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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清河交警路政联合流动治超围追堵截三辆大货车 5月15日又有网友曝光,邢台清河县交警和路政联合流动治超,发生围追堵截三辆大货车,每车被执法者要求罚款500元钱,司机嫌价钱高,最后砍价到300元,执法者未开票。网友们戏称,河北清河流动治超成了流动“制钞”。其实,治理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的背后,折射出的是执法者“经营”治超。靠感觉治超折射出的经营治超网友曝光的事件发生在5月14日凌晨,河北清河县辖区东大线路上,一辆警车和一辆路政车在设卡治理超限超载,当三辆冀D牌照的货车经过后,一名路政执法员和一名协警同驾一辆路政执法车追赶,以流动治超名义强行别停货车。执法者欲对每辆车罚款500元,司机苦苦哀求后,罚款300元,没有开票,没有过磅。 《公路超限站检测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可以利用移动检测设备等流动检测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也就是说,流动治超必须要有移动的检测设备,而且设立流动治超检测点批准权限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显然,清河县流动治超点未携带移动检测设备,在路上随意流动着追车进行检查,对于车辆是否存在超限超载,执法者说“凭经验”、“靠感觉”一般都能认定个差不多。另外,带队执法的路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声称,流动治超点是经县长批准设立的。参照《公路超限站检测规定》,清河县存在擅自批准设立流动治超点,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这种粗放、不科学的治超执法模式难以服众,也与法治化社会相差甚远。 特权主义在作怪——执法犯法 除流动治超点的设立存疑外,执法的主体也令人堪忧。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imgsrc.baidu.com%2Fforum%2Fpic%2Fitem%2Fcf404a4a20a44623b02d4aed9a22720e0df3d739.jpg&urlrefer=5aa295fa9e1f9f79b2556479b166fd0c
查车受阻执法人员强行启动货车,武安治超站(转载) 事发地点是武安市永峰公路北新庄路段。根据该网友的说法,武安交通治超站城区中队五名治超员上路查车时,在永峰公路一上坡处拦截冀D L5095货车。车辆停下后,治超人员用自身带的钥匙启动车辆致车主被活活压死在车轮下。 一名知情人士告诉,他曾在事后赶去,彼时先期到达的死者家属用多辆汽车占满公路,路西停着带有“中国公路”字样的执法面包车。面包车斜对过停有一辆大型红岩卡车,轮下即是侯某的遗体。 该知情人士,侯某是车主,大货车司机张某当时跟他在一起。根据张某的说法,事发时他跟侯某驾车由南向北行驶,刚过北新庄不远,就被一辆喷印有“中国公路”字样的面包车截停,几名穿制服的治超站执法人员要求他们下车等候处理。期间,执法人员要求侯交出车钥匙,遭拒绝后,其中一名执法人员拿出一大串自己的钥匙强行打开了大货车驾驶室的门,最终打火并发动汽车,侯某在轮下当场被轧死。 武安市委宣传部证实了上述说法,该部发给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imgsrc.baidu.com%2Fforum%2Fpic%2Fitem%2F499a1f4c510fd9f9924a01e1272dd42a2934a4bf.jpg&urlrefer=f3066f2b3b873731c0efc1ebe0d1e4fe一份说明显示,5月4日晚参与执法的共5人,是武安市治超站执法二中队人员。事发时,他们在永峰公路北新庄路段做流动治超检查。 官方未回应是否存在“过路钱” 根据官方说明,发生上述一幕是因为执法人员要求出示资格证、营运证等营运手续,结果遭到侯某的拒绝。在没有出示证件的情况下,中队长杨增刚责令司机张某开车由执法人员引导到治超站进行过磅检测,司机张某和车主侯某未配合他们的命令。随后,车主因担心车辆被开走检测,拔下车钥匙离开驾驶室。 官方称,杨增刚用执法车辆的钥匙试着将大货车打着,让一位叫郭军华的执法人员将车开至治超站。侯某上前阻止,杨增刚和执法人员李海飞随即阻拦。大货车刚起步时,侯某突然挣脱阻拦,跑到货车左后侧,试图钻入车下再度阻拦。而当执法人员发现侯某倒在车下时,车辆已启动。杨增刚发现后曾组织中队执法人员一边抢救侯某,一边拨打120,同时报警。经到场的医务人员确认,侯某身亡。 前述知情人士称,张某透露,侯某确实是自己钻到车轮下的,其不愿接受超载检查的原因是每月缴纳了3000元过路钱。当时,侯某准备和收钱的人打电话,治超执法人员不让打并夺走了手机,侯某遂有上述举动。然而,官方说法未提及是否存在执法者通过超载收过路钱的情况。官方透露,目前警方已介入。
虚度虚度,不虚那来的度啊
河北省通报十二起“吃拿卡要”案例 通报指出,省纪委监察厅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对全省执法执纪部门和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吃拿卡要”等问题152件,处理31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69人。 12起典型问题如下: 一、景县畜牧水产局乱收费问题。2013年5月至8月,该局向全县养殖户以每盒加价100元的价格发售瘦肉精检测卡,共发售19盒,违规多收1900元。2013年11月26日,经景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该局主管副局长主维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费予以退还。 二、鹿泉市经济开发区学校原校长宗素梅虚开发票问题。2012年2月至6月,宗素梅安排学校报账员韩志华将11780元招待费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方式入账。2013年11月20日,经鹿泉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宗素梅党内警告处分;2013年12月2日,经鹿泉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韩志华行政警告处分。 三、玉田县第一中学乱收费问题。2013年上半年,该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向高一学生违规收取补课费、文印费、试卷费等每人165元,涉及金额30余万元,且未开具正式票据。2014年1月19日,经玉田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校长赵仁义行政记过处分,违规收费予以退还。 四、滦平县城管局广告牌匾股股长张忠维违规使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2年5月,张忠维在办理广告审批手续过程中,个人私自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现金1000元。2012年6月至2013年3月,张忠维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摩托车,个人私用。2013年7月17日,经滦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忠维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五、清苑县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2013年8月1日至10月24日,该医院超标准收取患者诊查费、换药费,违规收取床位费,涉及金额23817元。2013年11月28日,经清苑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该医院主管副院长刘新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院长李文平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费予以退还。 六、文安县医院医生刘松恺“收黑钱”问题。2013年10月27日,刘松恺在检查化验过程中,私自收取患者化验费150元,未上交医院。