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若 林思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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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磊:生命也是似水年华 生活中最强烈的告别,  不是对哪一个人, 对哪一个身边的朋友,  而是告别一个时代。  你深深体会到你的成长,  你深深地去感受到  你已经不再是那个年纪的你,  你需要开始面对新的生活。  ——摘自黄磊《十七楼的幻想》  第一次听见黄磊唱歌,是在念初中的时候了。那时候喜欢极了那盘叫做《边走边唱》的磁带,可以放在walkman里面翻来倒去地听。那时候,黄磊的歌声有点儿略显平淡,却很清澈,缓缓的旋律干净也带着些伤感。照片也染上了黄黄的怀旧的颜色,镜头里的黄磊长发飘飘地走过外白渡桥的时候,似乎再坚硬的钢铁也开始变得温暖而惆怅起来——大概是那样的氛围正好迎合了少年的心情,或许就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境吧。栀子花开在那个属于少年的夏天里,木吉他的旋律柔柔地衬和着一个陶醉在诗意里的声音,畅想着许多畅想,关于爱情,关于理想,关于生命,关于年华……  然而光阴荏苒,年华似水,转眼已经7年了。  在7年里,一个人可以做许多事情。譬如黄磊,他念完了书然后开始教书,他演戏,然后尝试做导演,他唱歌,他写剧本,然后写书。  在7年里,一个人也必须经历长大。然而黄磊说,当一个人开始准备自己要长大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长完了。  黄磊的第四张专辑的名字叫《似水年华》,就像普鲁斯特在他的煌煌巨著里描写着一个人全部的琐碎的记忆,任何东西经过岁月的荡涤,都会变得意义非凡起来。  从《边走边唱》,到《我想我是海》,到《等等等等》,再到《似水年华》,签约丰华已经八年的黄磊,实在不能算是个盛产的歌手,然而,这些专辑的名字里,似乎也在潜移默化地诉说着变化,从懵懂到些许的轻狂,到耐心地等到,以及最终的透彻和澄明。  黄磊说他其实不爱唱歌,也几乎从来不听流行音乐,对于音乐的爱好也完全是局限于古典音乐。但是,不爱唱歌的黄磊的每一张专辑,都会让人印象深刻,因为,他的音乐里头,总是飘荡着一种浓浓的人文气质。  当电视剧《似水年华》在电视台热播的时候,黄磊一下子多了两张和它有关的音乐专辑。《似水年华》的电视剧配乐全选集,以及收录了《似水年华》主题歌插曲的个人同名专辑。突然发现,跟黄磊有关的影视作品,总是也会有很好听的音乐,譬如《人间四月天》、譬如《橘子红了》,又譬如现在的《似水年华》。黄磊说,不是巧合,只是因为他觉得既然做了,就应该把每一个细节做好,包括音乐。  《似水年华》的音乐专辑,很纯粹的音乐,用各种各样的儒雅的乐器演绎着悠悠然的旋律,浅浅地缓缓地就好像乌镇的河道里流淌着的水。当在音乐中回味着在那个古朴而宁静的水乡小镇里童话般的故事的时候,黄磊随意的说话声也许会带来一点点意外的惊喜。黄磊说,那些话都是随意说的,只是那些随意里面,却有一个思想着的年轻人。  《似水年华》是黄磊自己写的第一个剧本。问黄磊平时不拍戏,不上课的时候都会做些什么,他说那就窝在17楼的家里不出门,写剧本。他想象着要编织一个在现代的属于世外桃源的童话故事。于是,就有了文,有了英,有了默默。而做导演也是他积聚了很久的一个梦想了,过了而立之年的黄磊,在生命的似水年华里一点一点丰富着自己。  黄磊的身上也许真的有很多文人的气质。从前采访过黄磊的老师讲,7年前他第一次做唱片宣传的时候,说话就好像在念诗。所以,在《人间四月天》里扮演徐志摩,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那个角色,也变成了黄磊自己的最爱。  