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来º gr8278
关注数: 2 粉丝数: 19 发帖数: 138 关注贴吧数: 20
各位同行注意了,继“古方”之后,“古法”也不能再用了 做红糖的大概都知道一家大名鼎鼎的公司:黔西南古方……不用我说完了吧(后文简称古方公司)。而且很多朋友多多少少和其强大的法律团队打过交道,就因为“古方”二字,尤其走线上渠道的,产品没被其投诉下过架,说明你还不知道这个行业的深浅。整个行业,因为“古方”二字被“古方公司”注册成商标并进行大规模“打假”,很多同行避之唯恐不及,“古方红糖”再没有哪家敢使用。大多改为使用“古法红糖”来描述这个传统工艺。然而……前几天登录商标网无意中发现,2017年02月06日,商标“古法”又被“古方公司”从珠海一家公司买下来了,是你,又是你,怎么又是你!你咋不把“红糖”给注册了呢?我不懂法律,我就想问,行业通用词可以被注册吗?整个行业就拿它没辙吗?希望懂商标法的朋友科普一下。 以我的理解,“古方”、“古法”正如字面意思——古传的方法,也就是对所谓古传连环锅红糖熬制工艺的一个简称,属于行业词,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怎么传到这就变成你一家的了?这两个词对于红糖行业相当于饮用水行业的“矿泉”、“纯净”一样。真的可以被注册为商标被个别公司占为己有,并以此来排斥同行,进行大规模知识产权举报吗?顺便说一下,被“古方公司”注册的词除了“古方”、“古法”,还有“古方红”、“古方黑”、“古方红糖”等等,最奇葩的是,“那几天”也被注册了,我以为我眼睛花了,仔细一看“那几天”右上角确确实实有个小小的R,汗!大汗!这个特别注意,红糖宣传中太容易用到。 在某宝搜了一下,带“古方”的红糖产品已经基本绝迹,而“古法”二字还有很多不明真相的同行在使用,在这里提醒一下,也许你们觉得曾经已经被逼到墙角,但这次又再一次“被迫”撞到了枪口上,一旦举报你就得下架。虽然对方现在还没动手,但是按其德行,这是早晚的事。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