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__念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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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嬉皮笑脸的我,心里暗藏多少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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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赵国货币 赵国货币的种类及特点 战国时期,赵国流通的货币,以布币为主,兼有刀布和圜钱。它们都是铜铸钱。 布币系由农具-镈演化而来。镈是一种铲形农具。战国时期的布币都铸有地名,以釿为货币单位,大致可分为早晚二期。流通中的早期布币有二釿、一釿及半釿三种,币面标明釿数:二釿的布币重约20--30克;一釿的布币重约12--17克,半釿的布币重约6--9克。晚期布币则只有一釿、半釿两种,面且晚期布的币面铭文多不纪重,仅某些半釿布币有铭文“半”字。这是因为“釿”单位行用已久,流通中主要已只是釿忻、半釿币两种。人们从布币的大小一望就可知道了。晚期一釿的布币重约10--13克,半釿布币重约4--6克。 布币的形制,以尖足大布、尖足小布及方足布为主。从铸造地与形制结合来看,统计赵国布币,有尖足大布、尖足小布和方足布等。面铸造地则有多处。 尖足大布。面文地名文字有:兹、兹氏、甘丹等。均为赵国地名。兹、兹氏,即今山西汾阳县。汉为兹氏县。《山西历史地名录》记述:“汉兹氏县在今县南15里巩村,尚有遗址”。甘丹即邯郸。 尖足小布。面文地名有:兹、兹氏、中阳、寿阳、篱石、阳邑、武安、晋阳、榆即半、平周、平陶、平洲、虎俿半,晋阳半、武平、蔺半、安平、中都等。 方足布。面文地名有:安阳、兹氏半、马雍、平阳、朱邑、敷垣、涅、中邑、平阴、阳邑、王氏、唐是、彘邑、祁、兹成、(辛阝)邑、同是、土匀、中都、藿人、平阳、鸟邑、西都、北阳等。 山西阳高县天桥村发现的布币数量最多,总重量102公斤,共计13000枚。出土时,埋藏在地表以下1.7米处,放置得相当规整,呈宽厚0.33米,长0.66米的一堆,布币的首部能看出绳索捆扎的痕迹,但没有陶器或其它遗物同出。这一大批布币中,以平肩方足布为主,计11630枚,占出土总数的90%;平肩尖足布417枚,仅占3%,另有耸肩方足布,数量不详,估计应近千枚。平肩方足布又以形制较小的居多,占三分之二以上,长4。5--4。7厘米,宽2。 5厘米,重5--5.5克,而较大的一种,长5厘米、宽3厘米,重12--14克。耸肩方足布的尺度和重量,均未详。这些 布币中又以赵国最多,共计7000余枚,占总数的将近60%。 刀币原铸行区域只限于齐国。后燕国也开始铸行。据史学家分析,赵国因与燕、齐接壤,在燕、齐的影响下,也铸造了刀币。最初,可能是在燕军占领齐国大片国土,燕国国势最强盛的时期,赵为适应与燕、齐接壤地区商业交往的需要,开始铸造刀币。开始铸造的是明刀。“明刀”一词,系由这种刀币的币面铭文“明”而得名。后来,赵又铸造了“直刀”。“直刀”是赵国铸造的带有典型性的刀币,它的刀身与齐大刀、燕尖首刀相比,相对平直,所以把这种刀币称为“直刀”。赵直刀的币面铭文有“甘丹(邯郸)”、“白人(柏人)”、“白”、“成白”、“成”、“王人”等。“甘丹”刀、“白人”刀,在赵刀币中较常见。1963年山西原平县武彦村出土的大批战国刀币中,就有“甘丹”直刀450枚,“白人”直刀420枚,另有“王人”直刀10枚,“成”直刀一枚。柏人为赵邑,在今河北隆尧西,与邯郸相距不远,故先秦文献中常把“邯 郸”“柏人”并提。“甘丹”、“白人”直刀,一般长约14厘米左右,重约10--12克左右。“成白”、“王人”地望不明,较少见。还有“蔺”直刀,也少见问世。其刀身稍呈弧形,刀体亦稍小,重量不足10克。蔺即今山西省离石县西,在战国时期,时而属韩,时面属赵,时而属秦,铸造这种刀币的时间,应系属赵之时。赵国直刀中。最晚出的是“圁阳小直刀”,这种小直刀,铸造粗率,长约1O厘米左右,重约7克,为直刀中最小者,刀身完全平直,是名符其实的小直刀。它的币面铭文有“圁阳化”,“圁化”、“圁阳亲化”、“圁半”四种,都是同一地固阳所铸的刀币。圁阳,在今陕西神木县东,原为魏地,这种刀币可能是在改属赵以后铸造的。 赵国在特造刀币以后,仍铸行布币,于是赵便成为刀、布并行流通的区域。(荀子》一书中就屡言“刀布之敛”,并有“余刀布,有囷窌”之语,说明刀、布并行流通,已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现象。 战国中期以后,商品交换更为频繁,不同货币流通区域的界限逐渐突破,钱币的形制也向同一发展,圜钱的出现即为标志。 圜钱是一种圆形有孔的铜铸币,它比布、刀币更便于携带。所以说,是一种更符合商品交换需要,便于携带,使用方便的金属铸币。 圜钱在秦的铸行很广泛。赵国受秦的影响,在蔺与离石地方也铸行圜钱。蔺与离石二地相近,均在今山西离石一带,属赵地,也曾为秦所占。在蔺地和离石所铸圜钱形制和大小均相同,直径约3。5厘米,圆形圆孔,但有外廓,显示出赵币的特色。在赵国晚期,还铸行一种圆肩圆足有孔的布币,圆孔位于颈部及两足。故又称“三孔币”。这种三孔币的形制、大小,与无孔的“葡”、“离石”圆肩圆足布大致相同,亦分为大小两种。币面有地名。有“上厶下木”、 “上尃”、“下尃”、“上(匕卩)阳”、“下(匕阝)阳”、“安阳”等十余种,最突出的特点是:三孔布的背面为纪重,而且是采用秦国的重量单位,大者曰“两”,小者曰“十二朱”。从三孔布所纪的地名看,多位于赵国的东半部。 黄金的流通 赵国货币制度的一个特点是黄金作为货币开始流通。 战国时代,诸侯割据,争战不休,货币也反映出形制繁多,大小不一,各通其域的特点。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有一个通行全国的货币流通。但在各种货币中,只有黄金既具备了作为货币的所有功能,又是唯一能够超越各国国界,通用于全国的货币。 赵国在日常社会活动中,黄金的流通也较广泛。人们相互估计家产,以“千金之家”、“万金之家”相称。国君赏赐臣下,贿赂、祝贺等活动也常使用黄金。赵孝成王见虞卿后,引为重臣,“赐黄金百镒”(《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赵国受冯亭所献上党之地后,为拉拢民众,也以黄金作赏赐,对下层吏民“皆赐之六金”(《史记·赵世家》)。而在长平之战时,赵王用赵括为大将,也赏赐以黄金,而赵括用其“槐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黄金还是国君给予臣下的重要活动费用:苏秦曾入赵游说李兑,得其所赠“黄金百镒”,作为周游各国的 活动经费(《战国策·赵一》)。而当其后又入赵,使赵王同意自己的合纵主张时,更是从赵王手中得到了大量的黄金,计有“千镒”之多,作“以约诸侯”的费用(《战国策·赵二》)。同样,当秦想拆散合纵之士在赵的聚会时,秦相范雎也给唐雎“五千金”,到赵作活动费用。结果只用了“三千金”就达到了目的,可见黄金魅力之大(《战国策·秦三》)。 同样,黄金也成为赵与各诸侯国之间相互贿赂用作反间阴谋活动的重要支付手段,例如:赵取周之祭地,周君患之,告于郑朝。郑朝曰:君勿患之,臣请以三十金复取之。周君予之。郑朝献之赵太卜,因告以祭地事。及王病,使卜之。太卜谴之曰:周之祭地为祟。赵乃还之。(《战国策·东周》)三十两黄金就解决了问题。长平之战时,“廉颇坚壁以待秦,秦数挑战,赵兵不出。赵王数以为让。而秦相应侯又使人行千金于赵为反间,”(《史记·白起王翦列传》)最终达到了目的,撤换了廉颇。王翦灭赵时也同样用黄金贿赂赵王宠臣郭开,使李牧被害,才取得了灭赵的胜利。而廉颇居魏思赵之时,“廉颇之仇郭开多与使者金”,使其陷害廉颇,终不得用。 黄金还是用来祝贺、祝寿的重要物品。“燕王喜使栗腹以百金为赵孝成王寿”(《战国策·燕三》)。平原君以“千金为鲁仲连寿”(《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战国时期的赵国,黄金已成为上层统治阶级最重要的货币了。黄金的大量流通,是当时社会货币经济的一个重要发展。
廉颇墓三地 廉颇(生卒年不详),封信平君,战国末期赵国的名将,与白起、王翦、李牧并称“战国四大名将”。一代战将,《史记》有传,戏曲有唱,故事多多。将相和的故事,“负荆请罪”的典故,“廉颇老矣,尚能饭否?”都是说他的故事。 秦赵长平之战,秦用反间计,赵国用纸上谈兵的赵括代替廉颇,结果酿成了“射杀赵括,坑赵兵四十余万“的惨败,赵国元气大伤。其后有邯郸之战,廉颇出力为多。邯郸城处于最危急的时候,粮草断绝,人皆“以骨为炊”“易子而食”,赵国军民所具有的慷慨悲凉的气质、血气尚武的传统、同心志协的风气是多么的重要,依旧不屈的抵抗着。魏国信陵君窃符救赵,帮助挽救了赵国的命运。邯郸之战,李牧等众多战将崭露头角。 稍后,燕赵鄗之战。赵国上下齐心,战败燕国。后来赵王听信奸臣郭开的谗言,自毁长城,撤掉廉颇的军职。廉颇愤而他去。在楚国,他“思用赵人”。待到赵王想要廉颇回来的时候,奸臣郭开使坏,赵国使者见到廉颇以后,廉颇在他面前一顿饭吃了一斗米,十斤肉,还披甲上马,表示自己还可有用。但使者回来向赵王报告说:“廉将军虽然老了,但饭量还很好,可是和我坐在一起,不多时就拉了三次屎。”赵王认为廉颇老了,就没任用他,廉颇也就没再得到为国报效的机会。 廉颇是战国时期一位杰出的军事将领,其征战数十年,攻城无数,歼敌数十万,而未尝败绩。为人亦襟怀坦白,敢于知错就改。他的一生,正如司马光所言:“廉颇一生用与不用,实为赵国存亡所系。此真可以为后代用人殷鉴矣。” 且不说正史廉颇墓地的情况。说说和石家庄本地有关的历史传说。 藁城北堤里,位于城东北23公里处。相传,战国时即有此村,叫北堤里。元代平章王墓碑记载西有廉颇坟,即指此村。后张、孙等姓于明永乐二年从山西洪洞迁来此地居住,仍用北堤里名至今。 灵寿青廉,位于南寨乡北2公里处。相传,该村青石山下有战国时期赵国大将廉颇墓葬。后人到此居住,取青石山的青与廉颇的廉字命村名为青廉,沿用至今。 赵县杨家郭,县东南7.5公里处。杨家郭原名郭里村,历史悠久。金大定七年(1167年)《大金沃州柏林禅院三千邑众碑记》上刻有平棘县郭里村,即今杨家郭。明隆庆《赵州志》载“廉颇墓在州东郭里村”。明永乐年间,从山西洪洞等地大量向赵州迁民,在这里形成五个自然村。统称郭里村。 《赵州乡土志》中有廉颇墓在杨家郭的记载。《元和郡县图志》于此无记录。 (栾城木连城,位于城南9公里处,距石家庄35公里。史书载,秦王政十四年(前233年),秦派大将桓奇率军越过太行,进攻赵国平阳,取宜安(今宜安村)。赵王调边关守将李牧、廉颇率精锐反攻秦军。战于肥下,秦军大败。战争期间,该村是李牧、廉颇的大本营。战争结束后,该处为纪念二将军,便将村名改称牧廉城,后沿用为木连城至今。 无极东东丈,位于县城西北14公里处。传战国时赵大将廉颇曾屯兵于此,西筑点将台,东扎军营帐,后有兵丁留居,形成村落,其称东帐,后演变为东丈。)
徐中舒《先秦史论稿》 十三 先秦的两种公社和学术思想 十三 先秦的两种公社和学术思想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一 家族公社 家族公社是血缘关系的组织,它出现在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农村公社之前。在阶级社会中,家族公社的残余仍被长期保留,一直到解放前仍有某些迹象存在。如许多地方都有宗祠,有属于宗祠的祭田、祠堂房屋等公共财产,有宗祠的传统规章,族长用家法治理族人。这种家族公社残余也就是所谓宗法制度。不过在先秦,宗法制度只在统治阶级里才有,平民是没有宗法的。 从西周开始发展起来的宗法制度,可能是在殷代晚期奴隶社仑的氏族制度中产生出来的,西周统治者加以仿效。《史记·周本纪》载,武王克商后回到镐京,“自夜不寐”。周公旦问他为什么不能安寝,武王说:“维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以至今。我未定天保,何暇寐!”从这里我们知道,殷代的氏族制度,是由三百六十个氏族长(名民)统率着。三百六十个氏族长,大概是分属于三个大部族,每个大部族都应有十二个胞族,每个胞族都应有十个氏族。武王克商之后,这三百六十个氏族仍然存在,他们虽然不能使殷光显,却也能保护殷不至摈灭。这就是周武王不能安枕的心病。后来周公东征,这三百六十个氏族被彻底打垮了:一部分对周人抵抗最顽强的被迁徙于成周,一部分封赐给鲁国,一部分封赐给卫国。《左传·定公四年》记:周公建立鲁、卫时,分给鲁国“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同样也分给卫国“殷民七族”。旧注(见《周礼·秋官·司约》疏引,当是贾逵或服虔注)“殷民六族”云:“殷民,禄父之余民,三十族六姓也”。《左传》所称六族即旧注的六姓,大概是六个胞族,本应有六十个氏族。旧注称“三十族”,可能是战乱之后损耗,只保存六个胞族之半。从这些记载来看,殷代的氏族制,到它灭亡时还是牢固地保存着,它就依靠这个家长制氏族制度来奴役其他民族。 《书·酒浩》记述殷王朝的统治者说:“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百姓和里君(在《书》中都误作居),在《书》和金文中都是两个对举的名称,百姓指氏族长,是按氏族血缘编制的,里君是里长,是按地域编制的。《诗·小雅·天保》:“群黎百姓”,《毛传》称:“百姓,百官族姓也。”古代贵族世官,百官都是王的同族父兄子弟,或为王的姻亲之族。殷代一个大部族有一百二十个氏族,举其成数而言则称百姓。《周礼·遂人》:“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一里二十五家,里君就是统率二十五家的官长。《尚书·盘庚》篇中提到“百姓”和“万民”两种不同身份的人,百姓是根据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贵族统治阶级,与百姓对称的万民或黎民、群黎即是被统治阶级,他们则按地缘关系编组。百姓本属贵族,《国语·周语中》韦昭注称:“百姓,百官也,官有世功受氏姓也。”蔡邕《独断上》也说:“百乘之家曰百姓”。这就是大夫以上的阶层。《荀子·王制》篇又称为百宗,因为百姓才有宗法制,所以又称为百宗,这是统治集团的组织。 由姓到宗是一个发展。《礼记·曲礼下》郑注称:“姓之言生也。”《左传·昭公四年》记,鲁国叔孙豹对从前他“所宿庚宗妇人”“问其姓”,那妇人回答说:“余子长矣”。杜注云:“问其姓,女生曰姓,姓谓子也。”这说明问其姓就是问她所生的孩子,姓即表示出生的血缘关系。这种出生的血缘关系最初是以母系计算,后来发展到以父系为计算标准时就出现了宗。“宗”字甲骨文作“◆”,即是祭祀祖先的庙主,是以男系计算血缘关系的。因此姓和宗的区别:姓是母系血缘关系,发展到以父系计算血缘关系后也包括父系的血缘关系,而宗则完全是父系的血缘关系。百姓就是包括了母系和父系两方面的血缘关系。甲骨文有“●多子□(飨),●多生飨”(《殷虚文字甲编》380)。“生”在母系发展到父系之后就称为“甥”了,“子”也由泛指小孩子而变为具有父之子的含义。这片甲骨文多子和多生并称,就说明父系的多子族同母系的多生族共同构成殷商王朝的宗族和姻族两大支柱,这也便是殷商王朝的百姓。 西周春秋时期,还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利用父系和母系的血缘关系,作为统治者最可靠的支栓的情况。《毛公鼎》铭文载王命毛公“司公族”、“以乃族干(捍)▲(吾)王身”,公族就是王的卫士,他们都属于百姓系统,所以王命毛公统率他们保卫王身,他们与王室利益是一致的。《左传·襄公十年》记:“瑕禽曰: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而赐之骍旄之盟曰:世世无失职。”这七位拥戴平王东迁的大臣,不一定是不同姓的。《诗·唐风·杕杜》:“不如我同姓”,《毛传》称:“同姓,同祖也。”周以后百世不迁就有了固定的姓,但这以前姓是不能当作男系的姓,周初开国时同姓就是包括父系和母系两方的血缘关系的贵族,他们同样都是王室统治的支柱。《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载,晋文公帮助周襄王复位,襄王赏赐阳樊、温、原等地于晋。但是,“阳樊不服,围之。苍葛呼曰:……此谁非王之亲姻,其俘之也?”亲是父系血缘关系,姻是母系血缘关系,所以《国语·晋语四》记述此事便称为“王之父兄甥舅也”、“姻族”,这些血缘贵族就是阳樊的百姓,也是阳樊的统治集团。因而晋文公最后将他们释放回国。《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载蔡声子对楚令尹子木谈到晋国许多贤大夫是楚人,“虽楚有材,晋实用之”。于木表示怀疑,便问道:“夫(晋)独无族姻乎?”照子木看来,国家的统治人材岂有不从族姻中选拔的道理。《国语·楚语上》记此事也说;“子木曰:彼有公族甥舅,若之何其遗之材也。”晋国自有他的血缘贵族,公族是同姓的父系血统,甥舅是异姓的母系血统婚姻关系。子木这一说法,反映了由父系和母系血缘关系构成的百姓,是楚国和春秋列国的统治支柱。《左传·文公七年》记: 宋成公卒。于是公子成为右师,公孙友为左师,乐豫为司马,鳞矔为司徒,公子荡为司城,华御事为司寇。昭公将去群公子。乐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荫矣。……不听。穆、襄之族率国人以攻公,杀公孙固、公孙郑于公宫。六卿和公室,乐豫舍司马以让公子卬。昭公即位而葬。 这说明国君如与公族为敌,就得不到广泛支持而可能垮台,必须依靠公子公孙这些贵族世家(百姓),才能保持统治地位。 关于公族的组织情况,《周礼·大司徒》的记载说: 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闾二十五家,四闾为族,族则以百家为单位,族与党保存的家族公社关系是较多的。《左传·哀公元年》载,陈怀公因为处于吴、楚之间,对从属吴或楚不能决定,于是朝见国人征询他们的意见,让他们在表态时“陈人从田,无田从党”。这说明陈国国人中有无田者和有田者两类,有田者是属于士以上的阶层,他们都是先后脱离家族公社的土地所有者的上升阶层;而无田者,则是还不能脱离家族公社的成员,他们处在族党的家族公社中,只有份地而没有私田,所以是无田者。