停下来的时候,他自己也会写些东西,那些纸片上的文字,后来变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十七楼的幻想》。黄磊说,写东西的习惯由来已久了,连书中的那个序也是老早就酝酿好了的,只是没有想到那么早就可以出自己的书,也许,对黄磊来说,有点儿太快。32岁的黄磊竟然不会用电脑打字,他的所有的文字都是用笔在纸上一笔一笔写出来的,他也有很多奇怪的癖好,就好像常年吃素,就好像向往归隐山林。他的生活就是这样,他说,自己就好像一个生活在都市里的农民一样。  但其实,这些都十分符合印象里已经塑造起来的黄磊,几年前长发飘飘抒情的忧郁少年,如今剪了短发,干净而儒雅的文艺青年,活得有点儿像童话。然而坐在华亭宾馆15层的房间里那个真实的黄磊,有时候却会有点儿偏离这个印象里的他,反而变得生动而真实起来。  采访的时候,他会一直偷看对面万体馆门前的球场里打球的孩子们,告诉我们他现在也迷上了篮球,恨不得马上下去露上一手。书商拿来了一叠黄磊的书要签名,一边写一边却嘀咕着为什么名字写多了就越来越不像自己的。周围的人都大笑,唯有黄磊还是一脸无辜。黄磊也喜欢把穿着球鞋的脚跷到椅子上面,那样坐会舒服很多。他说他念书时候讨厌的课统统是文科类的,差点儿就颠覆了印象里那个文学青年的形象,可是黄磊说,那时候读到的语文都不是真正的文学,反而是压抑了对文学的喜爱,想想的确也很有道理。当老师,上惯了课的黄磊喜欢把采访也叫做上课,“下课”后的话却要比上课时多上很多,拉着记者不要采访,要聊天。问起他的心脏病,他却口口声声说自己身体没病,健康着呢,只是偶尔心脏会不老实而已。  回到家后,一边听黄磊的音乐一边看他的《十七楼的幻想》,突然,黄磊还是变回了印象里认识的那个黄磊。听他在《似水年华》的音乐背景里说话,其实,黄磊说的话还是像诗一样,童年,初恋,生与死,所有的东西都变成了诗一样的语言,和诗一样的音乐应和着。年华可以似水,回忆就变得珍贵,在黄磊的眼睛里,最好的是童年,最快乐的也是童年。所以,他像普鲁斯特那样,追忆似水年华。  “我不知道才华有多大,但我知道心血有多少。我希望一个人做事起码做到,我不去炫耀我的才华,但要付出自己的心血。”  然而黄磊说,自己是永远没有打算的,一旦打算下一步要做什么,做不到了,就会失望透顶。  有一点疑惑了,到底,黄磊应该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呢?
在杯子和水吧看的超搞笑的东东 看电影本来是好事,但看完后老师又让写观后感,我好烦啊!   开始就是一个贼公和一个贼婆娘在打一个没头发的大胖子,大胖子很委屈的样子。我有一点儿不明白,大胖子看起来那么笨,怎么会有那么好的车?我这么聪明,却没有,真不公平!   贼公长得很帅,他冲门卫喊的时候特别酷,他说:好车里坐的就一定是好人吗?我看他不像贼,倒像我们老师,总是喋喋不休的。他后来还教训那个傻子,说要让他知道社会很复杂。笨!谁不知道社会复杂啊!   贼公和贼婆偷到车后,就一路开到西藏,贼婆说不干了,和贼公吵架,贼公把贼婆一个人扔在路上,贼婆遇到了傻子傻根。他真傻啊!上火车的时候大叫自己有6万块钱,还问有没有贼,真逗,哪有这样傻的人啊?导演净胡扯!老师却说这是用象征手法,是表达人相信美好不相信邪恶的愿望。   啊,我看到葛优大叔了,不管他怎么化装,即使化成灰我也认识。呵呵,真逗,他总在那喋喋不休强调组织纪律性,跟咱们老师差不多。   贼公一开始还惦记着傻根的钱。我想起每次我和爸爸妈妈出远门时,爸爸都要把一些零钱放在桌子上,我问爸爸这是什么意思,他说不怕小偷摸进家来,就怕贼走空,回头还惦记,放点儿钱意思意思,免得他发脾气,把家里东西砸了。   到后面,我就不怎么看得明白了,最厉害的贼原来是那个便衣公安,他早有准备,换走了傻根的6万块钱。到最后,最厉害的成了他了,当帅帅的贼公死了的时候,我忍不住“扑哧”一声乐了,老师转过头来狠狠瞪了我一眼,我看到她眼眶红红的,好像进了沙子。   终于看完了,散场了,我和同学们一起出了电影院。这时,我看到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头,我跳过去,拍拍他的肩:“老头,别装了!”
