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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和苑 公租房小区 5月各栋楼 入住时间 ★ 盛和苑 公租房小区 5月详细 入住时间 盛和苑保障房小区定于2018年5月2日--8日集中办理入住手续。各区住房保障部门4月26日开始发放《配租通知单》,请配租成功的家庭适时关注,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一、办理时间 按照配租通知单载明的日期集中办理: 5月2日:上午:1号楼2-13层,下午14-26层 5月3日:上午:2号楼1-13层,下午14-26层 5月4日:上午:3号楼1-13层,下午14-26层 5月5日:上午:4号楼2-13层,下午14-26层 5月6日:上午:5号楼2-15层,下午16-30层 5月7日:上午:6号楼2-15层,下午16-30层 5月8日:上午:7号楼2-15层,下午16-30层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5:00 二、办理地点 盛和苑1号楼一层南侧底商 三、注意事项 1、办理入住时,按照《配租通知单》的要求携带《配租通知单》、申请人(本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复印件2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3份、申请人及常住人员一寸照片各2张; 2、廉租房家庭的申请人除老、弱、病、残、孕等情况可以由委托人持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外,其他家庭的入住手续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其他人不得代办。 3、办理入住家庭一定要严格按照《配租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去办理,不能按时办理入住的请及时与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和保障房管理公司联系。2018年5月31日后仍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放弃入住的家庭需要在小区或资格申请地的街道办事处签属放弃声明。 四、咨询电话 保障房咨询电话:85026293 物业咨询电话:85026294 五、 温馨提示 1、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保障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2、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家庭,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部门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钱就能办保障房"谨防上当受骗! 3、我市公共保障房只租不售。 入住信息最终以配租通知单为准。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6日
★ 盛和苑 公租房小区 5月2-8日办理入住 从石家庄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盛和苑保障房小区定于2018年5月2—8日集中办理入住手续。石市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从4月26日开始陆续发放《配租通知单》,请配租成功的家庭适时关注,保持通信畅通,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的还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据悉,盛和苑保障房小区集中办理时间按楼座和楼层进行了分时段办理,请保障家庭按照《配租通知单》载明的具体日期和时间来集中办理。集中办理地点位于盛和苑1号楼一层南侧底商。   石市保障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入住信息最终以《配租通知单》为准。保障家庭办理入住时,要按照《配租通知单》的要求携带《配租通知单》、申请人(本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复印件2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3份、申请人及常住人员一英寸照片各2张;廉租房家庭的申请人除老、弱、病、残、孕等情况可以由委托人持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外,其他家庭的入住手续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其他人不得代办;办理入住家庭一定要严格按照《配租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来办理,不能按时办理入住的请及时与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和保障房管理公司联系。2018年5月31日后仍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放弃入住的家庭需要在小区或资格申请地的街道办事处签署放弃声明。
重磅消息!河北共享住房来啦!还没买房的恭喜了 “共享住房”要在河北登场了!近日,张家口市宣化区决定推出“共享”产权新政策,这也是河北省首个出台”共享”产权的城区。可购买部分产权 据张家口日报报道,近日,张家口市宣化区决定,在东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推出”共享”产权新政策,”共享”产权即共有产权,意在如被征收人无力购买全部安置房产权的,可采取住房保障安置方式,购买部分产权,其余部分按照直管公产住房计租管理,与政府共有产权。 根据张家口市宣化区全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经区政府批准,东大院列为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范围包括建筑街、建筑东街、朝阳街、朝阳街一道巷至九道巷、东风路、工农街、工农西街、先锋后街、先锋前街、红选路等,涉及3821户居民。已有38户居民签约 此项政策从2017年11月11日起实施,成为我省首个出台”共享”产权的城区。截至11月20日,已有38户居民签约共有产权方式安置房。新闻多一点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这样建 今年8月14日,北京住建委在《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共有产权住房可落户、可上学!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据央视财经此前报道,简单来说就是一套房子,政府和购房人凑份买房,那么购房人在购买时就可以支付较少的房款,买下一套自住的房屋。共有产权房属于谁? 买房初期:这个房子的费用由购房人与政府、住房协会或其它社会非盈利机构按出资份额共同享有产权。 