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城之 凌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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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8日月全食占 月在西方七宿而蚀十八 石氏曰:“月在奎而蚀,有大臣忧,削凶;期九十日。”石氏曰:“月奎度中,鲁国凶,一曰邦君不安,白衣之会。”《郗萌占》曰:“月在奎而蚀,主边兵之臣有当黜者。”《海中占》曰:“月蚀于奎,大将军有谋。”石氏曰:“月在奎、娄而蚀,主聚敛之臣有黜者。”甘氏曰:“月蚀娄,皇后犯危,大臣受诛。”《海中占》曰:“月蚀娄,其国有王事。”郗萌曰:“月宿娄而蚀,人相食。”《黄帝占》曰:“月在骨而蚀,王者相吞食,大邑亡主,大将亡军;一曰委辖之臣有罪。”甘氏曰:“月在昴而蚀,皇后有忧;一曰虐吏忧。”郗萌曰:“月在昴而蚀,人相食。”石氏曰:“月在昴而蚀,大臣贵,女失职。”郗萌曰:“月在昴而蚀,人相食。”郗萌曰:“月在昴、毕而蚀,天下聚;又曰主狱之臣有黜者。”甘氏曰:“月蚀在毕,有边使者凶,若边国有臣诛,不出一年。”京房《妖占》曰:“月蚀在毕,天下有小兵。”郗萌曰:“月宿毕而蚀,人相食。”郗萌曰:“月在觜、参而蚀,主兵之臣当黜之。”甘氏曰:“月在觜蚀,主杀臣。”石氏曰:“月在参而蚀,旱,赤地千里,人民饥。”甘氏曰:“月在参而蚀,贵臣诛,大饥,人相食;一曰贵臣谋。”《海中占》曰:“月蚀于参,兵在外,大将死,其国有忧,天下更令。”
明日庚申荧惑将合填星于氐,太白凌犯岁星!!   岁星与太白相犯三 巫咸曰:“太白犯木星,为饥。期三年。”(按《宋书天文志》曰:晋孝武太元十年十二月己丑,太白犯岁星,是时河朔禾一连。兵在外,冬大饥之应。)《荆州占》曰:“太白犯岁星,为旱,为兵,若环绕与之并光,有兵战,破军,杀将。”石氏曰:“太白与岁星相犯而有灭者,诸侯相灭所宿之国受之。”甘氏曰:“岁星干金星,军再死再生,杀大将。”《荆州占》曰:“太白入木星次中,君贼死。”《海中占》曰:“太白出岁星北,客利;岁星出太白北,主人利。”《荆州占》曰:“太白环绕岁星,有亡主。”甘氏曰:“太白与岁星并,太白在南,岁星在北,名曰牝牡相承,五谷成熟;太白在北,岁星在南,年或有或无,岁不熟,饥。”(晋灼曰:岁星阳,太白阴,故曰牝牡;又曰太白在岁星南,以兵饥,在岁星北,以水饥,一曰有亡国。)又曰:“岁星太白相去尺,若不能天下有兵,不出四旬中,战。色青,则东方胜;赤,则南方胜;黄,即中央胜;白,则西方胜。黑,则北方胜。岁星所在,太白从之,伐者利,有功;太白所在,岁星从之,伐者不利,无功。岁星与太白相遇,有兵兵罢。太白与岁星过,木金也,命曰伐其野战。入太白中,次中大将必死。太白岁星俱出东方,若并入西方,王者亡地。”《洪范传》曰:“金木舍于觜,为白衣之会。”《黄帝占》曰:“岁星与太白合,为饥、为疾、为内兵。”《文耀钩》曰:“太白与木合光,大战不胜,兵虽起,不成。”《天宫书》曰:“不斗,合相毁,野有破城。”《荆州占》曰:“岁星太白合光,所合之野、谋兵,其相环也,乍居西,乍居东,有逐相,兵起不战。又曰岁星犯太白,为诉死,外将军慎之;无将军不出四十日拜将军,期九十日。岁星与太白同光,杀大将,相去一尺,天下治兵,不出四十日。”石氏曰:“太白与岁星合于一宿,西方凶;岁星出左有年,出右无年;合之日以知五谷之有无。”(陈卓曰:甲乙为麦,丙丁为黍,戌己为粟,庚辛为稻,壬癸为豆。)巫咸曰:“太白与木星合,有白衣之会,为水。”《荆州占》曰:“岁星与太白合,为丧;岁星与太白同舍,相去三尺以内,七寸以外,金木不当同舍,七日以上,王者诛将军,其岁星往犯太白,为诛死,国有将军慎之,乘犯于外官之中,则外将军慎之,乘犯于内官之中,内将军慎之;其国无将军而犯太白,不出四十日,拜将,期九十日。岁星与太合于西方,木在金位,命曰伐,其国凶,为白依之会;木在金北,年不熟。