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蜀晋 文蜀晋
学习康德哲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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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论证经常所犯的错误(常见的非形式谬误) 详见罗伯特、所罗门著作《大问题》 我们的论证中,总是会犯有一些基本的且常见的谬误,如果我们多加注意,那么我们对一个问题的思考和论证将会更加清楚明白。 一个论证可能是有效的,但却是假的,谬误。符合推理逻辑的形式,不一定是好的论证。比如重言式是直接有效的论证(如果p,那么p),但是对问题却起不到深入的作用。除了形式的谬误,还有许多常见而且几乎都是不好的“非形式”谬误: 1、只作断言。我们陈述一个观点,要使它被人相信,必须要有好的论证,否则没有说服力。即使是普遍接受的观点,也是可以论证的,哲学很多时候就是对各种常识断言的审视。【天是蓝的】对于这个,我们也要能进行论证,比如说科学家研究,是光在海水上的折射,导致天是蓝的。循环论证。把论证的结论当成前提。【雪为什么是白的,因为我们看到的都是白的】 2、恶性循环(与循环论证相似)。【B论证A,C论证B,A论证C】如【我有关于上帝的神秘体验,所以上帝存在;只有上帝存在,我才有神秘体验;是上帝告诉我,是他引起体验】 3、离题。以一些不相关的东西来论证它的观点。【人是有自由的,因为人没有自由无法想象,没有自由还是人吗?不知道上帝是怎么想的】 4、人身攻击。不论证自己的观点,却从对方人身出发进行攻击。比如【你还小不懂,你这么笨,你撒过谎所以说的话不可信等等】。适当了解是必要的,但是论证还是要从论证出发。 5、结论含糊或变动。结论一定要清晰,而且要论证中要保持一致。比如【说谎是不好的,因为说谎不道德,说谎会失去别人的信任】如果你的论点是说谎不好,你没有说清楚是善的谎言不好还是恶的谎言不好,那么你这个论点是没价值的。本来你的结论是说谎不好,论证过程中又变成有善意的谎言,那么你应该在结论开始就这么做。一定要弄清楚自己正在论证目标。 6、改变含义。一则论证虽然可能表面是有效的,但却含有谬误。【自由是可以自己打算;监狱里的人可以自由打算;因此他们是自由的】,第一个自由是心理自由,第二个自由是身体自由,自由的含义变化了。一定要抓住注意自己论证的关键词,并且坚持它的含义是同一的。【我一点都不自由,因为我做不了自己想做的事】这里说的自由是自由的愿意吗?这只是自由的一种含义。 7、分散注意力。用题外话引开注意力。可以作辩论赛的技巧,但是对于论证是没有好处的。比如【我是爱你的,因为你看我很有钱,学习又好】 8、伪问题。一些问题看起来很有意义,其实是伪问题。因为出发点就是错的,基于一些无意义的假设,而无法论证。比如【心灵和肉体如何联系?】,这个问题连合理的区分都没有。又比如【上帝能否制造他自己搬不起的石头?】,假设了逻辑上不可能的全能,论证也是不可能的。 9、不可靠的权威。虽然我们要勇于质疑权威,但是我们大多数知识都是要依靠权威的,否则是极为危险的或愚蠢的。但是我们找权威一定要找对,不要找与你论证不相关的权威来证明你的观点。比如【你要证明地球绕着太阳转,应该找天文学家,而不是生物学家或考古学家】,特别是现代专业极度分明。 10、滑坡。隐喻往往会蔓延到整个论证中。一个常见的隐喻式滑坡,即一个打滑的斜坡,人一站上去,就会滑到底部。