气死老师的学生 气死老师的学生(若你认为自己可做到则可不回帖) 1、有一位哲学系的老师在期中考时只考了一题申论题:什么是勇气?   就当大家拼了命在想怎么写时,有个同学交卷了,只有五个字:这就是勇气!   到了期末考,老师依然是只考一题:这就是题目,请作答。   大家依然不会写。又只有那个学生很快交卷了:这就是答案,请给分!   老师气不过,大叫∶“兔仔子,给我过来,我有两道题目问你,你若答出第一题,就可以不必回答第二题……”   老师∶“你的头发有几根?”同学:“一亿两千万三千六百零一根。”   老师∶“你怎么知道?”同学∶“这一题不用回答。” ---------------------------------------------------------2、传说有一位文学系的教授以难为学生出名。   有一天他又交待给学生一个非常郁闷的题目∶作文,要包含贵族和爱情。学生们非常痛苦的构思着,可是第二天就有一位学生交了作业。   教授看到看到作业以后绝倒,作文只有一句话;“公主怀孕了。”   教授自然非常生气,他叫来这个学生,要他加入科幻元素。学生很高兴的在前面加写了一句话,变成:“水瓶座的公主怀孕了。”   教授气急败坏,要求该学生加入悬疑元素。学生很高兴的在后面又加了一句话,变成:“水平座的公主怀孕了,是谁干的?”   教授几近崩溃,歇斯底里地让他再填入宗教因素。学生很为难的走开,教授得意洋洋的看着自己的胜利,笑了。   第二天,学生很高兴的交给教授他的完成稿,教授看完以后晕了过去,文章是这样的:   水瓶座的公主怀孕了,Oh my god!!!,是谁干的?
阳光的味道 淡淡的天空,淡淡的云,淡淡的阳光。  在秋日的如洗碧空下,抬起头,似乎就能闻到,阳光的味道。  一直很想当一只猫,懒懒得躺在屋顶上,眯着眼睛晒太阳。  猫是知道阳光的味道的吧,我一直这么想。  因为它有时间来仰望天空,有时间听着风儿的低语,有时间让阳光的味道溢满全身。  那么,人呢?有没有人知道阳光的味道?  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不对“天气”有什么“感觉”了,他们有机动车代步,下雨淋不到,阳光当然也晒不到。在办公室温和的空调里,从蓝色玻璃窗中望出去,天上只有一个蓝太阳。  那些人,只能闻到空调的味道。  学生们呢,当然也不会对太阳有什么好感,甚至会祈祷下雨,这样就可以免了早上跑步,  这些人,也许会看到太阳,听到风声和鸟鸣,却已经忘了解读它们的方法。  事实上,阳光是有味道的,风儿是在讲故事呢,鸟儿也在歌唱着,然而,那些人终究是无法看到吧。  小孩子们,也能闻到阳光的味道。  因为纯真无邪的心本就能像三棱镜一样反射阳光。  所以,他们听得懂风的语言,听得懂小鸟的歌儿,闻得到阳光的味道,甚至听得到花开的声音。  可是,长大了的小孩子,为什么就听不到了呢?那种奇异的能力,怎么会消失了呢?  难道长大真的是一堵又高又厚的墙,甚至能把阳光挡在外面吗?  所以,也只有小孩子们,才能飞向永无岛啊!  所以,彼得·潘才会在半夜里轻轻扣击孩子们的窗户吧!  那些张大的小孩子,就算偶尔抬头,也不会听到风的小于;就算再怎么尝试,也飞不起来了;就算半夜开窗,彼得·潘也不会微笑出现了吧!  因为,只有心地纯洁的人,才能读懂“自然”中一切的语言啊!  所以,不管是谁,在有风的时候,在有太阳的日子里,在鸟鸣阵阵的时刻,请放下手中的东西,看一看,闻一闻吧!  就算你已不是小孩,那种奇妙的能力,或许偶尔也能复苏呢!  那时侯,也许,你也能闻到,淡淡的,阳光的味道……
把握今天!~ 在生活中,有过许多许多这样的日子:为昨天的失支,我们常常念念不忘,喋喋不休,耿耿于怀;为明天的美丽,我们又能常常意气风发,热血沸腾,斗志昂扬.昨天如何的黯淡无光,明天如何的花团锦簇,就在这念念不忘与意气风发之间,就在这黯淡无光和花团锦簇之间,就在埋怨与幻想当中,就在追悔与兴奋当中,又失去了最宝贵也最容易失去的今天------唯独没有好好想一想如何把握今天? 昨天,是失去的今天;明天,是未来的今天;唯有今天,我们才真实地拥有.昨天,我们有无奈,有痛苦,同样也有成功,然而,那些已是凋谢的黄花,都成为过支,属于历史.明天,我们有希望,有喜悦,同样也有艰辛,然而,那些只是一枚青果,涩而酸,都还未成熟,属于未来.今天,我们有欢笑,有歌声,同样也有泪水,却是一枚贺贺的苹果,我们实实在在地拥有. 昨天属于死神,明天属于上帝,唯有今天属于我们.