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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普通话!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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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本地交流】百城联动-你感觉生活在临淄幸福吗 【来领证了】你是处在喧嚣的都市,还是漫步悠闲的小城,你对幸福的定义又是什么呢?是家人身边的温暖港湾?还是疲于奔波的无限勇气?本次贴吧联合了百所城市吧吧主发起了#你感觉生活在当地城市幸福吗# 话题讨论,参与即有机会获得百度官方送出的“最幸福吧友证书”及贴吧周边奖励,快来参与讨论吧!【活动时间】12.01--12.07【参与方式】围绕以下任一话题回贴讨论即视为参与成功。话题①#什么增加了你的幸福感#,提升幸福感知力,为美好生活打call!话题②#我的生活现状#,我在哪,我的工作是什么,我工资多少,聚焦生活百态,寻找本地更多可能!话题③#我的幸福瞬间#,以文字/图片形式分享记忆中的幸福时刻,定格美好瞬间!【活动奖励】回贴评论+点赞量第一名的吧友(不少于10个)奖励百度贴吧官方送出的“最幸福吧友”证书!【注意事项】1、不要复制抄袭他人内容,分享自己的想法哦;(有抄袭欢迎吧友举报,可取消获奖资格!)2、参加活动吧友需不处于封禁状态;3、不得在楼层中出现无意义水帖、刷楼及违规内容,均视为无效回帖;4、系统删贴/自行删贴等楼层视为无效楼层;5、同一ID仅可获得一次奖品;6、活动奖品将在活动结束后的30天内统计发奖,届时中奖用户请留意贴吧私信,吧友们记得打开私信通知哦~
11-23【 本地交流】【梦想起航,砥砺前行——为考研学子盖楼送祝福】 【梦想起航,砥砺前行——为考研学子盖楼送祝福】亲爱的吧友们,随着时间的流逝,2023年的考研之战也进入了最后的倒计时。这最后三十天,对于正在备战的考研学子们来说,意义非凡。他们日以继夜地奋战,只为了那梦想中的学府。为了给他们送去来自社会各界的温暖与祝福,激发他们前行的动力,我们贴吧地区吧特别策划了这次“梦想起航,砥砺前行”为考研学子送祝福活动。 【参与方式】1、本次活动将以主题贴盖楼的形式进行,鼓励吧友们在本帖下盖楼留言,为正在备考的研究生们送上自己的祝福和鼓励。我们将筛选出一些特别有意义的留言,进行展示和推广。2、如果你身边有正在备考的考研学子,请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这次活动。他们可以通过盖楼留言的方式,分享他们的备考心得、心路历程或对未来的期许。 【注意事项】我们鼓励所有的吧友积极参与,但请务必保证所有的祝福和鼓励都是真诚和善意的。对于所有在祝福墙中展示的祝福,我们有权进行适当的编辑和整理。所有在此活动中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吧务组将进行适当的处理。如果你有任何好的建议或想法,欢迎随时与我们吧务组联系,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最后,让我们一起为这些勇敢追求梦想的考研学子们送上最真挚的祝福!愿他们在接下来的三十天里能够砥砺前行,勇攀学术高峰,最终实现自己的梦想!
06-26【 临淄新闻】山东高考分数线出炉,460分以上考生有本可上,480分以上可上 山东高考分数线出炉,460分以上考生有本可上,480分以上可上公办 山东高考2023年分数线公布了,一段线即本科线是443,位次是308701。 这个443的分数线是按照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出来的,那么今年招生计划数约是308701÷1.2=257,250人,这也就是说,理论上,今年滑档考生将有51,451人。 哪些考生滑档呢? 如果排除复读等各种因素,所有考生志愿都按照冲稳保梯次填报,那滑档的当然是最后的51451人,也就是464分以下考生。换言之,464分以上考生今年都有“本”可上。 但是,有不少高分考生也是要去复读的,甚至600+考生,根据往年经验,选科物化生的“偏理”考生,450分都有学可上,没选物理的“偏文”考生要想上榜,要在460分以上。就算第2次志愿“3+2”和公费医学专科生,也都要在460以上。 今年的308701对应去年的434分,这也就是说,这也就是说,今年的443相当于去年的434分,虚高了9分, 根据往年经验,470分(对应位次222304)以上考生报考公办学校都较有把握,今年招生计划扩招人有限,因此公办学校招生分数会在477分左右,所以,480分以上考生上公办学校还是较有把握的。 接下来考生要填报志愿,第一步先要找到参考坐标。用自己的位次去对照2022年一分一段表的分数,然后以这个分数为中心,去冲,去稳,去保。 各分数段考生冲稳保的策略和志愿条数是不相同的,比如480分以下考生,就无所谓冲了,所有志愿都要往稳保上靠,470分以下考生,冲的志愿条数和滑档几率成正比,冲的志愿条数越多,滑档可能性越大。所以,这个分数,只要保住底就不错了。
淄博市临淄法院为192位村民要回936万元! 五月的临淄,气温开始回升。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四楼会议室里,五名群众心里暖意正浓。“俺以为这么大的金额可能无法全部执行到位,乡亲们都已经做好拍卖对方公司的心理准备了,真是没想到呢,法院连本带利都给俺把钱要回来咧!”村民代表唐某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激动地说。 2023年5月31日,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将192位村民的借款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等共计936万余元全部拨付到位,村民们选派唐某金等五名村民代表,专程赶到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心系群众办实事,为民解忧献真情”的锦旗送到执行局负责人郭宗威手中,表达了他们对执行干警的深深谢意。 据悉,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发生在2019年4月,临淄区某镇某村192名村民将800万元本金出借给山东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约定年利息为10%,双方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后经村民多次催告该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村民们遂向临淄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相征对案情进行了认真梳理,全面审查了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并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山东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192名村民支付借款8000000元、利息126666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告山东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原告遂向临淄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边新杰一边安抚村民们的情绪,一边认真梳理案件卷宗材料,并运用法院执控系统调取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信息,发现该公司账户余额仅为361万余元,随即依法进行了扣划。