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北来了 偏北来了
去的去了,来的尽管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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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太多东西要讲,可惜即将在天一方 八年的路,哭过,笑过,躺着的过。 看郭敬明,羡慕过,矫情过。 信仰过新概念,崇尚过,失望的过。 我的日子一直在过,从十四岁,到二十二岁,从梦想到梦想。 我也许告诉过自己,不要丢失最初的东西、不要像那些人,踏入社会,就迷失了自我。 但是我很忙,也很累。每个人都累。 但是无论怎样,只是一瞬间,太多东西要讲。 而你我都将天一方, 来日总是千千阙歌。。。。。你我共勉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的心中艳阳 如流傻泪,祈望可体恤兼见谅 明晨离别你,路也许孤单得漫长 一瞬间,太多东西要讲 可惜即将在各一方 只好深深把这刻尽凝望 来日纵是千千阙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因你今晚共我唱 AH…… 临行临别,才顿感哀伤的漂亮 原来全是你,令我的思忆漫长 何年何月,才又可今宵一样 停留凝望里,让眼睛讲彼此立场 当某天,雨点轻敲你窗 当风声吹乱你构想 可否抽空想这张旧模样 来日纵是千千阙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因你今晚共我唱 AH……怎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因今晚的我可共你唱 来日纵是千千阙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因你今晚共我唱 来日纵是千千阙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都洗不清今晚我所思 因不知哪天再共你唱
爱的与背叛的 烟花散尽的日子,除夕的酝光还未淡去,些许疲惫的她能够坦然素面朝天,红色高跟鞋是她宿命之年的唯一纪念品,她懂得望梅止渴,一如她对自己所爱,只是远远观望。 那年的七夕情人节,她终于对自己的恋情诚然相待,抹了法国ESEL最后出产的口红,精致内敛的红色手挎包,和暗恋已久的男人见面。她依稀记得男人那夜关注自己的眼神,宛如皓月下的车灯,阻碍了她审时度势的方向。红色高跟鞋在男人的手袋里摇摇欲坠,他挽着她的腰问她,喜欢么?她当时没有回答,静静的午夜婀娜着身躯挤进那间屋子,直到白光乍现的黎明。 那晚她付出了来日并不宝贵的贞洁,浩浩荡荡的离开了旅馆。此时她的手中提着的红色高跟已经静静呆了一整个夜晚,在充斥呻吟和爱味的屋子里见证了她第一次放荡不羁的堕落,那是片面,从深刻意义来讲,她只是如己所愿的付出自己,燃烧灵魂。 从那夜以后,她再也容忍不了任何一个男人的亲密接触,每次当爱意席卷思绪时她都因冰冷急切的手指触碰到自己身躯时反感不已。某次甚至在一个自己并不厌恶的男人面前呕吐不止,她被冠以贱女人的称号。然而大多数贱女人,向来**不堪,她却格外操守。没人能够得到她的身体,以致越来越多的男人对她产生兴趣。 汹涌而来的表白并非无一打动她的内心,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在她面前呈上了一双精致小巧的红色高跟鞋。