此感触颇深。于是在许多 事情上,我甘当她的小学生。然而,不久后我就发现,也许因为她在普雷斯 堡上过学,她拿给我看一些非常神秘的作品,这类作品往往被人们仅看作早 期文学中的糟粕。不知为什么,她特别喜欢这类作品,并长期对它们进行研 究。在她的影响之下,我也逐渐迷上了它们。 我之所以这样,并非理性使然。我稀里糊涂地成了这些哲学的信徒,全 然忘却自己,这并不是因为这些哲学理想发生了作用,也不是因为书中的神 秘色彩对我产生了影响,如果有什么的话,也完全是自己走火入魔。这样一 想,我便一心一意地唯妻子之命是从,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她那复杂的研究中 去。然后嘛,然后当我钻进禁纸堆中,感到自己的心中燃起一种被禁的精神 时,莫蕾拉就用她那冰冻的手抚摸着我的手,从这些已然死亡的哲学的灰烬 中,挑出几个奇特的古字,这些古字的奇怪意思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深深的 烙印。于是我就一连几小时陪在她身边,听她用动听嗓音向我讲述这些字的 意思,直到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恐怖之情,我的心头笼罩上阴影,我变得脸色 苍白,内心深处对她那毛骨悚然的语调惊惧不已。于是,快乐之情突然变为 恐怖。就像欣诺姆谷①变成了火焚谷②一样,最美丽的变成了最可怕的。 我不必源源本本地讲述我们的研究究竟是怎么回事,反正好长一段时间 中,我和莫蕾拉的唯一话题就是这些怪玩艺儿。费希特③的唯意志论,毕达哥 拉斯④的“一切都是数”,以及顶顶重要的,谢林⑤所鼓吹的“同一性”学说, 这些哲学观点对极富想象力的莫蕾拉来说,都是极有意思的话题。我相信, 构成一个理智者的理智的,正是洛克⑥先生的那种同一性。由于我们都明白智 慧的本质是理智,由于我们的良知总是与思考一道运作,所以我们才是我们 自己——所以我们才与别人不同,而我们俩却相同。但是我最感兴趣的则是 个性化观点。我之所以对其感兴趣,与其说是由于它具有那种令人困惑、令 人激动的性质,还不如说是由于莫蕾拉提到这种观点时的那种热烈的态度。 ① 柏拉图(公元前 428— 前 348),古希腊三大哲学家之一。——译者注 ① 以色列地名,语出《圣经》。——译者注 ② 《圣经》中记叙的耶路撒冷西南的一个山谷,是亚扪人以儿童为人祭火化献给摩洛神的地方。——译者 注 ③ 费希特(1762—1814),德国哲学家。——译者注 ④ 毕达哥拉斯(公元前 580— 前 500),古希腊哲学家和数学家。——译者注 ⑤ 谢林(1775—1854),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译者注 ⑥ 洛克(1632—1704),英国哲学家。——译者注
备份#23   傲慢无礼——你们所谓的骗子通常傲慢无礼。他高视阔步。他两手叉腰。他爱把双手揣进裤兜。他当面把你嘲笑。他伤害你的感情。他吃你的饭,喝你的酒,借你的钱,扯你的鼻子,踢你的小狗,还吻你的妻子。   皮笑肉不笑——你们所谓的真正的骗子干完每一件事都会发笑。不过这种笑除了他自己没人能看见。完成了一天的日常工作他要发笑——干完了他自己的份内活儿他要发笑——夜里在他的密室他要发笑,总而言之他为他自己私下的欢乐而笑。他回到家要笑。他锁上门要笑。他脱下衣服要笑。他吹灭蜡烛要笑。他上了床要笑。他躺下身子要笑。你们所谓的骗子干完这一切都要发笑。这并非假设,而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推究这笑来自先验,而没有这一笑,那欺骗也就不成其为欺骗。   欺骗之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的摇篮时期。说不定第一个骗子就是亚当。不管怎么说,这门科学都可以追溯到一个非常古老而遥远的年代。然而现代人已经使其达到了我们愚笨的祖先做梦也想不到的完美地步。所以我无须停下来说几句“古老的谚言”,我将满足于简要叙述若干更“现代的事例”。   一次很漂亮的欺骗是这样的。比如,一位想买沙发的家庭主妇已经进进出出了好几个家具商店。最后她来到了一个出售各种好沙发的货栈门外。门口一位彬彬有礼且十分健谈的人向她打招呼并邀请她入内。她发现了一张她中意的沙发,一问价格,大吃一惊,但随之她又转惊为喜,因为她听到了一个只有报价之五分之一的出售价。这价格比她预料的还低。她毫不犹豫地将其买下,付过了钞票,接过了收据,留下了地址,提出了送货要尽可能快的要求,然后她千恩万谢地告别了那位货栈老板。夜晚降临但沙发未临。第二天过去可沙发还没有影子。一名仆人被派去询问耽搁的原因。那笔交易被矢口否认。没人卖过沙发——没人收过钱——除了那个暂时冒充过老板的骗子。   我们的家具店通常没人照料,因此为这一类欺骗提供了良机。顾客从进店、看货到离去都没人理睬,没人注意。若是有人想买货或是问价,旁边有个铃铛可摇,而这就被认为足够了。   再举一例,这是一次相当体面的欺骗。一个衣冠楚楚的人进了一家商店;买了价值一美元的东西;随之尴尬地发现他把钱包忘在于另一件衣服的口袋里;于是他对商店老板说——   “亲爱的先生,这没关系!——请把东西送到我家去好吗?但等一等!我确信即便在我家也没有五元以下的小钞。不过,你知道,你可以随货附上四美元找补的零钱。”   “好吧,先生,”商店老板回答,他心中立刻对这位顾客的高尚品格作出了高尚的评价。他暗暗对自己说,“我知道有些家伙会把东西挟在腋下就走,丢下一句话说下午路过时再把钱补来。”   一个孩子被派去送这件附有零钱的货物。他在路上非常偶然地被买货那位先生碰到,那位先生大声说:   “啊!这是我买的东西,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你早已经把它送到家了。好啦,去吧!我妻子特罗特夫人会付给你五美元——我刚才已经叮嘱过她这事。你最好先把找补的零钱给我一一我正需要些银角子好上邮局。很好!一、二,——这银币不会假吧?——三、四——分文不差!告诉特罗特夫人你碰到了我,现在你得当心,别在街上闲逛。”   那孩子压根儿没在街上闲逛——可他那趟差事却花了很长的时间——因为他根本就找不到叫什么特罗特夫人的女士。不过他聊以自慰的是他还没有蠢到没收到钱就留下货物的地步;并带着一副自鸣得意的神情回到商店,当老板问他零钱上哪儿去了,他觉得感情受到了伤害并满腔愤怒。
