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思叶 马思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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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中心城区创文重点工作评估排名结果公布 转自:安广897 5月18日,《汉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中心城区创文重点工作评估排名情况的通报》发布,排名结果显示:社区(村)有8个属“好”等次,16个属“较好”等次,4个属“ 一般”等次;镇(街办)有3个属“较好”等次,1个属“ 一般”等次;重点行业部门有4个属“好”等次,2个属“较好”等次。 本次测评排名由汉滨区创文办组织第三方测评公司和交叉观摩评估组,在5月6日至5月10日按照《汉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评估排名办法》进行测评。评估范围包括中心城区重点社区(村)、重点街道(镇)、区级重点行业部门。评估内容聚焦社区(村)“六个重点实测点位”周边达标、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属地责任落实、帮扶工作成效等。 对比评估具体情况,汉滨区创文办按照缺失扣分原则对中心城区28社区(村)进行了实地测评按项赋分,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好”等次,在80分(含80分)至90分之间的为“较好”等 次,在70分(含70分)至80之间的为“ 一般”等次,在70分以下的为“较差”等次。 本次实地测评共评估了14个点位类型247个点位,发现存在1411个属公共秩序、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及公益广告等领域的问题。 一是小区动态问题反弹严重。主要是环境秩序易反弹问题,如楼道内乱堆放、环境卫生差、私拉电线、车辆乱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绿化带内毁绿种菜等问题,同时还存在部分短期内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基础设施类问题,如墙面破损、电线杂乱、接线盒破损、照明设施破损等。 捍卫社区邹家碥安置小区卫生死角垃圾较多,小区灭火器月检卡已连续两个月没有更新;木竹桥村一组和三组安置点环境卫生较差,楼道内普遍存在乱堆放、小广告和灯泡缺失等问题;西坝社区金洲城小区单元门前杂物乱堆放、机动车乱停放、绿化带管护不到位、经营商铺出店经营、健身器材破损等问题。 二是市场常态化管理缺位。市场车辆乱停放、流动摊贩、乱堆放等动态问题较为普遍。兴安市场整体环境秩序较差,常态化管理不到位,市场公厕异味明显、入口乱张贴、部分店铺出店占道经营、市场乱堆乱放等问题;骆家庄巷早夜市便民市场在本次测评中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存在地面垃圾、车辆乱停放、占道经营等问题。 三是大型商超日常管理基本规范。但存在消防通道乱堆放、消火栓月检卡填写不规范、厕所内小广告乱张贴、一米线标识缺失等细节问题。万友水果蔬菜超市杂物乱堆乱放,卫生间存在非法小广告、公益宣传破损,志愿者着装不规范,超市门前车辆乱停放。 四是交通路口管理秩序不到位。石堤小学等部分交通路口学生上下学期间无人值勤,车辆随意掉头乱鸣笛,学生过马路危险系数较高。 附: 中心城区创文重点工作评估排名情况 (一)社区(村)排名情况 “好”等次(8个): 中渡村、心石村、油坊村、寇家沟村、高井社区、吴台村、枣园村、白庙村 “较好”等次(16个): 周台社区、兴安社区、程东村、屈家河村、长征村、张沟桥社区、枣园社区、长春社区、东关社区、水电总厂社区、木竹桥村、兴安路社区、马坡岭社区、西坝社区、捍卫社区、晏台村 “ 一般”等次(4个): 红莲村、七里沟社区、柑树村、长岭社区 (二)镇(街办)排名情况 “较好”等次(3个): 新城街道、江北街道、老城街道 “ 一般”等次(1个): 建民街道 (三)重点行业部门排名情况 “好”等次(4个): 汉滨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分局 “较好”等次(2个): 区经贸局、区市场监管局
刚刚,安康发布紧急通知! 12月8日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紧急通知 ↓↓ 紧 急 通 知 一、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陕西省贯彻《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二、对密切接触者,由“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目前正在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实施后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满5天且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解除隔离观察措施。 三、取消对来返人员实施“5天5检”“陕西一码通〞弹窗提醒措施。 四、仅对进入学校的本单位师生、员工等以外的外来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所在县(市、区)发生本土疫情的学校,仍按每天20%的比例抽查师生员工的核酸检测情况。 五、密闭场所仍需继续查验健康码。 六、居民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名登记个人信息。 七、12月8日12时前,有序撤除“两站一场”(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和各交通卡口疫情防控查验力量,做好撤离前消杀消毒工作,不再开展“落地检”,但保留核酸采样点,配备一定安保力量,为自愿检测的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武文罡(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财政局(市公共资产经办处)、市审计局(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高晶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外事工作、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税务和安康国家高新区、新安康门户区、城东新区、飞地经济园区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统筹市职转办、审改办、营商办协同联动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市人社局(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市统计局、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分管市财政局(市公共资产经办处)、市审计局(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联系市人大、市政协,驻安部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国家统计局安康调查队。