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じ綄镁纯爱ゾ ﹏じ綄镁纯爱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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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猫和蝴蝶的故事 这只高傲的猫走过美丽的花丛,他没有爱上任何一朵鲜花,他爱上了一只紫色的蝴蝶。   鲜花们向猫展示着美丽,猫却对着蝴蝶说:“我爱你”。   蝴蝶用他紫色的微笑说:“我爱的是强者,你知道山林中的虎吗?他是真正的强者”。   猫走了,他去了山里,他要证明自己是强者。猫找到了虎,他义无返顾的和虎缠斗。   虎一抓就结束了战斗。猫在死前用尽余力咬去了虎的鼻子。虎输了,猫也死了。   猫见到了上帝,上帝告诉猫:“你有9条命,现在剩下8条了。”   猫回来见蝴蝶。   蝴蝶问猫:“你真的爱我?”猫点头。   蝴蝶说:“我从没有见过喜马拉雅山的冰花,你给我吗?”   猫走了,他去了喜马拉雅山。但他的皮毛太薄,还没有采到冰花就冷死在途中。   上帝告诉猫:“你剩下7条命了。”猫知道自己的皮毛太薄不能采到冰花,于是他求上帝帮他。上帝说:“你要用一条命换一朵冰花。”猫爽快地答应了。他得到了冰花,也失去了一条命。   猫带回了冰花,蝴蝶很高兴。蝴蝶说:“我喜欢海底的紫色珊瑚,你能给我吗?”   猫去了海里,但他不会游泳,很快便溺死了。猫又见到了上帝,他求上帝给他紫色的珊瑚。他愿意用一条命换。他得到了紫色珊瑚。   猫只剩下4条命了。他带着紫色珊瑚回来见蝴蝶。蝴蝶很开心,但她说:“你真是一只很优秀的猫,如果你能让天空划过一颗彗星,我就会爱上你。”   猫很无奈,他怎么也想不出如何让天空划过一颗彗星。这时他想到了上帝,但他知道只有死了才能见到上帝。于是猫毫不犹豫地一抓刺破了自己的心脏。   猫见到了上帝,他说:“万能的上帝,您能给我一颗彗星吗?我愿给您我的一切。”上帝说:“你只剩下3条命了,如果你全部给我,我就让天空划一颗彗星。”猫说:“我愿意,但我希望您能让我回一次人间。”上帝答应了。   猫回去了,他带着蝴蝶来到一个大平原。   夜里,一颗明亮的彗星出现在天空,绚丽无比。蝴蝶看到了美丽的彗星,她觉得猫很伟大,她爱上了猫。   猫现在连一条命也没有,他知道他的生命会随着彗星消失。但他爱蝴蝶,而且现在蝴蝶也爱他。但猫已经失去了和蝴蝶相爱的能力了。   猫对蝴蝶说:“其实我不爱你。”蝴蝶哭了,她恨猫戏弄她的感情。猫走了,他要趁彗星还没消失赶快离开。   彗星终于消失在天边,猫也消失在视线之中。   猫见到上帝了,上帝说:“你已经一条命也没了,为了爱情,值得吗?”猫犹豫了好一会儿。他觉得即使在做一次选择,他仍然回这么做,只是他很不甘心,但已无能为力。   上帝告诉猫他可以去天堂,当一只安琪儿。但猫却选择去炼狱,他说:“我去炼狱一千年,能再给我一条命吗?”上帝说:“没有这个先例,所以不行。”   猫恳求道:“只给我半条命。”上帝答应了。   猫在炼狱中战斗着,黑暗、孤寂、恐惧与无休止的争斗每天都像一把把尖刀刺向猫的心脏。猫成了炼狱中的阿修罗。连上帝都觉得猫已经成为了冷酷战神。   一千年的战斗,一千年的苦,一千年的冷血,一千年的柔情,一千年的等待,一千年的铸炼。   一千年了,猫从炼狱中出来,阿修罗又变成了安琪儿。   猫拖着半条命回到人间。他找到了蝴蝶,猫说:“我很爱你。”蝴蝶却不相信猫,她还恨着猫。蝴蝶说:“除非你死在我面前,不然我不会相信。”   猫笑了,笑得很悲伤。因为他只有半条命。猫掏出了心脏,他让自己的泪滴在心脏上。   蝴蝶知道猫没骗她。   蝴蝶说:“猫有9条命,你还会在回来的,尽管那时你只有8条命,但我们却能好好地相爱。”   猫说:“我回不来了,我连半条命都失去了。”   阿修罗失去了斗志,安琪儿没有了爱之箭。阿修罗终于被炼狱的洪水吞没,安琪儿也迷失在云雾之中。   猫在天堂对着蝴蝶说:“上帝给了我9条半的命,但我的爱却需要10 条命,我没有另外半条。如果炼狱中的一万年,能给我另外半条命,我会在做阿修罗。”   蝴蝶流着紫色的眼泪说:虽然那时我们的爱剩下半条命,却是一万年! --