岁星与太白合,其分兵起。”(按《宋书天文志》曰:魏明帝太和四年十一月壬戌,太白犯岁星,五年三月,诸葛亮以大众寇天水,遣大将军司马懿拒,退之。恶元帝大兴元年八月乙未,太白又犯岁星,三年六月丙辰,太白与岁星合。永昌元年三月,王敦率江荆之众来次京都,大军拒战败绩,于是杀护将军周凯,尚书令刁历缥骑将军戴渊又镇北将军刘隗出奔,四月又杀湘州刺史谯王承镇南将军甘卓。《晋阳秋》曰:孝武宁康二年二月丙申,太白犯岁星,太元元年九月,元帅符坚屠谅州,掳刺史西平侯张天锡。冬十月,车骑桓伊遣军泛舟淮泗,以救谅州,又发二州员吏,移积流民,患置淮南。太元五年辛卯,岁星与太白相犯于东井,十二月元帅符坚围襄阳。)《荆州占》曰:“太白居岁星南,南国败;居岁星北,北国败。岁星出,随太白于西方,相远,天下无兵。太白与岁星合,未至,太白从岁星疾,主人急忧,失城;岁星从太白疾,客急。太白与岁星合,其国有谋兵;一曰金木合于一舍,其分有蝗;太白与木星会相去五尺,战;三尺,有破军;二尺,拔国;光芒相及,大乱;其分民饥,兵起。”司马彪《天文志》曰:“岁星与太白斗,其野有破军,国有内乱。”《荆州占》曰:“岁星与太白斗西方,八日兵起,不则八岁兵起,有流血其下。”《黄帝占》曰:“太白与岁星斗,强国易相。”石氏曰:“太白与岁星斗所在之国,有内乱。”《文耀钩》曰:“太白与岁星斗,将军杀;若军在外,破军、杀将;有夷狄害。”巫咸曰:“太白与岁星斗,名雄,无戈兵。太白与木星合斗,兵在外为乱。”《荆州占》曰:“太白与岁星斗,相乱,有灭诸侯,人民离其乡;一曰民多死者。岁星逢太白,曰斗,有土功,岁旱,天下大饥;先举兵不胜,必受其殃。太白与岁星合斗于东方,有兵于外,必有战斗。于西方,必有亡国,死王,白衣之会。”
《开元占经》当中的灾变应期 灾变期应   巫咸曰:“五星之合,金星以金日,木星以木日,水星以水日,火星以火日,土星以土日。月期十二辰,候其灾之变,以其杀时;甲乙日,应在金;丙丁日,应在水;戊已日、应在木;庚辛日、应在火;壬癸日、应在土;五星皆同法也。岁星主木也,日以甲乙;荧惑火也,日以丙丁;填星土也,日以戊已;太白金也,日以庚辛;辰星水也,日以壬癸。二十八舍以十二子,故金应在火,木应在金,水应在土,火应在水,土应在木;故木期十二日、十二月、十二岁;火期四十三日、四十三月、四十三岁;土期二十八日、二十八月、二十八岁;金期八日、八月、八岁;水期十日、十月、十岁;又曰:五星守二十八舍,左为春应,右为秋应;前为夏应;后为秋应;其法随气所制前后。”石氏曰:“凡五星行犯列合,前为春应;后为秋应;左为冬应;右为夏应;假令春以东为前,西为后,北为左,南为右;夏以南为前,北为后,东为左,西为右;秋以西为前,东为后,南为左,北为右;冬以北为前,南为后,西为左,东为右。”   宋均曰:“灾祥见在正月则应在七月;灾祥见在二月,则应在八月;灾祥见在三月,则应在九月;灾祥见在四月,则应在十月;灾祥见在五月,则应在十一月;灾祥见在六月,则应在来年四月,灾祥见在十一月,则应在来年五月;灾祥见在十二月,则应在十二月;灾祥见在七月,则应在来年正月;灾祥见在八月,则就在来年二月;灾祥见在九月,则应在来年三月;灾祥见在十月,则应在来年四月;灾样见十一月,则应在来年五月;灾祥见在十二月。则应在来年六月。”《荆州占》曰:“甲乙日有变,期百二十日;丙丁日有变,期八十日;戊已日有变,期六十日,庚辛日有变,期四十日;壬癸日有变,期二十日。”   
星占 星占术的基本术语解读 顺逆,五星之行由东往西行叫做顺行。与之相反则叫逆行。 平行,五星日行五寸一尺为平行。 迟,五星日行一寸二寸为迟。接近太阳则迟。 疾,五星日行一度为疾。远离太阳则疾。疾又叫速。 出,五星从某宿未应离去而离去叫做出。 入,与出相反为人,即未当来而来叫入。 合,有多种说法:日月五星与星宿同舍叫合。又,芒角相及同光为合。或曰,星光曜相逮及为合。或曰,两星相去一尺之内为合。或曰,星留某宿三日为合。 舍,两星共行在一宿为舍。 宿,五星之一留在某一星宿二十天以上叫宿。又叫守、居、留。 中,星之位置在两宿之间不东不西而居中叫做中。 