姮愔 姮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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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喜爱的。。。。。]] 终于让我找全了《西游记》里的歌曲,非常喜欢,特别是“天竺少女”、“相见亦难别亦难”、“女儿情”敢问路在何方        曲:许镜清    词:阎肃    唱:蒋大为 / 张暴默        http://chinakongzi.net/2550/music/download/hezou/gwlzhf.mp3    歌词: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又出发。你挑着担,我牵着马,翻山涉水两肩霜花。风云雷电任叱咤,一路豪歌向天涯,向天涯。啦……啦……一番番春秋冬夏,一场场酸甜苦辣。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    天竺少女         曲:许镜清    词:阎肃    唱:李玲玉        http://chinakongzi.com/2550/music/download/hezou/tzsn.mp3     本曲为第24集《天竺收玉兔》插曲     歌词:噢……沙里瓦,噢……嗬!……是谁送你来到我身边,是那圆圆的明月,明月,是那潺潺的山泉。我像那戴着露珠的花瓣,甜甜地把你依恋。噢……沙里瓦,噢……嗬!……是谁送你来到我身边,是那璀璨的星光,星光,是那明媚的蓝天。我愿用那充满着纯情的心愿,深深地把你爱恋。噢……沙里瓦……     --------------------------------    晴空月儿明         词:阎肃    曲:许镜清    唱:迟重瑞(唐僧)     叶矛     http://www.chinakongzi.com/2550/music/download/hezou/qkyem.mp3        本曲为第18集《扫塔辨奇冤》插曲     歌词:乌云压顶夜森森,塔铃响声声。夜色昏暗灯不明,知是宝塔第几层。一片禅心悲众僧,师徒扫塔情殷殷。驱散妖雾乾坤净,换来晴空月儿明。    -----------------------------------    五百年桑田沧海         作词:阎肃    作曲:许镜清    唱: 郁钧剑        http://www.chinakongzi.com/2550/music/download/hezou/sangtian.mp3     本曲为第4集《困囚五行山》插曲     歌词:五百年桑田沧海,顽石也长满青苔,长满青苔。只一颗心儿未死,向往着逍遥自在。哪怕是野火焚烧,哪怕是冰雪覆盖,依然是志向不改,依然是信念不衰。蹉跎了岁月,激荡着情怀,为什么?偏有这样的安排。     -----------------------------------    相见难别亦难         词:阎肃    曲:许镜清    唱:吴静    http://www.chinakongzi.com/2550/music/download/hezou/xjnbyn.mp3         本曲为第16集《趣经女儿国》插曲     歌词:相见难,别亦难,怎诉这胸中语万千。我柔情万种,他去志更坚,只怨今生无缘。道不尽声声珍重,默默地祝福平安。人间事常难遂人愿,且看明月又有几回圆。远去矣,远去矣,从今后梦萦魂牵    ------------------------------------    何必西天万里遥         词:阎肃    曲:许镜清    唱:吴静    http://www.chinakongzi.com/2550/music/download/hezou/hbxtwly.mp3         本曲为第19集《误入小雷音》插曲     歌词:桃李芳菲梨花笑,怎比我枝头春意闹。芍药婀娜李花俏,怎比我雨润红姿娇,雨润红姿娇。香茶一盏迎君到,星儿摇摇,云儿飘飘,何必西天万里遥,欢乐就在今朝,欢乐就在今宵。    -------------------------------------    青青菩提树         词:阎肃    曲:许镜清    唱:李静娴    本曲为第25集《波生极乐天》插曲     歌词:青青菩提树,宝象庄严处,经过多少岁月,依然苍翠如故。仰参菩提树,遥望故乡路,几多朝朝暮暮,漫漫云烟无数。历经坎坷终无悔,未教年华虚度。咦……噢……面对大千世界,功过从何数,愿此身化作菩提,护众生光照千古。
透过盲眼的爱情[转] 作者:掩掩 文摘来源:2005年1月《海外版》 四季芬芳的夏贝尔小镇因为它的香草产业而闻名于世,如今大家津津乐道的是这里的一所“盲童芳香艺术学校”。尤其是学校里的盲童,他们在接受科学训练后,嗅觉变得出奇的敏锐。 18岁的乔奇无疑是学校里最杰出的学生。凡是由他筛选出的香精,加工出来的各种产品都卖得出奇的好。2004年在小镇举行的首届“芳香鉴赏会”上,有很多巴黎、伦敦的商家会聚于此,拔得头筹的那家香精工厂毫无疑问将会成为时尚界的宠儿。有着“天才的鼻子”美誉的乔奇已经被邀请成为这次大会的首席评委。 最近,乔奇的脸上总是荡漾着幸福的笑容。大家都说这是因为他的事业蒸蒸日上,只有乔奇知道这是因为有了露西。他们相逢在一个初夏的傍晚。那晚,银白色的月亮挂在深蓝的天空中,干热的土地和岩石之间飘散着清香的香草味,暖风徐徐吹过,芳香成为空气的精魂。乔奇很想配出一种最能代表夏天的香味。忽然,一个温柔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路:“每一缕花香里都储存着一朵花的灵魂,你要用心灵和它对话,它才会赋予你最美妙的芳香。你看那株车前草,它虽然没有娇艳的花朵,却飘散着沁人的清香。” 乔奇一直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但此刻在这位可爱的女孩面前,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卑。 善解人意的女孩似乎发现了什么,她取下头发上的丝带,蒙在眼睛上,微笑着对乔奇说:“现在我们都看不见了,让我们用心来感受对方吧!”她银铃般的笑声敲打着香草的天空,一切都沉醉了。这个女孩名叫露西,出身于香草世家,出于对香味的共同爱好,两个年轻人的心就这样紧紧地贴在了一起。他们牵着手走遍每一片花田,给许多花儿都取了个好听的名字。 然而有一天,露西忽然心事重重地来找乔奇,希望他能帮她父亲的奥克斯香精工厂在这次“芳香鉴赏会”胜出,以挽救濒临破产的境地。 露西无助的泪水滴在乔奇的手背上,这让他不忍拒绝她。乔奇陷入了痛苦的矛盾当中:虽然做一个香味鉴别专家是我的理想,可现在露西才是我的生命啊!没有哪个女孩子愿意喜欢一个瞎子,可是露西却给了我一生最幸福的生活。我该怎么办呢?好几天上课的时候,乔奇都郁郁寡欢,这一切被莫顿先生看在眼里。