备份#22 无法孤独的人是痛苦的。 ——拉布吕耶尔 据说,有一本德文书是不准人阅读的。书中有一些不得讲出的秘密。世 界上每天夜里都有许多人在病榻上死去,他们痛苦地抓着临终忏悔牧师的 手,神色凄凄,心情绝望,喉咙里噜噜作响,不敢把心中的秘密一吐为快。 时常有一些人,他们知道某些秘密,但是出于良心,到死他们也不会将这些 秘密讲出。犯罪行为不被揭露也是这个道理。 不久前的一个秋天的傍晚,我坐在伦敦 D 咖啡馆的凸肚窗边。我病了几 个月,刚刚痊愈,体力正在恢复,心情特别好,我正从一种想象的境界中回 到极为理智的状态。人活着,这本身就是乐事一桩。就连从世上的许多痛苦 的事情中,我也可以悟到几分快乐。我心中十分平静,但却对什么事情都感 到好奇。我口叼雪茄烟,手捧报纸,一坐就是大半个下午。我一会儿读读广 告,一会儿观察观察咖啡馆里各色各样的男男女女,一会儿透过蒙蒙的玻璃 窗,朝街上张望。 外面的街道是伦敦城的一条主要大街,整个白天都熙熙攘攘的。随着暮 色降临,这里的顾客越来越多。掌灯时分,咖啡馆里的人进进出出,持续不 断。我以前从没在这样的时候在这里呆过。攒动的人头淹没了我,使我产生 了一种新奇的感觉。我终于不再关心咖啡馆里的事情,一心一意地观察起外 面的景象来。 一开始,我的观察是没有特定目标的。我观看过往的行人,从总体的角 度看他们。但是没过多久我就注意起细节来,开始观察每个人不同的身材、 服饰、神态、步伐、面容和表情。 街上的行人大都是志得意满,他们一个个都好像有事情要做,只想着挤 过稠密的人流。当他们被其他行人挤着了的时候,便皱起眉头,滚动眼珠, 但他们并不因此而发脾气,只是整整衣冠,继续匆匆前行。还有不少行人是 结伴而行的,他们大都面红耳赤,比手划脚地边走边谈,一个个旁若无人。 当这类人被人挡了路的时候,他们便会突然停止说话,嘴角挂着虚伪夸张的 微笑,打着手势,等阻挡他们的人过去。如果被别人挤着了,他们就向挤他 们的人鞠个躬,表情显得十分困惑。我所注意的这两类人没有多少与众不同 之处。他们都服装笔挺,显然都是贵族、商人、律师、小业主、股票经纪人 之流的人物——世袭贵族和社会上的普通人——有闲阶层人士和积极忙于自 己生意的人士,他们引不起我太大的兴趣。 职员阶层则很显眼。我分辨出两类职员。一类是时髦的新公司中的低级 职员,他们都是年轻人,身穿紧身衣,足蹬锃亮的皮靴,头发油光闪闪,嘴 角挂着傲慢的微笑。他们举止潇洒,摆出的风度恰恰是一年到一年半前贵族 们的时髦作派,他们捡的是绅士阶层的余慧,我认为,用这句话给他们下定 义最合适不过了。 另一类是老公司中的高级职员,这一点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他们的特征 是,身穿黑色或棕色的外衣和马裤,衣服都做得肥大舒服,他们还都打着白 领带,穿着白西服背心,足蹬宽大结实的鞋子,腿上穿着长筒袜或打着绑腿。 他们的脑袋大都有点秃,而总是夹着钢笔的右耳朵,则总爱支棱着。我注意 到,他们时不时地摘下帽子,或双手把帽子扶正,他们也都揣有怀表,怀表 上都系有一截又短又粗、式样古老的金链子。他们透着一副假作斯文的派头 ——如果真有如此体面的假作斯文的话。 ① 拉布吕耶尔(1645—1696),法国以写讽刺作品见长的道学家。——译者注
备份#20  18……年秋,在巴黎的一个风声萧瑟的傍晚,天刚黑之后,我正享受着双重乐趣,一边沉思,一边吸着海泡石烟斗,我和我的朋友C·奥古斯特·迪潘待在一起,这是他的图书室,一个藏书的小后间,在圣·日耳曼旧郊区登诺街33号四层楼。至少有一个小时,我们寂寂无言,在任何偶然瞩目的人看来,我们两个大概都好象在专心致志地一味喷吐缭绕的烟云,使房间里的气氛显得混浊。然而,拿我自己来说,我脑海里却在思索着黄昏初临时我们当作话料的那个题目,我指的是陈尸所街的那件事,还有玛丽·罗歇谋杀案难解的谜。因此,当我们那套房间的门被人推开,迎进了我们的老相识,巴黎警察局长G一先生的时候,我认为这也是一种巧合。   我们向他表示热烈欢迎,因为这个人谈吐有趣,差不多有一半抵过了他为人的可鄙,而且我们已经有几年没看见他了。我们一直坐在黑暗的房间里,这时,迪潘站起来打算点灯,可是他又坐下了,没去点灯,因为G一说,他来拜访是为了一些已经引起很多麻烦的公事要向我们请教,或者更确切地说,为了要征求我的朋友的意见。   “如果这是什么需要思考的问题,”迪潘既然不想点燃灯芯,于是说,“我们在黑暗中研究,效果会更好。”   “这又是你出的怪主意,”警察局长说,他习惯于把超过他理解能力以外的一切事情都叫作“怪”,因此,他完全是在怪哉怪哉里过日子的。   “完全正确。”迪潘说,他递给他的来客一只烟斗,又向他推过去一张舒服的椅子。   “这一次是什么难题呢?”我问道,“但愿不会又是什么谋杀案吧?”   “哦,不是的,完全不是那一类的事。其实,这个案子也的确十分简单,我觉得没有疑问,我们自己能处理得八九不离十,可是我又想,迪潘也许愿意听一听其中的详细情节,因为这件事怪得出奇。”   “又简单又古怪,”迪潘说。   “呃,对;可又不能完全这么说。事实上我们全都一直觉得十分难解,因为这件事真是非常简单,可又使我们完全没有办法。”   “也许正是因为案情简单才弄得你们不知所措。”我的朋友说。   “你真是在说废话!”警察局长回答说,他尽情地笑着。   “也许谜底有点过分明显吧。”迪潘说。   “唉呀,老天爷!谁听见过这种话呢?”   “有一点过于不言自明吧。”   “哈!哈!哈……哈!哈!哈!—…呵!呵!呵!”我们的客人大笑起来,他觉得太有趣了,“唉呀,迪潘,你把我笑死了!”   “那么,究竟手头是件什么案子呢?”我问道。   “嘿,我这就要告诉你,”警察局长回答道,他于是深思再三地慢慢喷出一长缕烟云,在他那张椅子上坐下来。“我可以用几句话告诉你,不过,在我未讲之前,让我先提醒你们,这是一桩要求绝对严守机密的案子,万一让人知道我向谁透露了消息,我大概十之八九会丢掉我现在担任的职位的。”   “说下去吧。”我说。   “要么别说了。”迪潘说。   “那么,好吧;我得到的情报是由地位很高的人亲自通知我的,有人从皇宫里偷走了一份极重要的文件。也知道偷文件的那个人是谁,没有任何疑问,有人看见他拿走的。还有,也知道文件仍然在他手里。”   “这是怎么知道的?”迪潘问道。   “这是明摆着的,”警察局长回答道,“从文件的性质可以推断出来,还有,文件从抢走的人手里一传出去,立即会引起某种后果,这就是说,他要利用这个文件,而且他一定会计划在最后利用这个文件,但是,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   “请你说得再清楚一点。”我说。   “好吧,我只敢说到这一步,这个文件会使拿到它的人得到一种在一定场合下极有价值的权柄。”这位警察局长很爱好外交辞令。   “我还是不十分明白。”迪潘说。   “不明白吗?好吧;如果把文件透露给第三个人,现在且不说他的姓名,那可要使人们对一个地位极高的人的名誉产生怀疑;这样就使持有文件的人占了优势,弄得那位辉煌人物的名誉和安静生活都要因此受到危险。”
备份#19 罪恶的刽子手不满足长期的疯狂叛乱, 继续制造着流血事件。 无辜的人们刚刚在内战中幸免于难, 又在死亡的黑狱里把身陷, 生与死的任意摆布使他们心惊胆战。 [巴黎雅各宾俱乐部①的旧址上要建立 一个市场,此诗乃为市场大门题咏。] 长时间的痛苦,我简直难受死了。当他们给我松开绑,允许我坐下时, 我觉得身子都酥了,所有的感觉能力一下子全都离我而去。我只听清了一个 词:死刑。可怕的死刑。随后,审问的声音似乎变成一片模糊的嗡嗡声。这 些声音在我脑海里只造成一种印象:旋转。也许这是因为在我的想象中,这 种声音很像风车的呼呼转动。嗡嗡声只持续了一小会儿,接下去我就什么也 听不见了。然而多么可怕啊!我看到身穿黑袍的法官们嘴巴在动弹。我觉得 他们那么的白,白得赛过了我现在正在书写的白纸,他们又是那么的瘦,瘦 得到了荒诞的地步。他们脸上的表情极为坚定,坚定而毫不动摇,他们的神 情极为轻蔑,一种令人难受的轻蔑。我看到,他们的嘴巴在念念有词地宣布 着我的命运。他们的嘴巴在蠕动,吐出一串串可怕的话语。我看到他们的嘴 巴形成念我名字的口型,可是却听不见声音,我不禁吓得浑身发抖。还有几 次,我极为恐惧地看到,墙上的黑饰布轻轻摆动。接着我的目光转向桌上的 七根长长的蜡烛。一开始它们充满仁慈,好像是前来搭救我的又细又白的天 使,但是刹那间,我心里一阵恶心,好像触了电似地浑身发抖,天使变成了 头上冒火的鬼怪,我看出,他们根本不会来救我。一个念头如同美丽的音乐 音符般潜入我的想象:躺在坟墓中一定是一种甜美的休息。这个念头是不知 不觉产生的,而产生了好久之后我才体会到它的含义。但是就在我领会了它 的含义之时,法官们的身影变戏法似地消失了。