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未被打败 丛未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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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楼市崩盘了!! 30万、50万、100万……厦门楼市新政出台仅4天,一批急降价房源涌入市场,降价幅度之大,让人瞠目结舌。 “这些房源真实存在,抛售的主要是炒房客。”有中介人士透露,但有些房源,只握有公证书,不能过户。 迫于资金压力 炒房客只求脱手 昨天还只降30万,今天就改降50万,降80万还没人问,干脆降价100万……昨日是厦门楼市新政出台第四天,一批急降价房源涌入市场,微信朋友圈一时被相关信息刷屏。 导报记者通过多方证实,这些降价房源真实存在,且发布降价房源的中介直言,这些都是来自炒房客的房子。 但据中介透露,这其中的一部分房源,只有公证书,就算交易也不能过户,购房者需冒很大的风险。 犹记得在半个月前,同一位中介还在提醒购房者,厦门楼市已无行情价,有房源就赶紧抢,一天一个价。整个厦门楼市,弥漫着一种恐慌的情绪,房价也因此被不断催涨。还依然有人害怕买不到,深夜追着房东签合同,直接导致上周五,新政出台前,厦门二手住宅当日成交量破500套。 然而,新政出台后,厦门二手房交易量已连续两天下滑。昨天是新政出台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厦门二手住宅成交305套,而周一是376套。相比新政出台前锐减近四成之多。 担心两头受阻 小散户无比煎熬被迫降价 和手握大量房源的炒房大鳄相比,原本自住一套,再投资一套的只能算炒房大军中的“小散户”,而这些“小散户”同样受此轮新政影响,目前两头受阻,无比煎熬。 导报记者在这几天的降价房源中发现,有一些房子,严格给出了过户期限,只要能在此期限前交易,房子还有一定的议价空间。 “4月5日前必须过户,不然我很可能要赔一大笔钱,如果有人买这套房子,我愿意降40万出售。”昨日,某个微信群里出现了这样一条信息。 “一边卖一边买,都没来得及过户,新政就出来了。”杨女士说,因为买她房子的是已有一套房的本地单身女孩,不能再买第二套,在签合同时,有注明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合同,将不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买家“跳票”,她并没有拿到违约金。 然而,杨女士置换的房源,签合同时没有注明“不可抗力因素”这一条。“如果我因手持两套房,不能再买的原因无法履行合约,那将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新政犹如定心丸 全民炒房情绪降温 新政后,厦门二手房市场陷入尴尬,不好买,也不好卖。 陈先生在厦门有两套房,一套老旧3房自住,一套小两房出租,本来他想把两套房子都卖了,换一个好的小区、大一点的房子。新政出台以后,他准备把计划放缓。“两套都没有满两年,不好卖。”他说,新政出台前他也曾动过念头,市场那么好,打工还不如炒房快,但心里也有点不安:“大家都在炒,连装修工都想去炒,早晚会崩。” 陈先生的这种心理,在很多人的身上有体现。一方面,他们看到别人炒房赚钱,也想跟风;另一方面,他们又感到这种风气不好。新政的出台,对他们来说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经历前两月的急涨,现在又出现这么严厉的调控政策,一些手握大量房源的投资客,迫于楼市风险和资金压力,不得不重新评估自己的承受能力,回吐溢价回笼部分资金。”蓝火置业副总钟国发说。
警惕!房地产正在上演崩盘前最后的疯狂!! 有一种套路叫做拉高出货! 3月26日夜,万科公布了2016年报。在年报中,万科表示对国家的楼市调控政策“感到欣慰”,已经对12个城市的13个项目计提了“跌价准备”。 也就是说,万科已经做好了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房价下跌! 万科在年报里说: 报告期内,项目存货跌价准备为13.8亿元,较2015年底增长82.3%,原因在于部分城市房价、地价持续调整、公司基于审慎的财务策略,对仍存在风险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年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考虑递延所得税因素后,影响本报告期税后净利润6.7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亿元。 被万科“不太看好”的城市有12个,分别是:烟台、乌鲁木齐、唐山、温州、芜湖、营口、镇江、宁波、抚顺、大连、南通、南充。 这12个城市中只有宁波、大连是二线城市,其他都是三线城市或者四线城市。 这些城市要么是人口增长缓慢(比如南充、镇江),要么是经济处于调整期(比如东北的三个城市),要么是楼市库存量大(比如宁波、南通),要么是前期涨幅太大仍然在调整之中(比如温州),要么位于胡焕庸线以西(乌鲁木齐)。 对于楼市调控,万科在年报中这样评价: 当2016年10月,国家对部分热点城市出台针对性的调控政策时,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感到欣慰,这一次调控是及时的,也是完全必要的。让过热的市场适度降温,对稳健经营、有志于长期发展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 一直以来,万科坚持“为普通人盖好房子,盖有人用的房子”。我们始终认为,房屋应该回归居住属性,房地产应该回归实业属性。面对市场的又一次亢奋,我们更应该不忘初心。 2016年,万科实现了业务收入2400亿元(见下图),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2亿元(增长16%),每股收益1.9元,每股净资产10.28元,市场占有率3.1%;全年交付住宅21.4万套,创下历史记录。年末,万科持有的现金达到了870亿元。 对于楼市形势的判断,万科是这样说的: 短期来看,市场环境依然复杂。