乘,一星行至一星之上叫乘。 犯,五星行经某星宿而光耀犯之叫犯,或曰距七寸至一尺之间叫犯,或曰自下往触之叫犯。 侵,五星不当入某星宿而行人之,叫侵。 陵,在上的星侵犯在下的星叫陵。 环,行星绕星宿环行一周叫环。 绕,行星绕星宿而行但未绕一周叫绕。 勾,行星在某星宿旁去而复还叫勾。或曰星行如勾叫做勾。 已,星行一勾再一勾叫已。 贯,行星从西边进入某星宿然后从东边出去叫贯。或曰星在下相侵叫贯。 刺,星在旁相侵叫刺。 抵,一星直行抵至某星宿叫抵。或曰星相灭叫抵。 触,一星抵行某宿而止叫触。 磨,一星切磨某星宿而过叫磨。 靡,一星距某星宿一寸左右而过叫靡。 薄,两星星体相接触叫薄。另外,日月食之中在于晦朔日发生者也叫薄,或曰不交而食叫薄,或曰日赤黄无光也叫薄,或曰日月无光叫薄。 斗,两星相陵叫斗,或曰二星离而复合合而复离叫斗,或曰星相击叫斗,像相互争斗的样子。 食,日月边相侵蚀亏毁叫食。 芒,星光在五寸之内叫芒。 角,星光在七寸以上为角。 变,星色异于正常叫变。 动,星光芒摇动叫动。 喜,星光色润泽和顺叫喜。 怒,五星光芒隆起叫怒。或曰星壮大色强叫怒。 赢,星行超舍而前叫赢。或曰大进叫赢。 缩,与赢相反,星行退舍而复叫缩,或曰大退叫缩。 聚,二星以上相近叫聚。 离徒,星相远叫离徒。 同光,星月相近而同时隆明叫同光。 星月互食,五星入月中,星不见为月食星,星入月中而星见叫星食月。
陈剑:六壬涉害课之最原始记载 涉害一课之起法,不论涉害归本家多少而定,而是直接先孟后仲取用,方为正确,此为古法原委,徐道符《大六壬心镜》、邵彦和《六壬断案》、凌福之《毕法赋》、陈公献《大六壬指南》、郭御青《大六壬大全》、刘赤江《六壬粹言》等等壬书数十种,实际上均用此法。   《黄帝金匮玉衡经》是目前所见最早的壬书之一,书中之《金匮章》载:“第四经曰:日辰阴阳中有两比者,以其始入涉害,深者为用,是所谓察其微、见其机者。言起季仲为微,在孟为机,机者忧深,微者忧浅,为易过也。”由此可知,深浅之含义,并不是以克多者为深,克少者为浅。而以加孟上者,为忧深,为机。加仲季上者,为忧浅,为微。先取孟上神为用,为“见机”,无孟上神,则取仲上神为用,为“察微”。此为涉害之本意。后世诸家,以上神历归本家看受克或所克多少,以受克或所克多者为用,已非古法之原委。(以上二段录自陈剑2003年《注解大六壬占验指南》)   今写此文,申明原意,以期正本清源,毋令后世执邪说者,断章取义,迷惑初学。清朝孙星衍校《黄帝五书》,临海洪颐煊作序言:   《龙首经》之名,始见于晋葛洪《抱朴子•遐览篇》,《隋书•经籍志•五行类》有《黄帝龙首经》二卷,《颜氏家训•杂艺篇》云:“吾尝学六壬式,亦值世间好匠聚得《龙首》、《金匮》、《王軨》、《玉燮》、《玉历》十许种书。”则此书之传世久矣。”   可知《黄帝金匮玉衡经》为汉时六壬书,赐进士及第山东等处督粮道兼管德常临清仓事务加二级孙星衍校《黄帝五书》,其中《金匮玉衡经》记载如下:   第四经曰:日辰阴阳中,有两比者,以其始入涉害,深者为用,是所谓“察其微、见其机”者。言起季仲为微,在孟为机。机者,忧深;微者,忧浅,为易过也。   假令八月甲申平旦,天罡加甲,下克上,神后为河魁阴,下克上,是为天罡、神后为下所克。又俱比甲,言甲辰亦有甲子,天罡是土加甲,始入木乡,涉害犹深,为机。神后临戌,转便入水,为微,天罡当为用。   (甲申日寅时辰将,楷体字课传排列为陈剑所加,下同)    虎 玄 蛇 合    子 戌 午 辰    戌 申 辰 甲    财 壬辰 合    子  午 蛇 ◎    官 甲申 后 ⊙    贵 后 阴 玄    未 申 酉 戌   蛇午    亥常   朱巳    子虎    辰 卯 寅 丑    合 勾 青 空   假令七月甲子日时加亥,传送加甲,上克下;阴得功曹,下克上;胜先临子,下克上;阴得神后,上克下。此俱与日比,胜先度癸得丑,功曹方经庚酉辛,涉害深,功曹当为用。此谓进退失节,重有忧者也。   (甲子日亥时巳将)    青 后 虎 蛇    子 午 寅 申    午 子 申 甲    兄 丙寅 虎    官 壬申 蛇    兄 丙寅 虎    勾 青 空 虎    亥 子 丑 寅   合戌    卯常   朱酉    辰玄    申 未 午 巳    蛇 贵 后 阴   正月辛酉时加午,太冲临辛,下克上;传送为太冲阴,而临卯,上克下;功曹加酉,下克上;小吉为功曹阴,而加寅,下克上。太冲、小吉俱为下所克,又俱比辛,太冲度辛而入戌,忧浅;小吉始入木乡涉害,小吉当为用。所谓俛见其仇,仰见其丘。小吉主妇女,将得螣蛇,忧死人、女子惊恐、有怪血。日生小吉,过东北鬼门,当见鬼。传得神后,将得天空,妇欲欺其夫,有二心。终太一,将得天后,为重忧妇女。用为王气所胜,法忧县官,有兵甲之忧,仇怨相害。以火加水故也。他准此。   (辛酉日午时亥将)    蛇 常 朱 玄    未 寅 申 卯    寅 酉 卯 辛    父 己未 蛇    子  子 空 ◎    官 丁巳 后 ⊙    勾 青 空 虎    戌 亥 子 丑   合酉    寅常   朱申    卯玄    未 午 巳 辰    蛇 贵 后 阴 陈剑按,涉害的原理,盖孟仲季为一方一季节之气,加孟者,顺时针旋转则下面还有仲季要去经历,故曰忧深,为涉害深,加仲者,后面只有季要经历,故曰忧浅,为涉害浅。六壬中涉害课,无取季位上神者例。   取孟上神发用者,为见机格。取仲上神为发用者,为察微格。俱比俱在孟位,刚日取先见的为用,只有一课,即戊辰日干上子三传子未寅。另戊辰戊戌两日返吟,三传取为巳亥巳,曰比用,即用神畏日干所胜,以比和者为用,亥畏日干所克故取巳发用。   (戊辰日干上子)    后 勾 贵 青    午 亥 未 子    亥 辰 子 戊    财 甲子 青    兄 辛未 贵    官 丙寅 虎    青 空 虎 常    子 丑 寅 卯   勾亥    辰玄   合戌    巳阴    酉 申 未 午    朱 蛇 贵 后 (戊辰日干上亥返吟)    玄 合 阴 勾    辰 戌 巳 亥    戌 辰 亥 戊    父 己巳 阴 ⊙    财  亥 勾 ◎    父 己巳 阴 ⊙    勾 青 空 虎    亥 子 丑 寅   合戌    卯常   朱酉    辰玄    申 未 午 巳    蛇 贵 后 阴 (戊戌日干上亥返吟)    合 玄 阴 勾    戌 辰 巳 亥    辰 戌 亥 戊    父  巳 阴 ◎    财 己亥 勾 ⊙    父  巳 阴 ◎    勾 青 空 虎    亥 子 丑 寅   合戌    卯常   朱酉    辰玄    申 未 午 巳    蛇 贵 后 阴
六壬涉害课之最原始记载--陈剑 涉害一课之起法,不论涉害归本家多少而定,而是直接先孟后仲取用,方为正确,此为古法原委,徐道符《大六壬心镜》、邵彦和《六壬断案》、凌福之《毕法赋》、陈公献《大六壬指南》、郭御青《大六壬大全》、刘赤江《六壬粹言》等等壬书数十种,实际上均用此法。   《黄帝金匮玉衡经》是目前所见最早的壬书之一,书中之《金匮章》载:“第四经曰:日辰阴阳中有两比者,以其始入涉害,深者为用,是所谓察其微、见其机者。言起季仲为微,在孟为机,机者忧深,微者忧浅,为易过也。”由此可知,深浅之含义,并不是以克多者为深,克少者为浅。而以加孟上者,为忧深,为机。加仲季上者,为忧浅,为微。先取孟上神为用,为“见机”,无孟上神,则取仲上神为用,为“察微”。此为涉害之本意。后世诸家,以上神历归本家看受克或所克多少,以受克或所克多者为用,已非古法之原委。(以上二段录自陈剑2003年《注解大六壬占验指南》)   今写此文,申明原意,以期正本清源,毋令后世执邪说者,断章取义,迷惑初学。清朝孙星衍校《黄帝五书》,临海洪颐煊作序言:   《龙首经》之名,始见于晋葛洪《抱朴子•遐览篇》,《隋书•经籍志•五行类》有《黄帝龙首经》二卷,《颜氏家训•杂艺篇》云:“吾尝学六壬式,亦值世间好匠聚得《龙首》、《金匮》、《王軨》、《玉燮》、《玉历》十许种书。”则此书之传世久矣。”   可知《黄帝金匮玉衡经》为汉时六壬书,赐进士及第山东等处督粮道兼管德常临清仓事务加二级孙星衍校《黄帝五书》,其中《金匮玉衡经》记载如下:   第四经曰:日辰阴阳中,有两比者,以其始入涉害,深者为用,是所谓“察其微、见其机”者。