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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天理何在?学生中考期间发病死亡,宁化城东中学竟不负责任 谁能想到,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会这么猝然地离开父母,甚至连道别都来不及说一声?谁能想到,参加中考也会葬送一个花季的少年?你走得这么突然,让父母怎么办呀? 2014年6月21日的福建三明宁化,中考正在进行中,宁化县城东中学考场,上午10点30分中考数学科考完后,城东中学让九(9)班学生复习当天下午考试的历史科,本应当在教室组织学生上课的历史教师徐老师上课后并没有及时进入该教室,而是上课后很长时间才进入教室。我们的孩子曾显超平时就是一个表现很好的孩子,一直在等老师的到来后才向徐老师请假。直到这个时候,徐老师才发现孩子头痛、脸色苍白、满头虚汗、且湿透全身、浑身发抖等严重病状,但是,千不该万不该,老师及学校相关人员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拨打120或将孩子送医院就诊。等到孩子的母亲11点19分接到徐老师电话,从家里赶来把孩子送医院时,一切都太迟了。我们想问,徐老师打完电话后,明知我们的孩子曾显超出现严重病症,却为什么还让孩子学独自一人去校门口找家长?而且,在这期间,校方没有任何一位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教师过问此事,采取急救措施?学校医务人员更是没有到场救护,校方也没有一人拨打120急救电话,这是为什么?学校就是这么对待一个生病的学生的吗?直到11时27分,孩子母亲自驾车到达学校门口,在保安室窗口看到孩子伏在保安室办公桌上,当班在场保安等多人,但无一人照看孩子,母亲急忙直呼孩子名字,随后孩子极度难受地走出保安室,立即剧烈呕吐,母亲忙将孩子扶上车,火速赶往医院(当时很多家长在场,学校监控也可验证)。约11时30分,孩子送达宁化县中医院急诊室门口,急诊科医护人员立即展开抢救,几乎全院当班的骨干医护人员都到场参与救护,期间,孩子母亲与亲人联系,亲人第一时间赶往抢救现场,并邀请了宁化县医院最著名的几位专家参与抢救,多位县医院专家之一查看孩子后,说孩子瞳孔已经放大,已经无力回天了。 根据宁化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宁招办〔2014〕4号)文件: 第十条规定考点内 必须设立医务室。 《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按规定配置生活管理教师和医务人员,做好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做好教职工、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 然而,宁化县城东中学在如此重大的考试过程中,没有配备医务人员(学校成立至今未设医务室、未配备医务人员),该生病发后,除了徐老师打电话叫家长来接外,没有对病重的曾显超同学采取任何诸如班主任或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救护,医务人员进行救护等“相应救护措施”,贻误了最宝贵的抢救时机。宁化城东中学因为管理的缺位直接导致了曾显超同学死亡事故悲剧的发生,因此,宁化城东中学在曾显超同学死亡事故中应负不可推卸的责任。 宁化城东中学在福建省教育厅的网站上,赫然刊发有宁化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的供稿,说什么“宁化城东中学是宁化县探索办学体制多元化改革的硕果”,说什么“城东中学由旅日华人张宗填先生独资兴建……在宁化教育史上写下辉煌的一页。”,我们家长不禁要问,你们写下辉煌的一页就是这样写的么?你们只知道收钱,我们家长交了那么多钱,你们却连一个明文规定的基本的医务室、医务人员都未设置、配备。 城东中学“走向城东,迈向成功”的口号曾经让我们家长倍感信任和自豪,然而,我的孩子走向城东,却因为校方管理上的缺位不得善终,最令家属伤心的是这所学校对自己的过失行为不负责任,试问,这样的学校今后用什么取信于民?谁还敢把孩子送到这样公职教师、只顾敛取家长的学费,而视学生生命如草芥的私立学校读书? 时至今日,宁化城东中学仍然认为此事件与校方无关,一味推卸责任,甚至连校方主要负责人的面都见不到,哪有这样的道理?哪有这样不负责任的学校?万般无奈之下,方才执笔陈述校方应负责任,恳请青天做主,全县的父老乡亲们,请给心力憔悴,伤心欲绝的家长指指路,评评理,我们真的不知道路在何方?学校难道不该为我们孩子的死负责任吗?还有天理吗? 家长:曾念贵 邱金珠 2014年6月27日