蜡烛的火苗全部熄灭,一片 漆黑,我所有的知觉都被一种疯狂的坠落感所吞没,我感到就像是在坠入地 狱。然后是一片寂静,四下里一团漆黑。 我昏过去了,但这不等于说我什么也感觉不到了。我不想具体描绘我还 剩有什么样的知觉。人即使是在沉睡中——不!即使是在精神错乱中——不! 即使是在昏厥中——不!即使是在死亡之中——不!即使是在坟墓中,也不 是一点知觉都没有的。否则便不会有永生。当你从沉睡中醒来时,你挣破梦 之网的一些细丝。然而也许是因为梦的细丝太脆弱了,没过一会儿你就会马 上忘记自己曾做过梦。人从昏厥中醒来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精神知觉的 恢复,第二阶段是肉体知觉的恢复。当人处于第二阶段时,似乎可以记起第 一个阶段的感觉,也就是说可以生动地体验到在深渊彼端时的那种感觉。那 是一种什么样的深渊呢?怎样才能把它的阴影至少与坟墓的阴影区分开来 呢?但是,如果我所说的第一阶段的感觉是无法随意回忆的,那么时隔很久 之后,当人诧异自己怎么又体会到了当时的那种感觉时,这种体验当然也不 是无缘无故地产生的了。只有昏厥过的人才看见过奇怪的宫殿,看见过熟悉 的面孔漆黑一团,闪闪发光;只有昏厥过的人才看见过别人都看不见的悲哀 幻影在空中飘浮;只有昏厥过的人才嗅到过奇花异草的香味;也只有昏厥过 的人大脑里才会对某些音乐节拍的旋律感到困惑,而这些音乐节拍以前从未 引起过他的注意。 ① 巴黎雅各宾俱乐部(1789—1794),法国大革命中最著名的政治团体,以激进著称。——译者注
备份#18 我身受重伤,贴身男仆为了不让我在露天过夜,冒险闯进了那座城堡。那是亚平宁半岛众多城堡中的一座。那些城堡都已年代久远,混合着阴郁和庄严的气息。与拉德克利夫夫人想像中的城堡相比,真的一点都不逊色。从一切迹象看来,城堡的主人是不久前临时离开的。我们在一套最小也最不奢华的房间安顿了下来。这套房间位于城堡的偏僻塔楼里。屋内装饰繁多,但破烂而陈旧。墙上挂着壁毯、许许多多式样各异的徽章战利品,还有装在图案精美的金色画框里的现代画,画作多得数不胜数,而且都充满灵性。不仅主要的几面墙上挂得到处都是,连城堡这一奇异建筑所特有的凹陷的隐蔽墙面,也没放过。也许因为本来就有精神狂乱症,我对这些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让佩德鲁拉上了阴沉的百叶窗——因为天色已晚,点亮我床头高架烛台上的蜡烛,并把床边带流苏的黑丝绒帷幔彻底拉开。我希望做好这一切之后,即便我不能入睡,至少可以不时抬眼看看墙上的画作,读一读在枕边找到的一本评述这些作品的小册子。 我虔诚地捧读着那本小书,久久不忍释手。时间在我的沉醉中飞快流逝,转眼间已是午夜。烛台摆放的位置使我很不如意,我不愿打扰酣睡的随从,就自己费力地伸手挪动了一下,以便让光线更好地照在书本上。 但这一举动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好多枝蜡烛的光线照到了一个壁龛上——刚才,它是被一根床柱沉沉的阴影遮挡住了。明亮的烛光下,我看到了一幅先前根本没注意到的画——是一个年轻女子的画像,她有着刚成熟的女人的风韵。我只对那幅肖像投去匆匆的一瞥,就赶紧闭上了眼睛。起初,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不过在我的眼睑还没打开的时候,我就明白自己为何要闭上双眼了。那不过是一种冲动,为的是能有时间思考——以确定眼中所见并非幻觉,以平息我的想像力,从而可以看得更冷静、更可靠。只是过了一会儿,我就睁开了眼睛,目光牢牢盯在那幅画上。
备份#16 怎么说呢?冷酷的良心幽灵样神出鬼没,怎么说呢? ——张伯伦《法萝妮德》(张伯伦(1619-1689),英国医生,于1658年完成长篇叙事诗《法萝妮德》,叙述游侠阿加利亚与公主法萝妮亚的爱情。——译者注) 我姑且自称做威廉。威尔逊。拿我的真名实姓糟蹋面前的这张白纸,那又何必呢?这姓名已经害得我的族人受尽轻蔑、厌恶和憎恨。难道愤慨的流言,还没把族人无比狼藉的声名传播到天之涯、海之角?哦,最自甘堕落的浪子!难道你对人间的一切已经心如死水?对尘世的荣誉、鲜花、美好的愿望永远不再眷顾?在你的希望和天堂之间,难道并不是一直阴云密布? 近年来,我遭遇了无法言说的不幸,犯下了不可宽恕的罪行,如果可以,今天就不在此详加描述了。在近些年这一段岁月里,我突然之间就坠入了深渊,现在,我只打算把原因交代出来。人们往往都是一步一步走向堕落的,而在我这里,所有的德行像披风一样,刹那间就从身上掉落了。我犹如迈着巨人般的步伐,越过微不足道的邪恶之境,陡然堕入比依拉加巴勒那类滔天罪行还要罪恶的深渊。(依拉加巴勒,约生于公元205年,是叙利亚以米沙太阳神庙祭司,218年被选为罗马皇帝,荒淫无耻,恶名远扬,于222年被侍卫杀死。——译者注)究竟出于何种偶然——出于何种事件,我会犯下这邪恶的罪行?请容我讲出来。死神一点一点地逼近;死亡的阴影反而使我的灵魂获得了安宁。我穿过朦胧的谷地,(意指临死的痛苦时分——译者注)渴望着世人的同情——我差点说成渴望世人的怜悯。我只求他们相信,我多多少少受了环境的摆弄,那是人力所控制不了的。但愿意他们看了我即将讲述的情节,能在茫茫一片罪恶的沙漠,为我找出那么一小块天命的绿洲。我想要他们承认——他们无法不承认——尽管以往也有过不小的诱惑,可是至少人们并没有经历过,当然也就没有这么堕落过。人们真的没经历过在这样的痛苦吗?难道我不是生活在梦里?世间的一切怪诞幻象都那么恐怖、神秘,难道不会把我吓得一命归西? 我们这族人,一直以想象力丰富,性子暴躁而闻名,在幼年时代,我就表现出了完全继承家族特征的秉性。随着我一年一年地长大,这种秉性益发显著。由于多种原因,搞得我的朋友焦虑不堪,我自己也备受伤害。我变得一意孤行,沉溺于胡思乱想,情绪常常失控。我的父母天性优柔寡断,而且患有我这样的先天虚弱症,所以,他们也拿我那与众不同的坏性情毫无办法。他们也曾花费过心力,但因为软弱,方法不当,终于还是一败涂地,而我当然是大获全胜的一方。此后,我的话便成了家法。在大多数孩子还得牵着走路的年龄,我就开始率性而为了,除了名义上有父母,其实一切都是自己当家作主。
备份#15 我异常懒惰,也惊人的勤劳——全凭心血来潮而定。有些时期,任何用脑的事都是受罪,除去与山林与拜伦诗中的“祭坛”单独晤对——之外,没有别的事能使我快乐。我这样漫游过、梦想过,费去好几个月,终于醒来,而发了写作狂。然后我成天地写,整晚看书,直到这个毛病过去为止。佛琴尼亚州的柯克,“佛罗伦斯·范恩”,“年轻的李·罗莎丽”以及一些很甜的诗人也有这种脾气——如你也如此,我并不以为怪。柯克的写作及思想都像你——有人告诉我,你与他相貌也很相像。 我并没有雄心大志——只有在消极方面,还想不要大差劲。有时我也忽然会激动,想要比一个笨瓜高明,这仅仅因为我不愿让笨瓜来胜过我而已。除此以外,我别无大志。我真的感觉得到一般人喜欢空谈到的虚荣——人生及世俗的虚劳。我继续梦想将来,对我的生活。我对于人类的“至善”没有信心。我想人类的努力对于本身没有显著的影响。人只是比六千年前的人更活跃——不更快乐——也不更聪明。结果永远不会改变……如果以为会改变,就等于假定以往的人都白活了……而逝去的时间只是未来的根本——无数古人没有像我们一样的机会一一我们也不能跟他们的后代相比。我不赞成有了群众,就不要个人的说法。我不相信精神。我认为这不过是一个词语而已。没有人真正知道什么是精神。我们想你不出根本没有的东西是什么样子。我们把物质化为无限的纯洁,拿这个观念来欺骗自己。人是渐渐不感觉到物质的——石头——金属——流质——气氛——气体——发光的苍天。