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忏🍁🍀 玉帘珠挂幽梦来
不为风定,不因雨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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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商 不服来辩 我认为现在社会商业已经过度发展,应该严加治理,商业只是一种发展的手段,但不应该是主流,现在商人社会地位过高,有些甚至能操动选举,结果人人都向往从商,认为经商才是唯一发家致富的途径,可商人往往都是以利为先,甚至有些商家以短利为先,这骗一把那坑一把的方式获利,商人就是一群因利益而善变的人,而有些人会拿自己受骗的方式又去骗别人,如以拢断来抬高物价饥饿营销等,这是现在很热门的一种商业手段,但我觉得它应该得到治止而不是推广,商家本是为调配资源服务人民,可通过抬物价获利的人,受伤的永远是底层人民,工人农民生产出来的东西经过商家手段,出来后很可能就变得低层人买不起了,看似每年收入增多,但能买到的东西确并没有多少,同样是钱现在的一百不一定能比解放时的一块钱买的东西多,社会发展进步了,人多的不是选择,而是多了更多让你不得不买的东西,人心逐利很可能你喝口水都得要钱,然后赚的钱更被大的商人赚去,以商人构建国家只会有越来越多人受利益诱惑,行更种商业手段,起初的以罚钱代过是因为那个时代人民普通不富,且那时商人地位低下,罚普通人一文,可能罚商人十文百文甚至更多,似类于知法犯法一类,形成不同程度的处罚,才有法律不外乎情理之说,而不像现在法律,只讲律,结果法律也成为了商人的买卖,不管你有木有理,过时不审,没钱不审,钱少不审,形成一种以商人眼光看待案件的常识,民事无大小,人命可关天,只有存了商人心思以利益大小,才民事大小,人命买卖。古代包公也不是天天审杀人案的,他也有审过鹅和乌盆案,去掉玄幻部分可见他是一个真正为民的官,不会以案小而不授。有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和防微杜尘的心才有了法律的公正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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