First Love 大一的时候,因为父母调换工作的关系,我转学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刚开始,有些茫然,不知所措。但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逐渐的交到了朋友,我开始和新朋友们疯玩,生活里好象只有欢笑一般。   那时我正要参加一场钢琴演奏会,每中午上总会一个人去音乐室练习,弹奏着已经练习过无数遍的乐曲,在旁人听来应该是优美的,而在我听来已经熟的变成了噪音。  一天中午,我像平时一样练习着,但不知为什么,我回过头,下意识的朝门那边望了过去,一个人影,斜倚着门框。我仔细看了看,原来是同班同学何枫。  “下去,老师叫你。”没有一个多余的字,一边说一边已经转身离开了。他对女生总就是这样,冷冷淡淡的。但在篮球场上,却十分活跃,可以和高年级的人单独比赛。为此,他的缺点好像成了优点,他的冷淡变成了酷,还有不少女孩子喜欢他,总在暗地里议论他。我和他从认识到现在没有超过十句话。倒是他的好朋友,晖,和我蛮熟的,他热情的性格和枫完全不象,只是两个人都长的蛮帅。加上晖又是班长,喜欢他的女孩子自然不会比喜欢枫的少。我刚进来的时候,还多亏晖照顾呢,对于他的大恩,我感之不尽。  我来到班主任,张老师的办公室。一进门,就看见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书放在桌上。“安绘希,过来吧,这些书整理一下放到图书室的书架上吧,动作快一点,午会课马上就要开始了。”“知道了”我回答着,然后开始理一堆和我素不相识的烂书。老师也真实奇怪,干嘛非叫我理,班里又不是没人了。图书室的书架,什么东西嘛,我刚到学校,连图书室在哪儿都不知道,怎么放啊。理好书后,两手一搬,手中的书已经高的挡住了视线。可为了能一次性搬好,只能算了,待会儿走的时候只好多喊两声了。  刚出门,余光就看到一个穿校服的人走了过来,我急忙大喊“喂~~~~同学,慢点,能告诉我图书室在哪儿吗?我要……”“三楼,第三间”这个人说完,就匆匆的走了,什么嘛,那么急干嘛,本来还想让这个人带我去的,唉。我慢慢移动着步伐,小心的走着脚下的楼梯。啊,太好了,只差一格,马上就到了。  “啪~~~~~~~。”  啊,我的书!书,全掉到二楼去了,而我仍站在离三楼只差一格的那格接阶梯上。我回头,正预备骂人,而眼前的这个人……正是何枫。冷冷的,不可一世的目光,让我浑身感到一股寒气。  “没长眼睛啊,哪有像你这么搬东西的啊!”  什么~~~~~~~~他居然先骂我?怎么好象是我的错一样。  “喂,到底是谁的错啊!你还敢说我,我眼睛前面有书,当然看不到。你怎么还往我这里撞,难道你刚才瞎了啊!”好爽,这是我进这所中学以来,最凶的一次。本来还想装文静,幽雅的女孩子,看来还是不行。只是他听了我的话,脸色好象变了,理都不理就转身走了。留下了我和那一大堆烂书。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看了看表,离午会课还有2分钟,看来是来不及了。于是,我索性先一个人,找到了第三间房间,图书室,悠闲的坐了下来。哈,一切事情等我休息好了再说。  忽然,一大堆书突然被放到桌上,我定睛一看,正是我刚才搬的那些。抬头一看,晖正站在旁边。真是我的救星,他的恩情指数又要升级了,将来我可怎么还,唉~~~还没等我说话,晖先开口了:“刚才我在教室门口遇到枫,是他教我来帮你的。”“他?那他干嘛刚才自己不帮我捡啊,哼!”“其实你也不能怪他”晖的眼睛透过一丝忧伤,“他……”说到一半,他忽然停住了。“什么呀?啊?”我急急的催问。“恩……就是,他有作业还没交。”想骗我,没那么容易,不过既然是晖不想说的,就一定有原因。“算了,等你想说实话的时候再说好了,我不勉强。”我站了起来,拍了拍晖的肩膀,“不过,请先帮我把书一起放好。这个就算我勉强你的吧。”……总算挨到放学了,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不禁又想起了中午枫和晖怪异的眼神……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大一就要结束了,学校举办了一场篮球赛,是专为篮球训练社的队员举办的,枫和晖也是其中一员,这两天放学以后,经常在篮球场看见两个人的身影。我只要没事,就会跑过去看那两个人练习,或者多一点是因为晖,这个好朋友吧。