此外还有其他更稀有的变化。但对于一切,我们都加上分子构造的观念……原子的组成。只因为这个原故,我们才以为精神是不同的;因为我们说精神没有分子,因此不是物质。但是,假如我们对于稀薄的观念能进一步了解,我们就知道分子是怎样结合了,这是很明显的;因为,虽然分子是无限的,分子彼此之间的空间无限微小的说法,也是荒谬可笑的。无分子的物质,渗透一切,推动一切,乃是真神。它的活动就是神的思想……创造一切。人以及其他有思想的动物,是无分子物质化成了个体。人是以“人”的身分而生存的,有物质为形(有分子的物质)他就与众不同。有了形体,他就有了初步的生命。我们所谓的“死”是使人痛苦的变态。星体乃是初步生命的人的住所。若没有这根本的必需,便没有世界。毛虫死掉,便成了蝴蝶……仍然是物质,不过是我们器官所不认识的物质——也许梦游者偶尔能一看就认识——不经过器官——经过催眠的媒介。因此梦游者也许会看见鬼。撤去皮囊,人便住在空间里,——是我们所假定的“非物质世界”,——仅凭意志经过一切地方,做一切的事,识破一切的秘密,但神的旨意性格如何——无分子物质的动作或活动如何,却无法知道。 ……世事无常易逝,我深有所感,所以对于任何继续不断的努力,提不起兴趣……对任何事没有恒心。我的生活充满心血来潮冲动——热情——渴念——孤独——轻视一切现在的事物,热烈寄望于未来。 音乐,还有些诗往往使我深受感动,——尤其是丁尼生的——以及济兹、雪莱、柯尔瑞基(此人偶有佳作),还有几位有同样思想及表现方法的诗人,是我认为仅有的诗人。音乐是灵魂臻于至善的表现;或者说思想是诗臻于至善的表现。一个优雅的曲调(应该绝对无限,不可暗示性太强)引起的崇高观念往往带点含糊,这正是我们写诗要做到的。做作如果不过分,也算不得瑕疵。 ……是什么可怕的灾难“造成人们深为惋惜的那些乖戾行为呢?”……这是人生最沉重的“灾难”。六年前,我倾心相爱的妻子在唱歌时突然血管破裂。大家认为她必死无疑。我悲恸欲绝地告别了她的遗体。后来,她起死回生了,我又有了一线希望。
备份#14 爱伦·坡 著 曹明伦 译 Once upon a midnight dreary, while I pondered, weak and weakry. Over many a quint and curious volume of forgotten lore. While I nodded, nearly napping, suddenly there came a tapping, As of some one rapping, rapping at my chamber door. "'Tis some visitor," I muttered, "tapping at my chamber door-- Only this, and nothing more." 从前一个阴郁的子夜,我独自沉思,慵懒疲竭, 面对许多古怪而离奇、并早已被人遗忘的书卷; 当我开始打盹,几乎入睡,突然传来一阵轻擂, 仿佛有人在轻轻叩击——轻轻叩击我房间的门环。 “有客来也”,我轻声嘟喃,“正在叩击我的门环, 惟此而已,别无他般。” Ah, distinctly I remember it was in the bleak December, And each separate dying ember wrought its ghost upon the floor. Eagerly I wished the morrow; -vainly I had tried to borrow From my books surcease of sorrow(1)-sorrow for the lost Lenore- For the rare and radiant maiden whom the angels name Lenore- Nameless here for evermore 哦,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在风凄雨冷的十二月, 每一团奄奄一息的余烬都形成阴影伏在地板。 我当时真盼望翌日——因为我已经枉费心机 想用书来消除伤悲,消除因失去丽诺尔的伤感, 因那位被天使叫作丽诺尔的少女,她美丽娇艳, 在此已抹去芳名,直至永远。 And the silken sad uncertain rustling of each purple curtain Thrilled me-filled me with fantastic terrors never felt before; So that now, to still the beating of my heart, I stood repeating " ' Tis some visitor entreating entrance at my chamber door- Some late visitor entreating entrance at my chamber door;- This it is and nothing more. 那柔软、暗淡、飒飒飘动的每一块紫色窗布 使我心中充满前所未有的恐惧,我毛骨悚然; 为平息我心儿的悸跳.我站起身反复念叨 “这是有客人想进屋,正在叩我房间的门环, 更深夜半有客人想进屋,正在叩我房间的门环, 惟此而已,别无他般。” Presently my soul grew stronger; hesitating then no longer, "Sir," said I, "or Madam, truly your forgiveness I implore; But the fact is I was napping, and so gently you came rapping, And so faintly you came tapping, tapping at my chamber door, That I scarce was sure I heard you"--here I opened wide the door; Darkness there, and nothing more. 于是我的心变得坚强;不再犹疑,不再彷徨, “先生”,我说,“或夫人,我求你多多包涵; 刚才我正睡意昏昏,而你敲门又敲得那么轻, 你敲门又敲得那么轻,轻轻叩我房间的门环, 我差点以为没听见你”,说着我打开门扇—— 但惟有黑夜,别无他般。 Deep into that: darkness peering, long I stood there wondering, fearing Doubting, dreaming dreams no mortal ever dared to dream before; But the silence was unbroken, and the darkness gave no token, And the only word there spoken was the whispered word, "Lenore!" This I whispered, and an echo murmured back the word, " Lenore! " Merely this, and nothing more. 凝视着夜色幽幽,我站在门边惊惧良久, 疑惑中似乎梦见从前没人敢梦见的梦幻; 可那未被打破的寂静,没显示任何象征, “丽诺尔?”便是我嗫嚅念叨的惟一字眼, 我念叨“丽诺尔”,回声把这名字轻轻送还; 惟此而已,别无他般。
