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糖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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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LES,我们是Forever Friends Searching for the colors of the rainbow Melody never say good-bye I'll believe you —————————————————————— 我相信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会永远是Forever Friends TO 洁
推荐一首<琵琶语> 琵琶声,到如今还在这响起。穿越千年的寻觅,旧梦依稀。这一声叹息,是人间多少的哀怨。天涯飘泊落浔阳,伤心泪滴。 琵琶声,到如今还在这响起。素手弄琵琶,琵琶清脆响叮咚叮咚。信手低眉续弹,续续弹,弹尽心中无限事。低眉续弹,续续弹,弹尽心中无限事。 欢笑声,已成了昨日的回忆,素手弄琵琶,琵琶清脆响叮咚叮咚。分明眼里有泪,有泪滴,人间何事长离别。分明有泪,有泪滴,人间无处寄相思。 欢笑声,已成了昨日的记忆。红颜已老不如昔,空自悲戚。这一声叹息,是人间多少的哀怨。弹尽千年的孤寂,独自叹息。 弹尽千年的孤寂,独自叹息。http://www.sizhuguan.com/bbs/Show.Asp?ID=110
中国美男子之宋玉篇 宋玉是中国历史上与潘安齐名的最著名的两大帅哥之一,但是这位先生的帅名却又多少来得有些蹊跷。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因为从来就没有哪部正经的史书甚至野史笔记里说过他是如何如何的帅,唯一的佐证便只有他写的那篇《登徒子好色赋》了。在那篇赋里,写有一位大夫登徒子说宋玉“为人体貌娴丽玉,口多微辞,又性好色”,宋玉就解释说有曾经有一位绝色美貌的东家之女登墙偷窥自己三年,但他都对人家不理不睬,因此不能说自己好色,接着他就描述登徒子如何喜爱丑陋的妻子,与她生了五个孩子,从而把“性好色”的罪名加到登徒子的身上。毕竟大家都比较相信帅哥,于是就听信了宋玉的话,而“登徒子”却成了“好色之徒”的代名词。除了这篇赋之外,就再也寻不到一分一毫关于宋玉之美的蛛丝马迹了。 据说,宋玉是屈原弟子,他并没有因为其美貌而青云直上,其在官场上混得还是比较差的,一生都没有做过什么大官,虽然靠写得一手好文章和精通音律,也曾接近过楚王,但也没有捞到什么好处,连提点建议都没被采纳。但他并没有从此自弃,而是投入到创作中去,也写出了不少好文章。他在屈原骚体的基础上变化出一种新体裁----赋,虽不能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也算是不辱没师门了。其作品文字华丽,对事物刻画入微,像他那篇名作《登徒子好色赋》所塑造的“登徒子”形象就非常成功。 这篇著名的《登徒子好色赋》据说是一篇赝文,很多人都说它并不是宋玉的作品。如果真是这样,对我们考证宋GG是一位帅哥倒未尝不是件好事,因为假若真是别人写的,那宋玉之美大抵该是得到时人或晚近之人公认的了,否则的话,宋GG在自己的寓言之作中夸言己之美貌,那倒要很让人怀疑其真实性的。无论事实如何,宋玉终归是顶着了一顶帅哥的高帽了,他的帅名也早已流传千古,虽然多少还“犹抱琵琶半遮面”些,但考虑到他才子词赋家的身份,入选这份美男榜还是不遑多让的.