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当我真正爱上若涵的那一刻起,我就常常对他说:“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而他就会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水说,我能感觉到你在流泪,因为你在我的心中。”听完这句话,我就会恨恨的瞪着他,而他还是用那一脸令我陶醉的笑容对着我“你应该是快乐的小鱼,不该有泪,记住!” 其实,我也不知这是他第几次拒绝我了,有时候我好恨自己为什么执迷不悟,哎!爱他,爱他,还是爱他! 若涵是一个高大英俊的阳光男孩,有清秀的脸庞,但最令我着迷的就是那健康的笑容,可他的手总是那么冷冰冰的,所以,我就叫他“冷血动物”,也对,不然他怎么会对我的一网情深视而不见? 星期天的一大早,我就爬在阳台上对着他家的窗户大喊:“冷血动物,起床了!“我故意把最后的“了”字说的很长,然后,只看见他怒目圆瞪,双手掐腰指着我大喊:“死鱼,知道了!”我呵呵地笑着,做了个鬼脸,然后匆匆忙忙的拿起两片面包去敲若涵的门,我早已才到他开门的表情:乱蓬蓬的头发,系错扣的睡衣,扭曲变形的脸,尤其是那张大了要骂人的大嘴巴,可怕!!我正为我的猜想偷笑着,忽然门开了,若涵打着哈欠,我手中的那两片面包,说时迟那时快,就塞到了他的嘴巴里,呵呵,万事OK! 他的家就像我的家,他的父母疼我比疼他多,尤其是他的东西就像是我的东西,可以有“借”无回,呵呵!突然,他很神秘的凑近我,“喂,死鱼,问你件事?”“什么事?”我被他弄的很紧张。“你多大了?”“16呀!”我愤愤的看着他,原来他这么不关心我!“那我们认识多久了?”“嗯?”我沉默“很多很多年了吧!”“是17年!”他咬牙切齿!“啊?我才16呀!”我疑惑地看着他。“打你在娘胎,我就命中注定要被你压迫!”他斜着眼瞪着我。“呵呵,原来如此!”我笑弯了腰。 每天我们所必须的“功课”就是一起上学、放学、开开玩笑,聊聊天,偶尔还吵吵架,这样的日子很美,很美!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也喜欢上了若涵!不过,他上了大学后,一切也就变了,他住校了!不过,他会安慰我:“加油,两年后考到我们学校,我等你!” 又是“我等你”三个字,每次他拒绝我时都是这么说:我等你,我等你!但为了他,我还是努力着,不停地努力着,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接受我的,我相信! 高三那年,他突然回来,呵呵,原来这个倒霉的家伙病了,是回来养病的,我“幸灾乐祸”的去看他,可是当我看见他苍白的脸,瘦弱的身体时,我就忍不住了哭了。“喂,傻丫头,哭什么呀?”他说着用手试去我的泪,我握住他的手,呀!好凉! “你要快点好,不然我恨你一辈子!”我不知该怎么说。“会的,放心吧,死不了的!“他呵呵的笑着。大约过了一个月,他就回学校了,可脸还是苍白的。再见到他,是我捧着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在也不知道这是第几次义无反顾的对他说:“我喜欢你!”了,可是这一次,他仍说:“我等你!”只是伸出了他的右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我看见在他右手中指上套了一只小小的戒指,象是半颗心的样子,“知道这代表什么吗?”他问。 我摇了摇头,“是心有所属!”他看看我,笑了。我恍然抬头,用不可思议的眼神去观察,眼前这个忽然变得陌生的若涵,他好像很幸福!他心有所属了!我哭了!“傻丫头,你永远是我最爱的小鱼——”他顿了顿“小妹妹!”他把我揽进怀,我挣脱了他的怀抱,飞快地跑了,身后只剩下他孤单的身影。后来,我一直回避他,不接他的电话,不给他开门,听见他在宿舍窗外喊我,我会用一个桔子扔他,看见他迎面走来,我会转头就跑。后来,他很少找我了,我努力的平均自己的心情,而他努力地学习着,还用心地交着女朋友。再后来,我渐渐想开了,缘分已定,也许我们有缘无份吧!任命吧!可我是不会放下尊严去和他讲和的。那天我的生日,他突然来了,再见到他,我依然会心动,其实我忘不了他,其实我还爱他!可是,哎!算了!