备份#13 就在这方土,贪婪暴徒舞,仇恨绵绵长,无辜鲜血淌; 大地放光明,鬼牢被夷平, 死神猖獗处,生命花将开。 ——为巴黎雅各宾俱乐部原址建造的市场大门所作的四行诗 因为长久的折磨,我难受得快要死了。当他们最终给我松了绑,赐了座,我觉得神志正远离躯壳而去。清清楚楚灌进耳膜的最后一个声音,就是一声判决——可怕的死刑判决。之后,审讯的声音似乎幻化为模糊的嗡嗡声。不由使得我想起“旋转”这个概念来——兴许是在恍惚中联想到水车的声音了吧。这念头转瞬就消逝了,因为不久我就什么都听不到了。不过我一时间还能看得到,但我看到的东西夸张得真是可怕啊!我看到了黑袍法官的嘴唇,白花花的嘴唇,比我写下这些黑字的纸还要白,还薄得近乎怪诞;那么薄的嘴唇,吐出的话却字字千钧,无可更改,对人类的所受的折磨压根就不屑一顾。我看见定我死罪的判决,正从那嘴唇里汩汩淌出。我看见两片嘴唇闭合扭动,吐出致命的字句。我看见一伸一缩一咧一嘟之际,我的名字就脱口而出了。我浑身颤抖,因为但见唇动,却听不到有声音传来。我虽一时惊恐惧得神志都昏乱了,但还能看见包裹着四壁的黑幔悄然波动,轻微得很难察觉。随后我的目光就落在桌子上的七支长蜡烛上。乍看去,它们充满仁慈,亭亭玉立,宛如能拯救我的白色天使;可是转眼间,我马上就体味到了极度的不适,浑身瑟瑟抖索,仿佛触到了通上电流的电池。再看那些形象好似白色天使的蜡烛,似乎个个都是头顶冒着火焰的鬼怪,变得了无意义了。突然间,一个念头像曼妙的乐曲,潜至心头。我想,长眠地下是定然是甜美的。这个念头于不觉间悄然袭来,似乎是过了许久,才获得我的青睐。可待到我终于体味到这一点,并适时地敞开心灵拥抱它,法官们却变戏法一样从我面前消失了,烛火也彻底熄灭,长蜡烛顿时化为乌有。四下里立刻漆黑一团。一切感觉都逃遁了,惟有一个意念,那就是急速坠落,似乎灵魂被打入地狱。周遭一派寂静。一切都凝滞了。黑夜主宰了宇宙。 我昏迷过去了。但也不能说丧失了全部意识。至于还剩余点什么意识,我不打算详加说明,也不愿去描述。不过真的并没有丧失全部意识。在酣睡中——并非如此!在狂乱中——并非如此!在昏迷中——并非如此!在死亡中——并非如此!即便在坟墓中,也不是完全失去意识。否则就没有灵魂不死这一说法了。当我们从沉沉睡梦中醒来,就像是打破了薄薄的丝网般的梦。可转眼间,我们就不记得自己做过梦了。大概是因为丝网一触即破吧。从昏迷中醒转来,要经历两个阶段:首先是心理或精神上恢复意识,其次是肉体的苏醒。如果到了第二个阶段,还回忆得起第一个阶段的印象,那么,我们或许就该发现,这些印象极富雄辩,使得昏迷中的情况活灵活现起来。可昏迷是什么?如何才能把昏迷的预兆也死亡的预兆稍稍区分开?但是,如果我所说的第一阶段中的印象不能随意回想起来,隔一段日月后,难道那印象就不会不邀而至?而我们,惟有惊奇于它到底来自何方。从没昏迷过的人,决不会看到奇怪和宫殿与极为熟悉的面容,隐现在光闪闪的煤火中;决不会看到很多人看不大见的忧伤幻影,在半空载沉载浮;决不会对新奇的花香玩味良久;决不会被以前没聆听过的音乐旋律弄得心神惚惚。 我常常思忖昏迷状态中的种种情形,想竭力回忆起来;我常常沉迷于追忆,追忆昏迷时所陷入的表面上的虚无状态,挣扎着想要捕捉到吉光片羽,其间,有时竟自以为想起来了;有一瞬间,短暂的一瞬间,我如同用魔法召唤出了记忆,其后清晰的理性告诉我,那种记忆只跟表面上的无意识有牵系。这若有若无的记忆朦胧地表明,当初一些高高的人影把我抬起来,悄无声息地把我朝下推去——下去——再下去——直到我心中被没完没了的下沉占满,感到有可怕的眩晕压过来。这种记忆还表明了,由于当时我的心静如死水,所以只是感到了模糊的恐惧。然后,觉得一切突然都静止不动了,仿佛推我下去的人——是成群结队的可怕家伙——一路下沉,永无休止,下沉得过了界,累得筋疲力尽,才停下来歇会儿。再后来,我还回忆起了平坦、潮湿,接下来,一切都变得疯狂——一种忙着冲破禁区的记忆的疯狂。 突然,我的灵魂中又有了声音和动作意识——心脏一阵喧嚣,耳边就是心脏激越的跳动声。而后,是片刻的静止,大脑也随之一片空白。再接着,还是声音、动作、还有触摸——一种刺痛感遍布全身。然后意识中就是没有了思想,只知道自己是存在的。这一状况持续了很久。再后来,突然之间,思想复活了、心弦战栗的恐惧感回来了,一种想要了解自身真实处境的努力,也蓬勃起来。之后,便强烈渴望坠入无知觉的境地。精神完全苏醒了。手脚可以动了。随之而来是,则是重重记忆,法庭、法官、黑色幔帐、判决、生病以及昏迷;再之后,是所遗忘的一切,是过了些日子、经艰辛努力才模模糊糊回忆起的一切。 直到今天,我都没睁开过眼睛。我觉得自己是躺着的,没被捆绑。我伸出手,摸到的是特别潮湿坚硬的东西,我把手放在那上面,忍受了好几分钟,一边心里琢磨着自己到底在哪里,自己究竟又是谁。我很想睁开眼看一看,可又不敢。我对第一眼将看到的周遭景况,心存畏惧,不是害怕看到可怕的东西,而是惟恐睁开眼后,什么都看不到。我愈来愈惊骇了。最后,心情极度绝望之下,我猛地睁开了眼睛。不出所料,果然糟透了。长夜漫漫,黑暗包围着我,我拼命地呼吸。无边的黑暗压迫着我,令我窒息。空气憋闷,难受极了。我仍然静静地躺着,开始尽力调动自己的理智。我想起了审讯的一幕,试图从那一点上推断出目前的真实情形。死刑判决宣布了。对我来说,那似乎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然而片刻后,我就推测自己其实已经死了。虽然我们在小说里看的离奇事很多,可这一推想还是完全与真实存在相矛盾。——但我在哪里?我又是什么状态?我知道,被宗教法庭判决死刑的,通常是捆在火刑柱上烧死。而在我受审的当晚,这样的刑罚已执行过一次。难道我已被押解回地牢,正等着数月后的再一次火刑?我马上就看出这不可能。因为该死的人总是立即被处死。再说了,我呆过的那间地牢,和托莱多城的所有死牢一样,都是石头地板,而且也并不是一丝光都没有。
备份#11 对!——我神经过敏,非常,非常过敏,十二万分过敏,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可您干吗偏偏说人家疯了呢饿?犯了这种病,感觉倒没失灵,倒没迟钝,反而敏锐了。尤其是听觉,分外灵敏。天上人间的一切声息全都听见。阴曹地府的种种声音也在耳边。那么怎是疯了呢?听!瞧我哦跟您谈这一切,有多精神,有多镇静。 这念头最初怎么钻进脑子里,可说不上;但一想起来,白天黑夜就念念不忘。可没什么目的。可没什么怨恨。我爱那老头。他压根儿没得罪我。他压根没侮辱我。我也不贪图他的金银财宝。大概是那只眼睛作祟吧!不错,正是那只眼睛作祟!他长了一只鹰眼——浅蓝色的,蒙着层薄膜。只要瞅我一眼,我就浑身发毛;因此心里渐渐——逐步逐步——打定主意,结果他的性命,好永远不再瞅见那只眼睛。 瞧,问题就在这儿。您当我疯了。疯子可什么也不懂。可惜您当初没瞧见我。可惜没瞧见我干得多么聪明——做得多细心,多周到,多做作! 我害死老头前一个礼拜中,对他倒是空前体贴。天天晚上,半夜光景,我把他门锁一扭,打了开来——啊,真是悄无声息!房门掀开条缝,刚好探进脑袋,就拿盏牛眼灯塞进门缝,灯上遮得严严实实,无缝无隙,连一丝灯光都漏不出,接着头再伸进去。啊,您要瞅见我多么巧妙的探进头去,包管失声大笑!我慢慢探着头,一寸一寸的慢慢伸进门,免得惊醒老头。花了个把钟头,整个脑袋才探进门缝里,恰好看见他躺在床上。哈!——难道疯子有这么聪明?我头一伸进房里,就小心翼翼——啊,真是万分小心——小心的打开灯上活门,因为铰链吱轧响呢——我将活门掀开条缝,细细一道灯光刚好射在鹰眼上。这样一连干了整整七夜,天天晚上都恰正在半夜时分,可老见那只眼闭着;就无从下手,因为招我生气的不是老头本人,是他那只“白眼”。每当清晨,天刚破晓,我就肆无忌惮的走进他卧房,放胆跟他谈话,亲亲热热的喊他名字,问他晚上是否睡得安宁。