《转》天理何在?学生中考期间发病死亡,宁化城东中学竟不负责任 谁能想到,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会这么猝然地离开父母,甚至连道别都来不及说一声?谁能想到,参加中考也会葬送一个花季的少年?你走得这么突然,让父母怎么办呀? 2014年6月21日的福建三明宁化,中考正在进行中,宁化县城东中学考场,上午10点30分中考数学科考完后,城东中学让九(9)班学生复习当天下午考试的历史科,本应当在教室组织学生上课的历史教师徐老师上课后并没有及时进入该教室,而是上课后很长时间才进入教室。我们的孩子曾显超平时就是一个表现很好的孩子,一直在等老师的到来后才向徐老师请假。直到这个时候,徐老师才发现孩子头痛、脸色苍白、满头虚汗、且湿透全身、浑身发抖等严重病状,但是,千不该万不该,老师及学校相关人员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拨打120或将孩子送医院就诊。等到孩子的母亲11点19分接到徐老师电话,从家里赶来把孩子送医院时,一切都太迟了。我们想问,徐老师打完电话后,明知我们的孩子曾显超出现严重病症,却为什么还让孩子学独自一人去校门口找家长?而且,在这期间,校方没有任何一位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教师过问此事,采取急救措施?学校医务人员更是没有到场救护,校方也没有一人拨打120急救电话,这是为什么?学校就是这么对待一个生病的学生的吗?直到11时27分,孩子母亲自驾车到达学校门口,在保安室窗口看到孩子伏在保安室办公桌上,当班在场保安等多人,但无一人照看孩子,母亲急忙直呼孩子名字,随后孩子极度难受地走出保安室,立即剧烈呕吐,母亲忙将孩子扶上车,火速赶往医院(当时很多家长在场,学校监控也可验证)。约11时30分,孩子送达宁化县中医院急诊室门口,急诊科医护人员立即展开抢救,几乎全院当班的骨干医护人员都到场参与救护,期间,孩子母亲与亲人联系,亲人第一时间赶往抢救现场,并邀请了宁化县医院最著名的几位专家参与抢救,多位县医院专家之一查看孩子后,说孩子瞳孔已经放大,已经无力回天了。 根据宁化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宁招办〔2014〕4号)文件: 第十条规定考点内 必须设立医务室。 《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按规定配置生活管理教师和医务人员,做好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做好教职工、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 然而,宁化县城东中学在如此重大的考试过程中,没有配备医务人员(学校成立至今未设医务室、未配备医务人员),该生病发后,除了徐老师打电话叫家长来接外,没有对病重的曾显超同学采取任何诸如班主任或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救护,医务人员进行救护等“相应救护措施”,贻误了最宝贵的抢救时机。宁化城东中学因为管理的缺位直接导致了曾显超同学死亡事故悲剧的发生,因此,宁化城东中学在曾显超同学死亡事故中应负不可推卸的责任。 宁化城东中学在福建省教育厅的网站上,赫然刊发有宁化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的供稿,说什么“宁化城东中学是宁化县探索办学体制多元化改革的硕果”,说什么“城东中学由旅日华人张宗填先生独资兴建……在宁化教育史上写下辉煌的一页。”,我们家长不禁要问,你们写下辉煌的一页就是这样写的么?你们只知道收钱,我们家长交了那么多钱,你们却连一个明文规定的基本的医务室、医务人员都未设置、配备。 城东中学“走向城东,迈向成功”的口号曾经让我们家长倍感信任和自豪,然而,我的孩子走向城东,却因为校方管理上的缺位不得善终,最令家属伤心的是这所学校对自己的过失行为不负责任,试问,这样的学校今后用什么取信于民?谁还敢把孩子送到这样公职教师、只顾敛取家长的学费,而视学生生命如草芥的私立学校读书? 时至今日,宁化城东中学仍然认为此事件与校方无关,一味推卸责任,甚至连校方主要负责人的面都见不到,哪有这样的道理?哪有这样不负责任的学校?万般无奈之下,方才执笔陈述校方应负责任,恳请青天做主,全县的父老乡亲们,请给心力憔悴,伤心欲绝的家长指指路,评评理,我们真的不知道路在何方?学校难道不该为我们孩子的死负责任吗?还有天理吗? 家长:曾念贵 邱金珠 2014年6月27日