生命是幻觉   生命是幻觉。可是我需要你在。  ——题记   有许多个夜晚,他看见对面阳台上的那个女孩。  在沉寂的夜色里,那个宽大而明亮的阳台,象一部午夜电影里的场景。  是深夜和凌晨交接的时分。春天的暖风颓败而迷离。  女孩穿的是白色的纯棉布裙,缀着细细的刺绣蕾丝。  浓密漆黑的长发,直垂到腰际。海藻般的柔软和松散。  有时她在阳台上走动。寂静的身影,象一只猫。  有时就坐在窗台上,蜷起赤裸的双脚,微微侧着脸。  更多的时候,他看着她做一些琐碎的事情。  用一个白瓷杯子喝水。坐在大摇椅上晃动。吃一只苹果。  直到凌晨的时候,她熄灭了阳台上的灯。  然后在黑暗里隐没。???  数月前,他离开同居多年的女友菲,独自搬入这套公寓的17层。  在医院的走廊里,他等着她从手术室的门口出现。  春天斑驳的阳光从树枝间流泻下来,他有短短一刻思想的时间。  在身体痴缠的瞬间,看得见自己的灵魂,冷漠而疏离,在一边观望。  也许不仅是做爱。在城市的喧嚣人群中,在电脑和传真充斥的办公室里,在无至尽的商业宴席间。都有对自己孤独和焦灼的质问。  终于对菲说,他感觉厌倦,不愿再继续这种虚浮的婚姻生活。  这的确是一种实质上的婚姻。可是他想有平静。  他没有任何未来可以对她承诺。   在公司发布即将要减薪裁员的消息后,他开始服用药物。  他的业绩很好,可是面临一次竞争。  上班的时候,他是温和而锐利的男人。无懈可击。  他不想让自己有任何心理上的漏洞。  那些进口的白色小药片,医生说能治疗深度的抑郁症。  也提醒了他会有失眠和幻觉的副作用。但是他按时服用。他感觉到安全。  重回单身生活的起初,他又恢复去西区的酒吧喝酒。  JAZZ混乱的节奏和烟草的气息刺激着神经。还有年轻女孩湿湿的红唇。  半夜的时候,才独自坐空荡荡的地铁回家。  在车厢苍白的灯光下,看见自己映在玻璃上的脸。  失去了白天日光下面的面具。空洞的没有任何表情。   那个女孩就这样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有时他放一些唱片,让那些水一样的音乐流淌在寂静中。  他感觉她听得见。即使仅仅只看到她的发丝和白裙在风中翻飞。  他们隔着一段不太远的距离,彼此沉默地观望。  没有任何语言,也无法触及。  在黑暗中躺下来的瞬间,他感觉到她柔软发丝的清香和布裙纯粹温暖的触觉。  是这样迅速而无声地滑过他的心脏。一闪而过。象蝴蝶惊动时的翅膀。  可是那种暧昧而模糊的快乐把他包围。  他在寂静中纵容了自己的沉溺。   就在那个阴雨的早晨,他在地铁站台接到菲打来的手机。  他们平淡地说了几句废话。然后菲告诉他,她将于下星期结婚。  你会连孩子都不要。她终于心有不甘地指责他。  那只不过是一个附带产生的细胞。他听见自己冷漠的声音。  你真的是不正常。她挂断了电话。  耳边是一串机械的忙音。  他看着地铁呼啸着从前方驶过来,夹在人群中茫然地上车。  想起来自己是爱过她的。甚至记得初见她时,她的笑容。  但是当她硬要他接受孩子的尿布或可以放肆地指责他的时候,他想起自己的生活里,应该有自由。  可是有什么是我们能够坚持下去的呢。他想。  如果生命是一场幻觉。别离或者死亡是唯一的结局。   公司的裁员名单终于发布。而他被告知升任部门的经理。  上司轻拍他的肩头,说,你是否感觉有些疲倦,你可以申请短期的休假。  下班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内心的绝望。  一个爱过的女孩要嫁人了。  一些人失业了。  而他自己,是欲罢不能的一架商业机器。被物质和空虚驱使着,无休止地操作。   坐在酒吧的吧台边,他拉开领带,把药片混在WHISKY里喝了下去。
香草冰激凌 我曾经答应过要嫁给一个人。因为他常常对我很亲切的笑,会很认真的听我说话,然后用很好听很好听的声音给我讲故事,还经常给我买香草冰淇淋吃。那个时候冰棒只要5分钱,而冰淇淋要两毛。所以,吃冰淇淋成了我奢侈的愿望。因为妈妈从来不给我零用钱,她完全是军政府行径,肆意践踏民意,对我急需零用钱这一我认为是再正当不过的要求不做任何考虑的否决了。她说等我长大了才给我零用钱,可是,那时我认为我已经很大了,我从幼儿园大班开始就不跟小朋友玩捉迷藏了,我觉得那种幼稚可笑的游戏只适合那些叽叽喳喳的小丫头片子和那些愣头青玩。而现在的我已经开始吟诗作赋了。记得我作的第一首诗的开头是:春天来了,花儿开了,叶儿绿了,小鸟们飞来了......完全是一首写意诗,可是当我得意扬扬的拿给妈妈看时,她却只瞟了一眼,然后说去去去,下楼去跟小朋友玩去。然后转身走进厨房,为拜祭全家的五脏庙做准备去了。无知的家庭妇女!我只能这样恨恨地想。毕竟晚饭还得拜托这个不懂得欣赏的家庭主妇,我可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讳跟她争论。 