比如【小时候偷针,大时候偷金】,有时候可能是这样,但是大多数时候滑坡隐喻会使我们认为存在着这种不可避免性,但事实上并不存在。又比如【人喝水都可能会呛死】这会使我们认为我们随时都可能会死,其实这种可能性非常小,几乎不可能。 11、攻击稻草人。即攻击一个论证很容易反驳的,假设的对手。比如存在主义者萨特认为【人是绝对自由的】,意思是人总能找到某种应对困境的方式,而不是被决定好的,没办法选择。但是有些批评者就把它解释成人能做他任何想做的事情,比如【人什么工具都不用也可以飞上月球】,这反驳的不是真正的萨特,而是他们假设的萨特。又比如【存在就是被感知】【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现实的】这些都很容易被我们假设成为一个假的对象来批评。有些是因为不了解,有些事故意。 12、诉诸同情(或诉诸其它感情)。同情是一种合理的情感。但是同情并不能对特定哲学观点进行有力的论证。【你看我这么善良,会撒谎吗?】 13、诉诸力量。身体的力量永远不能造成哲学上论证的正确。力量可以支持某种信念,但不能对其辩护。【物理力量能够消灭一个人的肉体,但是驳不倒他的论点】。 14、不恰当的论证。当强有力的归纳论证反驳你时,你却坚持用演绎逻辑,这是一种谬误,尽管可能不是错误的论证,但确实是错误的逻辑,方法选择不当。 A、比如,【很多人都说雪可以是黑的。你还要用演绎逻辑说,雪本来就是白的,因为我们定义的雪就是白的】。。。。有可能是雪变异了,也可能下的不是雪是其他类似雪的东西,但是不管什么原因,对于这么强有力的归纳,最好是放弃演绎。 B、某些抽象的问题只能用演绎,诉诸归纳可能是愚蠢的。而且非常抽象的问题,往往只需要用演绎。【比如探讨宗教问题时,用归纳去寻找证据可能就是愚蠢的】。
【原创】康德自由与自然思想的学习体会 1.自然科学的必然性将人带入一个因果必然的世界,人的一切都是因果律决定的,没有任何的自由。康德承认这点,并且是个强决定论者,在现象界中,人是绝对服从自然律的。 2.但是康德通过划分现象与物自体,划分出一块科学无法染指的地盘,那里是思辨理性无法达到的。因为思辨理性必须要用到两个知识的来源,一个是感性,一个是知性。感性接受感觉经验,知性提供思想范畴统一经验。以此才能形成确定知识。 3.但是,对于物之在其本身,我们不知道如何认识、依靠感性知性也无法认识。因为这是人先天的结构,只要一进行经验活动,它们就要起作用。假设我们的先天范畴与结构是另一种,那么认识的事物可能就是另一种样子。在这个感性和知性都不能起作用的理性领域,就可以无矛盾的存在自由了,在这里我们可以无矛盾的思考任何东西:比如思考我自身可能不是人、这个世界是幻觉、我是神的使者。 4.开辟了这样一个地盘,自然和自由就可共存了。作为现象的人服从自然律,作为本体的人服从自由律。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作为肉体的人,服从自然律,作为灵魂的我(不是可以经验观察到的我)是自由的。这里我可以不受任何束缚,我是绝对的起点。我的意志的欲求完全由意志本身决定,意志是理性才拥有的,人可以有很多欲望,但是总是会有一个意志,那就是自由。如果意志受感性因素决定,那么就是兽性,如果意志由自己决定自己,不受外界的干扰,那么意志就是自由的。比如:天塌不惊、肉体再痛也可以坦然下棋、歹徒威胁我杀人而宁死不屈、外力逼迫我说谎但我知道不对。