把握好今天,才拥有一个真实自己,去踏平一路的坎坎坷坷;把握好今天充分占有和利用每一个今天,才能挣脱昨天的痛苦,耕耘今天希望,收获明天的喜悦. 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昨天是神话与传说,明天是文学和艺术,唯独今天是金子."是的,昨天失去固然可惜,而明天毕竟还距离我们遥远,只有投入今天,才能抚平昨天所有的遗憾,的宣言,今天是生命的航道. 今天是真实的,惟有这真实,才能显示人生的珍贵!在岁月中穿行的我们,来好好把握每一金子般的今天吧,珍惜每一个迅捷的今天,别让今天从我们身边悄悄溜走......
幸福的味道 我把幸福泡在洗衣粉里,融开后,把衣服扔进去,干干净净的衣服就印上了幸福的味道~ 只有和你在一起,我才敢坐这种翻滚列车......这时候,幸福的味道就是尖叫声掺杂着风的呼啸声.... 手牵着手,不知道目的地是哪儿,只是想这么和你一起随便走走,随便走走...... 你怕我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到你,于是生日时送了我一个放大镜。 你说,“我在脸上写好你的名字,记得拿好镜子看到我!” 我对中奖一向没什么运气,这辈子中到最好的奖就是抽到了你~ 你要在春暖花开的时候,过来听我再唱风之彩的。可是我觉得,有你在的时候,有风无风都多姿多彩~ 我们买了两个闹钟。 那天,你突然把它们放在一起 “我们把时间放在一起吧?” 你轻轻的对我说 你把我做的蛋花汤喝光光,然后抬头嗅嗅空气,突然转身冲我笑“全是幸福的味道哦” ! 于是,那整个夏天,我们都躺在草坪上,讨论什么是幸福的味道~ 幸福的味道是什么呢? ~~~~~~~~~~~~~~~~~~~~~~~~~~~~~~~~~~~~~~~~~~~~~~~~~~~~~~~~~~~~~~~ 幸福。。。好象就是衣袖和衣袖之间常常的无意磨擦 幸福。。。好象就是赶大巴时急勿勿递过来的一个早餐 幸福。。。好象就是狗尾巴草编制的项圈戒子 幸福。。。是一份用心一份真意 幸福是需要栽培需要呵护 幸福是争取就会有 放弃就消失的 幸福不远 抓住它
精神病院集锦 精神病院集锦1. 精神病院,医生正在测试三名患者。   医生问第一个患者:“3乘3等于几?“ “274。“ 第一个患者答道。医生又问第二个患者:“轮到你了,3乘3等于几?“ “星期二“。  医生又转向第三个患者:“好,现在轮到你了,3乘3等于几?““9.“  “很好,“医生称赞道:“你是怎么算出来的?“  “这还不简单?用274除以星期二!“2. 一天深夜,一个年轻女子经过一家精神病院时,突然后面传来“哇“的一声。女子扭头一看, 一个一丝不挂的男子正在向她追来。女子吓得拔腿就跑,后面的男人紧追不舍。不好,前面是一条死胡同,女子万念俱灰,跪在地上哭着哀求道:“你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吧,只求你不要杀我。“ 男子狡黠地笑了笑说:“真的?那现在你开始追我。“3. 有一家疯人院。一天,院长想看看有多少人病好了。就让护士在墙上画了扇大门儿。只见一 个个病人都疯了一样的往墙上撞。院长很失望,忽然他看见只有一个病人无动于衷。院长很是高兴,忙跑过去问他:“难道你不想跟他们出去?病人答道:“这帮傻帽,我这儿有钥匙!“4. 精神病医生问初次求诊的病人: “你说你来看我,是因为你对袜子的口味让你的家人担心?“ “对,“病人底声说,“我喜欢羊毛袜。“ “这没什么不正常的啊,“医生说,“许多人都比较喜欢羊毛袜,我自己就是这样。“ “真的吗?“病人欢叫道,“你喜欢清蒸的还是炒的?“5. 精神病院里,有两位在交谈:“我的小说怎么样?““不错,就是出场人数太多。“  此时护士冲他们嚷道:“嘿,你们俩快把电话簿放回去。“6. 某精神病院新来护士一名,此女初来乍到,见院中有一病人围着一口古井打转,口中念着:”13,13,......”小护士心中颇为奇怪,想不出这个 13 是何含义,连续观察几日,均是如此。她总想上前问个究竟,但害怕病人发作,始终不敢。一日,小护士终于安捺不住好奇心,慢慢的走到那个病人身边,探头向井中观望。突然那个病人抱住护士的双腿,向上一掀,念:”14,14,14,...... 7. 有一病人狂叫道:我是院长,你们都得听我的!!! 主治医生和护士问他:谁说的? 他回答:上帝说的。 这时候,旁边一个病人突然跳出来,说:我没说过!