他们表态站队就从血缘关系的族党,而有田者则从地缘关系的村社,州和乡大约已是地缘组织了。这是家族公社与农村公社两种形态交错并存,就像后世农村中祠堂和土地庙两者并存一样。 族党是家族公社的组织,其成员关系特别亲密。《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载:“晋人克栾盈于曲沃,尽杀栾氏之族党。”同书《昭公二十七年》载,楚国鄢将师围攻郤宛,也“尽灭郤氏之族党”。如果族党不是血缘关系的家族公社,决不会因一人遭祸而全族党都受株连而尽被屠戮的。古代诛三族是指父昆弟、己昆弟、子昆弟这三代的血缘关系者。因此《[陶革][素命]镈》铭文才会祝愿说:“[素命]保其身”、“保●(吾)兄弟”、“保●子徃(姓)”。子姓古书多见,《仪礼·特牲馈食礼》云:“子姓兄弟如主人之服”,《礼记·丧大记》云:“士之丧,主人父兄子姓皆坐于东方”。子姓就是在小宗之内的儿子的同辈兄弟,有灾祸他们便同自己的儿子一样都要受牵连的。所以当时人们在保存自己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求得保存族党,方能确保安全。《左传·文公十六年》载:“(宋)公孙寿辞司城,请使意诸(其子)为之。既而告人曰;君无道,吾官近,惧及焉;弃官则族无所庇。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虽亡子,犹不亡族。”他痛感当时政治混乱,不作官则族党无凭借,作官又伯受到君主灾祸的牵连。所以让儿子去担任官职,有祸事儿子承担而保存自己,可以使族党免祸,损失比较小些,这充分反映了家族公社中祸福与共的情况。 统治阶级血缘关系的组织虽然严密,但积久之后也必然要分化解体而发展出地缘关系。这种情况早在殷商末期就已经出现了。周初分封鲁国,“分鲁公以殷民六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宗氏是属于父系的,分族是同祖与同曾祖的兄弟,类丑则指有地缘关系的类众。这就反映了殷人的族属情况。西周征服殷人定居东方后,有许多家族公社成员很快地上升为统治者的臣属,或大小军事官长,他们掠夺了许多奴隶和贵重物资(子女玉帛),拥有大量财富。于是家族公社内部的分化就更加显著,富裕者毫不迟疑地脱离了家族公社而成为统治者的私属。不过百姓是统治者所依靠的支柱,统治者还是要予以特殊对待的。《左传·襄公三十年》记,郑国内乱,“郑伯及其大夫盟于大宫,盟国人于师之梁之外。”郑国大夫都是同姓贵族,有血缘关系,是亲者,所以在祖庙大宫结盟。国人则是地缘关系,是疏者,所以在城门外结盟。郑伯的分别对待也就反映了乡(地缘)与党(血缘)的不同。 乡与党虽有区别,但由于都是行政组织的基本单位,当时人们的社会活动同道德伦理观念的形成,也就离不开乡党的影响。《论语·子路》篇:“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孝是对父辈,弟即叙齿,是兄弟辈的伦理道德。同书《先进》篇称:“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可见子弟只能秉承父兄的意志行事,在父兄的管束下,子弟是不能自作主张的。所以同书《学而》篇称:“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就是在父亲去世之后,也还得长期遵行遗教。这些便是父系家族公社、宗法制度的规矩,不允许以个人为单位的自由行动。《论语·乡党》篇记:“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也”。在父家长的权威下,个人就得保持这种谦卑逊顺的态度。《孟子·公孙丑下》称:“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乡党既然是这样重视伦理道德的培养,所以《论语·子张》篇载: 卫公孙朝问于子贡曰:“仲尼焉学?”子贡曰:“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夫子焉不学,而亦何常师之有!” 子贡所说的“未坠于地”者,就是指的乡党组织与其传统仍然存在,孔子生活在乡党里就受到熏陶渐染而学习了“文、武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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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中舒《先秦史论稿》 十二 商鞅变法 十二 商鞅变法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商鞅变法是我国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它摧毁了封建领主制度,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进一步促成小家庭私有制和社会分化,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另方面打击旧贵族,加强君主集权,奖赏军功,确立以耕战为基本国策,为秦国的富强以至后来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一 变法的内容 商鞅变法不是突然发生的。我们知道,秦国社会发展在春秋时代和战国前期还是比较落后的,但到了变法前夕,秦国的社会经济已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如秦简公七年(前408年)“初租禾”(《史记·六国年表》),“献公立七年(前378年)初行为市;十年,为户籍相伍”(《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些都是商鞅变法的基础。在变法后不久,秦孝公“十四年(前348年),初为赋”(《史记·秦本纪》),秦惠文王“立二年(前336年),初行钱”(《史记·秦始皇本纪》)。可见秦国的商品货币经济在变法前后也渐逐发展起来了。 秦孝公(前361——前338年在位)初即位时,下令求贤说: 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筒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史记·秦本纪》)。 商鞅听到这一消息,即从魏国西入秦国,游说孝公变法改制。 孝公三年(前359年),以商鞅为左庶长,定变法之令,《史记·商君列传》载其内容是: 令民为什伍(五家为伍,十家相连),而相牧司(纠伺)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告奸一人,赐爵一级),匿奸者与降敌同罚(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成年的与未成年的)僇力(努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商业)及怠而贫者,举(皆)以为收孥(奴隶)。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不属于公族)。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分等)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这是第一次变法令,所提到的全是封建社会的现象,等级制是非常清楚的。这次变法是在原有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打垮贵族,集权公室,加强组织,发展生产,使封建社会前进了一步。最初贵族认为不便,但商鞅坚决贯彻变法令,虽是太子违犯法令,也“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不予宽容。于是全国上下一律遵守,“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失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因而商鞅以功进为大良造。 在第一次变法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秦国把都城从栎第(今陕西临潼)迁到咸阳(今陕西咸阳东),于前350年颁布第二次变法令,其内容为: 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讲究文化伦理)。而集小都乡邑聚为县(此为郡县制在秦的开始,郡县制标志贵族没落,封建统治削弱),置令、丞(此为集权公室的现象),凡三十一县(当从《秦本纪》作四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史记·商君列传》)。 为田是改变田制,《汉书·地理志》称:“孝公用商君,制辕(爰)田,开仟伯(阡陌)。”商鞅制爰田对于秦国授田制的崩溃,是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秦晋高原的耕地,本属必须有休耕的换田制,田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田每家百五十亩,中田二百亩,下田三百亩,并不是像东方低地区那种年年可以耕种的百亩井田。田仍属村公社所有,田三品与农夫三等即上农、中农、下农总是互相配合着换耕的。而且公社成员,时有增减。增减的原因,不外是适龄成员与死亡成员之间,或迁出迁入的一些成员之间,数目不能相当。因此,公社必须在三年,或延至六年、九年、以至十二年,将份田重行分割,以适应这种新的要求。即使每夫“自爰其田”不再换耕,每夫也仍有一次授田还田的时候,田仍然是属于公社所有。商鞅变法所制的辕田,则是在“自爰其田”的基础上,由公有制开始转变为私有制。于是每个公社成员,都成为有产者,他们一个一个地脱离了公社,从而古代中国的村公社、家族公社,就开始走向总崩溃的途径上来了。 开阡陌和开封疆,应当分开来讲。封疆是天子、诸侯国境上及贵族采邑上的疆界,在疆界上聚土为封,封上复植树以为标志,称为封疆。商鞅变法规定要以军功确定贵族的尊卑爵秩等级,即按照秦爵二十级赏赐田宅。开封疆就是对当时贵族私有田宅设立的界划。阡陌则是耕地的田界。应劭的《风俗通》云:“南北曰阡,东西曰陌。河东以东西为阡,南北为陌”(见《史记·秦本纪》索隐)。这种讲法是不对的。古代的村公社、家族公社崩溃已久,东汉时代的应劭对于古代的阡陌也就不认识了。现在我们从亩制来加以考查。古代一夫之田百亩,是一步宽、一百步长的百个并列的长亩,在这一百个长亩的周围制定田界,就称为陌。十夫有一千个长亩,即十个陌,在其周围制定疆界,就称为阡。陌是一夫的田界,阡是十夫的田界。每个长亩东西行为东亩,南北行为南亩。亩东西行,阡陌也是东西行;亩南北行,阡陌也就南北行。《左传·成公二年》载鞍之战晋郤克战胜齐国之后,要求“齐之封内尽东其亩”。因为东亩的阡陌是东西行,沟渠道路也是东西行,有利于晋国兵车向东进攻齐国。所以齐人反驳说,这样是“唯吾子戎车是利”,宁肯背城一战挤个死活,也绝不肯接受。古代村公社每人有份田,却没有固定的田界,因为休耕田是大家公用,耕地也常要重新划分。商鞅变法推行农战政策,鼓励人民扩大耕地面积发展生产,开阡陌就是对人民扩大了的耕地,设立阡陌作为固定的田界,这便对土地私有制提供了有利的保证。开阡陌同商鞅第一次变法规定的“令民为什伍”,即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的基层组织编制也是完全配合的。 《通典·食货一》称: 自秦孝公用商鞅计,乃隳经界,立阡陌。虽获一时之利,而兼并逾僭兴矣。……鞅以三晋地狭人贫,秦地广人寡,故草不尽垦,地利不尽出。于是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复三代无知兵事,而务本于内,而使秦人应敌于外。故废井田(这应理解为废除百亩授田制),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数年之间,国富兵强,天下无敌。 杜佑此说本于《商君书》,《商君书》虽然不是商鞅所作,认为是商鞅变法后秦国通行的典制,却是不会错的。不过商鞅改制,是在公社的基础上进行的,他只是把每夫可耕之地,由旧田亩的百亩扩大为新田亩的百亩,即旧亩的二百四十亩。这已是当时一夫所能耕种的最大极限。同时,由于生产力的进步,原来一易、再易的中地、下地,可能都成了不需休耕的田,商鞅把一夫可耕之地统行规定为新亩百亩,统一征收赋税,所以说是“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即是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把赋税固定下来,《史记·六国年表》载秦孝公十四年(前348年)“初为赋”,就同改革田制差不多同时的。杜佑以为“开阡陌”是“任其所耕,不限多少”,这却还不是当时的事实,而是其后发展的结果,它需要有一个长期演进的过程。《吕氏春秋·上农》称:“齿年未长,不敢为园囿;量力不足,不敢渠地而耕。”《吕氏春秋》是秦王政时吕不韦宾客所著的书,这就反映了战国末年秦地“任其所耕,不限多少”的现象。当时只有年齿未长和量力不足的人,才不敢任意开辟园囿和耕地。又如牛耕,在春秋战国之际已经就有了。《国语·晋语九》云:“夫范、中行氏不恤庶难,欲擅晋国。今其子孙将耕于齐,宗庙之牺为畎亩之勤。”这是牛耕最早的记录。但是,战国时代也只有秦国才能普遍推行牛耕。《战国策·赵策一》载赵豹对赵王说:“秦以牛田、水通粮,其死士皆列之于上地,令严政行,不可与战。”牛田就是用牛耕田;水通粮是用船从水道运粮,即后来的漕运。可见这还是秦国在经济上突出的优势,不是各国均有的普遍现象。古代牛耕要用二牛、三人,一人在前挽牛,一人居中压犁入土,一人在后驱使前行,这在西汉赵过教民牛耕时还是如此。因而只有在秦国“任其所耕,不限多少”的条件下,牛耕才易于推行。《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王政四年(前243年)规定:“百姓(人民)纳粟千石,拜爵一级。”人民有这样多的余粮用来买爵,这便是“任其所耕,不限多少”的结果。 但是,商鞅改制之初“开阡陌”,只是扩大和固定了每夫所耕的田界。《通典·州郡四》称: 周制步百为亩,亩百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力余,地利不尽,于是改制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夫矣。又以秦地旷而人寡,晋地狭而人稠,诱三晋人发秦地利,优其田宅,复及子孙。而使秦人应敌于外,非农与战,不得入官。大率百人则五十人为农,五十人习战,兵强国富,职此之由。 杜佑此说亦有所本,《玉篇·田部》即称:“秦孝公以二百四十步为亩。”西汉时代尚存在三种不同的田亩:一种是东田,亩积最小;一种是古亩,大于东田三分之一;一种是通行的大亩,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大亩是怎样来的呢?《盐铁论·未通》篇称:“古者制田百步为亩,民井田而耕,……先帝(汉武帝)哀怜百姓之愁苦,衣食不足,制图二百四十步而一亩。”汉代官员认为大亩是汉武帝制定的亩制,这是不对的。据上引杜佑之说,商鞅改革田制即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以此百亩为一夫所耕之田,这是当时任民所耕一夫所能耕种的最高限额。汉武帝不过是就秦以来逐渐通行的大亩,作为征收田赋的标准,汉代官员就说这是对人民莫大的恩惠了。至于古亩和东田又是怎样来的呢?《礼记·王制》云:“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古者百亩,当今东田百四十六亩三十步。”郑玄注称:“当作百五十六亩二十五步。”《王制》是汉文帝时博士所作,当时东田亩积最小,仅通行于东方,故称东田,这是井田所遗留下来的亩制。古步与汉步不同,古尺也与汉尺不同,郑玄更正《王制》的换算法,我们不必打这官司,我们只认古亩大于东田三分之一的约数就行了。汉文帝时称大于东田三分之一的亩为“古者百亩”,这就是商鞅所废除的亩制,因为在关中早已不通行,所以称为“古亩”。《周礼·遂人》云:“上田夫百亩,莱五十亩;中田夫百亩,莱百亩;下田夫百亩,莱二百亩。”上田田莱共百五十亩,恰好约大于井田百亩的三分之一。但是这在爰田制中是可耕的最小的百亩,所以商鞅废弃而不用。中田及下田田莱五百亩,其平均数为二百五十亩,这个数字便很接近于以二百四十步为亩的百亩,大约便是商鞅所取法的。 商鞅开阡陌,固定了每夫所耕的田界,并扩大了从西周以来一夫所能耕种的单位面积,诱发了人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一夫授田百亩的授田制,必然要走向崩溃的途径;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的原则,也必然要为人民群众所公认,土地私有制也就从此确定了。这是古代社会的重大改革,在这样重大的改革之后,社会上贫富不均的现象便日益显著,这在汉代的人是看得很清楚的,《汉书·食货志》引董仲舒云: (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应理解为授田制),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但是,土地私有制刺激了当时的生产力,使秦国的农业生产远较东方六国为优。秦人又奖励耕战,于百人中以五十人为农,五十人习战。所以秦国才能征调优势的兵力,对六国作持续不断的斗争。更利用漕运以输送国内积粟,供应远征的大军。这应当是秦始皇吞灭诸侯统一中国的物质基础。
