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系时间da SilverLink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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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版权= = 说到版权,我想到了软件业有一个离经叛道的存在,并且感觉他的模式可转移到出版业上。 在最初,使用电脑的都是精英,能编程的更是寥寥无几,其中富有创造力的编程爱好者方能称之为黑客,其中黑客主要又集中在MIT和BSD之类的高校中,那时大家互相共享着思维,可以随意使用他人的成果 可是,有一天,专有软件出现了,打破了这一传统,形成了唯利是图的软件业,就再也没有了以前开放的氛围。 但开放的氛围始终为人所记忆,于是人们就提出了copyleft的概念和自由软件与之抗衡,遵循四项自由,自由之零:不论目的为何,有使用该软件的自由。  自由之一:有研究该软件如何运作的自由,并且得以改写该软件来符合使用者自身的需求。取得该软件之源码为达成此目的之前提。 自由之二:有重新散布该软件的自由,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借由散布自由软件来敦亲睦邻。 自由之三:有改善再利用该软件的自由,并且可以发表改写版供公众使用,如此一来,整个社群都可以受惠。如前项,取得该软件之源码为达成此目的之前提。 虽然有如上自由,却依然有版权。自由软件可以免费取得,并且它的源代码可以自由修改并散布但它并不是没有版权。版权是当某项作品完成时就自然产生了,不需申请或注册。以本文为例,本文在写作的同时,作者即拥用版权,任何人皆无法剥夺。而当使用者花钱购买某套软件时,所购买的只是‘使用权’,使用者必须接受该软件的‘软件授权’,才能使用这个软件;而软件的原作者则仍然保有其‘版权’。 这样即保护了版权(只是不能靠版权获益),又可以与其他人共享自己的成果。感觉这个模式也可用于出版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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