所以您瞧,他要不是个深谋远虑的老头,决不会疑心天天晚上,恰正在十二点钟,我趁他睡着,探进头去偷看他。 到了第八天晚上,我比往日还要小心的打开房门。就是表上长针走起来也要快得多呢。那天晚上,我才破题儿头一遭认清自己本领有高强,头脑有多聪明。心头那分得意简直按捺不住。倒想想看,我就在房外,一寸一寸打开门,可这种秘密举动和阴谋诡计,他连做梦都没想到。想到这儿,我禁不住扑哧一笑;大概他听到了;因为他仿佛大吃一惊,突然翻了个身。这下您总以为我回去了吧——才没呢。他生怕强盗抢,百叶窗关得严严实实,房里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我知道他看不见门缝,就照旧一步一步,一步一步推开门。 我刚探进头,正要动手掀开灯上活门,大拇指在铁皮扣上一滑,老头霍的坐起身,破口嚷道:“谁?” 我顿时不动,也没作声。整整一个钟头,就是纹丝不动,可也没到到他躺下。他照旧坐在床上,侧耳静听;正跟我天天晚上,倾听墙里报死虫的叫声一般。 不久,耳边听到微微一声哼,我知道只有吓得没命才这么哼医生。既不是呻吟,也不是悲叹——才不是呢!——没逢吓得魂飞魄散,心底里才憋不住这么低低一声。这我倒听惯了。不知多少个晚上,恰正在半夜时分,四下里万籁无声,我总是毛骨悚然,心坎里不由涌起这声呻吟,激荡出阴森森的额回响,就此更加害怕了。刚才说过,这早就听惯了。我知道老头怎么股心情,虽然暗自好笑,可还是同情他。我知道他乍听到微微一声响,在床上翻过身,就一直睁着眼躺着;心里愈来愈怕;拼命当作是场虚惊,可总是办不到。他一直自言自语:“不过是烟囱里的风声罢了——只是耗子穿过罢了。”或者说:“只不过是蛐蛐叫了一声罢了。”对,他老是这么东猜西想,聊以自慰;可也明白这全是枉费心机。这全是枉费心机;因为眼前死神就要来临,大模大样走着,一步步逼近,找上他这冤鬼。正是那看不见面目的死神,惹得他心里凄凄凉凉,才觉得我的脑袋在房里,看虽没看到,听也没听见。
备份#10 我当然紧张,始终极为紧张,可你们干吗说我是疯子呢?疾病并没有毁 坏我的知觉,也没使它们迟钝,而是使它们更为敏锐了。特别是我的听觉。 我听得到天堂和尘世间的一切声音。我听得到地狱中的声音。所以,我怎么 可能疯呢?你们看我有多健康,我有多冷静,我可以把事情从头至尾向你们 细细道来。 我也说不好一开始我是怎么产生那一念头的,不过它一旦产生,便日夜 萦绕于我的心头。没有目的。没有仇恨。我爱那老先生。他从不虐待我,从 不侮辱我。我并不想要他的金子。准是因为他的眼睛!对,就是那眼睛!他 的一只眼睛就像是鹰眼:淡蓝色的,蒙着一层膜。每当他的目光落到我身上, 我的血液就凝固住了。所以渐渐地,我下了决心结束这老家伙的生命,这样 就可以永远地避开那眼睛的注视了。 喏,这就是问题的所在。你们以为我疯了。疯子什么也不知道。可你们 要是当时在场就好了。你们会看到我干得多聪明——小心翼翼,深谋远虑, 而且伪装得那么巧妙!在我动手杀死老家伙的前一个星期,我对他比什么时 候都好。每天午夜,我都拨开他的门闩,轻轻地,轻轻地把门推开。门开得 能够伸进脑袋的时候,我把一盏遮住光的提灯从门缝中伸进去,这盏提灯包 裹得非常非常严实,灯光一点都漏不出来。然后我把脑袋也探进去。啊,你 们要是看到我何等狡猾地把脑袋探进去,你们一定会笑的!我的脑袋探得非 常非常慢,以免把老先生弄醒。我用了一个钟头才将脑袋探进门,我看到老 先生躺在床上。哈!疯子会这样聪明吗?等到我的脑袋全进屋之后,我小心 地把遮灯罩揭开一点,我揭得是那样小心(因为合叶嘎吱了一声),我把遮 灯罩揭开一条小小的缝子,只让一丝光,照在那鹰眼上。我一连这样干了七 宿(每宿都是在午夜时分),可我发现他的眼睛总是闭着的,所以我无法下 手。因为使我讨厌的并不是老先生本人,而是他那邪恶的眼睛。每天早上天 亮以后,我都果敢地走进他的屋子,勇敢地同他讲话,用热诚的口吻唤着他 的名字,问他夜里睡得如何。所以你瞧,凭他这么聪明的一个老先生,也没 怀疑到我每天夜里 12 点钟都趁他熟睡的时候看他。 第八天晚上,我比平时更为小心地拨门闩。我手的动作比表针的移动速 度还要缓慢。以前我从没感觉到自己这么有力——这么机敏。我几乎压抑不 住自己的喜悦心情。我在这儿一点点地把门推开,他对我的秘密行为或秘密 念头竟然毫无知觉,一想到这些,我就哑然失笑。也许他听见了我的动静, 只见他突然在床上动了一下,仿佛受了惊。你们也许以为我会后撤,不,我 并没后撤。他的房间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因为他怕有贼,把百叶窗关得严 严实实),我知道他看不见我开门,我继续一点点地推门。 我把头探进去,正要揭开提灯罩,大拇指一不小心滑到了灯扣上,只听 老家伙噌地一下坐了起来,喊道:“谁?” 我没吭声。整整一个小时我一动都没敢动,我也没听见他躺下。他仍坐 在床上聆听,就像我现在夜复一夜所做的这样:侧耳聆听着门外那死囚牢看 守者的声音。
备份#08 康华译好几年前,我订了从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到纽约的船票。那是艘叫做“独立号”的豪华邮轮。船长叫哈代。如果天气许可,我们将于当月(六月)十五日出发,所以在十四日那天,我就上船整理了一下自己订的包间。 我发现乘客很多,女客更是多得超乎平常。乘客名单上有我的一些熟人,我欣喜地发现,其中有科尼利厄斯。怀亚特先生的名字。他是位年轻的艺术家,我们之间有过温暖的友谊。他曾是我在卡罗来纳大学时的同学。我们总是形影不离。他具有天才身上所具有的一切禀赋,孤傲、敏感而狂热。此外,他的胸腔里,还有一颗世上最温暖、最真诚心在跳荡。 我注意到有三个特别客舱的门卡上写着他的名字;再对照旅客名单,我发现那是他为本人、妻子和他的两个妹妹订的。特等客舱相当宽敞,每间有两个铺位,是上下铺。当然,铺位很窄,只能容下一个人,即便如此,我还是想不通为什么这四个人要订三个特等客舱。彼时彼刻,我的心灵恰好处于不可理喻的状态,对琐细小事异乎寻常的好奇。尽管心怀羞愧,我还是承认,当时,我确实对那间多余的客舱做了种种荒唐拙劣的推测。当然,这不关我的事,可我依然一门心思想去解开这个谜团。最终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我奇怪为什么自己没有早些想到它。“当然是个仆人,”我说,“我真傻,这么显而易见的答案,怎么早没想到!”然而当我再次回去对照旅客名单,我清楚地看到这一家子没带仆人,尽管原本打算带一个的——因为名单上“及仆人”的字样起初写在那里,之后又被划掉了。“哦,一定是额外的行李,”我自言自语道,“那是他不想放在货舱,而想摆在眼皮底下的东西——哈,我明白了——八成是油画之类的东西——就是他一直和那意大利的犹太人尼可雷诺讨价还价的那幅画。”这想法令我挺满意。我暂时打消了好奇心。 我对怀亚特先生的两个姐姐很熟悉,她们是非常亲切聪明的女孩。而他新近迎娶的妻子我还未有幸得见。他曾多次带着他惯常的狂热在我面前谈及她。他描述她那非凡的美丽、她的不同一般的聪慧和成就。而我因此极为渴望能够与她结识。 在我上船的那天(十四号),怀亚特一家也要来——因此船长通知了我——但是我在船上多逗留了个把小时,期望能见到新娘,结果盼来的却是一份歉意。“怀亚特夫人有点儿不舒服,他明天起航时才会上船。”