2014年1月20日,经文安县卫生局研究决定,给予刘松恺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给予该院检验科主任樊斌行政警告处分。 七、昌黎县交通运输局路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失职问题。2013年10月7日,该大队第六中队执法人员苏会东在执法过程中,对两辆违法超载车辆未按规定消除违法状态,直接罚款2000元后放行。2013年10月28日,经昌黎县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给予苏会东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该局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郭幼军、副大队长于顺利、中队长钟国顺行政警告处分。2013年10月31日,经昌黎县监察局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给予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曹怀普行政警告处分。 八、曲周县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站越权执法、乱罚款问题。2013年9月26日,该站执法人员按照站长宋志刚的安排,针对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开展巡查,“以未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为由,查扣一辆载货面包车后,未将案卷移交运政部门处理。9月30日,该站对面包车司机违规罚款5000元并当场收缴。2014年1月20日,经曲周县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给予宋志刚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经曲周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该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副局长郭强行政警告处分,违规罚款予以退还。 九、盐山县工商联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问题。2012年3月至12月,该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张志强擅自决定,向本县35家会员企业违规收取“会员牌、桌牌、会员证、会员通讯录”的制作费用,涉及金额21000元,且未记入单位财务账目。2013年10月24日,经盐山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志强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费予以退还。 十、定州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乱收费问题。2012年5月14日,该培训中心违规收取某企业电工复审培训费、焊工复审培训费,涉及金额6440元。2014年1月20日,经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给予该培训中心主任陈向颖行政记过处分,违规收费予以退还。 十一、邢台市第一中学违规招生收费问题。2013年9月,该校以邢台市树人中学名义违规招收高一年级新生34人,向每人收取2.4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捐资助教费”,并收取每人每学期学费400元,涉及金额106万元。2014年1月20日,经邢台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该校校长高云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费予以收缴。 十二、崇礼县地税局工作人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2年12月23日,崇礼县地税局副局长白晶、孙钦及第一税务分局局长万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花费480元。2013年1月14日,万顺又接受该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花费720元。2014年1月18日,经崇礼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白晶、孙钦、万顺党内警告处分,宴请费用由个人承担。
河北清河王官庄村干部违法建筑窑厂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h.hiphotos.baidu.com%2Fforum%2Fwh%253D400%252C400%253Bq%253D45%253Bg%253D0%2Fsign%3D7d69afb8d5ca7bcb7d2ecf2b8e394757%2Fea75a3ec08fa513d29f0faa53f6d55fbb3fbd969.jpg&urlrefer=39acf72c9e786b089178bb5911ec6b83 清河县王官庄镇大堤村村干部王某某,利用自己在村里当干部的机会,低价承包村集体的砖窑厂,长期破坏耕地,取土烧砖,毁坏烈士墓碑,群众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没有人制止,反而举报人多次受到打击报复。 最近,王某某更加变本加厉,在工商局注册个营业执照,准备生产免烧砖。真不清楚工商局是怎么给批准的注册,个体工商户注册中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有场地使用证明,砖窑厂本身是村集体的土地,不可能有宅基证之类的场地证明的,砖窑厂的营业执照因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已经注销多年了,现在竟然又给办证了,工商注册中存在猫腻。 有了营业执照,王某某自然感觉不一般了,在砖窑厂内大肆建设厂房,先是在东侧建了厂房,又在北侧建设永久性住房,又在西侧拉了围墙,妄图把整个砖窑厂都圈起来,成为他的私有财产。 明明是大堤村的集体财产,王某某只有承包权,在有限的承包期限内进行烧砖出售,而且不能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承包期结束后应该再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开投标,竞标,再次对外承包。 王某某显然已经忘记了这是村集体财产了,而是一门心思的想把村集体财产据为己有,大肆建设厂房和永久性建筑,妄图永久性的霸占村集体财产。 最可气的是,王某某在没有土地使用证明的前提下,单单就凭一个漏洞百出的营业执照,竟然在土管局的默许下,冠冕堂皇的建设了数百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而且还在持续的扩建。 希望清河县纪检部门查一下王某某,看看在砖窑厂承包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职务侵占行为。 希望清河县国土局查查自己,是谁收受了当事人的好处,无视群众举报和国家法律,纵容王某某进行了如此大规模的违法建设行为。
救救白马河!邢台母亲河正在承受污染 流污染是指直接或间接排入河流的污染物造成河水水质恶化的现象,因此排放废水、生活垃圾等行为是法律严厉禁止的。当前,邢台市正在进行“还邢台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的伟大征程,全市人民对近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倍感欢欣鼓舞! 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居然还有那么一些人,却胆大包天,为了小圈圈的利益甚至于一己私利,公然向白马河挥起了屠刀!自2012年6月至今,先是白马河靠近京广铁路附近西50米处,一伙人非法采砂,之后,邢台市垃圾处理厂就私自向沙坑中填埋生活垃圾,严重的污染了白马河的地表及地下水质,极大的影响了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虽经群众多次举报干预,垃圾场的违法行为却屡禁不止,万般无奈之下,只好通过社会力量来寻求关注污染、关注民生!