鬼~~~~故事!!  那是一口棺材,一口落满尘土的红木棺材,头的方向正冲着雪莲,棺材上没有任何的字迹,但是棺材上还是可以清楚的看到血迹,不是几滴,是一大片。  雪莲已经吓得半蹲的缩在地上,烛光随着雪莲手的颤抖也摇摆不定。离开,一定要离开!想到此,雪莲匆忙站起身,准备转身离开,可是......镜门已经合上了。  “不!不!我不要死在这里!不要!让我出去!让我出去!”雪莲发狂地喊道,她的心中已充满了恐惧。  不知喊了多久,雪莲只感到嗓子已经嘶哑了,但是没有人回应她。她瘫坐在地上,因为刚才喊叫过于用力,现在还在喘着粗气。  棺材静静的“卧”在那里,在烛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诡异。雪莲突然有种想打开棺材的欲望,突然想知道那里面躺得到底是谁?难道是自己从未见面的丈夫?想到此,她站起身,慢慢走了过去。  棺材上落满了尘土,雪莲将蜡烛放在棺材前的桌子上,伸出双手扶住棺材盖用力推了一下,棺材发出了难听的摩擦声,雪莲感到自己浑身都在哆嗦,但是还是鼓起勇气看向棺材里面。  一层单子,已经很破旧了,根本看不出本色,尸体在单子下若隐若现。雪莲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伸出手将单子拉到了尸体的腿部。一具完整的尸体,只是已经干瘪了,几乎露出骷髅,头发似乎也少的可怜,牙齿凸着,还少了一颗大门牙,身上的衣服已经烂的看不出原形,根本分辨不出是男的还是女的,也看不出多大年纪,但是她记得来这的两个房间里放的都是男人的衣服,那这具尸体......会不会是她的丈夫,也许他早就死了,可是既然他死了,为什么还要给他娶妻?难道她真的嫁给一个死人?雪莲感到身上一阵阵的发冷,她不想再继续想下去,又伸出手将单子拉到了棺材的底部。  雪莲惊呆了,张着大嘴,半天都没有发出声音来,她竟然看到尸体脚上穿着绣花鞋!尸体其它部分所穿的衣服都褪了色,甚至烂得看不出样子,可鞋却是红色的,特别红,跟新娘的绣花鞋是一模一样,是新的,但却只有一只......  一只?她突然想到五个雪莲死的时候手中都握有一只绣花鞋......怎么会这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原以为这具尸体是她的丈夫,可是它竟然穿着绣花鞋?那是只有女人才会穿的,可是那两间屋子里的男人的东西又是怎么回事?这具尸体怎么会在这里,而不是埋在土里下葬?雪莲的精神有些快崩溃了,她不能再呆下去了,一定要出去!  她拿起桌子上的蜡烛走到镜门前仔细的照着,她已经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她相信一定有能打开这个门的机关。果然,在镜门的左上角有一个凸出来的部位,正好跟那面镜子右上角的位置相对应。刚才因为过度害怕,竟然没有注意到。雪莲伸出手按了一下,门开了。雪莲赶紧走了出去......  走出了“墓屋”,雪莲终于松了一口气,看着雨过天晴后的天空,感觉心情好了很多,但是她不愿意再在这里多待,赶紧跑了出去。  雪莲很顺利的就回到了自己的院子,推开门走了进去。院子里静悄悄的,看来小敦儿还没醒。她悄悄的走进了屋子,果然小敦儿还睡在床上,嘴中还不时发出呼噜声。雪莲无奈的摇着头,她有些羡慕小敦儿傻傻的什么都不想的性格。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一件新衣服换上,旧的衣服和用过的蜡烛、打火石都塞到了床下,那里很安全,没有人会去看,甚至小敦儿收拾屋子的时候都不会去收拾那。  夜晚,小敦儿不在,她被沈妈叫去了宫老太太那,她醒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干活干的睡着了,所以当沈妈叫她的时候,还以为沈妈知道她干活干的睡着了,要罚她,倒省得雪莲解释了。