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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着力构建应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促进中职生纵向流动,按照教育部2017年关于对口招生工作的批复意见,决定 2018年继续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全日制并连续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随迁子女之外的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参加2018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   经过学籍系统比对,违规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同时注册学籍的考生,取消其2018年招生报名资格。   二、招生高校、专业   对口招生高校和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通知。其中,对口本科招生计划优先安排我省应用型本科转型发展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下同)在确保实现本校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其招生主渠道目标的前提下,可自主安排本校的对口专科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必须是经批准开设的专业,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属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现行专业目录要求,且属于《2018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中的“报考高校专业名称”范围之内。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应符合附件1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名称”与“报考高校专业名称”对照关系。   三、报名资格审核   鉴于2018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已经完成,各市教育、招生部门及学校,要依据有关政策,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认定,承担考生报名资格的认定责任,对所提供的本校考生信息、在读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县(市、区)招办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复核,承担辖区内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主体责任。县(市、区)招办和中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一年制中职生和非豫户籍中职生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各级学籍管理部门要在报名开始前将所属中职学校毕业生学籍信息提供给当地招办,确保考生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   本科招生和专科招生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同一专业或项目的测试采用相同的方式和标准。   1.一般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基础课250分;专业课200分。科目总分为750分。   (2)考试方式和场次。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其中,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专业基础课两科合卷,专业课两科合卷。共四场分两天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由省招办具体安排。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按《2018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表》(见附件2)规定的专业考试科目统一组织命题。   2.体育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身体素质270分,其中包括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为考生必考项目;运动专项技术180分,其中包括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体操,每位考生只能从中选择一个项目参加考试。科目总分为750分。   (2)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考试方式为笔试;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测试按照普通高考体育加试的要求和标准执行,由省统一组织、统考统测,科目笔试和术科测试时间由省招办具体安排。   3.音乐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视唱练耳200分;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戏曲任选一门)200分,加试(声乐、器乐、舞蹈、戏曲任选一门,但不得与专业主科考试项目重复)50分。科目考试总分为750分。   (2)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考试方式为笔试;视唱练耳、专业主科和加试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和标准执行,由省统一组织、统考统测,测试方式和测试时间由省招办具体安排。   4.美术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素描150分(含速写50分);色彩150分;工艺美术设计150分。考试科目总分为750分。   (2)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考试方式为笔试;素描(含速写)、色彩、工艺美术设计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和标准执行,由省统一组织、统考统测,测试方式和测试时间由省招办具体安排。   5.学前教育(原幼师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语文(幼师语文教材)100分;数学(幼师数学教材)100分;时事政治和幼儿教育学共100分,两科合卷,时事政治占30%,幼儿教育学占70%。考试科目总分为300分。   (2)考试方式和场次。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共三场分两天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由省招办具体安排。   (二)录取   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随统一高考录取时,按照考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按照录取规则、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拟录取的考生名单经省招办审批后,由招生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加分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执行。   五、新生入学后的培养和待遇   (一)学生报到和管理   新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经注册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编入高校一年级就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具备编班条件的,应单独编班,集中管理。   (二)教学与培养   高校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要求,根据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制订和完善中职与高职、中职与本科分专业衔接培养实施方案,深化教学改革,强化专业实训教学,创新初级技能型人才与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衔接培养模式。同时,将对口招生学生的培养纳入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和就业质量评价内容,跟踪评测。   (三)待遇   新生入学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招收的同一专业学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等教育。   (四)毕业   学生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   六、工作要求   省各级招生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高考”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考风考纪,多措并举,严防考试舞弊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考试安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负起教育责任,组织专题教育,集中学习《刑法修正案(九)》中违反国家考试纪律处罚的规定,帮助考生认清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诚信考试、守法守纪的自觉性。我厅将会同公安、工信等部门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考试舞弊行为,确保全省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对考试招生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责任追究,依法依规查处。