上海发生特大杀人案 【上海:62岁男子持枪械杀6人 含1名哨兵】22日,范某因工厂经济纠纷与同事发生矛盾,持械将同事打死,取出私藏猎枪乘车逃跑。杀死司机后返回,在某部队营房门口用猎枪杀害一哨兵,抢得枪支后驾车回化工厂,用猎枪杀害工厂负责人李某等3人。范某已被制服
河北邢台十起典型环保违法案 21日记者了解到,河北省邢台市政府自3月2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查处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依法进行了惩处。近日,当地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将查处的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予以通报。 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分别是建滔(河北)化工园区排污管道污水外溢污染环境案、威县洲达皮业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广宗县苯化工违法生产案、平乡县赵俊山渗碳厂违法生产案、平乡县丰州镇里村张庆贺、马延达电镀厂违法生产案、南宫市张广平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南宫市陈秋菊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威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化工原料案、威县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案、清河县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 通报中指出,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一方面反映了一些企业负责人受经济利益驱使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给人们群众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对“十五小”、“新六小”等企业关停取缔不彻底,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企业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惩处不到位。通报要求各级政府要在这次污染源排查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特别是“十五小”、“新六小”等企业,要在6月底前完成关停取缔。当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毁设备、吊销证照”的标准,关停取缔到位,不留后患;对应限期迁入园区的化工、制药、淀粉、造纸、印染等工业企业,要列出搬迁时限表,全程跟踪督查,逾期完不成搬迁任务的,要停止生产。工业园区要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对企业规模较大,难以实现搬迁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最严格的排放标准,采用国内最先进的治理技术进行深度治理,要明确治理完成时限以及相关的责任人,限期完成治理任务。涉水企业外排废水要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对经过治理后外排废水达不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要停止生产。 相关链接: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建滔(河北)化工园区排污管道污水外溢污染环境案 违法事实:建滔(河北)化工园区由于管理不善,致使排污管道的部分检查井遭到损坏堵塞,造成污水外溢,且疏通排污管道的污泥随意排放,形成了土壤污染,被媒体多次曝光,对邢台市造成了不良影响。 处理意见:内丘县环保局责令企业对所有检查井采取加封防溢措施,加大对排污管道的巡查力度,杜绝污水外溢。同时,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公司对污水底泥进行监测,确定进行清理或对土壤的修复方案,并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 ●威县洲达皮业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 违法事实:威县洲达皮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擅自停运,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区南侧渗坑,污染严重。 处理意见:威县政府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取缔标准,组织侯贯镇政府、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对该企业实施了关停取缔;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法人张大广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广宗县苯化工厂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文宗县北塘疃乡南塘疃村苯化工厂擅自开发建设并投入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十五小”企业。 处理意见:广宗县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企业依法实施了关停取缔;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冯普泽、王如岗和高保玉等三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平乡县赵俊山渗碳厂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平乡赵俊山渗碳厂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土法窑炉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严重。 处理意见:平乡县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企业依法实施了关停取缔;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赵俊山依予以行政拘留。 ●平乡县丰州镇里村张庆贺、马延达电镀厂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丰州镇里村张庆贺、马延达两家电镀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违法建设并开工生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 处理意见:平乡县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两家企业依法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张庆贺和马延达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南宫市张广平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南宫市明化镇郑家堤村张广平皮毛染色加工作坊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建设并投入生产,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院内小型渗坑。 处理意见:南宫市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加工作坊依法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当地公安机关对加工作坊负责人张广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南宫市陈秋菊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南宫市明化镇郑家堤村陈秋菊皮毛染色加工作坊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建设并投入生产,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院内小型渗坑。 处理意见:南宫市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加工作坊依法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当地公安机关对加工作坊负责人陈秋菊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威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化工原料案 违法事实:威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危险化学原料和产品未经采取防雨、防渗措施,露天堆存。 处理意见:威县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法人许吉全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威县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案(注: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 违法事实: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在水污染处理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屠宰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区东侧河道,污染严重。 处理意见:邢台市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立案处罚。 ●清河县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 违法事实: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投入试生产,生产废水排入厂内渗坑。处理意见:邢台市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对渗坑进行修复后填埋;并立案处罚。
河北邢台同报十起典型环保违法案 21日记者了解到,河北省邢台市政府自3月2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查处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依法进行了惩处。近日,当地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将查处的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予以通报。 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分别是建滔(河北)化工园区排污管道污水外溢污染环境案、威县洲达皮业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广宗县苯化工违法生产案、平乡县赵俊山渗碳厂违法生产案、平乡县丰州镇里村张庆贺、马延达电镀厂违法生产案、南宫市张广平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南宫市陈秋菊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威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化工原料案、威县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案、清河县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 通报中指出,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一方面反映了一些企业负责人受经济利益驱使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给人们群众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对“十五小”、“新六小”等企业关停取缔不彻底,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企业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惩处不到位。通报要求各级政府要在这次污染源排查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特别是“十五小”、“新六小”等企业,要在6月底前完成关停取缔。当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毁设备、吊销证照”的标准,关停取缔到位,不留后患;对应限期迁入园区的化工、制药、淀粉、造纸、印染等工业企业,要列出搬迁时限表,全程跟踪督查,逾期完不成搬迁任务的,要停止生产。工业园区要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对企业规模较大,难以实现搬迁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最严格的排放标准,采用国内最先进的治理技术进行深度治理,要明确治理完成时限以及相关的责任人,限期完成治理任务。涉水企业外排废水要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对经过治理后外排废水达不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要停止生产。 相关链接: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建滔(河北)化工园区排污管道污水外溢污染环境案 违法事实:建滔(河北)化工园区由于管理不善,致使排污管道的部分检查井遭到损坏堵塞,造成污水外溢,且疏通排污管道的污泥随意排放,形成了土壤污染,被媒体多次曝光,对邢台市造成了不良影响。 处理意见:内丘县环保局责令企业对所有检查井采取加封防溢措施,加大对排污管道的巡查力度,杜绝污水外溢。同时,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公司对污水底泥进行监测,确定进行清理或对土壤的修复方案,并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 ●威县洲达皮业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 违法事实:威县洲达皮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擅自停运,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区南侧渗坑,污染严重。 处理意见:威县政府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取缔标准,组织侯贯镇政府、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对该企业实施了关停取缔;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法人张大广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广宗县苯化工厂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文宗县北塘疃乡南塘疃村苯化工厂擅自开发建设并投入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十五小”企业。 处理意见:广宗县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企业依法实施了关停取缔;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冯普泽、王如岗和高保玉等三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平乡县赵俊山渗碳厂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平乡赵俊山渗碳厂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土法窑炉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严重。 处理意见:平乡县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企业依法实施了关停取缔;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赵俊山依予以行政拘留。 ●平乡县丰州镇里村张庆贺、马延达电镀厂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丰州镇里村张庆贺、马延达两家电镀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违法建设并开工生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 处理意见:平乡县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两家企业依法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张庆贺和马延达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南宫市张广平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南宫市明化镇郑家堤村张广平皮毛染色加工作坊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建设并投入生产,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院内小型渗坑。 处理意见:南宫市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加工作坊依法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当地公安机关对加工作坊负责人张广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南宫市陈秋菊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南宫市明化镇郑家堤村陈秋菊皮毛染色加工作坊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建设并投入生产,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院内小型渗坑。 处理意见:南宫市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加工作坊依法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当地公安机关对加工作坊负责人陈秋菊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威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化工原料案 违法事实:威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危险化学原料和产品未经采取防雨、防渗措施,露天堆存。 处理意见:威县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法人许吉全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威县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案(注: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 违法事实: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在水污染处理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屠宰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区东侧河道,污染严重。 处理意见:邢台市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立案处罚。 ●清河县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 违法事实: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投入试生产,生产废水排入厂内渗坑。处理意见:邢台市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对渗坑进行修复后填埋;并立案处罚。
河北邢台通报十起典型环保违法案 21日记者了解到,河北省邢台市政府自3月2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查处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依法进行了惩处。近日,当地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将查处的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予以通报。 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分别是建滔(河北)化工园区排污管道污水外溢污染环境案、威县洲达皮业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广宗县苯化工违法生产案、平乡县赵俊山渗碳厂违法生产案、平乡县丰州镇里村张庆贺、马延达电镀厂违法生产案、南宫市张广平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南宫市陈秋菊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威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化工原料案、威县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案、清河县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 通报中指出,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一方面反映了一些企业负责人受经济利益驱使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给人们群众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对“十五小”、“新六小”等企业关停取缔不彻底,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企业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惩处不到位。通报要求各级政府要在这次污染源排查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特别是“十五小”、“新六小”等企业,要在6月底前完成关停取缔。当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毁设备、吊销证照”的标准,关停取缔到位,不留后患;对应限期迁入园区的化工、制药、淀粉、造纸、印染等工业企业,要列出搬迁时限表,全程跟踪督查,逾期完不成搬迁任务的,要停止生产。工业园区要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对企业规模较大,难以实现搬迁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最严格的排放标准,采用国内最先进的治理技术进行深度治理,要明确治理完成时限以及相关的责任人,限期完成治理任务。涉水企业外排废水要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对经过治理后外排废水达不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要停止生产。 相关链接: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建滔(河北)化工园区排污管道污水外溢污染环境案 违法事实:建滔(河北)化工园区由于管理不善,致使排污管道的部分检查井遭到损坏堵塞,造成污水外溢,且疏通排污管道的污泥随意排放,形成了土壤污染,被媒体多次曝光,对邢台市造成了不良影响。 处理意见:内丘县环保局责令企业对所有检查井采取加封防溢措施,加大对排污管道的巡查力度,杜绝污水外溢。同时,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公司对污水底泥进行监测,确定进行清理或对土壤的修复方案,并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 ●威县洲达皮业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 违法事实:威县洲达皮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擅自停运,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区南侧渗坑,污染严重。 处理意见:威县政府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取缔标准,组织侯贯镇政府、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对该企业实施了关停取缔;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法人张大广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广宗县苯化工厂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文宗县北塘疃乡南塘疃村苯化工厂擅自开发建设并投入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十五小”企业。 处理意见:广宗县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企业依法实施了关停取缔;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冯普泽、王如岗和高保玉等三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平乡县赵俊山渗碳厂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平乡赵俊山渗碳厂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土法窑炉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严重。 处理意见:平乡县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企业依法实施了关停取缔;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赵俊山依予以行政拘留。 ●平乡县丰州镇里村张庆贺、马延达电镀厂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丰州镇里村张庆贺、马延达两家电镀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违法建设并开工生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 处理意见:平乡县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两家企业依法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张庆贺和马延达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南宫市张广平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南宫市明化镇郑家堤村张广平皮毛染色加工作坊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建设并投入生产,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院内小型渗坑。 处理意见:南宫市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加工作坊依法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当地公安机关对加工作坊负责人张广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南宫市陈秋菊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南宫市明化镇郑家堤村陈秋菊皮毛染色加工作坊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建设并投入生产,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院内小型渗坑。 处理意见:南宫市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加工作坊依法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当地公安机关对加工作坊负责人陈秋菊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威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化工原料案 违法事实:威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危险化学原料和产品未经采取防雨、防渗措施,露天堆存。 处理意见:威县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法人许吉全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威县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案(注: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 违法事实: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在水污染处理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屠宰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区东侧河道,污染严重。 处理意见:邢台市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立案处罚。 ●清河县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 违法事实: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投入试生产,生产废水排入厂内渗坑。处理意见:邢台市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对渗坑进行修复后填埋;并立案处罚。
河北邢台通报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 21日记者了解到,河北省邢台市政府自3月2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查处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依法进行了惩处。近日,当地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将查处的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予以通报。 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分别是建滔(河北)化工园区排污管道污水外溢污染环境案、威县洲达皮业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广宗县苯化工违法生产案、平乡县赵俊山渗碳厂违法生产案、平乡县丰州镇里村张庆贺、马延达电镀厂违法生产案、南宫市张广平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南宫市陈秋菊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威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化工原料案、威县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案、清河县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 通报中指出,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一方面反映了一些企业负责人受经济利益驱使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给人们群众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对“十五小”、“新六小”等企业关停取缔不彻底,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企业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惩处不到位。通报要求各级政府要在这次污染源排查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特别是“十五小”、“新六小”等企业,要在6月底前完成关停取缔。