时间的思辨 (最近看胡塞尔的时间现象,又看到文惊帝的文章,所以有此文章的出现) 时间,分为过去,现在,和未来。 时间的现在,分为精确的现在,淡化的现在,和期待的现在。即淡化----精确------期待模型。精确的现在是把握不了的,我们说的每一个现在都是一个晕圈,一个域。因为时间总是奔流不息,现在不断成为过去,未来不断成为现在。就像一段音乐,你把握不到精确的一个音符,因为来了,又走了,时间的连续性我们是无法改变的,所以我们幻想时间停止时间倒流。每一个精确的现在都是过去,即可以说精确的现在是个恒常变动的空位,时钟的时刻可以停止,但是客观时间不可以,这一秒永远是下一秒。所以我们一般说的现在是一个现在域,是广义的一般的现在,不是精确的现在,精确的现在被我感知到后立即就淡化,隐退,新的精确的现在来到又马上隐退,所以说时间无情。精确的现在不断淡化成为过去,但是未来到来也不是突然的到来,有一个连续的过程,就有了对未来的期待,有点类似惯性,人的任何感知都不是孤立的,分割的,都是连续的过程,比如感受到疼痛,从不疼到疼,从疼到不疼,都不是突然而来突然而去,有个连续的过程,精确的疼淡化隐退,那么未来的疼总是紧接而来的,与精确的现在分割的未来就是一种期待,期待继续来到精确的现在,然后淡化,未来不是突然而来,有一种惯性的期待,即精确现在的前精确现在,是一直都有的,这是时间的连续性的特征。所以我们要区分,精确的现在和一般的现在,一般的现在我们才能抓住,精确的现在一直在变,构成一条时间的长流,人类为了方便,于是创造了标准时间,即客观时间,以便于交流运用。逻辑上可以划分每一个精确的分秒,但是实际上,时间都是连续不断无法被分割的,每一个时间都是前后相互关联,我们说时间都是一个域的存在,即包含直接的过去(淡化),精确的现在,以及直接的未来(期待),任何一刻都是前后关联的。时间是指尖沙,抓不住。 过去分为淡化的过去即直接过去,就是精确的现在隐退的过程,我们的任何一个感知都不是直接成为过去的,有一个淡化的过程,否则我们根本听不到一首完整的曲子,因为听到就就成为过去了,只有一个个单一的音符。科学也有实验,人看到的印象,你闭上眼,是慢慢淡化的,而不是瞬间消失的。当精确的现在完全淡化,即原处的现在完全隐退,那么我们就只能靠回忆了,即把隐退的那一刻在这一刻重现,只不过重现的不可能是完全的那一刻的内容,因为有失真,人的回忆没有那么精确。过去就是完全淡化精确现在的过去,是间接的过去,因为跟初始感觉不一样了,是没有残余的精确现在,完全要回忆。人们的感知不断的投入时间的长河中,犹如传送带传送物品一样。但是这些物品我们的意识可能大多都意识不到了,化为潜意识中的东西。过去并不是与现在域没关系,过去虽然是隐退的现在,但是过去也是处在现在的背景之中。用一条横线表示横向时间,纵线表示纵向时间。横向分为过去现在未来。每一个横向的点都有纵向的深度,过去的时间都是现在这一点的一部分,如过去的时间点划斜线到现在这条纵线上。再比如,一段音乐,过去的旋律并不是过去了就过去了,还是潜在现在的背景中,一段音乐才能是完整的被人欣赏,即是说过去不断被叠加在现在的下面,只不过越下面的越模糊而已,但是都是一个整体。也可以说过去就像人的影子,尽管可能你记不起了,但是依然还是或多或少起着作用。这也是读书百变,其义自现的一种原理,你读的越多,潜在的就越多,然后可能某一刻就质变了,因为潜在的意识也是活动的,只不过我们意识不到。 未来分为期待的未来(直接的未来)和间接的未来,期待的未来是和精确的现在直接相关的,与现在有相似性,可以某种程度的预测,而间接的未来是完全无法预测的,是不定的,与精确现在的联系也遥远。比如疼之后可能会慢慢不疼,也可能还是继续这种程度的疼一会儿,但是疼好了后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疼了,因为已经疼完了。 时间是怎么产生的呢,是事物的变化映入到意识中,意识反映的吗?如果仅仅是反映,那么人不可能作为那么多感受,判断,推理等。