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挽长弓卫密林 愿挽长弓卫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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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行健同人】棋子(原发于微信公众号“燕垒斋”) 一、 “老丁,你这手气不成啊,待会可千万别去耍钱!” 我叫康斯坦丁,你也可以叫我约翰。 面对不远处渔民们的打趣,康斯坦丁望着空空的蟹笼一阵苦笑。他突然想起很多年前在家乡时同别人初次见面的开场白,只是在五羊城,大家都管自己叫“丁康坦”,初时他还试着纠正,可大大咧咧的百姓们都说康坦好听,康庄坦途嘛,于是他也不再坚持。 闲坐了大半个下午才捕到两只小青蟹,而笼中的米糕已所剩无几,看来给孩子打牙祭的计划要得不偿失了,再下一网就该收工了。他双手用力一甩,目送着蟹笼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远远地扎入海中,泛起阵阵波纹,惊起了几只海鸥。 康斯坦丁的目光随着海鸥游移到了天际,四月的五羊城天气晴好。旅居十余年,尽管很喜欢也适应了这里的一切,但他总会在这样悠闲的时候想起故乡。那里有漫长的凛冬、刺骨的寒风、绵延的细雨和沉重的雾气,相比较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五羊,三餐五谷也简单直接得多。故乡有句老话,叫“无论西东,家在正中”,老人们总是叨叨着说这句话早在上古时期就是至理名言了。年轻时他胸怀四海,对此嗤之以鼻,而今方知思乡情切。 回不去了...... 康斯坦丁举目远眺,远处的云如山峰一般矗立在海天一线,舒卷自如,微风吹过,层层叠叠,依次推进。 “像极了葵花军阵啊,”他的思绪飘向了极西之地,喃喃自语道,“不知道家人们还好吗?” 二 尽管出身优渥,但康斯坦丁一直都无法将那些热衷去竞技场观赏角斗士搏杀,视奴隶为贱畜的高门贵胄们与贵族二字等同起来。贵族不更应该承担教化世人、提携后进的责任吗?彷徨逡巡了很久,他在终于快要接受自己是个异类的时候,遇到了葵花王。 葵花王可谓英明神武,雄才大略。传说他年幼时仅凭耳边数语,就驯服了泰西第一良马。登基即位后,葵花王征召了一批军校良才作为他的伙伴骑兵,而自己即位列其中。 “孤欲打破门阀,碎除阶级,放开公民权,打造一个以人为尚,以民为本,一切权力归于民众的共和世界,诸君可愿随我混一宇内?” 葵花王在伙伴骑兵成军大会上的这句话点燃了康斯坦丁心中的熊熊烈火。 我并不是异类啊。 葵花王眼中的光破开了康斯坦丁心中的阴霾。自此,他在葵花王旗下顶盔贯甲、冲锋陷阵,尽管也曾遭遇过失败与背叛,内讧和阴谋,但他的内心坚如钢铁,一往无前。二十六岁那年,他作为葵花王驾前少有的智勇双全之士,殚精竭虑,和同僚们开发出了声名远播的葵花军阵,长枪如林、坚盾如墙、纪律如铁的方阵军团在战场上屡克强敌。也就是那一年,康斯坦丁成为葵花王朝最年轻的军团长。 我一定会追随王上,直到共和实现的那一天。 康斯坦丁并没有想到的是,他引以为傲的方阵军团并没有风光太久,仅仅过了数年,葵花王即宣布,由于已开发出火枪、大炮、铁甲舰等全新战具,诸军宜顺应时局变化,全面换装,抛弃方阵这一过时战法。 眼见得新军团战绩极佳,伤亡极少,起先颇感失落的康斯坦丁也心下释然,还有什么比小伙子们的生命更加重要呢?方阵固然战绩骄人,但也有训练严苛、成军缓慢、转动不灵、需要骑兵配合等缺点。