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天大海 滦天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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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局长干啥呢? 滦南县各个小区都在收取天然气初装费,你看不到吗?合理吗?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廊坊市工商业联合会 发布人: 廊坊市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0-11-13 计价格 [2001]585 号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   近年来,各级政府针对住房建设领域收费混乱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整顿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住房建设收费过多,仍是当前影响住房建设和消费的一个突出问题,企业和群众意见很大。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 ( 国发【 1998 】 34 号 ) 精神,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负担,加快住房建设和销售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进一步开展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顿住房建设收费的范围和重点。整顿住房建设收费的范围,包括住房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征地、建设、销售及使用全过程的各种收费。整顿的重点是,取消所有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的收费项目;取消虽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但与现行产业政策、行政管理体制变化情况不相符合已失去合理性的收费项目及重复设置的收费项目。   二、取消一批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各地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与本通知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 ( 见附件 ) 性质、内容相类似的,不论冠以何种名称,一律取消。同时, 1999 年财政部、国家计委在批复地方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时,已明确规定到 2000 年底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取消。除统一公布取消的及限期取消的收费项目外,其他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地也要进行逐项清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取消、保留、合并、降低收费标准的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 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 ) 批准、公布,并报财政部、国家计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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