当时的她斜卧在沙发上,眼睛的神采被红色高跟点亮,她凑上眼睛,那双红色高跟和年前男子送予的极其相似,她终于动心了,却不是对人,是那双鞋子。那晚她和那个小伙彻夜缠绵,未觉半丝不妥,在寂寞操守的七年光阴中,恍如歇斯底里的痛快。她并非情有所属,而是情于独钟。 四十五岁时,背后追求她的男人渐渐少去,她回顾这二十多年的青春韶华,只有两次在自己灵魂的应允下付出了并不珍视的身体,她忽而觉得可惜。自己年轻时梦想过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然而都因自己的莫名反感,消逝不见了。她也知道现在去追求这些并不算晚,于是在除夕的前日,她找到了一个自认深爱的男人。 她对那个男人表达了爱意,她说我喜欢你,对于一个四十五岁的老女人来说,清楚的知道自己爱哪样东西是很简单的,她希望能够用自己热炽的灵魂感染他,一起走过所剩并不多的恋爱岁月。男人被感动了,是因为她的眼神里透露着真诚,他知道真诚这东西在这个年岁已经不少有,但是他想拥有这份东西,正因年少时太缺乏,到他真正能拥有的时候,他不再在乎这些东西别人是否都拥有着,他不再攀比妒忌,唯一想要的,就是拥有。 女人道谢,充满感激。然而他们在一起后,日子却过得极其平淡,他们甚少争吵,任何事情都能商讨解决,女人渐渐发现自己适应不了这样的生活,男人能够容忍她在爱意正浓时猛烈的推开他的手,也能容忍她一年四季不变的穿着那双精致小巧的红色高跟在屋子里行走,他们相敬如宾。 终于在某个秋天的夜晚,捉襟见肘的他们签下了离婚协议,从此各自安逸。 往后的日子女人不再崇尚爱情,她知道自己不再需要任何男人的慰藉,她能很好的照顾自己,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散步。 在六十岁的年纪,她又因为一些事情伤感起来。在曾经正值婚龄花季的时光,她忍受孤独见证身旁的朋友一个个结婚生子各样喜讯,然而到了这个年纪,她又不得不看着身旁的朋友一个个的离开,大喜大悲,转瞬化作了苍凉。她知道她会老死,也期盼着早点结束。 除夕夜她来到了一个故友的家中,床上故友的脸庞枯瘦如柴,看见她时,张大了眼睛,嘴唇拼命挤压着话语。故友从床底翻出一双红色高跟,深情地用颤抖着的双手抚摸鞋尖,这是那年七夕他想送给她的鞋子,然而女人始终没有拿走。 他说,我记得你,年轻时的你光彩艳丽,傲气骄人,但却及不得你现在半点美丽,现在的你,才最让人动容。 这大概是第一个在老了以后告诉自己要比年轻时美的人吧?她忽然想起了这个男人,这是他第一个爱上的男人,那晚她穿上他送给她的高跟,在屋子里翩翩起舞。 男人错了,把门前女人买的一模一样的红色高跟装进箱子,他想,大概女人不喜欢吧? 怎么不喜欢?几十年的岁月,女人把它穿在脚下,爱不释手的把它融入了自己的灵魂。女人告诉自己,就算他永远不再联系她,永远不相见,她都会穿着它。也因为它,她拒绝了所有的爱与背叛。 但是一切都只是过去,女人接过故友手中递来的红色高跟,看着故友闭上了眼。 快点结束吧。男人呢喃着。
【五点】爱与背叛 烟花散尽的日子,除夕的酝光还未淡去,些许疲惫的她能够坦然素面朝天,红色高跟鞋是她宿命之年的唯一纪念品,她懂得望梅止渴,一如她对自己所爱,只是远远观望。 那年的七夕情人节,她终于对自己的恋情诚然相待,抹了法国ESEL最后出产的口红,精致内敛的红色手挎包,和暗恋已久的男人见面。她依稀记得男人那夜关注自己的眼神,宛如皓月下的车灯,阻碍了她审时度势的方向。红色高跟鞋在男人的手袋里摇摇欲坠,他挽着她的腰问她,喜欢么?她当时没有回答,静静的午夜婀娜着身躯挤进那间屋子,直到白光乍现的黎明。 那晚她付出了来日并不宝贵的贞洁,浩浩荡荡的离开了旅馆。