热点城市和三四线城市持续分化,土地市场的调整滞后于住宅市场,以及行业自2016年底以来的去杠杆趋势,都加大了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 长远来看,房屋回归居住属性是大势所趋。 万科在2017年的策略是: 2017年本集团将继续坚持“为普通人盖好房子、盖有人用的房子”的宗旨、“以客户为中心,以现金流为基础的持续真实价值创造”的业务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城市配套服务商”的战略定位,推动2017年各项重点工作的展开。 在投资上,本集团将坚持“不囤地、不捂盘、不拿地王”的原则;保持稳定、持续、谨慎的投资节奏,确保资源储备支持长期可持续增长;2017年随着行业回归理性,前期部分高价获取的项目存在潜在的并购机会。本集团将积极关注土地存量市场的合作机会,充分发挥资金优势,加强和各类机构的合作,采取更加灵活的合作方式,发掘盘活优质的项目资源。 知道为什么万科对调控“表示欣慰”了吧,它正怀揣着870亿现金,等着那些2016年疯狂拿地的“愣头青”们资金链出问题,到时候万科就可以“我为刀俎,人为鱼肉”,大举抄底买便宜货了! 最强杀招来了!论打击投机炒房手段,我只服厦门! 对很多中国人来说,人生有三大幻觉:“国足会赢,房价会跌,股市会涨”。 现在第一个幻觉实现了,3月23日,世界杯预选赛,国足以1:0赢了韩国足球队。 现在最大的幻觉——房价下跌,也可能会实现了。 继北京出台史上最严限购政策后,厦门也纷纷开启限购模式。最新的调控政策堪称史上最严,且不但严还严出了新意! 24日,二线城市中房价最高的厦门发布了楼市调控新举措,在严格执行2016年10月5日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厦门市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住房;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新购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这个限制买卖,比提高房价买卖成本还要命,此前,上海等地出台了未满5年,增加交易成本,提高税费的措施,但毕竟只是增加成本,很多炒房客还是不在乎的。而厦门这一次,是直接不让你买卖。这招杀伤力太强,直接剥夺你的买卖自由,万一缺钱很着急了,也不能买卖,这对炒房客会是致命打击。 这意味着,在这两年厦门房价上涨时期钻进去的炒房客,都会傻眼了。 此次新规最严的一条规定,是房屋买卖以后需要三年才可以交易。“这个规定在全国其他城市都没有,厦门应该是全国首个。此前也有传言说上海要出台类似的规定,最终没有出台。这次政策的出台很有必要,一定程度上将住房交易背后的漏洞补上了。” 1、据厦门人说,去厦门炒房的大多是外地人,部分中介围盘加忽悠制造紧张,这次投资客要哭了,比如借钱炒房的,利用银行首付贷、信用贷、消费贷凑首付和月供的;手上有多套房的投资客,资金周转不过来的;想短期赚差价,一年半载转手的,要么继续捂在手上,继续筹集资金,每月背负巨额按揭贷款,要么违约。 2、市场成交量会迅速下滑,中介要关门一批,市场观望两个月后成交价很快会下跌,资金不够的投资客要想套现,只能降价通过私下签订买卖协议,等拿到产权证再过户,但是政策又规定没有房产证的不能办委托公证,这就麻烦,很多买家不可能冒这个风险付了钱还不去公证,所以投资客基本上没法套现了。 3、购买二手房的,最多只需要被套2年,而购买新房的投资客,起码要锁死三四年,因为从交房到拿到房产证差不多要一两年。短期投资买新房是最大的坑,拖的时间越长,月供周期长,光是银行利息就吓人,给银行打工了。 最关键的是,一旦打响了第一枪,有了典范,预计后续会有其它城市跟进,学习此种打击投资炒作方法,进一步加码限购调控,落实中央所说的“房子是住的不是炒的”精神。 总之,房价如果暴跌了,甚至是腰斩了,受伤害最大的恐怕是疯狂的炒房者,这些人需要被教训,才知道房价暴跌带来的痛。
沧州限购限贷,衡水还远吗,大家顶起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运河区、新华区、沧县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强化住房的居住属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土地供应力度 (一)持续加大房地产用地供应总量。一是近期再次组织一批商住用地上市出让。二是加快2017年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的执行,尽快完成商住用地的收储出让,形成商品住宅的有效供应。三是制定商住用地收储和供应三年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土地供应时序、规模和区域,稳定市场预期。 (二)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对2013年以来在建项目和今后出让的商住用地逐宗逐卷进行核查,严查不按期开竣工和不按合同约定书面报告行为。 (三)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清理排查和处置力度,属开发企业原因取得土地未按规定期限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严防“囤地、炒地”行为。 二、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加快棚户区改造,对新启动的项目,加快房屋征收补偿进度。对征收处于扫尾阶段的项目,加大征收力度,7月底左右完成征收,尽快实现供地。对今年确定的棚改项目,征收完成后土地随收随供。加快保障房建设进度,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房,要与商品住房同步竣工。 三、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在主城区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房。