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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相遇都是一次重逢珍惜每一个你身边的人吧86541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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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天冷了多穿点衣服 ♨亲爱的,天冷了,记得加件衣服 总会有许多的不如 也会有许多的不公平; 会有许多的失落,也会有许多的羡慕。 你羡慕我的自由,我羡慕你的约束; 你羡慕我的车,我羡慕你的房; 你羡慕我的工作, 我羡慕你每天总有休息时间。 或许,我们都是远视眼, 总是活在对别人的仰视里; 或许,我们都是近视眼, 往往忽略了身边的幸福。 走在生活的风雨旅程中, 当你羡慕别人住着高楼大厦时, 也许瑟缩在墙角的人, 正羡慕你有一座可以遮风的草屋; 当你羡慕别人坐在豪华车里, 而失意于自己在地上行走时, 也许躺在病床上的人, 正羡慕你还可以自由行走…… 生活中,我们没有必要为难自己, 质疑自己, 有时,我们无法很好地 理解或学会某样事物, 那只是我们思考与接收 问题的角度不同罢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泪要擦,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 只要记得: 冷了,给自己加件外衣; 饿了,给自己买个面包; 痛了,给自己一份坚强; 失败了,给自己一个目标; 跌倒了,在伤痛中爬起, 给自己一个宽容的微笑继续往前走, 已足够! 一生辗转千万里, 莫问成败重几许, 得之坦然,失之淡然, 与其在别人的辉煌里仰望, 不如亲手点亮自己的心灯, 扬帆远航,把握最真实的自己, 才会更深刻地解读自己…… 面向太阳吧,不问春暖花开, 只求快乐面对, 因为,透过洒满阳光的玻璃窗, 蓦然回首, 你何尝不是别人眼中的风景。
狗屁 精 ◎送给今生不能做夫妻的人 也许今生我们做不成夫妻,但希望我们可以做个特别的爱人!不言不语,就这样彼此深爱彼此…… 两个可能彼此相爱、喜欢的人,彼此不能成为名义上的男女朋友,只能做个特别的朋友~~ 也许是为顾及家人意见,不能归位。 也许是为了自己的前程,不能承诺。 也许是相遇太晚,彼此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人。 也许。。。。。。 不过即使没在一起,彼此仍能找到踏实的感觉,仍然保持不变的任何一种感情关系。 但是彼此心底清楚,对这个人,你比朋友和家人还多了一份关心。 因为有了彼此,心里总是被幸福塞的满满的... 即使不能名正言顺的牵手逛街,但还是可以做无言不谈的朋友。 或许对方已经有了另一半,虽然口头上说着不吃醋,不在乎,心里却还是会觉得很疼…很疼… 对方遇到困难时,总会尽全力伸出援助之手,不会计较谁欠了谁。 对方生病了,会绞尽脑汁找药方,恨不的变成护士,陪伴在他身旁…… 每个人这辈子,心中都有过这么一个特别的朋友,但久了,突然发现这样最好。 宁愿这样关心对方的心情,总好过彼此生活在一起受伤害…… 很抱歉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能出现在你身边,想问一声“你还好吗?”却发现,揉碎语言却没有开口的勇气,也许我们之间无言胜过有言吧! 还记得当你天真的问我到底爱不爱你的时候,我却笑了。我说“爱不是用嘴说出来的,我会用行动用我的今生去爱你,即使你感觉不到,即使你看不见,或许即使你听不见,但我对你的爱就在那里不声不语,不离不弃”! 很多感情都败在了现实的面前…… 友情可以演变成为爱情,爱情最终进化成为亲情,彼此就将友情直接进步到亲情……
看看吧 ✅三千万货车司机的生存现状!看了惊人 目前,全国有三千万货运汽车司机,他们不仅仅承载着中国物流总量75%的运输,还从事着高危险职业。他们长年漂泊在外、抛家离舍、风餐露宿、无冬无夏、没明没夜、无依无靠地行驶在人地两生的各条公路上。与坐地谋生的职业相比,有人形容他们是现代“脚夫”。如此的谋生环境,自然成为被恶匪碰瓷敲诈、殴打谩骂,盗抢货物的主要对象。一旦遭遇劫难往往倾家荡产甚至性命难保。 货车司机真是“头脑简单,四肢发”吗?真要成为没有人格、没尊严社会底层群体吗?严峻的事实令人震惊。由于劳动条件所限,他们大多数人难得上网、难得看报纸看电视,周而复始地过着开车、吃饭、睡觉三点一线生活。有老不能孝,有房没时间住,有孩不能教,有老婆不能陪。除此以外,还有那些来自冠冕堂皇的侵害:开着合法的车,拿着合法的证,在家在籍都合法,出门在外成“违法”。货运汽车司机的守法空间被各地路卡路霸们压缩得越来越窄,迫使他们过着象“做贼”一般的营生......... 最让货车司机难易承受的是:路卡路霸们以罚代管的行径十九年没有收敛。1994年,国务院就下发治理公路“三乱”的通知,此后至今,虽然治理“三乱”的各种通知、决定、规章层出不断。但是至今,涉路部门紧抓罚款资源不肯撒手,无一退出。对大货车运输罚款收费的仍然有运管、路政、收费站、交警、派出所、治安检查站、城管、林业、盐业、烟草、财政、工商、煤检、卫生、动物检疫、国土资源等,另外还有企业罚款!大货车运输和大货车司机已经成了最具增长潜力的罚款资源:成为我国独特“罚款经济”的主脉。 造成如此局面的原因:没有话语权——三千万货车司机之中没有全国人大代表,没有政协委员,反映问题的渠道闭塞!法律范围被规章冲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办理了行驶证,就能上路,交通却又规定:必须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办理道路运输证,否则上路就要承受10万元罚款!  双证束身——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司机取得了准驾资格的驾驶证,就可以驾驶货车。而交通部门另立规定,还要按《道路运输条例》持驾驶证复印件去他们那办理“从业资格证”,为此要额外收费数百元。而且还效仿驾驶证的管理方法,定期审验--收费! 同样内容的车辆检验,两个部门重复进行、重复收费——货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收费数百元;交通部门仍然是用同样的设备进行“综合性能检测”,他们强制做的季度检验和年度检测收费至数千元!同样的行为五个部门都伸手罚款——例如“超载”行为,交警叫“超载”,按行驶证的核定,最高罚款2000元;路政叫“超限”,按照车轴的核定,最高罚款30000元;城管叫“超重行驶公路”,最高罚款20000元;运管叫“超越许可” 按照营运证最高罚款100000元;收费站叫“超限行驶公路”按照车型收费最高达到费额的16倍!同种行为的罚款相差150倍——货车装载超高、超宽、超长,交警制作简易程序最高罚款200元;路政则按照超限罚款最高30000元!对车辆“擅改”的罚款,如今以成运管部门创收的主业——《道路交通安全法》授权公安车管所为管车的主体,《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了变更、备案车辆范围。而运管部门的《道路运输条例》也列出管理车辆的罚款。虽然国家《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而运管部门的《条例》竟然做出超过《道路交通安全法》许可的10倍的罚款!把这篇文章分享到朋友圈,让更多的朋友们了解这些生活不容易的司机兄弟们吧,支持的请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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