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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恳道歉 坚决倒凯】大骂魏晨,我有什么好处?(转博客) 大骂魏晨,我有什么好处?这几天奇怪的很,一些文人好像觉醒了。  一夜之间的觉醒。  他们写时评,写博客,上首页,赚稿费……忙死你们算了。  打开任何一家网站,首页几乎都是堂而皇之地这些反面角色们。  我无法揭露任何一个人虚伪的面纱,但我有权保持沉默。反过来再问一下:大骂魏晨,我有什么好处?既然我没好处,那就别拿道德的帽子来压我。  你们八成是喝高了道德酿制的酒吧,张口闭口谈道德,在下不才,也读过几本古书,也明白“国丧日”的概念。  但我反问一下,那些口诛笔伐的作者们,你经历过几次国内国外的“国丧日”?没有吧?那你凭什么用自己的“道德观念”来压制人家魏晨不许笑呢?  说句良心话,这次地震来得太突然,没有任何预兆。  灾难,本来就沉痛了,可是这些人却像盯着肉的苍蝇一样,到处捕捉可叮咬的机会,一旦发现,立马紧咬不放,魏晨道歉了,媒体也乐了:“丫有种就别道歉!”  但现在的情形是,你道歉不道歉没用,我依然可以借题发挥,就如韩寒所说一样,“按自己的需要断章取义”,这是媒体的悲哀,这也是时评作者的悲哀。媒体应该是引导和化解,而不是一门心思去研究怎么整人。  《云谷禅师授袁了凡功过格参云栖大师自知录》中有“功”与“过”的详细描述,其中一条“准三十过”是这么写的:“造谤污陷一人。摘发一人阴私与行止事。唆一人讼。毁一人戒行。反背师长。抵触父兄。离间人骨肉。荒年积囤五谷不粜生索。”  什么叫“造谤污陷一人”呢?  本来,魏晨只是拍个照片而已,他怎么知道“国丧日”到底该怎么做呢?谁普及了吗?何况,这是第一次!好事者开始造谣生事,用道德的大帽子砸这砸那,甚至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我可以认为,他们在诬陷。换句话来说,如果你家死人了,你还不让楼下卖馒头的大妈在大清早叫卖?别人的悲伤,终究是别人的,他没理由站在你的立场上成天哭哭啼啼,同样,你也别拿你的素质去衡量全国人民,有些大娘大婶们甚至不知道地震是怎么回事,你是不是过去扇两巴掌才告诉他们这很无耻呢?按你的逻辑,杨丞琳对八年抗战说“才八年呀?”的时候,你应该过去撕烂她的嘴,是吗?  顶头三尺有神灵,请你笔下留情!  做不到“从善如流”的境界,那你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别诽谤,也是一种善良!你采访当事人了吗,不明白真相,在那儿瞎起什么哄呢?  写时评,最起码的一点,自己的良心要端,而不是人云亦云吧。  拿几个稿费谁不会呢?  但你千万别损你的阴德!  对不起,我不认识魏晨。我甚至在昨天上午的时候还问朋友TA是男是女的。  那位,你知道“准三十过”是什么概念吗?也就是说,你在以后的日子里,做三十件好事才能抵得上那篇时评文字给你损坏的阴德。  您想一下,魏晨在哪儿得罪您老了?您再想一下,三天日子里,您笑过吗?您哭丧着脸过了72个小时吗?  道理谁都懂,灾难谁都知道,当务之急不是呼唤灾难中人们的行径,主要是,你为灾区做了什么?你做善事了吗?  别为了那几个稿费而丧失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吧!  也,别不相信“准三十过”的道理!  因为,你我都知道,要是没有顶头的神灵,这个世界里,那些强者早就把你我吞噬掉了,身价百亿千亿的人们越懂得谨慎从事,为什么呢?要是随心所欲,他们能用金钱一夜之间消灭所有的仇家,他们也能用金钱买了几十几百个美女纸醉金迷……可是,顶头有神灵,那么做,有几个能长久的?这几天还有一则新闻,你以为是巧合吗——  湖北公安县地税局女干部喻某和审计局副局长何某被发现双双裸死在一辆轿车内。两事主的尸体已高度腐烂,身亡时间应在此前三天。据警方分析,两人在关严的轿车内开着空调,轿车尾气排除不畅,最终致两人一氧化碳中毒。警方认定,这是一起意外事故。两事主均有家室。( 6月6日《楚天金报》)   凡事,太过了,肯定就走火入魔了。 文章原地址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0&Key=0&BlogID=39238&PostID=1417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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