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na 爱我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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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然后懂得爱 她和他相识在大学校园。联欢晚会上她的目光穿梭过人群,瞥见他青春的脸庞、灿烂的笑容,而他,几乎在同一时刻,注意到了墙角那株含羞带怯的“出水芙蓉”。他们一见钟情。从18岁到26岁,彼此忠诚地相爱。她一心一意地对他好,他也别无二心地宠着她。她偶尔会想象,当她终于成为他的妻,那一刻,会是怎样的一番良辰美景?而此刻,钻戒摆在她的面前,她忽然就犹豫,不能立时答应。她发觉自己对他的求婚,居然心中毫无一丝波澜。这实在是一件理所当然水到渠成的事情,没有惊喜可言。八年的爱情长跑,似乎耗尽了两个人的青春和浪漫情怀,他们初见面时沸腾如火的心情丢失在了风中。想一想,一辈子对牢面前这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男人,生活还是这样按部就班索然无味的话,该是一件多么令人恐惧的事情。或许是已经没有爱情了吧。她想。然而,分手?还是不舍,毕竟八年的感情不是那么轻易地说放弃就放弃的。找一个委婉的留有余地的借口吧。正好单位想在另外一个城市建立分公司,她自告奋勇地要去。也许离开会对她有所帮助。把戒指还回给他,他沉默,然后专注地凝视她,只一句:我等你。她不忍,他的痛和伤她能体会,她试探地说:也许,可以不等。或许要很长时间。他很固执,还是那句:我等你。于是,离开。两座城市,两个人。隔着好长的一段距离。在另一座城市里,她是单身的美丽聪明的优秀女子,身边自然少不了追求者。她试着结交其他男友,可是,每当她和别人约会的时候,她常常不由自主地想起他,把他拿来跟眼前的男人比,不是觉得眼前的男人没有他好,就是有这样那样让她难以忍受的毛病。渐渐地,她对和别的男人约会失去了兴趣,她宁愿躲在自己的小公寓,怀想过去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他的喜怒爱憎,他的体贴温柔,他偶尔的蛮横赖皮,甚至他老是乱丢袜子的坏习惯,早就再熟悉平常不过的一切,于此时,却一丝一缕里,都透着回忆的芳香。那晚,在鹅黄的灯下,她翻阅波伏娃的传记。那位传奇的女权作家和萨特经过了近四十年分分合合的契约爱情生活。死后,合葬在一起。波伏娃,智慧超群的女人,果然是懂得爱的。她说:如果你认为爱一个人就是一生一世对他一心一意,那就错了。不离开他,你就不知道自己有多爱他。她方才彻悟。离开后,才懂得自己有多爱他。她对他所有的想念,原来都是爱啊。爱情的产生,有可能是一瞬的燃烧。但在持久的日常生活里,你原以为平凡而厌倦的种种,实已与你不可分割,浸淫在灵魂的每个毛孔里。
就这样擦肩而过 的时候,她没有回头。机场里到处都是南来北往的旅客,而此时的她,只能孤零零的一个人,站在大厅里,回想起曾经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两人相识在一个春风拂面的日子,他是总公司派来做部门经理的,于是和她便成了同事。两人虽然不属于同一座城市,但却有着相同的口味以及爱好。在这座南方的城市,其他的同事都不喜欢吃川菜,而她独独喜欢。每天中午,都可以看到他,在楼下餐馆靠窗的地方等待着她。那时的她,对爱情充满着幻想。他的出现,更加坚定了她对爱情的态度。虽然,在见到他第一面的时候,她就没有理由的爱上了他,可是,女孩的矜持,却让她无法再往前迈进半步。他似乎明白她的心思,可他同样没有表白。两人就这样看似暧昧的交往着,谁也没有对谁说些什么。他俩的日子平淡而又有着某些甜蜜,她想,等等再等等,说不定哪一天,他就会向自己表白。就在两人的感情看似稳定的时候,公司的一个决定,让他俩同时陷入了烦恼之中。为期一年的任职,他必须要回到总公司,也就是说,他要离开这座城市,离开她。临行的那天,他还是没有说出她想要的那句话,此时的她,有些沉不住气了,问他,你走后会想念我吗?