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博文 范博文
关注数: 0 粉丝数: 3 发帖数: 659 关注贴吧数: 3
关于07中考吧中一些事情的说明 这里我不想多说,就声明一下几点1我是男生,不是女生,帖子上很多都搞错了,可能是应为我博客上挂件的原因吧,昨天我已经将挂件的代码删除了,关于这个问题请大家注意了,以后不要搞错. 2仅仅对小雨说,我不是你要找得那个人这是你发来的消息,我不是这个人,另外我不是女的1里面我也声明过了。下面是你发来的消息:胡_小雨 你叫范博文??? 你是上外静中的吗??是曾经我的HONEY... 2007-07-05 13:31 你叫范博文??? 你是上外静中的吗??是曾经我的HONEY吗??QQ号我下次告诉你哦~~BABY~~~其实自从你离开我去了日本以后,我天天夜夜都在想你~~~因为................................. 小雨--------------------------------------------------------------------------------3.答案挂在我博客并不为人气,你们可以仔细看看,我现在已经将原来的答案删除了 4关于帖子设为精品,这是我的特权,而且并不是所有帖子全市,我只有21%的自己帖子设了精品,你们可以看看另一位吧主,他的精品率87%而且水帖不比我少。 5我不是天天上此吧,所以那两天水帖严重,我上线后也处理了,不像另一吧主,几周才上一次,推销他博客。 其余我不想多说,这次开始我吧内事务将不再管理,从今天起由卡卡和另一位吧主管理 07中考吧吧主 范博文 2007-7-6 10:30 评论(0)┆引用┆阅读(2)┆圈子┆编辑┆打印┆有奖举报 发表在http://blog.sina.com.cn/u/43b3928a01000atu上!
官方消息: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官方消息: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海市教育委员会 文 件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财政局 沪教委财〔2007〕2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7〕4号)精神,经研究,本市决定自2007年秋季起调整公办高中择校生一次性择校费标准,具体如下: 寄宿制高级中学从40000元调整为28000元; 市重点高中从30000元调整为21000元; 区重点高中从20000元调整为12800元; 一般高中从10000元调整为4600元。 择校生因故退、转学的,其择校费不再退还。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http://www.shmec.gov.cn/web/xxgk/rows_content.php?pic=6&article_code=409022007001 不信自己看 作者: 222.64.171.* 封 2007-7-5 18:15   回复此发言 删除 -------------------------------------------------------------------------------- 2 回复:1 官方消息: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主题词:教育 高中 收费 标准 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7月4日印发 (共印45份) 实施时间从2008届起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