我决定拿着我的大作去找他。他很认真的看完之后,笑着但是很诚恳的告诉我我写得不错,然后就带我去买香草冰淇淋吃。他从来都不吃冰淇淋,每次都只是笑笑的看着我吃。虽然我很奇怪为什么世界上还有人不喜欢吃冰淇淋,但是我喜欢这个不喜欢吃冰淇淋的人。我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很认真地对他说:“李杰萧,你会一直请我吃冰淇淋吗?”李杰萧笑着说:“当然,我会请丫头吃一辈子的冰淇淋。”“那我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你!”我决定要嫁给李杰萧,因为我将会有无限量供应的冰淇淋可以吃了,当然,不完全是为了冰淇淋,至少,到现在为止,他是我见过众多男人,不,准确的是男孩中对我最好的了,也是最了解我的。李杰萧轻轻用手擦去我嘴角残留的冰淇淋,笑着说:“好,等小丫头长大了我就娶你。”我很开心,然后,又要了一份冰淇淋。 但是,李杰萧还没等到我可以嫁人的年龄就离开了这座城市。他考上了大学,在北方一个遥远的城市,这个城市也是李杰萧的故乡,所以他们家也因为李杰萧而搬回了那个北方城市。也许,永远也不会再回到这里。 李杰萧走那天我没有去送他。当时我因为考数学不及格而被老妈禁足,罚我在家面壁思过。当我爬到窗前时,我只看到那辆载着李杰萧的汽车呼呼的离开,一路尘土飞扬。然后我趴在床上伤伤心心地哭了一场。 那年,我9岁,而李杰萧比我大了整整9岁。 之后,老妈实现了她当初的承诺,开始给我零用钱,我常常用来买冰淇淋吃,我喜欢香草味的,以前李杰萧就常常买这种冰淇淋给我吃。我常常吃着冰淇淋,就会想起李杰萧。不知道他在那个遥远的城市里,是否还记得他说过会来我娶我的话? 再再后来,在老爸老妈温柔的压力下,我终于走进了象牙塔。19岁,是个做梦的年龄。而我的梦里总会有阵阵淡淡的香草味道。而这个时候的我,早已不在吃冰淇淋,因为世界上开始流行瘦身运动,我也开始积极响应,于是,不再吃冰淇淋以及任何高能量的食物。而李杰萧也随着香草冰淇淋渐渐融化在我心中,只剩那一股淡淡的香草味。 再见李杰萧时,他已经变了很多,样子因为多年的闯荡而略显沧桑但是却也更成熟了。不过,没变的是他仍然会很亲切的对我笑,会讲笑话给我听,他是因为工作才又回到这个他曾生活过十几年的南方城市。我没想到他会找到我,更没想到,这么多年以后,他还会记得我爱吃香草味的冰淇淋。于是,李杰萧依然像以前那样,常常带我去吃冰淇淋,而我,早忘记在体重机前曾咬牙切齿的要减肥的誓言。现在的冰淇淋比以前的样子可爱多了,味道也多了好多种,而我仍旧独爱香草,不管什么样的香草冰淇淋我都会喜欢。我常常吃着久违的冰淇淋,然后听李杰萧讲他的事业,还有,他那些浪漫而断肠的爱情故事。只不过,浪漫的是他,而断肠的是别人。
不会下雪的城市 珂昨天夜里又梦见了雪.漫天的雪花,在这个城市的上空飞扬,到处一片白茫茫,厚厚的积雪掩盖了一切悲伤和痛苦,洁白无暇,像一个人的初恋那样纯真美丽. 珂生活的海滨城市从来没有下雪.虽然,在其他的城市里珂也曾看见过雪,但是她想,不会有一个城市的雪比得上她生活的小城.珂很爱很爱这个城市,即使是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身边的人都很想离开这里,到更繁华更热闹的大都会里面生存.珂一直都没有这样的想法,也许是天生的性格使她喜欢安静的环境,也许是多年的生活使她对这个城市产生了浓厚的感情. 那年的冬天特别地冷.温度已经接近零度.珂裹着厚重的大衣,在每个寒冷的清晨赶去坐公车.天气太冷了,好几次珂都以为会下雪了,她的快乐在寒冷中特别的明显. 那天珂起得晚了,赶不上平时那班车.她发现自己在慌乱中忘记戴手套了.天出奇地冷,珂的手被冻得红通通的,她把手藏在大衣的口袋里,她好想念家里那对温暖的羊毛手套.车来了,珂被挤到车窗旁边,冰冷的护栏使她的手忍不住哆嗦了一下,但还是紧紧握住了. 很冷.珂感觉自己的双手开始变得僵硬.就在这个时候,珂感觉到有人轻拍了她的肩膀一下.她转过头去,是一个男生,他很高大,有着清澈的眼神. 男生递过来一双深绿色的手套,他朝珂友善地微笑着. 珂并没有拒绝,那双深绿色的手套戴在她的手上显得大了些,有些臃肿可笑,但是很暖和.特别是当珂刚戴上时,它还带着男生残留的体温,刚才的寒冷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珂后来知道男生的名字叫津,是高她两级的学长.津带着笑的眼睛以及他爽朗的笑声从此在珂的世界里经常出现.珂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开始了她的初恋. 津总是很小心地呵护着珂.每次他们两个人走在街上的时候,他总是紧紧牵住珂的手,不时抱怨着她的手太冰了,叮嘱她要在这个季节要多吃点补品.他说他害怕像珂这样瘦弱的身体无法承受过于寒冷的天气.