白起和赵括谁的水平更渣 对于白起的水平,史书早有定论,《史记•白起王翦列传集解》:长平之事,秦民之十五以上者皆荷戟而向赵矣,秦王又亲自赐民爵於河内。夫以秦之彊,而十五以上死伤过半者,此为破赵之功小,伤秦之败大,又何以称奇哉! 赵括的水平也不用吹,一场仗败掉四十万人。 那么似乎看起来白起和赵括应该旗鼓相当半斤八两?其实也不然,赵括最终是战死沙场,他尽到了军人的本分。那么白起的死法呢,秦王命令他去邯郸作战,他死猪不怕就是不去,最终自杀了之。高下立判,单纯从军人的角度看,赵括比白起更胜一筹,他们都败掉了自己国家大部分力量,但是赵括的死法是马革裹尸,而白起以死避战,彻底玷污了军人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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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中舒《先秦史论稿》 十一 魏齐争霸与合从连横 十一 魏齐争霸与合从连横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战国前期历史资料缺乏,有一段空白。顾炎武说:从周定王元年(前468年)《左传》记事结束,到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年)“六国以次称王,苏秦为从长,自此之后,事乃可得而纪(其实从横之说多属编造,详后)。自《左传》之终以至此,凡一百三十三年,史文阙轶,考古者为之茫昧”(《日知录》卷十三《周末风俗》)。但我们如果仔细考察,这段时间的历史也有很多迹象可寻。自三家分晋之后,魏国的文侯、武侯、惠王三代,一直扮演重要角色,他们从称霸到同齐国争霸以至失败,就是战国前期历史的重要事件。把他们的事情弄清楚了,战国前期的形势也就明白一个大概了。 战国初期仍然是争霸的局势。春秋以来大国争霸下的会盟征伐,加强了各国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因而促进各国经济迅速发展,一些大国在此基础上形成。春秋时齐、楚、秦、晋、吴、越等国都曾先后掌握中原或一个区域的霸权,特别是晋国,霸业维持最久,也最为强大。后来虽有两次“弭兵之会”,晋、楚曾平分霸权,但是楚国一度被吴国攻破,受到严重打击,直到战国初年仍未能复兴。吴国旋即被越国吞灭。越国发展较迟,生产落后,在勾践之后也迅速衰退,战国中期被楚攻灭。所以终春秋之世,只有晋国长期保持着中原霸权。但是由于晋国公族微弱,异姓大臣轮流执政,在不断对外扩张中,异姓大臣的权力和封地逐渐扩大,终于压倒了公室。掌握政权的六卿,范、中行、知、韩、赵、魏又相互争权火并,范氏、中行氏最先败亡。周定王十六年(前453年),韩氏、赵氏、魏氏联合攻灭知氏,瓜分了知氏的领地。这时晋君能控制的地盘,只剩下绛(今山西翼城东南)和曲沃(今山西闻喜东)这一小块,晋国实际上被韩、赵、魏三家瓜分了,晋幽公反倒要去朝见三家之君。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周王室正式任命韩、赵、魏三家为诸侯。三家分晋,大夫立为诸侯的事实,不能不使当时局势发生重大变化,它给早已动摇的封建等级秩序以致命的打击。果然十四年后,周安王十一年(前391年),齐国大夫田和也代齐侯自立,其后几年也被周安王承认为诸侯。 三晋、田齐兴起后,原来的大国楚的领土最广,是南方的强国。西方的大国秦虽受阻于三晋,尚不能很快向东方发展,也具有竞争的潜力。北方则有新兴的燕和中山,刚开始发展其力量,不久中山被魏国灭掉。三晋、田齐、楚、秦、燕则成为战国时代角逐争雄的主要对手,被称为战国七雄。其中魏国最早实行改革,接着齐、秦也相继改革,先后兴起,因此,在战国前期魏、齐两国为争夺霸权而进行了长期的斗争。 一 魏初创霸 进入战国时代,春秋时最强大的晋国分裂成了三个国家,严重改变了列国间力量对比。晋国三分虽然力量分散,但三晋如能联合起来仍然是当时最强的势力。战国初年魏文侯、武侯正是奉行这一路线而得以继承晋国的霸权,使韩、赵都接受魏的领导,魏国也便发展为当时最强大的国家, 事实上成为诸侯的霸主。 三家分晋,魏国得到今山西西南部原来晋国的基本部分,所谓“表里山河”生产发达的险要地带,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战略位置。更主要的是魏国在魏文侯(前445—前396年)在位时,率先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适应了时代的需要,建立起较为集权的政体。魏文侯依靠新兴的士阶层进行统治,他尊崇当时最有名望的贤人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以招致游士,《吕氏春秋·举难》篇称:“文侯师子夏,友田子方,敬段干木,此名之所以过桓公也。”因此,当时第一流人才李克(悝)、翟璜、吴起、西门豹、乐羊、屈侯鲋等都来到魏国。魏文侯在他们的帮助下,在中央设立了可以由君主自由任免的相,在地方设立了可以由国君自由任免的守、令。魏成子、翟璜、李克为相,吴起为西河守,西门豹为邺令。这些人除魏成子是文侯之弟外,都不是贵族,平民出身的官吏取代了世族政权。即是出身于贵族的魏成子,也是“食禄千钟”,靠俸禄过活。这就建立了君主集权的体制。 魏文侯还任用李悝、吴起等推行法治。李悝是法家鼻祖,编著了我国第一部法典《法经》六篇。《晋书·刑法志》称: 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其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商君受之以相秦,汉承秦制。 吴起在西河令民偾表以立信(《吕氏春秋·慎小》),建立信赏必罚的威望来贯彻政令。推行法治,当然是对世族权力又一打击,其结果也是加强中央的集权。 另方面,“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汉书·食货志》);“西门豹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内”(《史记·河渠书》)。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为魏国的富强奠定经济基础。 魏国由于创办水利事业,改进农业生产,和较为集权政体的建立,不仅使国家得以巩固,并且使国力迅速增强。在此基础上,魏文侯又厉行团结三晋的政策,使韩、赵都接受魏国的领导。《韩非子·说林下》载: 韩、赵相与为难,韩子索兵于魏,曰:“愿借师以伐赵。”魏文侯曰:“寡人与赵兄弟,不敢从。”赵又索兵以攻韩,文侯曰:“寡人与韩兄弟,不敢从。”二国不得兵,怒而反。已乃知文侯以构于己,乃皆朝魏。 《战国策·魏策一》有相同记录,当是抄自《韩非子》。这还是春秋时霸国强调信义的传统,魏文侯以此取得成功,统率韩、赵,形成强大力量,遂不断向四面扩张。 魏文侯后元二十六年(前408年),命乐羊为将攻中山,三年后占领。中山在今河北中部,魏国必须得到赵国同意借道才能攻灭中山。文侯取得中山即命公子击驻守,其后公子击继位为魏武侯,又命公子挚继续治理。近年在河北平山发现中山国王铜器。铭文称“佳朕皇祖文武”,当即指文侯和武侯,中山后来发展为五千乘的二流强国,战国晚期才为赵国吞并。 魏文侯又向西与秦国争夺河西。《史记·秦本纪》载孝公求贤令称: 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会住者厉、躁、筒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 秦简公二年(前413年),“与晋战,败郑下”,魏国取得胜利。次年,公子击再伐秦,“围繁庞(今陕西韩城),出其民”。经过多次战争,终于在前409年攻占秦河西地,秦人被迫退守洛水。《水经·河水四注》称:“周威烈王之十七年(前409年),魏文侯伐秦至郑(今陕西华县西北),还筑汾阴(据《史记·魏世家》应作雒阴,今陕西大荔西)、郃阳(今陕西合阳西)”。于是任命吴起为西河守,“秦兵不敢东向,韩、赵宾从”(《史记·吴起传》)。 魏文侯在北方和西方取得胜利后,又率领韩、赵向东方、南方扩展。《吕氏春秋·下贤》称:魏文侯“好礼士,故南胜荆于连隄,东胜齐于长城,虏齐侯献诸天子,天子赏文侯以上闻。”《水经·汶水注》引《纪年》: (晋)烈公十二年(前404年),王命韩景子、赵烈子、翟员伐齐,入长城。 此即三晋联军在魏将翟员主导下伐齐获胜的战事。◆羌钟铭文称: “唯念又再祀,◆羌乍戎,厥辟韩宗●率征秦迮齐,入长城,先会于平阴。武侯寺力,▲敓楚京。赏于韩宗,命于晋公,邵于天子,用明则之于铭。 此铭“念又再祀”指周威烈王廿二年,正当晋烈公十二年,◆羌为韩将,跟随韩景子参加了三晋联军的多次战争,伐齐入长城之役立有战功,声威震慑楚国,因而得到韩君、晋公和周天子的奖赏,铸器作为纪念。可证《吕氏春秋》和《纪年》所记三晋在魏文侯统率下伐齐获胜事。唯所谓“虏齐侯献诸天子”,历史上不能指实,也许是代齐太公田和请求周王任命之事的误传。 三晋大败齐军后又南攻楚国,楚悼王二年(前400年),“三晋来伐楚,至乘丘而还”(《史记·楚世家》)。到魏武侯五年(前391年),三晋又大败楚军于大梁、榆关(《史记·楚世家》),大梁在今河南开封,此后即被魏国占领。榆关,《史记·楚世家》索隐称“在大梁之西”。其后魏又夺取襄陵(今河南睢县)。这一带春秋时原属郑、宋二国,是当时晋、楚争夺的焦点。晋原有南阳(太行山南,今河南济源、温县一带),现在跨过黄河向东南发展争夺中原,为魏国后来迁都大梁打下基础。魏武侯二十五年(前371年),“伐楚,取鲁阳(今河南鲁山)”(《史记·魏世家》),直逼楚国的门户。战国初的魏国实比春秋时的晋国更为强大。 魏文侯、武侯向外扩张的结果,首先是迫使周威烈王在其二十三年(前403年)正式承认三晋为诸侯,于是三晋政权取得了合法地位,也就为各国所承认了。其次是魏国取得大梁一带的大片土地,为其后向中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魏国四出取胜,威望大大提高,不仅韩、赵拥戴,田齐能够列为诸侯也依靠魏国帮忙,当时对魏国也是奉命唯谨的。《史记·田齐世家》载: (齐康公十四年、前391年),太公乃迁康公于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明年,鲁败齐平陆(今山东汶上北)。三年(据《史记索隐》应为齐康公十八年),太公与魏文侯(据《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及《六国纪年》,应为魏武候)会浊泽,求为诸侯。魏文侯(武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诸侯,请立齐相田和为诸侯,周天子许之。康公之十九年,田和立为齐侯。 因此,魏文侯、武侯事实上成为诸侯的霸主。不过它领导这些大国(韩、赵、齐),已不能像春秋时代的霸主那样容易,也不能取得这些大国聘享的利益。所以,《吕氏春秋·举难》篇称:“魏文侯名过桓公,而功不及五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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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中舒《先秦史论稿》 十 春秋霸业 十 春秋霸业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春秋时代的霸业是西周封建制的继续。西周时期的封建等级制是很完整的,当时王权强大,诸侯从王那里得到土地和人民,因而必需服从王命。诸侯虽然是世袭的,但是必须取得王朝的承认,而且还要遵守王朝规定的典章制度,不然王朝是要进行干涉的。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论语·季氏》)的情况。因为西周诸侯土地小、人口少,力量较软弱,一切只能听命于周王。所以铜器铭文中有关王伐南淮夷、东夷的记载,常见王命诸侯从征,可见西周时期的封建等级秩序是巩固的。《诗·小雅·北山》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是反映了这个统一王朝的实际情况。 到西周末年,王室衰微,诸侯中的边区大国逐渐兴起来了。这些国家的周围多是一些小国或落后民族,他们不是被这些大国武力所吞并,就是由于“贵货而易土”(《国语·晋语七》)被大国所收买。于是小国灭亡“而秦晋齐楚代兴”(《国语·郑语》),出现了春秋时代大国争夺霸业的局面。霸业是春秋时代特殊的历史,虽然“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可还是在讲“尊王攘夷”、“存亡继绝”,要维持西周以来的封建等级制旧秩序。这对古代中国从分裂割据发展到集权统一,对各地区的文化交流推进以达到共同的基础有重要作用。 一 齐桓创霸 《孟子·告子下》称:“五霸,桓公为盛。”春秋霸业创始于齐桓公(前685年—前643年在位),孔子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对齐桓霸业是充分肯定的。因为当时北方戎狄势力非常强大,灭邢、灭卫,横行于黄河以北;南方楚国兴起,灭申、天息、灭邓,服蔡,侵郑,其锋芒也直指中原。在这种“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公羊传·僖公四年》)的情况下,已经衰弱了的东周王室是无力加以抵御的。正是齐桓公在管仲辅佐下奋起创霸,承担了保卫华夏传统文化的重任。 齐国是从大汉口文化发展下来的。《左传·昭公二十年》载晏子对齐景公说:“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大公因之。”殷周之际,蒲姑氏迁往东北,从大汉口文化与东北古文化的关系可以印证。这种文化是中国古文化中先进的一支,其农业种植五谷,有稻子,与河姆渡文化的影响有关,属父系社会,席地而坐。中国古代的礼节是围绕这一习俗形成的,陶器多高圈足如豆、簋,也是适应席地而坐的需要。 周公东征平定东方,始分封齐太公于此建国,太公统率姜性民族从西方迁来,《礼记·檀弓上》称:“太公封于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古人很重视遗体,安排极为慎重周到,考虑到在东方新立国有风险,所以要把遗体安葬在西方老家。周是一个新兴小国,灭商时兵力约五万人,首先要保卫王室,丰镐、成周、殷是重点驻地。诸侯国中,齐国可能是兵力最强大的,《左传·信公四年》载管仲对楚使说:“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可见西周初年齐国负责镇抚的地区很广大。履是足迹所至,意为征抚的范围。齐国既是具有悠久文化传统的旧邦,又是西周以来的政治军事大国,基础是比较好的。 齐桓公任用管仲图谋富强,管仲提出:“昔者圣王之治天下也,参其国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国语·齐语》)国和鄙相对而言,国指都城及郊区,鄙指其外的广大国土即野。周人分封建国,首先要筑城,齐旧都在今山东临淄,现已发现城址。周族居于国中,称国人;鄙为东方原住民族所居,称野人。《周礼》屡言“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就是指的这一基本区划。《周礼》成书于战国中期,顾颉刚说为齐威、宣时稷下贤人编撰,近是。但是一个社会的变迁不会是迅速整齐的,旧制度总会有些长期遗留的部分,西周春秋没有变完的东西,在《周礼》中就有反映,国野的区划即是一例。“管子于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公帅五乡焉,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参国起案。”(《国语·齐语》)乡是周人所居。工商是官府的工商,经营贵族所需的物品,也为国人提供货物,他们也分种部分土地,但不服兵役。他们不一定全是周族,可以有被收容的异族,如殷民六族、怀姓九宗等均属国人。士乡十五又分为二部分,士即武士,为军队主力,每乡出武士二千人,五乡组成一军,十五乡共三军,计三万人。国氏、高氏是齐国同姓贵族,受命于周王的执政大臣,故与国君共同帅领三军。三万人在当时是一支强大的力量,可能比西周初王室的六师还多些,所以说“君有此士也三万人以方行于天下,以诛无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国之君莫之能御。”(《国语·齐语》) 鄙是被征服的野人所居,他们是东方的原住民族,文化颇高。孔子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论语·先进》)野人即鄙中所居的商族,文化先进,君子即国中所居的周人,是统治者但文化上落后。伍其鄙可能与职官五正近似,是统治民众的五种等级组织。《国语·齐语》称:“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夫,各使治一属焉。”从邑到属是五级。五属属于国君,其中未谈到采邑,大约直属于国君,有利于加强君权,这也是齐国强大的基础。孔子称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论语·宪问》)骈为地名,可能在鄙中,被纳入五属归国君直辖。管仲此举是为谋利国,故伯氏虽受损失而不怨恨。但其后齐国仍有采邑,铜器齐子中姜镈铭文称,鲍叔的孙子受封邑二百九十九邑,万世子孙都不得改变。所以贵族卿大夫强横,可能改革也不很彻底。鄙中野人不服兵役,但要供给物资并服劳役。 《齐语》又称:“四民者勿使杂处。……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各使其分业世袭,不见异物而迁,以促进生产和加强军士战斗力,这说明当时社会变动还不剧烈。又“作内政而寄军令焉”,平时治民也按军制编组,轻罪以缴纳武器赎罪,使组织和军备都得以加强。同时齐国地处海滨,有鱼盐之利,工商较发达,《史记·齐世家》称:“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桓公既得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齐国物产丰富,山海资源又为官府控制,“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左传·昭公二十年》)所以政府财政富裕。齐国手工业尤其纺织业也很发达,“故太公望封于营丘,地泻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繦至而辐凑。