石宏(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负责司法、机关事务、粮食安全、外事管理、台湾事务、侨务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市直机关北迁工作。分管市司法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协助分管市政府外事工作和驻外办事机构、市粮食局。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安康监狱,市法学会、市侨联,中央储备粮安康直属库、陕西粮农安康储备库、市粮食储备库。刘建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负责交通运输(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物流)、电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政务宣传和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交通局(安康公路管理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水路交通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机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高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高铁建设事务中心)。联系团市委、市委网信办,市公交公司、市交投公司,西安铁路局驻安康各单位,国网安康供电公司,安康机场投资公司、西部机场集团安康机场公司,陕西交控集团安川分公司、安平分公司、白泉分公司,安康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安康市分公司。殷勇(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负责金融、方志、发展研究、电子政务、大数据和数字经济、智慧治理平台等方面工作。分管市金融办、市地方志办、市发展研究中心(市电子政务办)。联系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安康大数据运营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安康银保监分局及各类银行、保险、证券、小贷、担保、拍卖等驻安金融单位和非金融机构。陈晖(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农业农村、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富硒产业、民政救助、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茶叶局)、市水利局(市推行河长责任制办公室、市库区移民工作中心、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市林业局(化龙山保护区管理局)、市富硒产业办(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供销社。联系市残联、市气象局、安康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安康水电厂,石泉、喜河、蜀河水电厂及旬阳水电站、白河水电站建设,市烟草专卖局、市蚕种场、安康水电联合实业有限公司,市慈善协会。杨淼(副市长):负责工信、国资、招商、商务,旬阳省级高新区,石泉、平利、汉阴省级经开区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商务局。联系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妇联,市盐业公司,无线电管理处,电信安康分公司、移动安康分公司、联通安康分公司、铁塔安康分公司、广电网络安康分公司,中石油安康分公司、中石化安康分公司,口岸、海关和进出口检验检疫。周康成(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负责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联系市科协。周耀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文旅康养、文化文物、广播电视、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和瀛湖生态旅游区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市地震监测站)、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文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移民<脱贫>搬迁办、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市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中心)、市城管执法局(市创建办)。联系市文联,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安康水务(集团)公司、陕文投安康文旅公司,省地质一队、陕西建工十二建公司、水电三局基地管理中心,新华书店。张广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负责公安、信访、退役军人事务、国安等方面工作。主管市公安局,分管市信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市国家安全
