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怀跪 O女侠饶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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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水阆苑】没有“可能性”的铺垫,就没有“必然性”的发生 而必然性已经被金庸写出,“五小令”“张无忌侠字发挥很充份”“千里送京娘”“只想着只不舍芷若”这些都是构成赵敏被扔垃圾桶的必然性。所谓“未定配偶”,本意就是用来否定结局“张赵在一起”假象的,不否定张赵,张周就不可能在一起。那金庸为何要写可能性?不写可能性做铺垫,那来的必然性的发生?还有就是告诉小弟弟小妹妹,可能性只是可能性,只要可能性不发生,那他们家主子就是安全的,可以继续抱着结局的假象继续YY“张赵在一起”,这就是小弟弟小妹妹包括某部分自称“若迷”的人那么喜欢拿着“可能性”当圣言,难道要金庸写成–“张无忌千里把赵敏送回蒙古并拒绝了她委身,因为他认为两人在一起不符合侠义精神”–我们才承认赵敏被扔垃圾桶了吗?!金庸有胆量这样露骨吗?!所以金庸怂小弟弟小妹妹不敢直白着写,不代表若迷就要怂他们。有些自称“若迷”的人一天到晚在垃圾桶里翻东西,究竟是小弟弟小妹妹真读不懂结局,还是有意为之?耐人寻味。自称“若迷”的人说不喜欢张,不想张周在一起,ok这本身没问题。但为了证明他是自己口中所谓的“渣”,而故意把某人从垃圾桶里翻出来说“张赵存在可能性”的,麻烦滚远点
【汉水阆苑】正本清源,拒绝别有用心者混淆视听 其实要读懂结局并不难,关键就是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1是圣火令5小令,圣火令是什么,没错就是“侠义精神”, 第2"张无忌于这个“侠”字却发挥得很充分““武侠小说最高原则,是宣扬侠义精神"“千里送京娘” 那么我们看看圣火令按照第4令侠义的原则,张无忌和赵敏就绝无可能“不拜堂成亲做夫妻生娃娃",张无忌今后处理赵敏只有两种可能性,1是和她生娃娃以后和她拜堂成亲,2是答应了芷若不和她拜堂成亲之后庄重相对。只有做到这两点他都不会违反第4令的侠义精神。而我们再看看金庸说他侠字发挥很充分,那很明显光遵守第4令是不够的,必须兼顾另外几令以体现他很充分,那么我下面就从这两种选择哪一种能体现他充分的的侠字 1是和她生娃娃以后和她拜堂成亲 蒙古那边容不容得下他就先不说了,然后他面对“回中土"还是”不回中土"的问题,不回中土怎么孝顺父母,怎么友爱弟兄?怎么视明教如性命?违反第一令对芷若的承诺不说,其他几令也连带一起违反?怎么体现他侠字的充分呢?怎么体现最高原则宣扬侠义呢?所以不回中土这一点OUT 那么他为了履行和不违反其他几令和赵敏拜堂成亲以后选择回中土,不好意思,你回不了,当初正因为张无忌和赵敏扯上关系明教才逼宫,然后你说你要带着这么个”老婆"回来为明教效力,这就是一个笑话,只会遭到更猛烈的抵制和排挤,不以叛教通敌者处死已经不错了。所以最后他还是不得不回到“不回中土“的选择上来,所以这一点也OUT 所以选择这一点他必然违反多条教令,直接打脸后记"张无忌侠字发挥很充分““武侠小说最高原则,是宣扬侠义精神"这些表述 2是答应了芷若不和她拜堂成亲之后庄重相对(有夫妻之事须娶之为妻,否则虽庄重相对) 既然不拜堂成亲,又庄重相对,那就没有留蒙古从此不回中土的现实必要了阿,对着一个又不娶又不碰的女人难道吃草?所以回来中原是必然的,既没有违反第一令对芷若的承诺,然后告诉明教兄弟自己已经和赵敏撇清关系再无瓜葛,今后可以继续为明教效力尽忠尽孝,完美兼容其他几令一令都没有违反,充分体现了后记"张无忌侠字发挥很充分““武侠小说最高原则,是宣扬侠义精神"的描述 我们再看看下面这段话,是不是有种暗批某人不再干坏事是有代价的不是侠义行为的感觉?