他笑着说,笨丫头,怎么会不想呢?我最想念的就是那靠窗的位子。他说这话,让她明显地感觉到,他对她有意,他的眼中分明有情。离开后的他,依旧每天发短信给她,宛如一对真正意义上的恋人。一个月后,被思念折磨得不行了的她,毅然地来到了他所在的那座城市,为了给他一个惊喜,她事先没有告诉他。当风尘仆仆的她,来到了他所在公司楼下时,却看到了他和另一个女孩手牵着手,从电梯里走出来。看到她,他起先有些惊讶,随后便恢复了常态,示意让女孩先行离开。然而,她却拒绝他的任何解释,迅速地拦了辆出租车,离开了这座让她伤心的城市。那晚,他找遍了城市里的所有宾馆,却终无结果。她仿佛明白,此行对于自己来说,真的是一个错误。而他,直到那个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如此爱她。在此之前,他已然决定和那个和他一起下楼的女孩说分手。她想了很久,终于想清楚,原来,他是因为有了一份感情,所以才如此冷淡的对待自己。可她却不知,在这背后,他只是想给她一份完整的爱,可却在误会中,永远地擦肩而过。他的心隐隐作痛,他再也找不到她了,短时间内,她竟然办完了所有的事情,消失在了人海中。登上飞机的那一瞬间,她似曾感觉到有人在叫着她,可一切对于她说,都没有意义了。有时爱情就是这个样子,你越是想给对方一份美好的感情,越无从付出,直至在误会中,消失在人群中,永远都无法挽回。
情伤滴眼露 支SK-I眼霜,620元;一件范思哲衬衫,8700元;一套阿曼尼女装,26万港币;一张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卡,说起来不贵,8万元,不过是美金。  不要冲我瞪眼睛,这都不算奢侈,在温州,还有更奢侈的东西,那就是:爱情——四年前,我在报纸上发过几则小“豆腐块”,不知天高地厚很想去长沙闯荡出一番事业。无奈因为家境贫寒,我连高中都没有毕业,只得暂且蜗居在家乡浏阳一家小超市做电脑录入。超市的规模不大,但一天进进出出也有上万个商品,从早晨坐到电脑前开始工作,直到天黑还离不开显示器。做了半个多月,人觉得辛苦不说,连眼睛也经常不舒服。一下班,我的眼睛就胀痛得厉害,火烧火燎般特别难受。一天晚上,我的眼睛越揉越痒,特别不舒服,赶紧去我打工超市斜对面的一家诊所买眼膏。接待我的是位身穿白大褂,模样很清爽的小姑娘。还没等我开口,她就微笑着问我:“看样子,你眼睛不舒服?”我点点头。她微笑着从柜台里拿出一盒药,绕出柜台走到我身边,纤细的小手伸到了我眼皮底下,掌心里赫然躺着一个雪白的小药瓶:“珍珠明目滴眼露。你的眼睛肯定是电脑辐射伤的,眼膏没用,滴眼露的效果很不错的。”说着,她示意我坐到凳子上,很熟练地翻开我的眼皮,帮我将药水滴进眼睛。随着一阵说不出的清爽,泉水样的滴眼露流进我的眼底,我顿时感觉舒服多了。由于还要赶回去写稿,我拿了药匆匆就走。没料到快到出租屋的时候,药店的姑娘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我狐疑地转过身,在柔和的星光下,她微笑着说:“终于追上你了,您买药时给了我50元钱,我找零时,你已经走了……”这时我才注意到,她笑起来样子很漂亮,有点像山口百惠。那一刻,我不禁有些心旌荡漾。第二天,我来到药店,执意请她吃了一顿晚餐。席间,我得知她叫梦云,家在浏阳市郊农村,由于家贫,卫校没读完,就来到了药店打工。我还没品尝过恋爱的滋味。看着梦云那对清纯的眼睛,我大胆决定向她发出猛烈的爱情攻势。一连二十多天,我守候在她下班的路上,像忠实的保镖风雨无阻地送她回她的小租屋。最后终于如愿以偿,梦云做了我的女朋友。那是一个凉爽的仲夏夜,浴着城市并不纯净的晚风,我把她带进了我租来的屋子,然后带着自豪的炫耀让她看我写的“豆腐块”。梦云神情激动,羡慕不已。我明白我的“才气”征服了她,借机将她紧紧拥在了怀里:“梦云,我爱你……”梦云的脸颊一如熟透的红苹果。她看我一眼,点点头,又默默闭上了眼睛。爱的美丽,让我们的生活奏起了华美的乐章。加之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第一次恋爱,很快,梦云就搬来和我同居了。