此时她的手中提着的红色高跟已经静静呆了一整个夜晚,在充斥呻吟和爱味的屋子里见证了她第一次放荡不羁的堕落,那是片面,从深刻意义来讲,她只是如己所愿的付出自己,燃烧灵魂。 从那夜以后,她再也容忍不了任何一个男人的亲密接触,每次当爱意席卷思绪时她都因冰冷急切的手指触碰到自己身躯时反感不已。某次甚至在一个自己并不厌恶的男人面前呕吐不止,她被冠以贱女人的称号。然而大多数贱女人,向来**不堪,她却格外操守。没人能够得到她的身体,以致越来越多的男人对她产生兴趣。 汹涌而来的表白并非无一打动她的内心,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在她面前呈上了一双精致小巧的红色高跟鞋。当时的她斜卧在沙发上,眼睛的神采被红色高跟点亮,她凑上眼睛,那双红色高跟和年前男子送予的极其相似,她终于动心了,却不是对人,是那双鞋子。那晚她和那个小伙彻夜缠绵,未觉半丝不妥,在寂寞操守的七年光阴中,恍如歇斯底里的痛快。她并非情有所属,而是情于独钟。 四十五岁时,背后追求她的男人渐渐少去,她回顾这二十多年的青春韶华,只有两次在自己灵魂的应允下付出了并不珍视的身体,她忽而觉得可惜。自己年轻时梦想过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然而都因自己的莫名反感,消逝不见了。她也知道现在去追求这些并不算晚,于是在除夕的前日,她找到了一个自认深爱的男人。 她对那个男人表达了爱意,她说我喜欢你,对于一个四十五岁的老女人来说,清楚的知道自己爱哪样东西是很简单的,她希望能够用自己热炽的灵魂感染他,一起走过所剩并不多的恋爱岁月。男人被感动了,是因为她的眼神里透露着真诚,他知道真诚这东西在这个年岁已经不少有,但是他想拥有这份东西,正因年少时太缺乏,到他真正能拥有的时候,他不再在乎这些东西别人是否都拥有着,他不再攀比妒忌,唯一想要的,就是拥有。 女人道谢,充满感激。然而他们在一起后,日子却过得极其平淡,他们甚少争吵,任何事情都能商讨解决,女人渐渐发现自己适应不了这样的生活,男人能够容忍她在爱意正浓时猛烈的推开他的手,也能容忍她一年四季不变的穿着那双精致小巧的红色高跟在屋子里行走,他们相敬如宾。 终于在某个秋天的夜晚,捉襟见肘的他们签下了离婚协议,从此各自安逸。 往后的日子女人不再崇尚爱情,她知道自己不再需要任何男人的慰藉,她能很好的照顾自己,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散步。 在六十岁的年纪,她又因为一些事情伤感起来。在曾经正值婚龄花季的时光,她忍受孤独见证身旁的朋友一个个结婚生子各样喜讯,然而到了这个年纪,她又不得不看着身旁的朋友一个个的离开,大喜大悲,转瞬化作了苍凉。她知道她会老死,也期盼着早点结束。 除夕夜她来到了一个故友的家中,床上故友的脸庞枯瘦如柴,看见她时,张大了眼睛,嘴唇拼命挤压着话语。故友从床底翻出一双红色高跟,深情地用颤抖着的双手抚摸鞋尖,这是那年七夕他想送给她的鞋子,然而女人始终没有拿走。 他说,我记得你,年轻时的你光彩艳丽,傲气骄人,但却及不得你现在半点美丽,现在的你,才最让人动容。 这大概是第一个在老了以后告诉自己要比年轻时美的人吧?她忽然想起了这个男人,这是他第一个爱上的男人,那晚她穿上他送给她的高跟,在屋子里翩翩起舞。 男人错了,把门前女人买的一模一样的红色高跟装进箱子,他想,大概女人不喜欢吧? 怎么不喜欢?几十年的岁月,女人把它穿在脚下,爱不释手的把它融入了自己的灵魂。女人告诉自己,就算他永远不再联系她,永远不相见,她都会穿着它。也因为它,她拒绝了所有的爱与背叛。 但是一切都只是过去,女人接过故友手中递来的红色高跟,看着故友闭上了眼。 快点结束吧。男人呢喃着。