言起季仲为微,在孟为机。机者,忧深;微者,忧浅,为易过也。   假令八月甲申平旦,天罡加甲,下克上,神后为河魁阴,下克上,是为天罡、神后为下所克。又俱比甲,言甲辰亦有甲子,天罡是土加甲,始入木乡,涉害犹深,为机。神后临戌,转便入水,为微,天罡当为用。   (甲申日寅时辰将,楷体字课传排列为陈剑所加,下同)    虎 玄 蛇 合    子 戌 午 辰    戌 申 辰 甲    财 壬辰 合    子  午 蛇 ◎    官 甲申 后 ⊙    贵 后 阴 玄    未 申 酉 戌   蛇午    亥常   朱巳    子虎    辰 卯 寅 丑    合 勾 青 空   假令七月甲子日时加亥,传送加甲,上克下;阴得功曹,下克上;胜先临子,下克上;阴得神后,上克下。此俱与日比,胜先度癸得丑,功曹方经庚酉辛,涉害深,功曹当为用。此谓进退失节,重有忧者也。   (甲子日亥时巳将)    青 后 虎 蛇    子 午 寅 申    午 子 申 甲    兄 丙寅 虎    官 壬申 蛇    兄 丙寅 虎    勾 青 空 虎    亥 子 丑 寅   合戌    卯常   朱酉    辰玄    申 未 午 巳    蛇 贵 后 阴   正月辛酉时加午,太冲临辛,下克上;传送为太冲阴,而临卯,上克下;功曹加酉,下克上;小吉为功曹阴,而加寅,下克上。太冲、小吉俱为下所克,又俱比辛,太冲度辛而入戌,忧浅;小吉始入木乡涉害,小吉当为用。所谓俛见其仇,仰见其丘。小吉主妇女,将得螣蛇,忧死人、女子惊恐、有怪血。日生小吉,过东北鬼门,当见鬼。传得神后,将得天空,妇欲欺其夫,有二心。终太一,将得天后,为重忧妇女。用为王气所胜,法忧县官,有兵甲之忧,仇怨相害。以火加水故也。他准此。   (辛酉日午时亥将)    蛇 常 朱 玄    未 寅 申 卯    寅 酉 卯 辛    父 己未 蛇    子  子 空 ◎    官 丁巳 后 ⊙    勾 青 空 虎    戌 亥 子 丑   合酉    寅常   朱申    卯玄    未 午 巳 辰    蛇 贵 后 阴 陈剑按,涉害的原理,盖孟仲季为一方一季节之气,加孟者,顺时针旋转则下面还有仲季要去经历,故曰忧深,为涉害深,加仲者,后面只有季要经历,故曰忧浅,为涉害浅。六壬中涉害课,无取季位上神者例。   取孟上神发用者,为见机格。取仲上神为发用者,为察微格。俱比俱在孟位,刚日取先见的为用,只有一课,即戊辰日干上子三传子未寅。另戊辰戊戌两日返吟,三传取为巳亥巳,曰比用,即用神畏日干所胜,以比和者为用,亥畏日干所克故取巳发用。   (戊辰日干上子)    后 勾 贵 青    午 亥 未 子    亥 辰 子 戊    财 甲子 青    兄 辛未 贵    官 丙寅 虎    青 空 虎 常    子 丑 寅 卯   勾亥    辰玄   合戌    巳阴    酉 申 未 午    朱 蛇 贵 后 (戊辰日干上亥返吟)    玄 合 阴 勾    辰 戌 巳 亥    戌 辰 亥 戊    父 己巳 阴 ⊙    财  亥 勾 ◎    父 己巳 阴 ⊙    勾 青 空 虎    亥 子 丑 寅   合戌    卯常   朱酉    辰玄    申 未 午 巳    蛇 贵 后 阴 (戊戌日干上亥返吟)    合 玄 阴 勾    戌 辰 巳 亥    辰 戌 亥 戊    父  巳 阴 ◎    财 己亥 勾 ⊙    父  巳 阴 ◎    勾 青 空 虎    亥 子 丑 寅   合戌    卯常   朱酉    辰玄    申 未 午 巳    蛇 贵 后 阴