尽管我们显得那么“现代”,没有“一张纸”的约束,就在出租屋里享受起我们的爱情,可我们的骨子深处还保留着根深蒂固的传统,相互用理智牢牢守护住了最后一道防线。同居的生活是那么让我陶醉,能干的梦云根据有限的医学知识,每天都给我煲枸杞排骨汤。她说,枸杞有明目保健的作用,我喝了,对眼睛大有益处。每天下班后,我坐在出租屋一个掉了半边扶手的沙发上看梦云在厨房里忙碌,闻着甜蜜的枸杞排骨香味,我就有种幸福的眩晕。晚饭后,梦云总忘不了把我拉到窗前,为我的眼睛点滴眼露。随着一阵沁人心脾的清凉涌入双眼,梦云紧接着帮我按摩太阳穴,那种舒适和温馨的感觉使我一万次地坚信不疑:梦云就是我最爱的女人!就在我们爱得难舍难分时,我被老板炒了“鱿鱼”。说起来事情并不复杂。那天上午,我收到了两家报社寄来的稿费,沉醉在兴奋中,我接连输错了几个商品的数字,以至于下午两点多钟,老板铁青着脸找我来了:“好啊,于小飞,一点五匹的空调才100多元钱,你有多少?拿来,我全要了!”老板恶毒的嘲笑,宣告了我在超市工作的结束。听我说完“失业”过程,梦云趴在我怀里伤心地哭了。后来,她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小飞,你别伤心,你是个有才华的人,不应该窝在这样一个小超市,去温州吧,我表哥在一个企业当主管!离别的伤感,让我们彼此感到了心痛。但为了今后的前途,我还是咬牙下定决心,离开这个让我感到耻辱的“滑铁卢”!
纸戒指 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恋爱了。 女友有一次看到人家手上戴的白金戒指很漂亮,就羡慕的说:我也要有。 男人看在眼里,可是他实在太穷,买不起好看的白金戒指。 不久,在女人过生日时,男人送给女人一个用那种透水油纸包着的纸戒指。很别致,重重的,正在恋爱中的女人戴在手上,左看右看,就觉得自己真的好幸福。 女人后来嫁人了,新郎当然不是他。男人除了上那种没什么钱的班,吃 饭之外,还写些她看也不想看的稿子。她不想嫁给他,虽然她很爱他。 她嫁给了一个有钱的男人。 是的,女人结婚的时候,上从耳朵、脖子,中至双臂,以至于脚踝,全身白金、黄金,金光闪闪。她把男人送给她的纸戒指塞到抽屉的角落。可是不久之后,她那多金的老公因为家族公司出事,陷入困境,老公也因此涉及不法行为,锒铛入狱。女人悲从中来,忽然就忆起了送她纸戒指的男人。 一天,女人在街上不期而遇男人。男人很大方,邀女人到他家坐坐。男人也结婚了,住在租来的房子。女人看到男人家里的摆设,仍然是很清苦的样子。男人的妻子替女人倒茶,女人看到男人的妻子手上也戴着和被自己扔在抽屉角落几乎一摸一样的纸戒指。男人的妻子离开客厅的时候,她可以感觉男人过得很幸福,而他的妻子也是。不像自己的一无所有,连丈夫都身陷囫囵。后来女人在一本杂志裳看到一篇文章,题目是“纸戒指”,作者不择不扣就是他。女人看完文章后,便一切都明白了。她迅速打开抽屉,模出了被她丢在角落里沾满了灰尘的纸戒指。她小心地将油纸剥开,剥着剥着,眼前赫然就是一只纯纯正正地白金戒指。文章里说,为了买这只戒指,在那个全民皆穷的年代,只好瞒着女人去卖血,因为女人的生日就迫在眉睫,去赚、去借都来不及了。女人哭了,眼泪滴在戒指上。女人随后又将纸戒指小心翼翼的还原回去。 从此,女人不论上班下班都只戴着纸戒指,同事们都赞赏她的戒指精致又好看,有创意,问她是谁送的,女人不禁黯然,说:很多东西,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它的珍贵。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 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 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荒唐 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阵叹息 其实有些事情,真的是没得到的时候,最珍贵、美丽。 你是否分得清楚谁是你最爱的人,谁是最爱你的人,谁是你要共度一生的人.