活动轨迹公布!陕西4地急寻次密接! 安康汉滨、石泉、紫阳、镇坪 急寻次密接! 速自查! 汉滨区寻找和以下密切接触者 有接触的人员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复杂,多例西安市确诊病例关联的密切接触者在汉滨区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请广大群众自行核对近期活动轨迹,是否与以下密切接触者有同时段、同空间暴露史,现将4例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 密切接触者董某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3月2日,14时25分乘坐K8176次列车软卧10车1号下铺,18时13分到达安康;18时36分从火车站乘坐1路公交车,在江北饭店站下车;18时46分乘坐面包车(支付名称:海哥)返回沈家岭家中。 3月4日,12时左右从沈家岭乘坐面包车(支付名称:一帆风顺)到安旬路口,12时33分乘坐20路公交车至万达广场;13时09分在万达小阿米线吃饭;14时左右分别前往碧桂园、壹号院、博元城售楼部看房,18时30分左右乘坐朋友的车至兴华名城,晚上19时至21时在兴华名城晨记王海鲜吃饭。 3月5日,9时51分在平安大厦一楼英德包子店买包子,骑摩托车送女儿前往兴安中路45号兴安公园北大门左侧3楼学习舞蹈,10时至12时在该3楼活动。 3月6日,9时30分左右乘坐出租车(现金支付)至平安大厦附近;9时46分在英德包子店买包子;9时51分乘坐出租车(支付码:永远不变)送其女儿前往兴安中路45号兴安公园北大门左侧3楼学习舞蹈,10时至12时在该3楼活动;12时16分(就餐前支付)在公园附近回首餐馆吃饭;14时至16时送其女儿前往大桥路神墨教育学习绘画(本人将孩子送至门口未上楼),14时至15时本人前往西大街新日、雅迪、绿源三个店看电动车;16时20分左右由培新街乘坐4路公交车在沈家岭下车,回家后未外出。 3月7日,8时28分乘坐胡德广的车(同车还有两人)前往关庙镇卫生院做核酸,医院派车送其回家,到家时间约9时。 2 密切接触者张某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3月5日,16时53分在金州路骆家庄袁记肉夹馍吃饭,18时20分至20时20分在西城阁烧烤店吃饭,晚上21时11分至23时05分在在金地广场二麻酒馆用餐。 3 密切接触者李某某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3月7日,中午12时乘坐西安城南客运站至安康高客站大巴车返回安康,从高客站乘坐出租车(支付时间:15:37,收款方ID唐甲飞)到安康市中心医院(金州路院区)进行核酸检测。 4 密切接触者张某某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3月6日,乘坐C208次列车(西安-安康,二等座 05车 09D号)于22:20左右到达安康站,出站后步行至税务局门口附近乘坐出租车,电子支付(收款方ID:金牛)。 3月7日,08:51在西津城小区6号楼田园集市(超市)购买面包。13:20左右步行至西津城门口味之轩蒸面店就餐,堂食。16:00左右在西津城小区6号楼田园集市(西津城门店)购物,停留约5分钟余。19:00左右到达兴科明珠西门艾美士餐厅就餐,停留30余分钟。 以上四名密切接触者己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居家、工作等场所环境样本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与以上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现在汉滨辖区居住的请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外县区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居家不外出、戴口罩、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联系电话:汉滨区疾控中心0915-3203371。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陕西安康市蒿坪河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重点环境治理工作推进迟缓 来自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baijiahao.baidu.com%2Fs%3Fid%3D1720491078388259013%26wfr%3Dspider%26for%3Dpc&urlrefer=815999ef85d90d89b2d93f82c5b895a92021年12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陕西发现,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对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不重视,部分重点环境治理工作推进迟缓,蒿坪河流域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一、基本情况 蒿坪河是汉江一级支流,流经的汉滨区、紫阳县等地,是石煤矿集中开采区。石煤矿是一种含碳少、热值低的多金属共生矿,主要用于建材工业或提取金属元素。该区域共有13座石煤矿,大多数于2014年前后停产关闭,长期粗放开采遗留了大量废弃矿硐及矿山弃渣。当地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部分高浓度酸性废水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直排蒿坪河,给流域水环境安全带来较大风险隐患。 二、主要问题 (一)支流污染较为严重,水环境问题突出 安康市2017年出台的《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规划》)明确,至2020年底前蒿坪河流域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督察发现,流域整体水质与规划目标要求的Ⅱ类标准仍有较大差距。2021年10月,当地有关部门监测的25个点位中,劣V类点位多达16个,占比64%。小磨沟、黄泥沟、猪槽沟等点位水质长期处于劣V类。督察组在线麻沟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pH值为4.27,水质呈酸性。图1 2021年12月18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蒿坪河流域范围内矿山弃渣随处可见,大量酸性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排蒿坪河有关支流 督察发现,蒿坪河流域范围内存在大量废弃矿渣露天违规堆存点,且防渗措施严重不到位。据安康市有关部门统计,2017年蒿坪河流域范围内共有149处废弃矿渣违规堆存点,堆存量共计363万立方米。汉滨区、紫阳县对弃渣露天堆存问题,处置不力、进展缓慢,治理效果不明显。截至2021年4月,蒿坪河流域范围内仍有95处弃渣堆场,堆存量超过300万立方米,其中41处未采取任何治理措施,占比高达43%。抽查发现,紫阳县明华石煤矿已停产多年,数万立方米废渣露天堆存,还有部分废弃矿渣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直接掩土覆盖。汉滨区建发矿业2020年实施的废弃矿渣治理项目,未对废弃矿渣堆场周边及底部进行防渗,淋溶水未经收集处理,进入大堰沟,最终排入蒿坪河。