一个简单的道理,动机决定性质。不要代价的是弃恶从善,要代价的就是不忠不义至于有人说什么没有选定配偶,什么都有可能。这是小弟弟妹妹的解读,事实上上面已经说得很清楚张赵就已经完全没可能了。如果金庸认定张赵能“做夫妻生娃娃”,他会写没选定配偶吗?之前才刚写完宣扬侠义,侠义是什么准则没多远的5小令写得明明白白,就是只要“做了夫妻生了娃娃”就理应成为配偶,金庸会犯这种刚说过就打自己脸的低级错误吗?所以说金庸为啥敢做“夫妻生娃娃"后不认配偶违反侠义原则打自己脸?因为他根本就没打自己脸,他根本就不认为张赵会“做夫妻生娃娃",底气就在5小令的“庄重相对”,上面已经充分说明不再重复。有些专为小弟弟妹妹设计的“下台阶"避免他们过于难堪找金庸发难的内容笑着看就可以了 所以所谓的没定配偶,金庸实质用意是要把结局的假象否定了,只有把某人否定了他才能和芷若在一起。那为什么不是小昭蛛儿?因为他只想着只不舍得的只有芷若,说白了他爱的就只有芷若,没有其他两人。如果有,他不需要写这个“只”字,也不需要在后记重复,她俩只属于给小弟弟妹妹看的掩护性质,记住,是掩护性质,用来扰乱小弟弟小妹妹视线掩人耳目掩护芷若转移小弟弟小妹妹仇恨的内容。所谓的无数种可能性,实质金庸自己就已经写出了当中的必然性
建议把倚天新修结局的正确解读置顶以正视听 不然很多若迷还不懂在外随意给别人说什么没有选定配偶的话。新修结局有这么难理解吗?就是在后记“武侠小说最高原则是宣扬侠义精神”下张无忌不会放弃5小令描述的亲情友情反元大业去当一个抛家弃国不忠不孝不义的逃兵叛国者和赵敏结合隐居蒙古。这不是江山美人二选一那么简单的问题了,不当皇帝不当官本身就是3大令规定了的,3大令和5小令内容并不冲突。答应不拜堂成亲+1,4令针对张赵发生关系,2,3,5令针对隐居蒙古,还借张无忌YY生娃娃来提醒读者圣火圣的存在。后记千里送京娘那一整段话都是借张无忌来反讽和否定赵敏说她没有侠义精神同时预示着“侠”字发挥很充份的张无忌后继将会怎么处理赵敏,中间拉小昭蛛儿进来没有选定配偶的话目的是为了把水搅浑扰乱mf视线给芷若打掩护的,如果真的没有选定配偶而芷若又不是唯一,那“只想着我只不舍得我”的两个“只”字有必要写吗?金庸在后记再盖章强调一遍的意义又是什么?前面设局+反讽完全否定一个人,最后又盖章只想着只舍不得来完全肯定一个人,那中间金庸把小昭蛛儿扯进来目的是什么显而易见的了吧?不就是为了给肯定的那个人也就是芷若打掩护吗?所以金庸已经给张选定了配偶,而且是唯一配偶,那就是芷若。不否认若迷里也有小弟弟小妹妹看不懂的继续对外宣称张没有选定配偶,那是错误的,希望吧主能够把倚天新修结局的正确解读置顶以正视听
【汉水阆苑】新修是一个假开放式结局 原文5小令第4令+答应不拜堂成亲预示着张赵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关系只能庄重相对,“生娃娃十年八年”你可以理解为只是张周间的斗嘴,也可以理解为金庸提示读者5小令第4令的存在,也可以理解为金庸逗赵敏粉丝玩。不拜堂成亲+第1、4令针对张赵发生关系,第2、3、5令针对隐居蒙古,所以你懂的 新修后记就三段话 第一段暗讽赵敏的所谓“弃暗投明”并非“义举”而是一己私欲,并以千里送京娘和武侠小说最高原则揭示了张无忌后继将会怎么处理赵敏。。 第二段故布疑阵把小昭蛛儿拉进来把水搅浑扰乱赵敏粉丝的视线,意思就是告诉赵敏粉丝,如果赵敏不是配偶,不代表芷若就一定是配偶。赵敏粉丝要反对的只是周芷若,但他们要反对小昭蛛儿就是无理取闹没有底气了吧哈哈。所以拉小昭蛛儿进来没有选定配偶那段话是金庸为免自己低估了赵敏粉丝阅读水平而造成激烈反对所准备的“后路” 第三段指小弟弟小妹妹不懂他已经默认了芷若为张无忌唯一的配偶,如果芷若不是唯一,这个“只想着我,只不舍得我”这两个“只”字是完全没必要写的,甚至后记都根本没必要再单独提一遍这话 不要指望金庸选定芷若为唯一配偶他敢直白着写,只能以小弟弟小妹妹不懂的方式来隐晦地写,因为金庸写直白了赵敏的粉丝他得罪不起。
