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浑奉献者 陆浑奉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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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 最高法、最高检于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对规范网络管理、净化网络环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也出现对执法过程中存在个别偏失现象的质疑。昨日,来自全国律协、最高法、最高检的律师、法官等对此进行了解答。 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最高法审判员杜曦明介绍说,司法解释出台前,两高进行了一年多的调研,收集了大量案例,也参考了司法先例。2010年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为淫秽电子信息“定刑”,就明确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5000次以上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杜曦明说,司法解释告诉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打击的是信息的捏造者、发布者,而不是转发者,打击和保护应该并重,不能压制批评声音。对于网络反腐、微博反腐,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积极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如果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则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解释出台后,执法就成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律师高子程指出,司法解释出台后,实践中发现有“歪嘴和尚念歪经”的问题。为防止极个别的执法人员和执法机关利用这一善意的司法解释实施打击报复,要提高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严格执法,加强监督。 对于目前执行中出现的个别偏差,刘静坤审判员表示,最高法对此非常重视,已经对地方法院进行指导,并提出严格要求,将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并发布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规范。
最高法: 最高法、最高检于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对规范网络管理、净化网络环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也出现对执法过程中存在个别偏失现象的质疑。昨日,来自全国律协、最高法、最高检的律师、法官等对此进行了解答。 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最高法审判员杜曦明介绍说,司法解释出台前,两高进行了一年多的调研,收集了大量案例,也参考了司法先例。2010年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为淫秽电子信息“定刑”,就明确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5000次以上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杜曦明说,司法解释告诉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打击的是信息的捏造者、发布者,而不是转发者,打击和保护应该并重,不能压制批评声音。对于网络反腐、微博反腐,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积极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如果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则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解释出台后,执法就成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律师高子程指出,司法解释出台后,实践中发现有“歪嘴和尚念歪经”的问题。为防止极个别的执法人员和执法机关利用这一善意的司法解释实施打击报复,要提高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严格执法,加强监督。 对于目前执行中出现的个别偏差,刘静坤审判员表示,最高法对此非常重视,已经对地方法院进行指导,并提出严格要求,将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并发布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规范。
转 贵阳老人为贴补家用外出拾荒 民政部门上门帮 扶 网上一则题为“贵阳百岁老人孤苦无依 拾荒度日”信息引起了网友的关注。 这则信息称:一位名叫谭小珍(实为谭孝珍)的百岁老 人在贵阳无户口、无低保、无收入,只能靠拾捡泡沫维持生 计。 前天下午,记者找到老人的住址贵阳市南明区翠微巷48 号,发现老人真名叫谭孝珍,生于1932年3月21日(现年81 岁),户籍为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燕子窝村2社1号。 老人有两子一女,小儿子41岁,现在观山湖区打零工,月收 入3000多元;小儿媳妇38岁,摆摊卖水果,月收入1000余 2008年,谭孝珍从四川遂宁 元;小儿子两个女儿均在上学。 老家来到贵阳与其小儿子一家共同租房居住。 说到出去捡垃圾的起因,老人表示,自己来到贵阳后, 看到儿子、媳妇收入不多,日子过得紧巴巴,自己的身体还 过得去,就时常出去捡捡垃圾,找点零用钱贴补家用。 据了解,早在2010年,贵阳市民政部门和南明区政府就 关注到老人的境遇,上门了解情况并给予慰问;并主动与遂 宁市政府联系办理其低保事宜。 前天下午,市民政部门和南明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专程来 到老人的住处,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叮嘱其保重身体、注 意安全、不要过分劳累;并送去困难补助金500元和米、 油、棉被等生活必需品。得知老人的儿子上班较远,不能很 好照顾老人,当地政府表示可为其就近解决公益岗位。新华 社区党委负责人还与老人结成帮扶关系,将定期上门帮助解 决生活困难。关注八旬老人拾荒后续
转 贵阳老人为贴补家用外出拾荒 民政部门上门帮 扶 本网讯 9月17日,网上一则题为“贵阳百岁老人孤苦无依 拾荒度日”信息引起了网友的关注。 这则信息称:一位名叫谭小珍(实谭孝珍)的百岁老 人在贵阳无户口、无低保、无收入,只能靠拾捡泡沫维持生 计。 前天下午,记者找到老人的住址贵阳市南明区翠微巷48 号,发现老人真名叫谭孝珍,生于1932年3月21日(现年81 岁),户籍为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燕子窝村2社1号。 老人有两子一女,小儿子41岁,现在观山湖区打零工,月收 入3000多元;小儿媳妇38岁,摆摊卖水果,月收入1000余 2008年,谭孝珍从四川遂宁 元;小儿子两个女儿均在上学。 老家来到贵阳与其小儿子一家共同租房居住。 说到出去捡垃圾的起因,老人表示,自己来到贵阳后, 看到儿子、媳妇收入不多,日子过得紧巴巴,自己的身体还 过得去,就时常出去捡捡垃圾,找点零用钱贴补家用。 据了解,早在2010年,贵阳市民政部门和南明区政府就 关注到老人的境遇,上门了解情况并给予慰问;并主动与遂 宁市政府联系办理其低保事宜。 前天下午,市民政部门和南明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专程来 到老人的住处,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叮嘱其保重身体、注 意安全、不要过分劳累;并送去困难补助金500元和米、 油、棉被等生活必需品。得知老人的儿子上班较远,不能很 好照顾老人,当地政府表示可为其就近解决公益岗位。新华 社区党委负责人还与老人结成帮扶关系,将定期上门帮助解 决生活困难。关注八旬老人拾荒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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