意识是一条长河,外界事物被感知,然后投入到长河中,睡觉的时候,意识睡眠,潜意识在作用,意识依然在奔流,时间仍然在逝去,而醒了后,意识苏醒,那么就可以意识到时间。就是说时间是意识的河流接受感知后被人所意识到而认识到的东西,不是说事物不变化,事物也在变化,意识也在变化,都是持续的。那么时间是人意识到变化,所以在思想上做出的划分,时间即是人作出的客观时间,即标准时间,秒,分,时。这是客观时间,每一秒,不同的事物变化是不一样,所以实际上不存在什么标准时间,只有变化,标准时间是人所抽象出来的一般的东西。有些东西变,有些东西不变,或基本不变,去哪找时间这东西,时间是人将各种不用的变化用一个尺度衡量,方便人们生活学习研究等。 客观时间是存在的,但是个体的具体时间是不一样的,就是说同样的一秒,有些东西变化万千,有些东西基本不变。比如,有些人一分钟可以记住十个单词,有些人一分钟啥也没有,睡觉睡过去了,前者一分钟的长度和后者一分钟的具体长度很明显不一样。为什么同一个时间,有些人觉得长,有些人觉得短,有些人根本没时间概念,那是意识作用的原因。你很紧张,意识马力全开,一秒钟意识运动别比人快,所以觉得标准时间慢了,当你意识不怎么运动,一个标准时间你意识没怎么动,当然觉得时间快啦,一不小心一天又过了,又有些人没时间意识,不在乎时间快慢,所以我们也不知道他的具体时间如何。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意识高速运动,但时间却感觉很快就过去了,这就涉及到意识的划分了。 意识分为潜意识,意识,前意识。潜意识相当于过去的潜隐的意识,意识就是我们意识到的意识,前意识就是即将有的意识还未成为意识。睡觉意识就停止了,但潜意识还在,意识时间流还在流动,前意识有些类似预测的意识,一直都在的,可能转化为意识,也可能被意识提前意识到,成为了直觉,预知未来。人的具体时间根本所在就在于潜意识流,就是意识时间的基础,人不思考,但潜意识流在流动,所以你虽然没感觉时间流动,但是时间确实走了。如果你意识过于集中于一个精确现在的连续,比如专心与一段音乐,那么也会意识不到时间,一旦意识时间,那么听音乐的状态就会被打断,所以会出现就算思维高度运动,时间也感觉过的很快,但是其实与思维慢的比,你的时间过得很慢。 客观时间是恒定的,但是那只是个一般的东西,具体的时间还是看个体的。你思维越多,思维越快,那么你生命的时间就比别人长,人的生命光看肉体是没任何意义的,没思想的肉体如同草木。生命的长度厚度在于思想,在于意识,我们要多学习多思考,我们的生命才会更长,更有意义。我们可以锻炼思想,控制思想,而不是被思想控制,被物质所控制,我们的思想由我们自己做主,要有独立的思想,要形成一个系统,否则想再多也是杂乱无章,生命的长度也是比较短的。 时间是一条奔流的长河,我们的意识可以随波逐流,可以慢慢的融入整条河中。客观时间是恒定的,但是我们自己的时间是我们自己可以控制的。
对于康德自由观的一些读书心得 康德只是说,一切外在的因素都可能会败坏道德,只有出于义务,即自由意志,才能保持道德纯正。外在条件可能为善,但是不是无条件的纯善,是偶然的。理性追求无条件(由于理性的能力,诸能力决定了内容,形式决定内容)。是整个体系完整的。不是心理享乐主义,只是遵循传统,认为个人的、感觉的、变化的是不可靠的,唯有变后之不变最纯粹的东西才是根本。 理性追求无条件,绝对自发的,所以作为范导,必然对人类一切行为起作用,所以产生必不可免的幻象。而这幻象可能没发生过,或不会发生。这就是理性的能力的性质,所以人类具有无限可能,尽管作为有限的存在。 这怎么可能,康德整个体系都是二分。