翻出初中写的一篇文,有点意思。 [一] 我笑了,茗说我笑的很悲。 笑得很悲?难道拿着这尘世最美丽的表情,反映的,仅仅是我笑得很悲? 你胡说些什么!我怒目以视。 铭低下头,显得很伤心。我没有对她做任何安慰,她曾经对我说,她不需要我的任何安慰。 我恨,我恨茗,我恨这个**!她,可以,她很可以,她不是一般的可以!!她…… 茗是我的恋人。 但她是一个背叛了我的恋人。虽然她从未在我面前露出马脚。但我知道,越是美丽的女人越不可靠。她很美丽,美得让人窒息。除了妈妈,我承认她最美丽……但她是个**,正如她说我是个疯子。 疯子和**,很匹配。但她背叛了疯子,她也别想当成**……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 我把成绩单放进书包里,将茗推开,自己一个人向回家的路走去。茗还是追了上来,她喊我,我没理。她追上了我,扯着我,想和我接吻,我故意慢慢将嘴唇靠近,靠近,等嘴唇就要接触的一刹那, 再猛的一后退。送给她两个字:**。 我听得到她在我后面倒在地上的声音,她哭了,哭的很真。**,继续装吧……我很讨厌她把戏演的太真。 [二] 我的心早以结冰,但我还是用着最后的余温去接近晨。 今天发下的数学试卷,他只得了5分。5分,呵,一个五天后就要参加高考的人,拿到了最可笑,最接近疯狂的分数,5分。疯子! 晨是个疯子。一个完全正版,货真价实的疯子。他会捉弄你,玩弄你,特别是你的感情,他让你对他迷恋,无比的迷恋,直到你深深的对他产生爱恋,再对你移情别恋。 但他过去不是疯子,他会写诗,会写出很好的诗。让你陶醉,让你不忍亵渎。 我喜欢他的诗,所以,我爱上了他的人。 今天看着他拿着卷子,一个劲的笑,笑。觉得很凄悲。我本发誓远离他,却还是向他接近。 “你的笑,笑得好凄悲。”,我走上前说。 他低着头,让人看不到他的表情。但过了一会儿,他渐渐抬起头,慢慢转向我,转向我。最后看到他的眼神,他的眼神……让我欲哭无泪。 “你胡说些什么!”他怒目以瞪。 我胡说些什么?呵,我在胡说些什么?他在问我?我胡说些什么? 没有流下庸俗的泪水,而是转头苦笑。他的眼神,仿佛我是个背叛了他的**,是这样吗?我是个**? 他忽然将我猛的推开,我感觉心在滴血,并不是因为没有得到他的认错安慰,而是,他做的太绝,绝的好象不属于这尘世间。他是个疯子,但疯子也生活在人间。他不该做得太 绝。 我要报复。 爱之切极便是恨。 我追上了他,手中拿着匕首,为了恨。 我故意强加与他接吻,想借此得到靠近他的机会。他竟真的献上嘴唇,慢慢的,靠近我,靠近匕首的边缘。 如果不是此时,我不会发现,我还是对他如此的爱恋。他的衣裳,他的憔悴,都会让我忍不住泪流满面。我把匕首放在了另一个边缘。享受着这份情,享受着这份原本失去的爱恋。 如果不是此时,我不会发现,他其实是活在梦的边缘。我的柔情,我的花边,他都一定能够看见。我相信,我们的爱是永远。 永远有多远?那一刻,我发现,我会失去我的一切。他再次将我捉弄,不留丝毫情面。当我听见那两个字眼,我确定,永远只是一瞬间…… 残缺的心灵,永远也别想得到爱恋! 我失声痛哭,沉浸在疼痛的边缘。 [三] 一个疯子 一个** 疯子永远爱着** 只是就在那一瞬间