2018年开封大学单独招生答考生问 开封大学单独招生答考生问 1、开封大学单独招生性质是什么? 开封大学单独招生是经国家教育部同意,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批准设立的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入学形式之一。是高职院校依法自主进行入学考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招生形式。其目的是通过有别于普通高考的自主招生录取方式,选拔适合高职培养需要、动手和操作能力潜质较高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进行高职阶段学习。 2、开封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的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3、开封大学录取原则是什么? 开封大学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核、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时事政治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4、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和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待遇是否相同? 我校单独招生计划是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在教学、管理、奖助学金的评定及就业推荐及专升本等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完全相同。 5、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后对普通高考有何影响?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当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得被其它高校录取;没有被我校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 6、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优势有哪些? (1)考生选择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也就是多了一次选择进入大学的机会。 (2)单独招生考试注重考查学生的个性及综合素质。 (3)对于定位于高职高专的考生,选择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可以减轻学生普通高考的负担及高考后志愿填报的压力。 7、 近年来开封大学的就业情况如何? 开封大学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主动研究社会和市场需求,不等不靠,主动出击,调动校内外各种力量,为学生就业、成长成才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走出了一条具有开封大学特色的就业工作之路。近年来学校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经过不断努力,学校就业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认可,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大学生预征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此外,中央电视台和《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高等教育》、《河南日报》等权威媒体对学校进行了多次报道。 8、开封大学如何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面对竞争激烈而严峻的就业形势,开封大学未雨绸缪,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学校的“一把手工程”,从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管理机制,成立了以书记、校长为组长,各院部书记为成员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的就业创业工作。具体措施:(1)设立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2)学校出台了《开封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条例》、《开封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开封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就业创业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就业创业指导工作。(3)将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纳入必修课,使我校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实现全程化和常态化。(4)通过“就业指导活动月”的就业创业专题讲座、就业创业沙龙、海外就业论坛、职业规划大赛、招聘会等一系列活动使毕业生认清就业形势、熟悉就业政策、了解就业程序,调适择业心理,提高就业竞争力。(5)为了激发在校大学生创业意识、引领创业实践、培植创业能力,学校积极创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为大学生又开辟了一个新的就业领域。目前我校已形成了良好的创新创业风气,涌现出了一大批创业模范。(6)每年年初,学校与各学院签订《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促使各学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宣传学院和专业的特色,联系用人单位,为毕业生收集用人信息,取得了明显成效。 9、开封大学如何推荐毕业生就业?开封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如何? 开封大学积极地探寻就业双选新模式,推进了“人才市场进校园活动”,实现求职招聘“常态化”。“开封市人才市场”、 “尉氏县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管委会”、“金华市旅游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州武进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先后在我校设立了“人才市场开封大学分市场”。 学校积极开辟就业基地,通过举办双选会、专场招聘会、远程网络推介等多种形式推荐毕业生。至今为止,毕业生除满足当地人才需求外,还有很多同学经学校推荐到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山东等沿海发达地区就业,找到了满意的工作。
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的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安排   (一)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1.招生对象   (1)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   (2)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其中,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其资格筛选审核由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组织实施,省招办负责提供此类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报名信息。   2.招生院校   (1)全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下同)无特殊情况者应参加。其中,以开设医学、教育、公安与司法等国控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自主确定是否参加;办学(包括联合办学)或2017年招生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尚未解决或整改不到位者,以及批准新设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但尚不具备招生条件者,不得参加。   (2)截止到2017年尚未有本科毕业生的新设、升格普通本科高校以及新更名、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可申请参加。其他本科高校在2017年的范围内不再扩大,公办本科高校无特殊情况者不再参加。   (3)报送工作方案。符合条件高校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应包括领导机构及成员、任务分工及责任人、单招专业、单招总计划、命题和考试、单招费用总预算等内容)于2018年3月6日前报我厅,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本科高校除报送上述材料外,须报送书面申请。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高校名单确定后,我厅将另文公布。   3.招生专业   在批准本校开设的专业范围内自主确定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拟单招专业务必于2018年1月31日前通过“河南省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网上申报系统(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zsjhsb.haedu.gov.cn%2F&urlrefer=fb1da22f87339b91b159b15cf367bf04)”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审核通过的专业方可安排招生。医学、教育、公安与司法等国控专业不得安排单独考试招生。   4.招生计划   按照国家提出的“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确定2018年的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规模与2017年保持大体相当。具体要求如下:   (1)高等职业院校在确保实现本校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单独考试招生、对口招生、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为本校专科阶段招生主渠道(达到50%)的前提下,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自主确定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2)新升格普通本科高校以及新更名、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从批准本科招生或更名、转设的当年起,原则上按照40%、30%、20%逐年依次递减的比例,以2017年度本校专科招生计划总数为计算基数,确定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上限。   (3)高校单独招生计划经我厅审定后,于2018年3月6日至9日报省招办,并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能力自主确定。   5.命题、考试   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统一安排在2018年4月1日(星期日)进行。