有天,莫顿先生关爱地望着自己最得意的学生:“有什么是我可以帮助你的吗?” “先生,请你告诉我:当你不得不做一件违背自己意愿事情的时候,怎么样才可以解下背上沉重的十字架?” 莫顿先生凝视着乔奇,他沉默了许久,带着乔奇来到一大片薰衣草花田。在广阔的原野中,天空深邃高远,风低低地吹过,薰衣草的芳香给人无限遐思。 莫顿先生问乔奇:“这种芳香怎么样?” “朴素、开阔、清幽、独特。它的香味没有虚华,却因为真实而艳冠群芳。”乔奇很肯定自己的直觉。 莫顿先生点了点头:“它没有华丽的外表,但却成为全世界喜爱的香草之冠。因为它的简单、真实,它的花香里有一颗自由的灵魂。乔奇,做人也是一样啊。” 乔奇体味着老师的话,在花田小径中徘徊。他的耳边一会儿响起露西的笑声,一会又响起恩师的教诲。这趟回家的路,他走得格外漫长。 万众瞩目的“芳香鉴赏会”终于拉开了帷幕,小镇热闹无比。奥克斯香精工厂老板亨瑞坐在观众席里暗自得意,今晚的胜者必定是他的工厂。女儿露西就是他的杀手锏! 老亨瑞已经勾画出了一幅完美的画卷:过了今晚,等拿到巴黎大公司的订单,女儿就一脚踢开这个瞎子,到大都会钓金龟婿。 评审台上,十几家工厂生产的香精装在玻璃器皿里一字排开。乔奇用锥形纸的尖端插入香精,微微吸入几滴,然后移开,用手轻轻地弹一弹,再把它放到鼻子下方。他的动作优美舒缓,很有韵律,就像一个管弦乐队的指挥家轻柔地舞动着他的指挥棒。他脸上表现出的异常惊喜,全神贯注的神态,就像古董收藏家鉴赏几百年前的奇珍异宝,让人为之倾倒。台下的观众屏住呼吸,等待天才的鼻子嗅出人间最美妙的香氛。许久,乔奇从一排器皿中抬起头来,微微点了一下头,这表明他已经有了最佳选择了。“我宣布,本年度最大的赢家是来自曼特镇的——莱因工厂。” 会后,面对老亨瑞的质问,乔奇没有辩解,只是默默地走下了评审台,心情黯然。他知道,自己一定失去了露西,但他并不后悔。突然,一个清脆而坚定的声音传了过来:“爸爸,我为乔奇骄傲!这个结果正是我所期望的!” 顿了顿,露西又说道:“刚开始,我是为了让工厂获得订单而接近乔奇。可和乔奇在一起,亲近大自然、赏析花草的日子里,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虽然他是盲人,但是内心却无比的简单纯净,这一切完全不同于我熟悉的尔虞我诈的商场。我爱的是真实的他。爸爸,要是他因为我违背了自己的良心,那我就永远失去他了!” 在老亨瑞的暴跳如雷中,露西挽着乔奇的手,无限珍惜地望着自己的爱人,走出了大赛的会场。
爱的浴衣(玫瑰私语)[转] 作者:〔美〕佩吉·文森特汪新华译 文摘来源:《环球时报》 牵手走过了近50多个春秋,爸爸和妈妈却像是昨日刚结婚的一对新人,充满了柔情蜜意。他俩从高中起就在一块了。厮守了这么漫长的岁月,爱情似乎历久弥新。要命的是,他俩表达爱意的方式一点儿也不含蓄,有时令我们这些晚辈都有些难为情。  看电视时,妈妈给爸爸按摩脚丫子。坐车一道外出,她就大声读书给他听。每天晚上她都会将枕头弄松软,好让他睡得踏实。从未坐过船的妈妈有一次竟然出海了,因为爸爸热爱大海。  有时候,妈妈会一边哼着“街这面阳光明媚”,一边把爸爸拽到身边,“比尔,过来,咱们跳个舞”。爸爸欣然从命。不懂事的达奇(我家的小狗)闻声跑来,冲着他俩叫着,并一个劲地跟着他俩的舞步直打转。随后,妈妈一个优雅的转身,爸爸将她揽入怀中。  冬天,每当妈妈要外出,爸爸总是先去车库将车启动。每到星期天早晨,爸爸就会早早地起床,为妈妈奉上自制的饼干。他不会错过一个机会,告诉她“你今天非常漂亮”。可是,爸爸至今还没学会给自己的妻子买一份不俗的圣诞礼物。  他通常在圣诞节前一天的晚上溜出家门,一个人到附近的大超市转悠。个把小时后,他神秘兮兮地回到家,拎着那些沙沙作响的塑料袋子,随后独自与那些五颜六色的包装纸、盒子、带子一直周旋到深夜。可年复一年,藏在圣诞树下给妻子的礼物总是那不变的两样: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和一大瓶香水。  妈妈打开礼物盒的时候,总是作出惊喜的样子,然后特意穿过整个房间,在爸爸脸颊上深深地一吻。  有一年感恩节刚过,爸爸忽然向大家暗示:他要为妈妈买一份不同寻常的礼物。我将信将疑:我的爸爸,一个与妈妈相伴50个年头的人,一个笨拙得从来没有太多花样的人,这会儿要给妻子送一件特殊的圣诞礼物?看得出他早就计划好了,并且对自己的点子相当满意。  12月25号的早晨,我在圣诞树下翻寻到一个大纸盒,上面是爸爸潦草的字迹:“送给我的爱妻。”我使劲晃了晃,没一点儿响声。这回肯定不是盒装的巧克力或大瓶的香水。  我将礼物拿给了妈妈,她满脸疑惑地看看我。我耸了耸肩,我们俩一起瞅着爸爸。他则冲妈妈挥着手,催她:“快打开啊!”  妈妈小心翼翼地用指甲在纸盒边缘挑了挑,她不想把精美的包装纸弄破了。爸爸在一旁有些不耐烦。“快点呀!快点呀!”他几乎要从椅子上跳起来了。  “亲爱的,这可是一大张纸。来年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你要多少包装纸,我统统给你买,现在把盒子打开得了,别在乎一张纸。”爸爸几乎在恳求她了。  终于,妈妈揭开了盒子外面的包装纸,她把纸折成了原来的1/4大小,放在一边,然后开始解盒子上的丝带。  爸爸再也按捺不住了。他从座椅上跳起来,冲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丝带给扯断了,还差点儿把盒盖撕破。随后他停住不动,想了想,又将盒子交还给妈妈,坐回了原来的座位,口里还不停地念叨:“别磨磨蹭蹭的,快点呀!”  妈妈掀开盒盖,轻轻揭去一层绵纸,然后从衣盒内抖出一团粉红色的衣物。这是件棉制浴衣,领口边和衣兜上方绣着白色的雏菊。妈妈嘴角含着笑,不住地低声细语:“啊,比尔,亲爱的……”  但她故意避开了我的目光。  我只得低头瞧着自己的膝盖,咬着嘴唇,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当场笑出声来。  “玛丽,在商场第一眼看到那件浴衣时,我就知道它是专门为你做的。我看了又看,心想:‘这样的款式,这样的颜色,简直太适合我的玛丽穿了。’所以,我连价钱都没问,只找了个跟你身材相仿的店员,定下了尺寸,接着就买回来了。”爸爸眉飞色舞地叙述着挑选礼物的经过。  我对妈妈的缄默不语大为惊讶:她至今都没告诉爸爸,他送给她的那件浴衣跟她5年来每天早晨穿的那件是一模一样的。  她只是偷偷将那件旧浴衣捐给了一家慈善机构,然后穿上这件新浴衣。  因为,那是爱的浴衣。▲