不久,被执行人山东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和解,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偿还,但很多村民急盼着这笔钱用于偿还债务及维持日常生活,双方没有达成和解协议,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难道936万元的案款目前只能执行361万了?”“不行,得想办法查找执行线索。”执行干警们带着不服输的劲头,相互交谈着。这时,边新杰拿起了手机,不停的翻阅着什么。“有了!”边新杰拍着脑门说道。原来,他利用手机APP查询软件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搜索了被执行人相关信息,竟然发现被执行人山东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国多个省份拥有十九家分支机构,并且多家分支机构存在多个招投标信息。获取这一线索后,执行干警们立即通过全国统一信用代码共享平台进行核实,确认信息无误。 经查控,执行干警发现山东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十家分支机构账户余额共计525万余元,随即通过执控系统进行冻结。随后,被执行人山东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再次来到临 淄区人民法院协调执行事项,表示愿意协调其分支机构配合执行,请求法院将查封的款项立即扣划,尽快解封账户,以便公司和各分支机构正常招投标运营,并表示立即将近期筹集到的款项用于偿还剩余49万余元执行案款。执行局经综合研判,决定先将被执行人近期筹集到的49万余元扣划,再对被执行人各地分支机构的525万余元采取扣划。至此,192户村民的936万余元案款全部汇入临淄区法院指定账户。 当村民们得知全部案款执行到位的消息后,激动之余纷纷表示要当面向临淄区法院的执行干警表达谢意。“看到村民们高兴的样子,我们的工作更有干劲了!” 执行局负责人郭宗威对村民代表唐某金说。 临淄区法院将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巩固深化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全省法院齐鲁天平先锋岗、司法为民示范法院、智慧法院示范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四项创建”示范活动走深走实,善用有解思维、创新思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硬度和司法的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04-17【 临淄新闻】拘传3人 淄博临淄法院集中执行到位金额21万元 拘传3人 淄博临淄法院集中执行到位金额21万元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淄博市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开展“鲁中雷霆”集中执行行动。 凌晨5点,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们集合完毕,随着执行行动负责人蔡峰一声令下,14名执行干警兵分两路,按照预定行动方案奔赴各执行现场。 原告潘某海与被告韩某冰、侯某伟(两人系夫妻关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庭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韩某冰、侯某伟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0万元,于2021年9月1日前归还30万元,于2021年11月1日前归还10万元;被告韩某冰、侯某伟支付原告潘某海利息26950元。调解书生效后,两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于宗国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韩某冰、侯某伟并对其释法明理,要求其依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两名被执行人态度消极,不愿配合执行工作,多次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于宗国并没有就此放弃,充分运用速控快执机制,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发现被执行人侯某伟的行踪,依法对其采取拘传强制措施。拘传后,被执行人侯某伟态度有所转变,表示愿意尽快筹款履行,并立即联系被执行人韩某冰的亲属将10万元现金交至临淄区法院执行局,随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本次执行行动历时4个小时,出动警车4辆,拘传3人,执行完毕1件,执行和解2件,扣押车辆1台,执行到位金额21万余元,圆满完成预定执行任务。 临淄区法院将巩固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把群众满意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鲁中雷霆”专项执行行动,持续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03-27【 临淄新闻】聚力优化营商环境 | 淄博临淄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 | 淄博临淄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为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淄博市临淄区法院执行局通过速控快执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拆除塔吊4部、架杆若干、板房20间、施工设备若干,返还施工场地33000平方米。 2020年9月23日,原告淄博某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一)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一)承建临淄区某街道一期项目8栋建筑。合同签署后,被告(一)安排被告(二)淄博临淄某公司承建上述施工内容,被告(二)又分别与第三人签署《工程施工劳务合同》,于2020年9月底组织人员对承建工程展开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原被告因管理、资金等方面原因产生纠纷,原告遂诉至临淄区法院,二被告亦提起反诉。 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原告淄博某置业有限公司主张的违约金、损失、鉴定费等费用与二被告主张的涉案工程款、损失(租赁设备、材料损失、管理人工资等)、违约金、鉴定费等费用相互抵消,就此双方互不追究,二被告于2022年11月15日前撤出临淄区某街道一期项目8栋建筑的施工场地,将场地交接给原告。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被告自愿放弃其他反诉请求。 该案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二被告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查明现场除有两支施工队留守以外,还有四部塔吊,其中一部塔吊自2020年停工至今一直未使用,也未进行保养,而塔臂下方就是高压线,一旦遭遇大风发生倒塌会给高压线带来风险隐患。