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酷扬扬 酷酷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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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征途职业发展历史。 浅谈,很浅哦。 1、早期平衡时期。早期征途职业是相对平衡的,有练仙的(地仙多--狂乱、诅咒、枯竭脆弱等等),有战士(狂战--大冲、守护--高防等),法师(冰--高防,结界、火--高魔攻),弓(纯弓--霸王箭,呵呵,宠弓--很拉风),召唤(那个时候的召唤最多,守边很好用哦)。职业平衡的原因主要是:一、级别低,未开一转技能点少,不能多修,二、减装成套的少。 2、超强的天仙(兼地仙)时代。主要是开了一转左右开始盛行,属性全精神(好处一、回血多,可以全满;二、诅咒强,很强;三、攻击快,平砍,主要砸车),那时候的神佑是被动加魔攻的技能,好像最高14%。转生后的天地双修仙是绝对的主流。 3、短暂火、电法时代。技能修改后,仙成了垃圾(人仙稍微流行了下,做任务)。很多人转向火、电法。那时候大号基本上都是拿165的法杖。 4、漫长的老鼠时代。刺客刚出的时候,都喊猥琐,像老鼠。最早练卫士的绝对比刺客多,尤其是大号,但很快都转向刺客了,一直到现在。抢的出现没撼动刺客的地位。 本人现在纯弓+冰,原因是不会操作,手法太烂。这样修攻击高(被动20%),防御也高,对付比我装备好的洗+破盾+下马+捆仙,成功率也不是很高,因为人家不能光等着我加状态。。。。呵呵。关键是装备!
想成为原告的请进。。。。。 诉讼书 原告:酷酷扬扬*** 一区,小白兔。(原告人数增加ing)被告:盛大网络公司诉讼请求:1、正式向本人以及其他玩家做出书面道歉。 2、立即积极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保障本人及其他玩家的权益。 3、赔偿本人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分。 4、本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诉讼事由:本人于2005年下半年开始进入由被告发行的网络游戏冒险岛。此游戏系被告发行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本人申请号码之后,实际上是与被告达成了一份非书面合同,双方都应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自己的权利。本人(玩家)所须履行的义务在第一次进入游戏时便被告知,并积极履行。但是,由被告承担的义务由于被告履行不积极,从而使本人和广大玩家利益受到侵害。 本人最近遭遇到很多由于吸怪等恶性外挂的骚扰,从而失去了很多经验值,也就是失去了很多宝贵的时间。更重要的是,失去了玩游戏,休闲的良好心情。确切的说本人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虽然被告不是直接实施侵害的主体,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被告是有义务保障玩家的权益的。而我们看到游戏本身连恶性外挂的举报制度都没有。被告在明知有大量恶性外挂,并已经损害到大多数玩家利益的情况下,仍然没有做出有效的措施。正是由于被告的不作为,或者作为不积极,而使冒险岛变成了黑暗的恶性外挂岛,玩家的权益正在遭受侵害。 综上所述,我请求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支持我的诉讼请求,保障我及广大玩家的利益。相关证据:1、本人现在还不会帖图,必要时会向法院提供。 2、要找百、八十证据,我想应该是易如反掌吧!另:如果被告要求协商解决,我会安排律师(QQ:57245653)进行交流。 致敬 XXXX法院 酷酷扬扬 2006年1月15日 谁要想成为原告,请写下你的角色姓名和诉讼请求,我一并交纳诉讼费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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