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zhou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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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就来一年了 进吧一周年
斑有初代细胞 鸣人会让他发芽么 如果可以应该就直接解决了 灵魂被封印在树里 这不是妖怪么 果然够强
被封印的那半九尾呢? 九尾的另一半 不是也在死神那里么 好像没交代吧 我反复看了几遍 你们说会起到啥作用 那一半
将的分类 郑观应:“古之所谓将才者,曰儒将、曰大将、曰才将、曰战将。英布、王霸、张辽、刘牢之、曹景宗、高敖曹、周德威、扩廓贴木儿等,战将也。”[
墨家 声明 我复制 百度百科的
新年贺岁 大家新年好
昨天有时间玩了一下最新版遗失 玩过的都进来说说吧
为了75年前 南京罹难的同胞 默哀 默哀
新人报道 什么时候出啊 给个大概时间也行
多么孔武有力的楚王 上图LZ小学的时候在山上捡了1000多枚核桃 每天在手里捏呢 吃完了都没捏碎过
还差6人头 继续
还差16个人头 军功就够升7级 发一个
亮点自己寻
我是果叶 为毛大家对我的身份都表示震惊呢
啊
蒙恬啥时候发明毛笔呢 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双方打得非常激烈,战争拖了很长时间。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那时,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然后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的,书写速度很慢。蒙恬虽是个武将,却有着满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说的那种笔写战况报告,常影响他的思绪。那种笔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停下来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会把非常贵重的绢给弄脏了。蒙恬以前就萌生过改造笔的念头,这次要写大量的战况报告,这个愿望就越来越强烈了。 战争的间隙中,蒙恬喜欢到野外去打猎。有一天,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军营。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笔来写字,不是更好吗?” 回到营房之后,蒙恬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绢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的,不像样子。蒙恬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块绢也给浪费了。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 蒙恬并不甘心失败,仍然抽时间琢磨其他别的改进方式。几天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这一天,他走出营房,想透透新鲜空气。走过山石坑时,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笔”。蒙恬将它捡了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兔毛,发现兔毛湿源源的,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蒙恬大受启发,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这时竟变得非常“听话”,吸足了墨汁,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原来,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变得柔顺起来。由于这支笔是由竹管和兔毛组成的,蒙恬就在当时流行的笔名“聿”字上加了个“竹”字头,把它叫做”笔".今日简写作“笔”。
自己看 o()^))o 唉
找对老大就是好 你看看韩羽 不仅修为沾光 老大连他的终身大事 想好了 坑爹的 标题写不下啊
刘邦 有木有
大比有一项 比啥三个领域的 光之晨曦哪三个出战 很怀疑彩儿的能融合得很好 也可能是三个神眷者 大家来说说吧
还差几点经验就7级 怎么升啊
新人 刀锋天赋 要不要减CD 新人报道
一次深渊 一次火王八王第一次发帖图搞反了
孟聚是穿越者吗。。。。 走在她身边,闻到清雅少女如檀似脂的清新体息,孟聚不禁陶醉。这样的情景,令他回忆起前世时与初恋女子并肩走在校园林荫路中的情景。 主角原来是穿越 老猪之前咋不说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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