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而最长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也不是最爱你的,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你,会是别人生命中的第几个人呢? 没有人是故意要变心的,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可是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你了,他爱你的时候没有办法假装不爱你;同样的,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没有办法假装爱你 。聪明的人喜欢猜心,虽然每次都猜对了,却失去了自己的心... 傻气的人喜欢给心,虽然每次都被笑了,却得到了别人的心...
相约在雪中 带着许多的遗憾和伤感,我走过了2005年,当2006年的钟声已敲响。大家都在相互祝福时,而我却依然沉静在05年的遗憾和伤感中。没人愿意倾听我的倾诉! 05年初,这个原本美丽的城市突然变得那么的冰冷。那一天,我的心都碎了! 那是一个雪花纷飞的日子,我们说好了,在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再重温那段美好的回忆。但是......我等了很久,依然不见她那熟悉而又美丽的倩影......我以为是她有急事或者是有起它原因,可我还是没有等到。凛冽的寒风冷冷的击打着我的脸庞,茫茫的白雪凌乱的飘落在我身上,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阴冷气息。我的心好冷啊!当我电话联系她的时候,我才知道.....她......她已经......走了,永远的走了,就这样她永远的离开了我。手机从我手中滑落,掉在地上落在雪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我的整个世界仿佛凝固在这一刻,一切都失去了。没有了你,我的世界该怎么办? 那一夜我落泪了,我的心也碎了。 我在风雪中呆了很久很久...... 雪在我身上积了厚厚一层,寒风吹乱了我的头发,吹乱了我的神经,吹进了我的心底...... 凝望夜空,夜是那么的凄凉。往日的种种:我们一起走过的路,我们在一起的美丽的日子,那一刻都零乱的在我脑海里浮现...... 还记得我们曾许下的诺言: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难道你忘了吗?你真的忘了吗?说好了要一生一世的,然而你却恨心把我一个人丢下,悄悄的走。留下的只有我一个人的伤痛,一辈子的孤单...... 我真希望大雪能掩盖所有,但是那个深深的烙印,那道深深的伤痕,会永远的在我心底挥之不去。 就这样走了,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我还来不急说声爱你,还没能实现我们的诺言。所有的所有都成了泡影.....写到这儿,我又一次潸然泪下...... 于是我的生活变了,我也变了。生活变得如此狼狈,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 于是每当雪落的时候,我都幻想着能和你再一次相约在雪中.....延续那段还没走完的路。 2006年,新年伊始。又是一个雪落的夜晚,和那天的景象很相似。又钩起了心中的遗憾和伤感.....后悔没好好的保护你。我的生活从那以后就多了一个永远都不变习惯--每当雪落,我都回来到同一个地方,一个人呆呆的沉思许久。或者漫步雪中。我回仰天长叹--呼喊你的名字。可惜你再也听不见我的哀号,永远都不会。 每次都幻想着你的出现,眼里时常会出现你回来的幻影:我们相拥在雪中,就这样久久都不分离...... 雪中, 是一种浪漫, 是一种缠绵, 有一中思绪, 浓浓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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