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心月狐狸 DK心月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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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聚圣网络可以充值? 很多人回复我的帖子说, UU可以充值。 我就不明白了, 什么叫UU可以充值呢?!是真的没看明白?还是发生什么状况了。 下面是我充值的两张截图。这两张都是刚刚截取的充值图片, 无一例外的游戏充值的商家和商品名称都是<使徒网络>。也就是说, 你到李家买东西, 需要在张家付钱。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 也就是说因为运营商对市场的预见性不足,或者经营措施不得当,而造成停运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精神,以及最高法院的相关解释。当合同终止时,当给予玩家经济补偿。我们可视做:退款处理! 在运营方停运之前一段时间通知玩家。并提供较长一段的免费游戏时间。且游戏中尚未消费的游戏点卡,会提供退款。六个月的‘部分充值渠道停止充值’这句话,阐述了,运营商已经给玩家进行了经济补偿。 在此期间如果你充值到了使徒。 那么他可以赖账, 因为使徒根据公告早已停止运营。 而在运营的游戏,是不可以直接充值到使徒的。所以我说, 现在UU不能充值。 另外一定有人打算和我说, 你一样没办法去告UU什么的。 那我要回答的是《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约的约束,属于行政处罚范围。 如果你打官司要求退款属于《合同法》范围。 也就是说, 本来他不退款, 你只要打行政机关的电话就可以举报。 明白吗是举报, 何况上海是相对正规的城市,会有相关工作人员搞他。 如果,有更厉害的玩家,可以告他诈骗。 UU的这个公告是写的比较有水平的一个含糊的公告, 不是没文化, 是很狡诈。 或许他们正在公司笑话我们玩家傻缺呢。
《血族圣经》----暗影史 这个链接是,血族圣经的前两个部分, 序言和该隐传。http://tieba.baidu.com/p/2259029891?pid=31286714677&cid=#31286714677。 《小序》 简单的来一段小序言。 《血族圣经》又名诺德之书, 英文称《the book of nod》, 所谓的诺德,就是nod。 是在圣经里的一个地方, 在原版圣经中记载, 该隐在杀死弟弟亚伯之后被上帝流放, 上帝流放时说, 让他到东方的诺德之地。 所以,有西方人曾经说,中国就是诺德之地, 所以中国人不相信上帝。 中国人就是该隐的孩子们。 而中国人信奉的大神女娲娘娘就是西方所说的莉莉丝。 上面的部分是转述, 我认为这是很狗血的东西, 不过是说给大家知道一下。 《血族圣经》这本书, 除了原作者的序言外, 共分了三个部分。《该隐传》、《暗影史》、《秘闻录》。 该隐传, 主要讲述的是血族的历史部分。很大的笔墨是用在了血族的始祖, 人类生出来的第一个孩子,亚当的第一个儿子该隐身上。 到该隐的结束。 其实在犹太人的这个宗教中有很多故事,是有不同版本的。 比如,犹太教、东正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 其实信奉的一个神, 就是上帝。 但是称呼有区别, 老牌的犹太教称他为雅威, 根据他的名字yawh中来的, 仔细读过我的文字的人, 一定不陌生。天主、基督等教派, 称作耶和华, 伊斯兰教称真主安啦。 至于这个部分的历史考证工作我就不啰嗦了, 比较不是咱们讨论的范畴, 什么时候大家有兴趣开公司, 继续这个宗教主题, 可以联系我, 我可以提供大量的中文资料, 包括《圣经》《里圣经》部分《死海古卷》的内容。 这是中间插的一段内容。 (我说话真啰嗦, 尤其这种题目, 说起来, 就越说越多) 《暗影史》的部分, 主要包括我们游戏中的种族的描述, 以及血族的后裔, 和发展, 以及一部分他们的法律法规。 我拿到的译本, 翻译比较古朴, 我个人很喜欢, 可能大多数朋友读的就很累了。 