高校不得在本校校区外开设考场,有不同校区的高校安排在一个校区内统一考试。   (1)“文化知识”考试要求。高中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原则上应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或部分科目等级成绩,其他考生可随中职生参加“文化知识”考试。省招办负责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   (2)“职业技能”考试要求。高中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由高校单独组织。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应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具体评价办法由高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6. 志愿填报和录取   (1)填报志愿。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时至23日18时。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请考生按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zwb.heao.gov.cn&urlrefer=ab8fd5d6908893654ee9064a739151d2),进行志愿填报。   (2)录取。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的录取规则,严格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成绩须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名单公示后由学校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上传省招办,省招办据此办理录取手续。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   1.免试对象和条件。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可向高校书面提出免试申请。   2.免试录取程序。高校根据考生申请,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进行资格确认,确认通过的名单由高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高校随非免试考生一并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免试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3.资格确认时间。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于2018年4月3日至5日集中进行免试资格确认,高校要按时将《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以及考生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报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学生处进行资格确认和审批。   二、考生报名和信息采集   凡参加2018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2018年相应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以及现场信息确认。   凡被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未被录取的考生,各高校要及时通知其参加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招生章程发布   (一)规范章程制订   高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规定,认真制定招生章程,并经法定代表人审定和签字。章程内容必须合法规范、真实准确、表述清晰,不得虚假夸大、模糊表述。   (二)规范章程发布   法定代表人审签后的招生章程,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方可向社会发布,一经核定和发布,高校不得擅自更改内容,制作的招生简章和其他宣传材料的内容必须与核定招生章程的内容相一致。高校在官方网站公布招生章程的同时,必须按照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章程核定时间   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核定仍通过“河南省学历教育招生章程核定系统”进行。各高校务必于2018年2月7日前上传招生章程待核定材料,逾期不予受理。2018年2月11日前我厅集中时间审核报送的章程材料,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3月6日至8日集中办理纸质核定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科学选拔人才、教育公平和考生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和社会高度关注。各级教育部门、招生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设计,优化方案,细化分工,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加强保障,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二)要强化行为规范   各涉招涉考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教学〔2017〕476号)要求,严格单独考试招生程序,切实规范考试报名、招生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和公示行为,强化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和高中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进一步提高测试和笔试的组织水平,确保人才选拔质量,确保考试录取公平。   (三)要强化宣传和服务   市、县级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举办“高职单招咨询会”等活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要采取“学校开放日”、公告“河南省教育厅答全省高职单招考生问”等形式,广泛开展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宣传工作,为考生了解招生政策、招生信息和高校开展招生宣传提供便利服务。严禁高校各种形式、巧立名目的违规宣传行为,在招生章程发布前,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活动;严禁高中、中职学校及其教职人员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向高校索取与招生、宣传挂钩的费用和物品;严禁高校及其教职人员直接或变相向生源学校支付与招生、宣传挂钩的费用;高校招生费用支出要内容清楚、标准有据,严禁违反标准列支高额宣传费用,从事“有偿”招生宣传活动。   (四)要强化责任和追究   高校是单独考试招生的实施主体,承担规范招生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部门对所属生源学校、生源学校主要领导对其教职工涉招涉考行为负有监管责任。高校的纪检部门对本校招生的全程、全员负有监督责任。各涉考单位及其人员要认清新形势、明确新要求,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和法纪观念,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禁令和我省招生规定,以良好师德、廉洁形象取信于广大考生。对承诺录取、以“预科班”等名义违规组织生源、违规合作办学、替考和考试舞弊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我厅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252)和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对涉考涉招部门、高校、生源学校及其人员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行为监督。   请各级教育部门将此通知转达至本级招办和所属高中、中职学校。
【招生快讯】开封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开封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的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经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做好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实施阳光工程,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开封大学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开封大学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开封大学单独招生工作内部实施“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开封大学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1069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第十条 办学特点:学校秉承“明德、励学、笃行、创新”的校训,遵循“以德治校、质量强校、科研兴校、特色立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就业为导向,育人为根本,服务为宗旨”的办学宗旨,形成了“就业、培养、招生”相结合、“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和以“学历教育为主,集职业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为一体”的办学格局,各项事业实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学校入选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中国职业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称号,被确定为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省德育工作评估优秀院校、省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被评为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专科院校综合实力20强、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省军事技术人才培养基地、长三角学生就业协作网企业公认“就业服务”特色院校;校团委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河南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实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开封大学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组设在纪委监察室。