备份#07 福吐纳托对我百般迫害,我都尽量忍在心头,可是一旦他胆敢侮辱我,我就发誓要报仇了,您早就摸熟我生性脾气,总不见得当我说说吓唬人。总有一天我要报仇雪恨;这个注意坚定不移,既然拿定主意不改,就没想到会出危险。我不仅要给他吃吃苦头,还要干得绝了后患。报仇的自己得到报应,这笔仇就没了清。复仇的不让冤家知道是谁害他,这笔仇也没了清。 不消说,我一言一语,一举一动都没引起福吐纳托怀疑是存心不良。还是照常对他笑脸相迎,可他没看出如今我是想到要送他命才笑呢。 福吐纳托这人在某些方面虽令人尊重,甚至令人敬畏,可就是有个弱点。他自夸是品酒老手。意大利人没几个具有真正行家的气质。他们的热诚,多半都用来随机应变,看风使舵,好让英国和奥地利的大财主上当。谈到古画和珠宝方面,福吐纳托跟他同胞一样,夸夸其谈,不过谈到陈酒方面,倒是真正识货。这点我跟他大致相同——对意大利葡萄酒,我也算内行,只要办得到的话,就大量买进。 在热闹的狂欢节里,有天傍晚,正当暮色苍茫,我碰到了这位朋友。他亲热的招呼我,因为他肚里灌饱了酒。这家伙扮成小丑,身穿杂色条纹紧身衣,头戴圆尖帽,上面系着铃铛。我看见他真是高兴极了,不由想握着他的手久久不放。 我对他说:“老兄啊,幸会,幸会。你今天气色真是好到极点。我弄到一大桶所谓白葡萄酒(西班牙蒙蒂利亚生产的一种甜酒),可我不放心。” “怎的?”他说,“白葡萄酒?一大桶?不见得吧!在狂欢节期间哪弄得到?” “我不放心,”我答道,“我真笨透了,居然没跟你商量,就照白葡萄酒的价钱全付清了。找又找不到你,可又生怕错过这笔买卖。” “白葡萄酒!” “我不放心。” “白葡萄酒!” “我一定得放下这条心!” “白葡萄酒!” “瞧你有事,我正想去找卢克雷西呢。只有他才能品酒。他会告诉我——” “可有些傻瓜硬说他眼力跟你不相上下呢。” “快,咱们走吧。” “上哪儿?” “上你地窖去。” “老兄,这不行;我不愿欺你心好就麻烦你啊。我看出你有事。卢克雷西——” “我没事,来吧。” “老兄,这不行。有事没事倒没什么,就是冷得够呛,我看你受不了。地窖里潮得不得了。四壁都是硝。” “咱们还是走吧,冷算不了什么。白葡萄酒!你可上当啦。说到卢克雷西,他连雪梨酒跟白葡萄酒都分不清。” 说着福吐纳托就架住我胳膊;我戴上黑绸面具,把短披风紧紧裹住身子,就由他催着我上公馆去了。 家里听差一个也不见,都趁机溜出去过节了。我对他们说过我要到第二天早晨才回家,还跟他们讲明,不准出门。我心里有数,这么一吩咐,包管我刚转身,马上就一个个都跑光了。 我从烛台上拿了两个火把,一个给福吐纳托,领他穿过几套房间,走进拱廊,通往地窖,走下长长一座回旋楼梯,请他一路跟着,随加小心。我们终于到了楼梯脚下,一块站在蒙特里梭府墓窖的湿地上。 我朋友的脚步摇摇晃晃,跨一步,帽上铃铛就丁零当啷响。
备份#06 Birds evolved from dinosaurs in patchwork fashion over tens of millions of years before finally taking to the skies some 150 million years ago, paleontologists report. 据古生物学家报道,鸟类在约一亿五千万年前飞上天空以前经历了由恐龙开始超过数百万年的不断进化。 Birds are defined by a plethora of traits that are unique to them, such as feathers, hollow bones, a wishbone, and beaks. Paleontologists once supposed that the earliest bird, 150-million-year-old Archaeopteryx,represented a great evolutionary leap from dinosaurs. But over the past two decades, new discoveries have revealed that many of its avian traits had evolved in dinosaurs long before. 鸟类是由很多特征,如羽毛、空心的骨骼、叉骨以及喙等等来定义的。古生物学家们曾推测早期的鸟类,生活在一亿五千万年前的始祖鸟代表了源自恐龙的一次飞跃式进化。但在过去的二十年间,新的发现显示始祖鸟的很多鸟类特征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在一些恐龙身上进化出来了。 The Current Biology journal report released on Thursday confirms this new picture, finding that the dinosaur forebears of birds began gradually evolving avian traits almost as soon as dinosaurs appeared on Earth some 230 million years ago. (Related: Watch "Dinosaur Birds.") 周四发表的《现代生物学》杂志确认了这张新图片,发现作为鸟类祖先的恐龙几乎在自大约二亿五千万年前恐龙出现在地球上开始时就已经逐步地进化出鸟类的特征。(链接:观看视频《恐龙鸟》) The new study also supports a view proposed by the American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 paleontologist George Gaylord Simpson in 1944. He suggested that evolutionary novelty, flight in this case, can lead to rapid diversification among species exploiting new environmental niches. 新的研究同时支持了一个由美国自然博物馆古生物学家George Gaylord Simpson于1944年提出的观点。他提出,飞行这种新的进化特征在这种情况下能使物种更加快速而多样地开发利用新的环境生态位。 Epidexipteryx is the first example in the fossil record of a dinosaur flaunting feathers for display.(Picture:PHOTOGRAPH BY ROBERT CLARK, NATIONAL GEOGRAPHIC CREATIVE) 锦龙是有化石记载的第一个利用羽毛进行炫耀表演的例子。