司天监之历史 历代多设置司天监,但名称不同。周朝有太史,秦汉以后有太史令。隋代设太史监,唐代设太史局,后又改司天台,隶属秘书省。宋、元两朝有司天监,元代又设太史院,下设三个局:推算局、测验局、漏刻局。元代至元十七年(1280年)又设有回回司天监,任务“观像衍历”。 明初有司天监和回回司天监,有天文、漏刻、大统历、回回历四科;洪武三年(1370年)改称钦天监,清代循称钦天监,并设监正、监副等官。明朝以后即有欧洲传教士加入,洪武二年(1369年)阿拉伯鲁密国的黑的儿、马德鲁丁、马哈麻父子先后出任监正。清初汤若望订正“时宪历”。 唐朝设司天台出自《新唐书·百官志》: 监掌察天文,稽历数。凡日月星辰、风云气色之异,率其属而占。有通玄院,以艺学召至京师者居之。凡天文图书、器物,非其任不得与焉。每季录祥眚送门下、中书省,纪于起居注,岁终上送史馆。岁颁历于天下。武德四年,改太史监曰太史局,隶秘书省;七年,废监候。龙朔二年,改太史局曰秘书阁局,令曰秘书阁郎中。武后光宅元年,改太史局曰浑天监,不隶麟台;俄改曰浑仪监,置副监及丞、主簿,改司辰师曰司辰。长安二年,浑仪监复曰太史局,废副监及丞,隶麟台如故,改天文博士曰灵台郎,历博士曰保章正。景龙二年,改太史局曰太史监,不隶秘书省,复置丞。景云元年,又为局,隶秘书省,逾月为监,岁中复为局;二年,改曰浑仪监。开元二年,复曰太史监,改令为监,置少监。十四年,太史监复为局,以监为令,而废少监。天宝元年,太史局复为监,自是不隶秘书省。乾元元年,曰司天台。艺术人韩颍、刘烜建议改令为监,置通玄院及主簿,置五官监候及五官礼生十五人,掌布诸坛神位,五官楷书手五人,掌写御书。有令史五人,天文观生九十人,天文生五十人,历生五十五人。初,有天文博士二人,正八品下;历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司辰师五人,正九品下,装书历生五人。掌候天文,掌教习天文气色,掌写御历,后皆省。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中官正,各一人,正五品上;副正各一人,正六品上。掌司四时,各司其方之变异。冠加一星珠,以应五纬;衣从其方色。元日、冬至、朔望朝会及大礼,各奏方事,而服以朝见。乾元三年,置五官正及副正。五官保章正二人,从七品上;五官监候三人,正八品下;五官司历二人,从八品上。掌历法及测景分至表准。五官灵台郎各一人,正七品下。掌候天文之变。五官挈壶正二人,正八品上;五官司辰八人,正九品上;漏刻博士六人,从九品下。掌知漏刻。凡孔壶为漏,浮箭为刻,以考中星昏明,更以击鼓为节,点以击钟为节。武后长安二年,置挈壶正。乾元元年,与灵台郎、保章正、司历、司辰,皆加五官之名。有漏刻生四十人,典钟、典鼓三百五十人。初,有刻漏视品、刻漏典事,掌知刻漏、检校刻漏,后皆省。
天乙贵人的考证 在众多的神煞中,天乙贵人较为重要。目前书籍里面有两个不同的版本: 一 二 甲戊庚牛羊,乙己鼠猴乡; 甲戊兼牛羊,乙己鼠猴乡; 丙丁猪鸡位,壬癸兔蛇藏; 丙丁猪鸡位,壬癸兔蛇藏; 六辛逢马虎,此是贵人方; 庚辛逢马虎,此是贵人方; 命中如遇此,定做紫微郎。 命中如遇此,定做紫微郎。 在六壬中,古法沿用的是第一种。 两个版本的区别很明显,即庚金的贵人一个是牛羊,另一个是马虎。 到底哪一个版本准确呢?我们既可以通过实践验证,也可以通过理论考证。 实践验证比较简单直接,读者可以试试。接下来我用理论考证两个版本。 上面两个版本并存于不同时期的《渊海子平》、《神峰通考》或《三命通会》等书中。刻印的也好,手抄的也好,各种书中必有两个版本中的一个。 看来这个口诀从古代就有了分歧。 阎某不才,很久以前就对其产生了疑问并努力追本溯源,力求探索八字命理最初的本源。 在明朝之前也存在着许多的命理书籍。我们来看它们是怎么记载的。 翻阅宋代命理学者廖中先生的《五行精纪》,我发现里面对天乙贵人的引述较多。 《五行精纪》是宋代命理学者廖中搜集前人命理著作而成。书中引用了《烛神经》、《玉宵宝鉴》、《广录》、《三命指掌》、《金书命诀》等命理著述中关于天乙贵人的字句。甚为详尽! 在《五行精纪》一书论贵神优劣一节里面,作者将甲戊庚三阳干并提。 古代命理学者阎东叟对天乙贵人的原理进行了解说: 甲木阳也,乘少阳之气而生乎东,至巳而阳用事毕矣,故藏于未而为贵。庚阳金也,乘少阴之气而生乎西,至亥而阴用事毕矣,故藏于丑而为贵。