买房之后:随着购房人收入的提高、财富的积累,可以逐步增购产权,直至最终完全占有产权。 简单地说,就是你可以以优惠条件购入房子,但是产权你和政府共有,将来有钱了,可以慢慢把产权都买回来!假如你现在买一套15000元/平方米的商品房,手头钱不够。现在政府出面,给你修房子,然后以一个优惠价(有可能不到商品房的一半价格),你 买50%,剩下的留在政府手里。 房子你住,政府也不会收你的房租,当然,物业、水电气你自己承担啦!等你有钱了,你再把政府那50%的买回来,这个房子就完全属于你了。产权分配比例如何? 产权一分为二后,购买者最关心的问题首先是能分到多少份额?是自主选定,还是按房屋售价各有不同? 具体细则由各个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会面向社会公布。房子能卖吗? 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共有产权住房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未满5年不得申请购买完全产权,未取得完全产权,不得上市交易。 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满5年,可申请购买完全产权。届时,按同时期、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向政府支付政府所占份额的房款。同时期、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当地税务部门当年存量房交易价格评税系统价格为基准。共有产权房价格如何 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价格,以低于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为原则,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等基础上确定;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实际租住2年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其“租改售”的价格,可以在核定的销售价格基础上下浮动5%。
明郡小区保障房2017年11月20日集中办理入住手续 明郡小区保障房定于2017年11月20日集中办理入住手续,《配租通知单》已经发放,没有收到的家庭请及时与申请地街道办事处联系。 办理时间: 2017年11月20日 上午:8:30—12:00 (1-9层) 下午:1:30—5:00 (10-18层) 办理地点:卓达明郡物业(跃进路163号) 租金缴纳:统一收取2017年12月1日--2018年3月31日的保障房租金; 其他费用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详见《配租通知单》。 请准备充足现金,据实结算。 咨询电话:保障房管理公司:69039082 物业电话:18032214605 注意事项: 1、办理入住时需携带《配租通知单》、申请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复印件2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3份、申请人及常住人员一寸照片各2张; 2、廉租房家庭的申请人除老、弱、病、残、孕等情况可以由委托人持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外,其他家庭的入住手续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3、办理入住家庭一定要严格按照《配租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去办理,不能按时办理入住的请及时与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和保障房管理公司联系。 2017年12月5日后仍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放弃入住的家庭需要在小区或资格申请地的街道办事处签属放弃声明。
★石家庄市区2017年 第二批 公共保障房公开 摇号 分配通告 为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现就市区2017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此次配租的公共保障房共涉及27个小区,具体房源套数、租金及物业费标准、面积范围、小区坐落等情况如下: 市区2017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房源 单位:套、元/平方米·月、平方米(最终以房产测绘所的实测面积为准) 二、受理范围 1、正在享受租赁补贴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通过资格审核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 (1)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 (2)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申请家庭; (3)18周岁以下孤儿; (4)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 三、受理时间 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方式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到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填写并提交《石家庄市区2017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五、公开摇号 11月3日,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公开摇号分配。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电话: 87820533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裕华区:86578228 桥西区:83050274 新华区:86952339 高新区:85095016 长安区:86252934 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外来务工、新就业、本市户口 申请公租房 条件及有关事项 公共保障房的保障对象为市区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等无力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众。 一、申请方式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现执行3521元/月以下); 申请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再受收入限制; 3.