备份#04 If you were to take a stroll through the Late Jurassic forest, roundabout 150 million years ago, you might spot little feathery dinosaurs hopping through the undergrowth. They’d look like miniature Velociraptor, complete with tiny sickle claws held off the ground. One might even briefly flutter in the air to nab an insect, or take a short glide down off a toppled tree trunk. And that would offer a critical clue to their real identity. They wouldn’t look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famous “raptors”, but these meek dinosaurs mark the beginning of where birds start. 如果你在距今约一亿五千万年前的侏罗纪晚期森林中闲逛,你可能会发现一些在矮树丛中来回跳跃的长有羽毛的小型恐龙。它们看上去可能就像是迷你型的伶盗龙,有着小型的能紧抓地面的镰刀形爪子,有的甚至可能会勇敢地飞扑向空中捕捉昆虫,又或是从树枝顶端跃下,进行一次短距离的滑翔。以上这些是确认它们身份的关键线索,它们看起来和那些著名的“猛禽”(《侏罗纪公园3》中类似伶盗龙的恐龙)并无太大不同,但这些温顺的恐龙标志着鸟类的起源。 That’s what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paleontologist Stephen Brusatte and his coauthors found when they looked at the big picture of bird evolution, throwing in a little scifi speculation along the way. In a new Current Biologypaper on the grand evolutionary transition between birds and dinosaurs, the researchers write “we surmise that a Mesozoic naturalist would make no immediate distinction between a Velociraptor-type animal and an Archaeopteryx-type animal.” 这些是爱丁堡大学的古生物学家Stephen Brusatte与其论文合著者们在研究描绘鸟类进化的伟大画卷并加以科学的想象后所得到的发现。在新一期《当代生物学报》关于鸟类与恐龙之间历程长久的进化过渡的文章中,研究者们写道:“我们推测在中生代的自然条件下伶盗龙类动物与始祖鸟类动物的差异并非在短时间内形成的。” The origin of the first birds is one of the most celebrated evolutionary transitions. Scores of fossils – with more found all the time – have confirmed that birds are dinosaurs. That’s why it might seem a little counter-intuitive that Archaeopteryx and other early birds were not very much different from their dinosaur ancestors. 第一种鸟类的起源是史上最伟大的进化过渡之一,一直以来不断发现的化石痕迹确定了这样一个事实:鸟类即恐龙,这也解释了始祖鸟和其他早期鸟类与它们的恐龙祖先并没有太大不同这一看似有些有悖常理的问题。
备份#02 A saltwater crocodile in the surf. In the future, might this species start a radiation of marine crocs?(Picture) 这是一只海浪中的咸水鳄,在未来,这一物种是否会成为在海洋中大量扩散的海生鳄鱼呢? Evolution is great at producing novelty. Every organism that has ever lived – from the first cell to the grass on your lawn and the blue whales in the sea – is a testament to that. But evolution can also repeat itself. From disparate starting points, evolution can spur some lineages to serendipitously converge on similar forms or behaviors. Among these replays – arguably among evolution’s greatest hits – are no less than five varieties of marine crocodile. 进化很善于制造新事物,所有存在过的有机生命,从最初的细胞到你家草坪上的青草,再到海中的蓝鲸,这一切都是证明。但进化有时也会重复过去,它可以刺激一些不同的物种血统由完全不同的进化起点开始发展出趋近相似的表现形式和行为方式。这些重复过去的意义并不比五种海生鳄鱼要少,可以说是进化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 None of these seabound reptiles exist today. True, saltwater crocodiles and even American alligators can be seen at sea, but they are not as tied to the ocean as the prehistoric crocodylomorphs that spent most – if not all – of their lives in the marine realm. These salty archosaurs all lived between 199 and 34 million years ago, with each of the five groups representing independent oceanic invasions. 这些海生爬行动物至今已全部消失。确实,现在我们仍能在海中看到咸水鳄甚至美洲短吻鳄身影,但它们并不像那些在海中度过一生中的大部分甚至是全部时光的史前鳄形总目动物那样与海洋紧密相连。这些在咸水中生活的主龙类动物都生活在距今一亿九千九百万年前至三千四百万年前,同时其五大种群各自代表了一种来自海洋的侵略者。 But why did seagoing crocodiles keep evolving and going extinct? What regulated their rise and fall? Part of the answer, University of Bristol paleontologist Jeremy Martin and colleagues suggest, may be the constantly-changing temperature of the ocean. 但为何这些原本游弋海中的鳄鱼不断进化,成了其他模样,又或者逐步走向灭亡呢?又是什么使其崛起又致其灭亡?布里斯托大学的古生物学家Jeremy Martin和他的同事们提出,这些问题的答案之一,可能是不断变化的海洋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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