面对津的关心,珂总是安静地笑着听他唠叨,甜蜜的感觉涌上心头. 那个夜里珂和津看完电影《半生缘》,走出电影院的时候,一阵风吹来,很冷.珂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津拉开他宽大的风衣,把珂紧紧拥抱在怀里."很暖和."珂的声音带着鼻音,刚刚在电影里她哭了一场,因为《半生缘》里世钧和曼桢经历了无数的沧桑,最终还是无法在一起. "你知道吗,"津把头抵在珂的头上,低声说,"刚才在电影院里,当我看见世钧打着手电筒在漆黑的郊外,为曼桢寻找她丢失的手套的时候.我差点就哭了出来." "我想起你,珂,如果没有那对手套,也许今生,我们也只能擦肩而过了.天知道,我多感谢那对手套." 在寒冷的冬夜,在心爱的男孩的怀抱里,幸福充斥着珂整个的身心.她的眼泪顺着脸颊轻轻的滑落. "津,你知道我的梦想吗?" "嗯,是什么?" "我一直希望可以在这个城市里看见雪,我经常梦见雪在城市的上空飘啊飘啊,落在我的头发上,衣服上,甚至,我的掌心里……很幼稚,是吗?" "不.我会陪你等,直到这个城市下雪."津的语气十分的认真. "如果一直等不到呢?" "我决不放弃." 珂仰起头看津,笑着问:"那么,你会永远和我一起吗?" "当然."津望着珂,深情地吻了她. 就这样过完了冬季.炎热的夏天到来的时候,津考上了北方的一所大学.临走的时候,他对珂说等他回来,他说他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珂的梦想.他说他只是放心不下珂,害怕她又轻易让自己生病. 珂说她知道,也懂得怎样好好照顾自己.车站里,好多离别的人儿都相拥而泣.珂笑着送津上车,可是当车慢慢驶出她的视线的时候,她感觉身体里什么东西被人取走了,空荡荡的,珂顿时泪流满面.原来,她好爱好爱津. 炎热的天气珂感到很不舒服,而且津的离别使她一直沉浸在伤感之中.闲暇的时候,她在这个城市里乱窜.以前她也这样打发时间,可是无论她走到哪里,仿佛那里都有津的影子,珂对津的思念与日俱增.她终于可以体会到古代诗人与情人分隔两地时写出来的句子,的确是"长相思,摧心肝."
雨中的纸鹤··· 男孩和女孩初恋的时候,男孩为女孩折了一千只纸鹤,挂在女孩的房间里。 男孩对女孩说,这一千只纸鹤,代表我一千份心意。 那时候,男孩和女孩分分秒秒都在感受着恋爱的甜蜜和幸福。  后来女孩渐渐疏远了男孩。女孩结婚了,去了法国,去了无数次出现在她梦中的巴黎。 女孩和男孩分手的时候,对男孩说,我们都必须正视现实,婚姻对女人来说是第二次投胎,我必须抓牢一切机会,你太穷,我难以想象我们结合在一起的日子…… 男孩在女孩去了法国后,卖过报纸,干过临时工,做过小买卖,每一项工作他都努力去做。 许多年过去了,在朋友们的帮助和他自己的努力下,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家公司。 他有钱了,可是他心里还是念念不忘女孩。   有一天下着雨,男孩从他的黑色奥迪车里看到一对老人在前面慢慢地走。 男孩认出那是女孩的父母,于是男孩决定跟着他们。 他要让他们看看自己不但拥有了小车,还拥有了别墅和公司,让他们知道他不是穷光蛋,他是年轻的老板。 男孩一路开慢车跟着他们。雨不停地下着,尽管这对老人打着伞,但还是被斜雨淋湿了。 到了目的地,男孩呆了,这是一处公墓。 他看到了女孩,墓碑的瓷像中女孩正对着他甜甜地笑。 而小小的墓旁,细细的铁丝上挂着一串串的纸鹤,在细雨中显得如此生动。   女孩的父母告诉男孩,女孩没有去巴黎,女孩患的是癌症,女孩去了天堂。 女孩希望男孩能出人头地,能有一个温暖的家,所以女孩才做出这样的举动。 她说她了解男孩,认为他一定会成功的。 女孩说如果有一天男孩到墓地看她,请无论如何带上几只纸鹤。 男孩跪下去,跪在女孩的墓前,泪流满面。 清明节的雨不知道停,把男孩淋了个透。 男孩想起了许多年前女孩纯真的笑脸,男孩看的心就开始一滴滴往下淌血。   这对老人走出墓地的时候,看到男孩站在不远处,奥迪的车门已经为老人打开。 汽车音响里传出了哀怨的歌声,“我的心,不后悔,反反复复都是为了你,千纸鹤,千份情,在风里飞……”
