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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日“千秋霸业” “月满西楼”服务器数据互通操作 2013年8月1日“千秋霸业” “月满西楼”服务器数据互通操作 为使游戏拥有更良好的环境,同时应广大玩家要求,我们将对个别服务器进行数据互通操作。光宇在线技术部门已经完成对相应服务器做数据互通的前期准备。如届时未能完成操作,开服时间将顺延。请玩家相互转告该消息。 预计数据互通操作开始时间: 2013年8月1日(周四) 7:00 预计数据互通操作结束时间: 2013年8月1日(周四) 20:00 数据互通源服务器: “千秋霸业” 数据互通目标服务器:“月满西楼” 数据互通后活动如下: • 数据互通操作完成后的周末活动时间开启全局双倍及天降宝盒活动 • 周五 晚上20:00-22:00 • 周六 下午13:00-17:00 晚上20:00-22:00 • 周日 下午13:00-17:00 晚上20:00-22:00 庆祝千秋霸业、月满西楼玩家相聚一堂,8月3日(周六)20:00-22:00即将再现天降祥瑞;各路妖怪为了阻碍大家共享盛世,8月3日(周六)、4日(周日)16:00—18:00两天发起大规模攻城。 “千秋霸业”与“月满西楼”数据互通操作具体规则如下: 1、帐号角色 1)帐号相关: A、玩家帐号密码不变,使用原帐号密码就可以登录目标游戏服务器。(如果2个服务器的密码不一致,保留“月满西楼”服务器的密码) B、玩家的帐号信息和角色信息都会转移到互通后的服务器。 C、某帐号在“月满西楼”(数据互通操作后)上的金(银)元宝数量 = 该帐号在所有“千秋霸业”同 “月满西楼”上的金(银)元宝数量的总和。 D、角色过多:互通后,“月满西楼”的角色位置不变,“千秋霸业”的角色按照原来的顺序排列在后面,超过4个的显示在第二页。此时玩家可以使用所有角色,如角色数量大于等于4个则不可以创建新角色。 E、玩家帐号的其他信息不变。 2)角色相关: A、角色名相同的问题: “月满西楼”的角色的名称不变,“千秋霸业”的重名角色变为“角色名_yl”。被改名的角色可以正常进入游戏,然后找NPC(揽仙镇,清净散人)进行更名操作(只有一次更改机会)。 角色名称改变后,原有角色名和新角色名为映射关系,帮派、好友等系统信息更新为新玩家角色名,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B、任务数据:规定必须在某服务器才能完成的任务(比如“宝玉寄情”任务),数据互通操作后可以在互通后的服务器继续任务。 2、其他规则 1)兑换元宝:数据互通操作期间不可以兑换元宝到“千秋霸业”“月满西楼”,其他服务器不受操作的影响。 2)帮派系统: A、帮派重名: • “月满西楼”的帮派名称不变。 • “千秋霸业”的重名帮派的名称改为“帮派名称_yl。被改名的帮派的帮主或者副帮主可以找帮派书童进行更名操作,只有一次更改机会。 B、帮战: • “千秋霸业”“月满西楼”的“本次帮战情况”和“历届帮战情况”的数据清空。 • 若“千秋霸业”(“月满西楼”)的帮战未结束,则数据互通操作后不继续帮战。若帮战已结束,则冠军奖励可照常领取,冠军福利仍然存在,直到下次帮战结束取消福利。 C、若帮派中的玩家改名,则该玩家仍然在帮派中,并且帮贡、帮派活力值、职位等数据都不变。 3)证道殿系统:恢复“千秋霸业”和“月满西楼”的证道殿内的NPC为原始NPC,玩家若有证道殿系统奖励的称号,则清除该称号。 4)帮派名人堂系统:清除“千秋霸业”和“月满西楼”的帮派名人堂的排行榜数据,清除帮派名人堂内和帮派总坛内的所有雕像。 5)店铺系统:将“千秋霸业”各线的商店数据完全移植到对应的线。 6)拍卖系统: A、拍卖信息:将“千秋霸业”正在拍卖的物品(宠物)的相关信息完全转移到“月满西楼”。 B、领取信息:将“千秋霸业”的领取信息转移到“月满西楼”。 7)好友系统:假如玩家A改名,玩家B的好友列表中有A,则玩家B收到玩家A发的消息(或者给玩家A发消息,或者更新玩家A的消息)后,好友列表中显示玩家A最新的名字,并且友好度等好友信息都不变。 8)结拜系统:玩家结拜时会得到一个称号。“千秋霸业”和“月满西楼”中有结拜称号重复时,“千秋霸业”中的结拜玩家的结拜称号添加后缀“_yl,并且有1次改名机会,需要一起结拜的玩家组队找无想僧修改结拜称号。 9)充值送奖励: A、在“千秋霸业”和“月满西楼”没有领取的奖励,在互通后的服务器上可以继续领取。 B、注册时填写了推广员帐号,但是在“千秋霸业”(“月满西楼”)未领取奖励,则在互通后的服务器上可以继续领取。 10)元宝交易系统 玩家可以在“月满西楼”一线领取“千秋霸业”区组元宝帐号的元宝和现金,领取元宝或游戏币时, 点击"取出"按钮,弹出相应的界面进行领取。 