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時三刻 丑時三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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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很在意偷税漏税的问题所以问了一下GPT和ds 因为实在是不想被各种节奏带的到处跑,所以我自己问了一下这两位ai,回答大同小异,我整理一下放在这里。 当然ai的话不能全信,所以评论和平讨论哈,这里暂且抛开情绪谈,只谈合理性。 首先三个非常让人在意的问题: 1、到底能不能用一卡通支付稿酬? 两边的回答都是:可以,不违法,但是必须依法申报。 →劳务报酬的确可以是非现金形式。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明确指出: 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形式取得的各项收入,都属于个人所得。其发行需符合文化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若金山已取得相关资质,则发放点卡行为合法。 所以劳务报酬可以用一卡通、物品、甚至电影票支付,只要对方愿意收。 【重点】在于:是否依法申报并代扣个税。 金山大概率并不是每一笔一卡通支出都进行了纳税申报,毕竟这非常之细碎又麻烦,所以更大的可能性是每年统一进行申报一次。这里面就可以进行一些比较微妙的操作,说到底这基本上是大公司都会做的事,属于典型的企业避税套路之一,“隐形支出”或“灰色结算”行为。这部分无人在意就那么过去了,但是如果一定要找事…大概率很难清白(大部分公司都很难清白说实话)。 2、支付方(金山)是否有代扣代缴义务? 回答:画手单次收入不到800,不需要代扣个税。但是要报税,虽然报税也不需要缴纳(即0元)。 劳务报酬个税起征点:单次收入≤800元时免征个税,超过800元需由支付方代扣代缴。 画师单次收入300-500元(均≤800元),金山无需代扣个税。 但若画师同一项目合并结算(如按月/季度支付),则可能超过800元,需按实际结算时代扣税款。 也就是说,画师每次收入300-500元(一张稿300,加急再加200),并不到800,画师本身缴税是0(除非按月结算之类的超过800元)。但即使单次劳务报酬不超过800元(免个税),支付方(金山)仍有义务向税务机关申报该笔支出。 →那么,大家猜金山到底报没报呢? 3、画师是否偷税漏税? 两边的回答都是:只要画师没有故意隐瞒、逃避申报收入的行为,画师在此事中不涉嫌偷税漏税,因其收入未达纳税标准且无主观故意。但主动申报可进一步降低未来潜在风险。 画师(受报酬者)→是纳税义务人,但由支付方(金山)代扣代缴 金山(支付方)→是法定扣缴义务人,必须在支付时申报+扣税(当然不到800扣税为0) 所以,在劳务报酬关系中: 国家不是让画师自己跑去申报,而是由公司扣好税后直接上交; 如果公司没有申报或者隐瞒发放,一般会首先追查公司,而非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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