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_feng 28566388a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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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当前所有权机制的槽点 贴吧也发一遍 1. 在世袭官僚下,政府行政机构雇佣贵族,让贵族领工资; 2. 金融区的公开交易雇佣官僚(为啥是官僚?); 3. 合作社下没有国有化; 4. 自给农的地都是地主的,没有只耕种自己地的小农,直接晚期王朝土地兼并了; 5. 建筑拥有人可以是庄园、金融区和当地劳动力,当地劳动力真的是当地所有劳动力都领取分红,包括劳工,没有区分 店主/农民的私人所有 和 合作社; 6. 1.7让制造业和资源建筑的基本生产方式增加了500店主, 不论当地劳动力所有还是金融区/庄园所有,都有这500店主,而且【3.没有区分 店主/农民的私人所有 和 合作社】,就导致建筑内店主基本只领取工资,没分红,都是贫困,而且相比上个版本可以认为建筑又多雇佣了500人; 修改建议: 1. 在世袭官僚下,政府行政机构不再雇佣贵族,让政府行政机构里的官僚支持地主IG; 2. 金融区的公开交易改为雇佣 75资本家,125职员; 3. 合作社下允许国有化,国有企业要提供更高工资作为没有分红的补偿(但是铁饭碗); 4. 允许部分或完全的自给农所有,让自给农能吃到分红; 5-6. 区分 店主/农民的私人所有 和 合作社,没有合作社所有制时只有店主的私人所有,没有集体农业时只有农民的私人所有。店主不再作为基本生产方式的雇员,它仅在建筑存在店主的私人所有时产生的雇员,每级500人,并获得对应等级的分红;农民也可以用类似的模式,500农民+劳工/技工。店主和农民作为和工作建筑绑定的所有者,而资本家和贵族脱离工作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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