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二)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市区实际居住,或持有市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 3.收入稳定,具有房租支付能力; 4.单身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 (三)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持有市区居住证; 2. 申请人在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3.收入稳定,具有房租支付能力; 4.单身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 另外,申请人住房条件须满足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单身申请人不再审核父母房产。 已备案的房产计入申请家庭住房核定面积,超出面积标准的,取消保障资格。
2017年第一批公租房:盛邦花园入住通知! 盛邦花园2、3号楼保障房定于2017年7月28、29日在盛邦花园8区集中办理入住。入住名单如下: 于波 1301261991XXXX3924 李萌 1301021987XXXX0011 牛威威 1301821989XXXX4816 姜秀兰 2104031965XXXX1545 李金华 5108231971XXXX3885 王新宝 1303241988XXXX5111 贾志超 1322011987XXXX1639 周利川 1304211988XXXX0941 闫小冉 1305821989XXXX166X 赵喆 1301041984XXXX2412 杨柳 1301231993XXXX4543 孙荣申 1322261973XXXX3610 白红涛 3725231984XXXX2154 王二胜 4102211982XXXX5675 张兴兴 1301821990XXXX5724 于九平 1323351971XXXX0267 杨敬粉 1305251965XXXX4845 张亚如 1305281993XXXX1823 耿京艳 1301261987XXXX1875 杨扬 1301251991XXXX1516 孟勇 2104021965XXXX2975 张庆召 1305821992XXXX3038 王俊伟 1301211992XXXX2012 陈亮 1301261988XXXX0338 赵磊 1305241990XXXX4534 朱永刚 1324281977XXXX2610 张建平 1301071965XXXX1521 王志林 1301071968XXXX0025 丁旋旋 1301841989XXXX4011 何林德 1326281961XXXX3715 刘盈 1301281988XXXX0924 罗江丽 1301311992XXXX2724 冯朝飞 1301241993XXXX3316 刘国江 1323371976XXXX4194 张亚南 1308281988XXXX1313 以上申请人,请于7月27日10:00—11:30 14::00-18:00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办事处领取配租通知单。(本人无法前来的,可以代领,但必须有本人身份证) 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办理时间: 7月28、29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 二、集中办理地点:裕华区南二环建通街与金利街交叉口东南角沿街商铺 三、费用缴纳:以入住通知单载明的要求缴费,有疑问可以拨打入住咨询电话。 四、入住手续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五、注意事项:办理入住家庭一定要严格按照通知单上注明的日期(上午或下午)准时去办理,由于办理入住人员较多,不能按期办理的家庭请予7月31日到8月15日到桥西区槐安西路63号1号楼1703房间办理入住手续。2017年8月15日后仍未办理入住的视同自动放弃,两年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放弃入住的须填写“放弃声明”,并收回“配租通知单”。 六、入住咨询电话: 入住电话:69039086 物业电话:88871515 注意: 1、本次配租成功的申请家庭,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配租或退房的家庭,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 2、承租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行为的,将取消保障资格,收回房屋,记入诚信档案,通报其申请单位,终身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3、保障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的,保证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如实申报。经核实,对未如实申报的,取消保障资格,计入诚信档案。
石家庄公共保障房12日起可申请互换,申请时间 :7月12~7月30 石家庄公共保障房12日起可申请互换, 2017年公共保障房换房通知 一、换房申请时间 7月12日至7月30日 二、换房条件 (一)具有住房保障资格,已签订《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且在《合同》小区租住6个月以上。 (二)同一家庭类型之间互换。 (三)具有换房意愿的保障家庭(以下简称换房家庭)的目标房源月市场租金,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 (四)每个保障家庭每年只允许换房一次,且必须遵守公共保障房管理规定,并按时履行《合同》约定。 三、换房程序 (一)发布换房信息。换房家庭可自行登录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共保障房换房平台"发布换房信息或通过其他途径自行寻找换房对象,双方达成换房意向,并相互确认。 (二)开具《诚信证明》。7月12日至7月30日,换房家庭相互确认后,各自到租住小区的管理单位开具《诚信证明》,领取并填写《2017年公共保障房换房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提交申请。7月30日之前,换房家庭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和《诚信证明》,到户口所在区的住房保障部门提交《2017年公共保障房换房申请表》,申请人同时出具书面的承诺书,承诺在整个换房过程中不存在经济补偿、经济纠纷事项,如有发生,当事人双方承担一切后果。各级住房部门一旦发现有经济补偿行为的,有权取消保障资格。 (四)审核。区级初审:7月31日至8月6日;市级审核:8月7日至8月11日 四、换房要求 (一)办理入住手续。验房结束后,换房家庭在《公共保障房换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交回原《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并结清费用;持费用结清材料与换房小区管理单位重新签订《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办理换房入住手续。 (二)费用交纳。换房家庭的租金缴纳及有关费用的收取时间及标准,按照《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执行。 (三)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换房入住手续的保障家庭,其换房通知书自动失效。 (四)在未取得《公共保障房换房通知书》之前,换房家庭不得私自换房。私自换房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保障资格。(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注意:2017第一批拿钥匙的入住的用户,注意事项!大家都来说说 注意:2017第一批拿钥匙的入住的用户,注意事项!大家都来说说 先说说群主我遇到的问题 验房: 仔细检查房里每个物品,门、窗、灯、开关、马桶、水管等,有问题的,一定要写清验房单上,等维修时间一定全面维修好,要不日后自己修吧 猫腻篇:物业动手脚,多收你费 水表:验房后,记录拍照下水表数,有条件去买个 防回流阀门,找人安装上,要不你一个月不用水,月走5顿水,用了水,几十顿水就没了。(全国人用水平均是3顿/月)每月水费是100多元,你疯了不? 至于水表井的门有锁,会不会物业进去动手脚,这个绝对可能,有可能,一层里的用户有条件安装自己的锁或监控。 电表:电表事先要买卡,插卡后检查数量,然后有条件的,买个电表,找人安装到房内全闸处。有些用户反映,电表走的飞快,不想被黑电表坑,就赶紧联系物业,加/换个电表吧,每月百元,不差钱忽略~ 地下室:这里没有防盗设施,没有监控,到晚上就会丢电瓶,很专业的偷,全是附近的人。有条件的,几人合伙安装防盗用品或监控吧(监控没蛋用) 电梯:你以为电车能进电梯?好吧,能进,只要你第二天不上班就没事,上班就请走下楼,电梯早上被物业关了,着急不? 宽带:大家请一定联系邻居用一个线,如:4户用100M最合适。有些小区被三方公司垄断,没有电信、联通、移动,好吧,那就更要一层用100M或2个100M线。如果每家100M的话,可能告诉你,一层的所有人,都在分100M,因为路就这么宽,不会因为人多就加宽。 而出钱就是 100M*每户,傻不傻?600~800元 100M的线,4人分就是100~200元/年。 一般进小区的总线就是500-1000M带宽,意思就是用100M带宽人,最多10人就满了。
【新闻曝光】石家庄保障房 被转租 牟利~(曝光东安小区) 【新闻曝光】石家庄保障性住房被转租牟利~(曝光东安小区) 原文转载地址: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hb.jjj.qq.com%2Fa%2F20160812%2F009399.htm&urlrefer=64ba157be42145fe59e5cc2fb79eba42 保障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是一项惠民政策。但根据审计署日前公告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有数以万计的人员骗取保障房资格。 而最近,《今日资讯》栏目接到这方面的反映,说在石家庄就有人打保障房的主意,部分保障房被人违规转租了出去。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反映的保障房被人 违规转租发生在石家庄市东安小区。东安小区位于石家庄市仓顺路,共8栋楼,是石家庄市政府统一规划的保障性住房之一;小区里既有公租房,也有廉租房。2016年1月以后,其中4栋已安排居民入住。而对于一些保障房被私下转租的问题,王女士显得很气愤。不仅如此,王女士还算了一笔账,普通市民租用保障房的费用每月在200块钱左右,如果将申请到的保障房私下转租出去,以目前行情计算,一室一厅六百块钱左右;出租人一个月至少可盈利四百元。记者咨询聊石家庄市东安小区保障住房的管理部门,得知这种将保障房私下转租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国家建设部《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19条明确规定,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如果有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的行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那王女士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在石家庄市东安小区又有多少人在私下转租保障房呢?一番走访发现,不少人都知道石家庄市东安小区保障房被私下转租的事儿;但当记者问到是谁在私下转租时,大家就显得十分谨慎了。就在调查陷入僵局的时候,记者获得了一条新线索。小区有一个QQ群,这里面可以了解到想转租保障房的信息。调查记者加入“东安小区保障房”QQ群后,发布了一条求租房消息,不到十分钟时间,就有好几个人跟记者取得了联系,并同意可以让记者先看看房子。记者走进东安小区4栋5层一家保障房时,发现房间装修非常精致。看完这家房子后,保障房承租人驾车离开了。而很快,另外一位保障房承租人也与记者取得了联系,并告诉记者可以到东安小区2栋14层看他的保障房。这位保障房承租人告诉记者,他的保障房申请下来后,基本就处于闲置状态。一边是一房难求,一边是申请到保障房却闲置不用。而根据石家庄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申请保障房是有严格的申请条件的。拥有轿车及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那记者见到的这些保障房承租人又是如何申请保障房的呢?一番调查后记者发现,石家庄市东安小区保障房被私下转租的问题确实存在;而且当事双方都非常清楚自己的违规行为。但即便如此,这些保障房承租人似乎也并不在乎,他们都有应付检查的办法。保障性住房被转租,政府的惠民政策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尤其对那些真正有保障房需求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对此,记着已将发现的问题向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了反映。
