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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望东明书记有力地还四川省川威集团员工一个公道 转载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liuyan.people.com.cn%2Fthread.php%3Ftid%3D3107562&urlrefer=48992c2e93cb14508a76fbe6aa599878 尊敬的东明书记: 您好!我是来自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川威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一个普通员工家庭的子弟,考虑再三,决定冒昧地以此方式向您求助。曾几何时,川威集团的辉煌让我感到那么骄傲和自豪,一个濒临倒闭的企业走上改制道路后,飞速发展,给人希望和力量。显然,这样的发展,造福了一批人,但相对于众多普通员工这绝对是极少部分,说俗点就只有“当官的”。父母亲友们为其服务了近三十年却拿着一千多的月薪以及几乎可以忽略的福利,却又为着“工龄”无奈的坚持着,这样的人在我们威远县连界镇太多太多,其实,这都可以忍,作儿女的可以理解并尊重父母的坚守和善良,退休了就好,我们也可以更努力打拼好好孝敬父母!一个作为省委省政府曾经重点扶持并计划打造的“千亿民营企业”,是不是对您的员工过于残忍了呢?辉煌时尚且如此,困难时期呢?去年,因为国家政策选择不再扶持过剩产能行业,尊重市场优胜劣汰,“川威”,这位曾经我们心目中巨人,几近轰然倒地,举步维艰直至如今。但是,企业困难不能对员工的基本利益都不顾吧???我不是落井下石,而是实在无奈。请理解情绪激动的我说了这么多废话,下面说说希望您能为民做主的两个困难: 第一,川威的在职员工每个月都被扣了医保社保,却没按照相关政策交至社保部门,在职员工已近一年没有医保资金到账,退休职工因前段时间团结起来讨过公道已到账(这个我咨询过威远县社保局工作人员,请有关部门核查!); 第二,符合相关政策的医疗住院费用不能按规定予以报销,因为企业没将相关费用交至社保局(国家层面一再强调要让老百姓看得起病,住的起院,具体执行到川威集团竟如此无力,天理何在?!) 最后,感谢您百忙之中能听到群众的呼声,为民解决实际困难!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威远县人社局 2015-08-11 10:52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威远县人社局进行了办理,情况如下: 川威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于2014年6月起至今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2014年10月,《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四川省川威集团缓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的批复》(内人社发〔2014〕57号)同意川威集团缓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为一年,即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缓缴期间县医保局及时保障了川威集团所有职工住院医疗待遇和部分退休职工门诊待遇。 缓缴期满后,川威集团未及时缴清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根据内府发〔2014〕36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第3个月起,参保人员暂不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县医保局仍保障了2015年6月和7月川威集团所有职工住院医疗待遇, 2015年8月因缓缴期结束后的欠费已达3个月,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自动暂停了川威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你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单位:威远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832-822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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