而雪莲想着白天看到的事,根本无法入睡,尤其是想到那只绣花鞋,就感到身上一阵阵的发冷。那个暗门,那些男人的东西,那具尸体,那只绣花鞋......总之,那个墓屋充满了诡异。突然,雪莲坐了起来,她突然想起自己离开那间墓屋的时候,忘把灯笼还原,还有那口棺材也没有合上,糟了,如果被宫家的人知道了,那她......会不会也象那五个雪莲一样,甚至会提前死?想到此,雪莲也顾不上晚上出去会害怕,穿上鞋迅速的朝院门跑去。  门当然是上着锁,只有雪莲第一次去“墓屋”的时候,门没锁,但自从那次后,沈妈都会将门锁好,雪莲无奈又要去爬墙。有了第一次经验,很快就翻出了院子。不对,雪莲突然想到,她今天回来的时候,院门是没有上锁的,难道沈妈白天已经来过?可是刚才为什么不说?就好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也许沈妈并不知道她去了“墓屋”,还是先去“墓屋”将“东西”都还原的好,想到此,雪莲已经一路小跑,跑向“墓屋”。  忘了拿蜡烛,雪莲已经来到了“墓屋”的院门口,才想到,但是既然已经来了,就先将灯笼还原,这样别人也不会注意到了。于是,她悄悄的推开院门,正准备走进去,却发现“墓屋”里有亮光,还有一个人影......
一粒沙的爱情,你知道吗? 一粒沙爱上一只蚌。 沙说:“我的爱很痛。” 蚌说:“我把它放入我的灵魂!” 女孩小时侯就失明了,由此性格很懦弱,但她特别喜欢海边的沙滩,光脚走在上面,有种很细腻的感觉。她觉得那么微小的一粒,从海底到海岸,穿越波澜,想想,就有种锥心的痛。在她生日那天,男孩送她一只透明的水晶瓶子,很美。男孩说:“我要陪你走遍所有的沙滩,每天放一粒沙在这个瓶子里,用它去珍藏起你的快乐,不久,你就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幸福的人!”男孩说着就往瓶子里投了一粒沙,女孩听到很轻微的一声响。 女孩抱着瓶子,很感动。 女孩一直期盼什么时候能把瓶子装满。那样她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了。 “让我做你的男友吧,每一粒沙代表我爱你的每一天!”女孩一直记得男孩说过的话,他说着就把一粒沙轻轻放在女孩的手心。女孩有种很甜蜜的淡淡的悲伤。 女孩用手抚摸着男孩的脸庞,像触摸沙粒的感觉一样。他温柔体贴、幽默帅气,是许多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他对她们不屑一顾,“难道这份感情是为我珍存的?”女孩心里这样想的,手却先思维一步给出了答案,那粒沙顺着手指滑落进瓶子,伴着一声轻微的响。 那年的情人节,他们一起去听海,回来时在路边遇到一个卖水产品的小贩。男孩叫住她。三轮车上堆满了水产品,男孩注意到在车把的一个透明袋子里有只饱满的哈贝。小贩说那是涨潮时他从海边捡来的,要是你们喜欢就拿去吧。女孩坚持要付钱。 男孩对女孩说:“还记得紫贝壳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蚌!”女孩幸福的有些头晕,在幸福浪漫的气息里,第987粒沙滑进了水晶瓶子! 在幸福的气息中,距离到医院做手术的日子越来越近,女孩特别的恐慌。她不知道手术会怎样,也不知道复明后自己会面对什么样的生活。女孩攥着那只哈贝,想给男孩打电话。但,这些天男孩好象突然失踪了,除了那每天的一粒沙。男孩的手机不是忙音就是关机。女孩开始坚信自己将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是快乐、无忧无虑的,可是这一次他几乎让女孩走到了绝望的边缘. 