我不害怕我很爱他[转] 作者:郎 健 文摘来源:暗地小说 在柳絮飞满整个小城之前的那个季节,我们在一条穿城而过的河岸开了家书屋。而在柳絮飞满整个小城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位叫珺的女孩。叫珺的女孩在河对岸城市郊区的一家工厂里上班。她是那儿的打字员。我认识她的时候其实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来我们书屋了,只是前几次来我都不在,她手里拿着的《八个人》杂志就是最好的佐证。   《八个人》杂志?没听说过吧?是的,很没有名气,从前没有,现在也没有,因为它只不过是我们文学社自出的一本内刊而已。她到书屋里来是还这本杂志的。她问我是不是叫水皮。我说是呀,你怎知道。我说出这句话时就意识到我的这句话问得有点傻,因为我想起那本杂志上有我的一张生活近照。水皮当然是我的笔名。她问我为什么取水皮这么奇怪一个笔名。我说我五行缺水,水皮之名是用插字法得来,就是波字啊。她问那为什么要用波呢。我说你不认为波是一种激情吗。  很美,应该说是我有生以来遇见的第一个我以为是最美的女孩,也许也是最后一个,至少到现在为止我没遇见过第二个,这里面有没有“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成分我不敢确定。她的美深深地吸引了我。可是那时我已经结婚了,而且有了一个三岁的女儿。虽然婚姻不像有些人一样,很是美满,但总是一个完整的家庭,我不仅不能因为遇到一个深深吸引我的女孩就毅然决然地要拆散这个家庭,而且还要继续把家庭这副担子挑下去。这样想想,我便苦笑一下。本来像我这样的人该忘记的能够马上把它忘记,但是从那以后,珺经常到我们书屋来,让我受到一次又一次的诱惑,于是,故事就痛苦地发展下去了。河岸的书屋变成滋生爱情的温床,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书屋总是宁静温馨的,街旁的那条河总是如此地美丽。珺有些苦涩地告诉我,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他和她是同单位的。  她很少白天到书屋来,因为白天要上班。而她的家又是在离我们这个小城四十公里的一个小镇上,于是我就问她晚上睡哪儿。她告诉我说住在她同学那儿。我想,她说得没错,她确有一个同学在离我们书屋不远的一家厂里上班,她们一起来过我们书屋好几次。有段时候她几乎天天晚上来我们书屋。她似乎经常心情不好,因为她老是让我陪她喝酒。有次书屋里实在太忙,我就说:今晚就算了吧。她说:今晚你不陪我喝酒,我永远也不会找你喝酒了。那晚我终于没陪她喝酒,她也真的从此不找我喝酒了。  那天晚上,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们那儿整条街都停电。晚上是我们书屋生意最好的时候,所以我想,虽然停电,总还会有点生意的。我让我的伙伴们回去了,我点了五根红红的蜡烛独自守着书屋。书屋在温馨迷人的烛光里变得很是浪漫,让人不由地想起爱情这个词。我想起爱情这个词五分钟后,珺来了。于是,我们坐在一张三人竹椅上聊天。我们坐得很近,而且谈话声很低。在外人看来,这就是一对恋人。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我妻子突然进来了,会怎样呢?一定有人会认为我和我妻子当场或事后会闹别扭或吵架。如果这样想,就错了。我妻子后来是突然进来了,但是我们没有闹别扭或吵架。她进来时,我是吓了一跳,不过只是在心里。珺的反应比我快多了,她立马站了起来,走到书架前去翻书。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珺见过我妻子,在此之前,她在书屋里遇见过她。我妻子跟我说了些事后就走了。珺回到我身边坐了下来,叹息了一下。就像一根绷紧了的弦突然松弛所发出的声音。这声音在我听来是那样地清晰,使我知道她刚才比我更紧张。后来,我一直怀疑我妻子是否得了健忘症,按她的脾气我们肯定是要吵架的,可是她提都没提起这件事。她的这个样子,使我跟珺走得更近了。  在一个下雨天,珺提出让我陪她去买鞋,她说过几天她要去黄山玩了,想买双运动鞋。那天也真是怪了,找遍书屋所有的角落也只找到她来时带的一把伞,于是我和她撑着一把伞走进了雨的世界里,俨然一对情人。我们跑了很多家店,终于在桔子鞋城买到了她满意的鞋。那家鞋城为什么要叫桔子鞋城,我到现在都没想通。就在我们走出鞋城时,左侧一道刺耳的刹车声穿过雨幕冲击了我们的耳膜,我们先是侧首然后是侧转身去看那辆弄出这么大声音来的车子。是辆黑色的轿车。没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是有人横穿马路,轿车为避免撞到那人,采取了紧急措施。好险!是下雨天呐。那横穿马路的人穿过马路后一晃就不见了,弄得那司机找不到宣泄的对象,憋了一肚子骂人的话开车走了。我们当时是站在桔子鞋城门口临街的台阶上看这一幕的。她站的位子比我低一个台阶,我们贴得很近,我的臀部的曲线刚好和她腰部的曲线相吻合,她身体的温热通过我们吻合的部位源源不断地传输给我。这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我忽然觉得我真的和她好相配。雨落在我们的伞上,我们站在伞下的世界里,默默地看着差点发生车祸的地方,那里车来车往,一切恢复正常。我们站了五分钟,不,也可能是六七分钟。在回书屋的路上,我终于跟她说我好喜欢她,还问她是否喜欢我。她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朝我莞尔一笑。
娶我的那个人[转] 作者:纪秀明 文摘来源:原创版yc.21read.com 虽然不是什么美女,但是,盘点下来,却发现,自己居然曾谈过4次恋爱。前三次,都以惨败告终。就在我准备发布独身宣言的时候,却遇到了现在的老公,他娶了我回家。应了那句老话,缘分来了,挡都挡不住。 老公是学理工科的,又是北方人,做事情特别讲求实际,追求我的时候,赶上我过生日,没盼来他的玫瑰和蛋糕,反而等来大箱的牛奶和鸡蛋,他说这样就不担心我空肚子上班了,文科出身的我,被他的木讷气得说不出话,真真是没情调。结婚3个月,我身体状况不好,老公陪我去医院检查,一位老专家忧心地对我说:你要有思想准备。冲出了检查室,我扑入老公怀里就掉眼泪。老公紧紧地抱着我,眼圈红红地。那一刻,我才觉得婚姻原来就是有风雨的时候,有人和你在一个伞下。当然,后来证实医生判断失误。和许多女孩相比,我有很多缺点,老公经常不耐其烦地掰着我的指头数:懒蛋、谗嘴、脾气躁、数学大笨蛋,没有女人味,糊涂……,每次,他都郑重其事地唠叨一堆缺点,经常是在我听得昏昏欲睡,睡眼惺忪中,他轻轻地去洗衣服做饭,因为我对冷水过敏。因为我做饭不好吃…… 翻开老照片,不禁冲着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的老公炫耀:这个去北京的小子到现在还念念不忘我哦,给我打电话,夸我是他遇到的最灵秀的女孩……,呵呵,这个去日本的男孩同学聚会的时候还四处打听我的消息哦,夸我最稳柔善良,最可爱……。随后,一撇嘴:你最坏啦,对我这么不好,总批评我!老公拎着锅铲,冲进来瞪眼:是吗?他们这么好,怎么不娶你,便宜了我这个“坏蛋”?翻了几个卫生球眼,嘟噜了几句,我躲到被窝里偷偷抿嘴乐。“嘿嘿,没话了,懒鬼,快起来吃饭”,话音未落,老公又冲进了硝烟弥漫的厨房。学生时代的我,把爱情想得很是凄美,以为是那种“吾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境界;常常为悲情小说中的人物哭哭笑笑,于是分不清是故事还是自己。其实,爱情就是那个人,那个不夸奖我“灵秀”“善良、可爱”,却娶了我的人;那个总能挑出我的缺点,却从不要求我改正的、包容我的男人;那个尽管每天工作很辛苦,却担心我更辛苦的男人;那个在深夜,强打精神听我唠叨的男人;那个在风雨中,为我撑伞的男人…… 编者按:法国作者雨果在《悲惨世界》一书中写道:人生至高的幸福,便是感到自己有人爱。作者思路清晰,语言明快.并通过她的文章,感受到她是幸福的:爱着和被爱。