纸戒指 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恋爱了. 女友有一次看到人家手上戴的白金戒指很漂亮,就羡慕的说:我也要有.男人看在眼里,可是他实在太穷,买不起好看的白金戒指.不久,在女人过生时,男人送给女人一个用那种透水油纸包着的纸戒指.很别致,重重的,正在恋爱中的女人戴在手上,左看右看,就觉得自己真的好幸福.女人后来嫁人了,新郎当然不是他.男人除了上那种没什么钱的班,吃饭之外,还写些她看也不想看的稿子.她不想嫁给他,虽然她很爱他.她嫁给了一个有钱的男人. 是的,女人结婚的时候,上从耳朵,脖子,中至双臂,以至于脚踝,全身白金,黄金,金光闪闪.她把男人送给她的纸戒指塞到抽屉的角落.可是不久之后,她那多金的老公因为家族公司出事,陷入困境,老公也因此涉及不法行为,锒铛入狱.女人悲从中来,忽然就忆起了送她纸戒指的男人. 一天,女人在街上不期而遇男人.男人很大方,邀女人到他家坐坐.男人也结婚了,住在租来的房子.女人看到男人家里的摆设,仍然是很清苦的样子.男人的妻子替女人倒茶,女人看到男人的妻子手上也戴着和被自己扔在抽屉角落几乎一摸一样的纸戒指.男人的妻子离开客厅的时候,她可以感觉男人过得很幸福,而他的妻子也是.不像自己的一无所有,连丈夫都身陷囫囵. 后来女人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题目是"纸戒指",作者不择不扣就是他.女人看完文章后,便一切都明白了.她迅速打开抽屉,模出了被她丢在角落里沾满了灰尘的纸戒指.她小心地将油纸剥开,剥着剥着,眼前赫然就是一只纯纯正正地白金戒指.文章里说,为了买这只戒指,在那个全民皆穷的年代,只好瞒着女人去卖血,因为女人的生日就迫在眉睫,去赚,去借都来不及了. 女人哭了,眼泪滴在戒指上.女人随后又将纸戒指小心翼翼的还原回去. 从此,女人不论上班下班都只戴着纸戒指,同事们都赞赏她的戒指精致又好看 ,有创意,问她是谁送的,女人不禁黯然,说:很多东西,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它的珍贵.
看完它,你会泪流满面 一个个无情的误解,纷乱了幸福的脚步。当命运的死结终于用代价打开,一切都为时已晚。接婆婆来家安度晚年,结果却背离我们的初衷。 结婚二年后,先生跟我商量把婆婆从乡下接来安度晚年。先生很小时父亲就过世了,他是婆婆唯一的寄托,婆婆一个人扶养他长大,供他读完大学。“含辛茹苦” 这四个字用在婆婆的身上,绝对不为过! 我连连说好,马上给婆婆收拾出一间南向带阳台的房间,可以晒太阳,养花草什么的。先生站在阳光充足的房间,一句话没说,却突然举起我在房间里转圈,在我张牙舞爪地求饶时,先生说:“接咱妈去。” 先生身材高大,我喜欢贴着他的胸口,感觉娇小的身体随时可被他抓起来塞进口袋。当我和先生发生争执而又不肯屈服时,先生就把我举起来,在脑袋上方摇摇晃晃,一直到我吓得求饶。这种惊恐的快乐让迷恋。 婆婆在乡下的习惯一时改不掉。我习惯买束鲜花摆在客厅里,婆婆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你们娃娃不知道过日子,买花干什么?又不能当饭吃!” 我笑着说:“妈,家里有鲜花盛开,人的心情会好。” 婆婆低着头嘟哝,先生就笑:“妈,这是城里人的习惯,慢慢的,你就习惯了。” 婆婆不再说什么,但每次见我买了鲜花回来,依旧忍不住问花了多少钱,我说 了,他就“啧啧”咂嘴。有时,见我买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家,她就问这个多少钱那个多少钱,我——如实回答,她的嘴就咂的更响了。先生拧着我的鼻子说:“小傻瓜你别告诉她真实价钱不就行了吗?” 快乐的生活渐渐有了不和谐音。 婆婆最看不惯我先生起来做早餐。在她看来,大男人给老婆烧饭,哪有这个道理?早餐桌上,婆婆的脸经常阴着,我装做看不见。婆婆便把筷子弄得丁当乱响, 这是她无声的抗议。我在少年宫做舞蹈老师,跳来跳去已够累的了,早晨暖洋洋的被窝,我不想扔掉这惟一的享受,于是,我对婆婆的抗议装聋作哑。婆婆偶乐帮我做一些家务,她一做我就更忙了。比如,她把垃圾袋通通收集起来,说等攒够了卖废塑料,搞得家里到处都是废塑料袋;她不舍得用洗洁精洗碗,为了不伤她的自尊,我只好偷偷再洗一遍。 一次,我晚上偷偷洗碗被婆婆看见了,她“啪”的一声摔上门,趴在自己的房间里放声大哭。先生左右为难,事后,先生一晚上没跟我说话,我撒娇,耍赖,他也不理我。我火了,问他:“我究竟哪里做错了?” 先生瞪着我说:“你就不能迁就一下,碗再不干净也吃不死人吧?”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婆婆不跟我说话,家里的气氛开始逐渐尴尬。那段日子,先生活得很累,不知道要先逗谁开心好。 婆婆为了不让儿子做早餐,义无反顾地承担起烧早饭的“重任”。 婆婆看着先生吃得快乐,再看看我,用眼神谴责我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为了逃避尴尬,我只好在上班的路上买包奶打发自己。睡觉时,先生有点生气地问我:“芦荻,是不是嫌弃我妈做饭不干净才不在家吃?”翻了一个身,他扔给我冷冷的脊背任凭我委屈的流泪。最后,先生叹气:“芦荻,就当是为了我,你在家吃早餐行不行?”我只好回到尴尬的早餐上。 