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其后齐中衰,管子修之,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史记·货殖传》)直到汉代,皇室还在齐地设三服官,供给皇室所需纺织品。齐国经济富裕也是它创立霸业的有利条件。 《齐语》记述农业方面的改革称:“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政不旅旧则民不偷,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陵阜陆墐井田畴均则民不憾,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略则牛羊遂。”大约是整顿井田制,村社分田而耕,改劳役地租为实物地租,轻徭薄赋以稳定农民,发展生产。西周末年的“不藉千亩”是实物地租的开始,鲁国“初税亩”则在此后约百年间,可见春秋初年齐国的发展领先于鲁国,在当时处于先进地位,改革对促进农业生产是有利的。不过当时“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暱”,说明农民属于野人,可能也包括郊区务农的国人,职业的区分逐步在改变国野的分界。 齐桓公时国力虽然逐渐强大,但还不能取代周天子,军事实力尤其政治威望都很不够。所以齐桓创霸的最好办法是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借用周王室的传统领导地位,组织诸侯团结起来抵御外族侵犯。齐桓公领导了这一事业,既能照顾传统秩序减少阻力,又可利用诸侯的力量打击外族,并通过“存亡继绝”援助某些受害诸侯而提高齐国威信。鲁庄公三十二年(齐桓公二十四年,前662年)“狄伐邢”,次年,“齐人救邢”。次年,“狄入卫”,卫国逃亡遗民拥立戴公于曹邑。齐桓公“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帮助卫国抗拒狄人。鲁僖公元年(齐桓公二十七年,前659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邢迁如归,卫国忘亡。”(《左传·闵公二年》)齐桓公率领诸侯帮助被狄人破灭的邢、卫重新建国,这便是春秋时艳称的“存亡国、继绝世”的大功业,使得齐桓公威信提高,成为中原诸侯的霸主。 于是齐桓公进一步纠合中原诸侯,准备阻击楚人的北侵。鲁信公四年,齐桓公率宋、鲁、陈、卫、郑、许、曹等国联军伐蔡,接着又伐楚。楚国派使臣前来谈判,双方于召陵结盟而退兵,并没有实际交战,楚国表面上认错,恢复对周王室的贡纳(《左传》说是“包茅”,《齐语》称“贡丝于周”),实际上会后仍不断北进。其后齐桓公又与诸侯会见周惠王的太子,表示支持太子而干预周王室的继承问题。数年后惠王死去,太子在齐桓公支持下继位,是为周襄王。襄王感谢齐桓公,就派宰周公出席齐桓公与诸侯的葵丘之会,宣布王命说:“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这是周王室承认齐桓公为霸主的表示。葵丘之会是齐桓公霸业极盛的代表。《孟子·告子下》称: 葵丘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太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元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元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 以上最后一句总括的话见于《左传》,说明孟子所言当是依据齐国当时流传的资料,有重要价值。春秋盟会比较详细的材料仅这五条盟约,反映了当时政治社会状况,一方面子要孝于父,同时父也要慈于子,不得随意宠爱后妻更换太子。一方面要选任贤才,改变世袭制,同时也不得随便诛杀大臣。还要求注意社会救助事业,经济上互通有无,同恤灾患等,可以看出春秋时新旧交替的过渡性。 春秋时的霸主实际上是在夺取周天子的权位,不过齐桓公却是比较克制的。《左传·信公七年》载:“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于诸侯,诸侯官受方物。”就是说主要依靠奉行传统礼制以争取诸侯政治上服从。《齐语》称: 桓公知诸侯之归己也,故使轻其币而重其礼。故天下诸侯罢马以为币,缕綦以为奉,鹿皮四分。诸侯之使,垂櫜而入,稛载而归。故拘之以利,结之以信,示之以武。故天下小国既许桓公,莫之敢背,就其利而信其仁,畏其武。 看来齐桓公并不注重从经济上剥削仆从诸侯国,也就是说并没有多少实惠,甚至是回赠超过贡纳,对小国有利,而对齐国本身的富裕并无重要作用。这同后来晋楚争霸时期不同,后期霸主对仆从国的搜刮剥削极为苛重,成了晋楚富强的方便之门。孔子说:“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论语·宪问》),指出五霸之间也是大有不同之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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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嵩·寻宝游戏】大家最喜欢嵩哥哪首歌曲呢? 我最喜欢《庐州月》,每一句歌词都是那么优美,加上中国风式伴奏,大爱!
【德语】德语方位名词及相关用法举例 名词——副词 der Osten -- östlich der Süden -- südlich der Westen -- westlich der Norden -- nördlich der Nordosten -- nordöstlich der Nordwesten -- nordwestlich der Südosten -- südöstlich der Südwesten -- südwestlich Die Schweiz liegt südlich von Deutschland. München liegt im süden von Deutschland. Deutschland liegt mitten in Europa. -Wo liegt Dänemark? -Dänemark liegt nördlich von Deutschland. -Wo liegt Berlin? -Berlin liegt im Nordosten von Deutsch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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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中舒《先秦史论稿》 九 西周的衰亡 九 西周的衰亡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一 周室衰微 西周极盛时代在成王、康王之时,《史记·周本纪》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集解》引应劭曰:“错,置也。民不犯法,无所置刑。”此说不够全面。古代兵刑无别,“大刑用甲兵”(《国语·鲁语上》),包括讨伐反叛用兵打仗的戎事。而成王时周公东征大战三年,康王时也曾对鬼方用兵,此役文献无征,见于小孟鼎铭文,先后两战,“执兽(酋)三人,获[耳或]四千八百□二[耳或],俘人万三千八十一人,……执兽一人,获[耳或]百卅七[耳或],□□,俘马百四匹,俘车百□两”以及牛羊等,应当说是古代的一场大战。因而所谓刑错不用恐怕不是事实。不过从七十年代出土的墙盘铭文看,成王时大臣贤良,法令公开,康王恭敬明智,董正了土田贡赋,这应是成康之时天下安宁,号称治世的最重要的原因(说详《西周墙盘铭文笺释》)。 《史记·周本纪》称:“昭王之时,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其卒不赴告,讳之也。立昭王子满,是为穆王。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王道衰微。”这是说昭王、穆王时周便开始走下坡路了。昭王南巡狩是为了经营楚国,西周金文曾记载此事,如●驭簋铭文称:“●驭从王南征,伐楚荆。”过伯簋铭文称:“过伯从王伐反荆。”鼒簋铭文称:“鼒从王伐荆。”讲的都是昭王南征讨伐楚国的事情。古本《竹书纪年》载:“周昭王十六年,伐楚荆,涉汉。”“周昭王十九年。……丧六师于汉。”“(周昭王末年……王南巡不返。”《左传·僖公四年》载齐桓公责问楚使称:“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足见昭王曾多次对楚国用兵,乃至大败丧师,自己也死在南方。《帝王世纪》云:“昭王德衰南征,济于汉,船人恶之,以胶船进王。王御船至中流,胶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没于水中而崩。”所以楚使在回答齐桓公责问时说:“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如此说来,昭王可能是在南征楚国途中被人暗算,溺死水中。近出墙盘铭文称:“宏鲁昭王,广能楚荆,惟患南行。”能即“柔远能迩”(《诗·大雅·民劳》)之能,亲善安抚的意思,大约昭王对楚国还是采用了怀柔和征伐的两手策略,终因国力减弱而失败了。 《史记》称穆王即位年已五十的说法,恐怕不大可靠。假定昭王二十岁生子,则南征不返时昭王已是七十高龄,这是不大可能的,大约是穆王在位五十年的讹传。穆王时王道衰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西征犬戎未取得重大战果,降低了声威。《国语·周语上》记载穆王征犬戎。犬戎即《诗》中常见的串夷、混夷、玁狁,是西方的羌族,也就是羌戎氏,为周人西北边的仇敌。他们经营畜牧而兼有初等农业,其进而经营高等农业的就是姜姓民族。他们都种麻访绩,穿白麻布衣,属于白狄。鬼方是赤狄,穿红衣,媿姓,与羌不是一族。穆王的大臣祭公谋父劝告他不要出兵,说是“先王耀德不观兵”,建议他采取怀柔政策。穆王不听,坚持出兵,“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这可能是犬戎的八个部落。结果是得不偿失,“自是荒服者不至”,失掉了许多远方部落的归属,损害了周王室的声望。 二、巡游天下,荒废政事。周穆王爱好旅游,喜欢巡行四方,《左传·昭公十二年》载:“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必皆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这是说穆王听从了祭公谋父的劝谏,实际上并未听从。正如《楚辞·天问》所记:“穆王巧挴,夫何为周流?环理天下,夫何索求?”穆王环行天下,到处巡游,究竟在寻求什么东西呢?战国时的小说《穆天子传》说他西游见到了西王母,西王母可能指古代康藏地区的的女国,隋唐时代那里还有东女国和西女国,这大概反映了古代中原与边远地区文化的交流。有人说穆王西征到达了帕米尔地区,那是不可靠的。 《史记·赵世家》称: 造父幸于周缪(穆)王,造父取骥之乘匹,与桃林盗骊、骅骝、绿耳,献之缪王。缪王使造父御,酉巡狩,见西王母,乐之忘归。而徐堰王反,缪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大破之。 《后汉书,东夷传》也称: 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 徐偃王是传说人物,与穆王时代并不相值。但徐国在西周时国势强大,经常同周交兵,则是事实。《礼记·檀弓下》记徐大夫容居称:“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于河。”是说徐国先君驹王(不是偃王)曾经打过黄河,这并不是徐国大臣夸张之词。宋代出土的铜器◆篡铭文云: 惟王十月,王在成周。南淮夷迁及内(入),伐▲昴参泉,裕敏(侮)阴阳洛。王令◆追御于上洛●谷,至于伊班长榜,■(折)首百,执讯四十,夺俘人四百,廪于荣伯之所,于●衣讠聿复付厥君。 铜器中记述战争经过没有比此铭文更详尽的了。此文迁及当是人名,南淮夷中唯徐国最强大,迁及或即徐君之名。此役徐军深入周王朝中心地带伊洛二水之间,昴三泉当是洛水所自出的源泉,昴六星,参三星,泉以星宿为名,这和长江上源称星宿海也是一样的。▲读如幂,覆也,字从水者,言侵略之师覆满于此水域并向洛水南北两岸发展。裕,宽大也。侮,侵略也。周王命◆追御南淮夷自上洛●谷至于伊班、长榜,上洛在汉代属弘农郡,今为陕西商县,其地适在洛水上游。●谷当是洛水上游谷名,伊班、长榜也是伊水上游的两个地名。此役◆所率的追御之师已压迫南淮夷由洛水向东南方的伊水方面退却,战役结果是杀了南淮夷一百人,俘虏了四十人,另外还夺回被南淮夷掳掠的四百名周人。这四百人被安置在荣伯那里,发仓廪供养他们,并在●地发给他们衣服,然后把他们交还各自的君主。西周时南谁夷敢于深入伊洛这样中心地带,一方面是周王室的衰微,一方面也说明南淮夷的强大。 三、对南方无力进攻,采取守势。周王朝在灭殷之后,其兵力分配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是以殷八师驻守殷王故地朝歌,主要是对付东夷,镇抚殷人。铜器小臣讠速簋铭文云:“讠速(同徂,今也)东夷大反,伯懋父(即康叔之子康伯髦)以殷八师征东夷。”可见东夷作乱则用殷八师前往征讨。第二是以成周八师驻在周初营建的成周洛邑,主要是保卫成周,镇压南土。铜器录卣铭文称:“王令△曰:▲(今)淮夷敢伐内国,汝其以成周师氏戍于叶师’。”成周师氏即成周八师的师氏。铜器竟卣铬文云:“惟伯◎父以成师即东,命伐南夷。”成师为成周八师的省称,可见南淮夷作乱即用成周八师前往讨伐。第三是以西六师驻守西土,拱卫丰镐根本之地。在周初全盛时代,这里自然不需要象殷八师和成周八师那样多的兵力。到了穆王时,诸侯已逐渐强大起来,周王朝对于东土的防卫可以交由东方诸侯负担。此时殷八师如不撤回西土,就有可能为建立在殷虚的卫国所吞并。穆王时代的铜器盠尊铭文称:“王命盠曰:■(同撰,俱也)司六师◆八师。”六师即西六师,八师即殷八师,六师八师由盠一人统帅,可见此时殷八师已退驻西土。 昭王南征不返,周室力量已不能主动控制南方。穆王承昭王之后,只好在南方建立防线,派驻戍守之师,这在许多铜器铭文中均有记载。如录卣铭文称:“▲淮夷敢伐内国,汝其以成周师氏戍于叶师。”淮夷兵力深入中原,周王便在今河南叶县一带驻兵防守。师在此读为次,即军队驻扎地。录簋铭文称:“伯雍父来自▼(甫),蔑录历,锡赤金。”蔑历是金文成语,有嘉奖功劳、计算业绩之意。伯雍父是戍守叶师对付淮夷的主帅,它器又称为师雍父。称伯表示他是诸侯之长,称师因为他担任师氏之官。甫即申、甫之甫,甫与申俱在今河南南阳附近,是周人防御南方的据点。辶禹甗铭文称:“师雍父戍在叶师,辶禹从师雍父,◇使辶禹使于甫侯。”师雍父驻叶,派辶禹出使与甫侯建立联系,以巩固从叶县到南阳一带的防线。善鼎铭文云:“命汝左右◎(音勃,可能即甫)侯监燹师戍。”燹即豳,豳师即周师。师雍父和甫侯都是南方防线上的重要人物,而叶则是重要据点。另有几个铜器记述“成于叶师之年”、“戊在叶师”,都是穆王时代之器。 王室衰微不仅表现在军力削弱,对诸侯的需索也日益繁重。《诗·小雅·大东》称:“小东大东,杼柚其空。”小东即近东,大东是远东,周王室把东方广大地区的纺织品都搜刮一空,说明剥削是严重的。于是,诸侯就要谋求摆脱王室的控制,从而使自己逐渐成为半独立的国家。而诸监也逐步向诸侯转化,如应监变为应侯。又如卫康叔之后,世为王官,六代都称伯,到了顷侯便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卫顷侯不愿作王官而谋作诸侯,也说明诸侯地位在上升,王室的权威下降了。 周室的衰微,《史记》以为自昭王、穆王始。但《国语·齐语》称:“昔吾先王昭王、穆王,世法文、武远绩以成名。”近出墙盘铭文更极力颂扬神明的穆王善于继承文王、武王的功烈,提拔各级大臣,使近者喜而远者慕,尽得满足,上帝也辅保周王,使其厚福丰年,各方蛮族无不献礼朝见(说详《西周墙盘铭文笺释》)。昭王、穆王承文、武、成、康之后,西周开国已近百年,政治经济文化都有长足的发展,在基本顺利的局势下,国家强盛也是自然的。墙既生当其时,亲见其事,他对穆王的歌颂也许有夸张的地方,总还不至于全属子虚乌有的。大约盛极而衰的转折就在这个时期,所以后世评价便出现纷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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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姓氏的来源(转自百家号,作者:天下黎氏) 区、欧、欧阳三姓同宗。在华族的千千万万个姓氏当中,不少姓氏是源自同一个祖宗,在漫长的历史长河里,由于逃亡、迁徙、避难以及其它原因,同一个祖宗的后人分别拥有不同的姓氏。如区、欧、欧阳都是春秋时代那位“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的后人。 在区、欧、欧阳三姓当中,欧氏和欧阳氏是老大,很早就出现这两个姓氏,区氏是在汉朝才出现的,因此,区氏族人谦称是小区,称“欧”氏为大欧。 根据《姓氏考略》记载:“越王无疆之次子封于乌程欧余山之阳,后有欧氏、欧阳氏、欧侯氏,望出平阳。”由此可见欧氏和欧阳氏都是越王无疆的第二房子孙,而越王无疆则是2400多年前越王勾践的七世孙。如果追溯上去,欧氏和欧阳氏的历史不只2400多年,还可以追溯到夏朝。越王勾践的祖先出自姬姓,公元前2079年(距今4072年)即位的夏少康的庶子封于会稽,到了越王无疆,被楚所灭,封于乌程欧余山之阳,为欧阳亭侯,他的子孙因而姓“欧”或“欧阳”。至于“区”姓始于何时,源自哪一位祖先?根据广东新会《区渭泉祖家谱》记载,夏少康封少子无余于会稽,伺奉大禹的宗祠,因为夏禹埋葬在这里,食粟于欧山,因而以“欧”为姓。 到了汉朝,欧氏族人欧安是一位富商,他乐善好施,深得人们尊敬,汉景帝很赏识他的为人。有一天,汉景帝对他说:“卿才德兼备,何欠之有,应去欠为区。”在封建时代,皇帝赐姓给臣民或叫臣民改姓,是一种荣誉,表示皇帝关心他的臣民,只有乖乖接受。这一来,欧安便改姓为“区”,成为区安。从此,他的子孙便成为“区”氏族人了。《区渭泉祖家谱》提到区、欧、欧阳同一衍派,一概不通婚。《区渭泉祖家谱》又说,他们的始祖竹溪公于宋度宗咸淳年间(公元1265—1274年)从粤北南雄珠矶巷迁徙到广东新会来。在这之前他们的祖先居住在福建莆田。其实,不论是区氏、欧氏或欧阳氏,他们的祖先都是从中原,经过莆田,南下福建、广东各地。不论在中国或海外华人当中,区、欧、欧阳三姓都是少数族群,相比之下,这三个姓氏的名人也就不如其它大姓的名人那么众多。不过,他们的始祖越王勾践在历史上却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勾践是春秋末年(公元前497—前465年)越国的国君,他是越王允常的儿子,曾被吴国战败,勾践向吴王夫差称臣求和,亲自到吴国伺候夫差,他卧薪尝胆,忍辱负重,得到夫差的信任。另一方面,任用范蠡、文种等整顿国政,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使国势转弱为强。 与此同时,范蠡派越国美女西施到吴国去,迷惑夫差,使夫差迷恋女色而对国事松弛下来,吴国由强转弱,最后勾践把吴国灭掉。接着,他又在徐州(今山东滕县南)大会诸侯,成为霸主。