去医院的那天早晨,女孩伤心地在呢喃的海浪声中,把第999粒沙放进了水晶瓶子。 出院的时候,女孩的父母来接她。女孩看到一个帅气俊朗的年轻人,很奇怪地看着她。他的眼睛上有道疤痕。女孩的父母告诉她,由于医院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眼角膜,所以迟迟无法给她动手术,直到这位先生捐献出自己的一只角膜……女孩说,谢谢你。那年轻人说,只要你好起来,我即心安。这声音像是穿越时空而来,好熟悉的感觉。女孩的眼泪“刷”流了下来,是他!真的是他!男孩哽咽着,对不起,我不该瞒着你,我怕你不同意。不要哭了,小傻瓜,医生说流泪对眼睛康复不好。女孩擦擦眼泪。男孩亲手把第1000粒沙放进了水晶瓶…… 原来爱一个人就是陪她一起看世界。女孩幸福地抱着瓶子,好多好多的沙,好多好多的爱。女孩又想起紫贝壳那个一粒沙爱上一只蚌的故事。 沙说,我的爱很痛。蚌说。我把它放入我的灵魂……
悲伤橡树 这是一个初中生的随笔,人们常说: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辞强说愁。但是,你们就真的不记得少年时代那些刻骨盟心的忧伤了吗?有哪一种心灵的忧伤不是孤独的呢? 悲伤橡树 种子从哀败而发出腐烂气息的花尸里掉落出来。树的种子在离开母体时,开始新一轮的发芽。扎根在完全陌生的土壤里有阳光的未知笼罩,风儿的生疏佛过。 悲伤的种子在我离开那儿时,开始发芽。柔嫩的悲伤顶开了心中似坚铁而虚弱的泥土块。惨绿的新芽是半岁的婴儿跌跌晃晃的在我眼前发抖。 旧事眼前,晶莹的眼泪是熟悉的知己常常见面模糊了眼前一片。 春天里,贫瘠使种子缓慢的抽枝,吐叶。尽管我每天都蹲在它旁边细心的观察仍不见明显的变化。 初到此处,繁忙劳累的中考冲刺麻痹了心灵,堵塞了大脑,悲伤只是静静的躺在心里不吭声也不出气,没有动静,我暂时性地遗忘了。 夏天有暴烈的太阳,久盼的甘露,对于种子来说成长的条件已经满足了,于是它开始成长,疯狂的成长。第二天醒来,它已高出了我许多,迅猛的速度,让我措手不及。终于,有了结果。 我如父母所愿考得很好,突然闲适下来,充裕的时间,安静的思绪,另一种悲伤也开始疯狂蔓延像是被褥上的墨迹从一滴化为一团褥成一片。夏末初秋,满树绽开苍白的花朵之时,种皮完完全全剥落,脱离胚胎。我站在树下,看着蕊散花落,淋着凄雨。 开学了,学校,老师,伙伴刷新我的初衷,和过去仅有的短讯联系也完完全全断了,午夜梦回,枕头湿了又干,干了又湿。 冬日,大树已凋零得干干净净。我依着它,轻轻抚摩树皮,过去的痂痕清晰可见。慵散的心情渐渐被地上密密麻麻的仓促的蚂蚁搅乱。 我想迎风落泪,此刻却缄默了,并非休止,只是“爱到深处口难开。”心中的血恨已结了疤,悲伤愈合在里面。 摘下树上的果子充饥,可以熬过严冬吧! 每天都做回忆往昔的功课,能撑完三年吧! 记忆中的往事飘零,生命却未曾落幕,只为来年繁荣盛大。 树的干上长出了根须,一触及到地面就抓牢了土地,不断延伸。。。。。---------独木成林。 大树亦如悲伤,而我一如悲伤,一地的悲伤。 我卷缩在树林里,听一个果实坠地的声音。
如果你喜欢一个女孩,就要赶紧去告诉她,不要让她,为你,流太多的 不要让她流太多的泪水大二时的我,是班上的团支书,却从不主动和男生搭话,因为文静中带点矜持的我,在萌动的心絮中,正编织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期待着自己的白马王子能如期而至。而那些经常出现在我周围、殷勤备至的男生,却始终未曾步入过我的心房,也许是他们刻意的举止、浅琢的言语使我只能以一种冷静而从容的目光来和他们交往。