现象必定是严格自然的,怎么容得下自由之所在。而且自由在辩证中已然说明只是个幻象的理念,根本无法解释的。而就现实的实践自由,也只是应然的东西,而不是实然的东西。不是事实的东西。是一种形而上学,经验无法说明的东西。理性本身使然,人不会满足于现状,并且本体是人类永远认识不了的,世界永远未知。 理性设想为实践理性,必须要按照沉思合理性模型构想自身。即一切要合乎理性,即一切行为都包含有理性自发性,不仅是机智的还是道德的。感性欲望等对于规定意志是必要的,但不是完全的,背后还要有理性,因为一切应该有所发生,即使没发生也是理性的某种疏忽。沉思合乎理性。表象背后有物自身,也即感性背后有自发的理性作用。 作为理性存在者而言,其行为不可能只是偏好的理由,如果只是偏好即自然因果那么就不是理性存在者就是动物了。康德说过感性影响的叫感性自由,感性使必然的叫兽性。一个人的行为必定是包含感性动机及理性动因,因为感性理性必定是同是作用的,只不过理性是直接对知性作用,而知性直接对感性作用,所以偏好具有现实确定性,而自由因果只能存在于先验中,在现象中表现出自然因果。所以会有现实中没自由的错觉。现实中有理性的实践作用,人们追求自由,自由应该发生,尽管可能不会发生,这就是范导的意思,自由还不是事实,只是应该。现象与物自身是并存的。 我的自发性没有经验直观,正如我的统觉没有经验直观,即像灵魂没有直观一样,我们虽然意识到并且能设想,但是自发与统觉都是没直观的。自由的直观是什么,不是现实中自由的东西,而是自己规定自己自己开始因果性的能力。我们能直观到的都是始终有先前的原因,处于自然因果中。 只要是判断为应当的行为,那么就是基于理性的考虑。所以其行动必然性源于理性,而不是先前条件(即自然因果).就此而言,它与真正的自由相容。因为一个人这样行动的必然性虽然是源于理性,但是事实上表象为是自然因果推出这行动。。。。自然因果不会告诉你该怎么做,只会告诉你事实是怎么样。)即二分。世界分为现象与物自身,自然的现象,自由的物自身。并行不悖。这是康德先验方法。 自由只是个理念,不知道有没有。只能设想它。即不知道它存在的可能性。只知道有设想的可能性。因果理性追求无条件的东西,这是没有直观相对应的,但是我们总是会假定它,设想它。这是理性之自发性,不仅是受刺激,理性存在者必然之东西。 先验理念必须要有先验观念论的基础。即先验与经验二者的划分。即现象与物自身的划分。许多哲学家不满这样的划分,所以批判康德的自由观,及其观念论。因为观念只是观念,没有直观,不能确定为真,所以无法论证对错。但是历史似乎证明,人类无法缺少这东西的设想,尽管无法证明。 我分为现象即时间中的我,以及物自身的我。 自然因果性 只是知性赋予的概念。自由是属于理性的。知性赋予概念就是一种自发性。现象中的因果,开始于理性的自发性。自由与因果都是理性的观念。实践对现象作用,以自由进入因果。怎样理解。现象中是人的因果。人是观照的人,也是被关照的人。就是在认识领域是自然的因果的。但在实践领域是自由的。
对康德自由思想的一些认识 绝对命令(道德律),实践命令(戒条,禁令),机智命令(现实的机巧)。 自律的自由(绝对服从法则),实践的自由(有一定的实践考虑,运用一定的规则),任意的自由(仅仅摆脱有条件,完全无条件),自由感(由审美激发的一种感觉,知解力与想象力的自由游戏,无利害,共同,无目的而合目的) 康德关注的不是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而是研究现象之中的知性与感性直观的关系,物自体给予质料是当做明显的事实。一个是外部整体世界的怀疑论,一个是认识的虚无。