当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毁设备、吊销证照”的标准,关停取缔到位,不留后患;对应限期迁入园区的化工、制药、淀粉、造纸、印染等工业企业,要列出搬迁时限表,全程跟踪督查,逾期完不成搬迁任务的,要停止生产。工业园区要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对企业规模较大,难以实现搬迁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最严格的排放标准,采用国内最先进的治理技术进行深度治理,要明确治理完成时限以及相关的责任人,限期完成治理任务。涉水企业外排废水要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对经过治理后外排废水达不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要停止生产。 相关链接:十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建滔(河北)化工园区排污管道污水外溢污染环境案 违法事实:建滔(河北)化工园区由于管理不善,致使排污管道的部分检查井遭到损坏堵塞,造成污水外溢,且疏通排污管道的污泥随意排放,形成了土壤污染,被媒体多次曝光,对邢台市造成了不良影响。 处理意见:内丘县环保局责令企业对所有检查井采取加封防溢措施,加大对排污管道的巡查力度,杜绝污水外溢。同时,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公司对污水底泥进行监测,确定进行清理或对土壤的修复方案,并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 ●威县洲达皮业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 违法事实:威县洲达皮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擅自停运,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区南侧渗坑,污染严重。 处理意见:威县政府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取缔标准,组织侯贯镇政府、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对该企业实施了关停取缔;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法人张大广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广宗县苯化工厂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文宗县北塘疃乡南塘疃村苯化工厂擅自开发建设并投入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十五小”企业。 处理意见:广宗县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企业依法实施了关停取缔;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冯普泽、王如岗和高保玉等三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平乡县赵俊山渗碳厂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平乡赵俊山渗碳厂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土法窑炉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严重。 处理意见:平乡县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企业依法实施了关停取缔;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赵俊山依予以行政拘留。 ●平乡县丰州镇里村张庆贺、马延达电镀厂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丰州镇里村张庆贺、马延达两家电镀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违法建设并开工生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 处理意见:平乡县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两家企业依法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张庆贺和马延达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南宫市张广平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南宫市明化镇郑家堤村张广平皮毛染色加工作坊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建设并投入生产,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院内小型渗坑。 处理意见:南宫市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加工作坊依法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当地公安机关对加工作坊负责人张广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南宫市陈秋菊皮毛染色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南宫市明化镇郑家堤村陈秋菊皮毛染色加工作坊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建设并投入生产,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院内小型渗坑。 处理意见:南宫市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停水断电”的标准,对该加工作坊依法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当地公安机关对加工作坊负责人陈秋菊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威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化工原料案 违法事实:威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危险化学原料和产品未经采取防雨、防渗措施,露天堆存。 处理意见:威县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法人许吉全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威县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案(注: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 违法事实: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在水污染处理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屠宰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区东侧河道,污染严重。 处理意见:邢台市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立案处罚。 ●清河县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渗坑排污案 违法事实: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投入试生产,生产废水排入厂内渗坑。处理意见:邢台市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对渗坑进行修复后填埋;并立案处罚。
河北省政府纠风办将重点受理和查处4种18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不正之风问题,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受理范围和举报渠道。 受理范围包括: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如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如暴力征拆、商业贿赂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违纪违规行为,如人事招聘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中的违规行为等;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不正之风,如银行业金融机构、电信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等。同时,受理其它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以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不正之风。 举报渠道:省级举报咨询电话:0311-87807161 来信举报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75号省直机关民心广场办公楼省政府纠风办,邮编050051 网上举报网址:河北阳光网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hbygw.cn++&urlrefer=86741ada9e4ba8a359eab065987264ee 来访接待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79号(河北省监察厅举报中心) 各市(县、区)可直接拨打举报电话:12346
清河包李胡河道挖出日本遗留的炮弹有图 包李胡村发现日本遗留炮弹一枚,被下水摸鱼的孩子好奇打捞上岸,后被邢台军区拉走坚定。
河北清河羊绒及绒毛制品交易会本月18—20在清河举行 【图片】本文来源: 邢台网-邢台日报 本报讯(许金亭 倪丽敏)第二十届中国清河国际羊绒及绒毛制品交易会暨第四届清河羊绒纱线及制品展览会将于5月18日至20日在清河县举行。 据了解,此次交易会以“引领、融合、突破”为主题,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国毛纺织行业协会、清河县人民政府、清河羊绒制品市场管委会等单位协办。参展产品包括羊绒制品、羊绒纱线、羊绒原料、针织机械及各种钻饰、机械配件等辅料类。交易形式主要采取批发、零售和合同订货的方式进行。交易会期间,将举办羊绒制品展示及经贸洽谈会、企业专场时装走秀、羊绒产业发展主题论坛、电子商务专题论坛等一系列活动。
河北省新任各厅名单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13年3月30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朱浩文为河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陈永久为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教民为河北省教育厅厅长;贾红星为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王昌为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陈会新为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厅长;张越为河北省**厅厅长;董经纬为河北省国家安全厅厅长;马玉蝉为河北省监察厅厅长;古怀璞为河北省民政厅厅长;邢国辉为河北省财政厅厅长;张义珍(女)为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绍廉为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国鹰为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朱正举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高金浩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苏银增为河北省水利厅厅长;赵国岭为河北省农业厅厅长;王海洋为河北省林业厅厅长;王志欣为河北省商务厅厅长;张妹芝(女)为河北省文化厅厅长;杨新建为河北省卫生厅厅长;杨全社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葛梦彬为河北省审计厅厅长。
邢台七里河大队jiao jing 暴打公交司机 3月16日下午,在北俎村,一个邢台十五路公交司机被一个乘客在车上暴打,造成该司机右眼出血并肋骨骨折,后知道这个打人者是邢台七里河大对的jiaojing,只因该jiaojing要在前门下车,被公交司机拒绝,觉得丢了面子,就把公交司机暴打,太狠了。
恶意排污,超标排污,非法排污为内容的“三查”行动 石家庄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就召开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广播电视大会,提出要以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水泥建材和露天矿山等行业污染治理为重点,年底前,全市日产2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要全部安装烟气脱硝设施,年底前将拆除市区剩余的全部155台分散燃煤锅炉。 为从源头上治理环境污染,邯郸市着重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商贸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实施469项减排工程项目,年内将淘汰4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淘汰落后焦化产能40万吨、水泥产能140万吨。同时对21个重点行业强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现污染物全过程控制。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推动20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燃煤机组脱硝工程,其他未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或低氮燃烧效率差的现役燃煤机组进行低氮燃烧改造;现有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安装脱硝设施,35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实现烟气脱硫。
河北清河麦田被掩埋 河北清河:疯狂圈土地 麦苗被掩埋 ——乱占耕地国土部门充当什么角? 文/沉默 图/视野 一大片片的农用地被圈占,做宅基、门店或圈或租赁,也有很多圈后撂荒闲置,各种不同的圈占耕地在清河工业园区各乡镇村庄时有发生。最近,在清河县马屯工作站马屯村正在拉土圈地,有的将正在返青的麦田掩埋,“疯狂抢”地者缘何如此大胆从而轻而易举的把大片农田圈为己有?这样的圈地“运动”,各级政府、国土部门又扮演者什么角色? 圈地埋麦苗 使人心酸 3月4日,在清河县马屯工作站西行不足4公里,看见公路两侧,大片的耕地已经被一层厚厚的土垫起来了,有的也拉起围墙,拉土垫耕地正在进行。 可以看到5-6处正在向大片耕地里拉土圈地,有的带着树苗,有的带着秸秆,有的是准备耕种的良田,还有的大块的麦子地,还有的……。土很多是在其他田地里拉来的,这里垫起来的,其他地方的地被破坏挖成了大坑。 路的北侧近5亩垫起一米多深的土将绿油油的麦子地填埋,正直植树季节就连地里的树苗也被放过,给人一种无奈的心酸。其他几个地方也垫起了一米多厚的土。 一位路过此处的农民,在此处停留“愣”了一会,不时的摇着头叹息“再有几个月就收了,怎么就等不及了!这树苗怎么也没挪出去呢?真可惜呀!”据这位农民说,这地是马屯及落沙口村的地,这里是山楂基地,被埋的小树苗就是山楂树。” 土管局、各乡镇应付管理 乱收钱 每年或许每天,圈地都在进行着,国土执法也每天在工作,这些圈地者能够顺利将农田圈占起来,难道真的没人管吗? 据当地老百姓介绍,有时也被查住就停止,但这是暂时的,凡是占地的都会有这样的过程,执法的来了不过也有时根本不列行执法,甚至观摩。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位曾经有过这样经历的村民说:“垫一块债基各个部门都要大点,提前打点一下,就会顺利,不大点今天乡镇主管来了,明天国土来了,规划局来了也来了,那个部门来了也得花钱,就连在村里盖个房子,这些部门也要拿你几千元,没办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人家执法为什么,这样即弄些钱花又交了朋友。 质疑:不知这位说的是真还是假,但圈地屡屡得逞的事实说明这些大胆占用农田者,如此嚣张,掩埋麦田,公然挑战法律,这里边肯定有些蹊跷,或许存在“潜规则”。 执法者是敛财还是执法,执法——怎么大片面积的耕地掩埋后,甚至,圈而不建,撂荒多年的也从来没有复耕,这些执法者到底执的哪种法,还是想了什么歪门邪道的“法”呢?