中国美男子之子都篇 《诗经》有云:“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意思是说,一个女孩子本来跟某帅哥有个约会,可是她等啊等等啊等,心上人帅哥哥没有见到,却见到了一个愚驽蠢笨的傻佬。在这首诗里,“子都”被用作了帅哥的代名词,或者也可以说,子都乃是众多郑国少女——不排除某些少男——梦中的白马王子和假想的约会对象,少女们都以能见到那位帅名满全国的子都为荣,为了能见他一眼,甚至不惜呆呆的苦等上好几个小时,由此也便可以想象出,当子都未见而见到蠢夫的时候,少女会有多么的悲伤,哀怨和惆怅了。 《孟子》又曰:“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哎呀,连满嘴仁义的亚圣孟夫子都说“不知子都之姣者”是不长眼睛的人,可见子都可真真正正的的确确是个大帅哥了。那么,这个帅名动天下的子都老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怎么会有如此的魅力能让天下的女人们疯狂?且听我慢慢道来…… 子都,春秋时期郑国人,大名叫做公孙阏,子都乃是其字。子都这个人,不仅相貌生的美,还有着一身的好武艺,能征善射,因此便做了郑庄公的大夫。然而,子都其人虽美,却是个小心眼。《左传·隐公十一年》里便记载了他因争车未遂而在阵前射杀己方大将颍考叔的光荣事迹,由这一点看,子都老兄多少还是缺了些大丈夫应有的宽广心胸和英雄气概,只能将其归入偶象派一类了。 虽然还存在着这样的不足,大帅哥子都毕竟是帅名远播的美男子,其容颜之美不仅震动了以庄公为代表的统治阶层,而且也得到了以郑国女子为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和以孟夫子为代表的子孙后代的认同,仅凭这一点,子都之入选美男榜,便实在是实至名归的了。
中国美男子之吕布篇 吕布字奉先,三国五原郡九原人,官至温侯,身材高大(估计有190m以上),相貌英俊,武艺高强。吕布不但衣着华丽,而且喜欢耍酷,他一出场就是“器宇轩昂,威风凛凛,手执方天画戟,怒目而视”,简直是酷毙了。他经常手持一口方天画戟,脚跨赤兔宝马,到处泡妞,当时人称“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美女多半自恋,美男也不例外。吕布在丁原手下,虽说也是“顶束发金冠,披百花战袍,擐唐猊铠甲,系狮蛮宝带”,有模有样。新归董卓后更是盲目追求“名牌”,“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整个一个天皇巨星的打扮!我敢打赌,麦克·杰克逊出场也没他这么排场。连国内四大美女之一的貂禅也对他一见倾心。 吕布不但善用画戟,就连射箭也有超乎寻常的本领,神乎其技的“辕门射戟”,就是他生平的得意之作,其武艺之高超,就算关羽,张飞,刘备三人联手,也才勉强赢他。就个人武艺而言,吕布在三国时代可谓无敌于天下。 但其为人反复,无仁义,叛伏无常。他原为丁原的义子,那个被他“怒目而视”的董卓用了一匹赤兔马和金珠玉带就令他谋杀亲“夫”(丁原)投奔新“夫”(董卓)。这也难怪小吕,他出身贫寒,除了一身天下无敌的武功外一无所有。就象平民出身的绝代佳人,面对用法拉利(赤兔马)和钻石黄金追求她的世界首富(董卓),又有多少人会不抛弃“旧爱”(丁原)呢?吕布成为董卓部下后,又因与其小蜜(貂禅)私通,因恐东窗事发而与司徒王允合谋杀了董卓。曹操征讨徐州时,吕布趁机偷袭其根据地,后与曹操反复征战,因被水攻,以及部下候成叛变而投降。 在白门楼,吕布被擒。刘备对曹操说,“君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其实他知道自己妒忌丁建阳,董卓,因为他自己也想得到吕布。吕布实在太完美了,完美得让人溺爱,而爱总是让人盲目的。他明白任何人得到吕布都会溺爱,英雄如曹操也不例外(想一想后来他怎么对待关羽就可见一斑)。如果这样,曹操或许会步丁建阳,董卓后尘,这样自己就少了逐鹿中原最大的竞争对手,在这一点上他不希望吕布死。然而他不能忍受曹操得到吕布这个事实。他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这就是刘备的逻辑,所以他更希望吕布死。曹操虽然很想得到吕布,但他也不想成为丁建阳和董卓,只好把吕布给杀了。“红颜薄命”原也适用于三国第一美男.
要说古代美男我就觉得他们帅! 希澈也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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