看来王上洞悉一切,早在方阵横行天下时就开始秘密研发新战具了。每念及此,康斯坦丁就不禁被葵花王的高瞻远瞩所折服,为共和大同的临近而欣喜。 然而,泰西统一的那一天,一切都变了。 统一大典上,葵花王不仅没有废除公民权,也未设立议府,直到宣布葵花王朝全境将分为四等人的时候,康斯坦丁看到自己的一位老战友、功勋卓著的伙伴骑兵卫队长忍不住提出质疑,随后被突然出现的一只身带肉翅的怪兽生吞活剥。他惊讶地发现王上对此无动于衷,随后请出了三位身材矮小,头盖面纱的“三圣皇”,宣布三圣皇为牧首,其拜火教为国教,并当众皈依受洗。而这种名叫“飞龙”的怪兽,却是三圣皇宣称的“上帝的恩赐”,尽管只有一头,但终有一日,飞龙将带领葵花王朝实现“葵花向日,日照之处,皆为葵花王之地”。 可是康斯坦丁打心眼里就不相信,这种生吞人肉的怪物会是上帝的造物。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这一刻,康斯坦丁才突然意识到,葵花王与出生入死的战友们早已渐行渐远,而他的目光也不复温暖澄澈。 第二天,康斯坦丁就上书辞去了军职,“臣征战十余载,被创无算,而今战具科技一日千里,臣以老骥之蹄,难追时代之驹,特请回乡养老,以便虚位让贤。” 隐居之后,眼见得葵花王,不,应该说是三圣皇治下的诸多波云诡谲之事,理想主义的康斯坦丁决定在三十三岁那年同妻子踏上了远洋船队。 三 当年做出抛家去国、远航海外的决定,半是失望,半是避祸,只不过他也没想到,这些年他居然在万里之外的赛里丝国找到了知音。 葵花王啊,不管你当初是否出于本心,但你的共和理念,似乎在极东之地撒下了火种。 康斯坦丁再一次收起蟹笼,笼中那只肥美的海蟹正怒目而视,米糕看来已被它啃食殆尽。 一大两小,还不够娃一个人吃的。 孩子今年已经十二岁了,出生在五羊城,如今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他继承了康斯坦丁家族的武人血脉,天生神力,颇好舞刀弄枪。这些年闲居五羊,康斯坦丁无事时还是忍不住整理征战心得,除了马战枪谱,他将最为得意的方阵练兵实纪也整理了出来。这片大陆尚未出现火器,方阵应该还有用武之地。虽然他内心里并不想让儿子戎马一生,但自己的半生心得总归聊胜于无,能不能用得上,就看孩子自己的选择了。 收拾好一切,康斯坦丁起身和渔民们道别,下一次再来码头可能得旬日以后了。在五羊城的西方,高鹫城的公爵再次向自己发来邀约,请他同自己一起去视察刚刚改名的民生学堂。 民生,这个词真好。 康斯坦丁未曾想过,在文化迥异的山川异域也能遇到如此开明、热情、博爱、仁慈的君主。五羊城,人员辐辏,商贾云集,自己这样高鼻深目的“金发鬼”并不少见。只是大多数人要么心怀戒心,要么脑子里只有生意,还有不少人认为天下之盛无出五羊,中原衣冠傲视天下,根本不屑于打听这些异邦人的故土。只有这位高鹫城的公爵,轻装简从游览五羊城街头时与自己偶遇,攀谈之下即引为知己。公爵如饥似渴地向自己打听关于泰西的一切,当他听到共和的理念,尤其是葵花王年轻时那句话时,他眼中的光,分明和少年王上一模一样。假以时日,也许这里,会比泰西更快实现共和。 带着儿子一起去高鹫城吧,孩子大了,该带他到处走走了。 他一边想着,一边走进了小巷,向家的方向而去。 后方突然传来轻微的声响,军人的直觉让他停下了脚步。 “约翰,好久不见。” 很久没听到这个称呼了啊,康斯坦丁轻笑了一声回过了头,面前的人让他内心狂喜,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但来人同伴的装束随即令他心头一紧,尚未绽放的笑容瞬间晴转多云。 来者还在说着什么,但他心中一阵烦乱,只是不住地摇头。 “对不起啊,今晚可能吃不了蟹了。”