图2 2021年12月18日,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数万立方米矿山废渣露天堆放图3 2021年12月18日,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汉滨区废弃矿渣堆场淋溶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入大堰沟 (三)工作推进迟缓 《规划》明确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的多个重点项目,如场地污染修复、重金属污染治理等,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未建成。汉滨区规划建设44个项目,实际建成24个;紫阳县规划建设51个项目,实际建成27个。其中,紫阳县堰沟河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直至2021年7月才启动。 三、原因分析 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对汉江水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蒿坪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推动解决迟缓,区域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第二十一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主题活动期间安康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实 第二十一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主题活动期间安康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第二十一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主题活动顺利进行,保障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活动期间将对安康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分时、分区、分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021年6月11日23时30分至2021年6月12日12时,将对汉江一桥西侧桥面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所有车辆(含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二、2021年6月11日23时30分至2021年6月12日7时,汉江一桥东侧桥面实行双向通行,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请依次有序通行,不准超车、穿插。 三、2021年6月12日7时至2021年6月12日12时,汉江一桥东侧桥面禁止汽车通行,只允许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和行人通行;黄沟路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四、为了避免城区发生大面积和长时间交通拥堵,在汉江一桥实行交通管制期间,城区以大桥路为中心,实施远端分流措施,途经汉江一桥和大桥路的车辆请从黄沟路、西津汉江大桥(三桥)和东坝汉江大桥(四桥)、巴山路、南环路、南环干道绕道通行。 五、请广大驾驶人和行人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公安交警指挥。对违反通告或拒绝、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1年6月9日
横穿球场被撞伤,68岁老人状告打球学生,法院:“自甘冒险”,自 据长江日报消息: 一老人横穿篮球比赛场地时 被比赛者撞倒受伤 她起诉到法院索赔 近日 判决结果有了 李婆婆横穿篮球场 被撞伤 事发现场。 2019年11月3日17时许,大学生张军与同学在某大学篮球场自发组织篮球比赛。 比赛时,68岁的李婆婆横穿篮球场。张军在接球跑动过程中,后背不慎碰到李婆婆,将其撞倒在地。 李婆婆受伤后被就近送往医院治疗,住院加门诊治疗,共计支付医疗费3.3万余元,其中张军垫付6,000元。经司法鉴定,其伤情不构成伤残。 李婆婆起诉 张军及学校 其后,李婆婆找张军索赔未果,将张军及学校起诉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军赔偿各类费用5万余元,学校就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张军与在篮球场通行的李婆婆发生碰撞,造成李婆婆受伤,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应承担40%的责任,计1.2万余元; 学校作为篮球场的管理人,在篮球场未设置安全护栏和安全标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10%的责任,计0.47万元; 李婆婆无视篮球比赛作为一种激烈的对抗性竞技运动的危险性,自行横穿正在进行比赛的篮球场,疏忽了自身应负的安全注意义务,应自担50%的责任。 张军及学校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汉中院审理认为,篮球运动作为典型的群体性、对抗性体育运动,在剧烈运动中出现身体碰撞行为是正常现象。张军在篮球场上背身跑动接球,系篮球运动中的常规动作,即使与其他球员发生碰撞,亦不能视为其存在过错;更何况其位于合理场地中,对行人横穿场地并无预见性,不能苛求其尽到对不可预见性行为的观察注意义务。因此,张军的行为已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并不存在主观过错。 而学校在篮球场周围涂有醒目的边界线,场地也被刷为绿色,明显区别于一般通行道路,亦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反观李婆婆,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懂得篮球场明显区别于一般道路,看到球场上有学生进行对抗性的篮球比赛,应当预见横穿球场潜在风险,但李婆婆仍选择横穿球场,应视为“自甘冒险”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2021年4月2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撤销一审民事判决,驳回李婆婆的诉讼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李婆婆承担。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以案释法 承办法官认为,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法治社会理应保护合法行为的正当范围,对于因行为“越界”而致自损的行为,必须是非分明,坚持不牵涉无辜,坚决不“和稀泥”。 本案判决忠实践行“过错与责任相一致”民事法律原则,彰显了司法对社会行为的引领、示范作用,法院在对受害者“自甘冒险”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的同时,保护正当体育锻炼行为的合理边界,体现出鲜明的“司法态度”。