徐中舒《先秦史论稿》 八 西周社会性质 八 西周社会性质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一 封建诸侯 周代封建诸侯,旧史皆以为始于武王克商之后,其实不然,文王时代用人已开始封邦建国。文王向东方发展,在“虞芮质厥成”之时,就封仲雍于虞,称为虞仲。伐崇之后,又把崇地封给虢仲、虢叔。虞、虢之君是太王之子,王季的弟兄,文王的伯叔,这说明在武王克商之前,周人已开始分封。而大规模分封则是在周公东征取得彻底胜利之后。 平定武庚叛乱使周人势力大大扩张,朝歌以东广大疆土皆入版图,周人为巩固其统治,就必需大量分封他的亲属子弟镇抚各地。《左传·定公四年》称:“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荀子·儒效》也记载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实际上这些诸侯,应是按照当时形势发展和需要而次第分封的。分封也不限于武王时代,我们知道康王时还在继续分封,《左传·昭公二六年》载:“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一九五四年在江苏丹徒出土的俎侯夨簋铭文称: 惟四月,辰在丁末□□省珷王成王伐商图,遂省东国图(指分封前查阅舆图)。王□子俎,□□□飨。王命虞侯夨曰:□侯于俎,……易(锡)土:厥川三百□□,厥□百又□,厥□□邑 卅又五,□□百又卌。易在俎王人□□又七姓,易郑七伯,人□□□□五十夫,易俎庶人六百又□□六夫。俎侯夨扬王休,作虞公父丁尊彝。 此铭即是康王分封虞仲后裔于吴的记录:“俎”古读如“鉏吾”,音转为攻▲、为攻敔、为句吴,战国时代始通称为吴(《论语》、《左传》皆写成于战国时代)。此铭载周初封建授土授民之事甚为详尽,“王人”是周族,春秋战国时代通称为国人。“郑七伯”是原居周王畿内郑地的七家贵族,现在康王把他们和属于他们的臣民赐与俎侯。“俎庶人”是被征服的当地俎人。 《史记·吴世家》记载:“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周章已君吴,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虚,是为虞仲,列为诸侯。”从此簋铭文看,吴与虞仲的关系,恰与《史记》所载相反。周封虞仲于虞,应是适应“虞芮质厥成”时的需要,到康王时才把虞仲后裔改封于俎。因此,太伯、仲雍逃奔于吴的传说是否全部可靠,就值得我们重新考虑了。 俎侯夨簋之外,大盂鼎又载康王分封南公(南宫适)之后于盂,盂在今河南沁阳县,是畿内诸侯。铭文称: 易女邦司四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五十又九夫;易夷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 此铭“人鬲”,即《书·大诰》所称的“民献”,人鬲之鬲当读为献。“献”,墙盘作●,象双手举戈投降之形,即指降服的敌人。“邦司”是用周人担任的有司之称,夷司王臣是用殷人担任的有司,他们直隶于王,故又称之为王臣。他们所统属的人鬲都是殷之降民。此铭末记“惟王甘又三祀”,当是康王廿三年作器。另有小盂鼎记盂受封后伐鬼方之事,铭文称“用牲啻(祶祭)周王□王成王”,末尾称“惟王廿又五祀”,知是康王廿五年作器。 周初于封建诸侯之外,还曾设立诸监。过去我们只知道西周初为监视朝歌的殷王武庚,曾设置三监,却不知诸监的设置,曾是西周普遍存在的定制。铜器中几父簋铭文云:“中几父史(使)几史(使)于诸侯诸监,用厥宾作丁宝簋。”这是中几的父亲派几出使去见诸侯诸监,并以所得的赏赐铸作铜器。一九五八年江西余干出土应监甗,铭文称:“应监作宝尊彝”。应在文献记载也是诸侯国,《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述:“邗、晋、应、韩,武之穆也。”可知应始封君是周武王的儿子。从铜器看,他开始是派出去作监的,他也领有采邑,后来逐步发展为诸侯,而诸侯诸监曾经并存的历史也就不复为人所知了。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在解放前也有类似于诸侯诸监的制度。那里最高领主召片领分封其子弟亲贵到各勐去当“召勐”,“召勐”相当于诸侯;召片领又另派其家臣到各勐去当“波郎”,就用他们监视“召勐”并征收贡赋,“波郎”即相当于诸监。这便是西周时代的封建领主制和西双版纳的封建领主制可以参照的体制。 周人在克殷以前直到周初,还有采邑制。《书·康诰》称:“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会。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这里采卫并称,与侯甸男邦有别。采是采集之意,把子弟分在一块地方,让他们带人去采集,他们对上有职有贡,这对封赐他们采邑的君主集中力量是有帮助的。卫国的始封君康叔封原为康候,康就是周王畿内的一个采邑。周公东征消灭武庚后,把击溃的殷民分散统治,有许多入分散在殷和成周两地。于是在殷虚故地建立周人控制东方的军事重镇——卫,由周王室直接统治,康叔封便是作为周王的代表镇守东方的。金文常见“殷八师”、“成周八师”,就是周王室镇抚东方的两支大军。《左传·定公四年》称“康叔为司寇”,说明他是王室重臣。《史记·卫世家》记载: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广疌]伯立。[广疌]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贞伯立。贞伯卒,子顷侯立。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 康叔以下六代卫君都称伯,大约就是所谓“方伯”,代天子出守,为一方之长,与一般的诸侯是不同的。到了周夷王时,王室力量削弱,对东方的控驭放松,卫顷侯乘机向夷王贡献厚礼,才被封立为诸侯。可见卫最初是直属王室的中央代表,地位特异,后来王室衰微,遂摆脱周王控制而变为一般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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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中舒《先秦史论稿》 七 周王朝的兴起 七 周王朝的兴起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一 周人出于白狄说 向来认为周人是农业民族,古代关中农业由于周人的经营,已达到很高的发展水平,所以诗人称其农稼所获乃有“千斯仓”、“万斯箱”的丰裕景象(见《诗·小雅·甫田》)。金文周作▓,从◎即象界划分明的农田,其中小点正象田中禾稼之形,从口,与“君”、“商”等字同意,示国家政令所从出。但是周人是否向来农业就很发达呢?这就不一定了。周人本来是白狄之一支,并不是农业民族。周人初居邠,后来公亶父迁于岐山下的周原,才称为周。《史记·周本纪》称周祖后稷,“后稷卒,子不窋立,不窋末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务,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间。不窋卒,子鞠立。鞠卒,子公刘立。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自漆、沮度渭,取材用。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多徙而保归焉,周道之兴自此始。”如果说后稷作为我国最早的农神,其时周人已达到高等农业阶段,他的儿子不窋却倒退到粗耕农业与戎狄同俗,传至不窋的孙子公刘又能在戎狄之间恢复到后稷的高等农业水平,这是不大合理的。周之先祖应自不窋始,从不窋到公刘他们世居邠,属于黄土高原地带的粗耕农业民族。《诗》称:“笃公刘,于豳斯馆,涉渭为乱,取厉取锻”(《大雅·公刘》)。厉是磨石,锻是砧石(春秋时公孙段字子石,段与石相应,后人误加金旁)。公刘时渡过渭水采取这些石材制作石器,因而得与渭水流城的姜姓高等农业民族接触,其经济文化乃得逐步提高。其后公亶父由邠地迁于周原,世与姜族通婚,周人从此接受其母家的高等农业,才发展成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农业国家。周人的农业应是从其母系姜族学来的,以姜嫄、后稷作为自己的始祖,也应是继承母系的传说,同后来匈奴人改姓刘一样。 《说文·邑部》以豳为邠之重文,邠从邑分声乃后起的形声字,豳则其本字。豳从山从豕,山乃火形之讹。甲骨文火作●、◎,象火焰上出火星迸发之形,或省其二小点则与山形同。金文《◆鼎》有“作豳师冢司马”语,豳作■(《静簋》、《豳王盉》同),乃豳之繁文。此从二◇与从二豕同意,“◇,河内名豕也”(《说文·◇部》)。此从火不误。从攴者,象持杖驱捕之意,即用火焚林而田猎取野猪的形象,非常明白清楚。焚字亦从分得声,《战国纵横家书》焚字即作棼。邠从分,字又通作汾。《诗·大雅·韩奕》称“汾王之甥”,此汾王即周厉王,邠原为周之旧称,故周王又得称为汾王。《尔雅·释地》:“西至于邠国”,邠,《说文·水部》引作汃,汃即汾之省文。据此知古代邠地极为辽阔,从今甘肃庆阳以东至于山西汾水流域,皆属古代长林丰草野猪出没的黄土高原地带。居民营粗耕农业的复合经济,春夏以采捕游猎为生,居徙无常,秋冬始还旧居。由于粗放的农业收入并不丰富,所以还不很重视土地。《左传·襄公四年》载魏绛论和戎说:“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土可贾焉。”《正义》引服虔云:“荐,草地,言狄人逐水草而居徙无常处。”春秋时人说:“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左传·昭公十五年》),可见当时晋国周围还有许多戎狄部族在活动,他们同晋人交往频繁。《左传·成公十三年》载吕相代表晋国指责秦国说:“白狄及君同州,君之仇雠而我昏姻也。”白狄与秦同居雍州(即邠地),而又是与晋为婚姻的民族,他们就应是狐氏之戎与骊戎。晋是周武王子唐叔虞所建的姬姓国家,春秋时晋献公“娶二女于戎,大戎狐姬生重耳(晋文公),小戎子生夷吾(晋惠公)。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归,生奚齐,其娣生卓子”(《左传·庄公二十八年》)。献公四子皆相继为晋君,而继世垂统者又皆为晋文公之后。狐氏就是晋文公的母家,他们就是姬姓的白狄,与晋同姓为婚。所以《国语·晋语四》称:“同姓不婚,恶不殖也;狐氏出自唐叔,狐姬伯行之子也,实生重耳,成而俊才。”晋文公母家狐氏之戎出自唐叔虞,不仅同为姬姓,而且与晋同祖。可见周人同白狄并不是种族的不同,主要原因就是狄人的经济文化还停留在粗耕农业阶段,风俗习惯与戎狄无异,因而就名之为狐(胡),为戎,为狄。春秋时代的姬姓白狄便是沿袭其先祖不窋居戎狄间的旧俗,虽经历四五个世纪之久,犹无所改进。古代社会发展的迂缓以至停滞,这也是一个显著的实例。 晋国自建国以来,“戎狄之民实环之”(《国语·晋语二》),他们长期处在赤狄、白狄包围之中。所以唐叔虞受封时需要“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左传·定公四年》),即采用戎狄之民粗耕农业的传统办法进行统治,说明他们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同戎狄差别不大。公元前745年,晋文侯封其弟桓叔于曲沃,这里土地肥沃,又有汾、浍两水灌溉之利,农业得到迅速发展。到公元前678年,曲沃武公灭晋侯缗,终于以旁支代替大宗而君临晋国,并得到周僖王的任命成为晋武公。这和周人迁居周原以至翦商,其发展次第也是差不多的。 赤狄、白狄原以其俗尚赤衣白衣著称。(《左传·宣公十五年》孔疏:“谓之赤白,其义未闻,益其俗尚赤衣白衣也。”)白衣就是麻衣,又称布衣。古代中国以衣冠上国自居,虽在粗耕时代,也要种麻纺绩。出土新石器时代遗物中,纺轮多为妇女殉葬品,男耕女织的分工,在中国实有极其悠远的历史。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穿白麻布衣,棉花代兴以后,就穿白棉布衣,都是白色的衣服。白狄就应是中国北方的原住民而不是什么外族。赤衣可能是武土甲上涂以红色,贵族所穿的。赤狄媿姓(经典作隗,从阜与从土同意,示其为穴居之人),乃鬼方氏之后,他们以穿赤衣著称,这不是中国人民固有的风俗。《新唐书·回鹘传》称:“黠戛斯,古坚昆国也,地当伊吾之西,焉耆北,白山之旁,……其种杂丁零。……其君曰阿热,遂姓阿热氏,建一纛,下皆尚赤。”赤狄应是从西伯利亚森林中南下的部族。《北史·高车传》称:“高车,盖古赤狄之余种也,初号为狄历,北方以为高车、丁零。”狄历应读为titr,其义即为森林中人。战国时人每以两个单音缀字译之为澹林,或称之为林胡(见《史记·李牧传》),因为他们从西伯利亚远方而来,故狄字义训又得引申为远(《诗·瞻卬》传)。赤狄、白狄族类虽不相同,但其经济文化的落后,则属一致。《孟子·告子下》记:“夫貉,五谷不生,惟黍生之,无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无诸侯币帛饔飧,无百官有司”。周人初居邠时和春秋时代赤狄、白赤的经济文化水平,大致就应是这样的。 二 周之先世 《史记·周本纪》载周王朝的先代,其世系如下: 后稷——不窋——鞠——公刘——庆节——皇仆——差弗——毁隃——公非——高圉——亚圉——公叔祖类——古公亶父——王季历——文王 周人居邠时,尚普遍营穴居生活,其始祖应是从不窋开始。不与丕同,大也;窋与窟同,正与穴居之义相应。《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云:“不窋故城在庆州弘化县南三里(今甘肃庆阳县),即不窋在戎狄所居之城也。”一直到古公亶父前期,周人都是住在邠地,过着穴居生活。《诗·大雅·绵》称:“民之初生,自土沮漆。古公亶父,陶夏陶穴,未有家室。”陶与窑同,古谓之陶,今谓之窑。穴即窑洞,夏是半穴居,家室即地上建筑的房屋。诗称周人自古以来就居住在邠地漆沮二水间,到古公亶父时仍住在窑洞里,没有地上建筑的房屋。《诗·大雅·公刘》称:“迺陟南冈,乃觏于京,……于京斯依”,这也是穴居的现象。《尔雅·释丘》云:“绝高为之京”;《说文·京部》云:“京,人所为绝高丘也”。即人力所造的最深窑洞。周人在古公亶父自邠地迁到岐山之下的周原(今陕西岐山县东北),才开始建筑房屋,这是学习当地原住农业民族的东西。《诗·大雅·绵》称:“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周原[月无][月无],堇荼如饴。爰始爰谋,爰契我龟,曰止曰时,筑室于兹。……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其绳则直,缩版以载,作庙翼翼。”二千年后金王朝兴起时,也曾走过同样的道路。《金史·世纪》云:“黑水旧俗无室庐,负山水坎地,梁木其上,覆以土,夏则出随水草以居,冬则入处其中,迁徙不常。献祖乃徙居海古水,耕垦树艺,始筑室,有栋宇之制,人呼其地为纳葛里。纳葛里者,汉语居室也。”周人居邠迁周的情况与此相类,可借以推知古公亶父以前周人在邠地时的生活状况和文化面貌。《绵》篇歌颂古公亶父建造宫室,诗人是用周原全盛时期的宫殿规模刻画摹写的,未免夸张失实。然而他们原住邠地时仍是“陶复陶穴,未有家室”,过着同后来的白狄、女真相同的生活,却是无可怀疑的。 据《史记·周本纪》,从后稷到文王是十五代。《国语·周语下》也说:“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十八王而康克安之。”如果这些说法是正确的,后稷就不能如《史记》所说早在虞夏之世,因为殷人的始祖契,照《史记》说与后稷为同父异母兄弟,而殷人从契到纣王(与周文王、武王同时)已是三十一代了。殷人世系有甲骨文证明是可靠的,所以《史记·周本纪》所载周人先世年代是有许多问题的。《诗·大雅》讲述周族兴起的几篇史诗也有不同背景,内容不尽一致。《绵》篇讲古公亶父是“民之初生”,《生民》篇却讲姜嫄是“厥初生民”。可能《绵》篇是周人姬姓民族的始祖传说,《生民》是姜姓民族的传说,周人迁岐后与姜姓民族结合,便把母系的始祖传说承袭过来了。《生民》歌颂姜嫄履大人迹,无夫感天而生后稷,无夫生子原是母系社会现象。后稷无父面生,屡被抛弃,因名为弃,则属父系社会意识形态。古代姜姓民族居于有邰,从事农业,即《生民》所说的:“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茀厥丰草,种之黄茂。实方实苞,实种实褎,实发实秀,实坚实好,实颖实栗。即有邰家室。”有邰也在岐山下,今陕西武功县西,这里正是渭河中游同漆水交会处,土地肥沃。因此他们的农业得到迅速发展之后,社会也就由母系进入父系,这便是姜嫄、后稷传说产生的时间和地理条件。《生民》诗作于文王全盛时代,其时周人自邠迁居周原已将及百年。他们同姜族世为婚媾,因此就以他们的先住民,也是他们母家的传说作为自己的传说,这是可以理解的,这种文化上的承袭也是常见的。