朋友说很有希望入围,一篇参赛文。 我在聚会中见到十年前的小学同学。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叫项若,我说你是不是以前叫项萍,她不高兴了,说她一直就叫项若,然后她说名字早就改了。我找她要了号码,存在手机上,署的名叫“项萍”。 我知道她现在叫项若,但是我喜欢的,是以前的项萍。我一直盼念着有一次小学聚会,能碰到那个叫项萍的女孩子,我觉得她喜欢我,只是我们一直没联系,所以她把对我的喜欢一直埋在心底。然后在聚会上她一眼认出了我,妖娆的装扮,喝的半醉,我进门她嗔笑的指着我, 你你你,你是董装对吧? 哈哈,你是,项项项。。 项若!她抢着说,以为我不记得了。 项萍是个很乖的小女孩,以前一年级我和她同桌,经常一起大声的朗读课文,那时候我问她喜不喜欢我,她还会羞涩的低下头,而现在她勾着我的背,大声唱着歌,嘴里吸着烟。我说项若你别抽烟了,她就把脸凑近看着我,不知道是装醉还是真醉。她穿着低胸的衣服,扎着马尾辫,黑色的超短裙,长得还是那么的漂亮。她的手在我肩膀上游离,我实在受不了,下面也开始勃起,但是我不敢去亲她,我怕她突然推开我,给我一巴掌,况且,我也不想亲她,因为她是我小学玩的最好的同学。 不过后来回到家里,我想着她,却再也不是以前小学时候的画面,我看见的都是她妖娆的姿态,她把嘴靠近我,然后我开始摸她,后来我们就开始干那档子事。边想我边用手配合着自己,我第一次想着她自慰,于是心里萌生了一个想法,哪天把她娶回家,真正的跟她干那档子事。 至于是想把她娶回家还是想和她干那档子事,我也说不清楚,不过那天晚上睡在床上心里特别难受,心想一定要娶她,不然对不起自己了。 然后第二天我起一大早,打了电话给她,我打算要正式开始追求她,先是约她出来吃早点。我打扮的整齐干净,她比前天晚上精神多了,我就试探着问,最近几年都在干啥,她说没干啥,初三毕业就出去工作了,我说有对象了没有,她说有。然后我就蒙着头吃面条,她用筷子打了我头一下说,董装,你怎么那么傻呢? 董装,你怎么那么傻呢?我后来在家躺沙发上一直想着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她没男朋友故意骗我?然后我马上打电话给她,是个男的接的,说是她男朋友,项若在换衣服。我挂了电话,看着窗户外面有几只大鸟飞过,还有蓝蓝的天。 人家有男朋友了,可是我却在晚上想着她自慰,我觉得我这样做很不厚道。我左思右想一定要给她一个交代,于是我就在晚上的时候去了她家。她打开门见是我,高兴的招呼我进去。我进了房间站沙发旁边,我大声喊,项若我是来向你认错的,她在房间里不知道做些什么,问我认什么错,我就跟她讲我想着她自慰的经过,我跟她解释,那个时候我是真的克制不了自己的,她笑着喊,你等下。 然后她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一手拿着一杯咖啡,我看见她的那一刻下体又猛的勃起了,她下面就穿了一条黑色的三角裤,上身是白色T桖,头发向上面挽了起来。她把咖啡递给我,然后问我,是不是很喜欢她。我就告诉她我的真实想法,我说其实我把她当小学最要好的朋友,没见面的这几年我也总是会想起她,但是中间我谈了几个女朋友,我并不确定我是不是喜欢她,只是会偶尔的想起她。我再三强调,我只是会想起她。 她笑了笑。我说我知道你现在有男朋友了,所以我这次是为想你自慰的事情道歉的,我不该把你当作我的幻想对象。她说她并不在意啊,第一,我只是在精神上占有了她,对她来讲,她没有任何方面的损失,幻想是每个人的自由。第二,她反而应该感到高兴,因为她能够成为别人的幻想对象,说明她有一定的资本。 我说可能只有我会幻想你。 我的意思是可能我比其他人都要喜欢她,但是并不是喜欢她的身体,相反,在我用她的身体作为幻想对象后,我感觉很后悔,很难过。所以我会用她的身体去幻想的前提,是因为我很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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