违反上述限购规定的,交易部门不予办理房产交易确认手续,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四、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居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60%;停止发放三套住房贷款。继续暂停受理不在沧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沧州购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确定方式,与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挂钩。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制度。 五、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河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委员会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对在主城区内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主城区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在主城区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六、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一)建立商品住房预售审批审查制度。一是对申请办理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申报价格进行合理指导。对首次申请预售的项目,申报均价不得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在售项目的销售网签均价,周边没有同类在售项目参考的,参照周边同类二手住房价格。分期开发再次申请预售的项目,申报均价不得高于本项目前一期实际销售网签均价,如前一期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当前市场平均价格的,参照周边同类项目的销售网签均价。对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暂不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对申请预售的项目,预售时间由市住建局进行统一调配,做好预售项目的高低价格合理搭配,确保房价环比不增长。三是房地产企业办理预售审批后,须到市价格部门办理商品房明码标价备案。备案后,房地产企业应当按备案价格售房,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擅自涨价超过备案价格的项目,依法查处并暂停商品房网签资格。 (二)调整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政策。一是房地产项目土地或在建工程办理抵押的,在抵押物全部解除抵押前,项目整体不得申请办理预售许可;项目已办理预售许可手续的,土地、在建工程均不得再行抵押。二是开发企业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35%以上,方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七、大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 积极贯彻落实《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沧政办字[2016]133号)第五条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房地产市场加强监管。 (一)强化各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严查“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无证销售、哄抬房价、无地售房”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将房价涨幅较大的楼盘纳入重点监控,进行不间断巡查。完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机制,各部门在监管中发现的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鼓励社会监督,对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第一个有效举报的,经核实后予以奖励。 (二)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防止炒买炒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对已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不得代理再转让。税务部门严格控制违规“票改名”行为。 (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社会信用平台上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对屡教不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住建部门纳入黑名单,降低资质,并限制在沧州市域范围内参与商品住宅土地竞拍。对屡教不改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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