康斯坦丁提了提手里的水桶,喃喃自语道,“好好活下去,我的儿子” “丁亨利......” 四 “娘,爹爹为何还未回来?”丁亨利骑着父亲为他量身打造的大号特制木马,一边挥舞着木枪,一边抬头问着母亲。 旅居十余年,康斯坦丁家中并不富裕。南方马匹稀少,价格自然水涨船高物以稀为贵,丁亨利虽酷爱马术,一匹马的价格也不是康斯坦丁承受得起的。丁亨利从六岁开始练骑枪,多数时间都是在父亲打造的木马上度过的。 母亲站在门口朝外望了望,又转过身对着丁亨利道:“爹爹答应你晚上吃蟹,许是收成不好,要多耗些时间。” 丁亨利“哦”了一声没再说话。因为自幼长得和别的孩子不一样,难免遭受歧视,所以他很早就懂事了。父亲常跟自己说,定居五羊城,正是因为从海上一路东来,只有这里的城主相对开明,并没有什么国王或皇帝的一言堂。虽然父亲说的大道理总是让他懵懵懂懂,但共和至上,帝制邪恶的观念已然扎根在他幼小的心里。 趁爹爹还没回来,再看看他写的方阵纪实吧。与其说是喜欢看,毋宁说丁亨利喜欢书上画的整齐划一、顶盾持枪的小人,许是内心深处的泰西血脉在作祟,他总是可以盯着那些小人很久很久。 这只父亲刚打造了一年的大号木马已然小了,丁亨利的身子长的太快,双脚已能轻松着地,他一片腿就跳了下来,盘算着下次高鹫城的公爵到来时,一定要缠着爹爹找他要匹马。 正这么想着,丁亨利突然感觉到一些湿热的东西滴在自己的脸上。 下雨了吗?可是屋子里没有漏雨啊。 “亨利,快跑.....” 丁亨利抬头望去,却发现母亲背对着门口,站在自己身前,夕阳倔强地将光线射入大门,颇为刺眼。母亲的身影和面目笼罩在阳光里,光影迷离,模糊不清,可她的前心透出了一把匕首,分明有血滴下。 五 迈克斯拔出匕首来,心中说不出的厌烦。身为葵花王朝的贵族,却不得不执行灭杀妇孺的任务,这实在有违骑士之道,但三圣皇的忠实信徒不会违抗神师的命令。 接下来该料理孩子了。 他扫了眼软软摔在地上的女子,她的身体仍在抽搐,口中喷出的血沫甚至沾到了自己的靴子。他挪了挪脚,却觉眼前一黑,一个庞然大物破空而至,他下意识地伸双臂阻挡,只觉得一股剧痛差点震断肘部关节。 糟糕!低估了孩子! 在女人倒下的一瞬间,屋里的孩子居然双手抬起木马直接扔了过来,这只木马颇为沉重,这孩子真的如神师所说只有十二岁吗?怎的这般力大?! 不过也该到此为止了,黄口小儿能奈我何。 木马飞过来时尽管挡住了,但因为体型庞大,迈克斯的脑袋还是被马尾扫中。他一阵眩晕,脚步一踉跄,手上倒丝毫不慢,将匕首舞开护住周身,抢进屋内。 他晃了晃脑袋清醒多了,紧了紧手中的匕首打算尽快了事抽身。但定睛一看,却不见了眼前的孩子。 地上有两个影子。 迈克斯恍然大悟,这孩子怕是要抢出门去逃走。 他猛地转身回头,却突然感到眼中一阵刺痛,下意识地伸手去遮挡。 上当了! 迈克斯突然后悔自己太过于看轻了这个孩子,而且具装惯了,他早已生疏了如何在短衣襟小打扮下保护要害,刚才数人围攻康斯坦丁得手,也让他下意识放松了警惕。 原来丁亨利力气既大,应变也极速,他眼见母亲倒地,心下悲痛欲绝,只觉满腔怒火都要将身体撑裂了,随手就抓起木马向来人扔了过去。紧接着抄起手中的木枪,利用来人遮挡的空档期抢到门前,背对太阳站住位置。 父亲说过,故乡决斗盛行,无论马上步下,都要抢占方位,尤其不能被阳光遮挡视线。他一边想着,一边举起枪。 这是父亲打造的效仿故乡的骑枪,上尖下粗,与丁亨利看到的卫戍们装备的长枪完全不同。在父亲的教导下,丁亨利在骑枪上已有六年寒暑之功,此时中平直进,看似朴实无华,却势大力沉,快的异乎寻常,几有风雷之势。 砰的一声,迈克斯发出一声惨叫重重地摔倒,手中匕首也啷当落地。丁亨利这一枪正中心窝,力量之大居然将骑枪也折断了。 