戊阳土也,冲和中央,播于四时,甲因之而万物生,庚因之而万物成,则生成之理备矣。此阳木阳土阳金,喜于印库也。 丙丁之火,盛夏则其性至酷而害物,惟息于酉、藏于亥,而猪鸡所以为贵者,和之以西北方之气也。壬癸之水,穷冬则其性至严而杀物,惟啬于卯、潜于巳,而蛇兔所以为贵者,和之以东南方之气也。此水火不嫌于死绝。 六辛阴金,执方而不能自化,乙阴木,己阴土,失类而无居,故六辛必假寅午戌之火,乙己必假申子辰之水土。此阴金不嫌鬼盛,阴木阴土喜于财旺也。 如甲子人有戊有庚,得癸未乙丑遇二吉而带印也;甲人遁见丁丑辛未者次之,乃三阳喜在印库也。乙人得戊申庚子生旺之土,己人得甲申丙子生旺之水,此阴木阴土喜于财旺也。 丙丁得丁酉乙亥,壬癸得乙卯癸巳,此水火不嫌死绝也。六辛得丙寅戊午,此阴金不嫌鬼盛也,得二者为上,得一次之。 命理古籍《广录》中有这样的解释:甲阳木、戊阳土、庚阳金,皆喜土位。未者,土之正位;丑者,土安静之地,所以牛羊为贵。细分之,甲尤喜未,庚尤喜丑,各归其库也,戊子、戊寅、戊午喜丑,丑者、火人胎养之乡,戊辰、戊申、戊戌喜未,未者,木人之库,土人生旺之位也。乙者,阴木;巳者,阴土,阴土喜生旺,阴木爱阳水,所以鼠猴为贵。然乙尤喜子,子者,水之旺乡;己尤喜申,申者,坤之正位。丙丁属火,火墓在戌;壬癸属水,水墓在辰。辰戌,魁罡之地,贵人不临,故寻寄火贵于酉亥,寄水贵于卯巳,皆归根复命之乡。六幸阴金,喜阳火生旺之地,故以马虎为贵。更宜以纳音互换。推寻须比和,则其贵为福,若丙火得酉,火至此死,焉足贵哉! 命理古籍《三车一览》则以甲阳木乘少阳之气生乎东方,至巳而用事毕矣,故退藏于未而为贵。庚阳金乘少阴之气而生乎西,至亥而用事毕矣,故退藏于丑而为贵。戊阳土冲和中央播于四时,甲因之,万物生;庚因之,万物成,则生成之理毕矣。乙乃阴木,己乃阴土,二位无气失类而无所居,必待申子生旺水土滋养充实补助不足,此二者喜见申子而为贵。丙丁之火当盛夏至酷而害万物,性熄于酉,藏于亥,以西北成齐之气而和,此二者以酉亥阴气和而为贵。壬癸之水至穷冬则其性严而杀万物,惟啬于卯,潜于巳,以东南温燠之气而和,此二者以巳卯阳气和而为贵。辛乃阴金,执方不能自化,须假寅午生旺之火锉刚革而成形为贵。 以上三种解读都把甲、戊、庚的贵人确定为丑、未。很明显,与我前文引用的第一个歌诀吻合。 那为什么会出现第二个诗诀呢?还有比这更古老的论述么? 我们知道八字命理源于星命学,星命学源于占星学。因此我的考证便从八字学上溯到星命学再到占星学。 在星命学的经典书籍《果老星宗》里面,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口诀: 天乙贵人甲见未, 玉堂贵人甲见丑, 戊庚在丑乙申位, 戊庚在未丁居酉, 己子丙酉辛居寅, 丙亥乙子己逢申, 丁亥壬卯癸逢巳。 壬巳癸卯辛午守。 不难发现,《果老星宗》里面的天乙贵人、玉堂贵人两诗诀便是后来命理书籍中天乙贵人诗诀的前身。这里的天乙贵人是指白天的贵人,玉堂贵人是指晚上的贵人。在命理书籍里面白天和晚上两贵人合二为一了,统称为天乙贵人了。 《果老星宗》传说是张果老推算命运的典籍。张果老传说是唐代人,八仙之一,其书籍早于宋、明的命理书籍。八字鼻祖李虚中也是唐代人,他在星命学的基础上创立了八字命理学的(并非六字论命,袁树珊等前贤有相关考证)。因此,八字命理中的天乙贵人应该脱胎于此。 在星命学中,甲戊庚的贵人也是一致的。由此可见,前文的第二个诗诀有误。 星命学理论源于占星学,因此我们很有必要从占星学里面寻找天乙贵人的根源。 通过对占星学理论的研究,阎老师(因我曾任教多年,故自称老师。仅此而已,别无他意。)发现,第一个诗诀果然是对的。 占星学认为: 天乙者,乃天上之神,在紫微垣、阊阖门外,与太乙并列,事天皇大帝,下游三辰,家在己丑斗牛之次,出乎己未井鬼之舍,执玉衡较量天人之事,名曰在乙也。其神最尊贵,所至之处,一切凶煞隐然而避。 《五行大义》中认为: 十二神将以天乙为主,甲戊庚日旦治大吉,墓治小吉。 下面是《钦定协纪辨方》书中关于天乙贵人的论述: 《蠡海集》曰:天乙贵人者,当有阳贵阴贵之分。盖阳贵起于子而顺行,阴贵起于申而逆行。