张无忌千里送赵敏是回归武侠小说最高原则 原著新修版很明显是选择了周芷若放弃了赵敏。新修最重点的一句话就是结局答应周芷若不和赵敏拜堂成亲和后记那句“尽管做夫妻生娃娃,十年八年后就只想着我,不舍得我”,这是金庸后记亲自盖章不是周芷若的YY而是小弟弟小妹妹不懂的话,这就是权威,原文里扯东扯西说更爱谁那些没有意义。这句话的重点就在“只想着我,不舍得我”。金庸后记说“未选定配偶”,那是不是真的“未选定配偶”了呢?“只想着我,不舍得我”不是配偶,难道是那个不拜堂成亲的,不想着她、舍得她的是配偶吗?傻子都知道不可能。这句金庸盖章的话已经给张无忌选定了配偶,那就是周芷若。 再来看看前半句的“做夫妻生娃娃十年八年后”有没有可能呢?答案明显是不可能。看看“圣火令5小令+答应不和赵敏拜堂成亲+后记千里送京娘“”的三大绝妙组合。把张无忌和赵敏这对拆得明明白白,如果张无忌碰了赵敏生了娃娃却不娶她,那么他就违反五小令第四令,如果他娶了赵敏,他就违反了和周芷若的约定和五小令第一令。新修里添加的五小令描写紧紧挨着结局一点都不远,这难道是巧合吗?再仔细阅读五小令几乎每一条都是针对张无忌隐居蒙古和张赵结合的,金庸会犯这种常识性错误吗?金庸的用意还不明显了吗?他要表达的就是张无忌连碰都不会碰赵敏,就是尽道义责任把她送回蒙古然后返回中原,又何来生娃娃十年八年? 那么金庸为什么要写“生娃娃,十年八年”“未选定配偶”呢?因为这不是写给周芷若粉丝看的,而是写给赵敏粉丝看的,免得写太直白了然后什么糖都不留给他们,他们会接受不了下不了台向金庸抗议和讨说法。张赵这一对是明显违反三部曲核心价值观的,中原还有张无忌的亲情、友情、未完成的抗元大业,还有和芷若的婚约,金庸为什么要在新修刻意写这五小令和千里送京娘那“侠义”和“代价”的描述?就是明确否定赵敏这种抛家弃国背父叛兄来满足一己私欲的爱情观,所以不娶赵敏当然不违背侠义之道,相反如果娶了赵敏和隐居蒙古,而对中原和五小令描述的一切不管不顾那就真的是违背侠义之道的行为了。 的确你赵敏“弃暗投明”可以算得是一个“义举”,但却逼得张无忌不得不和你一样抛家弃国去爱你和你隐居让他也成为和你一样的不忠不孝的“逃兵”“叛国者”,那么你赵敏的“义举”就有了代价,不再是高尚的侠义行为,赵敏这个“弃暗投明”的“义举”就不再纯粹了。你赵敏为了一己私欲可以不按照圣火令第三令那样做,你可以不尊敬长上,可以不孝顺父母,可以不友爱弟兄。但张无忌不可以。 张无忌为了答谢赵敏对自己的厚爱对赵敏庄重相待不视之为敌不玷污她清白把她安全护送回她自己的国土远离中原的蒙汉纷争让她不用再背负“叛国投敌”的污名让她寻找属于她自己真正的幸福让她有机会与父兄破镜重圆才是张无忌一种真正不求回报的高尚侠义行为,也是金庸对赵敏和张无忌双方都负责任的态度,金庸怕恋爱脑的小弟弟小妹妹不懂不愿意接受,还特意在后记强调了一句:“武侠小说的最高原则,是宣扬侠义精神。”。爱不等于占有,爱他请对他放手,张无忌要对三部曲武侠小说的核心价值观尽职尽责,成全是比占有更高层次的爱。武侠小说不等于恋爱言情小说
张无忌千里送赵敏回归武侠小说最高原则 原著新修版很明显是选择了周芷若放弃了赵敏。新修最重点的一句话就是结局答应周芷若不和赵敏拜堂成亲和后记那句“尽管做夫妻生娃娃,十年八年后就只想着我,不舍得我”,这是金庸后记亲自盖章不是周芷若的YY而是小弟弟小妹妹不懂的话,这就是权威,原文里扯东扯西说更爱谁那些没有意义。这句话的重点就在“只想着我,不舍得我”。金庸后记说“未选定配偶”,那是不是真的“未选定配偶”了呢?“只想着我,不舍得我”不是配偶,难道是那个不拜堂成亲的,不想着她、舍得她的是配偶吗?傻子都知道不可能。这句金庸盖章的话已经给张无忌选定了配偶,那就是周芷若。再来看看前半句的“做夫妻生娃娃十年八年后”有没有可能呢?答案明显是不可能。看看“圣火令5小令+答应不和赵敏拜堂成亲+后记千里送京娘“”的三大绝妙组合。