陕西2021小升初入学政策公布!多个“严禁”规范招生行为(附投 4月19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年陕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又有新要求: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严禁以“国学班”“私塾”等替代义务教育   通知要求,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 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   通知要求,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统筹安排。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县(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需在审批地招生 报名数超过计划数“摇号”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由审批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审批地招生,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中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学区办法统一招生。   通知要求招生流程简洁优化,各市、县(区)要通过各种方式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要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   义务教育招生“十严禁” 严禁公办、民办混合编班   通知特别强调了义务教育招生“十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
新婚妻子被调戏,丈夫反击致1死3伤,法院判了 新婚妻子遭工友酒后调戏 丈夫出言阻止却被辱骂群殴 极力反抗之下致一死三伤 事发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 该男子被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最后法院却判其无罪!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陈某和妻子孙某来到三亚打工,在某个建筑工地当工人。某日,二人正在工地上加班。突然,同工地的木工周某、容某、容某烈和纪某酒后滋事,调戏陈某新婚妻子孙某,并辱骂围殴陈某。 陈某在反抗过程中,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小刀,向周某、容某、纪某等人挥去。混乱中,他的刀刺中了容某左腹股下方,造成容某左股动静脉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还致周某轻伤,致纪某、刘某轻微伤。 事发后,陈某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在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后,逮捕了陈某。随后,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 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陈某是在被围殴的状态下实施的防卫,且陈某在防卫中孤身一人,其面对的是三名手持器械的工友,几位工友手持的器械足以让陈某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不成立,宣判被告人陈某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 一审判决后 两级检察院不服 遂提出抗诉 理由如下 ↓↓ 从双方关系和起因看,纪某等人和陈某同为一个工地的工人,平时没有深仇大恨,只是因案发当天调戏新婚妻子而引发双方斗殴。 从纪某等人选择打击的部位及强度看,以及周某因害怕出事,而将铁铲扔掉,空手对打,说明纪某等人主观上没有要致陈某于重伤、死亡的故意。 法院会因此改判吗? 结果让人直拍大腿! 二审判决 本案中,被害人容某等人酒后滋事,调戏原审被告人陈某的妻子,辱骂陈某,不听劝阻,使用足以造成严重危及他人重大人身安全的凶器殴打陈某。 陈某作为一个男人,一个丈夫,在自己的妻子被调戏,自己被辱骂并被围殴之时,用小刀刺、划正在围殴其的容某等人,符合特殊防卫的条件。 虽致容某死亡,周某轻伤,纪某轻微伤,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抗诉机关的抗诉意见不成立,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网友看了之后 纷纷给法院的判决点赞
2021年,你的社保有新变化! 新华社北京2月13日 电: 2021年,你的社保有新变化 新年新气象。你的社保今年也有新调整,主要涉及医疗、失业、工伤等多方面。 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方面,减免支持政策将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是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的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这项政策在2020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但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2021年年底前,我国将实现社保卡申领、社保功能启用、补换、临时挂失等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 社保卡的社会保障号码、姓名等关键信息已经实现全国通读。目前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可在网上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可通过刷脸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下一步,人社部还将进一步开通社保卡网上申领和补换,逐步为参保工伤职工提供异地待遇资格认证、异地居住申请、异地就医结算等服务,开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多地联办”等。 