还没等迈克斯回过神来,一个身影已和身扑上,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看见那个少年瞪着血红的双眼,将匕首插进了自己的心窝。 果然还是不能违背骑士道啊。 只是不会有人知道这是葵花王朝五等子爵迈克斯的最后念头了。 六 尼尔森的内心有如翻江倒海。 就在刚才,他带人亲手杀死了骨肉同胞。 尼尔森远渡重洋来到五羊城时,接到的任务是护卫神师传播国教福音,但他内心隐约也猜到葵花王朝将来会跨海东来,征服这个传说中的“赛里斯国”。 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个地方遇到自己的弟弟。他怕神师嫌自己多生事端,压抑住心头的狂喜,先跟踪了弟弟数日,知晓了他和弟妹已在此落地生根,不由得大感欣慰。弟弟曾是王朝高级军官,却在王朝如日中天,自己也年富力强时突然消失,令他每念及此都心头烦闷。如今居然能在异国他乡重逢骨肉至亲,尼尔森顿感胸中块垒尽消。他决定向神师汇报此事,如果三圣皇有意染指这片土地,在此定居已久的弟弟一家当是有力臂助。 偏生自己的弟弟如此抵触拜火教,如此反感葵花王朝,这在视三圣皇如神明,视葵花王如父母的王朝一等子民看来是不可接受的。 弟弟,我本想劝你迷途知返,没想到你如此冥顽不灵。 在神师的命令下,尼尔森带着三个同伴与康斯坦丁骨肉相残,没想到弟弟以一敌四,依然与克里斯同归于尽。 大概是认为斩草要除根,除恶务尽,神师吩咐迈克斯去杀掉康斯坦丁的妻儿,剩余人等打扫完尸体和战场后再去康斯坦丁家中汇合。 赞美仁慈的神师,让我不必再对亲人刀兵相向。 迈克斯几乎要感动得哭出来,可陪着神师走进那间小屋时,却不由得大吃一惊。 迈克斯倒在血泊之中,前心插着他刻着家徽的匕首。一个身材魁梧却满脸稚气的孩子抱着死去的母亲呆呆发愣,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那双天蓝色的眼眸瞳孔骤然放大,迷惘的表情一闪而过,随后满是怨毒。 “是你们,是你们杀死了阿娘!你们一定是葵花王朝的走狗!天杀的葵花王朝,到天涯海角都不放过我们!” 尼尔森抽出了刀。 真的好像小时候的弟弟啊,可如此公然诋毁王朝,神师怕是要动怒了。他听闻过神师惩罚叛国者和异教徒的手段,还是尽快送你上路吧,你会感激我的。 神师突然伸手止住了他,脸上阴晴不定: “有意思,你们康斯坦丁家族的血脉果然了得。” 尼尔森疑惑地看着神师走到丁亨利身前站定,而原本抽出死者身上的匕首,作势要挥舞的丁亨利突然停止了一切动作。 “孩子,你叫什么?” “丁亨利。” “你痛恨帝制,对吗?” “没错,你们都是披着人皮的牲畜!” 尼尔森几乎要喊出声来,从来没有人可以如此亵渎神师!可是令他更为惶惑的是,神师面容上的笑容更盛了。 “你信奉共和,是也不是?” “正是,世间万物,咸与共和。” 丁亨利原本愤怒得近乎狰狞的面庞突然舒展开来,而他接下来说出的话虽然笃定,却一字一顿,在黄昏的小屋中显得格外诡异:“我丁亨利此生永奉共和为纲,痛恨任何人乾纲独断,绝不向任何人、任何帝制势力屈服,无论遇到何等困难,誓将共和大旗维护到底。” 丁亨利说完这段话后身子一晃就要栽倒,而仁慈的神师抱住了他。 神师转过身,面容有些疲倦,他摆了摆手,道:“这孩子已然经历的太多,累得脱力了,念在他少年英雄,吩咐潜伏诸教众暗中护佑其周全,说不定,他会成为搅乱这东方古国的一枚重要棋子。” 神师说完,目光突然落在书架上,他将孩子交给了随从,饶有兴趣地翻看着书架,那里有一些很奇怪的书,显然不是羊皮做成的,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 “尼尔森,你可知道,此物名唤茧纸,是煮茧的水沉淀在竹筛上形成的一种东西。