把张无忌和赵敏这对拆得明明白白,如果张无忌碰了赵敏生了娃娃却不娶她,那么他就违反五小令第四令,如果他娶了赵敏,他就违反了和周芷若的约定和五小令第一令。新修里添加的五小令描写紧紧挨着结局一点都不远,这难道是巧合吗?再仔细阅读五小令几乎每一条都是针对张无忌隐居蒙古和张赵结合的,金庸会犯这种常识性错误吗?金庸的用意还不明显了吗?他要表达的就是张无忌连碰都不会碰赵敏,就是尽道义责任把她送回蒙古然后返回中原,又何来生娃娃十年八年?那么金庸为什么要写“生娃娃,十年八年”“未选定配偶”呢?因为这不是写给周芷若粉丝看的,而是写给赵敏粉丝看的,免得写太直白了然后什么糖都不留给他们,他们会接受不了下不了台向金庸抗议和讨说法。张赵这一对是明显违反三部曲核心价值观的,中原还有张无忌的亲情、友情、未完成的抗元大业,还有和芷若的婚约,金庸为什么要在新修刻意写这五小令和千里送京娘那“侠义”和“代价”的描述?就是明确否定赵敏这种抛家弃国背父叛兄来满足一己私欲的爱情观,所以不娶赵敏当然不违背侠义之道,相反如果娶了赵敏和隐居蒙古,而对中原和五小令描述的一切不管不顾那就真的是违背侠义之道的行为了。的确你赵敏“弃暗投明”可以算得是一个“义举”,但却逼得张无忌不得不和你一样抛家弃国去爱你和你隐居让他也成为和你一样的不忠不孝的“逃兵”“叛国者”,那么你的“义举”就有了代价,不再是高尚的侠义行为,赵敏这个“弃暗投明”的“义举”就不再纯粹了。你赵敏为了一己私欲可以不按照圣火令第三令那样做,你可以不尊敬长上,可以不孝顺父母,可以不友爱弟兄。但张无忌不可以。张无忌为了答谢赵敏对自己的厚爱对赵敏庄重相待不视之为敌不玷污她清白把她安全护送回她自己的国土远离中原的蒙汉纷争让她不用再背负“叛国投敌”的污名让她寻找属于她自己真正的幸福让她有机会与父兄破镜重圆才是张无忌一种真正不求回报的高尚侠义行为,也是金庸对赵敏和张无忌双方都负责任的态度,金庸怕恋爱脑的小弟弟小妹妹不懂不愿意接受,还特意在后记强调了一句:“武侠小说的最高原则,是宣扬侠义精神。”。爱不等于占有,爱他请对他放手,张无忌要对三部曲武侠小说的核心价值观尽职尽责,成全是比占有更高层次的爱。武侠小说不等于恋爱言情小说
赵敏的命运早已注定,源于那句“漂亮但不美丽” 金庸之所以肯定小昭否定赵敏,传递给读者的一个明确信号就是你不能把前期的赵敏和后期的赵敏完全分开来看,无论前期后期他们的性质是相同的,而这性质决定了芷若那句十年八年成为现实的可能性极大。金庸肯定小昭否定赵敏对赵敏这个角色是非常致命的,金庸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他当然是最欣赏小昭这类型的,他前期为什么把结局安排是赵敏和无忌在一起?首先小昭本来就是配角,其次这是他把后期和无忌一起生活的赵敏理想化成小昭这类型的,但人生阅历多了,他就发现问题了,赵敏依然还是那个赵敏,就是和刚出场时那个刁蛮狠毒的赵敏,早期那个让无忌感到厌恶不快的赵敏,依然会带着其致命缺点进入到和无忌今后的生活中去,这是自小培养的性格,不可能说改变就改变得了的,狠辣纵然不在而刁蛮却依然还在。这也是金庸说出赵敏漂亮但不美丽的名言的一大原因,就是他不认为和张无忌在一起后赵敏能完全丢得掉她早期的缺点成了另外一个和小昭接近一模一样的人。所以他直接否定了周赵而给配角小昭加戏,也是一种无奈之举。所以在金庸起先的设定里,赵敏唯一能远高过芷若能和无忌在一起的前提是他假定赵敏是能比美小昭与其并驾齐驱的存在,但现实大家都看到了被直接否定了,如果赵敏被直接否定了被定义为不能比美小昭不是同一类人,那么赵敏在金庸眼里的地位并不会比周芷若高,甚至还差。为什么?因为纵观全书从到到尾综合来看,芷若在善良和善解人意方面还是比你赵敏略胜一筹的,赵敏前期的一大堆恶行太拖后腿了,芷若后期纵然坏了却可以顺理成章说成张无忌先有负于她她只不过是报复,而且报复行为也并没产生什么致命性的负面影响,关键两个人物是珠儿没死狮王也没死。所以决定赵敏命运的一个关键点是金庸愿不愿意把跟着张无忌的赵敏和早期那个小妖女彻底割裂,但金庸很明显是不愿意或者不相信她能办得到的。所以芷若那十年八年后只想着我的预言所言非虚