认识何以可能,不是无法认识,不是研究物自身,而是研究现象中,各个部分的交互作用,现象的形成、特点,划分为经验的现象与先验的现象,还有超验的现象。(能形成关于对象的表象在于意识的统一,统一杂多而形成统一的意识,统一的意识显现了意识的统一,统一的意识是行为,意识的统一是空洞的形式。统一,判断,范畴)即形式的我既先验的我仅仅通过经验的我才可知道,物自体的我也是由于知道形式的我才可思考到。自我须非我才得以显现,费希特谢林等都希望达到无条件的哲学前提,即达到绝对自我,物自体的自我,但是最终失败。最后还从自我转到了绝对同一,最后到达绝对精神。 理性已经按照理念形成了自己的秩序,并且认为是必然的,尽管可能发生或未发生!!!其特点就是能完全不管感性的影响,以自己的秩序开始(幻象),然后作用感性,在现实中显现(经验),可能成功或失败也可能一定程度得到完成,但是它不管成败,只按照自身的理念作用,自由与自然是两种领域,互不侵扰,但是却相互作用,但是却是相互转化,经验只能是经验,先验只能是幻象。各安其位!!!!子弹在我面前飞过,我却能安然打坐,对感受的一种驱除,回到纯粹的自发。(自由之基础,理论上不矛盾而已,但却无自明性)所以二者如何作用,如何转化成为问题??现象只能认识自然,自由则存在物自体,但是物自体我们不可知,想要认识物自体只能导致幻象。在不可知的领域奠定基础这何以可能???尽管现实有价值判断的需求,有道德理性的知识,但是如何可能以不可知的物自身为其作为来源?只能设想??必须要把物自身(价值世界的物自体)也作为明白的,道德才是客观必然的,否则只能从主观上才说明,现象世界按照康德的区分只能证明自然因果性。
【西哲】关于康德学习的些许笔记 杂多 出现 表象 知觉(意识加出现) 范畴(知性概念) 经验对象(直观对象) 先验对象(无直观之虚幻对象) 现象 本体 先验对象 物自体 (先验对象与物自体有时等于,有时又不同)(先验既等于本体又等于物自体,又不等,即有同有不同) 现象,是感性存在物,感性直观(形式加物自体刺激之杂多)与知性范畴共同作用形成的存在物。直观离开范畴是盲的,不能为人思想,而范畴离开了直观则是空的,没有实在性。 而物自体,从消极意义上讲是脱离感性直观的物之在其本身,从积极意义上讲是特种直观的存在物。范畴概念不能离开经验直观,只能做经验的使用,超出经验只会产生幻象,不会导致真理,对于物自体认识没有丝毫作用。即物自体我们一无所知,知性的概念我们不能确定对其有关,因为没有对于物自体的知性直观。 本体、先验对象与物自体有时是相同的,但是有时又不同。他们都不是对真理的认识(即客观符合主观)来说,是相同的。而本体是消极的使用,限制知性的超验使用。本体只能做消极的使用,但作为先验幻象的先验对象可以有积极的使用,即范导认识(引导认识向前、更高的发展,纵使是错的,也无损于真理,只要不作独断的确定的使用)与实践的使用(道德行为之根据)。 现象是真理的对象,物自身虽然我们一无所知,但却为实践为信仰留下地盘,我们可以在此地思考、设想而不会产生任何矛盾。由于物自体我们完全不知道,所以理性只能做假设,但是幻象对于真理无益,却真切有实践的利益。其自由的理念的假设有其经验实在性,此实在性来自于这样一种事实,即我们发现我们一种意志的能力,此能力独立于感性条件。而我们作为理性存在者有自由行为的事实,自由的理念也产生于理性的推理能力,并且意志是理性存在者所有的,所以意志是自由的。尽管定言命令的前提自由只是个假设的理念,却有此主观的必然性,因为无直观所以无客观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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