爱上一个没有嗅觉的男生[转] 作者:南 雪 文摘来源:《黄金时代》2005年第1期 我一直希望自己能遇到那样的人,他爱我,我的缺憾在他眼底就是美丽。      一       我是内向的女生,不爱和男生讲话。虽然我说话的声音很好听;语言幽默;长相也绝对对得起观众。真正的原因是我有轻微的狐臭,不严重,但三分钟后,你会看到与我说话的男生厌恶地捂着鼻子逃掉。    所以我一直是孤独的。高中毕业后躲在家里自学,拿到了大专、本科文凭,接下来打算攻读研究生。至于拿到研究生文凭干什么,我没有想过。   我是在考研书店认识阿祥的。    当时他躲在层层的书架后面,我在角落匆匆地翻看书籍,打算以最快的速度选择一本适合自己的。    “平平,我是真的喜欢你,为什么不多给我一次机会呢?”    声音是从书架后传来的,我抬头看,然后面无表情地把头低下。“我每天晚上都会想你。最大的愿望是和你一起去凤凰旅游。”男人迟疑了一会儿,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周末你有空吗?”    我笑了。书架后只有他一个人,原来是在练习怎样求爱啊!我的心有了小小的缝隙,阳光射进来,暖洋洋的。“既然喜欢,就告诉她好了!”我在心里默默地想。      二       我并没有见到那个男孩。回到家,爸爸照样唠叨我已经24岁了,应该有一个男朋友。他还说他认识一个男子,然后仿佛漫不经心地放低了声音:“因为从小患了鼻炎,他基本闻不到气味!”    为了不让爸爸失望,隔天我去了全上海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二人餐厅,坐在叫阿祥的男人面前。他高大帅气,鼻梁像裴俊勇一样挺,可惜功能不全。我坐在他对面,身上溢出淡淡的狐臭的味道。    当男人说这餐厅环境很好时,我就知道爸爸注定会失望了,我记得这个磁性的声音,此刻是疏远的,而我上一次听到则是饱含深情地。这个声音喜欢的人叫平平,而不是我!    我没有说破,只是埋着头不停挥动手里的刀叉,像迫不及待要饱餐一顿的土著。阿祥偶尔和我说话。例如你喜欢看什么书;自考很难坚持,你真让人佩服一类的话。我偶尔点头,微笑。有这样一个人陪着说话也是不错的,虽然他心里可能惦记着那个叫平平的女孩子。    上饺子的时候,阿祥拼命往碟子里倒酱油,我把醋递给他。他恍然大悟说谢谢,眼神有微微的闪亮。他果真闻不到气味,我心中淡淡的喜悦很快暗淡下来,因为这个适合我的男人并不喜欢我。    这就是我的悲哀。就像我曾经在外文报纸上看到过的美国小说。肥女孩是超市里的收银员,收入很低,每天下班后徒步到市场买便宜的烤肠。没有爱情,生活也没有希望。偶然,花店里一个盲人请求她的帮助。就这样他们认识了,恋爱。盲人抚摸她的身体,赞扬她的皮肤柔嫩细腻,她快乐起来。    某一天盲人告诉她,他要到国外治疗眼疾,胖女孩害怕了,如果他看见自己肥胖的模样。还会喜欢自己吗?   盲人出国了,女孩以最大的决心减肥。很久以后,她敲响盲人的房门,却看到盲人看到苗条的自己,眼底写满了失望……    看完小说,我哭了。我不知道别人会有怎样的感受,我只知道我一直希望自己能遇到那样的盲人,他爱我,我的缺憾在他眼底就是美丽,然而当我遇到阿翔时,他却爱着另一个人。不过这样也有好处,那就是我可以将他完全当成好朋友,不必为爱情患得患失。      三       我们偶尔见面,常常打电话。在他面前我完全释放自己,阿祥常常被我逗得哈哈大笑。在我的追问下,他很快把他和平平的事情告诉了我。    他们是同事,而且青梅竹马,小时候常常在一起游泳、跳房子、种花,吃路边的烧烤。他说平平和我一样沉默内敛,有白皙的皮肤和安静的容貌,内心却像火山一样狂热。    偶尔我们也会网聊,交换博客里的日记,他的写满平平的名字,我的则写今天复习了多少功课,我们聊着那些琐碎的快乐,有时,我会觉得自己爱上他了,于是警告自己不要自讨苦吃。就这样到了国庆假期,我独自去九寨沟旅游。
我不完美,但我快乐[转] 作者:尼科尔.约翰逊 杨 荟 文摘来源:《海外文摘》2005年第2期 那是我在佛罗里达州大学读书的第一个学期。我总感觉浑身无力,无精打采,有时候甚至要很费力才能从床上爬起来,并且瘦了20磅。但因当时忙于紧张地复习功课和为佛罗里达州美国小姐比赛做准备,我顾不上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   然而在决赛的那一天,我头晕、恶心,几乎晕倒在后台上。父母将我送到医院,并做了血样化验。   几天后,我被允许回到学校。期末考试就要到了,我必须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复习功课上。   正在我埋头苦读时,电话铃响了。“尼科尔,你的血液化验结果出来了……”妈妈沉默了几秒钟,才开口说道,“你的血糖是509。”“那意味着什么?”我不解地问。“宝贝,只有在126以下才是正常的。”妈妈极力掩饰着她的痛苦低声说。   又是一阵长长的沉默。妈妈艰难地告诉我:“孩子,你得了糖尿病。”   糖尿病?我怎么会得糖尿病?不,这不是真的。一定是搞错了。   妈妈告诉我她所能为我做的一切。最后她说:“孩子,你不得不回家好好休养。记住,不要吃太甜的东西,或许会好一些。”   会好一些吗?我挂断了电话,走到我那小冰箱前面,打开门。   哦,甜食,是我这个年龄的人喜欢吃的东西,也是我的最爱。难道以后我就要和它们拜拜了吗?我再也不能享受这些美味了吗?我不信!我拧开两瓶苏打水,一口气全喝了下去,然后直奔自助餐厅。我在盘子里装满布丁、甜点和蛋糕,含着泪水全部吞了下去。那一夜,我不停地呕吐,直到失去知觉。第二天早晨,当我费力地睁开眼睛时,我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医院。   “尼科尔,你必须接受现实,并使自己平静下来。”医生说,“你必须调整你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不然你的血糖会大幅波动。糖尿病并不是不可解决的。从现在开始,保持健康是你最重要的事情。”   “俄的学业怎么办,还有我的比赛?”我问。   “学校的课程一般都很紧张,而你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血糖降下来,所以,你最好放弃学业。至于比赛,那就更不可能了。”   我跌落在病床上。“我的生命就此结束了。”我想。   一名护士让我的悲伤颓废情绪开始好转起来。“尼科尔,得了糖尿病并不是世界末日。”她拿了一个托盘放在我面前,托盘里面有一个注射器和一个橘子。“你以后要每天注射胰岛素,你要用这个橘子做实验学会自己给自己注射。记住,如果你接受了你的病,并能照顾好自己,你就能做你想做的任何事情。”