南和县史街村支部书记魏进朝违法乱纪一手遮天(转载) 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党的最基层领导,代表魏进朝着党的形象,应该做到遵纪守法,时刻做群众的表率,将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为百姓谋福利。可是,在河北邢台市南和县三召乡史街村,该村的党支部书记魏进朝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明目张胆违法乱纪,在史街村一手遮天,中饱私囊,严重损害当地群众的利益。 魏进朝自2007年担任史街村支部书记,刚上任没几天,就伙同村委会主任史胜彦、支部委员史俊芳,在未召开村民大会和党员会议的情况下,私自暗地将村里的农场提前两年承包出去。承包期20年,所得承包费27万。为何农场未到期就提前承包,27万的承包费究竟又去了哪里?究竟是不是进了魏进朝的私人腰包?直到现在都没有向群众进行公开。 27万的承包费不明不白、不知去向。魏进朝后来承诺用承包费为村民免费安装自来水管,可是后来不但不兑现,而且还强行阻止村民自发安装,致使史街村吃水难,百姓有苦难言。史街村由于打的吃水井是浅水井,紧靠留里河,河水污染也导致井水受污,史街村近年来得癌症的人特别多。2009年,村民自发每户600元准备挖管道从高街、胡街深井引水。可是魏进朝在得知后,却百般阻拦,最终导致安装自来水失败。村里原有的水管管道多处漏水,一半的村民吃不上水。魏进朝并随意指派自己的女婿放水,一年10000元的工资,从中捞取好处。 魏进朝自担任史街村支部书记以来,史街村可谓是乱象丛生。国家的政策被扭曲,村里的孤寡老人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应该吃低保的吃不上,有一些生活富裕的人却莫名奇妙的吃上了低保。由于魏进朝的一手操纵,百姓有怒不敢言。在2007年,魏进朝还擅自将村里的学校出租给个人从事标准件加工,每年租金5000元,也不知去向,从来没有向群众进行公开。 尤其在计划生育方面的情况更为严重。放水养鱼和违规罚款尤为突出。想要超生,想要不上站检查,只要给魏进朝缴纳2000元就可以不上站。这样的收费,魏进朝从来都不给开具票据。在史街村,就是缴纳巨额的社会抚养费,很多也不开具票据。村民史现云2011年缴纳二胎社会抚养费23000元,至今村里也没有给他开具任何票据。安保显交了钱之后,问村里要票据,村里确实用别人的票据涂改之后顶的。以上种种,反映出了史街村在计划生育方面的乱象,村民缴纳的各种钱款,不开具任何票据,究竟又进了哪里?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竟敢这样的违法乱纪,胡作非为,完全违背了党的宗旨,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样的人,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处分,希望上级领导能够重视,只有这样才能给群众一个公道,还史街村一片晴朗的天空。
给南宫市领导反映个问题(转载南宫吧) 春节期间,通过与做生意的亲戚朋友的交流,了解到我们当地企业生存发展的一些问题,虽然近年来我们的发展环境有所改进,但是南宫的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特别是南宫市国税局的干部作风、服务效能以及在企业当中的形象有待改进提高。下面举几个例子(为不给企业添麻烦,这里不提企业名称): (1)我们南宫城里的一个XXX企业(一般纳税人),投资规模也不小,已投产一段时间,但就是不领给增值税发票,并且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最后还是通过找关系走后门,给了该局主管人员XX的好处后才“得以放行”。 (2)XXX公司,在春节临近的时候,国税局的两名办税员已查账为由到该企业检查,企业老板心里清楚,到年底了没有“孝敬”他们,于是分别给了两名办税员500元,到了午饭的时候并宴请了他们,饭费花了近2000元,到最后结账的时候,其中一名办税员要求企业老板把该办税员在这个饭店3000元的欠账也给结了,就这样这位老板花费了6000多块钱。(这家企业每年的利税少说也有20多万,属于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比较稳定的企业。你们的这种行为属于什么行为?这不是典型的吃、拿、要、报吗?) (3)另一家企业,是垂杨一带的企业,该企业注册已近半年得时间了,各项手续都已办结,企业主也曾宴请过国税局城东分局的领导,但至今还没有领走发票。通过春节期间的走亲访友得知,在江苏、江西,同样的注册公司(一般纳税人),同样的行业性质,同样的业务,而从注册登记到领取发票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为什么在南宫国税局就得3个月,5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以上这些问题,企业敢怒不敢言,没有一家企业愿意公开的反应给有关部门,因为企业还要生存;也正因为企业有所顾忌,所以使得国税部门有恃无恐,仍然有其腐败的土壤吧。希望有关领导和部门,采取一些切实管用的措施,管一管像国税局这样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胡作非为的腐败行为。
转贴:平顶山圣光生产注射器污染地下水侵害村民健康无人管-大河健... ,, 平顶山圣光生产注射器污染地下水侵害村民健康无人管-大河健康网 - 大河网转自: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health.dahe.cn%2Fjkhb%2Fjkhbsy%2F201302%2Ft20130217_452953.html%230-tieba-1-31013-7eff13ea8df1a334a227e1223f8d0dd3&urlrefer=2b637b60848db7013a90135036b1b2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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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家乐园一五岁男孩从四楼掉下来 今天在家乐园看到悲惨的一幕 一位穿红色袄的女人带着自己5岁大的孩子去逛家乐园 在去4楼的电梯上 孩子贪玩 不慎跌落一楼服务台右边 当时孩子昏迷 过了大概1分多钟 脚开始会动了 然后紧跟着是手 看那孩子想哭缺又哭不出来的痛苦劲儿 我全身都颤抖了 家长太不负责任了 不知道家乐园是否负责 各位评论下 一定要顶起来 为了这个孩子 大家一起为他祈祷......