那天早晨,我喝着婆婆烧的稀饭,忽然一阵反胃,肚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抢着向外奔跑,我拼命地压制着不让它们往上涌,但还是没压住,我扔下碗,冲进卫生间,吐得稀里哗。当我喘息着平定下来时,见婆婆夹杂着家乡话的抱怨和哭声,先生站在卫生间门口愤怒地望着我,我干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和先生开始了第一次激烈的争吵,婆婆先是瞪着眼看我们,然后起身,蹒跚着出门去了。先生恨恨地瞅了我一眼,下楼追婆婆去了。 意外迎来新生命,却突然葬送了婆婆的性命!整整三天,先生没有回家,连电话都没有。我正气着,想想自从婆婆来后,我够委屈自己了,还要我怎么样?莫明其妙的,我总想呕吐,吃什么都没有胃口,加上乱七八糟的家事,心情差到了极点。后来,还是同事说:“芦荻,你脸色很差,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 佛说: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可以一秒钟遇到一个人,一分钟认识一个人,一个小时喜欢上一个人,一天时间爱上一个人,但是却要用一辈子去忘记一个人。当他不再爱你的时候,无论过去他是否爱过还是后来望忘了,又或者是从来未爱过,当你无法再成为他心里的那个人的时候,他的心便不会记得你。请不要在你不开心时去打搅他,他那儿绝对不是你此刻应该的去处。请不要与他讲你的琐事,他无暇更是没有兴趣去了解你,你的生活。即使讲了,他也会哈瓦那快会忘记的。没有爱,你注定挤不进他的生命。请不要在他的面前流眼泪,他无法给予你照顾和关心,至多只是一点同情。只有爱你的人,才会真正的去珍惜你,而不是旁观的同情和怜悯。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你的爱便是他的负担。请不要去计算自己的付出,不要希望有什么回报。你用心,他无心,爱着不爱自己的人,本身便是没有回报的。不要计较对与错这样会快乐些。请不要失去自信,因为爱一个人,并非他的优秀,而只是一种感觉。他让你有这样的感觉,于是你爱他。同样他不爱你也并非你不优秀。优秀,不是爱的理由。还有那么多爱自己的人,淡淡地微笑一下,也是异样甜美的。当他不爱你的时候,也一定要祝福他。有了爱,便不该有恨,因为曾经有爱,有爱的日子里是快乐,有缘在一起也是快乐的,有过快乐有过爱,就不会再有恨。他失去的是一个爱他的人,而你失去了一个不爱你的人,却得到了一个重新生活、重新去爱的机会。请你深深呼吸,一生的路上,铺满了爱的花蕾,总有那么一朵属于你花儿虽多,却没有重复的一朵,这是生生世世早已注定的。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就是你从他生活中消失的时候,第一时间离开他,骄傲的过属于自己的生活。同时,你也希望他幸福快乐,找到属于他的未来。轻轻拥抱一下回忆里的温暖,轻柔地凝视凋谢的温柔。无论结果怎样都会破坏了曾经的美感。干干净净地离开,也许若干年后的某个午后,阳光下的他眯起双眼会记起某个美好的瞬间,会心一笑。种种怀念,值了。 爱过才知轻重,醉过方知酒浓。爱自己爱的饿人本身就是幸福的,你可以集注过去的美好,但不要把它幻想到现在,因为一切都是一去不复返的。去走以前一起走过的小路,吃一起吃过的冰糖葫芦,回想那句:说好了要永远一起的,然而再多的爱也只变成了一种关怀。如果一切曾经像烟花一样灿烂过,或许现在就不会停留在原地不动。那曾经拥有过的那份爱当成世界在你们心里打下的一个烙印。爱不一定要永远。曾经拥有的也许会是你一生最美好的回忆。因为爱过,所以不会成敌人;因为伤过,所以不会做朋友,只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爱过知清重,醉过知酒浓。关于爱的记忆,应该好好收藏,只是今后的幸福,要各自去寻找。爱是一种感觉,不爱也是一种感觉,而往往难以抉择的是心中的感觉到底是爱还是不爱。 原来握在手里的,不一定就是你们真正拥有的;你们所拥有的,也不一定就是你们真正铭刻在心的。人生很多时候需要自觉的放弃,因为拥有的时候,你们也许正在失去,而放弃的时候你们也许又在重新获得。明白的人懂得放弃,真情的人懂得珍惜,幸福的人懂得超脱。对不爱自己的人,最需要的是理解、放弃和祝福。过多的自作多情是在乞求对方的施舍。爱与被爱,都是让人幸福的事情。不要让这些变成痛苦。既然你们已经经历了,多年以后,偶尔想起,希望都是美好的回忆。活的自信些,开心些,把最美的微笑留给伤你最深的人,聪明的人知道自己要快乐。珍惜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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