我在橘子上扎了20多针后,才鼓起勇气在自己身上扎了第一针。   我休学了,回到佛罗里达西米诺尔镇我的家里。我一个星期去三次教堂,每天都在祈祷:“上帝,救救我吧!如果你能将这病魔驱走,我将心满意足。”   也许上帝拒绝了我的请求,我决心要像没有得病时一样生活下去。我回到了学校,完成了学士学位,并继续攻读硕土学位。我疯狂地关注我的血糖,希望能看到期望的正常值。为此我付出了许多努力,哪怕是最小的事情:多睡半小时,早餐吃少量的面包,午餐和晚餐吃同样的食物……   在学校,我只告诉几个人我得了糖尿病,我还继续参加选美比赛。我想,人们一定会认为选美获胜者是完美元缺的,所以我不能让每个人都知道我有病。 1997年,我获得了“苹果花”小姐选美赛的冠军,这意味着我将有资格参加弗吉尼亚小姐的比赛。如果赢了,我将被送去参加美国小姐的比赛。   我得知使用一种胰岛素泵,就不用再自己注射胰岛素了。但是,当我拿到那个胰岛素泵时才发现,无论我把它固定到腰带上还是身体的其他地方,人们都会看到,尤其是比赛时的裁判会看得更清楚。不,我不愿在这么多人面前使用这个东西。于是,我把它放回了原来的盒子里。   选美比赛如期进行,我坚持注射胰岛素,吃规定的食物,按时休息。但是比赛前夕的一个早晨,我又一次昏例在地。当我睁开眼时,我躺在妈妈的怀里,医护人员围在我身边,赛事管理员凝视着我,我的早餐放在地上。   “妈妈,很多人都知道了吗?”这是我说的第一句话。   “不,没有人知道。”妈妈将我紧紧抱住。   我请求赛事管理人员允许我继续参加比赛,他们同意了。那几天,我想忘掉那个早晨,但是我忘不掉。我明白其实每个人都已经知道我得了糖尿病,我是一个有缺陷的选美小姐。最后,我终于鼓起勇气,把那个比寻呼机还大的胰岛素泵带在了身上。结果是,因为我的诚实,我赢得了这场比赛。   在参加美国小姐选美的大赛上,除了游泳之外,我一直带着我的胰岛素泵。我并不在意人们知道我有糖尿病。“这就是我,”我想,“我不完美,但我快乐。”   在主持人宣布获胜者之前,我一直都很平静,我的目标达到了。我想要做的,就是告诉自己以及和我一样被病魔缠身的人们:病魔并不可怕!   当1999年美国小姐的桂冠戴到我头上,我走向那些想认识我的人们时,我的心中充满了骄傲:还有什么比这更完美的呢?   赛后,有记者问我:“得了糖尿病,你如何生活?”   “这是一种挑战。自从得了糖尿病,我懂得了很多。我知道,我是个坚强的人。”我回答。
给眼泪一个机会[转] 作者:涵光 文摘来源:《杂文报》 小时候,他第一次学做家务,帮妈妈剥洋葱,一边剥,一边就流眼泪。妈妈看见了,教他把洋葱放在水里剥,果然眼睛就不流泪了。从此他记住了,剥洋葱是要放在水里的。   长大了,他结了婚,生了子,妈妈却去世了。他便把爸爸接到自己家里住。老人不愿意闲着,便帮着他做点家事。   好几次他回家,都看见爸爸在剥洋葱,一边剥,一边流泪。   他告诉爸爸,洋葱是要放在水里剥的。爸爸笑笑,下一次,还是这样。他们家现在,一个星期总要吃上一回洋葱。   他从来不知道,爸爸原来这么喜欢吃洋葱。   儿子第一次学做家务,也是剥洋葱,他坐在客厅里,听到妻子在教儿子怎么剥,他听着,不由微笑起来,想起妈妈。他去看爸爸,看到老人坐在阳台上,正愣愣地,看着面前的一只洋葱。   再后来,他也老了。妻子去世后,他便常常呆呆地坐着,不知干什么好。   他不敢想起妻子,一想起来,他就想哭,这么一个老头子哭,多丢人。   儿子把他接到自己家里。有一天,媳妇买了些洋葱回家。   他帮着剥洋葱,眼睛痒痒的,泪就下来了。儿子看见,告诉他,洋葱是要放在水里剥的。他笑笑,不动。   忽然之间,他明白了他的爸爸。   从此,他也爱上了洋葱。
两只狐狸的爱情[转] 作者:佚名 文摘来源:《青年时代》年第9期 风刮了整整一天,傍晚的时候下起了鹅毛大雪。他和她,两只狐狸,他在狐狸中个子很大,很结实,目光锐利而有神,牙爪坚硬有力。她个子小巧,嘴巴黑黑的,眼睛始终是眯笑着。他的风格似山,她的风格像水。   他们可谓青梅竹马。很小的时候,他就征服了她。然后,他们在一起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了整整8年。   他总是伤痕累累,疲于应战。因为她是那样的柔弱,每次他离开家的时候都无法放心,那些天敌会乘虚而入。每每这个时候,他就会出生入死去救她。   后来,不管走到哪,他们再也不敢分开了。那个时候,他就像一个威风凛凛的战神,没有任何对手可以扼制住他,好多狐狸敬羡他,都来请他回去称王,可他说什么也不肯,在他看来,他的功名是她给的,没有她,他只是一只普通的狐狸,他和她在一起就是一种幸福。   雪停了,天渐渐地黑了下来,他们想尽快弄到果腹的食物。在森林里转悠了好长时间,雪把一切变得洁白,大地像盖上一层厚厚的棉被,他们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只得朝灯火依稀的村子走去。   本来他们是并肩而行的,可他说什么也不肯,他非要走在前面。他说,这个天气猎人是很可能下夹子的。走着走着,突然,轰的一声闷响从他们的脚下传来。她发现他在她的视线中消失了,她的眼前呈现出一个黑坑,她试探着走向坑边。   他有一刻是昏厥过去了,但他很快醒了过来,并且立刻弄清了自己的处境,他发现他只不过是掉进了一只枯井里,不要紧,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这算不了什么。他发出一声长叫,示意她不要往前走小心滑下来。   她听见井底传来一声他信心十足的深呼吸,然后听见清晰的两道尖锐的刮挠声,随即是重重跌落的声音。   他刚才那一跃,跃出了有一丈多高,但是离井口还差老大一截呢。她趴在井沿上,先啜泣,继而是呜咽着说:“都怪我,不让你走在前面就好了。”他在井底反倒笑了:“要是你走在前面不是更糟吗?你的力量怎么和我相比。”   她有时离开井台,她想:当她离开时也许他会产生一种神奇的力量,她总觉得当她离开后会有奇迹发生,可是好几次了,当她回到井台边时,井底的他大汗淋漓,他看到了她,就会忘记了自己的处境,嘻嘻地向她笑……这时她饥肠辘辘,忽然想起他们已经好长时间没吃东西了,她想为他弄点吃的,那样,也许他力量增加了会冲上来。她离开井台,消失在森林中。   天黑的时候,她疲惫不堪地回到了井台边。整整一天,她才捉到一只没有长大的小松鼠,她用嘴衔着,扔到了井底。   这时,她看到他正在那里忙碌着,忙得大汗淋漓。他在把井壁的冻土一爪一爪地抠下来,把它们收集起来,垫在脚下,把它们踩实,他想这也许是他出去的惟一办法。他肯定干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的十只爪子已经完全劈开,不断地淌出鲜血来,天亮时分,他停了下来,他们对工作很满意,也许这样下去总会有一天他会把这口井填平。   但是就在这时,猎人循着雪地上的脚印发现了他们!    她看见有人走来,急忙逃遁于森林。猎人发现了井底正忙的、怀揣憧憬的他。然后朝井里的他的腿上放了一枪,他一下就跌倒了,再也站不起来。猎人没想打死他,因为猎人知道,给他留口气,他能发出声音,他的同伴还会回来的,那样,他会有双重收获。   她是在太阳落山之后才回到这里的。