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死心 已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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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淮南咨询〗关于小区业委会成立的咨询。 本人舜耕花都社区居民,经部分业主组织,希望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暂时是业委会筹备组。 遇见几个相关问题。希望得到万能吧友指点: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由业主牵头,在所属区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依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约定,依法成立。   必要条件:   (一)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二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 以上均满足,社区给出要求,业委会成立所需材料大概有6-7个 现下还差2个材料, 1、小区公共设施移交手续 2、全体业主签名(陆续在办) 主要想问的是第一项 “小区公共设施移交手续 ” 有没有人知道这个材料是哪个部门有的?或者应该从哪个部门取得? 田区房管局下达要求舜都社区协助办理 如果所有部门或单位均不予以配合或者回复材料丢失。这个材料是否可以补办? (对于普通业主来说,1、我们没有接触到这个材料机会,更不知道这个材料是怎么一个移交流程 2、业主方面毕竟相对于是弱势,对于管理部门或者建设单位 物业公司均没有有效的应对措施,3、对于物业公司来说,缺乏监管,损害的是集体业主的利益。投诉无门,难道不是监管部门的失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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