临淄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公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公告期满后,留守施工队拒绝搬离现场,被执行人也未拆除施工设备。 2023年3月20日,临淄区法院执行局精执团队在团队长带领下到达执行现场,对涉案场所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并通过无人机空中监视执行。执行干警耐心地对留守人员进行释法明理,并向被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站在被执行人角度上帮助其分析目前面临的法律风险,耐心劝导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表明依法强制执行的决心。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留守人员表示愿意配合执行。随后,执行干警组织相关企业对塔吊等施工设备予以拆除,该案成功执行完毕。
03-24【 临淄新闻】临淄区法院:让当事人足不出户查阅卷宗 为进一步提高档案查阅效率,去年6月,临淄区法院推出互联网查询档案便民利民举措,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查阅卷宗。截至目前,临淄区法院档案室查阅量超过4200次,免费为档案查阅人提供打印复印案卷材料57500余页,数据光盘超400张。 当事人及代理人可用案件当事人身份信息注册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进入导航栏“诉讼服务”板块“网上阅卷”服务,即可查阅当事人名下的“在审案件”和“已结案件”电子卷宗。因系统原因部分卷宗暂时无法查阅时,当事人可向法院档案管理人员发起网上阅卷申请,档案管理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信息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上收到阅卷审核结果通知,从而实现查阅、打印卷宗等服务。申请人在线查阅档案材料的同时,可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打印,打印的档案材料每页均具备法院和查阅人姓名的水印,确保档案材料真实有效。 为减少当事人奔波,临淄区法院对现场阅卷的当事人实行网上卷宗复印审核,对确需承办人审核的案件,由原来的当事人上门找承办人审核改为承办人线上审核,大大提高了查阅效率。同时,针对当事人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无法调取档案的情况,采取“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将调取档案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并积极指导当事人网上查阅,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
03-13【 临淄新闻】淄博市临淄法院成功调解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淄博市临淄法院成功调解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淄博中院 2023-3-13 16:44 · 来自山东 ·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账号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近日,临淄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利用微信“一案一群聊”成功调解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该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张某、姜某伟为淄博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员工,王某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注销。该公司因经营困难长期拖欠职工张某、姜某伟工资,并在张某哺乳期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姜某伟遂于2022年12月5日分别向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主张王某支付拖欠的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加班费、保险费等共计26600.99元,姜某伟主张王某支付拖欠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加班费、保险费等共计33398.22元。 案件承办法官朱新桂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两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调解难度较高,但并未放弃调解工作。朱新桂多次联系被告王某,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从降低诉累、节约成本等角度出发对其进行悉心调解,但被告王某声称并未拖欠原告工资,并强调是原告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明确表示拒绝调解。朱新桂针对原告主张事项,逐项向被告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让王某明白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的区别。最终,被告王某同意在法院主持下与原告张某、姜某伟进行调解,并表示公司已经注销,目前资金有些困难,但只要数额合理会尽快履行。2月28日,两起案件的原被告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时,为督促当事人履行支付义务,避免衍生执行案件,朱新桂法官主持双方在调解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加大债务人逃避债务的违约成本,并向债务人送达自动履行提示书,最终,被告王某在民事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付清全部款项,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被圆满化解。 临淄区法院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服务理念,持续巩固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打造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格局,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实现调解案件“有底气”,审理案件“讲正气”,案结事了“没怨气”,用实际行动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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