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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谎言--熟悉的陌生人 余罪,这个名字起得好。这个世界上没有完人,是人都有余罪。轻或重罢了…… 为什么喜欢看老常的书呢? 这得从《红男绿女》开始说起,原名好像是《鸨哥鸨姐》。看了一遍,觉得作者有生活,但是总觉得YY过度。看完也就看完了,没什么太多印象。 其后《黑锅》出来了,感觉真是不错。为什么不错?有血有肉,写的就是个小人物,他喜欢美食,喜欢金钱,喜欢美女。其实谁不喜欢呢?但是盗亦有道,做人要有底线。对于小说《黑锅》我只觉应该到简凡辞职就该结束了,但是作为人物简凡却不应该结束,我觉得后半部分作为《黑锅》的续篇或者番外篇应该更好些。 时间不早了,长话短说。《超级大忽悠》《香色倾城》写的也都很不错。成功塑造了一个个血肉丰满、有苦有乐、有自得有无奈的小人物。 《余罪》更是如此,余小二有我们自己身上所有人的毛病,也有我们身上所有人的优点。就用一句装B的话来说:“熟悉的陌生人”,看《余罪》中的人物,你会觉得他和我们身边的某个人,或者干脆就是我们自己很像。 有自己的无奈也有自己的坚持 社会就是这么个社会,你改变不了他,那么你就要改变自己去适应他。 说余罪, 忠:忠于自己的职业,那怕不是他理想中的职业。但他那怕出生入死,也会去努力的干好。这里也许有被老许逼的成份,但绝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最重要的仍然是他自己的想法; 孝:这个不用说,为了减少他爹的负担,省吃俭用,甚至不惜“坑蒙拐骗”; 节:这个不得不说,这就是余小二的底线,通篇看来,余小二是一直坚持自己的底线的。他懂什么叫适可而止(有些事线内叫错误,线外就叫犯罪); 义:那就更不用说了,警校时对同学的关心(晕枪、找工作)、羊城时把大家聚一起;为反扒队失业协警解决就业问题;关心那个被抓区长的女儿等等等等…… 时间太晚了,就到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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