《转》天理何在?学生中考期间发病死亡,宁化城东中学竟不负责任 谁能想到,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会这么猝然地离开父母,甚至连道别都来不及说一声?谁能想到,参加中考也会葬送一个花季的少年?你走得这么突然,让父母怎么办呀? 2014年6月21日的福建三明宁化,中考正在进行中,宁化县城东中学考场,上午10点30分中考数学科考完后,城东中学让九(9)班学生复习当天下午考试的历史科,本应当在教室组织学生上课的历史教师徐老师上课后并没有及时进入该教室,而是上课后很长时间才进入教室。我们的孩子曾显超平时就是一个表现很好的孩子,一直在等老师的到来后才向徐老师请假。直到这个时候,徐老师才发现孩子头痛、脸色苍白、满头虚汗、且湿透全身、浑身发抖等严重病状,但是,千不该万不该,老师及学校相关人员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拨打120或将孩子送医院就诊。等到孩子的母亲11点19分接到徐老师电话,从家里赶来把孩子送医院时,一切都太迟了。我们想问,徐老师打完电话后,明知我们的孩子曾显超出现严重病症,却为什么还让孩子学独自一人去校门口找家长?而且,在这期间,校方没有任何一位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教师过问此事,采取急救措施?学校医务人员更是没有到场救护,校方也没有一人拨打120急救电话,这是为什么?学校就是这么对待一个生病的学生的吗?直到11时27分,孩子母亲自驾车到达学校门口,在保安室窗口看到孩子伏在保安室办公桌上,当班在场保安等多人,但无一人照看孩子,母亲急忙直呼孩子名字,随后孩子极度难受地走出保安室,立即剧烈呕吐,母亲忙将孩子扶上车,火速赶往医院(当时很多家长在场,学校监控也可验证)。约11时30分,孩子送达宁化县中医院急诊室门口,急诊科医护人员立即展开抢救,几乎全院当班的骨干医护人员都到场参与救护,期间,孩子母亲与亲人联系,亲人第一时间赶往抢救现场,并邀请了宁化县医院最著名的几位专家参与抢救,多位县医院专家之一查看孩子后,说孩子瞳孔已经放大,已经无力回天了。 根据宁化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宁招办〔2014〕4号)文件: 第十条规定考点内 必须设立医务室。 《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按规定配置生活管理教师和医务人员,做好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做好教职工、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 然而,宁化县城东中学在如此重大的考试过程中,没有配备医务人员(学校成立至今未设医务室、未配备医务人员),该生病发后,除了徐老师打电话叫家长来接外,没有对病重的曾显超同学采取任何诸如班主任或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救护,医务人员进行救护等“相应救护措施”,贻误了最宝贵的抢救时机。宁化城东中学因为管理的缺位直接导致了曾显超同学死亡事故悲剧的发生,因此,宁化城东中学在曾显超同学死亡事故中应负不可推卸的责任。 宁化城东中学在福建省教育厅的网站上,赫然刊发有宁化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的供稿,说什么“宁化城东中学是宁化县探索办学体制多元化改革的硕果”,说什么“城东中学由旅日华人张宗填先生独资兴建……在宁化教育史上写下辉煌的一页。”,我们家长不禁要问,你们写下辉煌的一页就是这样写的么?你们只知道收钱,我们家长交了那么多钱,你们却连一个明文规定的基本的医务室、医务人员都未设置、配备。 城东中学“走向城东,迈向成功”的口号曾经让我们家长倍感信任和自豪,然而,我的孩子走向城东,却因为校方管理上的缺位不得善终,最令家属伤心的是这所学校对自己的过失行为不负责任,试问,这样的学校今后用什么取信于民?谁还敢把孩子送到这样公职教师、只顾敛取家长的学费,而视学生生命如草芥的私立学校读书? 时至今日,宁化城东中学仍然认为此事件与校方无关,一味推卸责任,甚至连校方主要负责人的面都见不到,哪有这样的道理?哪有这样不负责任的学校?万般无奈之下,方才执笔陈述校方应负责任,恳请青天做主,全县的父老乡亲们,请给心力憔悴,伤心欲绝的家长指指路,评评理,我们真的不知道路在何方?学校难道不该为我们孩子的死负责任吗?还有天理吗? 家长:曾念贵 邱金珠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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