但是她没有走近井台就听见他在井底嗥叫。他在警告她,远远离开。她也嗥叫着,想询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说他流了许多血,再也站不起来了,他叫她不要再管他了,有猎人来了,赶紧回到森林中,走得越远越好……   猎人在井边不远处守着,他弄不明白,两只狐狸叫着,只有声,为什么看不到另一只狐狸的影子?但是猎人的疑惑没有延续多久,她就出现了,她说不清哪来的力量,跑的速度像飞一样,她没等猎人反应过来,就把衔着的一个小松鼠扔进井底。接着她飞也似地离开,她想她不能死,只有她还活着他才有希望。   枪声响了,可她早已消失在茫茫的森林中,枪响的时候,他在枯井里发出长长的一声嗥叫,撕心裂肺的嗥叫,愤怒的嗥叫。   天亮的时候,猎人熬不住了,打了一个盹。这时她出现在井边,尖声地呜咽着,她要他坚持下去,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她就会把他从这口该死的井里救出来。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她一直在与猎人周旋着,猎人向她射击了九次都没有射中她。   但是第四天的早上,他们的嗥叫突然消失了。猎人朝井下望去,那个受伤的公狐狸已经死在那里了。他是撞死的,头歪在井壁上,头颅粉碎,脑浆四溅。   他想,他们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她会死于猎人的枪口之下,如果自己死了,她就不会再出现了,那样她可以继续返回森林深处,他的死就为了这个。   猎人想:那只活着的狐狸不会再出现了,他想回村子里取绳子把井下这只狐狸弄上来。可没走多远就站住了。   她站在那里,全身披着金黄色的皮毛,满身是血,伤痕累累;她精疲力竭、身心俱毁,皮毛被风吹动着,给人一种飘逸的感觉,仿佛是森林中最具古典性的精灵。她微微地仰起她的下颌,似乎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她朝井这边轻快地奔过来。   猎人几乎看呆了,直到她走到井边他才匆忙地举起了枪。枪声响过,她顺势滑落到了井底。   猎人回村去取绳子,可停了两天的雪又下得大了起来,风吹得很猛,猎人想等到第二天早晨风雪停了之后再去探囊取物,可这一夜,狂风卷着大雪填平了枯井,第二天清早,大地一片洁白,猎人无论如何再也找不到那口枯井了。
那一天,我终于读懂了爱[转] 作者:卡伦.奥菲泰莉 文摘来源:《青年文摘(红版)》2005年第3期 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上四年级时的第一个星期。那天放学之后,我从学校出来,沿着联合大街向市中心的我爸爸的修鞋店走去。然而,在到达他的修鞋店之前,伍尔沃斯连锁店的橱窗像磁铁一样吸引了我的目光。橱窗正中显著的位置上摆放着一个红色格子花呢的书包。书包上那红色鲜艳的塑料手柄在秋日明亮的阳光下闪烁着绚丽多彩的光芒。书包的前面是一个嵌入式的铅笔盒,它的开口处镶着一条有着黄色拉环的拉链。我靠近橱窗,把脸贴在玻璃上,以便能够看清楚它上面的那两个扣环。它们也是用那种红色鲜艳的塑料做的,而且它们被恰到好处地安装在书包的盖子上。“如果我能有个这样的书包,那我不也就像珍妮特和我们班上其他女孩子一样了吗?”我想道。但是,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我爸爸从来都没有说过要给我买这种书包。   想到这,我气愤地从肩头把我的那个褐色的书包滑下来,然后使劲将它摔到我前面的人行道上。在这明媚的秋阳下,这个皮书包一点儿光泽都没有,而书包上那黄铜做的扣环也是那么黯淡,没有一丝闪光。此刻,它就这么静静地躺在人行道上,像一头又老又丑的母牛,横亘在我和橱窗里的那个红色格子花呢书包之间。我的书包是爸爸自制的。   然而,无论我怎么苦思冥想,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对爸爸说我不想要他给我做的这个书包。最主要的,那个红色格子花呢书包要3.98美元一个,我想我们可能买不起。   第二天早晨,当我醒来准备去上学的时候,我感到非常为难。因为今天,珍妮特邀请我们班级所有的女孩放学后到她家里去喝下午茶。在这之前,我不仅从来没有喝过下午茶,而且也从来没有去过珍妮特的家里。我不想背着这个破书包去她家里。在我们班里,她是一个很讨大家喜欢的女孩,而且,她还拥有我们每一个人想要的任何东西。不仅如此,珍妮特还拥有一头漂亮的金色鬈发,她住在郊区的一栋单门独院里。她的爸爸在一家大公司里工作,而且还有自己的办公室。珍妮特也有一个从伍尔沃斯连锁店买来的配有铅笔盒的红色格子花呢书包。   那天上课的时间好像特别长,没有尽头似的。终于,好不容易熬到了放学,我们8个女孩一起来到了珍妮特的家里。哦,这一趟我真是不虚此行,大开了眼界。她的家比我所想像的还要漂亮。看着她家豪华的装饰,我感到就好像是在拜访一位公主似的。   珍妮特的妈妈端着一个银质的茶壶,帮着她为我们倒茶。而我们则几乎都在等待着吃饼干呢。就在这时候,门开了,珍妮特的爸爸走了进来。   “嗨!爸爸!”珍妮特张开双臂向他跑去迎接他。他没有看珍妮特,只是心不在焉地用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头。“哎,别把我的衣服弄皱了。”他一边说一边向后退了一步。   “哦,嗯,对不起,爸爸。”珍妮特说,“您想见见我的朋友吗?”   “我没有时间。”他不耐烦地说,同时,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掏出来一摞报纸。   “凯瑟琳,”他对着珍妮特的妈妈粗鲁地问道,“我们家今天要干什么?”   他指的是我们。   “罗恩,”珍妮特的妈妈道歉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过,请原谅这些女孩子们。”她说着离开了餐厅走进厨房。   顿时,这间漂亮的餐厅成了珍妮特父母争吵的回音室。   “你应该知道,我回到家里喜欢安静。”珍妮特的爸爸嚷道。   “是的,我知道,但是,这一次,我认为你不应该介意。”珍妮特的妈妈争辩道。   “如果我回到家里没有一个和睦安静的环境,又怎么能够指望我养家挣钱呢?我想让那些小孩立刻离开这儿!”   接下来,珍妮特的妈妈就没有做声了。然后,厨房的门“砰”地一声关上了,并且,我们听到沉重的脚步声向楼上走去。   一会儿,珍妮特的妈妈回到了餐厅。“姑娘们,我非常抱歉打断你们,”她低着头,眼睛不敢看着我们任何一个人,满怀歉意地说,“现在,大家赶快把饼干吃完,然后你们可以到珍妮特的房间里去玩,等你们的父母来接你们。”   于是,我们只好默默地吃完饼干喝完茶,然后又默默地走到珍妮特的房间里去了。珍妮特的床上盖着镶有荷叶边的床罩,窗户上挂着带有皱边的落地窗帘。不仅如此,她还有一台电视机、一台收音机和一台电唱机。长那么大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房间——真是太漂亮了。   