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沛专用 王沛专用
人不可以有傲气,但要有傲骨.在人之上,要视别人为人;在人之下,要视自己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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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观光路水淹责任怪谁? 一个县修建沿河观光路,结果修好后无法使用,因为水漫过观光道路,这样的事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对于您提到的“沿河观光路修好后因水淹无法使用”的情况,这确实是一个令人困扰且需要厘清责任的问题。从法律角度看,此类事件的责任归属通常涉及多个层面,具体责任的认定需要结合多个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以下是对可能涉及的责任主体及其法律依据的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施工许可】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适用解释:该条文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的法定条件,特别是第(五)项“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如果观光路的修建未进行充分的防洪、泄洪论证,导致图纸和技术资料存在重大缺陷,则属于违反该规定,相关设计、审批单位可能需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建设规划管理】 “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等,应当符合防洪规划的要求;水库应当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留足防洪库容。前款规定的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 适用解释:沿河观光路属于在江河上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建设活动必须符合防洪规划的要求。如果该项目未履行法定的规划审批程序,或者其设计、施工违反了防洪标准,导致建成后易被水淹,则违反了本条规定,相关审批、设计单位可能需承担责任。 责任主体分析 根据上述法律以及相关实践,责任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审批与规划部门:负责项目审批、规划的政府部门(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对项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负有审查义务。如果其在审批时未充分考虑防洪因素,未严格执行相关防洪标准,或者在明知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仍批准建设,则可能因审批不当或规划失职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是项目的技术源头。如果其设计的观光路高程、结构等未能满足防洪要求,未充分考虑水文条件(如历史最高水位、洪水频率等),导致道路易被淹没,则设计单位可能因设计缺陷而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其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如路面高程、排水系统等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加剧了水淹的风险,则施工单位可能因施工质量不合格而需承担责任。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负有监督职责。如果其未发现并纠正设计或施工中存在的明显防洪缺陷,或对施工质量监督不力,则可能因监理失职而需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单位(业主方):通常是县政府或其下属机构。作为项目的发起者和最终使用者,其对项目的整体可行性、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负有最终责任。如果其急于求成,忽视防洪安全,或在决策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也可能需承担领导责任。 结论与建议 综合来看,一个县修建的沿河观光路因水淹无法使用,其责任并非单一主体,而是多环节、多部门共同作用的结果。核心问题在于项目在规划、设计、审批、施工、监理等环节是否充分考虑了防洪因素,是否遵循了法定的工程建设程序和标准。 建议如下: 全面调查,固定证据:建议由上级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如纪委监委、审计部门)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进行全面调查,查明导致水淹的具体原因(如设计标准过低、施工质量不达标、审批环节疏漏等)。 分清责任,依法追责: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建筑法》《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评估损失,提出方案:对因水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工程款、维修费用等)和间接损失(如预期的旅游收益、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同时,应尽快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提高路面高程、增设防洪设施、调整使用功能等,以减少损失,确保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 最终的责任划分,需依赖于专业调查和司法程序的认定。因此,建议首先向县级或更上级的纪检监察机关、政府督查部门或检察机关进行举报或反映情况,启动相应的调查程序。
洒水车赠村添劲 涡阳县互联网协会情暖新兴镇大潘村 近日,涡阳县新兴镇大潘村的村道上,一台崭新的三轮洒水车缓缓行驶,清水均匀喷洒在路面,不仅降尘抑污,更让这个以留守人员为主的村庄,迎来了清洁村打造与人居环境整治的新助力——这台洒水车由涡阳县互联网协会自筹资金购置,正式捐赠给该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为村内朝着“干净、整洁、有序”的清洁村目标推进注入“新动能”。 大潘村是涡阳县推进清洁村打造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村落之一,受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影响,留守人员占比超六成,日常村道清扫、公共区域保洁等工作推进中,常面临人手不足、效率有限的难题。涡阳县互联网协会在走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发起自筹,结合村庄道路实际,选定适配性强的三轮洒水车,以实际行动响应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一改”“四净两规范”工作要求,助力该村朝着“干净、整洁、有序”的清洁村目标提质增效。 捐赠仪式现场,涡阳县互联网协会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共同将车辆钥匙交付驻村工作队。“以前靠人工洒水,一条村道要忙活大半天,现在有了这台洒水车,1小时就能覆盖全村主干道,还能兼顾绿化带浇灌。”驻村工作队纪毅指着正在作业的洒水车介绍,有了这一“新装备”,不仅能提升日常保洁效率,更能带动村民参与清洁村打造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让大家直观感受到村道变干净、村容变整洁的实际变化。 涡阳县互联网协会副会长、安徽凤乾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继勇也参与了此次捐赠活动。活动间隙,他与大潘村村居法律顾问潘俊祥简短交流,提及村内清洁村打造与环境整治中可能出现的邻里协作、责任划分等问题时,建议可结合“上善若水调解法”的柔性理念,在矛盾初现时耐心疏导,以温和方式凝聚整治共识,为清洁工作顺利推进减少阻力。潘俊祥表示,后续将留意相关情况,灵活运用调解技巧,助力村内环境整治与邻里和谐双向推进。 据了解,此次捐赠是涡阳县社会力量参与清洁村打造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缩影。近年来,涡阳县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过程中,既通过财政投入夯实垃圾处理、巷道硬化等基础设施,也积极引导企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加入,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模式,破解基层整治中的实际难题。随着三轮洒水车正式投入使用,大潘村向“干净、整洁、有序”的清洁村目标推进效率将显著提升,为全村人居环境提档、村民生活品质改善打下坚实基础,也为全县社会力量助力清洁村建设提供了生动范例。
涡阳县刘兴连被查,影响太坏了 2025年涡阳反腐力度可一点儿没松!最近又有官员因为违纪违法被查,咱一起来唠唠这事儿!就说涡阳县司法局的刘兴连吧,2025年5月9号,亳州市纪委监委直接发通报,说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这消息一出来,好多人都惊了!刘兴连是1969年出生的,大学学历,还是老党员,好不容易当上司法局党组书记,本应该带头维护法律公正,结果自己却犯了事儿。虽然现在官方还没说他到底咋违纪违法的,但网上传得挺凶,说他可能拿公款给网络主播巨额打赏。要是真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钱去打赏,那可太过分了!这几年网络直播火起来,确实有个别公职人员动歪心思,用手里的权力捞钱打赏,刘兴连这事儿,算是又一个典型案例。这种新出现的腐败形式,对纪检部门来说也是新挑战,也说明平时光盯着工作时间可不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事儿,也得好好管管。刘兴连被查,影响太坏了!司法局是维护法律的地方,他作为领导却带头违纪,老百姓还怎么相信司法公正?这事儿也给所有当官的提了个醒:不管你官多大、权力多高,都得老老实实守规矩。一旦放松警惕,伸手捞不该拿的东西,早晚得栽跟头!咱们再往深了说,为啥刘兴连这样的干部会出事?说到底,还是有些人当官久了,忘了权力是老百姓给的,没守住初心。所以平时得多给公职人员上思想课,让他们时刻记着,当官就得为老百姓办事,不能动歪心思。在监督这块儿,以后得把领导干部的“生活圈”“朋友圈”也管起来,不能光看工作表现。现在腐败手段越来越五花八门,纪检部门也得升级“装备”,用更先进的技术手段,专门对付网络打赏这种新型腐败,必须精准打击!
