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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就是喜欢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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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雪天开车把前面一辆宝马撞了,对方开口就 昨天晚上和两个朋友去吃饭吃的太晚,大约吃到1点多,之后送朋友回家,路上车比较少所以开的也比较快。 送完第一个朋友送第二个朋友的时候,前面一辆黑色宝马5系本来开的很快,但是到一个比较黑的交叉路口时突然减速,我躲闪不及追尾,撞击不是很猛烈,对面车里下来4个人,年龄都在20多,我也和朋友下车,和对面的四个人一起看了下撞击情况,宝马尾部掉漆没看出变形,一个大灯罩轻微裂开,真的不严重。其中一个相对成熟的小伙子过来问谁开的车,我说我。 他说:咱别说太多了,你别管我咋修,8W一分不能少,我不报保险。(这小子脖子上有条蛇的纹身,很花) 没等我开口,朋友急了:8W?我明天找人给你修,8W太多了。 然后我们就理论起来,对面的显然话比较少,我俩则是说各种道理,突然对面的一个小子大约1米72左右,长的很壮实,过来抓住我朋友的头发说:NMB不是你开的车你别TM啰嗦太多! 之后就对我说:我告诉你们,今晚上拿不出来,我叫你们吐出来。 我见状,这是出事了,我打了个圆场,说:别急,我问问其他朋友有没有,得去打个电话! 然后我打给了我其他的朋友,特意走到离他们远点的地方:我出事了,轻微追尾被勒索。 大约打了5个朋友的电话,其中不乏有混社会的,我叫他们带点人一起在后面的路口集合后一起来,这样会显得比较有气势! 之后就回去和那四个人继续讨价还价蹭时间等朋友来。 大约半小时左右,从后面来了5辆车,帕萨特,途观,CRV等都有(我朋友来了),然后开到我们这里停下,下来了大约25人左右。 对面四个人还真比较稳定,就盯着我们看,我混社会的朋友就迎了上去。 后面的情节我不能说太多,挺狠!比较有古惑仔谈判的大场面范!我那几个NB朋友唾沫横飞,各种耍狠! 最后的结果也是令我很满意的,大约谈判到了凌晨2点,答应给对方79980,我们一起凑到凌晨5点才算完事,然后那四个人拿着钱啥也没说,一起走了,而我们20多号人则显得很激动,我那个混社会的朋友说:还尼玛要8W,嚓尼玛的,再说多了我弄死他们!。 然后一起去吃了个早餐,我说这个故事的意思是,希望大家多交朋友,你看,到关键时刻,20元省下了!当然这不是省钱的事,而是“团结力量大”!
不良报道带来的影响是什么 前几天因为大妈街头被老外撞了,结果某些媒体在没有弄清楚状况下报道大妈街头讹老外.导致网络一片骂声,最后查证确实老外撞人了还骂人,不实报道给当事人带来了多大的影响。 女子网吧被脱衣 90后男友被调戏者捅死 清晨,网吧内发生血案 根据伤者石某的笔录,警方向记者还原了事发那一幕:11月20日3时50分许,在双城市内一家网吧,网友们正玩着各种游戏。石某是该网吧收银员,陪男友陈某包宿玩游戏。当时,又困又累的石某到网吧地下室包间内休息,迷糊中,石某感觉有人脱她的衣服,石某大喊:“有坏人!”脱衣服的人“嗖”地就跑开了,因为地下室内没开灯,漆黑一片,无法看清人影。听到女友的呼救声,陈某迅速跑下来,石某说有人要强奸她,问男友刚才谁来地下室了,陈某说看到王某曾往地下室走。 俩人越想越生气,上楼找到正在玩游戏的王某,“敢欺负我女朋友!”说着,陈某踢向王某,俩人厮打起来,石某也帮着男友一起打。厮打中,王某突然从身上抽出一把长约15厘米的尖刀,疯狂地刺向陈某的腹部,石某也身中一刀。事后,警方从监控录像看到,整个厮打过程不到一分钟,陈某和石某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嫌疑人“后悔抽出了刀” 王某逃走后,被警方在拉林镇102国道道口抓获。不久,警方获悉,送到医院的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审,1992年出生的王某承认了自己伤人的犯罪事实,但王某不承认欲强奸石某。王某说很后悔抽出了尖刀,因为没想到会捅死人。据警方介绍,王某家住农村,无正当职业,经常在网吧包宿玩暴力游戏,没有过其他犯罪记录。 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中。 嫌疑人至始至终没有承认。不知道这位记者如何得知他就是调戏者的,弄个标题是为了吸引眼球还是为了别的什么。不管这个杀人的有多大的错。莫须有的罪名也不应该在没有弄清楚前强加给人家吧。为了搏眼球而弄些不实报道的媒体比那些当街讹人的更恶心
在帝吧看见别人写的,转过来大家看看。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heartwillgo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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