此神实得阴阳配合之格,故能为吉庆,可解凶厄也。且如阳贵,以甲加子,甲与己合,所以己用子为贵人。以乙加丑,乙与庚合,所以庚用丑为贵人。以丙加寅,丙与辛合,所以辛用寅为贵人。以丁加卯,丁与壬合,所以壬用卯为贵人。辰为天罡,贵人不临。以戊加巳,戊与癸合,所以癸用巳为贵人。午冲子,原不数。以己加未,己与甲合,所以甲用未为贵人。以庚加申,庚与乙合,所以乙用申为贵人。以辛加酉,辛与丙合,所以丙用酉为贵人。戌为河魁,贵人不临。以壬加亥,壬与丁合,所以丁用亥为贵人。广原宫不数。以癸加丑,癸与戊合,所以戊用丑为贵人。此乃阳贵顺取也。 又如阴贵,以甲加申,甲与己合,所以己用申为贵人。以乙加未,乙与庚合,所以庚用未为贵人。以丙加午,丙与辛合,所以辛用午为贵人。以丁加巳,丁与壬合,所以壬用巳为贵人。辰为天罡,贵人不临。以戊加卯,戊与癸合,所以癸用卯为贵人。寅冲申,原不数。以己加丑,己与甲合,所以甲用丑为贵人。以庚加子,庚与乙合,所以乙用子为贵人。以辛加亥,辛与丙合,所以丙用亥为贵人。戌为河魁,贵人不临。以壬加酉,壬与丁合,所以丁用酉为贵人。申原宫不数。以癸加未,癸与戊合,所以戊用未为贵人。此乃阴贵逆取也。 古云:丑未为贵人出入之门。缘阳贵以甲起子循丑顺行,至癸复归于丑。阴贵以甲加申循未逆行,至癸复归于未。岂非丑未为贵人出入之门乎。 曹震圭曰:天乙者乃紫微垣左枢傍之一星,万神之主掌也。一日二者,阴阳分治内外之义也。辰戌为魁罡之位,故贵人不临。戊以配中央之位,乃勾陈后宫之象,故与甲同其起例。以丑乃紫微后门之左,阳界之辰也;未乃紫微南门之右,阴界之辰也。甲者,十干之首,故阳贵以甲加丑逆行:甲得丑、乙得子、丙得亥、丁得酉、己得申、庚得未、辛得午、壬得巳、癸得卯,此昼日之贵也;阴贵以甲加未顺行:甲得未、乙得申、丙得酉、丁得亥、己得子、庚得丑、辛得寅、壬得卯、癸得巳,此暮夜之贵也;戊以助甲成功,故亦得丑、未;若六辛之独得寅、午,则自然所致,更无可疑矣。 《通书》云,郭景纯以十干贵人为吉神之首,至静而能制群动,至尊而能镇飞浮。以其为坤黄中通,理乃贵人之德,是以阳贵人出于先天之坤而顺,阴贵人出于后天之坤而逆。天干之德未足为贵,而干德之合气乃为贵也。 先天坤卦在正北,阳贵起于先天之坤,故从子起甲,甲德在子,气合于己,故己以子为阳贵;以次顺行:乙德在丑,气合于庚;丙德在寅,气合于辛;丁德在卯,气合于壬;辰为天罗,贵人不居,故戊跨在巳,气合于癸;午与先天坤位相对,名曰天空,贵人有独无对,故阳贵人不入于午;己德在未,气合于甲;庚德在申,气合于乙;辛德在酉,气合于丙;戌为地网,贵人不居,故壬跨在亥,气合于丁;子,坤位贵人不再居故,癸在丑,气合于戊。是阳贵起例。 后天坤卦在西南,阴贵起于后天之坤,故从申起甲。甲德在申,气合于己,故己以申为贵。以次逆行,乙德在未,气合于庚;丙德在午,气合于辛;丁德在巳,气合于壬;辰为天罗,贵人不居;故戊跨在卯,气合于癸;寅于后天坤位相对,名曰天空贵人,有独无对,故阴贵人不入于寅;己德在丑,气合于甲;庚德在子,气合于乙;辛德在亥,气合于丙;戌为地网,贵人不居;故壬跨在酉,气合于丁;申,坤位,贵人不再居;故癸跨在未,气合于戊。是为贵人起例。 《考原》曰:曹氏与《通书》二说各有意义,但曹氏则以阳为阴,以阴为阳。夫阳顺阴逆,阳前阴后,自然之理也。当以起未而顺者为阳,起丑而逆者为阴方是。按,贵人云者,干德合方之神也,何以不用干德而用其合干?德,休也。合则其用也。合干之德,其所用必大吉矣,故以贵人名之。合方立论,考历书所载,审也。而曹震圭阴阳顺逆倒置者,则世俗并如其说。考其根源,则以《元女经》有“旦大吉,夕小吉”之文故也。然其理良不可通,则亦未得以《元女经》有其文而可遽信也。且大小二字,易以淆伪,安知非浅学之人转以俗说改窜《元女经》,遂传刻其课耶?至其昼夜之分,则或以卯酉为限,或以日出入为限。今考其义,自当以日出入为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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