周人居邠时,穴居野处,从事粗耕农业,既不能产生这个传说,也没有传播这个传说的环境。姜嫄后稷的传说既非邠地所宜有,因此周人世系应当从不窋开始。 周人自不窋居邠,至公叔祖类已历十一世,除公刘外,全无史迹可寻。公刘居邠,杂于戎狄之间,其生产情况仅能比于战国时代的大貉小貉,恐怕未能过着“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的富裕生活。《大雅·公刘》也是文王全盛时代的宗庙诗歌,当时距公刘时代已极遥远,故老遗闻罕有存者。诗人以为周人建国规模早已奠定于公刘时代,邠地生活也当与周原无异,以今度古发为诗歌,恐怕缺少信史价值。《世本》称高圉为高圉侯侔,亚圉为亚圉云都,公叔祖类为太公组绀诸盩。古代中国人名多用单字,这些人名可能有戎狄语言成份在内。这十一人中有三人称公,说明周人强盛时已自尊为公,民族内部可能已产生阶级分化了。今本《竹书纪年》载“祖乙十五年,命邠侯高圉。”“盘庚十九年,命邠侯亚圉。”“祖甲十三年,命邠侯组绀。”这些材料也还是可以参考的,今本《竹书纪年》有错乱,也有后人整理改动之处,但还是有所依据,不必完全排斥。 公叔祖类之子古公亶父才由邠迁于岐山下的周原,《诗·大雅·绵》篇即是歌咏这件大事的史诗。迁徙的原因据《孟子·梁惠王下》说:“昔者太王居邠,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币,不得免焉。事之以犬马,不得免焉。事之以珠玉,不得免焉。乃属其耆老而告之曰,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二三子何患乎无君!我将去之。去邠,逾梁山,邑于岐山之下居焉。邠人曰,仁人也,不可失也。从之者如归市。”透去孟子的粉饰,可以看出当时周人势弱力小,无法抗拒狄人侵略之祸的窘迫状况,但是迁到土地肥美的周原农业区后,加速吸收姜姓民族先进的耕作技术,使周人在生产和文化上都得到迅猛的发展,国力日益强大,为周王朝的建立打下了基础。今本《竹书纪年》称:“武乙元年,邠迁于岐周。”“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赐以岐邑。”《诗·鲁颂·閟宫》称:“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翦商之翦,《毛传》释为齐,《郑笺》及《周礼·翦氏》注均训为断,断、齐均斩伐芟除之意,这是说太王开始了翦灭商朝的事业。太王是文王受命称王以后对古公亶父追尊的称号。周人的名号,起初是共名在前,私名在后,如公刘、公非、公亶父,是古语法。文王、武王则定语在前,共名在后,是后起的语法。 大王迁到岐下的周原,地处渭水河谷,土质肥美,是一个很好的农业区,对发展生产极为有利;同时岐下南接褒斜,是通往南方江汉流域的要道,故周人得此而国势始盛,对翦商的大业起了重要作用。太王翦商的事业,旧史无明确记载,惟泰伯、仲雍奔荆蛮的传说,颇可为此事提供线索。《史记·吴太伯世家》称:“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大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太伯卒,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周章已君吴,因而封之。”所谓让国的说法是后来的解释,其实乃是太王派年长的儿子去开拓殖民。后来的楚国以至蒙古,常传位于幼子而不传长子,因为幼于成长较晚,他总是和父亲长期住在一起的,往往继承父业。而他的兄长则在成年后即分出去自谋发展了。太王之世周为初兴的小国,同殷商相比国力极其悬殊,当时绝不能与殷商正面冲突。太王选择抵抗力最小而又与殷商关系较疏远的地方进行殖民,以逐步培植国力,实为上策,所以他派太伯、仲雍沿江汉而至吴。 太伯、仲雍也不可能是只身私逃出去的,他们一定得带上属于自己的一批臣民,组成严整队伍,才能长途远征去开拓地盘并确立统治。古代关中与江汉流域的交通,是从岐山过渭水到郿县,从郿县南下褒斜,沿汉水以达长江,这是古代关中与南方的交通要道。《诗·大雅·崧高》云:“申伯信迈,王饯于郿”。申在南阳,郿在丰镐之西岐山附近。申伯到汉水北边的南阳去,宣王不是送他由镐京直出武关,而要到西边的郿来饯行,说明南下的大道是从郿出褒斜去的。《左传·定公四年》云:“周之子孙在汉川者,楚实尽之。”说明在汉水流域本来有许多周人建立的小国,后来都被楚国吞并了。这些小国有可能即是从大王时起陆续殖民去的,由于力量不强,文化不高,未能立足发展起来。他们的建国必不在武王以后,因为武王克商后的封国都是比较强大而能屏藩周室的。就是太伯仲雍,当时也没有多高的文化,所以他们能接受当地“文身断发”的习俗,到春秋时吴国也仍被视为蛮夷。如果周人已有较高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必能影响和开发当地,他们反而同化于被证服者,正说明彼此处于相同水平,可见太王时代周人整个水平尚低。 三 殷周关系 古公亶父自邠迁于岐山周原奠定了周人王业的始基,他对殷王朝有无朝贡交往,除了今本《竹书纪年》有两条记载,并称“武乙二十一年,周公亶父薨”,此外尚无文献可资说明。王季历时代,殷周关系便有较多的记录了。古本《竹书纪年》称:“武乙三十四年,周王季历来朝。三十五年,周王季历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这时王季历已称王,狄也有多人称王,说明古代边区强大民族首领普遍可以称王。《三国志·乌丸传》注引《西戎传》云:“氏人有王,所以来久矣。”巴蜀铜器铭文也有王字,《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称“巴七姓夷王朴胡……为巴东太守”(建安二十年),看来边区民族称王并得到中央承认是经常现象。同公亶宣父对狄人侵扰只能迁国逃避相比,王季历伐鬼戎大胜应是周人国力增长的标志。不过周人此役还有由来,《易·未济·九四》爻辞称:“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说明王季历伐鬼戎应是接受殷王之命。《易·既济·九三》爻辞云:“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以武丁时强大的殷人尚经三年才战胜鬼方,可见鬼方与殷为世仇且势力雄厚,王季历受命讨伐不免有震恐之心,最后获得胜利因而受到殷商的奖赏。其后“太丁(文丁)四年,周人伐余吾之戎,克之。周王季命为殷牧师。”(《古本竹书纪年》)牧师即后来周王朝的方伯,为一方诸侯之长,周人已成为殷商对付西方戎狄的支柱。 王季历时国势增强,同时为了联欢大国,进而与殷商统治下的东方国家通婚。《诗·大雅·大明》称“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乃及王季,维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样,亲迎于渭。……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挚国是殷商男服,以任为姓(男,任也,任王事。男、任古音同属侵部,故得相通)。仲是次,挚国的二小姐任氏许配王季,生下了文王。文王也同东方大国联姻,莘国的大小姐姒氏出嫁文王,生下了武王。周人以同殷商集团通婚为光宠,而殷人亦欲倚重周国安抚西陲,这样的政治结合对双方都有利,而周人更得借此机会吸收东方集团的高度文化,对自身的发展好处尤多。但是周人的强盛并不符合殷人的长远利益,难免引起疑忌,《古本竹书纪年》载:“文丁杀季历”,便是殷周交恶的记录。由于殷商是中央王朝的宗主国,周初文献常称之为“大国殷”、“大邦殷”(《书·召诰》),“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左传·桓公十一年》)。作为新兴小国的周人只得逆来顺受。周原甲骨卜辞有“彝文武帝乙宗”的记载,这是周文王时在自己都城内建立殷商宗庙,春秋岁时在其中祭祀殷商先王,为殷人祝福。《战国策·韩策一》记韩王愿意归附秦国时说:“请比郡县,筑帝宫,祠春秋,称东藩”(《魏策四》亦有类似说法)。这完全是附属国对宗主国的礼制,这种礼制就是要把政治上的从属关系在宗教仪节上体现出来,使附属国的君民在神明的监临下对宗主国唯命是从,不敢背叛。我们知道,前清时政府在各个省、府、县所在地皆建有万寿宫,每年春秋岁时,省、府、县各级官长都要在这里祭祀清代先帝,为清帝祝福。这种万寿宫便是历代王朝相沿的旧规,可说是源远流长。周原甲骨中的这一片骨版也就是当时殷周依附关系最具体的说明。 殷虚甲骨文有关“周”的卜辞多至五六十条,但文字简略,年代不详,不能说明什么问题。过去虽有人用来解说殷周关系,实不足信。例如下面的一条卜辞:“己卯卜,▼贞,令多子族从犬侯璞周,叶(协)王事,五月。”(《续》5·2·2)“璞”卜辞原文作■,或释为寇,都是从上下文义而以意拟定的,并没有多少依据。再说,此卜辞的贞人▼乃武丁时人,其年代远在太王迁岐以前,应与姬姓的周族无关。其余有关周的卜辞有贞人名者,如[南殳]、古、内等,也都是武丁时人,最晚的如贞人▲,也是祖甲时人,这些卜辞都应同殷周之间的历史无关。另有下列二条卜辞:“丁未卜,侯弗●(敦)周”。(《拾》4·12)“癸卯卜,其◆周。”(《掇》2·164)“敦周”、“◆周”,伐周、灭周也。宗周钟:“南国◇子敢陷虐我土,王敦伐其至,扑伐厥都。”敦伐连文,敦亦伐也。墙盘:“粤武王既◆殷”。◆同灾,灭也。此二条卜辞既无年代可征,王季历和文王在旧文献中也没有与殷以兵戎相见之事,所以这二条卜辞也不能说明殷周之间的历史。其他有关卜辞更为零碎,就不必论述了。 《史记·殷本纪》称,纣王“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后来又“囚西伯羑里”。大约殷周间的关系时好时坏。《战国策·赵策三》云:“昔者文王之拘于牖里,而武王羁于玉门。”《吕氏春秋·首时》云:“王季历困而死,文王苦之,有不忘羑里之丑,时未可也。武王事之,凤夜不懈,亦不忘王门之辱”(王门当从《战国策》作玉门,《竹书纪年》称“纣作琼室;立玉门”)。周人主代君主皆受殷人屈辱,其甚者困顿至死,他们仍须凤夜不懈以服事殷,就是由于殷人强大周人弱小,周人不得不隐忍待时而暗自蓄积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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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中舒《先秦史论稿》 六 周代的自然经济和生产状况 六 周代的自然经济和生产状况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一 自然经济 自然经济是贯穿封建社会自始至终的一个经济形态。它不是原始的经济,简单地说,它是自给自足的、规模狭小的小农经济。这种小农耕织结合,从西周到解放前的中国农村,基本上是这样。我小时候还看到过农村家家纺纱织布的时代,后来洋纱洋布大量输入才摧毁了这种男耕女织经济。奴隶社会就没有耕织结合,奴隶有的作工,有的务农,是分工的。自然经济虽是封建制的经济,但它从奴隶制中产生,所以奴隶制中也有自然经济因素。自然经济是在原始社会萌芽,经奴隶制时代的发展,到封建制社会才完成。 小农组织在农村公社和家族公社两种形态下面。我国古代称耕稼,耕就是在井田制下农村公社的小农从事农业生产,稼则是在家族公社下全家人从事农业生产,从语源看这两个字就包含了这样的区别。《诗》称:“载芟载柞,其耕泽泽。千耦其耘,徂隰徂畛。侯主侯伯,侯亚侯旅,侯强侯以。有贪其馌,思媚其妇,有依其士。……载获济济,有实其积,万亿及秭。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周颂·载芟》)这就是一个大家族公社耕种收获的状态。农村公社则是匹夫匹妇组成的个体小家庭,但他们仍还是集体协作共事的。《孟子》称:“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滕文公上》)《礼记·月令》所谓:“令告民出五种,命农计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汉书·食货志》记:“春秋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斑白不提挈。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这就是农村公社小农协同劳动的情况。农村公社组织得好的,有公共积累,供祭祀、待客之用,这已达到较高的发展水平。 西周初年的分封就是对小农的分割。周人是从家族公社发展的,贵族的亲兵都是家族成员,不是奴隶。按亲疏关系分封,逐渐形成宗法制,构成封建社会组织基础。西周灭商是一次大征服活动,为巩固统治必需按军事扈从制分封。农村公社形态最便于分封,《易·井卦》称“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井即井田,是农村公社组织,邑是行政区划,这就是把农村公社划归各个领主构成封邑。这也便于实行劳役经济,即把农村公社原有的公共积累侵占,称为“公田”,每个小家庭的份地则成为“私田”。另一种家族公社地区,则是“彻田为粮”(《诗·大雅·公刘》)。古代西北有许多抛荒田即“爰田”(换田),地需轮休。在这种地区,统治者是把正在耕种的地夺去,而把抛荒供采集放牧的地留给农民作为份地,称为“采”成“莱”。《诗》称“彻我墙屋,田卒污莱”(《小雅·十月之交》),就是这种办法,换土要易居,所以夺取土地就要彻其墙屋。污是低湿地,需要开沟排水才能整治为田。解放前在新疆墨玉县夏合勒克乡,农权“所领到的‘份地’并不全是耕地,一部份是耕地,另一部份是荒地。等到农奴把荒地开熟了,把有的耕地也耕耘好了,这时候贵族往往就会抽走一部份熟地,另拨给农奴一些荒地。就这样贵族自营的庄园可以不断地扩大,而农奴所领的‘份地’,实际上则必须由农奴自己不断开垦”(《民族研究工作的跃进》235页)。“农奴在领得‘份地’后,就在份地上营造了房屋,种植了柴树和果树,将荒地务成了好地,一旦要离开庄园,就是在交还‘份地’的同时,还要把自己营造的房屋、树木都得无偿地奉献给贵族”(同上书236页)。大约这就是西周时的老办法。 《左传·定公四年》记周初分封鲁、卫是“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封晋是“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所谓商政即东方井田区,周索即用“改邑不改井”的办法进行分割。夏政即西方爰田区轮休地,戎索即用“彻田为粮”的办法进行分割。两者均是自然经济下的劳役地租形态,属封建领主制。西周封建社会是有其经济基础的,两种区域的两种小农都是适于分割的自然经济单位,相应地也采取了两种分割办法。农村公社地区的分割,傣族西双版纳地区的情况也可作参考,西双版纳解放前的农奴村寨为领主服各种徭役多达一百零六种(《民族研究工作的跃进》283页)。《左传·襄公十年》载瑕禽称“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而赐之骍旄之盟。”七姓承担为周王供给祭祀之牺牲,也属于负担徭役性质,反映了自然经济下的剥削形态 二 生产技术 耒耜是周代主要的农具。耒在甲骨文和金文中作▽△,象手持耒,耒是下端歧出而锐利的木叉,在分叉处缚一小横木,为耦耕时足踏用力处。耕作时用足踏横木,推耒端刺入土中,这叫作“推”。耒既深入土中后再向后斜压柄端以起土,这叫作“发”,一推一发所起的土叫作“坺”。这同现在使用铁锹掘地的动作是一样的,古代耕作就是这样反复向后移动的一推一发。耜从耒从╠,╠或作台,即以,金文作☆,这是象在耒的下端改装半圆形的石或蚌制的刀铲状锋刃,后来或发展为金属,就更为锐利耐用。它的用法与耒相同。耒耜虽是很简单的农具,效率不高,但却可用以深耕,不仅远胜于原始的鹤嘴锄,比起初期的浅耕犁在效益上也有其优越之处。 就现有材料来看,西周尚无铁器,文献同考古材料都说明春秋时期出现铁器。到战国中期“铁耕”已经普遍(《孟子·滕文公上》),这可能是耒耜加上了铁制锋刃。用牛力犁耕可能还要晚些,需要在村社解体、个体农户经济发展起来之后才得以盛行,大约首先流行于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战国策·赵策一》载赵豹说“秦以牛田、水通粮,其死士皆列之于上地,令严政行,不可与战。”这话是在长平之战前一年说的,可见直到战国晚期,用牛耕田和漕运粮食还是秦国突出的优点,在东方未必已很盛行。但这并不能说明西周农业水平很低。生产工具是物质条件,需同使用它的人结合始能成为生产力,人的耕作积极性对生产有重大影响,要正确认识周代农业发展水平还需进一步具体分析。西周在肥沃的冲积平原地区有井田,所谓“井衍沃”(《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年年可以连续耕种,但受地理条件限制,当时并不是普遍通行的。在广大的河谷高地,通行的是爰田(换耕)制即三田制,这标志着西周农业生产的水平。 西周耕种的田有菑、新、畬三个不同的名称,《诗·小雅·采芑》云:“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菑亩。”《周颂·臣工》云:“嗟嗟保介,维莫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畬。”菑田、新田、畬田的区划,就是西周农业已由原始的粗耕农业进步到三田制的具体说明。《尔雅·释地》称:“田一岁曰菑,二岁曰新田,三岁曰畬。”我们假定西周村社的耕地分为三个相等的部分,其中菑为休耕长草的田,新为休耕后新种的田,畬为新耕后续种的田。第二年仍耕这三部分,但菑田转为新田,新田转为畬田,畬田转为菑田,第三年再转为畬、菑、新,如图: ┌─┬─────┬─┬──────┬─┐ │菑│ ——>│新│ ——> │畬│ ├─┤ ├─┤ ├─┤ │新│ ——>│畬│ ——> │菑│ ├─┤ ├─┤ ├─┤ │畬│ ——>│菑│ ——> │新│ └─┴─────┴─┴──────┴─┘ 第四年又回到菑、新、畬开始时的区划,如此循环反复耕作,这应是菑新畬三田换耕的爰田制的正解。爰田的爰,《汉书》作辕,《说文》作◆,段玉裁注云:“爰、辕、◆、换四字,音、义同也。”爰田就是换田。《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何休注称:“司空谨别田之高下善恶,分为三品:上田一岁一垦,中田二岁一垦,下田三岁一垦;肥饶不得独乐,跷确不得独苦,故三年一换土易居,财均力平。”三年一换土,同时还要易居,以达到财均力平的目的,这正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不但土地公有,连居处也由村社分配而不能认为私产。《周礼·均人》云:“三年大比则大均”,就是指这样换土易居的调整,这便是古代村社三年一换土易居的爰田制。 西周农业已知施肥,这是在体耕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休耕的菑田,是耕后不播种子以蓄养地力,《尔雅·释地》孙炎注云:“菑,始灾杀其草木也;”灾杀草木就是耕除杂草灌木以积肥。《尚书·梓材》称:“若稽(计划)田,既勤敷(布)菑,惟其陈(治)修,为厥疆畎。”新田畬田产量多少,要靠菑田修治的好坏作为基础,所以要首先勤敷菑。《易·无妄·六二》爻辞云;“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说明不治菑田而种畬田,就同不耕种而收获一样,都是不可能得到的。因此,古代对菑田的耕作是极为重视的。《左传·隐公六年》载:“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可见除草积肥是农夫注意的大事。《周礼·薙氏》称:“掌杀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月黾](孕)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若欲其化也,则以水火变之。”四时除草而更加以水化、火化,这就是“勤敷菑”。所谓水化,《周礼·稻人》称:“凡稼泽,夏以水殄草而芟夷之。”《礼记·月令》于季夏月云:“是月也,土润溽暑,大雨时行,烧薙行水,利以杀草,如以热汤,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水化大约是利用夏天溽暑时的热度湿度,促使铲除堆积的草木堆肥腐熟。所谓火化,《文选·东京赋》云:”芟夷蕴崇之,又行火焉。”大约是把铲倒的草木堆积起来,燃火烧灰。现在江南农民,耕种之先必在田中除秽积草,聚土为封,点燃火令浓烟蓊郁,徐徐燃烧,这可能即是古代耕作菑田积累下来的经验。据上述,我们知道周代堆肥已有长足的发展。不过,用人粪尿为肥料,那是都市发达以后的事,古代家家养畜犬豕,人粪便随为犬豕所食,是不会用作肥料的。