届时,大家可通过全国统一的线上服务入口,异地申领、补换社保卡,不必再回发卡地办理。 2021年,新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因此,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3834元×20="876680"元。 新增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新增试点省份为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至此全国已有27个省份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女子骂社区书记草包被拘官方:撤销处罚 贵州女子骂社区书记“草包书记”,被警方跨市铐走行拘3日,官方:撤销行政处罚,涉事派出所所长停职接受调查。 此前报道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记者 李长需 贵州省贵阳市的任女士向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反映,她在毕节市兰苑花园小区居住,因在小区业主群质疑业委会不召开业主大会便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的行为时,不满社区支书刘某的“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的回应,而骂了刘某是“草包支书”。刘某报警后,她被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派出所民警用手铐从贵阳市铐到了毕节市,并被行拘3日。在此过程中,警方存在违法传唤、违法使用手铐、虐待等问题。 对此,涉事支书刘某回应,她只是想让任女士道个歉。毕节市警方在相关回复中回应,任女士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并未受到虐待,用手铐铐住任女士进行强制传唤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 因不满社区支书的回应,骂其“草包支书” 据任女士讲,她是贵州省毕节市兰苑花园小区的业主。2019年7月份,兰苑花园小区业委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了康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小区服务,并签订了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康旭物业公司进驻前缴纳50万元保证金到业委会公共账户,3个月履约良好返还15万元保证金给康旭物业公司,服务满6个月试用期后,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证实合同履约满1个月后,再返还10万元保证金给康旭,剩余25万元由业委会保管,合同终止才全额返还。但康旭物业公司进驻小区不久,兰苑花园小区业委会便未按照合同约定,且未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擅自以物业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借口,将50万元保证金中的25万元返还给物业公司,同时以借支的方式再返还15万元保证金给物业公司。同时,合同还约定,小区公共收益65%由物业公司代收交由业委会管理,但截至2021年1月份,该物业公司50余万元公共收益资金只给了业委会3万元。更过分的是,原来约定的试用期满要通过业主大会讨论才能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但业委会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便直接跟物业公司签订了正式物业服务合同。这让业主们很不满,因他们认为该物业公司管理服务很差,要求更换新的物业公司。
“抖音”平台被罚:个别主播存在性挑逗、性暗示和抽烟等行为 新京报消息: 文化执法部门依法对“抖音”平台运营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责令立即改正有关违法行为,并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容管理,对发布色情内容及引流信息的用户坚决予以封禁。 新京报快讯 据“扫黄打非”消息,近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指导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抖音”平台进行约谈,对其传播淫秽色情低俗信息行为作出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抖音”平台中个别主播在直播中存在性挑逗、性暗示和抽烟、说脏话等行为,部分直播间评论弹幕存在低俗内容;个别主播直播的游戏未经审批,且含有血腥、暴力、恐怖等内容;部分主播和平台用户通过发布微信号、二维码等方式引流到其他平台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经执法人员勘验取证,相关内容属于“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文化执法部门依法对“抖音”平台运营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责令立即改正有关违法行为,并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容管理,对发布色情内容及引流信息的用户坚决予以封禁。 据统计,2020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中心共接到反映涉“抖音”平台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的举报线索900余条。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指出,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容许把人的丑行、恶行当作网络流量和卖点。大型互联网平台用户数量庞大,动辄亿计,一旦有害内容公开传播,将会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对大型互联网企业加强内容监管,是为了促使其在法治轨道上更加健康发展,有利于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构建良性竞争的大环境。监管部门及时敲响安全管理的警钟,就是要提醒互联网企业时刻不能忘记内容安全的主体责任。互联网企业既要讲发展,也要讲责任。唯有正视不足、知过改过,才能匹配企业应有的发展质量、规模和影响,才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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