看着看着,我又想起了自己的房间——在我那个墙上涂着廉价的、略有点晃眼的粉红色油漆的窝里,地板上铺着破烂不堪的油布,家具也都是别人用过的旧家具。我环视着这里,几分钟前,我还对它艳羡不已,而现在只让我感到畏惧。   我的思绪不禁又回到了那个下午。那天,当爸爸伸出双臂紧紧拥抱我的时候,他身上的粗布围裙把我的脸都磨疼了,想到这,我不禁抬起双手揉搓着我的脸颊,我又想到了那块苹果卷饼,爸爸每次只买一块给我吃,而他自己却从来都不舍得吃一口。而且,不论他每天有多少鞋子要修理,他总是要抽出一些时间和我说话,对爸爸来说,我好像是最重要的人。他总是慈爱地看着我,问长问短。   这时,我的目光正好落在了珍妮特的那个红色格子花呢书包上,它正放在白色的写字台上。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满怀羡慕地抚摸着那个漂亮的红色塑料手柄。但是,我突然发现,它的上面布满了一道道划痕,不仅如此,那用来固定背带的铆钉也因为书籍太重的缘故而被拽了出来。仔细想来,这个书包,其实就像珍妮特的生活一样,并不是那么完美。   就在那一刻,我突然非常想回到家里去。我想和我的家人们一起围坐在厨房的桌子旁,大家一边吃着硬皮面包,一边开心地笑着,聊天儿……就这样,我一边想着,一边焦急地盼望着爸爸快点儿来接我。   许多年过去了,我仍然珍藏着那个破旧的皮书包。爱,不是来自于银质的茶壶里——当然,也不是来自于红色格子花呢的书包上。有时候,它却来自于一间不大的房间,来自于一块特意准备的苹果卷饼,当然,也来自于那个自制的褐色的皮书包上——因为,那上面的每一针每一线都是用爱缝起来的啊!就在那天,我终于明白了,爸爸对我的爱就像他用来给我做书包的那块皮子一样坚韧,一样真实。
[飞鸟集] 1 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 秋天的黄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 Stray birds of summer come to my window to sing and fly away. And yellow leaves of autumn, which have no songs, flutter and fall there with a sign.                2                    世界上的一队小小的漂泊者呀,请留下你们的足印在我的文字里。  O Troupe of little vagrants of the world, leave your footprints in my w ords.                3     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翰的面具揭下了。 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  The world puts off its mask of vastness to its lover. It becomes small as one song, as one kiss of the eternal.                4                    是大地的泪点,使她的微笑保持着青春不谢。 It is the tears of the earth that keep here smiles in bloom.                5                    无〔yin〕的沙漠热烈追求一叶绿草的爱,她摇摇头笑着飞开了。   The mighty desert is burning for the love of a bladeof grass who shakes her head and laughs and flies away.                6                    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  If you shed tears when you miss the sun, you also miss the stars.                7                    跳舞着的流水呀,在你途中的泥沙,要求你的歌声,你的流动呢。你肯挟 瘸足的泥沙而俱下么?  The sands in your way beg for your song and your movement, dancing water. Will you carry the burden of their lameness?                8                    她的热切的脸,如夜雨似的,搅扰着我的梦魂。  Her wishful face haunts my dreams like the rain at night.                9                    有一次,我们梦见大家都是不相识的。 我们醒了,却知道我们原是相亲相爱的。 Once we dreamt that we were strangers. We wake up to find that we were dear to each other.               10                    忧思在我的心里平静下去,正如暮色降临在寂静的山林中。  Sorrow is hushed into peace in my heart like the evening among the silent trees.                11                    有些看不见的手,如懒懒的微(风思si1)的,正在我的心上奏着   (chan3 yuan2)的乐声。  Some unseen fingers, like an idle breeze, are playing upon my heart the music of the ripples.               12                    “海水呀, 你说的是什么?”                      “是永恒的疑问。”                           “天空呀, 你回答的话是什么?”                 “是永恒的沉默。”                       