11)收购系统 玩家可以在“月满西楼”区组一线或六线领取源区组物品和游戏币 A、收购到的物品可在对应订单进行领取,其余类型订单类型将被删除。 B、已发布订单中的剩余现金返退,玩家可在“个人账户”中点击"取出"按钮,弹出的相应的界面内进行领取。 1)“奇宝斋”系统 A、在数据互通开始前会将源区组及目标区组的奇宝斋的“登录”及“下订单”功能进行关闭。届时玩家将只能通过匿名登录的形式浏览奇宝斋平台中的商品。 B、源区组的订单将会被合并到目标区组中 C、当奇宝斋中出售的角色名发生重复时,“千秋霸业”的重名角色变为“角色名_yl”,同时订单的状态都不会发生变更 感谢您长久以来对游戏的支持,祝您在游戏中玩得愉快!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光宇在线所有。
据说是梦鸽给法院的一封信,道友们怎么看,是逆天残忍呢,还是…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按常理,这封公开信的标题,不必放上我的姓名。但为了引起你们的高度重视,也,为了引起公众的注意,更为了表示我的正大光明理直气壮,我才特意这么做。 从二月二十二日到现在,我儿子已经失去人身自由达四个多月之久。每次去探望,他总会问同一个问题,问我什么时候再去,为此我心内如焚。因为我毕竟是他的母亲,他毕竟是我唯一的儿子。所以我决定,不管花什么样的代价,不管需要作多少努力,那怕是倾家荡产,也一定要把他救出来。 我一直要求我儿子的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没想却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指责。但我理解这样的指责,因为人们不了解真正的案情,不了解我儿子的真正无罪。正因为如此,在这一案件到了一个关键时刻的时候,我不能再沉默,所以才用公开信的形式,将事件的真相知知你们,也告诉大家。 第一、 涉事酒吧根本不应该接纳我儿子的消费,且道理很简单。有人说我儿子“人高 马大”,所以酒吧不知道我儿子系未成年。在我看来,这样的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成年与未成年的识别,与人高马大毫无关系。我儿子人高马大,是因为我们家营养好,与我和他父亲一直对他的悉心呵护有关,与我们的家庭经济状况有关。难道我们李家的孩子,非得与没钱人家的孩子一样?如果酒吧不接待我未成年的儿子,有后来的一切? 第二、在我儿子“刚刚被逮捕时,(我们)便对此案产生了疑问,涉案女子是否属于酒吧的陪酒员”,这是一;二、从我儿子“口中了解到,案发当晚在酒吧喝酒时,(他)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还有(他)的其他朋友在场;三、“这么多人员能在场证明,况且酒店等地也有监控录像”。由此可以证明,那个所谓被轮奸的女子,应该是个酒吧女。如果没有她的存在,一是我儿子不可能喝多,二是根本不可能发生后来的事。 第三、我儿子虽系未成年,但因为营养好,他早就具备了性能力。我儿子有这方面的能力,前面已有事实证明,大家不可能不知道。且事实证明,“从酒吧离开时,女孩并没有反抗”,“到达酒店后,受害女孩没有明显反抗,且受害女孩‘醉酒’状态并不明显”。由此可以证明,这个女孩是自愿的。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对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要让我那个处于青春期且有过这方面体验的儿子完全不顾诱惑,这是不可能的,且是没有人性的。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轮流发生了性关系。更何况我儿子和他的朋友,事前没与女孩子谈价,事后没有付钱,连卖淫嫖娼都算不上,怎么可以算是轮奸? 第四、有人认为我们一直没有去看望那个所谓受害的女孩子,因此对我们横加指责,我以为这么做完全没有道理。我的儿子被酒吧害了,被酒吧女害了,以致于到了这样的地步,不说明我们是受害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凭什么要我们去看望那个“始作俑者”? 法律不是“以事实为依据”?那么上述就是依据!接下来不得“以法律为准绳”?那么你们就应该根据我说所的事实,去找出“准绳”来!我认为,我儿子是无罪的!律师应该为他做无罪辩护!法院应该予以无罪释放!如果你们不能做到这样,那么我不得不遗憾的告诉你们,我只能与儿子的第二任律师中止协议,不得不自己来担任儿子的代理人!到那个时候,怕就由不得你们说了!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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