河北邢台开发区后楼下幼儿园乱收费问题 近几年后楼下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每学期预收书费50元,然而据我们家长调查核实,小班、中班、大班实际每学期所发的书根本用不了50元。比如2012年上半年预收每名幼儿书费50元,结果一直到本学期结束小班(只发了3本书)、中班(发了3—4本书)、大班(发了4—5本书,其中含有幼儿园私自给学生订的书本)实际所需书费,怎么能用得了50元呢?难道像小班3本书就收50元吗(这么说小班的孩子知识学不了多少,读的书本也太贵了吧)?按道理说幼儿园应该偿退短补,多余的书费自然应余到下学期,让我们学生家长心里有数吧(在这里需强调的就是我们家长不都是“傻子”,也不是在乎这50元钱,而是事情不能这样去做)。照这样计算幼儿园每学期至少有100多个学生,那么到学期结束总共预收的书费还应剩下2000元左右,请问这每学期剩下的钱用到哪里了呢?又在谁的手里呢(估计书账应该有专人负责的)?还是学校领导最后私分了呢?学校领导又如何作出解释呢?2012年下半年已经结束了,预收每名幼儿50元扣除书费余下的钱又怎么处理呢(不会是装自己腰包了吧)?还有一个问题就是2011年冬季幼儿园收取暖费的事,村里谁也知道学校的电费是村里交的,为什么又要让学生交呢?这些问题总得让我们家长心里明白吧。 总之,我们家长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你们学校这样收费让我们做家长的难以接受和理解。在此期待有关教育部门或学校能给出一公正、合理的答复与解释。 后楼下村十余名学生家长代表联名举报
河北南和县三召乡高街村干部贪污300万 河北省南和县三召乡高街村,村干部贪污300万谁人管,村干部勾结高速公路收费站领导套取国家资金非法占地20亩左右,现在收费站东侧用途做篮球场(国家基本农田)。 鸡泽高速口通向鸡泽县城公路加宽补助款不均每亩(3万——30万)不等,道路两侧在加宽前没有树木和机井村干部借此机会大捞钱财,而且在公路两侧公路边沟界外一米占地款不给老百姓补偿费, 邢临公路两侧绿化带植树款项,未挣到位的土地30与亩补偿款被私扣。 宅基地的发放在公路近30与处没处7000元左右, 村打机井每户收500元,村干部保护15家自己的人收取的接头费装于自己的腰包机井账目可查 村干部的儿子结婚时挪用公款10万元左右,所有涉嫌贪污款项内部透漏在平乡县平乡镇银行存放, 具体详细调查:宅基地、修路占用的土地(土管局、乡镇、鸡泽县交通局)(高速公路管理处)此事可深挖,据说有县内幕官员设于其中, 在街道内用垃圾铺路调查时不用顾虑,村没支付过一分钱, 村没有支部书记有村主任和村委二人见人,一把不做主二把说了算,预县某些领导关系甚佳 现在公布的不太详细,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希望在调查中要有一个坚定的心,不要让村民失望
清河教育????? 走进湘江小学 湘江小学始建于 2010 年 4 月 , 2011 年 9 月 1 日正式开学投入使用 ,是一所高标准的新兴小学,是清河县一所有名的小学。很多家长期望孩子进入这个名校学习,可当地居民总是说,这个学校非常乱,学校强行留宿学生,赚孩子的钱,湘江小学教师参与小饭桌办班开课,学生安全问题也成了家长关心的话题。 记者调查发现清河湘江小学在招生方面没有认真按照清河县教育局片内招生的文件精神,大量招收其他学区片内学员, 学校强行留宿学生搞创收,教师开办小饭桌疯狂举办辅导班,小饭桌管理混乱,上下学接送孩子路途孩子乱跑无序,家庭用车当校车严重超载等现象十分严重。 老师说情进不去 违规招生为哪般? 超范围招生很神秘,老师说情进不去,结果开学很多片外生,真是让老师们纳闷! 一位老师这样说:现在真的没法说,因为咱当着老师,一到每年招生的时候,都会有朋友找说情,要求孩子来湘江上学,可咱怎么说也不管用,结果开学后发现很多学生不是这一块儿的,油坊镇、双城集、辛集、坝营镇等很多离这片十多公里近二十公里的孩子也有,都来了,真是莫民奇妙,据有些人说这都送了礼。 据学生家长反应,学校强行留学生住宿高收费,学校开办食堂对外承包孩子饮食没有保证,盈利卖饭。 一位给孩子送饭的家长告诉记者:学校将 5 — 6 年级学生留宿,每个学生每学期要交 1800 多元的的费用,还不包括吃饭,孩子吃得也非常差,学校食堂都包出去了,所以,饭菜质量价格都没保证。不是河北省已经规定义务教阶段学校食堂不得“外包”吗,怎么不管用呀?孩子吃不好家长只能平时再送点吃的。 一至四年级教师都参与办辅导班、小饭桌搞个人收入,本身小饭桌是便利百姓的好事,但很多老师当成了赚钱的路子,你不上他辅导班,他就给你孩子颜色看,也是影响正常教学的主要因素。 老师举办小饭桌办班成风 上下学堂安全无保证
吧主,请关心下清河教育
河北十八大代表人物 图为河北省部分来自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十八大代表:(左起)郭娜、张香云、赵红、刘荣秀、张文市、陈丽、秦红彦、郑喜兰、郝建标、林秀贞、卢怀玉、范振喜、武洪涛、安凤玲、王连芹、张雪松、马建勋。
无法无天的罪恶谁来管 2012年11月3日,对于我们家来说,是一个极其黑暗的日子。这一天,我的父母带着伙计去到壶天镇山坪金桥采石场拿回来我们家当初的投资,跟采石场的股东蒋雪强发生冲突,父亲怕矛盾升级,打电话叫来**协商,**怕控制不住局面,说要回警局协商,就在父母亲开车要离开的时候,蒋雪强的两个儿子蒋星、蒋辉分别开着采石场的挖掘机和铲车,先是把父母的车掀翻,然后用挖掘机的在车上踩,完全无视生命,母亲当时坐在副驾驶上,背部被挖掘机伤的没有一块完整的肌肤,骨头粉碎,当场死亡,伙计被铲断多根肋骨。
新人报道
叫你如何认清“双十一”网购陷阱 【注意“双十一” 网购陷阱】“双十一”网购很嗨,有木有?[围观]为防骗子乘虚而入,提醒您:①理性消费②不轻信大折扣③不登陆没资质认证的网站④不轻易点击对方发送的不明链接⑤尽量通过正规网站和第三方支付平台购物⑥保留聊天记录、下单截图、认证短信、确认邮件等信息。如遭骗局,抓紧报警!