徐中舒《先秦史论稿》 一 古代东亚大陆与中国原始社会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远古时期东亚大陆在东部地区,地处亚热带、温带,雨量充足,物产富饶,土地空旷,人烟稀少,是适于农业发展的。居住这一地区的先民以田蚕织作为其生产特点,这同亚洲西部田猎畜牧生产的发达是有区别的。这个特点,也是同这一地区野生资源状态密切相关的。 在殷商以前,东亚大陆的东部地区没有马、牛、羊之类的动物,据《隋书·地理志》记载:在儋耳、珠崖等地是无虎与马的。日本、台湾、海南诸地古代与大陆容易相通,据《后汉书·东夷列传·倭国传》记载:倭国是“无牛、马、虎、豹、羊、鹊”之类的动物,台湾也是没有。据《隋书·流求传》,隋炀帝曾在大业三年令羽骑尉朱宽入海……因到琉求;大业四年又遣将率兵浮海击琉求,当时的琉求也是只有“熊、罴、豺狼,尤多猪、鸡,无牛、羊、驴、马”。牛羊多产于中亚,马之产地更在其西。可见东亚东部地区的马、牛、羊等动物都是以后传进来的,由西方而中原大陆,而沿海,最后才在海岛上逐渐出现其踪迹的。 东亚大陆的地理环境和自然资源状况,给这一地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条件,从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田蚕织作是在这一地区最早发展起来的。四、五千年以前东亚大陆的农业生产情况,虽然书阙有间,但从后世周边农业生产后进地区发展状态也可以从中推知一二。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朝鲜的情况是:“殷道衰,箕子去,之朝鲜,教其民以礼义田蚕织作。”说明早在殷末周初,朝鲜已经是以田蚕织作为主要的生产了。这种情况,到后汉继续有所发展。据《后汉书·东夷传》载:“辰韩耆老自言秦之亡人,避苦役,适韩国,……土地肥美,宜五谷,知蚕桑,作缣布,乘驾牛马。”其中还提到马韩的情况是:“马韩人知田蚕,作绵布,……邑居杂落,亦无城郭……不知骑乘牛马。”辰韩、马韩的情况,反映了古代东亚大陆的基本情况,无马牛羊等牲畜,而过着田蚕织作的生活。至于辰韩因大量秦人移居,不仅带去了牛马,而且还能骑乘了。但是他们还不是过游牧生活,仍然过着田蚕织作生活。 在古代曾与中国大陆还有某些联系的海岛日本与海南岛的情况也是以田蚕织作为主要生产事业。日本是“土宜禾稻麻纻蚕桑,知织绩为缣布。”至于海南岛的情况,据《汉书·地理志》,是“男子耕农,种禾稻纻麻,女子桑蚕织绩。” 不仅在东亚大陆的东部、南部,东北部存在着田蚕织作的生产,而且在西南方面也存在类似情况。以成都地区为例,据《华阳国志》载,蜀地有“锦绣……桑漆麻纻之饶”,巴地也是盛产“桑蚕麻纻”。正因为田蚕织作有深厚的基础,所以到三国时期,四川的织锦业才大大的发展起来,并且传到了江南。任豫的《益州记》说:“锦城在益州南笮桥东流江岸,蜀时故锦官也。其处号锦里,城墉犹在。”山谦之的《丹阳记》特别讲到蜀锦的生产,指出“历代尚未有锦,而成都独称妙。故三国时魏则市于蜀,吴亦资西蜀,至是乃有之。”蜀地的织锦事业,是在原来的田蚕织作基础上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 在西南的永昌一带的”哀牢夷”(即獠人)也是过着田蚕织作的生活。《后汉书·哀牢夷传》载其地“土地沃美,宜五谷蚕桑,知染彩文绣,罽毲帛叠,兰干细布,织成文章如绫锦。有梧桐木华,绩以为布,幅广五尺,洁白不受垢污”说明哀牢夷的织绩带来能生产优质的布匹,华丽的绫锦,也反映了其生产历史的悠久才会得到这样的结果。 在南方的少数民族也盛行田蚕织作。《后汉书·南蛮传》载盘瓠之族“织绩木皮,染以草实,好五色衣服,裁剪皆有尾形。” 综合上述资料,说明这些地区都存在着发达的田蚕织作,这是同这些地区有着相当发展的农业分不开的。这个生产特点是同游牧生产生活完全不同的。 中国中原地区的纺绩事业,在北宋以前,以兗州地区最为发达。《尚书·禹贡》载“桑土既蚕”;《汉书·地理志》谓鲁地“地狭民众,颇有桑麻之业”;又云齐地“织作冰纨绮绣纯丽之物,号为冠带衣履天下”故齐为三服官之处。《汉书·贡禹传》说“方今齐三服官,工作各数千人,一岁赀数巨万。”可见很盛。秦观的《蚕书》云:“桑土既蚕,独言于兗。然则九州蚕事,兗为最乎!予游济河之间,见蚕者豫事作,一妇不蚕,比屋詈之,故知兗人可为蚕师。”由此可见,在黄河下游一带是以田蚕织作为其基本生产,在这个基础上,蚕桑事业到六朝时代才在江南地区逐渐发展,而兗州成为中国纺绩事业的重心,则是北宋以前的情况。 东亚大陆东部沿海地区文化的发达,也可以从河姆渡文化的考察而得知。这个文化的发展,又是同黄河流域两种不同文化的发展互相影响交融的。 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都是黄河流域的文化,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单就陶器而言,便呈现显著的不同。仰韶文化的典型陶器,多为大腹、平底、小口、表面以毛笔涂彩,是用手制的;龙山文化的典型陶器,则是黑色的,其纹饰是劾画而成,有三足、圈足或高,是轮制的。再就这两种文化的分布地区而言,仰韶文化存在于河南省及河南以西的地区;龙山文化则以山东为其中心区域。二者互相独立发展,因而其文化分布表现在安阳后岗是仰韶文化在下层,龙山文化居中层,小屯文化为最上层的现象。说明这两种文化是互相替代的,是有过剧烈的斗争的。是一种文化的居民赶走另一种文化的居民,而在这以前两种文化是互不相通的。所以不相交通,也是存在着客观地理原因的。因为在远古时期,河南嵩山与山东泰山之间一带地区原是内海,后来才逐渐形成地势低下的薮泽地带,使两地区的行人无法通过,舟楫也不能利用,因而隔绝了仰韶文化居民与黑陶文化居民之间的来往,以致两种文化各自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黄河中上游从黄土高原主携带下来的泥沙,其数量是极为巨大的。据《汉书·沟洫志》记载是“泾水一石,其泥数培斗”。千百年来泥沙的淤塞与积淀,使嵩山、秦山间的低下地带逐渐上升,形成新的冲积平原。从此,不仅使两种文化开始交通,而且造成了对于发展农业极其有利的地理环境。以前在黄河支流的河谷地带发达的农业也逐渐发展到这个新的地区了。 黄河的支流,存在着许多大型河谷。这些河谷地带,最适宜发展农业。《汉书·沟洫志》说秦国开凿郑国渠,引泾水溉田,每亩收一钟(六斛四斗),这虽然是战国时的亩产量,但也能窥测到这些河谷地带自然条件的优越。但是居住在西方发达的农业地区居民,后来却走向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一条是由低等农业发展到较高等的农业,这是姜姓民族的情况;另一条是由低等农业受到游牧民族的影响,发展了马、牛、羊的畜养游牧生产,这便是羌族的道路。羌族的“羌”字《说文》谓“西戎羊种也”,段注据《广韵》、《韵会》、《史记索隐》订正为“牧羊人也”。 龙山文化是以泰山为中心的小河谷为基地,气候好,雨量足、湖泽多也是发展农业的好条件,此外狩猎条件也好,便于多种经济的发展。由于狩猎是居民共同参加,需要类似军事的组织,因而促进氏族组织的发展,父系家长制的形成,进而出现贵族统治,男尊女卑现象。 龙山文化的典型陶器是三足器,使用三足器的陶器是与席地而坐的习惯密切联系的。甲骨文的“卩”字形作“●”形,表现的就是席地而坐的形象。席地而坐一方面要求盛食物的器皿有高足才适合取用;另一方面因古人衣着是不穿裤子只穿裙子(称“裳”这种习俗是到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之后才改变的)。穿裙子在席地而坐时不可蹲踞以免下部外露。而要求坐姿必须双膝跪坐,所以在古代一直都认为蹲踞是极不礼貌的事。在《论语·宪问》中因为“原攘夷俟(蹲踞以待孔子)”,孔子大骂他一番还要“以杖叩其胫”,也是因为原攘的坐姿太不雅,是大大失礼的行为。直到南梁时,在《梁书·侯景传》还对“垂足坐”认为不是中国风俗而是“胡俗”。这种习俗也反映了龙山文化很早就进入父系社会形成男尊女卑观念有关,这也影响后世殷人贵族盛行三年之丧、夫死不嫁等礼俗的形成。 黄河流域的两种文化虽有差别,但经过斗争与融合之后,形成了中华民族文化。就席地而坐、男尊女卑,三年之丧等习俗的长远流传看,是东方龙山文化战胜了西方民族;但是就生产力来看,又是东方民族向西扩张时,利用和发展了西方的农业生产的。 为了认识东方民族向西扩张,有必要先解决南方低地的开发问题。 南方文化的开发,对中国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很重要的关系。 黄河下游和淮河地区,本来是内海,后来由于上流泥沙的淤积,成了低湿之地。后来兗州地区一带的情况,可以看作是南方文化考察的窗口。 《尚书·禹贡》说:河北以南,河南以东,泰山以西以及淮河一带,有许多大湖泽,这都是内海还未完全淤塞的现象。兗州有雷夏泽(又名雷泽);在山东濮县之南,徐州有大野泽(又名巨鹿泽);在曹州一带,豫州有荥波泽(又名荥播泽)和孟猪泽(又名明都泽或盟猪泽):在荥阳、商丘一带,冀州有大陆泽。这些大湖泽都处在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地区之间,把两种文化隔离起来。后来传说黄河北口一带有九河,这就是逐渐淤塞而分流的。就兗州的“兗”字而论,兗本身就是低地的名称。《说文》“兗古字作◆,山间陷泯地。从口,从水败貌,读若沇州之沇,九州之渥地也。”《禹贡》云:”济河惟兗”,说明这地带是由淤塞的薮泽,最后才构成肥美的冲积平原。在这个冲积平原之间,形成两条大河:一是黄河的下游;一是济水,而兗州则原来是内海中的孤岛,开发这个地区,是十分艰巨的事业,并不是短期内能够完全开发成功的。所以到春秋末年,宋郑之间还有六邑的“隙地”存在(见《左传》襄公十二年)。隙地就是还没有完全开发的痕迹。 最初东方民族进入这个地区从事开发工作时,除了大力做排水工作以外,第一步骤是打猎。低地成了他们的猎场,“田猎”之“田”,就是打猎。甲骨文“田”字,大多数作打猎讲。为了猎获野兽,除了使用“阱”、“获”一类设备捕捉野兽以外,还采用聚集许多人打围的办法。打围的方法,后来一直为贵族所利用。开筑阱获,以及打围的方法,都是在平原地区才能广泛实行的。打猎的人很多,为了划分区域,形成所谓的疆界,所以“疆”字从弓就是这个道理。西方打猎的地区叫苑,是山区的情况。东方打猎的区域叫囿,是方的,由囿然后逐渐开成田地。开发低地的责任,是由东方民族担负的。代表东方民族的黑陶文化,由山东向西南发展到淮河流域,在这里出现了晚新石器时代的黑陶,南方低地的开发是使用黑陶人民的功绩。 开发低地是长期的过程,这首先要排水。排水是需要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工作,这就不能没有相当发达的村社共同体的存在。《周礼·遂人》讲的沟洫制度,有助于对这一问题的了解:“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塗,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这里所谓的遂人,就是管理沟洫的。一夫耕百亩,百亩有遂。《考工记》比《周礼》成书稍晚,所记述情况较更细致:“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一拔土为一伐),广尺深尺,谓之畎;田首倍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方百里为同,同间广二寻(八尺),深二仞(八尺)谓之浍,专达于川”这种制度是自远古到战国在低地存在着沟洫制度。其规模之宏大,体制之完备,只有在平地才有实现的可能。 黄河流域黄土高原人民原人民原是普遍经营穴居生活的,其居于河谷中的也是如此。《北史·勿吉传》:“地卑湿,筑土如堤,凿穴以居,开口向上,以梯出入。”这和古代黄河流域穴居情况相近。勿吉民族生活原是古代中国的一环,可能原来就住在中国黄河流域一带,然后迁去东北的。由于地理条件相似,所以居住状况也承袭下来。城子崖的发掘,也发现了城,但还是穴居。穴居为了便利出入,或在穴壁开洞,以便上下。所以大陆之陆。丘陵之陵,以及坠字等并从阜,阜即象穴居出入上下之阶梯。《禹贡》云“降丘宅土”,丘就是穴居的形状。“丘”甲文作“◆”正象穴居之两侧出入处特别高的情况。这在晚新石器时代就是如此。后来降丘宅土就脱离了穴居而住在地面上,龙山文化由山东西南部向河南东南及安徽、江苏北部发展,在那里一到处出现孤堆或高出地面五、六公尺的台地。根据伴随出土的黑陶文化遗物,可以说明居住在这里的人民已经不再穴居了,他们是为了适应这个低地环境而住在高出地面的孤堆或台地了。春秋时的宋国、徐国以及群舒,就是以住在这些孤堆或台地而得名的。从徐、宋、舒命名的含义来看,《说文》“宋,居也”,其上象屋顶及四周墙壁,其下象屋中支柱之形。又如徐从余,甲文象地上建筑的屋顶及中间支柱之形。又如舒从舍,舍字上部与甲骨文余字形同,下部象台之形,这些都是以降丘宅土而得名。 从宋、徐、舒等势力的发展,国家组织的建立,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古代南方文化发展所遗留下的一些踪迹。 中国古代的原始社会,已经没有可靠的文字资料可供考察,但是在中国大陆上普遍存在的一种原始形态的村社共同体,有文字记录可供查考。这种村社共同体,从未有文字的新石器时代开始,延及战国时代,已有大量的遗址遗物和文字记录。这是已开始跨入阶级社会但尚未脱离原始社会的共同体。这一类型的村社共同体,就是后世还可以略知一些的商代汉中地区称”于中”,在战国时代夜郎的东部称为黔中,在唐宋以后的西南地区通称为洞(溪洞或山洞)等不同名称的自治团体。它是以一夫一妻制父系家庭,在土地公有的基础上合耦共耕共同分配生产物的社会团体。形成为人类文明的起点,是人类在土旷人稀的时代里,自己走出来一条大路。 商代的于中之地,就是《史记》中屡称为商于之地的汉中地区。《史记·商君传》本应是秦封商鞅“商于十五邑”,后世误抄为“于商十五邑”,以致商于之名被混淆,也影响人们未能正确认识到“商于”就是商代的中于中之地。到战国时代这个古代商于之地是属于楚的黔中。无论是“于中”或“黔中”都是对古代村社共同体原始形态的称呼。古代原始村社共同体,利用丛生的灌木,如荆榛棘楚之类构筑居地的外围,既以之防御领敌之侵扰,也避免了野兽的伤害禾稼。这个外围也就是《国语·吴语》中所记载楚灵王“乃匍匐将入于棘围,棘围不纳”的“棘围”。《左传》一再称楚国先世“筚路(柴车)褴褛(破衣),以启山林”,就是记述其开辟新区,斩伐其四围的林木,最后构筑棘围的经过。一个棘围,就是以棘为外围的村社共同体,春秋以前的楚国,就是从这样环境中发展起来的。村社共同居于棘围之中故亦称为“于中”。于中之于,古通作“於”。从於之字如菸为阴郁,瘀为积血,淤为拥塞,其名即与狭小、孤立、闭塞性的村社相应。黔中的外围,含义就有比于中钳束得更加牢固之意。 于中、黔中之类的村社共同体,发展到唐宋以后,便是西南民族所居的洞(溪洞或山洞)。《宋史·西南溪洞诸蛮》:“诸蛮族类不一,大抵依阻山谷,并林木为居”。他们还是凭依溪谷阻险,以深林密菁为屏障,人居其中如洞穴之安固,较黔中更为严密。洞是古代村社共同体发展的最后阶段”自唐宋以来内附,分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范成大〈桂海虞衡志〉)。有关宋代黎洞的社会生产生活资料,不仅有历史的记载,而且还有解放后的综合调查,可供探讨。 据周去非《岭外代答》所载海外黎蛮条称:在黎洞未归附宋王朝以前,道路还没有开通,仍然保存着与外界隔绝的原始情况。这里有九百七洞,结丁口六万四千人。平均每洞丁口约七十一人。丁口只指成年男子而言,不包括妇孺。又据《黎族合亩制的综合调查》(中科院民族研究所编印,1963年10版):“合亩中的家庭,均系父小家庭,……人数不等,大都为三、四口人。”解放前的黎洞有”大峒、小峒之分,大峒之下,包括几个小峒。都有自己的固定地域。