涡阳人以后买学习资料该不用排队了 日前,经中共亳州市委批准,亳州市纪委监委对亳州市委原委员、市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市教育局原局长王占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占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破坏教育公平,违规帮助他人择校录取;品行不正,道德败坏;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校服订购、教辅材料选定、校园项目承包、教职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王占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亳州市纪委常委会、亳州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占峰开除党籍处分;由亳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亳州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王占峰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亳州市纪委监委)人物履历王占峰,男,回族,1973年1月出生,安徽涡阳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安徽省亳州市教育局局长。 1992.07--1999.01 涡阳县统计局办事员、人秘股股长1999.01--2000.10 涡阳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工作2000.10--2009.10 亳州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副主任科员、秘书一科副科长、秘书一科科长2008.11--2009.10 古井集团挂职帮办2009.10--2009.11 亳州市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9.11--2015.10 亳州市文化旅游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5.10--2016.05 亳州市文化旅游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挂职任谯城区政府副区长2016.05--2019.08 蒙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总工会主席2019.08--2021.06 安徽省亳州市第一中学党委书记、校长2021.07亳州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一)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2023年3月7日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于王娟为涡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二)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2023年3月7日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海超为涡阳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副主任。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三)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2023年3月7日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一、任命:张蕊为涡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蒋召朗为涡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群为涡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刘静静为涡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刘继业为涡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李明为涡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二、免去杨洪峰的涡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四)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栗李君辞职请求的决定(2023年3月7日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栗李君提出辞去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栗李君辞去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 通 告 近期,我市发生多起外部输入疫情,虽然相关人员被及时管控,但导致部分楼栋单元、学校、片区封闭管理,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强化人员报备 所有来(返)亳人员抵亳前,应提前登录皖事通App、返亳登记小程序,如实登记个人身份信息、来源地、目的地、旅行史等相关信息,完成入亳报备。 二、强化健康管理 所有来(返)亳人员应主动配合开展健康查验、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交通防疫查验点要逐人开展“双码”(安康码、行程卡)查验,引导落实“落地检”;属地要逐个核实来(返)亳人员旅居史、健康状况,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确保不漏一人。 三、强化场所防控 全市所有车站、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在建工地、中药材专业市场等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应全面应用“场所码”,逐人查验“两码”,劝阻异常码人员进入并及时报告。全市所有寄宿制学校、中职院校和高校学生近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工严格落实“两点一线”闭环管理,不得与近期来(返)亳人员聚餐聚会。 四、强化核酸检测 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属地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来(返)亳人员跟进服务,引导开展“跟踪检”,督促重点人群定期实施“重点检”,确保应检尽检。 五、强化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主动就近参加核酸采样,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的好习惯,非必要不离亳、不聚集、不聚餐,特别是不与近期来(返)亳人员聚餐聚会。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强化责任追究 对采取换车、改道、托人转接等方式,或用两部、多部手机逃避交通防疫查验,以及不主动报备或故意隐匿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公共场所查验不严、重点人群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措施、个人自我健康管理不到位,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关于8月5日在涡阳县全域开展一轮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市民: 鉴于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排查隐患和风险,保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在涡阳县全域开展一轮区域免费核酸检测,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区域:涡阳县全域。 二、核酸检测采样方式:临时采样点集中采样。 三、核酸检测采样时间:8月5日9时-14时开展采样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请本人携带手机和身份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现场出示“安康码”或“预约码”。不会申请两码的老人,请您的家人提前帮助申请,我们也将现场安排工作人员为您提供指导和帮助。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好户口本,提前申请。 (二)为了您和他人健康,采样期间,请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 (三)目前正在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的,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参与本次集中采样,并及时向村(社区)报备,由村(社区)落实上门采样。 (四)对今日未按规定时间(8月5日9时-14时)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其“安康码”赋“弹窗”。对故意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市民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为保障您和他人健康,请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吃熟食、戴口罩、异常症状早就诊。 涡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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