于是,那些不期而至的相约、炽热多情的信笺每每都会黯然离去……  而他的出现,使我矜持的心无法再缄默下去,他是我们新当选的班长,1.78米的高个头,戴着眼镜,既文静又有着书卷味,他安静而不爱张扬,沉稳而不显浮躁,是我喜欢的那一类男孩。  平常班上的活动是由我和他来共同主持的,工作上的接触使得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多了起来,我们一起策划了好多的集体活动-春游、包交子、举办舞会,我逐渐地发现,在他言语不多的外表下面,有着一颗细腻而敏感的内心,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出现在我身旁的,总是他的身影,尽管每次,只是寥寥数语、短短几秒的目光接触,却能让我心动的好久好久。  虽然他有很多机会,但从不在女生面前,过分表露自己的才能;虽然他有很多的理由可以接近我(们),但他从不去利用。抑或是外表显得冷漠、高傲的我,会有一种不好接近,拒之千里的感觉,会让他感到犹豫,会让他徘徊不前,然而,他,又何常不是这样的呢?  于是,教室里,我开始喜欢坐在前排靠边的位置,这样,在上课时,我看黑板的同时,眼角的余光就可以瞥见他的身影,而他坐在那儿,平静地记着笔记、安静地听着讲课,即使第四节是-最枯燥乏味的电机课,他依然没有神情的疲惫,没有举止的怠倦,如果,能和他在一起,生活一定会很有情趣,每当这时,我都会这样傻傻地想着。  这种感觉,不会只有我能感觉到,在班上,有不少女孩暗地里都喜欢他,私下里谈论着他,甚至善意地开着我和他的玩笑,故意地拉拢着我和他的距离,但彼此的矜持、自傲,谁也不愿率先跨过那道羞涩的栅栏。  又有谁知道,外强内柔的我,在心里,早就为他所折服,为他的一举一动所萦绕,只要,有一天,他能来牵动我的小手,我会丢弃所有的伪装、卸下所有的包袱,把我的文弱、我的伤感、我的痴情都托付给他,让他用心去呵护,我还要把我的才华、我的善良、我的美丽都奉献给他,让他安心地享用……  转眼到了大四,母亲也催促着我该找个对象了,望着双鬓斑白的母亲,和她那日渐佝偻的背影,还有那夜间传来的,沉重叹息声,不争气的泪水就会掉下来,弄湿一片枕巾,因为我实在找不出有什么可以拒绝的理由,那份无望的守候似乎正在远离着我;那憧憬的梦想正在破碎着,因为我开始懂得,终有一天,我会成为别人的妻子,别人的母亲,和父母一样,要用瘦弱的双肩来扛起生活的重负,家庭的责任,即使,我的丈夫不是他。  这期间,街坊邻居给我介绍了一个又一个,而我对他们的挑剔近乎到了苛刻程度,因为我总不自觉地拿他们与和他相比,他们的优秀、他们的财富在我的眼里永远只是一缕过眼云烟;他们的魅力、他们的帅气始终未能让我的心跳加速。  终于,我清醒过来,这样下去,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他,即使遇到一个像他的,也是无法与他相提并论的。  这次,母亲,亲自为我挑选了一个,她告诉我:"雷家境好,文凭也很高,人也挺随和的,要珍惜这次机会。"  我没有让母亲失望,开始和雷交往下去,每个周末,雷都来在校门口接我回家,周一把我送回。和雷的一切交往都显得平淡无奇,没有任何的波折,也没有任何的冲动,只是他的关怀,有时会让我莫名的落泪,因为还有一个男孩,一如既往地在这样关怀着我,虽然他至今没有表露出任何的爱意……  毕业设计、答辩都完了。  今晚,是我和他最后一次举办班集体活动--毕业舞会。明天,我就要和雷离开这所美丽的校园,离开武汉这座喧嚣的城市,因为,我准备答应嫁给雷。然而,却有很多的思绪、很多的伤感,无法轻易挥手掠去,他那熟悉的身影,却也无法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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