一个小峒包括几个村……一村一般只有二三十户,……一个村包几个合亩,个别仅有一个合亩”可知解放前黎洞的规模大小,与宋代还是相差不远,这里就是以一个进步的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与合耦共耕的合亩制相结合的社会。 古代原始农业,都是在氏族中或父系家长制下共同协力进行的、合耦共耕的耕作制度,甚至到战国时代,在一夫百亩,分田而耕的小农经济已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合耦共耕也还没有完全绝迹。如《左传·昭公十六年》说郑之先代“与商人同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郑桓公友原封地在汉中西部,后来东迁于新郑,商人也同时随之迁来与郑人庸次比耦,刈杀其地的榛秽。这种比耦而耕,在《论语·微子》中也可以看到有“长沮桀溺耦而耕”的记述,说明耦耕组在鲁国还是存在的。《月令》在年终的季冬月还要“命农计耦耕事”,说明在春秋战国时代,作为原始农业残迹的合耦共耕制仍然存在着。古代耦耕是在土地公有条件下进行的。只按合耦的劳动力,包括妻子和未成年子女在内,平均分配生产物。解放前五指山生黎地区,洞内还存在不少公有土地,还能保存生产资料共同使用的原始耕作形式,生产品也是按户平均分配,这都是和古代的耦耕没有什么区别的。 中国古代村社共同体,还可以参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430页)中叙述的印度村社共同体的情况进行探讨。 十九世纪,在印度还存在一种从太古沿袭而来的,狭小的村社共同体,“这种社会的基础是土地共有,农业的手工业的直接结合,固定的分工……每个共同体各成为一个自足的生产整体,……生产物的主要部分,是用来满足共同体自身的直接需要,不是当作商品……在最简单的形态上,共同体是共同耕作土地,它的生产物则在社会诸成员间分配。同时,每一个家族都纺纱织布,以此等等为家庭副业”印度共同体的生产方式,一夫一妻制父系家庭,男耕女织固定的家庭分工,也构成中国古代的原始的形态。不仅在印度,就是在东亚大陆也是具有普遍性。 印度村社共同体,是一个自足的生产整体。据《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资本论》第三卷)记述,在共同体中,还有脱离农业生产的四种公职人员。这相当于秦汉时代县以下的乡官:三老、有秩、啬夫,游徼。秦汉时代的乡是基层组织,属于自治团体的村社。黄河流域类似乡的共同体,早就见于记载春秋时代的情况。如齐国的三老,郑国的颍谷封人,卫国的仪封人等,都是共同体的公职人员。封人在汉代称为封君,他虽不是正式官吏,但地位却与王朝基层官吏相似,其家产已大大超过共同体的一般成员,故汉人又称之“素封之家”。战国时代,列国争霸为动员人力、物力,就把这些共同体改为国家直接统治的公邑,共同体已不能用公费维持三老生活,而“三老冻馁”(《左传·昭公三年》),因而黄河流域的村社共同体就逐渐消逝了。但是象这样的共同体,在楚东江淮流域并未绝迹。在春秋战国时代,称为泗上十二诸侯,如鲁、卫、郑、蔡、宋等国,皆包括在此十二国中,这里还存在许多村社共同体。他们虽处于齐、楚、吴、载几个霸国之间,只是在维护其仅足自给的简单生活条件下,保存其内部组织,是无力也不能去抵抗霸国,谁强就服属于谁。老子为楚之苦县人,原属陈国(今安徽亳县地),他所反映的反战与小国寡民思想,就是在这种村社共同体基础上产生的。 据《老子·德经》:“小邦寡民,使有十百人之器毋用,使民重死而远徙(此从马王堆帛书《老子》甲、乙本,今本增不字,已失老子原意),有舟车无所乘之,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邦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里纵使有可以杀伤十百人的利器,也是无用的。重死而远徙,就是不抵抗主义,谁来服谁,再不得已,就远徒他乡丛薄之中。战胜者既无从追捕,则虽有舟车亦无所乘之,虽有甲兵也无所陈之。他们远徙之后再建家园,从头做起,再回到原始社会,复结绳而用之。在闭塞,孤立的村社中,过着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生活。古代地旷人稀,大有可以远徙处所。战国之于中、黔中的村社共同体,一部分就是江淮流域的村社人民,在那里重建的家园。 新建起来的村社共同体,只要不受外来干扰,在人们长期生产生活劳动中,是会形成一个自给自足的世外桃园的。《汉书·地理志》说:“楚有江汉川泽山林之饶,……以鱼猎山伐为业,果菰臝蛤,食物常足,……饮食还给,不忧冻饿,亦无千金之家。”在和平环境里也可以出现几个甘食、美服、安居、乐俗的乐土。所以晋太元中(376-396)武陵渔人进入桃花源,也不是乌托邦,而是村社共同体存在之中的某些客观事实的反映。 古代村社共同在保持合耦共耕中,其贫富的分化,私有制的出现,也都是处于刚刚萌芽状态。因此在战国时代,在楚国境内也产生一种称为“神农之言”或”神农之教”的学说,这是以楚之村社共同体为背景的。《吕氏春秋·爱类》:“神农之教曰:‘士有当年而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女有当年而不绩者,则天下或受其寒矣。’”这就是一个以一夫一妻,男耕女织相结合而仅足自给的社会,没有一个人可以脱离生产劳动,没有剥削的“贤者与民共耕而食”的社会。 中国古代村社共同体的存在,史籍中有很多有关记录,但人们多是习焉不察。例如:古以三十里为一舍,军队师行的信、次是以三十里为倍数,《诗·噫嘻》歌颂周成王亲耕籍田也是“率时农夫……终三十里”,说明人民私田也是在三十里之内。三十里就是古代一个共同体的生存空间。此外,《石鼓文》也说“为卅里”;《蛮书》说南诏每一佃农“每一佃人佃,疆畛连延,或三十”。这都是说明农民耕田是分配于三十里之中,这是受古代共同体制约的。 周初一个共同体,大约以百室为率,可以形成四个合偶共耕组。一夫所能耕种的最高限额是百亩,周初彻取一千亩为徭役地租,剥削还算轻微,于是出现“十千维耦”,“千耦其耘”的场面。这样的合耦共耕,也出现《诗·良耜》“百室盈止,妇子宁止”的安宁自足的共活。中国古代社会就是从这样的村社共同体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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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世系 传说女修吞玄鸟之卵,生子大业。大业取少典之女女华。女华生大费。大费佐大禹治水。帝舜赐姓嬴。 大费生子二人:一名大廉,即鸟俗氏;一名若木,即费氏。大廉玄孙中衍生活在商帝太戊时期,其后人辅佐商帝有功,声名显赫。 中衍玄孙名中潏,居西戎,保西陲。中潏生蜚廉。蜚廉生恶来,恶来勇武有力。蜚廉父子事商纣王,恶来被周武王所杀。时蜚廉在北方采石,免于一死。 蜚廉复有子季胜。季胜生孟增。孟增受宠于周成王,是为宅皋狼。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 造父以善御得宠于周穆王。徐偃王作乱,造父为穆王驾车,一日千里以救乱。穆王以赵城封造父,造父族由此为赵氏。 自造父以下六世至奄父,号公仲。周宣王时伐戎,奄父为其驾车。王师败绩于千亩,奄父救驾宣王。奄父生叔带。叔带之时,周幽王无道,去周如晋,事晋文侯,始建赵氏于晋国。 自叔带以下,赵宗益兴,五世而至赵夙。赵夙生赵衰。 前661年,晋献公作二军。赵夙御车,毕万为车右。灭耿、霍、魏。晋献公以耿赐赵夙,命为大夫。使赵夙召霍君于齐,复其宗祀。 前654年,晋献公听信骊姬谗言,杀太子申生,又遣人杀公子夷吾、重耳。二公子逃亡,赵衰跟随重耳。赵衰娶狄女叔隗,生赵盾。周游齐、卫、宋、郑、楚诸国。 前636年重耳在秦穆公支持下回国即位,为晋文公。晋文公嫁女于赵衰,生子赵括、赵同、赵婴齐。 前633年楚率郑、许、陈、蔡军队围宋。晋文公救宋,命赵衰为卿,赵衰谦让于先轸、栾枝。次年,晋败楚于城濮,晋文公称霸。 前625年,秦穆公命孟明视率师伐晋,晋襄公使先且居、赵衰反击,大败秦军于彭衙。前622年赵衰卒,谥成子。子赵盾佐中军。赵盾与中军将狐射姑争权,狐射姑奔狄。秦、晋战于令狐,赵盾将中军,大败秦军。 晋景公时期,赵盾卒,谥宣子。子赵朔嗣位。前597年,楚攻郑。晋救郑,赵朔佐下军,赵括、赵婴齐为中军大夫,荀首、赵同为下军大夫。晋楚战于邲,晋师败绩。楚庄王遂称霸。 晋大夫屠岸贾谗赵氏于晋景公,晋景公灭赵氏。赵朔妻是晋景公姑妈,有身孕,秘密生子,取名赵武。赵氏门客程婴、公孙杵臼为赵氏四处奔走,韩氏大夫韩厥助之。晋景公为赵氏平反,杀屠岸贾,复立赵武,是为赵文子。谥赵朔为庄子。 晋悼公时,赵武将上军。前555年,荀偃为中军将,率诸侯伐齐。齐晋战于平阴,齐军大败,晋围临淄。荀偃病逝,士匄继任中军将,赵武为中军佐。前548年,士匄卒,赵武将中军。前546年,诸侯弭兵,赵武为晋国代表。 前541年,诸侯复会盟。赵武为晋国代表。不久赵武病逝。子景叔赵成嗣位,为中军佐。前525年景叔卒,子赵鞅嗣位,佐下军。前506年,晋中军将士鞅会十八国诸侯于召陵,侵楚。赵鞅为上军将。士鞅卒,荀跞将中军,赵鞅为佐。 前497年,赵鞅因争夺人口与赵家旁支邯郸氏开战。范氏、中行氏助邯郸氏,韩、魏、知氏助赵氏。晋国内战全面爆发。大战期间,荀跞卒,赵鞅将中军。范氏、中行氏战败,赵鞅权倾晋国。 前482年,吴王夫差与晋定公会于黄池,赵鞅随晋定公赴盟,争夺霸权。赵鞅欲发兵伐吴,吴王夫差让步,晋定公主盟。 前458年,赵鞅卒,谥简子。子赵无恤嗣位,是为襄子。赵襄子与知、韩、魏氏瓜分范氏、中行氏领土,晋出公怒,欲借兵于齐伐四卿。四卿先发制人,出公逃亡。立晋昭公曾孙哀公。 前455年,知伯荀瑶联合韩、魏围赵,赵襄子奔晋阳。赵襄子派张孟谈策反韩、魏,反灭知伯,瓜分知氏土地。三卿遂掌握晋国争权,号称三晋。 前425年,赵襄子卒,立其兄伯鲁之孙赵浣,是为赵献子。赵以中牟为首府。赵襄子弟赵嘉逐献子自立,是为桓子。次年赵桓子卒,赵人杀其子,复迎立献子。 前409年,赵献子卒,子烈侯赵籍立。前404年三晋伐齐,虏齐康公,以其为礼朝见周威烈王,求为诸侯。 前403年,周威烈王封韩、赵、魏为诸侯,赵国正式立国。 前400年,赵烈侯卒,弟武公立。前387年赵武公卒,赵人立烈侯子赵章,是为敬侯。赵武公之子赵朝作乱,联合魏国攻赵,魏军战败。赵朝奔魏。赵始都邯郸。 前385年,赵敬侯败齐于灵丘。次年救魏,复败齐于廪丘。前375年赵敬侯卒,子成侯赵种立。赵成侯时,作信都,为赵别都。 前370年赵伐齐取鄄。前354年魏围赵,拔首都邯郸。齐救赵,败魏于桂陵。前352年,魏、韩败齐、宋、卫联军于襄陵,赵复败魏桂陵。前351年魏归还邯郸。前350年成侯卒,赵緤与太子赵语争立,赵緤败,奔韩。赵语立,是为肃侯。 前349年,赵夺晋端氏,晋亡。前344年,伐齐取高唐。前333年,筑长城。前326年,赵肃侯卒,子武灵王赵雍立。秦、楚、燕、齐、魏各出锐师万人会葬。 前307年,赵武灵王实行胡服骑射改革,赵势益强。前299年赵武灵王传位于太子赵何,是为赵惠文王。赵武灵王改称主父。前296年,赵灭中山,拓地至燕、代,西略胡地,群胡来朝。前295年赵国政变,赵主父饿死于沙丘宫。 前284年,赵、燕、秦、魏、韩伐齐,大破齐于济西。前270年,秦攻赵阏与,赵奢救阏与,大败秦军。秦反攻几,廉颇救几,大破秦军。次年秦将胡伤复攻阏与,秦军复败绩。 前266年赵惠文王卒,子孝成王赵丹立。前260年,秦、赵战于长平,廉颇坚守不出。秦使反间计,赵孝成王派赵括取代廉颇,赵军出战,全军覆没。前259年,秦围邯郸。前257年,楚、魏救赵,秦军败走。前250年燕侵赵,廉颇败燕军,围燕。赵势复强。 前245年,赵孝成王卒,子悼襄王赵偃立。李牧大破匈奴,攻取大片胡地。 前236年,赵悼襄王卒,子幽穆王赵迁立。前233年,秦攻赵,李牧御秦,战于肥下,秦军溃败。次年秦复侵赵,李牧败秦于番吾。前229年秦再攻赵,使反间计。赵迁杀李牧。前228年秦破邯郸,虏赵迁。赵国大夫立赵悼襄王嫡子赵嘉于代地。前222年,秦灭燕,复攻赵,虏赵王嘉,赵国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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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秦国法治 好厉害的法治, 秦孝公死而秦惠王杀商鞅, 秦惠王死而秦武王逐张仪, 秦武王死而秦昭王驱甘茂, 秦昭王还没挂而赐死白起, 秦王吕政逼死生父吕不韦。 所谓的法治无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秦国国王用来打压他人的利器。吕政也可以说:“老子就代表着法律。” 你秦武王没那两下子非要跟孟说比举鼎,把自己玩死了,就族灭孟说。原来这就叫法治。 你秦王吕政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你妈让人骑关你弟弟什么事,你就残忍地杀害无辜的亲弟弟。原来这就叫法治。 伪齐投降之后田健就已经是秦国人,吕政却把他活活饿死。原来这就叫法治。 这种践踏生命的法治,是秦吹的法治,是反人类的法治。这种法治不过是专制王权的一种具体体现,如今还有人将其视为历史的进步,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春秋大事年表(公元前770~公元前476年) 前770,周平王宜臼元年郑武公掘突元年。虢公翰在携地立王子余臣为王,称携王。 周平王迁都洛邑。 秦作西畤,祠白帝。 前768,鲁惠公弗湦元年。 前766,燕哀侯元年。秦襄公伐戎,至岐而死。 前765,宋武公司空元年,秦文公元年。 前764,燕郑侯元年。 前763,楚霄敖熊坎元年。 前762,秦迁于汧渭之会。 前761,蔡共侯兴元年。 前760,晋文侯杀携王余臣。 曹惠伯死,弟武杀掉世子石甫自立,是为穆公。 前759,蔡戴侯元年 ,曹穆公元年。 前757,楚蚡冒元年,卫庄公杨元年。郑武姜生太子寤生。 前756,曹桓公终生元年。秦文公作鄜畤,祭白帝。 前754,陈文公圉元年。郑武姜生次子段。 前750,秦文公败戎,至岐。 前749,蔡宣侯楷论元年。 前747,宋宣公力元年。秦文公得陈宝,建祠。 前746,秦作“三族”之刑。 前745,晋昭侯伯元年。晋昭侯封叔父成师于曲沃,号桓叔。曲沃大于晋都翼城。 前744,陈桓公鲍元年。 前743,郑庄公寤生元年。郑庄公应母亲要求,封段于京,号京城太叔。 前740,楚武王熊通元年。 前739,晋孝侯平元年。晋潘父杀昭侯,迎曲沃桓叔。晋人杀潘父,立昭侯子平为孝侯。 前734,卫桓公完元年。 前733,卫桓公弟州吁骄横好兵,桓公逐之。 前730,齐僖公禄父元年,晋曲沃庄伯鳝元年。 前729,宋宣公死,不立其子与夷而立弟和,是为穆公。 狄攻晋翼郊。 前728,宋穆公和元年,燕穆侯元年。 前724,曲沃庄伯伐翼,杀晋孝侯。晋人击退庄伯,立孝侯子却为鄂侯。 前723,晋鄂侯元年。晋曲沃伐翼,公子万救翼。 前722,鲁隐公息姑元年。鲁隐公、邾子克盟于蔑。 郑太叔段作乱,郑庄公败之,段奔共,段子公孙滑奔卫。 纪攻夷。 卫为公孙滑伐郑取廪延,郑以周师伐卫。鲁与郑、邾盟于翼。 前721,鲁灭极。 郑攻卫。 前720,周贰于虢,郑怨。周郑交质。周分政予虢,郑祭足率师侵周取禾。 宋穆公死,令与夷继位,是为宋殇公。穆公子冯奔郑。 齐郑盟于石门。 前719,周桓王林元年。宋殇公与夷元年。卫州吁杀卫桓公自立,求宋攻郑。宋、陈、蔡、卫伐郑,围东门,五日而还。 诸侯再攻郑,鲁公子挥助之,败郑徒兵。 晋鄂侯焚曲沃之田。 卫州吁访陈,陈人执之交与卫,卫人杀之,立公子晋为宣公。 郕乘乱攻卫。 前718,卫宣公晋元年。晋曲沃庄伯率郑、刑伐翼,周助之。晋鄂侯奔随。 郑攻卫,卫联合南燕攻郑,郑祭足、原繁、泄驾败燕师于北制。 曲沃叛周,周命虢公伐曲沃而立晋鄂侯子光为哀侯。 卫攻郕。 宋取邾田,邾求助于郑。郑以王师会邾攻宋,入郛。 宋攻郑围长葛。 前717,晋哀侯光元年。郑侵陈,大获。 宋取长葛。 前716,宋及郑平。 戎朝周,周大夫凡伯不敬。冬,凡伯聘鲁回归时,戎伐之于楚丘。 前715,秦宁公元年,晋曲沃武公称元年。曲沃有一军,荀、董皆叛。 晋哀侯伐曲沃,大捷,曲沃武公请成。 前714,蔡桓侯封人元年。宋不朝周王,郑以王命伐宋。 北戎侵郑,郑败北戎。 秦迁于平阳,伐荡社。 前713,郑、齐、鲁攻宋,败宋师于菅,郑师入郜,入防。 宋、卫攻郑,蔡助之,伐戴。郑庄公围戴克之,击败宋联军。 齐、郑入郕。 前712,郑、齐、鲁攻许,许庄公奔卫。郑庄公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处许东偏,使公孙获处许西偏。 息攻郑,郑败息于竟。 郑庄公率虢军伐宋,大败宋师。 鲁公子挥请杀公子允,隐公不许。挥反助允杀隐公,允即位。 前711,鲁桓公允元年。郑以祊田易鲁之许田。 前710,宋庄公冯元年,燕宣侯元年。宋华督杀宋殇公,迎立公子冯。 蔡桓侯、郑庄公会于邓,始惧楚。 鲁攻杞。 晋攻陉廷,陉廷助曲沃。 前709,晋小子元年。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陉廷,获晋哀侯于汾隰。晋人立哀侯子小子为君。曲沃武公杀哀侯。 芮伯万之母恶其多宠人,逐之于魏。 前708,秦侵芮,战败。 周、秦攻魏,执芮伯万。 前707,陈桓公卒,弟佗杀太子免自立。 周桓王率蔡、卫、陈伐郑,战于繻葛,郑败之,射伤桓王。 州公如曹,不归。 前706,陈厉公佗元年。楚武王侵随。 北戎伐齐,齐求救于郑。郑太子忽救齐,大败北戎。 前705,郑、齐、卫攻盟、向,迁其民。 曲沃武公诱杀晋小子。周命虢仲伐曲沃,立晋哀侯弟缗。 前704,晋侯缗元年。楚武王自称王,合诸侯于沈鹿,黄、随不至。楚伐随,战于速杞,随师败绩。 前703,秦出子元年。楚、巴攻邓,败邓军于鄾。 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贾伯伐曲沃。 前702,虢仲谮大夫詹父于周王,詹父以王师伐虢。 齐、卫、郑攻鲁战于郎。 前701,曹庄公射姑元年。楚屈瑕将盟贰、轸,陨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楚败陨于蒲骚。 郑庄公卒,郑昭公忽立。宋人诱祭足,逼他立公子突为厉公。昭公奔卫。 前700,郑厉公突元年。楚攻绞,取城下之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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