21种抗老食品[转] 老化是自然的过程,但人人都想抗老防衰回春。台大医院营养师彭惠钰推荐民众21种抗老化食物,让人吃出美丽的滋味,还能兼防心血管和慢性病。这些食物包括芦笋、花椰菜、优酪乳,还有唯一入列的海鲜秋刀鱼。人体细胞在新陈代谢过程中,都会产生自由基,氧化身体细胞,造成细胞死亡。也就是说,身体老化都和自由基有关。彭惠钰强调,想要防衰抗老,就是进行消除自由基大作战。想要消除这些体内的自由基,她建议大家多吃21种抗氧化食物,包括:芦笋、甜椒、绿花椰菜、胡萝卜、大蒜、洋葱、蕈类、番茄、黄豆及其制品、秋刀鱼、橄榄油、茶、苹果、柳丁、木瓜、优酪乳、燕麦、番薯、南瓜、坚果、木耳等。芦笋含丰富叶酸,可保护细胞免受自由基伤害,选购时笋尖不腐臭,粗大细嫩为佳。甜椒含维命C,预防动脉硬化、癌症有疗效。绿花椰菜含多种抗氧化剂、叶黄素、降胆固醇。还有胡萝卜,含可溶性纤维和果胶,可降低胆固醇。大蒜含有大量腺苷,能使血管扩张降血压,可杀死更多细菌和癌细胞。洋葱含有前列腺素A,可舒张血管、降血压,防止冠心病。蕈类包括香菇、金针菇等,可抑制血清和胆固醇,多醣体可抑制肿瘤。番茄是茄红素主要来源,可维持细胞正常代谢,煮熟番茄比生吃好。黄豆及其制品,含异黄酮、植物雌激素,可延缓老化。秋刀鱼含三酸甘油脂,可增加好的胆固醇,防止动脉硬化。橄榄油可降低坏胆固醇,最好凉拌食物。茶含单宁酸,能止渴解油腻。苹果有可溶性纤维,可降低胆固醇。柳丁有果胶,可抗自由基。木瓜也可抗氧化。优酪乳可改善肠胃道功能。燕麦有丰富膳食纤维,调节体内免疫系统。彭惠钰说,番薯可预防便秘,但属淀粉不宜吃太多。南瓜有丰富的钾、锌,可增强免疫功能。坚果含有各种抗氧化剂及单元不饱和脂肪酸,可抗癌。最后是木耳,含多醣物质,可调节免疫功能,间接抑制肿瘤生长。
唯美的十二星座 Ⅰ.牧羊座  让阳光把我热情的心射透  追逐风  追逐未来  汗水淋漓也不在乎 Ⅱ.金牛座  固执不是我唯一  只想让卑微的自尊  看清人间所有的爱  得到更好的待遇  真实拥有  被在乎的幸福Ⅲ.双子座  不相信世间会有永恒的爱情  不相信等待的最终  你会出现  只想把心放逐于蓝天的自由  高翔而去 Ⅳ.巨蟹座  我有一颗容易感动的心  在多情的世界里  纺织成缤纷的记忆  然而  忧郁的心  依然执着于寂寞 Ⅴ.狮子座  我原是神话世界里的精灵  为人们  制造美梦  制造幸福Ⅵ.处女座  让我轻轻在揭开迷雾  是不是无怨无悔?  是不是缤纷灿烂? Ⅶ.天秤座  想把世间所有的美丽都  拥在怀里  一一细赏  然后  镶刻在每一个平凡的角落...... Ⅷ.天蝎座  不是习惯冷漠  而是不想让狂热的深情  一一被窥透  所以  选择了隐逸 Ⅸ.射手座  我不是一支恣意窜逃的箭  而是一个威灵的射手  把自我射向  更远的  流浪 Ⅹ.摩羯座  不是逃避多变的生活  不是安于平凡的日子  只想让受过伤的心  在现实的世界里  不再经历风险的风浪 Ⅺ.水瓶座  有没有一个心灵的空间  拥有真爱  拥有平静  供我恣意徜游 Ⅻ.双鱼座  轻轻地  碰碎啊  碰碎我的梦  让我柔弱的心  拥有一丝丝坚持
蚊子前世今生的苦恋[转] 夜慢慢地降临了。草丛里虫鸣唧唧,此起彼伏。  有两只蚊子,歇在草叶上。  公蚊子吸了一口草汁,轻轻地推了推赌气僵立的母蚊子,柔声地哄道 : “亲爱的,你就喝一口吧,你一整天不吃不喝的,我真担心……”  母蚊子鄙夷地看了一眼沾满露水的草叶,不高兴地说:“这么淡而无味的东西,叫我怎么吃得下去?你天天说天天说的,不嫌烦吗?”  “你是存心要和人类作对么?”公蚊子焦虑地看着她,“你不知道人类准备了多少种东西来对付我们,那种气味,我闻着就头晕脑胀,你万一 …… ”  “你是个懦夫,知道吗?”母蚊子冷冷地看着他。然后振翅,从他身边飞走了。  公蚊子忧心忡忡地看着人们的窗户里透出的灯光。他知道她在里面。  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有一种特别不好的预感,这使得他停在叶片上的身躯不断地发着抖。  他好想看到她,知道她安全,虽然他无法遏抑住她吸食人血的野心。  他突然悲凉地意识到,仅仅这一点,也许就会把他们两个都毁了。  露水更重了,他觉得冷,可是她仍然没有出来。  他想到他们的前生,不是两只蚊子,而是两只企鹅。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整天愉快地迈着优雅从容的绅士步。那时,他是一只最优秀的企鹅。深深地爱着她。像所有准备求婚的企鹅一样,他千辛万苦地奔波着,去寻找石子。他长途地跋涉,丢下一块又一块不太满意的石子,摔得头破血流时,他终于找到了一枚最精美最光洁的,他觉得只有这一枚,才配得上她。  可是,她和另一只企鹅结婚了。那个他,跟在后面捡,把他扔的都捡起来,送了她。粗糙的,不完美的石子,但是很多,堆得满满的。  他伤心地退出了,但是追随她,到了这一世,甘心陪她,做一只蚊子。  他被一种揪心的等待煎熬着,拼了失去生命的危险,往人类的窗里飞去。果然看到了她,正伏在人的胳膊上,埋头吸着,青色的翅膀在轻轻地颤着。而他恐惧地发现,左臂动也不动的“人”正悄悄地抬起了右手……  “快 — 躲开啊 !~~~~ ”他撕心裂肺地大喊,可是来不及了,她痛楚地蜷成一团,掉到地上去了。  他飞近她,跪在一团血污的她身边,泪如雨下。  她吃力地睁着眼睛望着他,静静地,也流下泪来,“可惜啊,真可惜 …… ”“你把我们两个都葬送了 …… ”他试图扶起浑身冒血的她,“为什么,你总是不肯听我的劝?”“ “ 我知道 …… 可是我没有办法 …… 因为,因为我怀了你的孩子 …… 它需要营养 …… 草汁不够,我必须吸血 …… 我知道我会死,但是你会继续活下去,人类不伤你的,因为你没有冒犯他们 …… ”  她霎了霎濒死的眼睛,微笑着说:“其实生了孩子,我也就会殚精竭虑而死,但这是我们做母亲的责任 …… 就算是拼了千千万万人的唾骂,也要为后代提供最好的东西 ……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 ”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知道你疼我,如果我告诉你,你会替我去做的,那么这会儿死的就是你了 …… 我舍不得呵 …… 如果可以为你生一个孩子,我也就没有遗憾了 …… 我上辈子欠了你的,这辈子想还,结果欠了你更多 …… 上辈子,我们是企鹅。其实我一直爱你,可是我却嫁了他 …… 因为他送了我好多石子,你知道吗?我们生活在冰天雪地里,如果没有足够的石子做窝孵卵,我们的后代在出壳之前就会被冰层冻死 …… 你送我的那一枚石子,好美,晶莹剔透的,可是那是爱情,单纯的爱情支撑不了长久的婚姻和对儿女的责任 …… 我没有嫁你,你恨不恨我?”  他拼命摇头,泣不成声。  “是我不好,我没有保护你,给不了你需要的一切,让你受这样的罪 …… 下辈子,我们做螳螂好吗?在新婚之夜,你吃了我,为我生孩子 …… 死在你的腹中,我一定会很幸福的 …… ”  “不,不,我们还是做两只蝉吧,好吗?天天喝着露水,快乐地唱着歌 …… 小心,小心, …… ”  笑容迅速地从她脸上抽走,她大大地喘着气,泪水成股成股地流下,“快走,人来了 …… ”  他回头看了一眼,露出苍凉而无悔的笑,“傻孩子 …… 我们不是,要一起做蝉么?”  “啪 ! ”一声脆响,伴着一声满意的说话,“哼,又打死了一只臭蚊子 ! ”  他在死前的一瞬紧紧地拥抱了她。他们的血流在了一起,凝成一滴鲜红色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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