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工作组、技术安全保障工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开封大学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实施“阳光工程”,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 2、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者。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2940人,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院系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数 科类 高中生数 中职生数 学费 (元/年) 备注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3 120 理工 120 3600 建设工程管理 3 60 理工 60 3600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60 理工 60 36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 60 文理 60 3600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100 理工 100 3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0 理工 50 36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30 理工 15 15 36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0 文理 50 3600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30 理工 30 3600 电子电气学院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30 理工 30 36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0 理工 30 36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40 理工 40 3600 应用电子技术 3 50 理工 50 3600 化学工程学院 应用化工技术 3 30 理工 25 5 36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50 文理 40 10 3600 化妆品技术 3 30 文理 25 5 3600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0 理工 20 30 3600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3 30 理工 30 3600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2 80 文理 40 40 7000 两年制 软件技术 2 40 理工 20 20 7000 两年制 财政经济学院 投资与理财 3 55 文理 55 3300 会计 3 110 文理 110 3300 物流管理 3 55 文理 55 3300 保险 3 55 文理 55 3300 经济信息管理 3 55 文理 55 3300 连锁经营管理 3 55 文理 55 33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55 文理 55 3300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3 60 文理 60 3300 酒店管理 3 60 文理 60 3300 休闲服务与管理(主题公园管理方向) 3 60 文理 60 3300 市场营销 3 60 文理 60 3300 电子商务 3 60 文理 60 3300 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金融 3 50 文理 40 10 12000 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合办 物流管理 3 50 文理 40 10 12000 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合办 电子商务 3 50 文理 40 10 12000 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合办 会计 3 50 文理 40 10 12000 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合办 艺术设计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3 80 文理 80 5600 艺术类 环境艺术设计 3 80 文理 80 5600 艺术类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 50 文理 50 5600 艺术类 动漫制作技术 3 30 文理 30 3600 艺术设计 3 50 文理 50 5600 艺术类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3 80 文理 60 20 3300 中职只招收国际贸易及文化旅游类专业 应用英语 3 60 文理 40 20 3300 中职只招收国际贸易及文化旅游类专业 应用日语 3 60 文理 40 20 3300 人文学院 传播与策划 3 60 文理 60 3300 文秘 3 60 文理 60 3300 新闻采编与制作 3 60 文理 50 10 3300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3 60 文理 50 10 5600 艺术类 医学部 护理 3 100 文理 50 50 4400 医学影像技术 3 50 文理 50 4400 药学 3 50 文理 30 20 4400 康复治疗技术 3 50 文理 50 4400 第十五条 填报志愿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时至23日18时。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请考生按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zwb.heao.gov.cn&urlrefer=ab8fd5d6908893654ee9064a739151d2),进行志愿填报。 第十六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进行。 1.文化素质(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试卷分开): (1) 考核时间为4月1日上午9:00--11:30 (2) 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时事政治,一份试卷,总分300分(其中:语文占150分、数学60分、时事政治60分,英语30分)。 2.职业技能: (1)考核时间为4月1日下午 (2)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主要采取实际操作或笔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学校聘请专家组成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组,对考生职业综合素质进行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实际操作等能力。 第十七条 加分政策 加分需按照河南省现行高招加分政策执行,如有考生符合加分政策,须于4月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凡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一律不予加分。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 免试对象和条件。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可于3月23日前向我校书面提出免试申请。我校根据考生申请,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进行资格确认,确认通过的名单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核、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总和,按普通高招考生和中职考生分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时事政治成绩进行依次排序。根据我校生源情况,可调整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公示期5天。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类别专业;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 第二十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二十一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和开封市物价主管部门审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遇河南省收费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开封大学金松奖学金、开封大学奖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 开封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校区(开封市东京大道) 河南省开封市滨河路校区(开封市滨河路) 咨询电话:(0371) 23655001 邮 编:475000 咨询微信公众平台号:KFDAXUE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kfu.edu.cn&urlrefer=286bada606543ce726b5f91bf30ef049 E-mail: [email protected] 开封大学正在快速建设和发展之中,我们热忱欢迎各地莘莘学子来校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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