长城网祝贺:清河乡土贴吧上线
河北清河王官庄:镇计生工作出奇招 是鼓励超生还是图财牟利 ◆王官庄镇计生干部罚款不开单◆只交两万 元 超生方可办理◆无需村委计生干部 保你超生高枕无忧 ◆通过村级办理遭尴尬更麻烦 计生工作包括计划外生育查处管理,育龄妇女定期上站检查是杜绝计划外生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计生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然而,在河北省清河县王官庄镇的计生干部,凭借计生管理工作的优势对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先行收费,不开票 保你超生高枕无忧 ,是谁为违反计划生育者大开绿灯,是鼓励超生还是图财牟利?…… 清河王官庄: 镇计生工作出奇招 是鼓励超生还是图财牟利? 文 / 沉默 最近,河北省清河县村民反映王官庄镇计划生育罚款不开票,有的甚至,想要计划外生育不用办理计划外生育指标,只要找到镇计生主管领导缴纳 20000 元,就会在上站、落户等方面一路绿灯,保证孩子顺利出生。 为此,记者赶赴王官庄镇进行实地了解。 10 月 24 日正逢王官庄镇集日,中午在一小吃部,与当地王官庄村人边吃边聊,说起了这一话题。“现在只要求钱就行,前些日子,我朋友有了个儿,感觉太单又怀上了,怕落不住(被查出打胎),于是,就找到镇上,说想要二胎,镇干部就和他要 20000 元钱,他怕中途找麻烦,想要个条(凭证),那计生主任很生气的样子,要条?!没事,就这样保你没事知道吗?我朋友也没敢再提条的事” 在谈论计生罚款时,有别人也在插话:这事多啦, 田村、 张村 、杨庄、大简庄哪个村里没有呀!这个有什么稀奇的,就是生了(超生)又怎么样?俺村里李(音)某找了个关系送了 17000 元,也就了事了。 当问及老乡是哪个村时,老乡笑了笑,对记者说:你个外地人问这个干什么?被婉言拒绝。 随后,记者走访了西王官庄、田村、杨庄、大健庄等村,很多有过这样“待遇”的村民证实了这样收费就可超生的“潜规则”,你不先找他交钱,就会很麻烦,上站检查,一直到孩子出生,甚至,就会招来限制人身自由的关照,直到你找人说情叫上这钱。 一位村民这样说:你若是找到村里,会更麻烦,就更不好办了,别说育龄妇女上站检查,就是孩子生下来,户口也成问题。 社会抚养费在农村就是计划生育罚款,确切的说是国家计生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相关规定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公民强制性的处罚。可在有些计生干部眼里成了谋取私利的好渠道,装进自己的腰包。 清河县王官庄镇辖 49 个行政村,总人口 8.43 万人。 每年对于所辖区由于各种原因欲望违反条例超生的会大有人在,这部分收入不可估量。花钱就会买平安,势必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进展,将社会抚养金作为先决条件,给钱就可生并将罚款变为己有,作为党的计生干部真是 不可思议
河北南宫:污染企业排污成河 环保工作何时落实到实处? “河水脏臭危险”警示牌,悬挂在通往河北省南宫市子冢乡杨圈村的小桥旁,十分醒目。河道里漆黑的污水散发着逼人臭味,令人恶心,也给当地村民带来烦恼。这里的老百姓都知道污水是在那些洗毛厂及制皮企业淌出来的水。环保局执法队长称:那里企业属省网控企业,企业有污水处理厂,回水也利用了,不会污水外排,河里的臭水已经很多年了,打算清理。羊圈村村民说:这里厂子的工业废水现在还向河里放,臭的实在难闻。企业排污依旧,污水地下渗透不停,河道污水何时清理还河流绿水? 河北南宫: 污染企业排污成河 环保工作何时落实到实处? 在子冢乡有几家洗毛厂及制皮企业,建设十分气派,在厂区西面一臭水河,给厂子的形象折杀了几分秀色,也给当地环境做一否定。河水漆黑腥臭,气味刺鼻,臭气让在这河道周边的农民难以忍受,影响着村民的正常生活。 污水长期排放成河 影响居民生活 据村民介绍:这条河已经存在好多年了,每天都在冒着令人恶心的腥臭气味,尤其,夏季蚊虫季节,蚊虫比其他地方多得无法形容,出门就会遭蚊虫碰撞。蚊虫叮咬,更是常事,门窗也不敢敞开,就别说在外乘凉消夏了。 以前这里的水很好吃,现在老百姓谁还干吃这里的水呀!地下浅层的水颜色也变了……。在杨圈村桥头过路的村民气愤的说。 当问到为何没人制止此事时,村民说:这事不是一个人的事,举报了环保部门不管,谁又有办法呢!再说大军他兄弟三个的企业很有钱,势力也很大,可能村里收了钱就不管老百姓死活了,谁敢说呀! 环保部门:企业属省网控 不会有问题 再说回水也利用了 9月7日记者来到环保局见到执法刘队长,刘队长说:“那条河好几年了,的确,老百姓意见很大,不过现在已是省网控企业,企业已经上了污水处理设备,没有排污的,排出的水已经达到一级B,回水并且都利用了。那条河也打算治理。最近市里也接到老百姓投诉,受到上级的重视。” 并拿出向上级的相关回复。当要求复印或将向上级的回复拍照时,刘队长拒绝了要求。 随后,随着环保局负责子冢片区的工作人员,去了两个没有厂名的企业,看了污水处理厂运转情况,一个企业没有看到回水利用情况,另一个将处理的工业废水排出了厂外,并没有回水利用,由于工作人员时间原因,并没有去其他厂家。 污水处理设备虽上线 废水排放依旧 环保局“回水利用”作何搪塞? 看了污水处理情况后,记者来到那条小河旁,自通往杨圈村的小桥南行,看到来自厂区的排污口,排放的工业废水,哗哗之淌,排出的工业废水漂浮着白沫,散发着刺鼻的化学原料的气味,这与环保局刘队长所说所排放的水达到一级B的标准显然差别很大。 在地里做农活的村民说:这只是其中一个,桥的那边(北边)还有几个口(排污口),每天有时候淌出来的水很难闻,开始淌出的水颜色不黑,单过一段时间就黑了,臭的更厉害了,也有人举报过,从来没人问过。 记者在桥上闻到除河水的臭味,还有厂区里散发出来的股股腥臭味,试图到桥北看排污情况,最终由于杂草及路的难行,阻力了前往的道路,只是看到一处正在排污,没有看到当地村民所说的其他几处。 杨圈村那里的企业并没像南宫环保部门所说是受省网控企业,没问题,回水已经利用,反而,很多企业排污依旧,河道臭水继续侵害者那里的老百姓的生活,村民的投诉也没有因此而停止。环保局负责人“省网控企业、污水处理、回水利用、打算清理污水河”的言词搪塞,只是掩耳盗铃,当地环境并没得到治理。现在邢台全市正开展《还邢台青山绿水 走生态发展之路环保行动》 ,那里墙上《治理环境人人参与 洁净环境家家受益》的标语显得那么无力,让人更加心酸。南宫市响应邢台市委还我青山绿水何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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