翻译是一种再创作的过程, 我同时参考英文版和中文版。 希望文字可以更生动的表达愿意,而非原词。 暗影史中有对于魔灵技能的描述, 很有意思。 大家可以细读。 在拙作《天之炼狱的大哥德巴赫猜想》中, 我曾经提到了另外两个种族, 大家可以联想下。链接http://tieba.baidu.com/p/2475528961?pid=35870344589&cid=#35870344589 为了防止错别字的问题, 我还是把文章分开了贴, 这里是小序, 其次是目录, 而后正文。 麻烦大家回帖的时候, 尽量直接回复在楼后面会比较好。 我会按照目录, 分块贴的, 方便大家讨论。 谢谢。
告该隐鬼族、魔族书 幼年读书的时候,有一句鲁迅先生说的话,想必大家都有学过:“痛打落水狗”。 为什么要痛打落水狗?落水狗有三种,大都在可打之列。(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别人打落者,(3)亲自打落者。倘遇第一种,便即附和去打,自然过于无聊,或者竟近于卑怯;但若与狗奋战,亲手打其落水,则虽用竹竿,又在水中从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不得与第一种同论。听说刚勇的拳师,决不再打那已经倒地的敌手,这实足使我们奉为楷模。但我以为尚须附加一事,即敌手也须是刚勇的斗士,一败之后,或自愧自悔而不再来,或尚须堂皇地来相 报复,那当然都无不可。若是偷盾牌、谩骂、同于一悍妇或者一莽夫直流,自然不属于刚勇拳师之列。 至于类似狗者,却不能引此为例,与对等的敌手齐观,因为无论它怎样狂 嗥,其实并不解什么“道义”;况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 耸身一摇,将水点洒得人们一身一脸,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但后来性情还是如此。老实人 将它的落水认作受洗,以为必已忏悔,不再出而咬人,实在是大错而特错的事。总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觉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打狼要打死。 鲁迅先生笔下有一种叫海乙那的动物,眼光和样子都很难看;时常吃死肉,连极大的骨头,都细细嚼烂,咽下肚子去,想起来也叫人害怕。‘海乙那’是狼的亲眷,狼是狗的本家。 其实说的就是土狼,学名豺狗。 这种豺狗连等闲狮子和豹子都会害怕。 前爪极端,追逐哺乳动物,用一只前爪搭在动物的后臀之上, 另一只前爪掏进动物的肛门,抓住肠子,一下扯出,数米之远, 喜食肠子。 三国演义大家都读过, 魏国、蜀国、吴国,三方势力, 魏国独大, 蜀国最弱。 只有蜀国六出祁山,九伐中原。 而吴国偏安一隅,极少帮忙, 以至于蜀国独木难支,被魏国灭掉, 二者去其一, 吴国可以生存吗?历史的见证, 魏国灭蜀之后,就灭掉了吴国。看《炼狱》有几个区可以有两族并存吗?从来没有, 都是一家独大, 剩下两族只有三三两两的散兵游勇。 为什么,就因为‘吴国’不参战,偏安一隅。如果当年魏国先被吴蜀联盟灭掉, 两国兵力相当, 就算拉锯战, 也不会又那一边吃掉另一边, 就像南北朝一样。 所以敬告魔、鬼两族, 全力投入火力,别让魏国再次做大, 两族联手尚且困难,如果有些许的不平衡,就有可能一起覆灭。希特勒在二战期间,还告邻国绝不发生战争, 以麻痹对方,而后闪电攻击波兰, 举国覆灭。 综上所诉,希望两族精诚团结,共同抵御外敌。 另外,告人族,人类失败是因为不够强大吗?不是。 魔灵和鬼联合真的能对抗原来的三个公会吗?当然不行, 为什么人类失败了?就想我们的抗战打了八年之久, 还是依靠美国投下两颗原子弹。 就因为没有遵循‘攘外必先安内’的道理。 就是因为没有‘攘外必先安内’,现在打抗战的队伍那里去了?正在一个角落生存, 为什么?因为没有‘攘外必先安内’。为什么现在一统天下,因为‘攘外以先安内’没有一个人可以声音更大。 学习学习再学习,一定要‘安内’才能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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