巴萨前主席:宁愿梅西明年自由离队;没人能大过俱乐部 来源:马卡报 2020-08-26 06:22:38虎扑8月26日讯 巴萨前主席加斯帕特接受了马卡电台节目Marcador的采访,谈到了当前最引人关注的梅西离开巴萨的话题,强调会员们更拥护俱乐部而不是球员。 对梅西的离开有什么感受吗? 梅西的离开肯定是一件让人难受的事,我很担心接下来的一年,2021年的6月30号梅西就可以自由离队了,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就可以带走他。他有权做这样的决定。但现在他不能离队,只能是2021年。我看过合同,上面写的很清楚,离队条款在6月份就失效了。他想走的话可以提前说一声,就可以走了,但他没说。有没有疫情都一样,合同白纸黑字的写明白了。总的来说,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 所以您不认为梅西在今年会离队? 不,他不能离队。合同既然是这么签的,那就要尊重合同。这不是钱的问题。我看过合同,梅西想要执行离队条款只能在六月,并且要提前一段时间通知俱乐部,这是俱乐部对梅西、哈维还有伊涅斯塔这样的功勋的嘉奖,但他之前并没有这么做,现在已经快到九月了,所以按照合同梅西要留队。梅西的身边人如果想在合同条款上做文章,来逼宫巴萨让他走,那不好意思,他得明年才可以免费离队,这个没问题。如果他要走,那比起现在以低于7亿欧的价格离开巴萨,我宁愿他待到明年再免费离队。我很爱梅西,但我更爱巴萨。俱乐部才是话事人,不是球员。 但这意味着几亿欧的收入没有了 金钱不是生活的全部。现在问题的重点是那份梅西签过字的合同。解约金是7亿欧,要带走梅西就要支付这笔钱。以前我还在巴萨的时候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皇马在菲戈身上干过这事,然后我们签里瓦尔多的时候也向拉科鲁尼亚支付了违约金。我不希望有欧洲球队来签下梅西,但如果真的要来的话,那就得支付违约金。我理解梅西那边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施压俱乐部让他走。但如果我是主席的话,我来谈判,一分钱也不能少。 作为俱乐部的会员,您怎么看待梅西可能会以低于违约金的价格离队? 这将会是一个耻辱,比2-8更加巨大的耻辱。合同签了就是要用来遵守的,要不然签来干嘛?梅西是巴萨非常看重的球员,新教练也说了梅西是他未来计划的重要一环,会员们也很热爱梅西,但别忘了他们更热爱俱乐部,没有球员可以大过俱乐部。这没有任何讨论的余地。如果梅西坚持想走,那真的太不幸了,他已经34岁了。不过嘛,我们还有一年的时间来讨论他的离队,看吧。他明年免费离队,那才是遵守合同的表现。我尽管是签下梅西的那个人,但我在这里再次强调,没有球员能凌驾于俱乐部之上。 您能理解梅西想要离开巴萨的决定吗? 不能理解。好吧,我了解,但我没法理解。这种球员的伎俩我见得多了,但发生在梅西身上我很难理解。我们都希望他留在巴萨,但他一心想走,为什么?25万巴萨会员和数以万计的巴萨球迷都想要他留下,还有主席,他都还是要离队吗?他对巴萨这么多不满,5-6条的,说什么俱乐部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这样的,所以那些积极的方面就不算数了吗?他在巴萨的这些年难道俱乐部没有帮助他达到今天的高度吗?生活中我们总是要好的坏的一起盘点,拿捏一个平衡。在梅西身上他们总想挖出点大新闻出来,而我希望我还能再多看他一年。我宁愿他明年免费离队,也不愿意他今年以6.99亿欧元离队。1欧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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