东方丝国,当真名不虚传!” 尼尔森不禁被神师的博物强识所折服,正待奉承几句,只听得神师“哦”了一声,颇有兴趣地说道:“这里有康斯坦丁与一位大公的往来书文,说不得我要替康斯坦丁继续去和这位大公接洽,为这个老旧帝国添几份猛药。” 尼尔森仍然如在云雾之中,无法理解神师大人迈入小屋后的种种奇怪之举。但他深知这位神师颇受三圣皇器重,断然不可能背反王朝。 尾声 三个月后。 尼尔森站在船头,闻着海风咸湿的味道。手刃弟弟之后,他一直有些消沉,仁慈的神师念他忠心可嘉,允他不必护送自己前往高鹫城,着令其尽快登船归国。 而此时的他脑海中却挥之不去丁亨利的身影。 太像弟弟了。 丁亨利的长相唤起了尼尔森幼年时与弟弟打闹游玩的记忆,让他悲伤莫名。这段日子里,他辗转打听到了弟弟在五羊城生活的情形,得知他有了个中原名字叫丁康坦,不觉有些想发笑。但他隐隐地又觉得,这样东方意味的名字也挺好听。 丁亨利,丁亨利,我这个侄儿的名字颇为朗朗上口。中原人起名字要比我葵花王朝有意思得多啊。 尼尔森想起自己的名字是承袭自己爷爷的。父亲总说,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祖父。可现在想来,以前却从未想过,如此命名未免也太过敷衍随便了。 可惜自己也早早地以父亲的名字命名了儿子,那等到儿子的儿子呢,还是爷孙相因吗? 康斯坦丁叫丁康坦,我的尼尔森,按中原人的叫法,难道是尼生? “那么,就管未来的孙子叫丁尼生吧。” 尼尔森脸上绽放出久违的笑容,望向海面上不断盘旋俯冲的军舰鸟,远处的海浪不断拍击山边礁石,翻起层层泡沫。 在山的另一边,一个满头金发,拥有海水般眼眸的少年和那个身材不太高大的少年第一次相遇,他牵着少年送给他的马,两人把手言欢,发下了共和的宏愿。 不远处,苍月公微笑着,和一位头戴面纱的男子一起注视着他们。 (完) 后记 写此文出自一个脑洞,就是丁亨利实际上是葵花王朝早早伏下的暗桩,他和南武的心心相印也是出自葵花王朝的安排。《天行健》中提到丁亨利上代才定居五羊城,《地火明夷》中丁亨利解除心控后不南归五羊而是西去总让人觉得不是出自本心。而他的西走最终也导致了一系列的蝴蝶效应,可谓大乱之始。加上第二版正实体书中有这么一段也令人颇为蹊跷: 我怀疑的是共和军背后有人在挑拨指使。丁亨利能够违背南武公子的命令将孵化器炸毁,他的心里一定也在盼着和平。尽管帝国和共和军达成谅解的希望微乎其微,但我还是愿意尽力争取。如果真的是天法师在共和军背后挑拨,以丁亨利的性格一定不会容忍,甚至他就此倒向帝国都说不定。 然而,丁亨利的回信却让我失望,他根本不认为有人在挑拨,反倒指责了一番帝国的言而无信,背信弃义。 进而散发脑洞:如果丁亨利炸毁孵化机只是潜意识里阻挠中原获得最新科技呢?如果他不止一次被摄心,不止被一人摄心呢? 而这个小故事直接源于燕大在群中的剧透,即丁亨利的上一代是不满三圣皇统治才远来五羊的。 感谢燕大,为我们创造了这么一个虽然不那么美好,却广阔无垠的世界。 (PS:行文中颇感笔秃墨干,粗鄙之处请各位书友海涵。拙作能在燕大的公众号上发表,也并不代表燕大官方背书文中的任何设定。感谢燕大,为我们创造了这么一个虽然不那么美好,却广阔无垠的世界。这个世界,也呼唤诸位书友一起添砖加瓦,此文也谨作为抛砖引玉,希望能够吸引更多爱燕大、爱创作的书友加入,为燕垒斋增加人气,丰富内容。任何有关燕大作品的同人、解析、吐槽,我们来者不拒!有意者请加QQ燕垒斋新人群:1065726065。备注填写任意燕大作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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