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在线中 管理员在线中
关注数: 45 粉丝数: 19 发帖数: 522 关注贴吧数: 4
2025年文明交通安全骑行倡议书 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 也是广大居民的共同心愿。近日,随着天气转暖,骑行人群明 显增多,但是“乱闯乱穿”、 “竞速飙车”、 “噪音扰民”等 骑行陋习屡见不鲜。为了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促进骑行 者养成正确的骑行习惯,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大队发出以下 倡议 : 一、“会骑”≠“能骑” 上道路骑行: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驾驶自行 车应当年满12周岁;驾驶三轮、二轮电动摩托车,应当年满18 周岁 。 二、“无牌”、 “无证”不应上路 电动自行车应登记上牌(绿牌)再上路,不需要驾驶证;电 动摩托车应进行机动车登记,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再 上路 。 三、“青春”不超速 不得私自改装车辆,取消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骑行电动 自 行 车 , 不 得 有 “ 翘 头 ” 等 危 险 驾 驶 动 作 和 “ 一 车 多 人 ” 、 “竞速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骑行中不得使用大功率音响 “噪音扰民”。 四、“只带不戴”=“不戴” 骑行时将“头盔放在框内、佩戴时不系扣”,等于不戴;驾 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均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头盔 是骑行者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在最危险的时刻救人一命”。安 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减 轻80%以上的头部伤害。 五、“急送单”≠“任性骑” 快递、外卖骑手不得有闯红灯、逆向行驶、骑行中接打电 话、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广大居民朋友们:文明出行你我他,交通安全靠大家。各 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大型商业企业从业人员、中小学校师 生家长等交通参与者,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我做起, 从家庭和身边人做起,自觉摒弃各种骑行陋习,争做文明交通 的践行者、维护者、引领者。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