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就看见 信就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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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叹】放手吧,杨丽娟 其实,追星就如恋爱,不是说你付出多少,就能收获多少... 对于你的悲惨过去,我深表惋惜.爱一个人,没错,苦恋13年,是你的痴情,可是,你最初的愿望,不就是和其他FANS一样,见见自己心爱的偶像,和他握握手,拍拍照吗?那样的愿望,不是实现了吗? 为何父亲还要跳海自杀呢?为何你还要以父亲的遗愿为依据,逼刘德华单独见你呢? 在见面会上,和刘德华见合影的一瞬间,你的心情是什么?高兴?兴奋?感动?还是不甘? 如果是感动,我相信你还是一个爱着刘德华的FANS,那不是已经够了吗?可如果是不甘,我相信你的心情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变质! 对你起初的遭遇,本是同情,可发展到父亲为你自杀的一幕,忽然觉得很厌恶。大家都是偶像的FANS,为什么你就偏偏要连父亲的性命都作为代价,以死相逼呢? 要见爱了很多年的偶像的心情,我理解,就如千里迢迢,只为见心上人一面. 为了他倾家荡产,我只可以说你痴情,因为古今中外不乏为爱放弃所有的痴男怨女. 可是,见了面后还不知足,用老父的性命,要求再见偶像,我觉得,你已经疯了.甚至比爱情故事中得不到爱情既而因爱成仇的女人更疯狂. 作为一个喜欢偶像的FANS,我同情你. 可是作为一个父亲的女儿,我想打你一耳光! 你看看,你的父亲,你的母亲,你的家,就因为你的心愿,变成什么样子! 试想如果你早些放手,你也许可以每年在刘德华的见面会上与他亲切握手. 试想如果你早些放手,你也许一家现在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地回味着在香港的经历. 试想如果你早些放手.... 太迟了,身边的人已经走了,相信刘德华也不会从心里认同你...何必呢? 放手吧,正如得不到的爱,就要放手,放了别人,也放了自己啊! PS.初到贵吧,没有注意格式,外加裸奔,在此重发主题外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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