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延散人 昨日宛如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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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or捐款事件之我见 先要说一下 对于本游戏来说我是一个新手 主职才28级 网通一 跟此次事件双方当事人及吧主无关 也不讨论精华的问题 (P。S。:如果我格式好可不可以给精华。。。) 一、事件定性 先说那个会长的公告 重要的有以下几点: 1、公告第2条:“公会屋采用公会成员集资模式” 这里说的是集资 2、公告第4条"每人捐款10W起“”享受公会屋全部权限“这里说的是捐款 3、公告第5条”捐助资金大于10W的 管理人员会记录“ 这里说的是捐助 4、公告第6条“为自愿活动”这里说的是自愿 前后有集资 捐款 捐助 自愿四个关键词 但是要声明的是 集资和捐的概念是不一样的 如果严谨的推敲 这个公会屋的性质应该是这样的 10W为集资资金 超过10W的为捐助资金 集资购房=小产权的集体资产 也就是你交了10W 给你对等的公会屋的使用权 如果你接受 OK那就成交~~最终形成的公会屋=交10W起的集资者有使用权的集体资产 10W以外的为捐款 二、纠纷问题 1、某集资人交了10W+捐了26W之后 因资金问题想拿回部分资金 2、会长拒绝 3、引起纠纷 下面根据性质说一下能不能拿回这个钱 首先26W为捐款 拿回去是没道理的 不管是去做公益捐给红十 还是扔到乞丐的碗里都没有道理再要回去 捐就代表着无偿放弃财物的所有权转交给其他人~~~ 所以某集资人说想要回超过集资部分的26W 其实是不合理的 其次 那10W可不可以要回去呢? 10W可以视为已成为集体资产的公会屋的部分使用权 该集资人可以与公会商议是否该使用权可以出售 如果可以出售 该集资人可以以一定的价格将该享有的公会屋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人 如果不可以出售(集资购房是有可能不允许出售的 比如本国小产权房现已禁卖)那也是没办法的~~ 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将使用权出售给公会集体 相当于公会收回了使用权 把10W给该集资者 但是这应该是公会同意的情况 也就是该公会需要公投 或有代表委员会投票同意的情况~这不代表该投资者想卖给公会就一定可以卖~~ 三、举例说明 一个村子集资建学校 号召村民集资 集资人应集资十万 捐助其他金额亦可~ 集资十万的村民有权享有子女入学权 捐款可在学校门前刻碑立传~ 学校建成后 某集资村民想要回集资外的捐款 大家觉得可以么?对不起 这是捐款 某集资村民说我子女不在你这儿入学 你把十万退我行不行?对不起 你来上学我欢迎 你不来上学是你的自由 不代表我得退你钱 你享有权利 不代表你不愿意接受这个权利我就得退你的钱 如果这样的可以的话 我真的想放弃出版、集会、游行的权利请国家给我发点钱呢~ 四、反思 该集资人觉得我出钱了就是大爷 但是有没有想过按照一开始的公告来说 权利和义务已是对等 捐款全是自愿? 该会长是不是可以更温情一点儿 比如号召大家帮这位集资人邮寄些材料? 遇事儿想当然的能否摆出论据例子 不要随意谩骂? 真理不辨不明 还请大家指正
【用数据说话】数据分析决赛前三轮中评委的公平度 首先假设条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我们选择相信具有更多样本就会越公平的道理~ 那么我们先看看群众投票的结果 第一 小胡:982 第二 孙楠:942 第三 陶喆:853 第四 吴克羣:813 然后我们假设评委给其他三人的打分排名符合群众的审美 就说他是公平的 是接地气的~ 金武林:1、胡彦斌160~ 2、吴克羣70~ 3、陶喆60 陶喆和吴克羣的排名不符合大众认定 票差为10 朱敬然:1、孙楠102~ 2、吴克羣102~ 3、小胡96~ 孙楠与小胡排名不符合大众认定 票差为6~吴克羣与小胡排名不符合大众认定 票差为6~孙楠和吴克羣平票不符合大众认定 记一个“+”~~票差总计为12+ 捞仔:1、孙楠140~ 2、陶喆80~ 3、吴克羣80~ 陶喆和吴克羣平票不符合大众认定 记一个“+”~~票差总计为0+ 陈子鸿:1、陶喆105~ 2、小胡105~3、孙楠90 孙楠和陶喆的排名不符合大众认定 票差为15~陶喆和小胡平票不符合大众认定 记一个“+”~ 票差总计为15+ 以数字越大表明与大多数投票样本 既现场观众的审美差异度越大 判其为不公平~ 公平度排名如下: 第一 捞仔 0+ 第二 金武林 10 第三 朱敬然 12+ 第四 陈子鸿 15+~~ 综上 大陆的制作人明显没有外来的精明 捞仔油滑在明处~金武林情商低、表现极端也在明处~ 最会偷偷影响比赛结果的是很多人认为阴险的陈子鸿 而看似老实的朱敬然其实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数据是不会骗人的 现场观众最喜爱歌手奖:小胡 最公平评委奖:捞仔 最直楞脑残奖:金50 最阴险奖:陈子鸿 最会装老实奖:朱敬然
看待事物 不要非黑即白 不能因为袁崇焕没有军事才能 做了错事就说汉奸 不能说毛文龙开辟敌后根据地牵扯后金就说毛文龙什么毛病都没有 毛文龙更多是性格上的问题 这个人跟同级甚至上级下级都不太会搞好关系 例如袁崇焕 山东文臣 被杀的时候没人劫法场~混到这种程度 没有袁崇焕杀他 也有李崇焕杀他~ 袁崇焕不能说成汉奸 但也不能因为他不是汉奸 他就是民族英雄 他有罪 也是庸碌之罪 但绝对不是通敌 除非你说守卫边关干活不干活儿的都叫民族英雄 以袁崇焕花的钱有的兵 不能打仗 就是庸将 做出的事儿也在一定程度上要对后金入关的后果负责 他还远远达不到李成梁戚继光那样的才能~~~ 不能因为袁崇焕没做好他的职务就说他是汉奸 他是能力问题 不是态度问题 但也不能因为他不是汉奸就说他民族英雄 名将名帅 ~~非黑即白的看待历史人物肯定是错误的 袁崇焕更多的应该是属于一个一般人 他能力不太够 但是也想立功 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人~一个人不懂水利吹牛说懂 结果领导就把他安排负责大坝 最后大坝崩了 领导有领导责任 负责大坝的有直接责任~如果说有错的话 盲目信任袁崇焕 没有识人之明的崇祯要负领导责任 袁崇焕要负直接责任 他能力不行 应该定砍头的罪 但不至于因为叛国定凌迟~~~其实崇祯本身也是能力有限 不过这个就没辙了 他是皇位继承人 没的选 其实历史上这样的人很多 淳于琼喝多了没守住乌巢 导致官渡之战大败袁绍最终被灭 你说是淳于琼的错更多还是袁绍的错更多呢?淳于琼难道想丢了乌巢让曹操获胜么? 我们要做的是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 不要让中华再度沦陷到野蛮蒙昧的境遇 人孰无错 但人又孰无功劳苦劳 客观批判的看问题 才是正确的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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