【新闻】保障房黑幕:去年闲置40万套 违规分配屡犯 转载于腾讯新闻: 12.87万套基本建成的住房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搁置1年以上无法交付使用;27.24万套住房因位置偏远、户型设计不合理等,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但空置超过1年。 这也意味着2016年有超过40万套的保障房无法正常交付给住房困难群体使用。 上述信息来自审计署23日发布的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审计结果公告第7号)。这已是审计署连续第五年审计保障房建设情况,上述保障房闲置问题被再次曝光。此外,保障房违规分配使用问题更是屡审屡犯。 部分保障房违规分配使用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审计署组织全国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6年的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1.72万个安居工程项目,并对15.39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进行了入户调查。 审计署已连续5次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对此,审计署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周期长、资金总量大,且具有较强的政策延续性。审计机关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持续性的审计监督,能够有效保障资金安全,推动政策落实,为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保驾护航。 此次审计结果显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有10.31亿元安居工程资金(含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66.58万元)被违规用于商品房开发、弥补办公经费、出借等;有4.21亿元安居工程资金(含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40.8万元)被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重复申报等方式套取骗取或侵占;有13.67亿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或统筹用于安居工程。 此外,部分住房分配使用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对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核和后续监管不到位,有2.96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城镇住房保障货币补贴2244.53万元、保障性住房1.57万套;有2.53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9亿元;有3.36万户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未及时退出,违规享受住房2.63万套、补贴1197.44万元;有5949套住房被违规转借、出租、销售或用于办公经营。 审计已多次反映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问题,该类问题为何屡审屡犯? 上述负责人表示,住房分配使用是保证住房保障体系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历年都是安居工程审计的重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突出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由于申报材料不实、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等原因,部分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二是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三是住房使用不规范,部分住房被违规改变用途使用。 该负责人表示,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得以通过审核、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地区审核机制不够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够完善,客观上造成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审核。二是一些地方的审核人员在审核把关时还不够严格,未严格执行审核程序,违规分配问题依然存在。 “通过近几年跟踪审计持续不断地揭示问题,有关部门加大了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各地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也在逐步建设,该类问题将会随着管理的不断规范而呈减少的趋势。”该人士称。 闲置问题如何解决 近些年,为解决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中国政府不断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力度,每年新建的保障房高达数百万套。但在大力解决居住问题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保障房因选址较偏远、配套不健全导致的闲置问题。 2016年7月27日,安徽省审计厅发布审计报告称,在保障房分配使用方面,存在着违规享受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待遇问题,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1899套;已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至2015年底空置超过一年,涉及2.89万套;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已竣工但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有4766套。 2016年9月,河南省审计厅发布审计报告称,审计发现76个市县42492套保障性住房因审核分配不及时、地址偏僻等原因,空置时间超过一年。 为何会出现保障房闲置问题?一个因素是出在建设环节,配套建设跟不上,无法使用;另一个因素是在分配环节,或者分配耗费时间长,或者位置太远没人愿意去。 前几年保障房建设速度快,地方为了完成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纷纷赶进度、抢规模,但保障房的配套建设跟不上,位置较好的地段都开发成了商品房,不少保障房建设在了地段偏远的地方,那里地价比较便宜,但交通等方面都不方便。 “尽管大部分项目进展较快,很多项目已经基本完成住宅主题工程施工,但小区绿化、道路、配电、消防等配套建设缓慢,达不到竣工交付使用条件,无法入住。”东北一省份保障房建设情况通报中称。 中央层面近年来也在加大对保障房分配入住情况的考核。住建部曾要求地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房工程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已竣工保障房能及早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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